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德里商标常见问题回答
关于《马德里协定》的相关问题

关于《马德里协定》的相关问题关于《马德里协定》的相关问题《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madrid agreement for international registration of trade marks)简称《马德里协定》,是关于简化商标在其他国家内注册手续的国际协定。
1891年4月14日在马德里签订,1892年7月生效。
马德里协定自生效以来共修改过多次,和1989年签署的《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简称《马德里议定书》)称为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体系。
《马德里协定》的缔约方总数为56个国家;《马德里议定书》的缔约方总数为66个国家。
关于《马德里协定》的相关问题1989年10月4日中国成为该协定成员国。
我国加入《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1967年修订并于1979年修改的斯德哥尔摩文本),同时作如下声明:1、关于第三条之二:通过国际注册取得的保护,只有经商标所有人专门申请时,才能扩大到中国;2、关于第十四条第二款第四项:本议定书仅适用于中国加入生效之后注册的商标。
但以前在中国已经取得与前述商标相同且仍有效的国内注册,经有关当事人请求即可承认为国际商标的,不在此例。
马德里协定保护的对象是商标和服务标志。
主要内容包括商标国际注册的申请、效力、续展、收费等。
该协定规定:商标的国际注册程序是协定的成员国国民,或在成员国有住所或有真实、有效营业所的非成员国国民,首先在其所属国或居住或没有营业所的成员国取得商标注册,然后通过该国商标主管机构,向设在日内瓦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提出商标的国际注册申请。
如果申请得到核准,由国际局公布,并通知申请人要求给予保护的有关成员国。
这些成员国可以在一年内声明对该项商标不予保护,但需要说明理由;申请人可以向该国主管机关或法院提出申诉。
凡在一年内未向国际局提出驳回注册声明的,可以视为已同意了商标注册。
经国际局注册的商标享有20年有效期,并且可以不限次数地续展。
协定便利了其成员国国民在协定的其他成员国取得商标注册。
马德里国际注册中出现的“中心打击”风险

马德里国际注册中出现的“中心打击”风险一、风险的形成通过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进行商标国际注册来说,基础注册是前提条件,如果在注册之日起5年之内,基础注册或申请全部或部分被驳回、撤回、注销、放弃或宣布无效,那么,其效力及于所有指定国家,也就是本商标不能再享有国际注册给予的保护,而不管本商标的国际注册是否已经被转让,这种情况就是我们所讲的“中心打击”。
本来商标马德里国际注册是一种费用较低、手续简单、节省时间的国际注册方式,但是如果发生了“中心打击”的情况,商标注册人的损失将是巨大的。
二、如何防范与补救防范措施实践中主要是通过作好商标基础注册的准备工作,尽力避免基础注册被驳回、撤回、注销、放弃或宣布无效。
具体做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一)基础注册商标不违反《商标法》第10、11或12条禁止性规定;(二)基础注册商标没有出现《商标法》第13(侵犯驰名商标权益)、15(代理人或代表人未经许可恶意抢注权利人商标标志)、16(商标含有容易误导公众的地理标志)或31条(与商标的其它在先知识产权的冲突)规定的情况;(三)基础注册商标有显著性、便于识别;(四)基础注册商标不要与他人的商标相同或类似。
补救方法通过议定书进行的国际注册,在已经注册的国家的国际商标注册可以自本商标被撤销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所指定的议定书成员国商标主管机关提交一份申请,并按照各成员国的规定缴纳一定的费用,将本商标的国际注册转换为在该国家的国家注册。
不过,所花费的总费用比以前预期的一定要多,时间也更长。
三、案例解析深圳市某家电生产企业采用商标马德里国际注册,选择了与其出口业务相关的10个马德里议定国:奥地利、白俄罗斯、比利时、保加利亚、古巴、朝鲜、格鲁吉亚、拉脱维亚、意大利和塞尔维亚。
某家电生产企业从向中国商标局提交国际注册申请书之日起,只用半年就取得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国际局颁发的国际注册证明,其上载有国际注册日。
从国际注册日起算,如果18个月内没有收到10个马德里议定国发来的不予商标保护的驳回通知书,即说明此商标已在10个马德里议定国自动得到保护,这样就大大节省了取得保护的时间,因为就意大利的单独申请商标注册的周期大约就要花3-4年。
究竟什么是马德里商标?

