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岗前培训资料全
医疗器械岗前培训课件

3
工作原理与医疗器械性能的关系
工作原理直接影响医疗器械的性能和效果,需要 根据实际需求进行选择和设计。
常见医疗器械介绍
诊断类医疗器械
如血压计、心电图机、B 超等,用于检测人体生
理参数和诊断疾病。
治疗类医疗器械
如呼吸机、血液透析机 、手术器械等,用于治
疗疾病和缓解症状。
辅助类医疗器械
如助听器、拐杖、轮椅 等,用于帮助患者完成 日常生活和康复训练。
医疗器械岗前培训课 件
contents
目录
• 医疗器械概述 • 医疗器械基础知识 • 医疗器械使用与操作 • 医疗器械维护与保养 • 医疗器械安全与防护 • 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和伦理要求
01
医疗器械概述
定义与分类
定义
医疗器械是指用于预防、诊断、 治疗、缓解人类疾病、损伤或残 疾的设备、器具、器材、材料或 其他物品。
类等。
医疗器械的适用范围
03
不同的医疗器械适用于不同的疾病和症状,需要根据患者的具
体情况进行选择。
医疗器械工作原理
1 2
医疗器械的工作原理概述
医疗器械通过物理、化学、生物等原理,对人体 进行检测、诊断、治疗等操作。
常见的工作原理介绍
包括光学原理、电学原理、声学原理、热学原理 等,不同的医疗器械采用不同的工作原理。
发展趋势
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 和人们健康意识的提高, 医疗器械市场将继续保持 快速增长。
相关法规与标准
法规体系
我国已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医疗器械法 规体系,包括《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 例》、《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等 。
技术标准
医疗器械的制造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 相关技术标准,如《医疗器械生物学 评价》、《医疗器械安全通用要求》 等。
医疗器械验收员岗前培训课件

典型案例分析
图像质量、测量准确性等关键 性能指标的评估
02
验收文件整理
01
性能测试
合格证明、测试报告等文件的整 理与归档
实际操作演练环节设置
环节一
模拟医疗器械验收场景布 置
现场布置
模拟医疗器械仓库或验收 区域
工具准备
提供必要的验收工具和设 备
实际操作演练环节设置
环节二
分组进行医疗器械验收实操
分组安排
按结构特征分类
无源器械、有源器械、侵入器械等。
医疗器械特点
安全性、有效性、适用性、可靠性等。
医疗器械结构与功能
01
结构组成
主体部分、辅助部分、连接部 分等。
02
功能实现
物理作用、化学作用、生物作 用等。
03
结构与功能关系
结构决定功能,功能反映结构 。
常见医疗器械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使用方法
操作前准备、操作步骤、操作后处理 等。
THANKS
补考规定
对于不合格的学员,提供一次免费补考机会,补考合格后 方可获得证书。
证书颁发和后续学习建议
01
证书颁发
02
后续学习建议
合格的学员将获得由培训机构颁发的医疗器械验收员岗前培训结业证 书。
鼓励学员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学习和积累经验,提高验收技能水平;建 议定期参加相关培训和交流活动,了解行业最新动态和标准要求。
解答
首先,对不合格的医疗器械进行详细的记录和描述,包括不合格项的具体内容、发现时间等信息。然后,及时通 知供应商或相关部门,并按照相应的流程进行处理,如退货、换货或维修等。在处理过程中,要确保相关文件的 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06
培训总结与考核评估
医疗器械销售岗前培训学习资料要点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医疗器械可 分为三类,即一类、二类和三类 ,不同类别的医疗器械在监管、 销售和使用等方面有所不同。
医疗器械市场现状及趋势
市场现状
当前,全球医疗器械市场规模持续扩大,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同时,随着医疗 技术的不断进步和人们健康意识的提高,医疗器械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市场趋势
与合作伙伴建立明确的合作协议和销售目标,确保双方利益的一致性和共赢。
定期对合作伙伴的业绩进行评估和调整,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改进措施,以确保销 售目标的达成。
05 风险防范与安全注意事项
医疗器械销售风险识别
01
了解医疗器械销售过程中可能存 在的风险,如产品质量问题、市 场竞争、法律法规变化等。
02
互动沟通
在演示过程中,注重与客户的互动沟通,及 时解答客户疑问,增强客户对产品的信任感 。
D
谈判技巧及合同签订
谈判准备
提前了解谈判对手的情 况,制定谈判策略和方 案。
谈判技巧
运用有效的谈判技巧, 如倾听、表达、观察、 引导等,掌握谈判的主 动权。
合同知识
熟悉合同的基本知识和 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 同内容合法、有效。
时向客户反馈处理结果。
04 市场拓展与渠道建设
市场调研及竞争对手分析
01
了解目标市场的规模、增长率和潜力,以及主要客户群 体和购买行为。
02
分析竞争对手的产品线、定价策略、市场份额和营销策 略,以制定有效的竞争策略。
03
评估市场趋势和未来发展机会,以便调整销售策略和产 品组合。
渠道拓展策略制定
掌握应急处理措施,如遇到设备故障、突发事件等情况时,能够迅速采取应对措 施,保障人员安全和企业利益。
医疗器械岗前培训资料全

医疗器械岗前培训资料全医疗器械岗前培训资料XXX目录1、定义:是指单独或者组合使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材料或者其它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软件;其用于人体体表及体的作用不是用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的手段获得,但是可能有这些手段参与并起一定的辅助作用;其使用旨在达到下列预期目的:(一)对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监护、缓解;(二)对损伤或者残疾的诊断、治疗、监护、缓解、补偿;(三)对解剖或者生理过程的研究、替代、调节;(四)妊娠控制。
2.医疗器械风险程度,医疗器械经营实施分类管理。
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不需许可和备案,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实行备案管理,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实行许可管理。
二、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2014年7月30日XXX令第8号公布根据2017年11月7日XXX《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器械经营监督办理,规医疗器械经营行为,保证医疗器械平安、有效,根据《医疗器械监督办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国境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XXX卖力天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办理工作。
