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完善组织部门制度建设的探索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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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完善组织部门制度建设的探索的报告

制度是一种行为规范,建立健全制度是做好其他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实践证明,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特征的制度,对促进机关作风的转变,促进各项工作的规范运作,提高工作效率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这也启示我们,新形势下在组织部门要形成坚持公道正派的长效机制,必须有一个科学、规范的制度作保证。

一、加强组织部门制度建设的重要性

在组织工作中 之所以强调制度建设的重要性 可以从制度本身

的特征和所能发挥的作用去加深理解。

首先 判别是非 制度具有明确的规范作用。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对党建工作和组织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使一些违背公道正派的的错误行为多样化、复杂化 这就需要有判明是非的尺度。有了制度就有了明确、具体的标尺。既便于衡量 也便于检查监督 又有利于防止和及时纠正各种形式的不公道、不正派错误行为的发生。因为制度本身就是一种规范 对组织部门和组织工作的有关职责、权限、权利、义务、程序等 或是作质的界定 或是作量的界定 对于哪些能做 哪些不能做 哪些怎样去做 规定得清清楚楚 使人一目了然。这就在很大程度上防止了一些人在工作中钻空子。

其次 纠正错误 制度具有强制作用。人的行为是受思想支配的 纠正和防止不公道、不正派行为的发生 必须加强思想教育 提高广大组工干部落实公道正派?十六字?基本方针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的认识。

然而 思想教育不是万能的,在许多情况下 有些问题也不是单靠思想教育就能解决的。制度的一个重要特点 就是具有强制作用。制度一经颁布 对每个组工干部都产生强制性、约束力 无论何时何地 只要违反制度搞不正之风 就会受到批评 情节严重的 还会受到纪律的制裁。这种强制作用是思想教育所不能替代的。

再次 发扬优良传统作风 制度具有保障作用。制度具有相对的稳定性 从制度制定之后到其修改之前 始终保持其应有的效力 它不会因领导者的更迭而废止 也不会因领导者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能在组织工作中长期发挥作用。将组织部门的优良作风用条文的形式保存下来 流传下去 是行之有效的办法。正如江泽民同志所说 我们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如何发扬光大 如何持之以恒 很重要的工作就是使之制度化 建立一整套科学严密的组织制度。组工干部队伍是不断更新的 有了健全的科学的制度 就能够保障组织部门在长期工作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作风不断弘扬发展。

二、市委组织部制度的总体概况及贯彻执行情况

一是建立和完善了以公道正派为主要内容的经常性学习教育机制。制定了《中心组学习制度》、《机关干部学习培训制度》,拟定组工干部学习计划,每周四下午集中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积极选派组工干部参加各类培训班。同时规定每年集中一段时间,开展以公道正派为主题的作风建设活动,不断加强组工干部的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解决好广大组工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问题,打牢公道正派的思想根基。二是建立和完善以公正为核心的工

作机制。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具体制度,根据《干部任用条例》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的有关要求,制定了干部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等一系列工作程序和相关制度。包括《干部任免有关程序》、《乌海市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暂行办法》、《乌海市三区党政正职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乌海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乌海市党政正职选拔任用工作流程》等,对选人用人工作程序及各个环节的内容作出具体规定。形成紧密相连、科学规范、简便易行的工作机制和制度体系,实现了选人用人权力的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走出一条靠制度和规章管人的干部工作新路子,推进了干部选任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有效的防止和克服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在发挥各级党组织在控制群体性上访工作中的作用方面,建立了?三包?(党政领导包案、包人,班子成员包 ??户重点上访家庭;区属委办局包街道社区;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包一般上访群众)、?三访?(访家庭、访单位、访亲友)责任制,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制,有效的扭转了群体性上访事件上升的势头,解决了部分突出问题,初步形成各地区、各部门党组织上下联动、齐抓共管信访工作的局面。为进一步加强组工信息工作,建立了组工信息通报、约稿、评比表彰、采用积分等制度,有效地推动了全市组工信息水平的提高。三是建立和完善以预防为重点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内部监督暂行办法》,明确了组织部门内部科室和下级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中的职责任务,实施干部考察监督卡制度,对考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做到谁推荐谁负责、谁考察

