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副校长考核和奖惩工作制度
法制副校长 工作制度

法制副校长工作制度
作为一所重视法制教育的学校,法制副校长的工作制度至关重要。
下面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论其工作制度。
一、职责
法制副校长作为学校重要的管理者之一,其主要职责是:领导学校的法制教育工作,组织制定学校法制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学校法律事务管理工作,加强学校与社会各方面的交往与协调等。
二、工作时间
法制副校长需遵守校领导班子工作时间要求,确保每周至少4天在学校出勤,同时需要依学校规定按时提供工作报告和相关材料。
三、工作安排
法制副校长的工作安排应服从学校的组织安排,根据学校的法制建设规划和教育教学活动的需要,积极调动全校教师和学生的法制意识,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
四、工作考核
法制副校长的工作表现需要经过学校年度考核及镇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考核,同时也需接受学校领导的定期工作检查和任期考核,确保其工作成果符合学校要求。
五、福利待遇
法制副校长的福利待遇由学校根据教育部门要求和学校情况进行具体安排,但一般配备宿舍和办公用车等并享有相应的法定假期和奖励。
综上所述,法制副校长是学校重要的管理者之一,在其职责、工作时间、工作安排、工作考核和福利待遇等方面也有着相应的规定。
只有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执行工作制度,才能保障学校法制教育的落地实施和师生法制意识的提高。
学校法治副校长管理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加强学校法治建设,提高师生法治意识,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标1. 提高学校法治建设水平,营造良好的法治教育氛围。
2. 增强师生法治意识,培养遵纪守法、知法用法的新时代青少年。
3. 规范学校法治副校长工作,提高法治副校长履职能力。
三、制度内容(一)法治副校长职责1. 负责学校法治教育的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法治教育活动。
2. 指导学校依法治校工作,参与学校重大决策的法治审核。
3. 协助学校处理涉及法律问题的纠纷,维护学校合法权益。
4. 对学校师生进行法治教育,提高师生法治意识。
5. 负责学校法治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评估。
(二)法治副校长选拔与聘任1. 法治副校长应具备以下条件:(1)政治素质过硬,忠诚党的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熟悉法律知识,具备较强的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
(3)热心教育事业,关心青少年成长。
(4)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
2. 法治副校长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从公检法等相关部门选拔,经学校民主推荐、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后聘任。
(三)法治副校长工作要求1. 法治副校长应定期到校开展法治教育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
2. 法治副校长应参加学校法治教育工作会议,参与学校法治教育工作部署。
3. 法治副校长应与学校签订《法治副校长工作责任书》,明确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
4. 法治副校长应建立健全法治教育档案,记录工作情况。
(四)法治副校长考核与评价1. 学校对法治副校长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法治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
(2)法治教育工作的成效。
(3)法治副校长履职情况。
2. 学校根据考核结果,对法治副校长进行表彰或调整。
四、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党委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某学校法治副校长考核评价制度

某学校法治副校长考核评价制度一、制度目的:法治副校长是学校的管理者之一,其工作职责是负责学校法治教育和管理工作。
为了加强对法治副校长工作的监督和评价,建立科学、公正的考核评价制度,推动学校法治教育和管理的深入发展。
二、制度原则:1.公正性原则:依据事实,公正评价,杜绝主观主义、个人偏见和不公行为。
2.客观性原则:依据明确的考核指标,科学评价,杜绝片面性、随意性和主观臆断。
3.全面性原则:评价内容全面覆盖法治教育和管理方方面面,注重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4.灵活性原则:考核评价方式可以多样化,包括综合评价、考察访谈、自评等方式。
三、评价指标:法治副校长的工作考核评价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法治教育工作:评估法治副校长在学校法治教育方面的工作,包括开展法治教育活动的组织策划、教师与学生的法治意识培养、法律法规宣传等方面。
2.法治管理工作:评估法治副校长在学校法治管理方面的工作,包括法律事务处理能力、学校规章制度建设、法规合规性监督等方面。
3.组织协调能力:评估法治副校长在组织协调能力方面的表现,包括与各部门的合作、组织重要会议的策划和组织等方面。
4.工作创新能力:评估法治副校长在推进学校法治教育和管理的创新能力,包括提出新的思路、制定新的工作方案等。
四、考核评价流程:1.考核对象:在校法治副校长为考核对象。
2.考核期限:每年考核一次,考核期限为一学年。
3.考核方式:采用综合评价与考察访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综合评价包括考核材料收集、自评、同事评价等,考察访谈包括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交流和学校领导的评估。
4.考核结果使用:考核结果将作为法治副校长的职务晋升、奖惩、岗位调整等方面的参考依据。
五、考核评价结果运用:1.晋升与奖惩:根据考核评价结果,对表现优秀的法治副校长可以进行晋升或奖励;对表现不佳的法治副校长可以进行警告、降级或其他相应的惩罚措施。
2.培训与提升:根据考核评价结果,为法治副校长提供相应的培训与提升机会,促进其工作能力的提高。
法治副校长工作制度