究竟什么是马德里商标?经常有人问起:我要办个马德里商标,给我报价。
可实际上,不搞明白要办理哪些国家的话,根本无法算出马德里的商标费用。
因此本文旨在帮助大家搞清楚最基本的一个概念:究竟什么是马德里商标?“马德里商标”其实是我们对“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的一种简称,这种简称很容易让不了解的人误以为这是一种“商标”种类,以为办了这个商标就可以保护全世界所有国家了。
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是商标进行国际注册的一种途径,是根据1891年4月14日在西班牙首都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和1989年通过在当年12月1日生效的《有关议定书》这两个条约进行的商标注册。
截止目前,加入这2个条约的成员国共有88个成员国,这些成员国均可以根据条约规定将本国注册的商标延伸到其他成员国,这种注册方式便是我们所说的马德里商标。
要想搞清什么是马德里商标,至少得需要了解清楚这样几件事情:1、谁可以提交马德里商标?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提交马德里商标,必须是成员国内的企业、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才可以提交马德里商标的申请。
中国是1989年10月4日加入的马德里协定,因此,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是有资格提交马德里商标的。
台湾省的企业或自然人是可以通过我国商标局提交马德里商标的(例670500),但是目前香港和澳门的企业还不能通过我国商标局提交申请,笔者能查到的例子中,香港(例950271)和澳门(例1090389)的马德里商标申请分别是在德国、英国基于欧盟、英国的商标注册基础进行的延伸(应该是符合“在成员国有真实有效的经营场所”这一条)。
2、马德里商标提起的要求是什么?成员国内的企业提起马德里商标是基于其在原属国已经申请或注册的商标而进行的,也就是说,马德里商标并不是像逐一注册商标中那样单独提交的商标注册,马德里商标注册程序仅是一种“延伸”保护的途径。
3、马德里商标的申请和审查是怎么进行的?马德里商标提交至商标局后,由商标局转交至国际局(也可以自己直接提交至国际局),由国际局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后便将商标注册的指令转交至被指定的缔约方,各缔约方收到延伸过来的注册指令后进行商标审查,审查的结果再通过国际局转交回来,这样的流程组合成为马德里商标的申请和审查程序。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基本知识问答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基本知识问答1、为什么要进行商标国际注册?商标是国内企业走向国际市场的“通行证”和国际经济活动中的“世界语”,也是国内企业在国际市场上最宝贵的知识产权。
但是由于品牌保护意识淡薄,忽视商标的国际注册,我国一些经过几十年甚至上百年努力树立起来的知名商标和传统商标被外商抢先注册或者轻易占有,进而失去在国际市场竞争中的话语权,沦为强势国际品牌的“打工仔”。
例如:中国驰名商标“海信”在德国遭到博世——西门子公司抢注,最终海信公司花费极大的人力、财力将属于自己的独创商标赎回。
中国生产的在英国已打开销路的“火炬牌”打火机,其商标被瑞士商人抢先在英国注册,中国“火炬牌”打火机因此被迫退出英国市场。
东林电子是一家知名节能灯具制造商,一直使用的中英文“萤火虫(Firefly)”商标,被西门子旗下公司欧司朗在东林电子尚未涉足的18个欧洲发达国家抢先注册,导致东林电子的照明产品无法进入这些国家。
此外,上海“芭蕾牌”珍珠霜,上海“英雄牌”金笔,四川“长虹”电视,云南“红塔山”、“阿诗玛”、“云烟”、“红梅”,百年老字号北京“同仁堂”等一大批国内知名商标和传统商标均有被外国人抢注的遭遇。
特别要指出的是,不少国外企业在国外抢注国内知名商标的根本目的并不是使用这些商标,而是阻止中国知名产品与其在国际市场上形成竞争态势。
继技术壁垒、专利壁垒后,我国企业“走出去”又面临国外企业设置的商标壁垒。
因此,商标在国外注册不是可有可无的问题,凡是想把自己的产品打入国际市场的企业,都应及早到国外注册商标,以便使自己的商品在销售国不被排挤,销售市场不被他人抢占。
据了解,日本的松下电器、东芝、日立、住友化学,美国的通用机械,德国的汉高公司,他们拥有的商标注册都是成千件上万件,这也是这些企业能够在国际市场叱咤风云的重要原因。
2、向国外申请注册商标有哪几种途径?申请人到国外申请注册商标有两种途径。
一种是逐一国家注册,即分别向各国商标主管机关申请注册,各国商标主管机关按照本国审查程序和时间分别审查、分别核发注册证。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ppt

二、 “马德里”协定与议定书的缔 约方
• 协定缔约方是指加入”马德里协定”的国家。
• 议定书缔约方是指加入”议定书”的国家或政 府间组织。
