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爆粉尘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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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尘涉爆安全管理制度

涉尘涉爆安全管理制度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企业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粉尘爆炸事故,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涉尘涉爆作业区域及涉及可燃性粉尘的场所。

####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三条企业成立粉尘防爆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企业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粉尘防爆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本制度,并履行以下职责:1. 负责粉尘防爆安全制度的宣传、培训和监督;2. 组织粉尘防爆风险评估,制定并实施相应的安全措施;3. 定期检查粉尘防爆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4. 处理粉尘防爆事故,总结事故教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5. 协调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工作。

#### 第三章粉尘防爆风险评估与管控第五条企业应建立粉尘防爆风险评估体系,对涉尘涉爆作业区域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六条粉尘防爆风险评估应包括以下内容:1. 粉尘产生源;2. 粉尘扩散途径;3. 粉尘浓度;4. 防爆设施设备;5. 安全操作规程;6. 应急预案。

第七条根据风险评估结果,企业应采取以下措施:1. 对高风险区域实施重点监控,加强安全措施;2. 对中风险区域实施常规监控,完善安全措施;3. 对低风险区域实施基本监控,确保安全措施到位。

#### 第四章安全操作规程第八条企业应制定粉尘防爆安全操作规程,包括以下内容:1. 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范;2. 粉尘收集、处理、储存、运输等环节的安全要求;3. 防爆设施设备的操作、维护、检修要求;4. 粉尘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第九条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并接受安全培训。

#### 第五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条企业应定期开展粉尘防爆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安全教育和培训内容包括:1. 粉尘防爆安全知识;2. 安全操作规程;3. 应急救援技能;4. 事故案例分析。

涉爆粉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涉爆粉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涉爆粉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一、概述涉爆粉尘作业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具有爆炸性,存在爆炸危险的作业活动。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涉爆粉尘作业中可能发生的事故,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了本安全管理规定。

二、责任制度1. 生产单位应当建立涉爆粉尘作业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2. 生产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涉爆粉尘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3. 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定期组织涉爆粉尘作业安全管理例会。

三、操作规程1. 涉爆粉尘作业应当在专门的作业区域进行,禁止在非作业区域进行相关操作;2. 涉爆粉尘作业人员应当穿戴防护用具,遵守操作规程,严禁私自调整设备参数;3. 涉爆粉尘作业应当严格按照操作流程进行,禁止擅自停机、开机等操作。

四、安全防护1. 涉爆粉尘作业区域应当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2. 涉爆粉尘作业区域应当配备可燃气体检测仪,定期检测气体浓度,确保作业环境安全;3. 涉爆粉尘作业区域应当配备防爆灯具,防止因电气设备引发火灾事故。

五、应急预案1. 生产单位应当建立涉爆粉尘作业应急预案,明确各种事故的应急处置程序;2. 涉爆粉尘作业人员应当定期参加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应急处理能力;3. 涉爆粉尘作业应急预案应当定期演练,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置。

六、安全检查1. 生产单位应当定期组织涉爆粉尘作业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2. 涉爆粉尘作业人员应当配合安全检查,积极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3. 对于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生产单位应当依法进行处理,严肃追究责任。

七、处罚措施1. 涉爆粉尘作业人员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或操作手册的,生产单位有权采取适当的处罚措施;2. 严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或操作手册的,生产单位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3. 生产单位应当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与涉爆粉尘作业安全管理相关的事务。

粉尘涉爆安全管理制度

粉尘涉爆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涉爆粉尘管理,防止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粉尘爆炸危险的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等环节。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执行本制度,组织、协调、指导公司各部门开展粉尘防爆工作。

2. 安全生产部: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监督各部门落实粉尘防爆措施,组织开展粉尘防爆培训,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3.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的粉尘防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部提出的各项要求。

四、粉尘防爆措施1. 风险辨识与评估(1)对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等环节进行粉尘爆炸风险评估,确定危险等级。

(2)针对不同危险等级,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1)定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对排查出的隐患,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

