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曾兆如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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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参加第十届全国运动会获奖集体、个人的决定的通知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参加第十届全国运动会获奖集体、个人的决定的通知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参加第十届全国运动会获奖集体、个人的决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公布日期】2006.01.09•【字号】闽地税发[2006]1号•【施行日期】2006.01.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参加第十届全国运动会获奖集体、个人的决定的通知(2006年1月9日闽地税发〔2006〕1号)各市、县(区)地方税务局,省、各设区市地税局直属分局、稽查局,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市地税局外税分局,泉州、南平市地税局征收分局:现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参加第十届全国运动会获奖集体、个人的决定》(闽政文〔2005〕622号)转发给你们。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获得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体育奖励免征个人所得税。

对省政府以下机关、团体或企业、个人颁发的其他奖励(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应当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参加第十届全国运动会获奖集体、个人的决定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我省体育健儿在第十届全国运动会的比赛中,团结协作,奋力拼搏,赛出了风格和水平,夺得金牌17枚、银牌12枚、铜牌14枚,团体总分1063.5分,在全国金牌排名第8名,总分排名第10名,并荣获体育道德风尚奖,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为全省人民赢得了荣誉,实现了省委、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十运进入全国前列”的目标。

为表彰省体育局和参加第十届全国运动会获得优异成绩的运动员、教练员,省政府决定:一、对省体育局给予嘉奖一次。

二、给予获得金牌的运动员黄珊汕、何雯娜、林闽、郑晓均金、起永梅、王佳琳、林丹、孙健、王向党、张良、李雪艳、李晶晶、齐晖、王猛健、郑磊石、周斌、周传成、陈秋斌和教练员卓贤麟、何国权、彭希纪、甘春风、黄世平、张光、叶瑾、陈志明、代林彬、郑宁、唐庆财等29人各记一等功一次。

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黄梅等五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黄梅等五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黄梅等五位同志职务任免
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3.03.11
•【字号】榕工商干[2013]91号
•【施行日期】2013.03.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黄梅等五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榕工商干〔2013〕91号)
鼓楼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经研究决定:
黄梅同志任鼓楼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屏山工商所政治指导员职务(试用期一年)。

章增慧同志任鼓楼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洪山工商所政治指导员职务(试用期一年)。

魏仁福同志任鼓楼区工商行政管理副主任科员,免去其鼓楼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屏山工商所政治指导员职务。

陈振兴同志任鼓楼区工商行政管理副主任科员,免去其鼓楼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洪山工商所政治指导员职务。

免去林钟同志鼓楼区工商行政管理副主任科员职务(另有任用)。

以上同志的任职时间从2013年3月4日起计算。

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3年3月11日。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吴聪先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榕政人[2014]21号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吴聪先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榕政人[2014]21号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吴聪先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正文:
----------------------------------------------------------------------------------------------------------------------------------------------------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吴聪先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榕政人〔2014〕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闽江学院、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福州保税港区管委会:经研究决定:
吴聪先同志任福州市水利局调研员,免去其福州市粮食局调研员职务;
免去翁桂香同志的福州市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詹和忠同志的福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保留副处级待遇。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3月23日
——结束——。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市局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市局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市局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福州市地方税务局
•【公布日期】2013.05.03
•【字号】榕地税[2013]90号
•【施行日期】2013.05.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市局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榕地税〔2013〕90号)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局直属税务分局、涉外税务分局、琅岐经济区税务分局、福州保税区税务分局:
根据《中共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党组关于福州市地方税务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批复》(〔2013〕闽地税党干函字第14号),市局领导工作分工如下:党组书记、局长曾钟滔主持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正处级)何瑞铿分管人事教育处和税政一处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何明清分管政策法规处和税政二处工作;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黄枫柏分管纪检监察和督察内审办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李丹分管规费处和机关党委工作;
党组成员、总审计师叶鸿分管纳税服务处和稽查局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宋军分管办公室和征收管理处工作;
党组成员、总经济师余茂铃分管机关服务中心和基建采购办工作;
党组成员、总会计师林家忠分管计划财务处和涉外税务分局工作;
党组成员、调研员张德平分管信息技术处(含数据分析)工作。

另,局班子成员分工实行AB岗制,按组合互为AB角,具体如下:
何瑞铿与黄枫柏,何明清与李丹,余茂铃与林家忠,叶鸿、宋军与张德平。

希予知照。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
2013年5月3日。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省委领导重要指示精神、防止抗税事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省委领导重要指示精神、防止抗税事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省委领导重要指示精神、防
止抗税事件发生的通知
【法规类别】税收征管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闽地税稽[1999]10号
【发布部门】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发布日期】1999.09.29
【实施日期】1999.09.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省委领导重要
指示精神、防止抗税事件发生的通知
(闽地税稽[1999]10号1999年9月29日)
各地、市、县(区)地方税务局,省、地(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稽查分局,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市地方税务局外税分局:
近日,省委副书记石兆彬,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松禄和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张家坤在我局报送的信息《近期我省发生多起抗税案件》上分别做出重要批示(已刊登在《福建地税信息》99年第47期)。

省委领导的重要批示,既体现了领导对全省地税工作的关怀和支持,同时也对全省地税干部职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贯彻省委领导及省局陈荣凯局长批示精神,做好当前地税稽查工作,防止抗税事件的发生,特通知如下:。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林开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林开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林开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福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1.12.29
•【字号】榕政人〔2021〕59号
•【施行日期】2021.12.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正文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林开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因企业更名,经研究决定:
林开华同志任福州招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林宇舟、刘榕英同志任福州招商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原福州招商服务有限公司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9日。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陈日官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陈日官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陈日官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福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1.12.16
•【字号】榕政人〔2021〕55号
•【施行日期】2021.12.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
正文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陈日官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经研究决定:
陈日官同志兼任福州市新闻出版局(福州市版权局)局长;
郭勇同志兼任福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叶文珍同志任永泰青云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吴忠东同志的福州(闽台)蓝色经济产业园管委会(筹)副主任职务。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6日。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谢谦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榕政人[2013]39号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谢谦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榕政人[2013]39号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谢谦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正文:
----------------------------------------------------------------------------------------------------------------------------------------------------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谢谦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榕政人〔2013〕39号)
市国资委、市三坊七巷保护开发有限公司、市农工商(集团)总公司:
经研究决定:
谢谦华同志为福州市三坊七巷保护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人选;
陈可传同志为福州市农工商(集团)总公司总经理人选;
严涛同志为福州市三坊七巷保护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陈杰同志为福州市三坊七巷保护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免去陈寿森同志的福州市农工商(集团)总公司总经理职务;
免去林金其同志的福州市三坊七巷保护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免去叶子文同志的福州市三坊七巷保护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免去陈依坚同志的福州市农工商(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办理。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13年5月30日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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