• 纯议定书缔约方是指加入”议定书”而未加入” 协定”的国家或政府间组织。
•
需要说明的是,”马德里联盟”中有一些国家既是”
协定”缔约方又是”议定书”缔约方,例如中国、比荷卢、
•
国际注册的注册证是国际局收到申请并进行了登记注
册的凭证,又是注册人将来办理注册后变更、转让等事项
的基础,它并不表示所指定的有关国家都给予了保护。能
否得到保护,还要看继后的十二个月或十八个月之中,有
关国家根据其本国法律对该商标进行审查的结果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注意事项(容 易被驳回国家情况)
• 一、指定国家 • 1.欧盟 • 2.爱尔兰、新加坡或英国 • 3.美国、日本、韩国、新加坡 • 4.亚美尼亚、塞浦路斯和哈萨克斯坦 • 5.马德里盟国以外的国家
• 1.欧盟 • 如果指定欧盟,要了解申请人是否在欧盟
某个国家注册过,如果有这种在先权的存 在,则国际申请时需另付表格声明。
• 2.爱尔兰、新加坡或英国 • 如果指定爱尔兰,新加坡或者英国,申请
人须声明意欲使用商标。
3.美国、日本、韩国、新加坡
• 指定美国、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国家 的国际注册申请,时常收到这些国家的审 查意见书或临时驳回通知书,给我国申请 人的国际注册在时间和费用上造成了一定 的损失。出现以上问题的原因在于,这些 国家在加入马德里联盟时,对《马德里协 定》或《议定书》的某些条款做了保留或 声明,对马德里国际注册申请的某些要件 进行审查时,主要依据本国法律和规定。
七、 领土延伸
•
领土延伸指国际注册的商标申请人或所有人向”马德
注册马德里商标的途径、费用及优势

如何注册马德里商标,有什么优势?一、办理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的途径有哪些?1)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2)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来办理。
二、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的有效期是多久?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从国际注册日开始计算。
三、可以免费进行英文商标相同查询的国家/地区有哪些?目前,常见的主要有: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美国、加拿大、欧盟(OHIM 网站)、马德里(WIPO网站)、香港、澳门、台湾。
四、所需材料有哪些?1)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书;2)外文申请书(MM表格);3)申请人资格证明一份,如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4)国内《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或《受理通知书》复印件;5)如基础注册或申请的商标在国内进行过变更、转让或续展等后续业务,一并提交核准证明复印件;6)申请人使用英文名称的,必须提供使用该英文名称的证明文件;7)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还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8)指定美国的,一并提交MM18表格五、涉外商标国际注册的费用构成有哪些?涉外商标注册费用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国外/地区官费及律师代理费,二是我方代理费。
国外每个国家/地区的官费都是一定的,律师代理费因各个事务所的大小、诚信度和专业度等不同而有所不同。
按照各国法律规定,在国外/地区注册商标必须委托当地律师办理。
国内代理机构一般都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与各国律师事务所联系,为了安全、可靠,所委托的律师大小、诚信度和专业度就非常重要。
为了保障客户的利益,我方一般都选择信誉度好的具有一定规模的所。
六、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优势a程序简单申请人使用一种语言、提交一份申请即可指定多个国家保护。
后续的诸多程序比如变更、转让、续展、删减、注销等申请也只需要提交一份申请、缴纳一次费用。
b费用较低无论申请人指定多少成员国,均只需缴纳一份基础注册费,注册费用远低于分别向每个国家注册的费用。
c时间较短申请人自提交注册申请之日起,约6个月即可取得国际局颁发的商标国际注册证明。
关于马德里国际商标体系你想知道的都在这儿了

关于马德里国际商标体系你想知道的都在这儿了马德里——国际商标体系简称马德里体系,是一套方便用户在马德里体系99个成员覆盖的115个国家内获得商标注册的系统。
它方便客户在全球范围内注册和管理商标。
下面我简单介绍一下这个体系。