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办理部门卖力本行政地区的医疗器械经营监督办理工作。
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下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按照医疗器械风险程度,医疗器械经营实施分类办理。
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不需许可和备案,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实行备案办理,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实行许可办理。
第五条XXX制定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并监督实施。
第六条食品药品监督办理部门依法实时公布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和备案信息。
申请人可以查询审批进度和审批结果,公众可以查阅审批结果。
第二章经营许可与备案管理第七条从事医疗器械经营,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与经营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学历或者职称;(二)具有与经营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贮存场所;(三)具有与经营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贮存条件,全部委托其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贮存的可以不设立库房;(四)具有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办理制度;(五)具有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专业指导、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的本领,大概约定由相关机构供给技术撑持。
医疗设备岗前培训

医疗设备岗前培训
简介
本文档旨在为医疗设备的新员工提供岗前培训相关信息。
通过培训,员工将了解医疗设备的基本知识和操作要求,从而能够胜任医疗设备岗位工作。
培训内容
1. 医疗设备概述:介绍医疗设备的种类和用途,包括医疗影像设备、监护设备等。
2. 基本操作指南:提供医疗设备的基本操作指南,如开机、关机、调节参数等。
3. 安全注意事项:强调使用医疗设备时的安全注意事项,包括正确使用设备、维护设备、避免潜在的危险等。
4. 故障排除与维修:介绍常见的设备故障,并提供故障排除和维修的基本方法。
5. 重点设备讲解:对一些重要的医疗设备进行深入讲解,包括其原理、功能和操作技巧等。
培训方法
1. 课堂培训:通过专业讲师进行现场授课,结合示范演示,让
员工直观地了解医疗设备的操作方法。
2. 实际操作:在培训的最后阶段,要求员工亲自操作医疗设备,检验其掌握程度,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纠正。
培训考核
培训结束后,将进行一次岗前考核,测试员工对医疗设备的掌
握程度。
通过考核,确保员工能够熟练操作医疗设备并能够正确处
理常见故障。
培训评估和反馈
每次培训结束后,将进行培训效果评估和员工反馈收集。
评估
结果将用于改进培训内容和方法,以及提供更好的培训体验。
结束语
通过医疗设备岗前培训,我们希望新员工能够快速适应工作环
境并能够胜任岗位要求。
希望本次培训对员工的职业发展有所帮助,并祝愿员工在未来的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功。
> 注:本文档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培训内容和方法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
医疗器械销售岗前培训学习资料要点

一、《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6号)1、1999年12月28日国务院第24次常务会议通过,2000年4月1日起施行。
2、医疗器械:医疗器械是指单独或者组合适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材料或者其他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软件;其用于人体体表及体内的作用不是用药理学、免疫学或者新陈代谢的搜段获得,但是可能有这些手段参与并起一定的辅助作用;其使用旨在达到下列预期目的:1)对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监护、缓解;2)对损伤或者残疾的诊断、治疗、监护、缓解、补偿;3)(3)对解剖或者生理过程的研究、替代、调节;94)(4)妊娠控制。
3、医疗器械分类:第一类是指,通过常规管理足以保证其安全性、有效性的医疗器械;第二类是指,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应当加以控制的医疗器械;第三类是指,用于支持、维持生命;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必须严格控制的医疗器械。
4、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与其生产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2)具有与其生产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生产场地及环境;3)具有与其生产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生产设备;4)具有对其生产的医疗器械产品进行质量检验的机构或者人员及检验设备。
5、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与其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经营场地及环境;2)具有与其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检验人员;3)具有与其经营的医疗器械产品相适应的技术培训、维修等售后服务能力。
二、《医疗器械分类规则》(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5号)1、《医疗器械分类规则》与2000年2月17日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
自2000年4月10日起施行。
2、医疗器械按照其医疗器械分类判定的依据(一)医疗器械依据其结构特征分为:有缘器械和无源器械。
(二)根据不同的预期目的,可将医疗器械归入一定的使用形式。
1)无源器械的使用形式有:药业输送保存器械;改变血液、体液器械;医用敷料;外科器械;重复使用外科器械;一次性无菌器械;植入器械;避孕和计划生育器械;消毒清洁器械;护理器械、体外诊断试剂、其他无源接触或无源辅助器械等。
2024版年医疗器械岗前培训资料

04
医疗器械临床应用与案 例分析
常见疾病诊断与治疗过程中医疗器械应用
心血管疾病
01
心电图机、心脏起搏器、血管造影机等在心血管疾病的诊断和
治疗中发挥重要作用。
呼吸系统疾病
02
呼吸机、肺功能测试仪、氧气治疗设备等在呼吸系统疾病的治
疗和监测中广泛应用。
神经系统疾病
03
