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项目扶持政策()
节能减排及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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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_财政部2007.3.26
一、使用方式: 无偿资助_盈利性弱、公益性强的项目。 贴息贷款_列入国家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符合信贷条 件的项目。贴息年限为1_3年,年贴息率最高不超过3%。 二、扶持重点 第六条:石油替代_重点是扶持发展生物乙醇燃料、生物柴油等。 第七条:建筑物供热、采暖和制冷_重点扶持太阳能、地热能等 在建筑物中的推广应用。 第八条:可再生能源发电_重点扶持风能、太阳能、海洋能等发 电的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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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由原来的工业企业6%、商业企业4%)统一变 为3%; 下列货物税率为13%_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 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矿产品税率由13%升至17%,主要是考虑到资源节约; 外资企业购买国内生产设备不再退税,主要是考虑到税负公平; 进口设备不再免税,而是改为先交税后由企业抵扣; 可以抵扣的固定资产具体表述为: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 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沿用原规定,购买的固定资产用于 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及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不能抵扣,购买的 固定资产用于投资、分配、赠与时再视时销售按有关方法计算销项税额, 其中混用的机器设备在内的其他机器设备进项税额均可抵扣。 购买的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而发生的运费也可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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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节能减排项目的投资收益
工业节能项目投资回收期一般不超过3年; 不同工业领域节能项目见具体案例;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回收期更短; 可再生能源项目投资回收期一般5_7年或更长。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节能工作的若干意见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节能工作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嘉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0.11•【字号】嘉政发[2006]82号•【施行日期】2006.10.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节能工作的若干意见(嘉政发〔2006〕8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为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社会,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降耗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06〕3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切实加强节能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深刻认识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进一步提高对节能工作的认识。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把节约资源作为基本国策,把节约能源工作提到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说明了加强节能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
“十五”以来,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但同时能源消耗也急剧增加。
2005年,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突破1000万吨标准煤。
尽管近年来我市积极开展节能降耗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必须看到,“十一五”期间,我市能源需求逐年递增的趋势还十分明显,特别是随着工业化、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经济结构的调整将会进一步增加对能源的需求,生活用能也将进一步攀升。
因此,各级各部门必须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和长远出发,充分认识节能工作的重大战略意义,增强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把节能作为增长方式转变的主攻方向,作为衡量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标志,作为检验科学发展观是否真正得到落实的评价标准,切实下大力气,采取强有力措施,推进节能工作。
二、明确节能工作的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开发与节约并举、节约优先的原则,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加快技术进步为根本,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科技创新、依法节能为保障,创新机制,完善政策,加强管理,努力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为主和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节能工作新格局,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全国太阳能发电补贴扶持政策汇总

全国太阳能发电补贴扶持政策汇总(最新)我国各省市光伏扶持政策汇总近几年,国家出台一系列促进光伏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各省市也积极响应,全国多个地方分布式太阳能补贴政策也相继出炉。
下面对我国各省市光伏扶持政策进行汇总:一、江西省参考文件:赣发改能源字〔2013〕1062号摘要:江西省万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工程除了国家补贴0.42元/kWh外,省专项资金补助,一期工程补助4元/W,二期工程暂定补助3元/W。
省0.2元/W补贴。
二、山东省参考文件:鲁价格一发〔2013〕119号摘要:2013-2015年并网发电的光伏电站上网电价确定为每kWh1.2元(含税,下同),高于国家标杆电价部分由省级承担。
已享受国家金太阳示范工程补助资金、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补助资金以及我省新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不再享受电价补贴。
三、河南省洛阳市参考文件:《关于加快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实施意见》摘要:对2015年底前建成并网发电、且优先使用洛阳市企业生产的组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其装机容量给予0.1元/W奖励,连续奖励3年。
四、安徽省合肥市参考文件:合政〔2013〕76号摘要:在肥新建光伏发电项目,且全部使用由当地企业生产的组件和逆变器,除享受国家补贴外,按年发电量给予0.25元/kWh补贴;屋顶、光电建筑一体化等光伏电站,按年发电量给予0.02元/kWh补贴;连续补贴15年。
家庭投资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等,按装机容量一次性给予2元/W补贴,不享受市级光伏kWh电补贴政策。
五、江苏省参考文件:苏政办发〔2012〕111号摘要:在国家统一上网电价基础上,该省明确2012年-2015年期间,对全省新投产的非国家财政补贴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地面、屋顶、建筑一体化,每kWh上网电价分别确定为2014年1.2元和2015年1.15元。
六、河北省参考文件:无文号摘要:对采用省内生产光伏组件建设的光伏电站项目,优先并网,全额收购。
