网络信息内容管理规定
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5篇)

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5篇)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11.局域网由市公司信息中心统一管理。
2.计算机用户加入局域网,必须由系统管理员安排接入网络,分配计算机名、ip地址、帐号和使用权限,并记录归档。
3.入网用户必须对所分配的帐号和密码负责,严格按要求做好密码或口令的保密和更换工作,不得泄密。
登录时必须使用自己的帐号。
口令长度不得小于6位,必须是字母数字混合。
4.任何人不得未经批准擅自接入或更改计算机名、地址、帐号和使用权限。
业务系统岗位变动时,应及时重新设置该岗帐号和工作口令。
5.凡需联接互联网的用户,必需填写《计算机入网申请表》,经单位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同意后,由信息中心安排和监控、检查,已接入互联网的用户应妥善保管其计算机所分配帐号和密码,并对其安全负责。
不得利用互联网做任何与其工作无关的事情,若因此造成病毒感染,其本人应付全部责任。
6.入网计算机必须有防病毒和安全保密措施,确因工作需要与外单位通过各种存储媒体及网络通讯等方式进行数据交换,必须进行病毒检查。
因违反规定造成电子数据失密或病毒感染,由违反人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应追究其所在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7.所有办公电脑都应安装全省统一指定的趋势防病毒系统,并定期升级病毒码及杀毒引擎,按时查杀病毒。
未经信息中心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删除或换用其他杀毒软件(防火墙),发现病毒应及时向信息中心汇报,由系统管理员统一清除病毒。
8.入网用户不得从事下列危害公司网络安全的活动:(1)未经允许,对公司网络及其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增加;(2)未经允许,对公司网络中存储、处理或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增加;(3)使用的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关键数据、重要技术文档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擅自拷贝提供给外单位或个人,如因非法拷贝而引起的问题,由拷贝人承担全部责任。
9.入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信息中心将停止其入网使用权,并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网络信息内容安全管理规定

网络信息内容安全管理规定一、引言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网络信息内容的安全问题成为了引起广泛关注的话题。
为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的安全和稳定,制定网络信息内容安全管理规定势在必行。
二、背景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信息内容的产生和流通量大幅度增加。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一些不良信息和有害内容的泛滥。
这些信息可能对公民的身心健康造成伤害,甚至威胁国家的安全。
因此,为了规范网络信息内容的管理,必须制定一系列的安全管理规定。
三、网络信息内容的分类1. 合法内容:合法内容是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道德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信息内容。
2. 不良信息:不良信息是指违反法律法规、社会道德、公序良俗等的信息内容,如色情、暴力、恐怖等内容。
3. 有害内容:有害内容是指可能对公民的身心健康产生不良影响,甚至危害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信息内容。
四、网络信息内容安全管理的原则1. 法律合规原则:网络信息内容的管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违反法律底线。
2. 公共利益原则:网络信息内容的管理应当考虑公共利益,不得损害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3. 分级管理原则:网络信息内容的管理应采取分级管理的方式,根据信息内容的特点和影响程度,进行分类管理。
4. 共同责任原则:网络信息内容的管理是社会的共同责任,各方应共同参与,形成合力。
五、管理机制与主体责任1. 政府部门:加强对网络信息内容的监管和管理,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供技术支持和监督指导。
2. 互联网企业:作为网络信息内容的提供者和传播载体,应承担主体责任,加强自律,积极清理有害信息。
3. 用户个人:作为网络信息内容的消费者和传播者,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正确引导网络信息的使用。
六、管理措施1. 审查制度:建立网络信息内容审查制度,对涉及重要领域和敏感信息的内容进行审查。
2. 技术手段: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对网络信息内容进行监测、过滤和拦截。
3. 教育宣传:加强网络信息内容安全教育宣传,提高公民的网络素养和防范意识。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全文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全文【前言】《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是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于2019年11月8日发布的一项法规,旨在加强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范网络生态秩序,保障公共利益和用户权益,在网络空间打造安全和谐、清朗有序的生态环境。
本文将全面解读《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的主要内容及相关政策措施,以期深刻理解和认识网络治理的基本规则和原则,为保持网络安全、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支持和指导。
【正文】1、规定的立法背景和意义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网络信息内容创作、发布、传播、监管等问题变得越来越突出,网络舆论热点、谣言、虚假信息等大量存在,极易引发社会矛盾和不安定因素。
为了保障网络安全,促进健康文明的网络生态环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托互联网法律法规和政策,发布《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明确网络生态治理的总体思路和政策导向,防范网络信息传播的风险和歧视,促进互联网文化创新和可持续发展。
2、规定的适用范围和标准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生产、复制、发布、传播网络信息内容的各类主体和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网络广告经营者和其他互联网信息内容服务提供者等。
其他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规定的相关规则,合法、正当地进行网络互动和信息交流。
3、规定的主要内容和政策措施(1)网络信息内容的分类管理《规定》明确网络信息内容的分类管理原则,将网络信息内容分为正常信息、违规信息和不良信息等三类,针对不同类别的网络信息内容进行分类管理,实现精准监管和有效管理。
(2)网络信息内容的审核及管理机制《规定》明确网络信息内容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符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明确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和其他相关主体应当建立健全网络信息审核机制,负责审查和管理发布的信息内容,加大违规信息的处理和处罚力度,完善网络信息内容安全监管体系。
(3)互联网新闻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生态治理作出明确规定,要求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严格遵守新闻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加强对新闻信息真实性和准确性的审核,做好新闻信息发布、传播、监管等工作。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5号——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5号——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12.15•【文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5号•【施行日期】2020.03.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正文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5号《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已经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室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主任庄荣文2019年12月15日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营造良好网络生态,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是指政府、企业、社会、网民等主体,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网络信息内容为主要治理对象,以建立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建设良好的网络生态为目标,开展的弘扬正能量、处置违法和不良信息等相关活动。