谁负责,对造成推荐失误、考察失真的,要从严从重追究责任,进一步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管理机制,促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运作。四是大力加强组织部门机关内部的规章制度和日常行为规范建设。修订完善了组织工作标准、程序和办法,对原有 ?多项规章制度进行了补充、完善和重新修订,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制度体系。在部机关实行了办事第一责任人、首问责任制和首听责任制,制定了《市委组织部机关工作人员警示制度》、《市委组织部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六不准?》和《乌海市委组织部有关审批事项办结时限承诺》,明确责任、权利和义务,真正做到办事有章、惩处有据,把组工干部置于严格规范的管理之中。

三、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是提高组织部门自身建设水平、提高组织工作水平的?质量效益工程?。经过一个时期的努力,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一系列制度和规定。总的来看,这些制度和规定是适用的,正在组织部门形成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究的工作格局。但也有些制度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存在制定的多而贯彻执行不到位、坚持的不好等问题。究其原因是存在认识上的误区和责任制的落实不够到位:

一是有的认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仅仅是一项基础性工作,至于把它提到一个更高的层面来认识来抓,没有必要,因而针对性、创造性不够;二是有的认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是一项两难性工作,主观也想抓,但客观上由于制度建设的加强,对干部约束加大了,怕把干

部的思想管死,把干部的手脚绑死,对培养干部、调动干部积极性形成不利影响;三是有的认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是一项复杂性工作,涉及到组织工作的方方面面,既牵涉工作精力,又难以保持连续性、配套性。另外,从领导机制上看,还没有象抓干部工作、组织工作一样逐项明确第一责任人、第二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的指标量化到各部门和干部人头,自上而下、层层抓落实的责任网络系统还没有形成。

四、组织部门制度建设重点目标

组织部门制度建设内容多、范围广,要力求抓住重点,有的放矢,增强针对性,实现组织部门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的四个目标:(一)建立目标职责规范。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对组织工作长期目标和阶段性目标的规范,包括一个时期以来,本地区组织工作发展指向如何,重点应抓哪些工作,用什么样的手段进行实现,要达到什么样的工作标准,要体现出预见性、创造性和整体性原则;二是对领导班子分工和各个岗位职责的规范,按照因事设岗,定编定员的原则,合理设置组织结构,形成有力的组织体系;落实岗位目标、要求、职权范围,形成分工负责、整体协作、适度分散、强调集中的岗位布局;三是对组织工作目标职责完成情况评价考核体系的规范,做到有计划、有落实,可分为重点工作和一般工作、特色工作和常规工作、现时工作和长期工作,适当地对工作进行量化和细化,建立既有重点,又兼顾全面的工作评价体系;四是对工作目标职责履行情况的

奖惩机制规范,要体现出扬优抑劣,坚持调动积极性和消除工作负面影响的原则,形成工作格局上的良性循环。

(二)建立工作机制规范。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对工作的调研决策机制进行规范。包括对工作决策前的调查研究工作,决策中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及决策执行过程中调整修改工作的规范,在决策的原则、程序、参与决策的对象等方面,指出详细明确的规定;二是对工作的指挥协调机制进行规范。工作中以什么样的方式进行部署、传达。怎么办点示范,应该培植什么样的典型进行推动,工作不平衡的地方如何加以解决,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如何提交进一步决策,这些环节都要落实到人头,做到职责分明;三是对工作的督查反馈机制的规范。督查反馈机制是工作落实的重要机制,要做到反映敏锐,反馈及时,信息渠道顺畅;四是对工作的创新机制的规范。要进一步突出创新在组织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对创新中涉及到的目标、责任、重点领域、工作时限等,形成一套严密的有活力的制度;五是对工作的总结提高机制进行规范。一项工作结束后或告一段落,要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进行全面准确的分析,提出改进办法和措施。

