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心压缩机工程技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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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心式压缩机技术规定

离心式压缩机技术规定

离心式压缩机技术规定
离心式压缩机是一种常用的压缩机类型,其技术规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型号和尺寸要求:离心式压缩机的型号和尺寸应符合规定的标准,并能满足工程设计和使用要求。

2.性能参数:离心式压缩机的性能参数包括压缩比、流量、功率等,这些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3.效率要求:离心式压缩机的效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包括压缩机的等熵效率和绝热效率等。

4.材料要求:离心式压缩机的主要构件材料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具有足够的强度和耐腐蚀性。

5.噪声和振动要求:离心式压缩机的噪声和振动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不得影响工作人员的健康和使用环境。

6.安全保护装置:离心式压缩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保护装置,如过载保护、温度保护、压力保护等,以确保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7.可靠性要求:离心式压缩机应具有良好的可靠性,能够长时间稳定运行,不易发生故障和损坏,保证生产和使用的连续性。

总结起来,离心式压缩机技术规定主要包括型号和尺寸要求、性能参数、效率要求、材料要求、噪声和振动要求、安全保
护装置和可靠性要求等方面的规定。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离心式压缩机的性能稳定、安全可靠,并满足工作环境和生产要求。

(参考资料)GB50275-1998压缩机泵离心机安装及验收规范

(参考资料)GB50275-1998压缩机泵离心机安装及验收规范
第 2. 4. 2条 根据 国家现行标 准 《大型往复 活塞压缩机技术条件》 的有关 规定修订 了对压缩 机空负荷试运转 的要求 , 目的是检查各运动部件 在空负荷下运转是否正常 ,同时达到饱合的作用。
第 2. 4. 3条 根据 国家现行标 准 《大型往复 活塞压缩机技术条件》 的有关 规定修订 了压缩 机 空气负荷试运转 的要求 。本条 规定是针对 出厂前 已作整机试运转 检验 的产品 ,如出厂前未进行试 运转的产品 ,应根据制造厂有 关技术文件 的规定 和有关订货合同的规定进行试运转。
原机械工业部 199 8年 5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 1.0 .1 条 阐明了制订本规范的目的。本 规范是对压缩机 、风机、泵安装要求 的统一技术 规定 ,为安装 、建设 和设备制造单位对安装 工程 施工及验收提供依据 ,使其安装工程质量 能够得 到切实保障,同时本 次修订吸收采纳 了近年来 出 现的一些新技术 ,以推动压缩机 、风机 、泵安 装 技术的不断进步。
第 2. 2. 8条 本条根据国家现行标准 《往 复 活塞压缩机铸铁活塞环》的有关 规定对安装 活塞 环的要求作了必要规定。卧式气 缸和底部浇有轴 承合金 的活塞考虑磨损 ,而活塞在安装时 的预先 抬高量 以及在气缸 内上下间隙 的大小 ,均应 由设 计和制造单位规定 ,施工单位实际做法也不一致 , 故未作统一的规定。
第 2. 2. 9条 根据国家现行标准 《大型往 复 活塞压缩机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对填料组 内各 环 的装配顺序不得互换作 了规定。明确刮油 刃 口 的方向应朝来油方向 ,以防止产生装反的现象。
第 2.2 .1 1条 有盘车装置,在安装、检修和 试运转 时盘车均无须人力盘动。
第三节 附 属 设 备
第 3.1 .3 条 风机的开箱检查是常规应进行 的工作,开箱检查的具体内容有:核对叶轮、机 壳和其它部件的主要安装尺寸 、检查 叶轮旋转方 向和定子导流叶片的导流方 向及 主要零件 、部件 的外观检查等 ,通 过开箱检查及 时发现 间题 ,避 免失误造成工 ,为安装做好准备。

GB50274-98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GB50274-98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GB50274-98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制冷设备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活塞式制冷压缩机和压缩机组第三节螺杆式制冷压缩机组第四节离心式制冷机组第五节附属设备及管道第六节压缩式制冷系统试运转第七节溴化锂吸收式制冷机组第八节组合冷库第三章空气分离设备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分馏塔组装第三节吹扫第四节整体试压第五节整体裸冷试验第六节装填绝热材料第七节稀有气体提取设备第八节透平膨胀机第九节活塞式膨胀机第十节离心式低温液体泵第十一节柱塞式低温液体泵第十二节回热式制冷机第十三节其他设备第十四节试运转第四章工程验收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确保制冷设备和空气设备和空气分离设备的安装质量和安全运行,促进安装技术的进步,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制冷设备和空气设备的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