脑电图机、肌电图机、颅内压监测仪等用于神经系统疾病的诊
续增长,行业规模不断扩大。
02 03
创新驱动发展
医疗器械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产业,创新是推动行业发展的重要动力。 当前,行业内企业纷纷加大研发投入,推动产品升级换代,提高市场竞 争力。
智能化、数字化趋势明显
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的不断发展,医疗器械行业正朝着智能化、 数字化方向迈进,智能医疗器械、远程医疗等新兴业态不断涌现。
医疗器械风险评估方法
风险识别
阐述医疗器械风险识别的基本方法,如故障模式与影响分析(FMEA)、危害与可操作性分 析(HAZOP)等,并提供相应的实施步骤和注意事项。
风险评估
介绍医疗器械风险评估的常用方法,如风险矩阵、风险指数等,以及相应的评估标准和流程。
风险控制措施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提出针对性的风险控制措施,如设计改进、使用培训、定期维护等。
安全管理
加强医疗器械的安全管理,如确 保设备接地良好、防止电气安全 隐患等,保障患者和医护人员安
全。
03
医疗器械操作技能培训
无菌操作技术
无菌操作原则
包括环境清洁、手卫生、无菌物 品管理等方面。
无菌器械使用
正确选择和使用无菌器械,避免污 染。
无菌操作实践
医疗器械岗前培训-2024鲜版

行业发展历程与现状医疗器械的起源与发展:从简单工具到高科技设备的演变过程。
国内外医疗器械市场规模及增长情况。
当前医疗器械行业的主要挑战与机遇。
0102诊断器械、治疗器械、辅助器械等。
医用电子、医用光学、医用超声、医用高频等。
按使用目的和功能分类按应用领域分类医疗器械分类及应用领域03新兴技术在医疗器械领域的应用前景人工智能、大数据、3D 打印等。
01医疗器械市场需求分析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需求特点。
02未来医疗器械行业的发展趋势智能化、微型化、远程化等。
市场需求与发展趋势01医疗器械定义02医疗器械功能医疗器械是指用于预防、诊断、治疗、缓解人类疾病、损伤或残疾的设备、器具、器材、材料或其他物品。
医疗器械的主要功能包括辅助医生进行诊断、治疗,监测患者生理参数,缓解病痛,促进康复等。
医疗器械定义及功能如医用超声设备、X 射线设备、心电图机等,用于辅助医生进行疾病诊断。
诊断类医疗器械如手术器械、激光治疗设备、高频电刀等,用于治疗疾病或缓解症状。
治疗类医疗器械如监护仪、血糖仪、血压计等,用于监测患者生理参数,评估病情。
监测类医疗器械如轮椅、助听器、假肢等,用于帮助患者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提高生活质量。
康复类医疗器械常见医疗器械介绍安全性评价评估医疗器械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对患者和医护人员造成的危害和风险,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有效性评价评估医疗器械的治疗效果、诊断准确性和使用便捷性等方面的性能,确保设备达到预期的治疗效果。
临床评价通过临床试验等方法,收集医疗器械在实际使用中的数据和反馈,评估设备的临床效果和安全性。
监管评价政府监管部门对医疗器械进行注册审批、质量监管和市场监督,确保设备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
医疗器械安全与有效性评价010203包括设备的启动、运行、停止等操作步骤,确保员工能够熟练掌握设备的基本操作。
医疗器械的基本操作强调设备操作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如佩戴个人防护用品、遵守设备安全警示标识等,确保员工的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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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岗前培训资料清苑利民药店目录一、医疗器械的定义 (1)二、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2)三、医疗器械分类规则 (7)四、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 (9)五、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 (11)六、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 (15)一、医疗器械的定义1、定义:是指单独或者组合使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材料或者其它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软件;其用于人体体表及体的作用不是用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的手段获得,但是可能有这些手段参与并起一定的辅助作用;其使用旨在达到下列预期目的:(一)对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监护、缓解;(二)对损伤或者残疾的诊断、治疗、监护、缓解、补偿;(三)对解剖或者生理过程的研究、替代、调节;(四)妊娠控制。
2.医疗器械风险程度,医疗器械经营实施分类管理。
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不需许可和备案,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实行备案管理,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实行许可管理。
二、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2014年7月3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公布根据2017年11月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规医疗器械经营行为,保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国境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下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按照医疗器械风险程度,医疗器械经营实施分类管理。
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不需许可和备案,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实行备案管理,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实行许可管理。
第五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并监督实施。
第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及时公布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和备案信息。
申请人可以查询审批进度和审批结果,公众可以查阅审批结果。