第三条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全国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各有关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工作。
地方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地方各有关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工作。
第二章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第四条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公序良俗,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五条鼓励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制作、复制、发布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一)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准确生动解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的;(二)宣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三)展示经济社会发展亮点,反映人民群众伟大奋斗和火热生活的;(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优秀道德文化和时代精神,充分展现中华民族昂扬向上精神风貌的;(五)有效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析事明理,有助于引导群众形成共识的;(六)有助于提高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向世界展现真实立体全面的中国的;(七)其他讲品味讲格调讲责任、讴歌真善美、促进团结稳定等的内容。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全文 (3)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全文《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于2019年2月7日发布的一项法规,全文共计29条,旨在规范网络内容的传播和管理,保障公民、法人和组织合法权益,建设良好的网络信息生态环境,推动网络文化建设和大众文化繁荣。
本文将通过对《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全文的解读,分为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分析:一、基本原则《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明确指出,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的基本原则为依法治理、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综合施策、合理引导,其中依法治理是基础,合理引导是重点。
依法治理是由国家法律法规统一管理,分类管理是根据不同内容进行分类,分级负责是责任明确、分工协作,综合施策是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进行治理,合理引导是引导网络内容健康向上、审慎有序的方向发展。
二、内容管理《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针对不同类型的网络内容,提出了具体的管理措施。
其中,要求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严格管理其内容发布渠道、审核机制和内容发布人员;要求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提供者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积极培育和传播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要求互联网应用程序服务提供者应当对用户发布的内容进行审核,加强对其发布行为的监督管理等等。
此外,规定还明确指出,各级政府机关、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等在网络上发布内容,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
三、技术手段《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还提出,应当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以及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切实加强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
其中,针对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等重大问题的网络信息内容,可以采取技术手段,如对其进行协议识别、端口识别、内容识别等,最终实现对这些问题网络信息内容的有效治理。
此外,还可以采用追溯技术、数据算法等手段,对网络信息传播进行追溯和监管,发现问题违法行为及时处理,保护公民、法人、组织合法权益。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2号——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2号——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5.02•【文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2号•【施行日期】2017.06.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通信业正文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2号《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已经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室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主任徐麟2017年5月2日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保障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部门依法实施行政执法,对违反有关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部门,是指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第三条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部门实施行政执法,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法律法规规章适用准确适当、执法文书使用规范。
第四条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部门建立行政执法督查制度。
上级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部门对下级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部门实施的行政执法进行督查。
第五条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执法人员培训、考试考核、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
执法人员应当参加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部门组织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并经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或者考核合格,取得执法证后方可从事执法工作。
执法证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部门统一制定、核发或者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部门核发。
第二章管辖第六条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部门管辖。
网络信息内容安全管理规定

网络信息内容安全管理规定一、背景介绍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网络信息已经成为人们获取和传播信息的主要渠道。