装机容量在1MW及以上,未享受中央财政资金补贴,且在省级电网并网销售的光伏电站,2014年底前建成投产的,上网电价1.3元/kWh,2015年建成投产的为1.2元/kWh,上述上网电价自项目投产之日起暂执行三年。
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支持条件和扶持标准

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1.支持条件。
(1)企业为节约能源,开展锅炉(窑炉)节能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改造、能量系统优化、生产工艺提升等节能改造项目,项目依托的改造主体应符合产业政策且投产2年以上。
(2)节能技改项目年节能量在150吨标准煤以上(含),且项目技术和设备投资额不低于150万元。
非工节能技改项目年节能量在80吨标准煤以上(含),且项目技术和设备投资额不低于80万元。
(3)符合《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等项目管理规范要求,项目备案(核准)、环评、能评等手续完备,无需相关手续的须由项目推荐单位作出说明。
(4)项目应在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内完工。
2.扶持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根据投资额和节能量测算,给予最高200万元的扶持。
(完整版)节约能源法考试题

节约能源法考试题一、选择题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以下简称《节约能源法》)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通过,自 D 起施行。
A、 1998年1月1日B、 2007年10月28日C、 2008年1月1日D、 2008年4月1日2、《节约能源法》所称能源,是指 B 和电力、热力以及其他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
A、煤炭、石油、天然气、生物质能B、太阳能、风能C、煤炭、水电、核能D、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3、《节约能源法》所指节约能源,是指加强用能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从能源 A ,降低消耗、减少损失和污染物排放、制止浪费,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
A、生产到使用的各个环节B、开采到消费的各个环节C、消费到回收的各个环节D、生产到消费的各个环节4、国家实行有利于节能和环境保护的产业政策, D ,发展节能环保型产业。
A、鼓励发展重化工业B、鼓励发展第三产业C、限制发展高耗能、资源性行业D、限制发展高耗能、高污染行业5、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节能工作,合理调整产业结构、企业结构、产品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推动企业 B ,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改进能源的开发、加工、转换、输送、储存和供应,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A、实行节能目标责任制B、实行节能考核评价制度C、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管理D、降低单位产值能耗和单位产品能耗6、国家开展节能宣传和教育,将节能知识纳入国民教育和培训体系,普及节能科学知识,增强全民的节能意识,提倡 C 的消费方式。
A、清洁型B、循环型C、节约型D、环保型7、节约资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国家实施 A 的能源发展战略。
A、开发为主,合理利用B、利用为主,加强开发C、开发与节约并举,把开发放在首位D、节约与开发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8、国务院 D 主管全国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的指导。
节能减排法律法规最新汇编(2011.3)

节能降耗法律法规政策汇编(部分)2011年3月目录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一、节能降耗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主席令第77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主席令第33号)3、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1号)4、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0号)5、关于印发《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0〕2643号)6、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7]371号)7、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0]249号)8、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推进计划》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11]51号)9、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10、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11、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25号)12、关于印发半导体照明节能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09]2441号)13、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意见(工信部办〔2010〕173号14、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15、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工信部节[2010]218号)16、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水泥工业节能减排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节[2010]582号)17、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2009]166号)18、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国家质监局17号令)19、关于财政奖励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发改办环资[2010]2528号)20、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财税[2009]166号)(与17重复)21、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工信部节[2010]218号)22、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国发〔2009〕38号)23、关于清理对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等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978号)24、关于促进节能服务行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与14重复)25、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与14重复)二、循环经济1、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主席令第四号)2、《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3、关于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投融资政策措施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10]801号)4、关于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意见(发改环资〔2010〕991号)5、关于印发《再制造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节〔2010〕303号)6、再制造产品认定实施指南(工信厅节[2010]192号)7、关于印发《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编制指南》的通知8、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开展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的通知(发改环资[2010]977号)9、关于印发新型干法水泥窑