第二章经营许可与备案管理第七条从事医疗器械经营,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与经营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学历或者职称;(二)具有与经营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贮存场所;(三)具有与经营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贮存条件,全部委托其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贮存的可以不设立库房;(四)具有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五)具备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专业指导、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的能力,或者约定由相关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还应当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要求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保证经营的产品可追溯。
鼓励从事第一类、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建立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要求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
第八条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明、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复印件;(三)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四)经营围、经营方式说明;(五)经营场所、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协议(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六)经营设施、设备目录;(七)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等文件目录;(八)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基本情况介绍和功能说明;(九)经办人授权证明;(十)其他证明材料。
第九条对于申请人提出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申请,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一)申请事项属于其职权围,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申请;(二)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即为受理;(三)申请资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四)申请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请。
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申请的,应当出具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通知书。
第十条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的要求开展现场核查。
需要整改的,整改时间不计入审核时限。
符合规定条件的,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于10个工作日发给《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申请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依照法律、法规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有关规定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在对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进行审查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事项,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第十二条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填写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表,并提交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资料(第八项除外)。
第十三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对企业提交资料的完整性进行核对,符合规定的予以备案,发给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第十四条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之日起3个月,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的要求对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展现场核查。
第十五条《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载明许可证编号、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住所、经营场所、经营方式、经营围、库房地址、发证部门、发证日期和有效期限等事项。
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应当载明编号、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住所、经营场所、经营方式、经营围、库房地址、备案部门、备案日期等事项。
第十六条《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事项的变更分为许可事项变更和登记事项变更。
许可事项变更包括经营场所、经营方式、经营围、库房地址的变更。
登记事项变更是指上述事项以外其他事项的变更。
第十七条许可事项变更的,应当向原发证部门提出《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并提交本办法第八条规定中涉及变更容的有关资料。
跨行政区域设置库房的,应当向库房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备案。
原发证部门应当自收到变更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进行审核,并作出准予变更或者不予变更的决定;需要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的要求开展现场核查的,自收到变更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作出准予变更或者不予变更的决定。
不予变更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