然而,同时也存在着网络信息安全的威胁和风险。
为了保障网络信息的安全,我们需要制定网络信息内容安全管理规定,以确保网络信息内容的合法、健康和有序。
二、法律法规基础网络信息内容安全管理规定的制定是基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要包括:1.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2.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3.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三、管理主体1.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对网络信息进行监督管理,并制定相关政策和规定。
2. 互联网平台提供商应当建立健全网络信息内容安全管理制度,并配备专业团队负责网络信息的审核和处理工作。
3. 用户也应当自觉维护网络信息内容安全,不散布、传播非法和有害信息。
四、信息内容管理1. 禁止发布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公共秩序、公共道德等方面的信息。
2. 禁止传播色情、暴力、恐怖、侮辱、谩骂等不良信息。
3. 禁止散布谣言、捏造事实等虚假信息。
4. 禁止发布违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侵犯他人知识产权、隐私权等。
5. 互联网平台提供商应当配备专业审核团队,加强对网络信息内容的审核和监督。
五、信息安全技术保障1. 互联网平台提供商应当采用有效的技术手段,对用户发布的网络信息进行实时监控。
2. 加强对信息泄露、黑客攻击等安全事件的预防和处置能力。
3. 用户个人信息应当得到保护,互联网平台提供商不得非法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
六、监督与执法1.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对互联网平台提供商的网络信息内容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2. 凡违反网络信息内容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将依法给予警告、罚款、关闭网站等处罚。
七、全社会的责任网络信息内容安全是一个全社会的责任,不仅仅是互联网平台提供商和用户的责任,政府、媒体、学校、家庭等都应当共同参与,共同努力维护网络信息内容安全。
结语网络信息内容安全管理规定的制定和执行,是为了更好地保障网络信息的安全和合法,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全文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全文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网络信息内容的管理,促进网络信息内容的健康有序发展,维护网络空间的安全稳定,依法规范网络信息内容的传播和使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网络信息内容的传播和使用。
第三条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的基本原则是依法治理、分类管理、全面监管、协同治理。
第四条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地方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互联网企业、互联网用户、互联网社会组织等相关主体应当依法履行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的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网络信息内容的传播和使用第七条网络信息内容传播和使用应当遵守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社会稳定、侵犯公民合法权益。
第八条网络信息内容传播和使用应当遵守社会公德,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不得传播淫秽、色情、暴力、恐怖、迷信、谣言等有害信息。
第九条网络信息内容传播和使用应当尊重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合法权益。
第十条网络信息内容传播和使用应当遵守商业秘密保护的规定,不得泄露他人的商业秘密。
第十一条网络信息内容传播和使用应当遵守个人隐私保护的规定,不得侵犯他人的个人隐私。
第十二条网络信息内容传播和使用应当遵守网络安全保护的规定,不得传播病毒、木马、黑客等恶意程序和信息。
第三章网络信息内容的监管第十三条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建立网络信息内容监管制度,制定网络信息内容的传播和使用标准。
第十四条地方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网络信息内容的传播和使用情况。
第十五条互联网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网络信息内容的自律机制,加强内部管理,确保网络信息内容的合法合规传播和使用。
第十六条互联网用户应当自觉遵守网络信息内容的传播和使用规定,不得传播和使用违法、有害信息。
第十七条互联网社会组织应当加强自身管理,推动网络信息内容的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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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信息内容管理规定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普及,网络已经成为人们获取信息、交流
沟通的主要平台之一。
然而,网络上存在着各种各样的信息内容,其
中不乏不良信息的存在,给社会秩序、公共道德和个人权益带来了一
定的挑战。
为此,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应的法规和规定,对网络信息内
容进行管理和监控,以保障网络空间的健康和有序。
本文将就网络信
息内容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讨论和探索。
一、信息发布者责任
作为网络信息的发布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其发布的信
息应当真实、准确,不得散布虚假、误导性的内容。
对于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等敏感信息,应当谨慎发布,确保不会给他人带来不良
后果。
此外,信息发布者还应当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散布侮辱、诽谤、恶意攻击等伤害他人形象和名誉的内容。
二、信息共享和转载规定
网络时代,信息的快速传播成为可能,为了保护知识产权和维护信
息的权威性,对于信息的共享和转载应当有一定的规定和限制。
网络
信息内容的转载必须注明出处,并获得原作者的授权,严禁恶意篡改
和歪曲原文。
信息共享平台应建立健全的版权保护机制,加强对转载
信息的审核和管理,杜绝盗版和传播违法内容的行为。
三、不良信息的过滤与管理
网络上存在着大量的不良信息,如色情、暴力、恶搞等。
为了营造
良好的网络环境,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规定,通过技术手段对不良信
息进行过滤和管理。
这些技术手段包括关键词过滤、图像识别、用户
举报等。
网络服务提供商应当配备专业的维护团队,监测和阻断不良
信息的传播,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和道德底线。
四、网络信息安全保护
网络信息的安全对于个人和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至关重要。
各国应当
建立完善的网络信息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对重点网络系统和信息基础
设施的保护。
网络服务提供商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用户的个人
信息安全,不得泄露或滥用用户的个人隐私。
同时,用户也应提高对
网络安全的意识,加强密码保护,避免上当受骗。
五、网络信息内容审查
针对广告、宣传、新闻等领域的网络信息,应当加强审查和管理,
确保信息的真实和合法。
相关监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审核机制,对
发布的信息进行抽查和审查,并对违规的信息进行处罚和整改。
同时,也应加强对信息发布者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其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六、用户权益保护
作为网络信息的使用者,用户应当享有相应的权益保护。
网络服务
提供商应当提供可靠的网络服务,保障用户的上网权利和自由。
对于
用户的个人信息,服务提供商应予以保密,并尊重用户的隐私权。
用
户在享受网络信息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网络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结语
网络信息内容管理规定的制定和执行,是保障网络空间健康和有序发展的重要举措。
只有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才能构建一个安全、公平、繁荣的网络环境。
网络服务提供商、信息发布者和用户应当共同遵循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共同维护网络空间的和谐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