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节[2010]25号)三、清洁生产1、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主席令72号)2、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环保总局令16号)3、关于加快推行清洁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03]100号)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太湖流域加快推行清洁生产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节[2009]104号)5、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工业和通信业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节[2009]461号)6、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清洁生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9]707号)7、《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第一批)简介8、《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导向目录》(第二批)9、《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第三批)10、火电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11、包装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12、水泥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13、印染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14、制革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15、制浆造纸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16铜冶炼等5个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工信部节[2011]113号)四、资源综合利用1、关于印发《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环资[2006]1864号)2、关于公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7号)3、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4、关于以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的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48号)4、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7号)5、中国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政策大纲(公告)6、工信部发布《废旧轮胎综合利用指导意见》公告(工产业政策[2010]第4号)7、申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的资源综合利用电厂认定管理暂行规定8、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工业副产石膏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9、国家经贸委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电厂机组》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0]660号)五、节能评估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2010年国家发改委第6号令)2、国家节能中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指南》(2010年本)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资料汇编(征求意见稿)4、《关于企业投资项目咨询评估报告的若干要求》和《企业投资项目咨询评估报告编写大纲》(国家发改委第37号公告)5、关于加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节[2010]135号)六、新能源1、关于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的通知(财建[2010]230号)2、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七、其他1、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工产业[2010]第122号)2、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一批)3、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二批)(国家发改委公告2009年第27号)4、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三批) (2010年第33号公告)5、工业领域节能减排电子应用技术导向目录(第二批)(工信部节[2011]9号)6、国家能耗限额标准(26项)目录7、有色金属工业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2006—2020年)8、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38号)9、进一步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通知(财建[2011]61号)浙江省法律、法规、政策一、节能降耗1、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人大常委公告第9号)2、浙江省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浙经贸资源[2001]268号)3、浙江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34号)4、浙江省能源利用监测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43号)5、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超限额标准用能电价加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政发〔2010〕39号)6、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63号)7、浙江省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报表制度实施方案8、关于印发《浙江省重点用能企业节能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经贸资源〔2006〕511号)9、关于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工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0〕34号)10、浙江省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浙财企〔2010〕232号)11、关于印发浙江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浙政发〔2010〕57号)12、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通知(浙经信资源[2010]418号)1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8〕80号)14、浙江省人民政府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浙政发〔2008〕42号)15、转发省发改委等部门关于贯彻国发〔2009〕38号文件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0]27号)16、浙江省执行差别电价政策企业认定暂行办法17、浙江省超限额标准用能电价加价管理办法(浙政发[2010]39号)18、关于超能耗产品惩罚性电价加价标准的通知(浙价资〔2010〕275号)二、循环经济1、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循环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0〕63号)2、浙江省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浙财建字〔2006〕158号)3、关于印发浙江省节能及工业循环经济财政领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企字[2008]134号)三、清洁生产1、