第1.0.3条制冷设备和空气分离设备的安装应按工程设计进行施工。

第1.0.4条制冷设备和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制冷设备第一节一般规定第2.1.1条本章适用于活塞式、螺杆式、离心式压缩机为主机的压缩式制冷设备(制冷剂为R717、R22、R502、R12、R11),及溴化锂吸收式制冷机组和组合冷库的安装。

第2.1.2条整体出厂的制冷机组或压缩机组在规定的防锈保证期内安装时,油封、气封应良好且无锈蚀,其内部可不拆洗;当超过防锈保证期或有明显缺陷时,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对机组内部进行拆卸、清洗。

第2.1.3条整体出厂的制冷机组安装时,应在底座的基准面上找正和调平;有减振要求的应按设计要求进行。

第2.1.4条制冷设备安装时,配置与制冷剂氨(R717)接触的零件,不得采用铜和铜合金材料;与制冷剂接触的铝密封垫片应使用纯度高的铝材。

第2.1.5条制冷设备安装时,所采用的阀门和仪表应符合相应介质的要求;法兰、螺纹等处的密封材料,应选用耐油橡胶石棉板、聚四氟乙烯膜带、氯丁橡胶密封液等。

离心式压缩机试车方案

离心式压缩机试车方案

离心式压缩机试车方案1.工程概况某某有限公司180万吨∕年劣质油综合利用项目及配套工程,100*104t∕a汽柴油加氢精制装置,压缩机(C1101)该机组由BCL409/A压缩机和BH25/01背压式汽轮机组成,压缩机与汽轮机由膜片联轴器联接,压缩机和汽轮机安装在共用钢底座上;整个机组采用润滑油站供油;2.编制依据2.3《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982.4《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1-982.5《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离心式压缩机)HGJ205-922.6《石油化工施工安全技术规程》SH3505-19992.7《化学工业工程建设交工技术文件规定》HG20237-943.主要施工程序3.1机组的安装程序见图3-1。

4.施工准备4.1 所有施工人员熟悉施工图纸(包括机组出厂技术文件、安装指导书、装箱单及合格证等)、技术人员编制施工方案、进行图纸汇审等;4.2每一步工序施工前都要经有关管理人员(技术、质量、安全)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技术和HSE交底,使作业人员对工程的情况、施工的程序和要求有全面深入的了解,同时也了解本工程的质量、HSE方面的要求。

4.3机组制造厂须提供的技术资料4.3.1机组供货清单及装箱单;4.3.2 机组的设备图、装配图、基础图、系统图及安装、运行、维护说明书等有关技术文件;4.3.3 机组出厂合格证书及技术检验证明书,主要包括下列内容:⑴重要零部件材质合格证;⑵随机管材、管件、阀门等质量证书;⑶机器出厂前预组装及试运转记录;4.3.4其他需要提供的随机资料。

4.4施工现场条件4.4.1基础施工完,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75%以上,并复查合格;4.4.2现场内土建施工基本结束,所有杂物已清除;4.4.3起重机安装调试完,并试运行合格;4.4.4施工用电、水、气和照明已接通;4.4.5施工机具、材料准备齐全,并满足使用要求;12. 单机试车和机组试车试车的具体步骤和方法按业主提供的方案执行,积极配合以使试车顺利完成。

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98)

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98)

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9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98主编部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8年12月1日关于发布《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等十项国家标准的通知建标[1998]9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和计综[1987]2390号文的要求,由原机械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等十项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下列规范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一日起施行。

原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TJ231及《制冷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66—84同时废止。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98《连续输送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0—98《金属切削机床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1—98《锻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2—98《工业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3—98《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4—98《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98《破碎、粉磨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6—98《铸造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7—98《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8—98上述规范由国家机械工业局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机械工业部安装工程标准定额站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8年8月27日修订说明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450号文的要求,由原机械工业部负责主编。