3. 安全操作规程(1)制定粉尘防爆安全操作规程,明确操作人员的安全责任和操作要求。

(2)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 安全教育培训(1)定期组织粉尘防爆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2)对操作人员进行粉尘防爆专项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粉尘防爆知识。

5. 粉尘清理与处置(1)建立健全粉尘清理制度,定期对生产现场进行清理,确保粉尘不积聚。

(2)对粉尘进行妥善处置,防止粉尘扩散。

6. 除尘系统与安全设施设备(1)设置完善的除尘系统,确保生产过程中粉尘得到有效控制。

(2)定期对除尘系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五、应急处置与救援1. 制定粉尘爆炸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报告、救援、处置等程序。

2. 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粉尘爆炸事故的能力。

3. 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六、监督检查与考核1. 安全生产部定期对各部门的粉尘防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

涉爆粉尘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涉爆粉尘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涉爆粉尘场所的安全管理,防止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企业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涉及可燃性粉尘的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本制度,定期组织检查和评估。

2. 安全生产部负责具体实施本制度,包括组织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应急处置等工作。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涉爆粉尘场所的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

四、粉尘爆炸风险辨识与评估1. 定期对涉爆粉尘场所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确定粉尘爆炸危险区域。

2. 对粉尘爆炸危险区域进行划分,明确危险等级,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3. 对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

五、安全操作规程1.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包括粉尘清理、除尘系统运行、动火作业、检维修作业等。

2. 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悉操作规程,持证上岗。

3. 作业场所必须按规范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落实防雷、防静电等措施。

六、粉尘清理与处置1. 严格执行粉尘清理制度,每班对作业区域、吸尘罩、集尘器进行清理。

2. 定期对主风管、电气设备、房梁、屋顶等部门进行清理,严禁采用压缩空气进行正压吹扫。

3. 粉尘清理过程中,应使用不产生火花、静电的工具。

4. 清理后的粉尘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处置,严禁随意丢弃。

七、安全教育培训1. 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使其了解本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3. 对变更作业岗位的员工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培训。

八、应急处置1. 制定粉尘爆炸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报告、应急处置、救援疏散等内容。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3. 发生粉尘爆炸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和疏散。

九、监督检查1. 安全生产委员会定期对涉爆粉尘场所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本制度落实到位。

2. 对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涉爆炸粉尘作业场所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涉爆炸粉尘作业场所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涉爆炸粉尘作业场所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了保障涉爆炸粉尘作业场所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规范作业行为,防止事故的发生,制定本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涉爆炸粉尘作业场所内所有从事爆炸性粉尘作业的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

3.涉爆炸粉尘作业场所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要求。

二、作业前的准备工作1.作业前必须仔细阅读场所的安全防护工程设计文件、施工方案和作业指引,了解相关知识。

2.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符合安全标准的工作服和防护用具,并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和考核。

3.作业人员必须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和设备,熟悉作业程序和安全规定。

4.作业前必须对作业区域进行必要的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消防设施完好,紧急疏散通道畅通。

三、作业操作规范1.作业人员必须按照作业指引和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更改作业程序。

2.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正确使用作业设备和工具,不得私自使用损坏的或者未经维修的设备。

3.作业人员必须做好粉尘泄漏的预防工作,积极清理作业区域内的粉尘,减少粉尘积累的可能性。

4.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动火管理规定,严禁在易燃易爆物质存在的环境中进行明火作业。

5.禁止在作业区域内吸烟、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或者进行其他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

四、事故应急处理1.在发生火灾、爆炸等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按照应急预案进行疏散和救援。

2.作业人员在发现作业区域内存在安全隐患或者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报告上级主管人员,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3.作业人员必须定期参加安全培训和演练,熟悉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理措施,并将其作为常态化的工作要求。

五、作业后的清理工作1.作业结束后,作业区域必须进行必要的清理,将粉尘等可燃物清除干净,保持作业区域的干净整洁。

2.作业设备和工具必须进行检查和维护,有损坏的设备必须及时修复或更换。

3.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归还和妥善保管工作服和防护用具,不得私自擅自带离作业场所。