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3]22号)2、关于印发《浙江省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的通知(经贸资源〔2003〕1040号)3、浙江省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暂行办法(浙经贸资源〔2005〕643号)4、浙江省清洁生产审核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浙经贸资源〔2008〕331号)四、资源综合利用1、关于印发《浙江省实施〈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细则》的通知(浙经贸资源〔2007〕265号)2、关于我省水泥企业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工作的意见(浙经贸资源〔2003〕39号)五、节能评估1、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0〕35号)2、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审查程序(试行)》的通知(浙经信资源〔2010〕575号)3、浙江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内容及深度要求(试行)4、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机构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经信资源〔2010〕559号)5、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浙经信资源〔2011〕101号)六、新能源1、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浙政发〔2010〕59号)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光伏等新能源推广应用与产业发展的意见(浙政办发〔2009〕55号)杭州市法律、法规、政策一、节能降耗1、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杭州工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杭政〔2011〕1号)2、关于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的若干意见(杭政函〔2010〕276号)3、杭州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26号)4、关于印发杭州市节能奖励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383号)5、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资助力度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377号)二、循环经济1、关于加快工业循环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杭政函[2005]211号)2、杭州市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办函【2008】353号三、清洁生产1、杭州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实施办法(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39号)四、资源综合利用1、市经委关于转发浙江省实施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细则的通知(杭经资源[2007]336号五、节能评估1、杭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办函〔2008〕366号)2、杭州市2010年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空间布局指引(杭政办函〔2010〕11号)3、杭州市薄钢板行业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年)六、新能源1、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2010-2015年)的通知(杭政办函〔2010〕86号)2、杭州市私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试点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杭政办函〔2011〕31号)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太阳能光伏等新能源产业发展五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杭政办函〔2009〕330号)七、其他1、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08〕283号)2、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委市财政局关于杭州市物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杭政办函〔2010〕258号)富阳市法律、法规、政策一、节能降耗1、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意见(富政函[2007]109号)2、关于加快推进集中供热工作的意见(富政函〔2006〕39 号)3、转发省发计委《关于富阳市江南片造纸企业集中供热热力规划的批复》的通知(富政办〔2004〕53号)二、循环经济1、富阳市工业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富政办〔2008〕3号)2、关于调整和完善工业经济发展扶持政策的若干意见(富政〔2006〕1号)3、关于加快工业循环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富政函[2007]110号三、清洁生产1、富阳市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实施办法(富政函〔2005〕73号)四、节能评估1、《富阳市2008年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富政〔2008〕5号)2、关于促进富阳造纸行业转型提升的若干意见(富政〔2007〕13号)节能降耗基础知识1.能源能源亦称能量资源或能源资源,是指煤炭、石油、天然气、生物质能和电力、热力以及其他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
小区节能改造方案

-供暖系统:替换老旧锅炉,采用高效节能的供暖设备。
-空调系统:更新为高能效比的空调机组,优化空调运行策略。
-可再生能源: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和光伏发电系统,利用清洁能源。
3.公共设施与电气设备
-照明系统:更换为LED灯具,实现节能照明。
-电梯优化:通过电梯能源回馈和智能控制,降低能耗。
3.技术保障:与专业机构合作,引进先进技术,确保改造效果。
4.宣传培训:加强小区居民节能意识培训,提高居民参与改造的积极性。
5.后期管理:建立健全能源管理制度,加强后期运营维护,确保改造效果持续稳定。
六、预期效果
1.节能效果:预计改造后,小区能源消耗降低20%以上。
2.环保效果: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改善生态环境。
二、改造目标
1.实现小区能源消耗综合降低20%以上。
2.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提升小区环境质量。
3.提高居民节能意识,推广绿色生活方式。
三、改造范围与内容
1.建筑节能改造
-外墙保温:采用高效保温材料,提高外墙保温性能。
-门窗优化:更换为双层中空玻璃,提高门窗的密封性能。
-屋面改造:增加屋面保温层,减少热传导损失。
(3)屋面改造:对屋面进行保温隔热处理,降低屋面传热损失。
2.能源系统优化
(1)供暖系统改造:采用高效节能的供暖设备,提高供暖系统热效率,减少能源消耗。
(2)空调系统改造:选用高效节能的空调设备,优化空调系统运行策略,降低空调能耗。
(3)可再生能源利用:充分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减少传统能源消耗。
小区节能改造方案
第1篇
小区节能改造方案
一、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能源消耗问题日益严重,节能减排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小区作为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能源消耗量和碳排放量占有相当比例。为了提高小区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本方案针对某小区进行节能改造,旨在为居民创造舒适、节能的生活环境。
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2019修正)

