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劳动法工资算法】劳动法工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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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定工资计算方法

劳动法规定工资计算方法

劳动法规定工资计算方法一、工资计算基本方法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工资的计算方法一般采用计件工资、计时工资和月工资三种方式。

1.计件工资:计件工资是按照劳动者完成的工作量来计算工资的一种方式。

具体方法是根据劳动者完成的产品数量或完成的工作任务来计算工资。

计件工资的标准应当合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计时工资:计时工资是按照劳动者工作时间长度来计算工资的一种方式。

具体方法是根据劳动者实际工作的小时数来计算工资。

计时工资的标准应当合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月工资:月工资是按月支付的工资,不论劳动者的工作量或工作时间长短,都按照约定的工资数额支付。

月工资一般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经验和学历等因素来确定,但是应当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工资计算标准根据《劳动法》和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工资计算标准应当符合以下原则:1.合理性:工资计算标准应当合理,符合劳动者的劳动贡献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公平性:工资计算标准应当公平,不得因性别、民族、残疾等原因歧视劳动者,保障劳动者的平等权利。

3.透明度:工资计算标准应当透明,用工单位应当将工资计算标准公开,并告知劳动者工资的具体计算方法,确保劳动者对自己的工资收入有明确的了解。

4.及时性:工资应当按时支付,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时间如期支付工资给劳动者,确保劳动者的生活需要。

三、加班工资计算《劳动法》对于加班工资的计算也有明确规定:1.加班工资基本标准: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超过规定工作时间的加班,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日或者月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支付加班工资。

2.节假日加班工资:在节假日正常工作时间内工作的,按劳动者原工资的每日三倍支付;在休息日加班的,每小时支付不低于工资的每小时两倍。

3.夜间加班工资:在晚上十点至第二天凌晨六点之间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日或者月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三十五支付加班工资。

四、法定福利待遇和工资的关系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法定福利待遇和工资是分离的,不得互相抵销。

劳动法工资计算方法及规定

劳动法工资计算方法及规定

劳动法工资计算方法及规定一、引言在劳动关系中,工资是雇佣双方之间的重要议题,对于雇主来说,确定合理的工资计算方法能够招聘到满意的员工,而对于员工来说,了解工资计算规定能够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本文将介绍劳动法中关于工资计算的方法和规定。

二、工资计算方法1. 固定工资制固定工资制是最常见的工资计算方法之一,指的是雇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的固定工资金额。

按照固定工资制计算,员工每月获得相同的工资数额,不受工作时数的影响。

例如,约定月薪5000元,那么每月无论员工工作多少天,都能获得5000元的工资。

2.计件工资制计件工资制是根据员工完成的工作量来计算工资的方法。

具体计算方法可以根据不同行业和岗位的特点而有所不同,例如某服装厂的计件工资制可能是每完成一件成品,获得一定的报酬。

计件工资制的优点是能够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但同时也可能存在一些争议,如计件标准的合理性和计件工作的质量问题等。

3.提成工资制提成工资制是根据员工的销售业绩或利润贡献来计算工资的方法。

例如,某销售人员的工资由基本工资和销售额的提成组成。

提成工资制的优点是能够直接激发员工的销售能力和业务水平,但同时也需要注意提成比例的合理性和提成计算的公平性。

4.小时工资制小时工资制是根据员工实际工作时间来计算工资的方法。

根据劳动法规定,每小时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超过部分按照加班工资计算。

小时工资制常见于兼职员工、临时工或特定工种的劳动合同中。

三、工资计算规定1.工资计算周期劳动法规定,雇主应当按照每月支付工资的原则,确保员工按时获得工资。

按照工资计算周期的不同,具体支付方式有月薪制、半月薪制、周薪制等。

2.工资计算公式工资计算公式根据不同的工资计算方法而有所不同。

一般而言,工资计算公式可以表示为:工资=基本工资+津贴+奖金-扣款其中,基本工资为员工的固定工资额;津贴是因岗位、工作环境或特殊情况而支付的额外报酬;奖金根据员工的表现、工作贡献等情况而支付的额外报酬;扣款可能是因违纪惩罚、加班扣款、法定扣除项等导致的工资减少。

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最新调整内容

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最新调整内容

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最新调整内容上海市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从7月1日起,上海市再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590元调整到2690元,增加1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23元调整到24元。

日工资该如何折算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在日工资基础上除以8小时。

即春节长假期间每日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为: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工资包括哪些内容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三条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1、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劳动报酬。

