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一、背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我国事业单位在发挥社会公益功能的同时,也需要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提高服务效率,提升管理水平。
为此,需要对事业单位进行分类改革,建立起科学的分类管理体制,使其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二、目标1. 构建科学合理的事业单位分类体系,使其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2. 增强事业单位自主经营能力,提高服务效率和管理水平;3. 实现事业单位的稳定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三、基本原则1. 确保公益性。
2. 加强事业单位自主权。
3. 提高事业单位管理水平。
4. 加强事业单位之间的协调与配合。
5. 充分发挥事业单位在服务社会和推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四、改革内容1. 制定科学合理的事业单位分类标准,并对现有事业单位进行分类。
2. 建立分类管理体制,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和政策。
3. 加强事业单位自主权,允许事业单位依法自主决定经营项目和经营方式。
4. 加强事业单位的管理,建立健全事业单位绩效评估和考核制度。
5. 加强事业单位之间的协调与配合,促进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
6. 加强事业单位的监管,建立健全事业单位监督机制。
五、改革步骤1. 研究制定事业单位分类标准。
在研究制定事业单位分类标准时,应充分考虑事业单位的性质、功能、收入来源等因素,并借鉴国际上的经验和做法,制定出适应我国国情的分类标准。
2. 对现有事业单位进行分类。
对现有的事业单位进行全面调研和分类,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标准进行划分,确定其所属分类,并对其性质、功能、管理体制等进行评估和改革。
3. 建立分类管理体制。
根据事业单位的分类结果,建立相应的管理体制,明确各类事业单位的管理权限和责任,完善各类事业单位的组织结构和管理机制。
4. 加强事业单位自主权。
鼓励事业单位依法自主决定经营项目和经营方式,同时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约束和监管,确保事业单位的经营行为与公益性质相符。
5. 加强事业单位的管理。
建立健全事业单位绩效评估和考核制度,推动事业单位改革创新,提高其服务效率和管理水平。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内容和依据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内容和依据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内容(1)一权威报告指出,对现有事业单位,可根据职能特点,决定归属。
主要原则包括:一是产品和服务可以市场化的应尽快市场化。
对“站错队”的机构通过直接转制为企业或与企业合并重组,进入市场成为市场主体。
二是对具有公益性的事业单位,按照其职能特点和社会事业发展目标,分别确定为政府直接组织的公立机构或非营利机构。
对那些公益性突出的社会事业,特别是基础教育、公共卫生、基础和公益性科学研究以及其他与政府职能直接相关的社会事业,仍需要政府直接组织。
对于那些不必再由政府直接组织和管理的事业单位,可以考虑逐步改为非营利机构。
三是同步进行结构调整和资源整合。
该合并的要合并,该拆分的要拆分。
还有一些机构,虽然无法按照市场原则进行组织,但其本身也基本不具公益性或公益性很弱,该撤销的则要撤销。
四是同步进行管理体制调整。
要对目前一些领域社会事业的部门分割体制进行改革。
原则上,同一领域的社会事业应归属同一政府部门实施统一规划和管理,尤其对那些需要在发展中统一规划和协调的社会事业。
(2)文件上关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规定一、科学划分事业单位类别清理规范现有事业单位。
对未按规定设立或原承担特定任务已完成的,予以撤销。
对布局结构不合理、设置过于分散、工作任务严重不足或职责相同相近的,予以整合。
划分现有事业单位类别。
在清理规范基础上,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
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
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细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
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细分为两类: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
2023年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

2023年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____年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目录一、背景和意义二、改革目标三、改革内容1.事业单位分类标准的修订2.事业单位分类管理体制的优化3.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具体措施四、改革计划1.制定改革方案2.组织改革实施3.评估改革成效五、改革保障措施1.法律法规保障2.人才培养和引进3.财政支持政策4.宣传和舆论引导六、总结一、背景和意义事业单位是我国特有的组织形式,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随着国家体制机制改革的深入推进,事业单位的分类管理亟待完善。
当前的事业单位分类标准过于简单和单一,难以准确反映事业单位的性质和职能。
因此,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具有重要意义和迫切需要。
二、改革目标1.建立科学合理的事业单位分类标准,准确划分事业单位的性质和职能。