(四)建立干部行为规范。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对组工干部政治思想素质方面的规范。要以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规范为准绳,进一步强调组工干部的政治性、原则性,使组工干部达到政治坚定、甘当公仆,公道正派、甘为人梯,廉洁自律、甘于清贫;二是工作能力和作风方面的规范。对组工干部知识水平、实际工作能力、政策水平以及工作作风,要达到什么样的标准,以及达到这些标准应采取什么样

的办法、手段,提出具体要求;三是社会行为、形象的规范。对组工干部工作八小时以外的表现,进行监督、反馈,强调形象的一致性,在社会角色中进一步体现先锋模范作用;四是对组工干部道德上的规范。包括组工干部在讲求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要求。

(五)建立机关管理规范。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对机关日常管理的规范,包括机关干部的出勤、请假、卫生、值日、办事办会等方面工作规范;二是对机关基础性工作的规范,包括文书档案、来信来访等方面的规范;三是对机关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决策等方面的规范,包括建设投入、资金管理、人事调整等方面的规范;四是对机关环境建设方面的规范,包括设备的配套、现代化管理手段的引进以及其它配套建设等,要做到不断改进、连续投入、实现软硬件建设水平得以提高。

五、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的措施

(一)提升组工干部素质,确保制度的贯彻执行。提高组织部门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水平,关键要发挥好组工干部的主体作用。一要加强思想教育,增强执行制度的自觉性。要在组织部门内部大力开展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的教育活动,使广大组工干部变被动为主动,变要我规范为我要规范,这样就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二是加强政策法规教育,增强落实制度的适应性。组工干部如果没有对组织工作各种政策法规的系统掌握和深入领会,往往在落实制度上会挂一漏万,捉襟见肘,顾此失彼。加强政策法规教育,使干部思想水平和政策界

限得到有力提高和具体明确,就能够明明白白地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制度才能得到切实有效的落实。三是加强创新教育,增强发展制度的创造性。组工干部既是组织部门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的实践者,又是创造者。他们在执行制度的过程中,接触的实际最多,对制度的规范程度和改进措施最有发言权。因此,要鼓励和引导组工干部多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意见,提建议,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使他们在制度发展中的首创精神得到尊重和体现。只有这样,组织部门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才可能长抓长新。

(二)积极适应形势需要,确保制度与时俱进。一是保持制度的先进性。要科学合理地制定制度,使制度与实际工作相吻合,相协调,保持一定时间的超前度。通过改革创新的办法来完善制度、修订制度,使制度日臻完善,在变化中、在动态发展中加以规范。二是保持制度的连续性。所谓连续性就是要保持制度的相对稳定和继承发展。这个连续性包括干部政策、对干部的要求等各个方面。三是保证制度的可操作性。在制度建设上既要有宏观上、原则性的要求,更要有具体的可供操作的东西。能量化的要量化好,不能量化的也要有具体的定性要求。四是确保制度的严肃性。制度一经出台,对每个人都具有同样的约束性,无论领导成员还是一般干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搞下不为例,不搞迁就照顾,这样制度化建设才能从根本上得到落实和保障。

(三)健全监督机制,提高制度建设水平。要充分调动各方面支持制度建设、参与制度建设的积极性体系:一是上对下的监督。上级

组织部门和地方党委要对组织工作行为和组工干部行为及时提出要求,对工作中出现的不规范、规范要求不到位的问题加以指正和教育,出现的问题加以及时解决。二是外对内的监督。组织部门工作的社会性很强,必须主动面向社会接受监督。三是自我监督。强化组工干部的监督意识、规范意识、职业风险意识,使组工干部对自己的行为举止有一个正确的估价,做到自警、自励、自重、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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