六、违反制度的处理措施1.对于违反本制度的作业人员,将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或者罚款。

纺织厂粉尘涉爆管理制度

纺织厂粉尘涉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纺织厂粉尘涉爆安全管理,预防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涉及粉尘作业的场所、设备、工艺及员工。

第三条粉尘涉爆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纺织厂粉尘涉爆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厂粉尘涉爆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 负责制定和修订粉尘涉爆安全管理制度;2. 组织开展粉尘涉爆安全教育培训;3. 监督检查粉尘涉爆安全管理工作;4. 组织开展粉尘涉爆事故的调查和处理;5. 负责制定粉尘涉爆事故应急预案。

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粉尘涉爆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1. 负责编制粉尘涉爆安全管理制度;2. 负责组织开展粉尘涉爆安全教育培训;3. 负责监督检查粉尘涉爆安全管理工作;4. 负责收集、整理粉尘涉爆安全信息;5. 负责组织粉尘涉爆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七条各部门、车间负责人对本部门、车间的粉尘涉爆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其主要职责包括:1. 组织开展本部门、车间的粉尘涉爆安全教育培训;2. 制定本部门、车间的粉尘涉爆安全操作规程;3. 监督检查本部门、车间的粉尘涉爆安全管理工作;4. 负责本部门、车间粉尘涉爆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三章防尘措施第八条严格控制粉尘产生:1. 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减少粉尘产生;2. 优化生产流程,降低粉尘飞扬;3. 定期检查、维护、更新生产设备,确保设备性能良好。

第九条采取有效的除尘措施:1. 设置除尘设施,如布袋除尘器、湿式除尘器等,对粉尘进行有效收集;2. 定期清理、维护除尘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3. 加强对除尘设施的监控,确保粉尘排放达标。

第十条优化作业环境:1. 定期对作业场所进行清洁,减少粉尘积聚;2. 采取通风措施,确保作业场所空气流通;3. 设置防尘隔离带,防止粉尘扩散。

涉粉涉爆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涉粉涉爆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1. 为了加强涉粉涉爆企业的安全管理,预防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企业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涉粉涉爆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企业成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并对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2. 安全管理部门应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包括:(1)宣传、培训安全知识和技能;(2)组织、实施安全检查,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3)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4)协调、处理安全事故。

三、安全管理措施1. 风险辨识与评估(1)企业应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对粉尘爆炸风险进行辨识与评估,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2)对存在粉尘爆炸风险的设备、设施、场所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安全运行。

2. 安全设备设施(1)企业应配备必要的防爆、防尘设备设施,如防爆电器、防尘口罩、通风除尘系统等;(2)设备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3. 安全操作规程(1)企业应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制定粉尘作业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2)员工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改变设备设施的结构和参数。

4. 安全教育培训(1)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2)新员工入职前,应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5. 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1)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2)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整改。

6. 粉尘清扫与处理(1)企业应建立健全粉尘清扫与处理制度,确保生产场所粉尘不超标;(2)定期对生产场所进行清扫,清除积尘。

7. 应急预案与演练(1)企业应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制定粉尘爆炸事故应急预案;(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责任追究1. 企业领导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涉粉尘涉爆安全管理制度

涉粉尘涉爆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我公司涉粉尘涉爆安全管理工作,防止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涉及粉尘、爆炸危险的场所、设备、作业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公司涉粉尘涉爆安全管理工作。

2. 安全生产部:负责制定、实施、监督和检查公司涉粉尘涉爆安全管理制度。

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涉粉尘涉爆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本部门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四、安全管理制度1. 粉尘爆炸风险辨识评估与管控(1)对涉及粉尘、爆炸危险的场所、设备、作业进行风险辨识评估,确定风险等级。

(2)针对不同风险等级,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如隔离、通风、抑尘、防爆等。

2. 粉尘爆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1)定期对涉粉尘、爆炸危险的场所、设备、作业进行隐患排查。

(2)对排查出的隐患,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时整改。

3. 粉尘作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1)制定粉尘作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明确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要求。

