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难层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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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避难层设置要求

新规避难层设置要求

新规避难层设置要求
避难层的设置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高度要求:从首层到第一个避难层之间的高度不大于50m,以便在火灾
时不能经楼梯疏散而要停留在避难层的人员可采用消防云梯车进行救援。

2. 面积要求:避难层的使用面积按每平方米平均容纳5人确定,并宜按人/
㎡计算。

3. 防烟楼梯间要求:在避难层错动位置或上下层断开,使人员均可经避难层方能上下。

当建筑内的避难人数较少而不需将整个楼层用作避难层时,可以采用防火墙将该楼层分隔成不同的区域。

4. 设备层要求:避难层可兼作设备层,但设备管道宜集中布置,其中的易燃、可燃液体或气体管道应集中布置,设备管道区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的防火隔墙与避难区分隔。

5. 设施要求:在避难层需额外设置专属电话及广播,设计应急灯,供电时间不能低于一个半小时。

请注意,具体的避难层设置要求可能会因地区和建筑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咨询专业人士以确保合规。

城市高层建筑避难层

城市高层建筑避难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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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高层建筑避 难层(间)设置 规范及有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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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01
高层建筑避难层(间)的 规范设置
02 避 难 层 ( 间 ) 的 有 效 利 用
03
避难层(间)的维护与管 理
04 避 难 层 ( 间 ) 的 未 来 发 展
避难层的面积:根据建筑规 模和人员密度确定
避难层的位置:通常位于建 筑的顶部或底部
避难层的设施:配备消防设 施、通风设施、照明设施等
避难层的标志:设置明显的 指示标志和疏散路线图
避难层的维护和管理:定期 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
完好可用
避难层的消防安全措施
避难层应设 置独立的消 防给水系统, 确保消防用
人员培训:对负 责避难层(间) 管理的人员进行 专业培训,提高 其应对紧急情况 和救援能力。
设施更新与升级
定期检查: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更新换代:根据需要更换老旧设 备
维修保养:及时修复损坏的设施
培训教育:提高管理人员的维护 技能和意识
PART 04
避难层(间)的未来发展
18
新技术的应用
智能监控系统:实时监控避难层(间)内的情况,提高安全性 节能环保技术:采用节能环保材料和设备,降低能耗和碳排放 空间优化技术:通过优化设计,提高避难层(间)的空间利用率 虚拟现实技术:利用虚拟现实技术,进行避难层(间)的模拟演练和培训
照明。
PART 02
避难层(间)的有效利用
8
避难层(间)的应急疏散功能
避难层(间)作 为紧急疏散的场 所,提供安全避
难的空间。
在火灾或其他紧 急情况下,人员 可迅速到达避难 层(间)进行避

超高层建筑避难层设计规范及其效能验证

超高层建筑避难层设计规范及其效能验证

背景介绍:介绍案例所在地 区的地理、气候、人口密度 等背景信息
案例选择:选择具有代表性 的超高层建筑避难层设计案 例进行分析
案例分析:分析案例中避难 层的设计规范、功能布局、
疏散通道等方面的内容
效能验证:通过模拟火灾、 地震等灾害场景,验证避难
层的效能和可靠性
案例背景:某 超高层建筑避
难层设计
案例背景:某超 高层建筑避难层 设计规范及其效 能验证
案例分析:对避 难层的设计、施 工、使用等方面 进行详细分析
建议:提出改进 避难层设计、提 高效能的建议
结论:总结案例 分析结果,提出 未来研究方向和 改进措施
国内标准:注重安全性和实 用性
国际标准:注重安全性、舒 适性和可持续性
差异原因:文化差异、经济 发展水平、政策法规等因素
消防联动系统:设置消防 联动系统,实现火灾报警
和消防设施的联动控制
模拟实验的目的:验 证避难层的效能,确 保其安全性和实用性
模拟实验的参数:考 虑建筑结构、材料性 能、环境条件等因素
模拟实验的方法:采 用计算机模拟、物理 模型实验等方法进行
验证
模拟实验的结果分析: 对模拟实验结果进行 深入分析,评估避难 层的效能和改进措施
添加标题
测试方法:模拟火灾场景,观察 避难层的防火、防烟、疏散等性 能
测试结果分析:对测试数据进行 分析,评估避难层的效能是否符 合设计规范要求
避难层设计规范: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效能验证方法:采用模拟实验、数据分析等方法 综合评估指标:包括安全性、舒适性、便捷性等方面 评估结果分析:对验证结果进行深入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提高避难层的防 火性能,采用更 高等级的防火材 料和设计