修订的具体工作由机械工业部安装工程标准定额站组织,会同部属合肥通用机械研究所、陕西鼓风机厂、沈阳鼓风机厂、沈阳水泵研究所和中国机械工业第四安装工程公司共同完成。

离心式压缩机方案

离心式压缩机方案

6.2.7离心式压缩机安装方案(一)、工程概况220万吨/年蜡油加氢装置有循环氢压缩机组一台,为离心式压缩机,构造型式为径向剖分筒形离心式压缩机,单段压缩;压缩机由3.5MPa背压式蒸汽轮机驱动,汽轮机调速器采用电子调速器,为指导该压缩机旳施工,特编制此原则方案。

(二)、编制根据1、《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离心式压缩机)》(HGJ205-92);2、《乙烯装置离心压缩机组施工技术规程》(SHJ519-91)3、《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1998);4、《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1998)5、《石油化工设备基础施工及验收规范》(SH3510-);6、《石油化工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检查评估原则》SH3514-;7、《石油化工施工安全技术规程》SH3505-1999;8、《石油化工工程建设交工技术文献规定》SH3503-;(三)、施工准备1、设备开箱完并报检合格,随机带资料文献齐全;2、基础验收、交接完,有关施工资料齐全;基础上安装基准线、定位线及标高线已标定,麻面已铲凿,垫铁窝已处理;3、厂房范围内地下工程完毕,场地平整,地面已硬化;4、压缩机棚施工完,吊车满足使用规定;6、临时用电、用水已具有,消防设施符合规定;7、工具准备齐全、性能满足安装规定;8、安装、检查使用旳测量及检查用仪表、仪器准备齐全,精度符合原则,检查合格并在有效有效期内。

(四)、施工工艺环节及控制1、施工工艺环节(见下页)2、施工工艺及控制(1)施工图纸会审设计图纸到位后,由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设计交底规定设计单位将图纸旳设计规定及所执行旳原则、规范加以明确,保证设计规定与实际施工紧密结合;图纸会审规定各方将设计图纸中存在旳问题及早暴露,及时加以修改、纠正,从而防止在现场实行中导致障碍,影响工程进展,使得质量目旳无法实现。

离心式压缩机技术规定模版(3篇)

离心式压缩机技术规定模版(3篇)

离心式压缩机技术规定模版1.总则1.1范围本规定连同订货合同书/询价书和数据表一起提出对离心式压缩机及辅助设备等在设计、制造、检验、试验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1.2工程特殊要求“工程特殊要求”是根据用户特殊要求或现场的特殊要求以及特定工程设计基础数据对本通用规定有关条款所作的修改,作为本通用规定的附件。

当“工程特殊要求”与本规定发生矛盾时,以“工程特殊要求”为准。

1.3准和规范1.3.1下列标准和规范及附件A列出的标准和规范的最新版应构成本规定的一部分:·API617一般炼油厂用离心式压缩机·或JB/T6443离心压缩机(根据具体工程的要求选用)·API613炼油厂用特殊用途齿轮箱·API614特殊用途的润滑油,密封油及调节油系统·API670振动、轴位移和轴承温度监控系统·API671炼油厂特殊用途联轴器1.3.2卖方必须使其设计、制造、检验和试验等符合规定的标准和规范以及有关的法规要求。

1.3.3当买方的数据表/工程规定与规定的标准和规范或法规要求有偏离时,卖方应及时将偏离内容提交买方供确认。

1.4数据表及相关规定1.4.1买方数据表给出基本的工艺数据和特殊要求。

1.4.2装置通用工程规定与离心式压缩机组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等有关的相关专业工程技术规定,在工程设计中必须遵守执行。

1.4.3当卖方不能接受买方数据表或工程技术规定的某些条款时,卖方应及时通知买方,列出偏差表并推荐可选的设计以征求买方意见。

1.5卖方图纸和资料要求1.5.1卖方应按买方采购申请单要求的图纸和资料的项目和进度分期分批提交图纸和资料。

具体要求将在合同中进一步明确。

1.5.2买方对卖方提供的图纸和资料的审查和同意并不能解除卖方对订货合同书应尽的义务。

1.5.3所有图纸和资料应给出业主名称、买方工程号、合同号、设备位号及设备名称。

1.5.4卖方提交文件中所有的参数应采用国际单位制表示。

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98)(精)

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98)(精)

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9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98主编部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8年12月1日关于发布《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等十项国家标准的通知建标[1998]9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和计综[1987]2390号文的要求,由原机械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等十项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下列规范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一日起施行。