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2010年8月20日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10年9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根据2019年8月22日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2019年9月27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三章新建民用建筑节能第四章既有民用建筑节能第五章民用建筑用能系统运行节能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降低使用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民用建筑节能、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民用建筑用能系统运行节能、可再生能源在民用建筑中的应用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以及工业建设项目中的办公和生活辅助建筑。
本条例所称民用建筑节能,是指在民用建筑的规划、设计、建设、使用过程中,执行民用建筑节能标准,保证民用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提高建筑用能系统运行效果,降低能源消耗的活动。
第三条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民用建筑节能行政主管部门。
其所属的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以下称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机构)负责民用建筑节能日常管理工作。
区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和改革、科学技术、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规划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保障和房产、市场监督管理、统计、税务等部门和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民用建筑节能有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和江北新区管理机构应当将民用建筑节能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民用建筑节能责任制和激励机制,引导、扶持和促进民用建筑节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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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减排政策
节能减排政策主要是三大类
第一类国家、市财政资金的补贴奖励政策
第二类国家减免税政策
第三类国家、市财政的贷款利息补贴或其它优惠政策
第一类国家、市财政资金的补贴奖励政策
一、节能技改项目的补贴和奖励政策
1、文件号:
国家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分布的《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暂行办法》(财建【2007】371号)
上海市经信委和市财政局的《上海市节能技术改造项目专项扶持实施办法》(沪经节【2008】484号)
2、主要补贴奖励政策
对单个项目年节能量在500吨标准煤以上,财政给予补贴奖励。
3、节能量的核定方式
由企业报告,第三方审核、政府确认方式
4、补贴标准
节约每吨标准煤,国家奖励200元,上海市政(2011年)奖励300元,上海单个项目补贴最高额500万元。
5、节能量审核报告
由第三方出具节能量审核报告。
二、分布式供能系统和燃气空调项目
1、文件文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制订的《上海市分布式供能系统和燃气空调发展专项扶持办法》的通知(沪府办【2008】48号)
2、主要补贴奖励政策
a)设备补贴
对分布式供能系统和燃气空调给予一定的设备投资补贴,分布式供能按1000元/千瓦补贴,燃气空调按100元/千瓦制冷量补贴。
b)气价优惠
优先保障天然气供应,市区享受优惠气价2,0元/米
3、实行上下游价格联动调整。
三、合同能源管理
1、文件文号
《加快推进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
市经委、市财政制定的《上海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专项扶持实施办法》【沪经信节(2008)566号】
2、主要奖励政策
a)对前期诊断费的补贴
对符合上述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项目,前期作诊断费用,合同金额关于200万元,年节能量超过500吨标准煤的项目一次性资助
6万元。
其它项目一次性资助3万元。
b)对合同能源项目的补贴
按照节约每吨标准煤对合同能源服务公司进行补贴500元,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评估、评价政策
1、文件文号:
市政府发了《上海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试行)》(沪府办【2008】6号)
2、评价评估机制的6个原则
1)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的要求
2)必须进行节能评估的条件
3)项目审批部门的职责
4)负责中介机构日常管理的单位
5)开展节能评估的中介机构条件
6)节能评估费用来源
五、产业机构调整
1、文件文号:
市政府办公厅制定的《上海市产业机构专项扶持暂行办法》(沪府办法【2008】31号)
2、主要补贴政策
每减少1吨标准煤,补助500元,原则上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六、风力发电产业化项目
1、文件文号:
国家财政部发表的《风力发电设备产业化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8】476号)
2、补贴政策
对企业新开发并实现产业化的首50台风电机组(单机容量在1500千瓦(含)以上的)按600元/千瓦进行补贴
七、节能和新能源汽车项目
八、关于节能产品
国家明确由国家财政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对2009年5月底前获得节能认证的产品见笑审核和公示,并建立做法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
九、清洁生产
1、文件文号:
国家财政部发布的《中央补助对方清洁生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建【2004】343号)
2、二项补贴政策
a)对列入《上海市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清洁生产
十、推进节能产品惠民工程
一)关于房间节能空调的补贴
1、文件文号:
国家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房间空调推广实施细则》的通知(财建【2009】214号)
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制定了《上海市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空调地方补贴暂行办法》(沪府办【2009】19号)
2、国家补贴政策
定频空调:
额定制冷量国家最高限价(元/台)
能效等级1级能效等级2级
额定制冷量≤2800
(相当于1匹) 4000 3500
2800<额定制冷量小于等
于4500(相当于1匹-2匹) 5000 4000
4500<额定制冷量≤7100
(相当于2匹-3匹) 8500 7500
7100<额定制冷量≤14000
(相当于3匹-5匹) 12000 11000
3、上海补贴政策
a)定频空调
上海市地方补贴标准(元/台(套))
能效等级1级能效等级2级
150 100
b)变频空调
额定制冷量财政补贴标准(元/台(套))
能效等级1级能效等级2级
额定制冷量≤2800
(相当于1匹) 650 400
2800<额定制冷量小于等
于4500(相当于1匹-2匹) 700 450
4500<额定制冷量≤7100
(相当于2匹-3匹) 800 550
7100<额定制冷量≤14000
(相当于3匹-5匹) 1000 750
二)关于节能灯补贴
1、文件文号:
国家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发发布的《关系照明产品推广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7】1027号)
2、国家补贴政策
a)对居民用户,每只高效照明产品,国家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的50%给予补贴。
b)大宗用户(指工矿企业、写字楼、医院、学校、宾馆、商厦、车站、机场、码头、道路等)每只高效照明产品,国家国家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的30%给予补贴。
十一、对太阳能发电建筑项目
1、文件文号:
国家财政部印发的《太阳能光电建筑医院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9】129号)
2、补贴政策:
应用太阳能光电产品装机容量应不小于50kwp的,应用太阳能光电产品发电效率达到先进水平的,每瓦补贴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