超高层建筑避难层的设置要求

超高层建筑避难层的设置要求

超高层建筑避难层的设置要求
超高层建筑的避难层设置要求如下:
1. 面积要求:避难层的面积应尽可能大,以容纳更多的人员。

一般要求不小于建筑总高的5%,以确保能够提供足够的空间
供人员避难。

2. 独立空间:避难层应该是一个独立的空间,与其他功能区域有明确的隔离。

它应该具备独立的出入口、通道、照明、通风等设施,以保证人员在避难层内的生活和工作条件。

3. 结构强度:避难层的结构必须具备足够的强度,能够承受可能的建筑震荡和其他外部冲击。

建筑物的主要承重结构应延伸到避难层,以确保其稳定性。

4. 防火防烟设计:避难层应设计为具有较高的防火和防烟性能,以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

其中包括使用防火材料、设置消防设施、安装防烟排烟系统等。

5. 供水和排水:避难层应该有足够的供水和排水设备,以满足人员日常生活的需求。

这包括饮用水、卫生间、洗浴等设施。

6. 通信和电力:避难层应配备可靠的通信和电力设备,以确保人员能够及时联系外界,并提供照明、通风、空调等基本生活设施。

7. 逃生通道:避难层应设有多个逃生通道,以确保人员在紧急
情况下的安全疏散。

逃生通道要与其他区域保持独立,且设置有明显的标识和指示。

总体来说,超高层建筑的避难层设置要求综合考虑人员容纳、生活条件、安全防护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获得有效的保护和生存空间。

避难层设计规范

避难层设计规范

避难层设计规范避难层是建筑物中设置的一层,用于应对紧急情况如火灾、地震等,为人们提供临时避难的场所。

避难层设计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避难层位置和数量避难层应设在建筑物的中部或者顶部,有利于人员尽快逃离危险区域。

其数量应根据建筑物的高度和使用情况来确定,确保所有人员都能得到避难的机会。

2. 避难层结构和材料避难层的结构应具备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能够承受外部冲击和地震力。

常见的结构形式有钢结构和混凝土结构。

选择合适的材料也很关键,应考虑到耐火性能和防火性能,避免火灾蔓延。

3. 避难层面积和容纳人数避难层的面积应根据建筑物的总人口和使用情况来确定,确保每个人都有足够的空间避难。

每个人的面积应不小于1.5平方米,确保人员的舒适度和逃生安全。

4. 避难层通风和疏散避难层应设置合适的通风设备,确保供氧和空气流通,减少有害气体的积聚。

同时,应设置合适的疏散通道和标识,确保人员能够快速有序地离开避难层。

5. 避难层设施和应急设备避难层应配备基本的生活设施,如食品、水源、卫生间等,以满足人员的基本需求。

同时,还应设置应急设备,如灭火器、应急照明、电话等,以便及时处理紧急情况。

6. 避难层安全标识和示意图在避难层内外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包括避难层的位置、容纳人数、疏散通道等,以便人员快速定位和疏散。

同时,应在避难层内部设置示意图,标明各种设施和设备的位置,提高人员自救能力。

避难层设计规范是保障公众生命安全的重要措施,任何建筑物的设计和建造都应遵守相关规范。

同时,建筑物的所有人和使用者也应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人员的应对能力,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安全地避难。

避难层设计规范

避难层设计规范

精品文档各设计单位、机关各有关业务处、各区(县)防火监督处(科):为了适应本市城市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家消防技术规范有关规定的精神,借鉴国外消防设计的成功经验和工程实例,针对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建筑工程(以下简称超高层建筑)消防设计中遇到的问题,提出下列处理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关于避难层(间)的问题:1.1 通向避难层(间)的防烟楼梯间可不在避难层(间)分隔、同层错位或上下层断开,但应符合下列要求:1.1.1 楼梯间应开设直接进入避难层(间)的门;1.1.2 避难层(间)的门应为自行关闭的乙级防火门且朝避难层(间)方向开启;1.1.3 楼梯间内应设火灾事故应急照明,避难层楼层显示等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其地面最低照度不应低于5LX;1.1.4 楼梯间内应设置应急广播,在火灾发生时播报避难层(间)所处的楼层位置。