2.优化事业单位分类管理体制,提升事业单位的服务质量和效率。
3.加强事业单位的社会责任和使命感,推动事业单位改革创新。
三、改革内容1.事业单位分类标准的修订当前的事业单位分类标准主要根据行政属地划分,未能充分反映事业单位的性质和职能。
因此,需要修订事业单位分类标准,将其与事业单位的性质、职能和管理特点相结合。
考虑到现实情况,可以从行政管理、社会服务、科研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对事业单位进行分类,进一步明确职能和任务。
2.事业单位分类管理体制的优化当前的事业单位分类管理体制不够科学和有效,存在管理权限不清、监督不到位等问题。
因此,需要优化事业单位的分类管理体制,明确各级政府和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加强事业单位的监督和评估。
可以建立事业单位分类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分类标准、组织评估和监督事业单位的运行和管理。
3.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具体措施为了推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实施,可以采取以下具体措施:(1)制定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确立改革工作的目标和步骤。
(2)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充分听取事业单位和专家学者的建议,确保改革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

1.明确事业单位功能定位,强化公益属性;
2.优化事业单位布局结构,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3.激发事业单位活力,增强发展动力;
4.健全事业单位监管制度,确保公益目标实现。
二、分类改革原则
1.公益优先:以社会公益为导向,明确事业单位功能定位,强化公益属性,确保公益目标实现;
(2)加强国有资产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3)妥善解决人员分流安置问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四、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2.明确责任分工: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3.制定实施方案:各级政府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改革措施:
(1)明确公益目标,强化公益属性;
(2)引入竞争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3)创新人事、收入分配制度,激发内部活力;
(4)建立健全监管制度,确保公益目标实现。
(三)划分为生产经营类
1.功能定位:具备生产经营能力,可完全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2.改革措施:
(1)转企改制,实现市场化运作;
(4)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宣传改革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5)强化监督检查,对改革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2.实施步骤:
(1)2019年,开展事业单位分类认定工作,明确各类事业单位的功能定位;
(2)2020年,全面实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基本完成改革任务;
(3)2021年,巩固改革成果,建立健全监管制度,持续优化事业单位布局结构。
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方案不符的,按照本方案执行。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事业单位改革方案最新消息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事业单位改革方案最新消息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截至目前,关于事业单位改革方案的最新消息是,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于2020年5月发布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旨在推进事业单位分类管理改革,进一步优
化事业单位的组织形式、经营机制和管理体制,提高事业单位的效率和服务能力。
该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改革内容:
1.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将事业单位分为公益类事业单位和生产服务类事业单位两大类别,进一步明确事业单位的主要职责和服务对象。
2.事业单位管理机制改革:推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制,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管和
指导;建立健全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机制,促进事业单位的效能提升。
3.事业单位薪酬制度改革:建立灵活多样的薪酬制度,注重绩效考核和人才激励,引
导事业单位人员发挥个人能力和创造力。
4.事业单位社会化改革:鼓励事业单位通过合作、联合和改制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发展多元化的运营模式。
5.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改革:完善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深化事业单位预算制度改革,提高财务信息透明度和规范性。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实施细则和时间安排等尚未公布,相关部门