变更后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编号和有效期限不变。
第十八条新设立独立经营场所的,应当单独申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
第十九条登记事项变更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二十条因分立、合并而存续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申请变更许可;因企业分立、合并而解散的,应当申请注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因企业分立、合并而新设立的,应当申请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第二十一条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办理经营许可或者备案;在其他场所贮存并现货销售医疗器械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经营许可或者备案。
第二十二条《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向原发证部门提出《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
原发证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对延续申请进行审核,必要时开展现场核查,在《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
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延续,延续后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编号不变。
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延续,并书面说明理由。
逾期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第二十三条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中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住所、经营场所、经营方式、经营围、库房地址等备案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变更备案。
第二十四条《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遗失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立即在原发证部门指定的媒体上登载遗失声明。
自登载遗失声明之日起满1个月后,向原发证部门申请补发。
原发证部门及时补发《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补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编号和有效期限与原证一致。
第二十五条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遗失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及时向原备案部门办理补发手续。
第二十六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因经营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立案调查但尚未结案的,或者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但尚未履行的,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中止许可,直至案件处理完毕。
第二十七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的情形,或者有效期未满但企业主动提出注销的,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注销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在上予以公布。
第二十八条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核发、延续、变更、补发、撤销、注销等许可档案和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信息档案。
第二十九条任何单位以及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第三章经营质量管理第三十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要求,建立覆盖质量管理全过程的经营管理制度,并做好相关记录,保证经营条件和经营行为持续符合要求。
第三十一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对其办事机构或者销售人员以本企业名义从事的医疗器械购销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销售人员销售医疗器械,应当提供加盖本企业公章的授权书。
授权书应当载明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注明销售人员的。
第三十二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业务以及第三类医疗器械零售业务的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销售记录制度。
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从事医疗器械批发业务的企业,其购进、贮存、销售等记录应当符合可追溯要求。
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应当保存至医疗器械有效期后2年;无有效期的,不得少于5年。
植入类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应当永久保存。
鼓励其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建立销售记录制度。
第三十三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从具有资质的生产企业或者经营企业购进医疗器械。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与供货者约定质量责任和售后服务责任,保证医疗器械售后的安全使用。
与供货者或者相应机构约定由其负责产品安装、维修、技术培训服务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可以不设从事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的部门,但应当有相应的管理人员。
第三十四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医疗器械运输、贮存过程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或者标签标示要求,并做好相应记录,保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