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业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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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业务指南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

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

4、《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

5、《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

6、《关于切实做好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下放承接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14〕126号)。

社会保险费征缴范围的确定

1、基本养老保险费: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编制外人员,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2、基本医疗保险费: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3、失业保险费: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国家机关及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编制外人员,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4、工伤保险费: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国家机关及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编制外人员,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5、生育保险费: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确定

1、缴费单位以本单位2018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作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的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基数。单位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全部参保职工同期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2、缴费个人以职工本人2018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2019年1月后新增参保人员(含断保再次缴费人员),不在本次缴费基数申报范围,其个人缴费基数按起薪工资额确定。同一缴费年度内,个人缴费基数一经核定原则上不再变更。

温馨提示:缴费单位应如实填报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不需要考虑2019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7月1日后,将由社保信息系统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自动调整。

3、根据《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的规定。职工工资总额(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不在岗职工生活费;聘用、留用的离退休人员的劳动报酬;外籍及港澳台方人员劳动报酬以及聘用其他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

基数申报所需资料

1、《2019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一式两份);

2、《2019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汇总表》(一式两份);

3、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见文件附件);

4、2018年度3、6、9、12月单位工资表、职工个人所得税申报明细表等财务资料。以上资料请携带复印件(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行政印章),并交由工作人员留存备查。

温馨提示:对于缴费单位人数较多(300人以上),不方便提供以上资料的单位请携带2018年度12月单位工资表等财务资料(例如:会计总帐、明细账、企业年度所得税申报表等财务资料)。

5、其他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有关的资料。

申报时间安排及各服务窗口地址

为更好地服务缴费单位,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关于切实做好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下放承接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14〕126号)的具体要求和部署,各区(开发区)将设立窗口就近受理辖区各单位申报资料,执行朝九晚五的工作时间,各窗口将放置《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业务指南》,以方便缴费单位申报。

瑶海区(窗口地址:合肥市长江东路999号东都大厦五楼基数申报窗口服务电话:64696241 监督电话:64696251);

包河区(窗口地址:合肥市宿松路与祁门路交口北100米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可乘坐1、43、104、117、150、152、156、163到张小郢或者薛河站下车服务电话:62799218 监督电话:63357301);

庐阳区(窗口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金寨路与环城路交口308巷人力资源市场二楼申报窗口服务电话:65699530 监督电话:65699508);

蜀山区(窗口地址:合肥市望江西路279号蜀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2号窗口服务电话:65597712 监督电话:65574870);

高新区(窗口地址:合肥市望江西路800号创新产业园C1楼二楼6号窗口服务电话:65869540 监督电话:65320633);

经开区(窗口地址:合肥市翡翠路398号经开区管委会政务服务大厅人事劳动局窗口服务电话:63679047 监督电话:63679131);

新站区(窗口地址:合肥市龙子湖路与大禹路交口新站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二楼服务电话:65777239 监督电话:65777106)。

申报要求

缴费单位须据实填报《2019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一式两份)。填报后的缴费基数须打印成纸质花名册由职工本人亲笔签名,并须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公示资料需保存备查。《2019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汇总表》应经缴费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工会(职代会)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行政印章。

符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有关规定的,现场予以受理,结束后书面告知用人单位;不符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有关规定的,责令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改正并重新申报;拒不改正的,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理和处罚。

申报计算机程序使用说明

一、申报核定程序及相关文件下载步骤如下:1、登陆合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2、进入“便民查询”的“下载中心”栏目;3、进入“下载中心”点击左侧的“社会保险征缴”;4、点击下载“2019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程序及相关文件下载”下载相关资料;5、“2019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程序及相关文件下载”下载完毕后双击下载程序,点击“安装”按钮,会生成一个“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程序及相关文件”文件夹;

二、个人缴费基数申报表下载步骤如下:1、登陆合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2、进入“网上办事”的“社保网上办事、查询”栏目;3、进入“合肥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点击左下方的“合肥市单位业务办理”;4、在“单位用户登录”界面中正确输入单位编码和密码;

5、进入“单位业务办理”的“相关资料下载”项目;

6、点击下载“××××参保人员核定.DBF”下载个人缴费基数申报表。

三、程序的使用1、在“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文件夹中找到dwryhd.exe文件并双击打开,打开后点击“个人缴费基数申报”菜单,然后点击“查找文件”按钮,找到从网上下载的“××参保人员核定.dbf”,将其打开,输入参保职工新的缴费基数。表填好后点击“保存”按钮,将其保存,程序会自动在“缴费基数申报”目录下形成一个新的“××参保人员核定.dbf”,请用A4纸打印两份,再单击“退出”,完成填表工作。将打印出的《单位缴费基数申报表》由职工本人签字并公示确认后,随电子文档报送。2、在“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文件夹中找到dwryhd.exe文件并双击打开,打开后点击“单位申报核定汇总”菜单,打开后,首先录入六位数的社会保险单位编码!然后按要求输入有关内容后点击“打印”按钮,并用A4纸打印两份。点击“保存”后退出,程序会自动在“缴费基数申报”目录下形成一个新的“××缴费基数申报核定汇总表.dbf”。将打印出的《缴费基数申报核定汇总表》由单位签字后,连同新生成的电子文档报送。

四、《缴费基数申报表》中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出生年月、工作状态、个人身份、用工性质、参加险种等项有错误的,请参保单位记录下来,持相关有效资料到市征缴中心(或征缴分中心)修改。

五、为及时将最新通知发送给各单位,短信群发已成为通知方式之一,每年将采集单位经办人员手机号码,请在《缴费基数申报核定汇总表》填上单位经办人或分管领导的手机号码。程序的“单位申报核定”界面中的手机号码必须填写,否则无法保存。

温馨提示:“单位用户登录”界面中如果登录密码遗忘或丢失,缴费单位可以持单位行政介绍信至市征缴中心(或征缴分中心)重置单位用户登录初始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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