原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TJ231及《制冷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66—84同时废止。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98《连续输送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0—98《金属切削机床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1—98《锻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2—98《工业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3—98《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4—98《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98《破碎、粉磨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6—98《铸造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7—98《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8—98上述规范由国家机械工业局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机械工业部安装工程标准定额站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8年8月27日修订说明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450号文的要求,由原机械工业部负责主编。

修订的具体工作由机械工业部安装工程标准定额站组织,会同部属合肥通用机械研究所、陕西鼓风机厂、沈阳鼓风机厂、沈阳水泵研究所和中国机械工业第四安装工程公司共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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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心压缩机工程技术规定》《离心压缩机工程技术规定》对工业装置内使用的离心压缩机提出了最低限度的要求,对离心压缩机采用的标准、规范及其性能、设计、结构、动力学、辅助设备、驱动机、试验及标志、包装和采购等方面作了规定。

1. 总则2. 基本设计3. 辅助设备4.检验和试验5.涂漆、标志、包装和运输6.卖方应提供的图纸及资料7.保证8.拒收附录A 设计基础B 主要参考标准、规范和规定C 参考的卖方供货范围D 卖方应提供的图纸及资料E 油漆颜色1. 总则1.1 范围本规定连同订货合同书/询价书和数据表一起提出对离心式压缩机及辅助设备等在设计、制造、检验、试验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1.2 工程特殊要求“工程特殊要求”是根据用户特殊要求或现场的特殊要求以及特定工程设计基础数据对本通用规定有关条款所作的修改,作为本通用规定的附件。

当“工程特殊要求”与本规定发生矛盾时,以“工程特殊要求”为准。

1.3 准和规范1.3.1 下列标准和规范及附件A列出的标准和规范的最新版应构成本规定的一部分:API 617 一般炼油厂用离心式压缩机或JB/T6443 离心压缩机(根据具体工程的要求选用)API 613 炼油厂用特殊用途齿轮箱API 614 特殊用途的润滑油,密封油及调节油系统API 670 振动、轴位移和轴承温度监控系统API 671 炼油厂特殊用途联轴器1.3.2 卖方必须使其设计、制造、检验和试验等符合规定的标准和规范以及有关的法规要求。

1.3.3 当买方的数据表/工程规定与规定的标准和规范或法规要求有偏离时,卖方应及时将偏离内容提交买方供确认。

1.4 数据表及相关规定1.4.1 买方数据表给出基本的工艺数据和特殊要求。

1.4.2 装置通用工程规定与离心式压缩机组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等有关的相关专业工程技术规定,在工程设计中必须遵守执行。

1.4.3 当卖方不能接受买方数据表或工程技术规定的某些条款时,卖方应及时通知买方,列出偏差表并推荐可选的设计以征求买方意见。

1.5 卖方图纸和资料要求1.5.1 卖方应按买方采购申请单要求的图纸和资料的项目和进度分期分批提交图纸和资料。

具体要求将在合同中进一步明确。

1.5.2 买方对卖方提供的图纸和资料的审查和同意并不能解除卖方对订货合同书应尽的义务。

1.5.3 所有图纸和资料应给出业主名称、买方工程号、合同号、设备位号及设备名称。

1.5.4 卖方提交文件中所有的参数应采用国际单位制表示。

1.6 文件的优先顺序买方文件的优先顺序是订货合同、数据表、工程技术规定、有关的标准和规范。

2. 基本设计2.1 一般要求2.1.1 除非另有规定,压缩机制造厂应对整个压缩机组包括齿轮箱、驱动机、油系统、控制及仪表、辅机和管道系统等负全部责任,并负责各部件之间的协调。