2、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3、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4、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

5、加班加点的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指符合国家规定的原因而支付一定比例的工资。

加班工资怎么算(一)8小时外加点: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因此,如果安排劳动者在每天8小时之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150%的工资;(二)休息日加班:如果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的,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200%的工资(三)法定节日加班: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由原来的7天改为11天,即:(1)新年,放假1天(1月1日);(2)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3)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4)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5)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6)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7)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劳动合同怎么算的工资

劳动合同怎么算的工资

劳动合同怎么算工资工资是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合同而获得的经济收入,是劳动者生活来源的主要组成部分。

工资的计算方式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因此,明确工资的计算方式对于劳动者来说至关重要。

一、正常工资的计算1. 正算法:正算法是按照劳动者每月应出勤天数和实际出勤天数比例来计算工资的方法。

计算公式为:工资月薪÷21.75(月计薪天数)×实际出勤天数÷法定节假日天数。

例如,某员工月薪为5000元,每月应出勤22天,实际出勤20天,则该员工当月的工资为:5000÷21.75×20÷22=3821.43元。

2. 反算法:反算法是按照劳动者每月应出勤天数和实际出勤天数比例来计算工资的方法。

计算公式为:工资月薪÷21.75(月计薪天数)×实际出勤天数÷法定节假日天数。

例如,某员工月薪为5000元,每月应出勤22天,实际出勤20天,则该员工当月的工资为:5000÷21.75×20÷22=3821.43元。

3. 月计薪天数:月计薪天数是指一个月的实际出勤天数加上法定节假日天数。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

4. 出勤天数比例:出勤天数比例是指实际出勤天数与每月应出勤天数的比例。

例如,某员工每月应出勤22天,实际出勤20天,则出勤天数比例为20÷22。

5. 绩效考核得分和加班情况:员工的工资还与绩效考核得分和加班情况有关。

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员工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照绩效考核得分计算工资。

此外,员工加班时,应按照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支付加班费。

二、日工资和小时工资的折算1. 日工资折算:日工资折算是指将员工的月工资收入除以月计薪天数,得到每天应得的工资。

计算公式为: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例如,某员工月薪为5000元,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则该员工每天的日工资为:5000÷21.75=230.98元。

劳动法工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劳动法工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劳动法工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所有参加工作的人或者有家人朋友参加工作的人应该都很关心按照劳动法规定的工资的一些内容,首当其冲的是工资的计算方法,毕竟工资是所有劳动人保证正常生活和工作的基础。

那么劳动法工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呢,下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

一、劳动法工资计算方法之未订书面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未订书面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的计算基数各地有差异,多数地区规定为当月应得工资。

比如,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应以相对应的月份的应得工资为准。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二)规定,用人单位因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应每月支付的二倍工资,按照劳动者当月的应得工资予以确定,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劳动者当月工资包含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的,应按分摊后该月实际应得奖金数予以确定。

广东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会议纪要中认为,二倍工资差额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当月应得工资,但不包括以下两项:(一)、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劳动报酬,如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年底双薪以及按照季度、半年、年结算的业务提成等;(二)、未确定支付周期的劳动报酬,如一次性的奖金,特殊情况下支付的津贴、补贴等。

上海工资的计算方法

上海工资的计算方法

上海工资的计算方法
一、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是一个员工在一个工资结构中的基础,也是其他工资组成部分的依据。

上海市不设定最低工资标准,但根据各行业协会的调研和劳动力市场情况,企事业单位在制定工资标准时,应参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津贴与奖金:
津贴与奖金是按照员工的绩效和特殊情况而支付的款项,可以根据公司自身的政策而定。

例如,工龄津贴、岗位津贴、夜班津贴等。

奖金通常与绩效挂钩,基于评估制度或年终绩效考核来决定。

三、社会保险与公积金:
1.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根据《上海市实施办法》,上海市职工的社会保险费缴纳基数不得低于上海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60%,也不得高于上海市月最高工资标准的300%。

2.住房公积金是由职工和用人单位共同缴纳的一项长期储蓄制度,用于购房、还贷、租房等住房相关支出。

根据《上海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上海市职工的公积金缴纳基数在0.5倍至3倍上海市月平均工资之间,其中个人和单位的缴费比例根据政策规定不同而有所调整。