1.2 避难间附设在办公、客房等人员使用的楼层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2.1 设置避难间的楼层不得设置歌舞娱乐游艺放映场所、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以及厨房等直接动用明火的场所;1.2.2 避难间与该楼层的其它房间之间应采用防火墙隔开,避难间除开向防烟楼梯间或其前室的门外,不得开设其他门洞。

1.3 当避难层兼作设备层时,其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3.1 设备间、竖井与避难层之间应用防火墙或隔墙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走道隔开;1.3.2 除水泵房、供水管道外,其他管道、设备不应直接敷设在避难层;1.3.3 设备间的检查门应开向公共走道,不应直接开向避难层。

1.4 当利用裙房屋面设置避难层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4.1 主楼面向裙房屋面一侧外墙不得设置玻璃幕墙;1.4.2 楼梯间通向避难层的走道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实体墙分隔至楼板或梁底,开向走道的房间门不应超过3扇,且应设可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并向房间内开启。

1.5 其他防火措施应按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有关避难层精品文档的规定执行。

安全疏散和避难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_GB50016-2014

安全疏散和避难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_GB50016-2014

5.5 安全疏散和避难Ⅰ 一般要求5.5.1 民用建筑应根据其建筑高度、规模、使用功能和耐火等级等因素合理设置安全疏散和避难设施。

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位置、数量、宽度及疏散楼梯间的形式,应满足人员安全疏散的要求。

5.5.2 建筑内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门应分散布置,且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每个住宅单元每层相邻两个安全出口以及每个房间相邻两个疏散门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5.5.3 建筑的楼梯间宜通至屋面,通向屋面的门或窗应向外开启。

5.5.4 自动扶梯和电梯不应计作安全疏散设施。

5.5.5 除人员密集场所外,建筑面积不大于500 ㎡、使用人数不超过30人且埋深不大于10m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当需要设置2个安全出口时,其中一个安全出口可利用直通室外的金属竖向梯。

除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外,防火分区建筑面积不大于200㎡的地下或半地下设备间、防火分区建筑面积不大于50㎡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或1部疏散楼梯。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建筑面积不大于200㎡的地下或半地下设备间、建筑面积不大于50㎡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房间,可设置1个疏散门。

5.5.6 直通建筑内附设汽车库的电梯,应在汽车库部分设置电梯候梯厅,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 的防火隔墙和乙级防火门与汽车库分隔。

5.5.7 高层建筑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上方,应设置挑出宽度不小于1.0m的防护挑檐。

Ⅱ 公共建筑5.5.8 公共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共建筑,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或1部疏散楼梯:1 除托儿所、幼儿园外,建筑面积不大于200㎡且人数不超过50人的单层公共建筑或多层公共建筑的首层;2 除医疗建筑,老年人建筑,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和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等外,符合表5.5.8规定的公共建筑。

国内外高层建筑避难层(间)设置要求的解析

国内外高层建筑避难层(间)设置要求的解析

国内外高层建筑避难层(间)设置要求的解析随着城市化的不断发展,高层建筑已经成为城市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同时也会面临各种自然灾害和意外事件的威胁。

为了保障人们的生命安全,国内外都出台了相应的高层建筑避难层(间)设置要求。

下面将分步骤进行解析:第一步:国内高层建筑避难层(间)设置要求根据我国《高层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建筑高度在大于100m且小于200m的高层建筑应设置1个避难间,高度在200m以上的超高层建筑应设置2个避难间。

而这些避难间应满足以下条件:1.面积应大于等于人数×1.5 m²。

2.通风应满足要求。

3.供应饮用水和卫生设施。

4.与消防通信中心联网。

第二步:国外高层建筑避难层(间)设置要求不同国家的高层建筑避难层(间)设置要求有所不同,但普遍要求避难间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面积应大于等于人数×1.5 m²。