正在进一步研究和制定。
大家可以持续关注官方发布的消息和政策文件,以及新闻媒
体的报道,及时了解最新的事业单位改革动态。
2023年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

2023年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一、背景与意义近年来,我国事业单位的数量不断增加,形成了一定规模。
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传统事业单位的发展模式和管理机制已经难以适应当前社会的需求。
为此,有必要进行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以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的组织结构,提高其管理水平和效能。
分类改革的目的是实现事业单位的精简与效能提升,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服务能力,适应社会需求,提升事业单位综合实力。
二、分类原则1. 社会需求导向原则:根据国家和地方发展需要,将事业单位划分为核心领域事业单位和辅助领域事业单位两类。
核心领域事业单位是指与国家和地方发展战略紧密相关的事业单位,具有较高的社会需求度。
辅助领域事业单位是指为核心领域事业单位提供支持和服务的事业单位。
2. 服务对象导向原则:根据事业单位的服务对象划分分类,将事业单位划分为社会公共服务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服务事业单位和专业技术服务事业单位三类。
3. 经济性原则:将事业单位按照其市场化程度划分分类,将事业单位划分为市场化事业单位和非市场化事业单位两类。
市场化事业单位是指能够以市场机制进行经营活动、实现自负盈亏的事业单位。
非市场化事业单位是指依靠财政拨款为主要经费来源、较难实现自负盈亏的事业单位。
三、分类改革内容1. 核心领域事业单位和辅助领域事业单位划分核心领域事业单位主要包括教育、医疗卫生、科研、公安、军事、文化、媒体等领域的事业单位。
辅助领域事业单位主要包括财务、审计、人力资源、行政管理等领域的事业单位。
2. 社会公共服务事业单位的分类社会公共服务事业单位主要包括教育、医疗卫生、科研、文化、体育等领域的事业单位。
按照服务对象划分,可分为教育事业单位、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科研事业单位、文化事业单位、体育事业单位等。
3. 企事业单位服务事业单位的分类企事业单位服务事业单位主要包括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支持和服务的事业单位。
按照服务对象划分,可分为财务、审计、人力资源、行政管理等事业单位。
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

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变革的深入,事业单位改革已成为当前国家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
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是深化改革的需要,是提高事业单位效能的关键举措。
本文将围绕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提出相应的意见,以促进事业单位改革高质量发展。
1. 加强事业单位分类管理的必要性事业单位类型繁多,管理体制和运行模式不尽相同,因此加强事业单位分类管理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明确事业单位改革的路径和目标,为改革工作提供明确的指导。
•有利于分工明确、职责清晰,提高事业单位工作效率。
•有利于促进事业单位间的交流与学习,实现优势互补、共同提高。
•有助于优化事业单位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2. 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原则在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突出问题导向:针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面临的问题,分别提出改革举措,突出问题导向,解决实际问题。
•统筹兼顾、循序渐进: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要有整体的谋划,既要统筹兼顾,又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确保改革的有效进行。
•尊重事业单位特点:事业单位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应在改革中尊重事业单位的特点,注重与市场化改革的适当结合。
•加强顶层设计:在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要加强顶层设计,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改革提供制度保障。
3. 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具体举措3.1 基层事业单位改革基层事业单位是民生服务的基础,推进基层事业单位改革是提高基层服务质量的重要举措。
具体推进举措包括:•完善基层事业单位绩效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奖惩制度,促进基层事业单位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的提升。
•推动基层事业单位与社会力量合作,引进社会资源,提高服务质量。
•鼓励基层事业单位创新管理模式,推行科学管理,提高效率。
3.2 科研院所改革科研院所是科技创新的重要基地,推进科研院所改革可以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促进科技创新。
具体推进举措包括:•加强科研院所内部管理,推行项目管理制度,提高项目管理能力。
关于事业单位分类及相关改革的方案

关于事业单位分类及相关改革的方案
一、关于事业单位的分类
根据事业单位的定义,事业单位包括:事业法人、企业法人、事业经