四、个人所得税:
五、其他扣除项:
在计算工资时,还可能有其他一些特殊的扣除项,例如考勤扣款、罚款、误工扣款等。

这些扣除项一般需要根据公司制度和员工的实际情况来进行计算。

总之,上海工资的计算方法涉及到基本工资、津贴与奖金、社会保险与公积金、个人所得税以及其他可能存在的扣除项。

具体计算工资时,需要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政策来进行具体操作。

劳动法工资计算方法有哪些

劳动法工资计算方法有哪些

劳动法工资计算方法有哪些劳动法是每个从事劳动的人必须了解的法律规定,其中最基本的就是有关薪资和工作时间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劳动法》,雇主必须支付合适的工资,并尽力保障员工的财务利益。

本文将会介绍一些劳动法工资计算方法,以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1. 计时工资法计时工资法是劳动法中最基本的薪资计算方法之一。

这种方法的计算方式非常简单,即根据员工实际工作时间来计算其工资。

根据规定,每小时的工资应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因此,如果员工每天工作八小时,那么她的日薪就是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乘以8小时。

如果工作时间超过八小时,员工将有权获得加班费。

2. 计件工资法计件工资法是一种以生产数量为基础的薪资计算方法。

在这种方式中,员工将根据其所完成的任务数目来计算自己的薪水。

通常情况下,公司会将预期生产数量与每个志愿者的实际产出进行比较,以确定他们的总薪酬。

3. 绩效工资法绩效工资法主要是基于员工的绩效水平来计算薪水的一种薪资计算方式。

雇主将会根据员工在工作期间所展现出的表现来评估其绩效等级,并将其应该得到的薪水与当地最低薪资标准进行比较。

如果员工的绩效等级较高,那么她的薪水将会相应较高,而如果员工表现不佳,则会影响她的薪水。

4. 提成工资法提成工资法主要是根据员工为公司做绩效任务的贡献来计算薪水。

在这种方式中,通常会规定员工的基本工资低于当地最低标准,而他们会根据自己所获得的提成进行补偿。

员工的绩效水平和任务完成的质量将决定他们是否有资格获得提成。

5. 签约工资法签约工资法是在雇主和雇员之间进行协商的一种薪资计算方式,这种方式的计算方式以双方协商为准。

在这种方式中,雇主可以根据公司的经济实力和员工的职责,来合理地制定员工的工资待遇。

较新的员工通常被安排在低压的职位上,而有经验的员工可能会被提供更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总之,以上介绍了五种劳动法的工资计算方法。

无论是作为雇主还是员工,都应该掌握这些方法,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上海工资支付规定

上海工资支付规定

上海工资支付规定上海市工资支付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上海市相关规定制定的,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用人单位对员工工资的支付。

下面就上海市的工资支付规定进行详细介绍。

一、工资支付的时间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工资。

在上海市,工资支付时间一般为每月15日至20日。

如果遇到法定节假日或者停产停工的情况,用人单位应提前支付工资。

二、工资支付的方式上海市规定工资支付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现金支付以及其他被劳动者认可的方式进行。

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时必须给予劳动者工资凭证,并及时告知工资数额。

三、工资构成上海市规定,工资的构成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加班工资、年终奖金等。

工资构成中各项内容,用人单位应明确列入劳动合同,并按照约定支付。

四、加班工资根据劳动法规定,超过法定工作时间的工作为加班,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的200%或者300%进行支付。

在上海市,工作日加班工资按照不低于工资的150%支付,休息日加班工资按照不低于工资的200%支付,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按照不低于工资的300%支付。

五、工资支付的免扣项目根据劳动法规定,工资支付中,用人单位可以对劳动者的工资进行合法扣除,但扣除的项目必须满足法律的规定。

在上海市,福利性补贴和奖金、限额及非限额的罚款以及经济补偿金等属于无法作为扣除工资的项目。

六、工资支付的抵充在上海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用扣除某些费用抵充劳动者的工资。

但约定必须经过与劳动者的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七、工资支付的记录用人单位应当保存劳动者的工资支付相关记录,包括工资单、劳动合同、工时记录等。

同时,劳动者也应保留相关工资支付凭证。

总的来说,上海市工资支付规定着重保护劳动者的权益,规范用人单位对工资支付的行为。

劳动者要了解自己的权益,如有工资支付问题,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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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优质的文档,谢谢阅读/双击去除【上海劳动法工资算法】劳动法工资计算方法工资是劳动者的主要收入来源。

企业是工资分配的基本单位,建立公平合理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不但关系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和企业的长远发展。

下面小编就为大家解开上海劳动法工资算法,希望能帮到你。

上海劳动法工资算法一、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基金会等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参照执行。