2.1.2 所有部件应有经证实的在相似操作条件下使用的成功经验。

除非经买方特别同意,样机将不被接受。

2.1.3 机组的布置应合理,以便为操作和维护提供足够的空间和安全通道。

2.1.4 卖方应根据给定气体组分核算比热、压缩性系数及其它压缩机设计所需的气体物性参数。

2.1.5 卖方应保证所有规定工况下的性能(即流量和压头)及正常工况下的轴功率。

对于变转速压缩机,正常工况时的压头和流量应能在正常转速的+2%范围内得到满足,轴功率容差在+4%以内。

对于恒速压缩机,在保证正常流量的同时,压头的容差应在+4%~0%之间,且轴功率容差在+4%~0%之间。

2.1.6 压缩机的压力—流量的性能曲线从额定点到喘振点应连续上升。

2.2 机壳2.2.1 机壳的厚度应适合于规定的设计压力和试验压力,并考虑至少有3.2 mm腐蚀裕度。

2.2.2 机壳的设计压力至少应等于最高吸入压力与跳闸转速时所有规定工况条件的最恶劣的组合条件下操作压缩机可能产生的最大升压之和,或等于买方规定的安全阀设定值。

任何情况下,上述最高吸入压力不低于大气压。

2.2.3 对于低温条件操作的压缩机机壳的设计温度应低于预计的最低操作温度;其它场合使用的压缩机,机壳的设计温度应不低于预计的最高操作温度加10℃。

2.2.4 除非另有规定,当压力超过3.923MPaG时或当氢分压超过1.38MPaG时,机壳应为径向剖分式。

2.2.5 压缩机本体的全部螺栓采用公制螺纹。

2.3 转动元件2.3.1 除非另有规定叶轮不允许铆接。

叶轮与轴的连接应采取键连接或过盈配合,任何转速下叶轮不应松动。

2.4 级间隔板和进口导叶2.4.1 级间隔板和进口导叶宜采用焊接结构,也可铸造结构。

2.4.2 若卖方采用了叶片扩压器,应避免产生异常噪音和振动。

若单级压缩机采用叶片扩压器,须征得买方同意。

2.5 迷宫密封2.5.1 所有内部密封处应设置可更换的迷宫密封元件以减少内部泄漏量。

优先选用静止式易更换的迷宫密封。

2.6 轴封2.6.1 在所有规定的运行条件范围内,包括启动和停车,轴封应能防止工艺气体向大气泄漏或密封介质向压缩机内泄漏。

密封应适应于启动、停车和买方规定的各种其它特殊运行时进口条件的变化。

2.6.2 轴封和轴套应便于检查和更换,且不必拆卸轴向剖分的上机壳或径向剖分的端盖。

2.6.3 按买方数据表的规定,轴封可采用以下类型之一或其它组合。

各零部件材料应适于使用条件。

(1) 迷宫密封(2) 碳环密封(3) 机械密封(接触型)(4) 液膜密封(5) 干气密封(买方要求或同意时)。

除非另有说明,应采用串联密封。

2.6.4 当需要注入缓冲气时,卖方应提供与此有关的部分设施(具体范围在相应系统图上由双方协商确定)。

2.7 轴承及轴承箱2.7.1 轴承包括径向轴承和止推轴承应采用压力润滑,保证在任何转速下都能维持油膜的稳定性。

2.7.2 径向轴承应是套筒式或可倾瓦式,水平剖分结构,钢质壳体带可更换的衬里或瓦块。

2.7.3 止推轴承应是扇形瓦块式,能承受两个方向的轴向推力。

2.7.4 轴承箱应能有效地防止水和灰尘的侵入。

2.7.5 轴承应配有符合API 670标准的温度传感器2.8 动力学2.8.1 临界转速卖方应对压缩机及压缩机—驱动机组进行临界转速分析。

如临界转速与操作转速的隔离裕度不满足标准中的规定值时,转子应进行高速动平衡试验。

2.8.2 扭转分析卖方应对压缩机—驱动机组的各组件进行扭转分析。

其共振频率至少应低于操作转速10%或高于脱扣转速10%2.8.3 振动与平衡2.8.3.1 卖方应审查买方的管路图及基础图并做出评价,以便减少可能引起振动的因素。

2.8.3.2 转子的主要部件如,叶轮、轴、联轴器、齿轮、平衡盘等都应分别单独进行动平衡。

2.8.3.3 装配时,转动部件应进行多面动平衡。

2.9 润滑油和密封油系统2.9.1 总则2.9.1.1 应设置一套完整的润滑油系统和密封油系统,以便向下列需要油的部位提供合适温度和压力的油。

(1) 压缩机、驱动机和齿轮箱的轴承(2) 连续润滑的联轴器(3) 透平调速器、跳闸和节流阀(4) 液压控制系统(5) 密封油系统2.9.1.2 优先采用润滑油和密封油组合系统来适应整机组长期安全运行,除非存在由于油系统的污染可能导致部件及机械的损坏或买卖双方另有特殊要求。