营法人、社会团体、社会保障经办机构;以及社会保障收费机构、非营利
组织、机关事业单位、教育科研单位等。
根据不同类别,事业单位可以分
为四大类:
(1)综合类事业单位:主要指各类行业和部门的事业法人、企业法人、事业经营法人、社会团体、社会保障经办机构等,具有多元的经济组
织形式,各类经营范围比较广泛。
(2)机关事业单位:主要指政府在有关领域直接参与的机构,具有
决策机构和协调机构的双重功能,是国家行政机关指导、管理和服务一切
事业单位的重要组织。
(3)社会保障类事业单位:主要指社会保障收费机构和非营利组织,主要负责收取社会保障征收的费用,以及实施社会保障政策,保障国民基
本的社会权利和利益。
(4)教育科研类事业单位:主要指各类学校、学院、研究所及科研
单位,负责从事教育、科研和技术研发等方面的工作,为推进国民教育、
科学技术进步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关于事业单位的方案
事业单位的方案,应以政府作为主导力量,积极创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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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在我国,事业单位的改革在实践上已经推行了许久,时至今日,它仍然是政府改革工作中的一个重要课题。
党的十七大非常明确地指出下一阶段的改革方向,继续使用了“推行政事分开”、“加快推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等词句1。
这说明事业单位的改革仍有待深入,似乎也印证了“事业单位改革正涉入深水区”的说法。
作者认为,在艰难复杂的实践面前,人们应该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未来的改革路径有一个较为明确的理解,否则,事业单位的改革可能又会陷入漫长的摸索阶段,能不能在严峻的现实环境中取得实质性进展有可能成为未知之数。
本文拟在简单回顾事业单位改革历程的基础上,结合公共服务体系构建的大背景,谈谈对推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看法。
自从20世纪80年代初政府开始尝试推行事业单位改革以来,伴随着事业单位的总体面貌持续发生着变化,理论界和实务界对事业单位改革的探讨一直比较活跃,讨论主要集中在三个问题:一是我国的事业单位为什么要改革?二是在改革的过程中出现了哪些问题?三是对继续改革的种种思路构想。
对于这三个问题的回答,其实也从侧面描述了我国事业单位改革的历程。
即在经济领域推行政企分开,对国有企业实行改革的同时,公众对庞大的事业部门日益不满,沉重的财政供养之下的事业单位似乎并没有发挥显著的作用,所以改革开始进入摸索阶段,最终为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协调,开始向政事分开、社会化的方向前进。
不论当初改革的直接意图如何,现实是改革过程中出现了让人失望的局面,包括一批事业单位被推向市场,导致政府向人们提供的公共服务日益缩水;而有些事业单位在享受财政供养的同时却不能向公众提供有效的公共服务。
这些现象综合起来,加上近几年来人们对公共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直接导致了这样一个印象,即现有的事业单位提供公共服务无论是在公平还是效率上都不能满足需要。
换句话说,没有人认为事业单位的改革已经取得了成功。
理论界在这个基础上做了大量的工作,纷纷在党的大政方针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思路,实践中也有一些地方政府做了积极的探索,其中实质性的注重点就在于“分类改革”。
实践中政府部门在摸索应该怎么分类,理论上学者和专家们也根据一些理论对事业部门实行了分类。
这种情况让人觉得当下事业单位改革似乎并不是一件难事,因为如此一来,事业单位的改革就只剩下了一个主要任务,即将各种事业单位按照现行的服务性质划分,然后对应地将之转化成不同性质的社会主体,我们所要做的就是这个工作吗?作者不以为然。
作者认为,如果分类改革指的就是将现有的事业单位分类,随之一一对应将其转化成不同性质的社会主体,恐怕不能从根本上实现目标。
我们的目标并不但仅是将事业单位这个部门从总体上削减、分化,而是有必要把眼界放宽,着眼于建设服务型政府;如果能将事业单位改革与构建公共服务体系结合起来考察,那么,分类改革就值得重新理解。
在我国,事业单位指的是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2。
从中我们能够看出,事业单位的实质是政府为了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而直接组织的公共服务生产部门,所以我们完全能够把事业单位的存有看成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具体方式;在这种情况下,更适宜把事业单位的改革放到公共服务体系构建的大框架下讨论而不是孤立地讨论它本身。
很显然,事业单位的改革必定关系到整个公共服务体系的某些变化,所以,只有掌握了整个社会如何提供、生产公共服务,我们才能更科学地理解事业单位改革的目标。
关于公共服务,国内的很多学者现在已经接受了美国学者埃利诺·奥斯特罗姆对公共服务产业中区分提供方和生产方的做法。
埃利诺·奥斯特罗姆认为,在公共服务产业中有三方,即提供方、生产方和受益方,其中提供方指的是负责公共事物的规划、融资、安排生产、管理、监督的一方;生产方指的是适合提供方的要求,直接生产公共服务,并将服务按照数量和质量要求输送给用户一方3。
按照这种观点,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和生产者能够分开,各种主体能够实行多元组合,这彻底扭转了以往人们认为公共服务只能由公共部门亲自生产的观点,为公共服务的社会化提供了理论依据。
我们认为,一个社会中提供公共服务的主要是政府和非营利部门,其中政府是以强制税收为公民提供服务,非营利部门是人们自愿结合,利用社会资源提供公共服务,而企业的主要目的是追逐利润,所以显然不在此列。
而对于公共服务的生产者,政府、非营利部门、企业都能够担任,比如,医疗卫生服务,政府能够办公立医院,非营利部门能够民间出资办非营利医院,私人也能够出资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以此谋求利润。
所以,公共服务的生产者事实上能够多元化,没有理由认为一定要公共部门自行组织生产;只要公共部门负责提供,无论具体的生产交给谁,都没有推卸责任,也就没有理由反对它的存有。