二、本办法所称工资是指企业根据国家和本市的规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等。

三、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

四、企业通过银行发放工资的,应当按时将工资划入劳动者本人账户。

企业直接发放工资的,应当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并办理签收手续。

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委托亲属或他人代领。

五、企业应当书面记载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项目、时间、本人姓名等,并按有关规定保存备查。

企业不管以何种形式发放工资,都应当向劳动者提供一份本人的工资清单。

六、企业应当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支付工资的具体日期由企业与劳动者约定。

如遇法定休假节日或休息日,通过银行发放工资的,不得推迟支付工资;直接发放工资的,应提前支付工资。

对实行年薪制或按考核周期兑现工资的劳动者,企业应当每月按不低于最低工资的标准预付工资,年终或考核周期期满时结算。

七、企业与劳动者终止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在与劳动者办妥手续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

对特殊情况双方有约定且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约定。

八、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的,企业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

九、企业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劳动者在依法享受婚假、丧假、探亲假、病假等假期期间,企业应当按规定支付假期工资。

加班工资和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加班工资和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一)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实际履行与劳动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按实际履行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

(二)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未明确约定,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对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有约定的,按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与劳动者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

(三)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均无约定的,按劳动者正常出勤月依照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的70%确定。

加班工资和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企业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经与本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一致,可以延期在一个月内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支付工资的时间应告知全体劳动者。

十一、劳动者在试用期间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本企业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十二、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当按约定支付劳动者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企业可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双方新的约定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十三、企业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以本办法第九条确定的计算基数,按以下标准支付加班工资:(一)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的150%支付;(二)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三)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

企业依法安排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劳动者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根据以上原则相应调整计件单价。

计件定额应通过一定的民主管理程序合理制定。

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劳动者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应当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本条第(一)项的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企业在法定休假节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本条第(三)项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由企业安排工作的,按本条第(三)项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在妇女节、青年节等部分公民休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企业组织的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劳动者,企业应支付工资,但不支付加班工资。

如果该节日恰逢休息日,企业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本条第(二)项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十四、日工资按月工资除以每月平均计薪天数21.75天计算;小时工资按日工资除以8小时计算。

十五、在采取公共卫生预防控制措施时,劳动者疑似患传染病或者病原携带者的密切接触者,经隔离观察后排除的,企业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其隔离观察期间的工资。

十六、被人民法院判处管制、缓刑的劳动者,继续在原企业工作的,企业应当支付劳动者工资。

十七、劳动者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企业降低其工资的,降低后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十八、劳动者因涉嫌违法犯罪被拘押或者其他客观原因,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企业不支付劳动者工资,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十九、企业破产时,欠付劳动者的工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清偿顺序予以清偿。

二十、企业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可以代扣工资:(一)代缴应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二)代缴应由劳动者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三)按法院判决、裁定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二十一、企业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以及安排劳动者加班不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企业按规定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还应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二十二、劳动者因本人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企业依法要其赔偿,并需从工资中扣除赔偿费的,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十三、企业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引起劳动争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决撤消企业原决定,并且双方恢复劳动关系的,企业应当支付劳动者在调解、仲裁、诉讼期间的工资。

其标准为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劳动者本人的月平均工资乘以停发月数。

双方都有责任的,根据责任大小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十四、非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小时工资由企业与劳动者约定,但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且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二十五、企业与职工代表可以根据本办法确定的原则,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管理程序,制定本企业的工资支付办法,并告知本企业的全体劳动者。

二十六、劳动者与企业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劳动者认为企业侵犯其工资权益的,有权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或举报。

二十七、本办法自20XX年8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原《关于印发〈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通知》(沪劳保综发〔20XX〕2号)同时废止。

上海劳动法加班工资的计算(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

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按以上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海劳动法病假工资的计算1.病假工资计算基数:1)其可以由劳动合同进行约定,但是不得低于相应的岗位工资;2)如果集体合同或集体协商约定标准高的,取其高;3)双方无任何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来确定。

2.病假工资的系数:1)病假工资的系数与职工病假期限以及工龄的长短相对应,一般来讲,期限越长,工龄越短,系数越小;2)现行法律规定,职工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连续工龄不满2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60%;3)满2年不满4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70%;满4年不满6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80%;4)满6年不满8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90%;5)满8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100%;6)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上的,连续工龄不满1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40%,满2年不满3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50%,大于等于3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60%。

3.通过基数和系数相乘后得出的病假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4.职工病假待遇如果高于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可以按照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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