润滑和密封油系统应符合API 614最新版次的要求。

2.9.1.3 油系统的每一项设备,包括油箱,脱气槽,高位槽,泵,过滤器,冷却器,压力表,阀及调节阀的阀体和阀盖等设备,其材料一般应是碳钢,配以管路连接并带阀门,以便压缩机运转过程中能对上述设备进行更换或维修。

2.9.1.4 从过滤器出口到压缩机和驱动机机组的供油管应采用不锈钢管。

不锈钢管路可以使用碳钢活套法兰。

2.9.1.5 全部的油管路应预制好,对碳钢管还要在工厂进行酸洗,并应完全密封以防运输过程中污染。

油管路不允许使用承插焊管件。

2.9.1.6 压缩机机组应能适应在冬季环境温度下启动和操作。

2.9.1.7 对于由于调节阀的失灵而可能阻碍或损坏另一较低压力系统的任何系统都应设置安全阀。

2.9.1.8 除非另有说明,油系统中的压力容器应同其它压力容器一样执行相同的标准。

2.9.2 油泵2.9.2.1 除非另有说明,主油泵应由单独的汽轮机驱动,还应设置一台由单独的电动机驱动的全流量和压力的辅助油泵,适于连续操作。

当数据表有规定时,还应设置一台事故油泵。

2.9.2.2 辅助油泵应能自动启动,一旦主油泵出现故障或由于其它原因引起压力降,辅助油泵能提供油压并维持安全操作。

2.9.3 油箱2.9.3.1 油箱容量应满足在最低操作液位下保持8分钟的正常供油量。

2.9.3.2 除非另有说明,应设置可更换的蒸汽加热盘管在油箱外部。

在冬季开车前,用给定的蒸汽条件,在12小时内应将油箱中的油从规定的最低环境温度加热到卖方要求的最低温度。

2.9.3.3 油箱上的所有管接头应是法兰连接。

2.9.3.4 油箱本体可采用碳钢材质,去除氧化皮,并按卖方标准使用一种永久性涂层进行防锈处理。

也可采用不锈钢。

2.9.3.5 油箱底部应向排污口倾斜,泵吸入口应处于倾斜的底部的上端。

排污口应处于倾斜的底部的下端。

2.9.3.6 每一油箱应设置两个接地夹。

2.9.3.7 油箱应有排气孔,以防超压。

2.9.4 油过滤器2.9.4.1 油过滤器应是全流量双联型油过滤器,过滤精度不低于10m m。

配有连续工作的切换阀。

2.9.4.2 在设计温度和流量下,清洁的油过滤器压力降不应超过0.035MPa。

2.9.5 油冷却器2.9.5.1 应采用双联型油冷却器,并联配管,带连续工作的切换阀。

2.9.5.2 冷却水应在管侧。

2.9.5.3 除非另有说明,清洁的水侧的压力降不应超过0.07MPa。

2.9.6 高位槽2.9.6.1 对于油膜密封型压缩机,应设置碳钢制密封油高位槽。

槽的尺寸应满足:高于低液位报警的容量可供2分钟正常油封流量,并包括从低液位报警到跳闸期间3分钟的流量,另加至少10分钟(考虑到释放压力,设备的降速,停转和降压)的停车过程需要的流量。

2.9.6.2 如用户要求或所有润滑油泵都由电动机驱动,又无一与不间断电源相连,压缩机组应设置润滑油高位油槽。

2.9.6.3 当买方数据表有说明时,应采用一合适材料制成的气囊将密封气与密封油分开。

2.9.7 脱气槽2.9.7.1 除非另有说明,脱气槽外应设置一个可拆除的蒸汽加热元件或电加热器。

2.9.7.2 脱气槽应有一特殊排气孔以免超压。

排气孔的面积不应小于所有排污管截面之和。

2.10 噪声2.10.1 对装置的所有设备的噪声级的控制应由买卖双方共同努力,协商解决。

除非另有规定,卖方所提供的设备的噪声应符合API615或GB12348 标准的规定或买方的规定。

2.10.2 当机组带有隔音罩时,隔音罩应由卖方提供,隔音罩应设置通风装置,并且其设计应便于机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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