2.通风应满足要求。

3.储备一定食水和食物。

4.配备基本医疗设备、手持灭火器等。

5.具备夜间工作和舒适设施,如睡椅和洗手间等。

6.通过独立的通道连接每个楼层。

第三步:高层建筑避难层(间)的重要性高层建筑的避难层(间)是其保障人员生命安全的重要设施,消防、地震等事故发生时,避难层可以为人们提供“最后一道防线”,同时也可以为消防员的抢救行动提供更多时间和空间。

第四步:避难层(间)的管理和维护避难层(间)管理和维护需要日常重视,保证其设施设备完善、灰尘和污秽不积累、储备物品及时更换更新等,保障其在紧急情况下的有效运营。

最后,高层建筑是城市化的必然产物,为了保障人们的生命安全,高层建筑避难层(间)的设计、布局和管理十分重要。

各国应该从本国实际情况出发,制定相应的标准和规定,且要不断完善和调整,以提高高层建筑的整体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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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难层设计规范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各设计单位、机关各有关业务处、各区(县)防火监督处(科):
为了适应本市城市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家消防技术规范有关规定的精神,借鉴国外消防设计的成功经验和工程实例,针对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建筑工程(以下简称超高层建筑)消防设计中遇到的问题,提出下列处理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关于避难层(间)的问题:
通向避难层(间)的防烟楼梯间可不在避难层(间)分隔、同层错位或上下层断开,但应符合下列要求:
楼梯间应开设直接进入避难层(间)的门;
避难层(间)的门应为自行关闭的乙级防火门且朝避难层(间)方向开启;
楼梯间内应设火灾事故应急照明,避难层楼层显示等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其地面最低照度不应低于5LX;
楼梯间内应设置应急广播,在火灾发生时播报避难层(间)所处的楼层位置。

避难间附设在办公、客房等人员使用的楼层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设置避难间的楼层不得设置歌舞娱乐游艺放映场所、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以及厨房等直接动用明火的场所;
避难间与该楼层的其它房间之间应采用防火墙隔开,避难间除开向防烟楼梯间或其前室的门外,不得开设其他门洞。

当避难层兼作设备层时,其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设备间、竖井与避难层之间应用防火墙或隔墙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走道隔开;
除水泵房、供水管道外,其他管道、设备不应直接敷设在避难层;
设备间的检查门应开向公共走道,不应直接开向避难层。

当利用裙房屋面设置避难层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楼面向裙房屋面一侧外墙不得设置玻璃幕墙;
楼梯间通向避难层的走道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实体墙分隔至楼板或梁底,开向走道的房间门不应超过3扇,且应设可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并向房间内开启。

其他防火措施应按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有关避难层的规定执行。

二、关于超高层住宅建筑消防设施及防火措施的设置问题:
消防电梯前室(合用前室)、防烟楼梯间应设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其外墙上设置的窗应为固定窗。

楼梯间不设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时,直接开向前室(合用前室)的户门不应超过3户,且应符合下列之一条件:
楼梯间的前室均为敞开的阳台、凹廊或前室(合用前室)内有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

楼梯间的外墙上设有每五层面积不小于2m--2、并在顶层设有不小于、沿火灾烟气方向倾斜的固定百叶窗,且其独立前室设有可开启外窗或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公共部位消防设施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走道、电梯厅、防烟前室、楼梯间等公共部位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可接入室内消火栓系统;
楼梯间、防烟前室(合用前室)应设置应急照明;
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处应设疏散指示标志;
除设室内消火栓系统外,还应设消防卷盘。

户内消防设施的设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除卫生间外,所有房间均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除厨房选用感温探测器,其它房间应选用感烟探测器;
厨房应设可燃气体浓度探测器,并联动紧急切断阀;
当住宅内设置有风管的中央空气调节系统,且风管穿越户与户之间或单元之间隔墙时,户内除卫生间外的每个房间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距户门1m处应设置喷头。

当防烟楼梯间的前室为敞开的凹廊时,开向凹廊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当防烟楼梯间的前室为敞开的阳台时,开向阳台的门、窗可设普通门、窗,但不得设置移门或侧拉门。

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内严禁敷设可燃气体管道,防烟楼梯间及前室(合用前室)、为防烟楼梯间自然排烟的阳台、凹廊内不应设有可燃物(包括管道保温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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