法治副校长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法治建设,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法治副校长是学校法治建设的重要组织者、实施者,其主要任务是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维护校园治安秩序,为学生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
第三条法治副校长应当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道德品质,热爱教育事业,关心青少年成长,具有较强的法治观念和责任心。
二、工作职责第四条法治副校长的主要工作职责如下:(一)组织制定学校法治教育规划,确保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体系。
(二)组织开展法治教育活动,如法治讲座、法治知识竞赛、法治班会等,提高学生法律意识。
(三)协助学校开展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维护校园治安秩序,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四)协助学校处理学生之间的纠纷,引导学生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
(五)为学生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解答学生在法律方面的疑问。
(六)加强与司法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联系,争取法治教育资源和政策支持。
(七)组织教师参加法治教育培训,提高教师的法治教育水平。
(八)定期对学校法治教育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不断提高法治教育质量。
三、工作制度第五条法治副校长工作制度包括以下内容:(一)例会制度1. 法治副校长应定期参加学校行政会议,汇报法治教育工作情况,研究解决法治教育中的问题。
2. 法治副校长应定期组织召开法治教育专题会议,部署法治教育工作,总结经验,推动法治教育深入开展。
(二)培训制度1. 法治副校长应定期组织教师参加法治教育培训,提高教师的法治教育水平。
2. 法治副校长应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组织学生参加法治夏令营、法治知识竞赛等活动,拓宽法治教育渠道。
(三)考核评价制度1. 学校应将法治教育纳入教师教育教学考核体系,对法治副校长的工作进行考核。
2. 学校应定期对法治教育效果进行评估,了解学生法律意识提高情况,为法治教育提供参考。
法制副校长工作制度内容

法制副校长工作制度一、目的和意义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委强化法制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法制副校长工作,强化学校法制教育,壮大学校的德育教育力量,制定本制度。
二、法制副校长的职责法制副校长是学校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职责如下:1. 协助学校领导加强对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制定和完善有关治规章制度,堵塞违法犯罪的漏洞,减少治安问题,创建平安学校。
2. 协助学校领导加强德育工作,每学期为师生至少做一次以上的法制报告,在学生中开展遵纪守法的养成教育。
3. 协助学校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师生和学生家长进行普法宣传,培养广大师生和家长遵纪守法的观念和自我保护的意识。
4. 帮助学校开展劣迹生的帮教工作,做好教育、转化、挽救工作。
5. 严肃查处侵害师生、滋扰学校的案件,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和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6. 参加学校研究法制教育的各项工作,提供法制教育的指导和帮助。
三、法制副校长的任职资格法制副校长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忠诚党的事业,热爱教育事业。
2. 具有法制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熟悉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3.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能够有效地开展工作。
4. 具有年以上法制工作经历或者相关的专业背景。
四、法制副校长的聘任和管理1. 每所中小学应当配备至少1名法制副校长,具体数量根据学校规模和实际情况确定。
2. 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派出机关建立法制副校长人员库,供学校选择和聘任。
3. 优先为偏远地区、农村地区学校和城市薄弱学校配备法制副校长。
4. 学校应当与法制副校长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 学校应当为法制副校长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支持,保障其工作顺利进行。
五、法制副校长的考核和评价1.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法制副校长的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价,了解其工作情况和成效。
2. 学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对法制副校长的工作进行评价,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工作制度(二篇)

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工作制度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是指在学校中负责法制建设、法制教育以及法律事务处理工作的副校长。
法制副校长一般由学校领导班子中的一位副校长担任,其职责是协助校长完善学校的法制建设,推进法制教育,维护学校的法律权益。
本文将从法制副校长的职责、工作内容和工作制度三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职责1. 组织和协调学校法制建设工作。
法制副校长应牵头组织和协调学校的法制建设工作,制定年度法制建设计划和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 推进法制教育。
法制副校长负责制定法制教育课程内容和教学安排,组织开展法制教育活动,指导教师开展法制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3. 维护学校法律权益。
法制副校长应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调整和完善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处理学校法律事务。
4. 建立健全学校法制教育体系。
法制副校长应建立健全学校法制教育体系,培养和选拔优秀的法制教师,制定法制教育工作规范和评价标准,推动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工作内容1. 法制建设工作。
法制副校长要负责学校法制建设的具体工作,包括建立健全学校法制管理体系,制定学校规章制度,加强学校内部法制宣传,推进学校法制文化建设。
2. 推进法制教育。
法制副校长要负责学校法制教育的组织和推进工作,制定法制教育课程和教材,组织开展法制教育活动,指导教师进行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3. 管理学校法律事务。
法制副校长要处理和管理学校的法律事务,包括起草和审核学校的合同、协议等文件,处理与学校相关的法律纠纷,维护学校的法律权益。
4. 指导和培训教职工。
法制副校长要指导和培训教职工,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指导他们合理处理学生纠纷和矛盾,维护学校的法律权益。
三、工作制度1. 任免制度。
法制副校长的任免由学校校长根据学校的需要和法制副校长的能力综合评估后决定。
2. 工作评估制度。
学校应建立法制副校长的工作评估制度,对其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奖惩和调整。
中学法治副校长评价制度