(2)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确保作业人员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4. 粉尘防爆专项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1)定期开展粉尘防爆专项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2)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其熟悉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5. 粉尘清理和处置(1)制定粉尘清理和处置方案,确保粉尘得到有效清理。

(2)加强粉尘清理设备的管理,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6. 除尘系统和相关安全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及检修、维修管理(1)确保除尘系统和相关安全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2)定期对除尘系统和相关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

7. 粉尘爆炸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1)制定粉尘爆炸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报告、应急处置、救援等流程。

(2)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事故的能力。

五、监督检查1. 安全生产部负责对公司涉粉尘涉爆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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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爆粉尘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
涉爆粉尘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范围
为保证人身、设备和生产安全,对炼铁厂喷煤涉及易燃、易爆、喷吹管道容器、设备和场所等各类作业,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炼铁厂现场清扫、点巡检、动火维修作业安全防火要求、职责要求的管理。

本制度适用于炼铁喷煤涉粉尘作业。

二、概念
涉爆粉尘作业:在涉爆粉尘作业区进行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电钻、非铜质工具、临时用电、临时线路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三、涉爆粉尘作业管理安全防火要求
1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基本要求
(1)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以下简称《动火证》),进入受限空间、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时,还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票》和《高处作业票》等并执行其相关规定。

(2)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护,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现场积聚的煤粉,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3)凡在有煤粉的喷吹罐、粉仓储存装置设备上、喷吹管道上等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设备停止运行,必须根据物体和气体各自的性质,先氮气置换、清扫,并将储罐内存粉清理干净不得存有积粉达不到燃烧和爆炸的前提下,方可准许动火作业。

(4)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器具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

(5)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10m,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6)动火作业完毕,动火人和监护人以及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应清理现场,监护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7)在安装检修工作中如有不安全因素发生,应立即停止作业,待排除不安全因素后,再进行工作。

如无能力排除应立即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

2、喷煤属于特殊禁火区:
进入喷煤厂区域作业、检查,厂房、料场涉爆粉尘区域任何人都不得吸烟。

3、临时用电线路或灯具必须采用防爆型的,并且线路走向规范,不等私拉乱接搭在制备设备上、喷吹设备上。

四、职责要求
1、动火作业负责人:负责到安全处办理《动火证》并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

2、应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负责动火安全措施的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3、应在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1)动火人
1〉应逐项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2〉若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时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3〉应随身携带《动火证》。

(2)监护人
1〉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2〉应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做其它工作。

3〉在发现动火人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制止。

4〉应在动火作业完成后,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清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3)作业岗位区域负责人
1〉对所属生产系统在动火过程中的安全负责。

负责动火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

对现场做好禁烟禁火安全管理。

2〉检查、确认《动火证》审批手续,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证》应及时制止动火作业。

对于岗位违纪吸烟或者他人吸烟的应立即制止,进行安全风险告知。

3〉在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4)安全巡查人员
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违反有关规定,由安全科按考核细则规定作安全考核扣分处理;如造成人身设备事故和财产损失,分厂对责任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触犯刑律者上交司法部门处理。

(5)动火分析人
动火分析人对动火分析方法和分析结果负责。

应根据动火点所在车间的要求,到现场取样分析,在《动火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

不得用合格等字样代替分析数据。

(6)动火作业的审批人
动火作业的审批人是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最终确认人。

1 〉审查《动火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

2〉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检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

五、《动火证》的管理
1、办证人须按《动火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

2、办理好《动火证》后,动火作业负责人应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监护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批准开始作业。

3、《动火证》不得随意涂改和转让,不得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4、《动火证》一式三联,一联由安全科留存,一联由动火区域单位留存,一联由动火现场作业人员持有备查,动火作业完成后3日内上交安全科,不按时上交或丢失一份动火证对动火作业单位罚款50元;《动火证》保存期限至少为1年。

5、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证》由煤防站站长审批,一般禁火区的《动火证》的审批由安全科负责。

六、考核
1、凡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的扣责任单位安全罚款50-500元。

2、情节严重的或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交由公司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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