从以上分析我们能够看出,事业单位的存有事实上代表了一种具体的公共服务生产方式,即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并且由政府自行组织生产。
如果说事业单位改革最直观的意图就是改变或者减少这种生产方式,那我们不得不考虑一个密切相关的问题,即在直接减少政府提供——政府生产这种公共服务模式的情况下,整体的公共服务应该如何安排?在此,有几点需要明确:一是在现实情况下,人们对公共服务的需求无论是从量还是质上都在提升,整体上削减公共服务似乎不太现实,况且也和我国政府提出的建设服务型政府,把政府职能由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转向公共服务相悖。
二是在公共服务提供方面,政府的责任很难推卸。
从理论上讲,公共服务的提供主体既能够是政府,也能够是非营利部门;政府的确不应该成为公共服务的唯一承担者,提供者应该多元化,这也是很多人提到的西方一些公民社会比较发达的国家的情况,非营利部门在其中承担了重要的责任。
但就我们的现实来说,非营利部门整体上还处于起步阶段,让这些资源匮乏的非营利组织迅速在公共服务中担当重要责任无疑是不太现实的。
在这种情况下,面对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政府作为提供者无法逃避。
三是在政府作为提供者的前提下,如果减少政府直接组织生产这种方式,就应该有其他生产方式能够补充,否则整体上就会失衡。
所以,站在全局的角度,为保持或者提升整个社会的公共服务水准,事业单位改革比较现实的目标不是政府作为提供者削减公共服务,而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之时,其具体的生产方式需要实行调整,即减少政府直接作为,让企业、非营利部门加入,成为生产者,多方实行合作,一起满足公众需求。
作者认为,这才是现阶段我国公共服务社会化的真义,才是事业单位改革的现实目标。
三如果我们把事业单位改革放在构建公共服务体系的大背景下来考虑,那就有必要在公共服务生产方式多元化的框架中来讨论事业单位改革的具体操作,尤其是现在被作为焦点对待的分类改革。
究竟应该如何理解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当然,首先我们承认原有的事业单位有三种路径能够选择,即有政府部门、非营利组织、企业三种身份可供转换,这和当前公认的分类推动的目标是一致的。
但在下一步的问题上,普遍的焦点都在讨论何种服务性质的事业单位应该对应地转换成何种性质的社会主体,是转换成政府部门,还是变成民间的非营利组织,还是直接推动市场变成企业?比如,有学者就将我国的事业单位按照性质划分为行政支持类、纯公益类、准公益类和经营类,然后按照性质相对应地提出了自己的改革思路。
具体想法是行政支持类只允许政府举办,经费来源完全靠财政拨款,其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可依照国家机关实行管理;对纯公益类事业单位,按照其所承担的社会公益性、基础性和业务项目的多少,核定人员编制和财政补助,实现宏观控制、科学管理和合理布局,适合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需要;对准公益类事业单位,要建立政府补贴和收费相结合的、非营利的成本补贴机制,实行社会化、市场化运作;对经营类事业单位,对这类单位实行社会化管理,依法实行法人登记4。
像这样提出自己看法的还有很多,事实上,作者认为这种分类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理由之一,对于现存的庞杂的事业单位群体,给出一个清晰的划分标准并不容易;理由之二,如果着眼于公共服务的生产,希望原来事业单位所做的工作有机构能承接下去,那从理论上非营利组织、企业均能够,因为无论是非营利部门还是企业,只要和政府恰当合作,它们都能够生产公共服务,在这种情况下,单个的事业单位转换成哪种性质的社会主体事实上都不会影响公共服务的生产。
如此一来,分类改革究竟意在何指呢?作者认为,分类改革的主要意图要从总体上改变以往生产主体单一的局面,构建多元竞争的框架,以此来提升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其更可能注重的是同一服务领域内的事业单位能够有多种转换选择,而不是要求同一服务领域内的事业单位必须有相同的转换选择,以此造成按照服务性质不同而形成的分类。
举例说明,在医疗卫生领域内,如果原有的由政府直接举办的医院能分别转化成非营利性质的医院由民间运营,或者转化成营利性质的私立医院,或者还是保留原来公立医院的性质,就有可能造成一种多元竞争的局面,同一服务领域内各种类别的生产主体都有,我们认为这可能更贴近分类改革的真实意图。
简来说之,分类改革从总体上指的是公共服务的生产主体能够多元化,针对某一具体服务领域内的事业单位,应该允许它们转换成不同类别的社会主体,而不是针对某一具体的服务领域内的事业单位,要求它们整体划一地转换成某种性质的社会主体。
当然,既然在不影响和政府合作的前提下,单个的事业单位完全能够有不同的选择,那么对于转换后不同性质的公共服务生产主体,政府也应该有不同的约束机制或者监管体系,在运行机制上真正实现分类管理,区别对待,这样才不至于在公共服务的生产过程中出现一些不正常的竞争局面。
其中,事业单位如果保留政府部门身份,继续享受财政供养,就不允许从事营利行为,也不允许接受社会捐赠,应该无偿地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事业单位如果转换成非营利组织,作为民间组织,它能够吸收社会捐赠和利用经营收入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政府还应该在某种水准上给予适当的财政补贴;事业单位如果进入市场,直接转换成企业,那么它的行为就要按照企业法人来对待,对其经营行为国家要依法征税,政府也能够按照市场法则向其购买公共服务。
对不同性质的生产主体有不同的约束机制,这样才能确保公共服务的有序竞争局面。
四站在公共服务体系的全局考虑,事业单位改革在当下中国较为现实的目标应该是,在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前提下,政府直接生产公共服务的这种方式要减少,相对应地要让非营利部门、企业加入到生产公共服务的行列中来。
所以,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焦点也就不在于对某种服务性质的事业单位如何定位,从而转化成不同类别的社会主体;而是从总体上构建政府部门、企业、非营利部门三种生产主体的多元竞争局面,对不同性质的生产主体予以区别对待,分类实行管理。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