中学法治副校长评价制度
中学法治副校长评价制度是指针对中学法治副校长的绩效评价
制度。
该制度旨在通过对副校长的绩效评价,明确其岗位职责和任务,提高其工作效率和质量,强化其法治意识和素质。
中学法治副校长评价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制定评价指标:根据中学法治副校长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制定详细的评价指标,包括工作业绩、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法治素质等方面。
2.设立评价机构:为确保评价公正、客观,需要设立专门的评价机构,由校内外专家组成,对副校长的工作进行评价。
3.制定评价程序:评价程序应该明确评价的时间、方式、标准等,评价结果应该及时反馈给副校长,同时对评价结果进行透明公开。
4.奖惩机制:评价结果应该与副校长的晋升、薪资等相关,同时对于工作表现不佳的副校长也应该有相应的惩罚措施。
中学法治副校长评价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提高中学法治副校长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加强其法治意识和素质,从而提高中学法治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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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副校长考核和奖惩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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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按照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完善在校学生知识结构,使法律知识成为学校的必修课内容,努力形成渐进、科学、合理的法制教育体系,建立和健全家庭、学校、社会三结合的全方位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以加强在校学生法制教育为重点,努力使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在工作理念上与时俱进,在工作方式手段上实现创新,在规范化、制度化方面有新进展,切实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培养学生的法制观念和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障和减少小学生的违法和犯罪,实现学校对学生的培养目标。
二、具体要求:(一)进一步明确法制教育的必要性和其作用。
随着社会上违法犯罪惊人的低龄化,法制教育在德育领域中的必要性显得尤为突出,而学生的违法犯罪是一种相当复杂的社会现象,其发生的原因涉及学生本人、家庭、学校、社会等方方面面。
学校教育中是否实施科学的法制教育,家庭各成员是否能对其进行积极的正面领导,社会特别是学生所处社区是否能为学生创造一种良好的环境,都决定着学生对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德的遵守状况,而在这些诸多影响学生的法律意识的因素中,法制教育所能带来的作用是相当巨大的。
通过法制教育,我们可以使学生了解最基本的法律常识,形成初步的法制观念和遵守法律的习惯。
通过家长学校对家长进行必要的指导,使家庭成员与学校同时进行该方面的教育。
通过学生,指导他们进行普法宣传,从而为学生营造一种文明的社会氛围,进行环境教育,所有这些都必须通过法制教育来实现。
因此,每一个教育工作者,特别是每一位老师、每一位班主任、辅导员必须充分认识法制教育在学生德育中的重要作用,并扎实有效地展开法制教育,从而有效地限制学生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
(二)法制教育对象及教育内容。
学校法制教育的主要对象为在校学生,以及学生家长、教育内容为:小学各学科教材中的法制教育素材;《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的内容中也容纳了很多的教育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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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副校长考核和奖惩工作制度
一、考核内容
(1)参与学校制定年度法制教育规划,每学期上法制课不少2次、;
(2)协助学校加强内部安全防范工作,所在学校安全防范工作制度健全、措施落实(10分,当年学校被评为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先进单位的加1分、评为无毒校园先进单位的加1分);
(3)建立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帮教档案,签订帮教协议,教育转化率达90%以上(10分);
(4)对学校及周边治安动态掌握清楚,每年向当地综治办报告提出开展学校周边治安秩序整治的工作建议不少于2条,并积极参与整治活动(10分);
(5)积极配合政法部门妥善处理在校教师、学生违法犯罪案件,侵害师生合法权益和滋扰校园的案件得到及时查处(8分);
(6)及时发现掌握校园内发生的严重违纪问题,督促学校根据校规校纪妥善处理,处理率100%(8分);
(7)积极协助司法行政部门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学生法制教育率达100%(8分);
(8)指导学校建立校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构,有效化解各种矛盾纠纷(8分);
(9)协助学校沟通与社区、家庭及社会有关方面的联系,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法制教育机制健全完善(8分);
(10)每年年底主动向所在学校上级主管机关书面报告当年履职情况(10分);
(11)较好地完成学校所在地镇、街道综治委、办的工作要求,学校各项综合治理工作措施落实(10分)。
二、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90-100分)、称职(75-89分)、基本称职(60-74分)和不称职(59分以下)四个等次。
三、考核结果的使用。
法制副校长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调整法制副校长职务、级别、以及法制副校长奖励、解聘的依据。
(1)对工作成绩突出,考核评定为“优秀”的法制副校长,由市综治、教育、司法部门联合进行表彰奖励,同时向派出单位建议在晋职、晋级、评优受奖时优先考虑;
(2)对考核评定为“基本称职”的法制副校长,由司法行政部门组织专门培训班进行培训提高;
(3)对考核评定为“不称职”的法制副校长,聘用学校应予以解聘并向派出单位通报解聘原由;
(4)对法制副校长工作情况的考核结果,将进行分值折算计入派出单位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考核总成绩。
青年人首先要树雄心,立大志,其次就要决心作一个有用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