一、马德里体系成员马德里体系现在有99个成员,覆盖了115个国家。
这些成员的贸易量大约占全球贸易的80%。
也许有人好奇,为什么115个国家只有99个成员。
这是因为有几个特殊的地区性商标主管机关。
比如欧盟知识产权局(the European Union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简称EUIPO),其前身为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OHIM),负责欧盟商标和外观设计的注册和管理。
其总部设在西班牙阿里肯特,保护范围覆盖了所有的欧盟成员。
比荷卢知识产权组织(The Benelux Office forIntellectual Property 简称BOIP),它是欧洲的一个区域性国际组织,负责处理比利时、卢森堡、荷兰三国的知识产权事务。
非洲知识产权组织(African Intellectual PropertyOrganization简称OAPI)是由前法国殖民地中的官方语言为法语的国家组成的保护知识产权的一个地区性联盟。
总部设在喀麦隆首都雅温得,统一管理各个成员国的商标事务。
其成员国包括:喀麦隆、贝宁、布基纳法索、中非共和国、刚果、乍得、加蓬、几内亚、几内亚比绍、科特迪瓦(象牙海岸)、马里、毛里坦尼亚、尼日尔、塞内加尔、多哥、赤道几内亚、科摩罗(共17个)。
正是由于这些地区性组织加入了马德里体系,所以马德里体系包含的成员数量和国家数量并不一致。
所有加入马德里体系的国家和组织被统称为缔约方。
2017年8月7日,泰国政府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交存了该国加入《马德里议定书》的文书,这使泰国成为马德里体系的第99名成员。
议定书将于2017年11月7日对泰国生效。
我相信未来会有更多的国家加入马德里体系,使更多的用户可以从马德里体系获益。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常见问题及解决办法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常见问题及解决办法作者:杨熠来源:《中国知识产权》2014年第05期近年来,国际注册以其方便、快捷、节省费用等特点获得越来越多的申请人的青睐。
但是,由于程序的特殊性和审查部门不同,申请人常常遇到各种问题。
那么,在办理国际注册领土延伸申请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这些问题该如何解决?本文将逐一进行分析和介绍。
1、国际注册编号的含义是什么?领土延伸至中国的国际注册申请的编号以G开头。
国际注册号后因不同案件类型可能后缀其他字母,例如A代表第一次部分转让,B代表第二次部分转让,H代表后期指定,H2代表第二次后期指定,S代表失效。
2、商标异议时限如何计算?自《国际商标公告》出版次月一日起的第三个月的最后一天。
例如:某个商标的国际公告日为2014年1月23日,则异议绝限为2013年4月30日。
3、商标驳回复审:(1)时限如何计算?自国际局通知日期(d a t e o frecording)开始计算30天。
在此期限内,可以向我国商标评审委员会递交复审申请。
例如,某商标国际局通知日期为2014年3月10日,驳回复审申请递交绝限为2014年4月9日。
(2)驳回通知书没有出现的类别意味着什么?对于指定多个类别的国际注册,如果中国商标局只针对某个类别提出驳回,则没有出现的类别意味着已经获得核准。
同理,如果中国商标局只针对某个类别中的某些商品 /服务提出驳回,则该国际注册的领土延伸请求意味着在没有出现的商品或者服务已经获得核准。
申请人未就驳回部分提出复审的,不影响在该国际注册其他类别或者同一类别的其他商品/服务上的注册。
(3)35类“零售”能否通过删减商品获得注册?不能。
由于中国不接受该服务,如果请求通过删减服务将“零售”修改为“替他人推销”则会因为超出原指定范围遭到商标局不予核准,从而针对“零售”的复审申请也不会获得商评委支持。
上述问题可以通过后期指定,将领土延伸至中国部分限定为“替他人推销”来解决。
(4)28类的“Ga m i ng”遇到驳回,能在复审时解释该服务的含义为“游戏”从而获得注册吗?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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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德里商标常见问题回答1、问:什么是马德里协定缔约方和马德里议定书缔约方?答:协定缔约方是指加入“马德里协定”的国家;议定书缔约方是指加入“议定书”的国家或政府间组织;纯协定缔约方是指只加入“协定”而未加入“议定书”的国家;纯议定书缔约方是指只加入“议定书”而未加入“协定”的国家或政府间组织。
自2008年9月1日起,对于“马德里联盟”中同属于“协定”缔约方和“议定书”缔约方的国家,适用议定书。
目前,纯协定缔约方仅1个,即:阿尔及利亚。
目前,纯议定书缔约方为40个,分别是:安提瓜和巴布达、澳大利亚、巴林、博茨瓦纳、丹麦、爱沙尼亚、欧盟、芬兰、格鲁吉亚、希腊、冰岛、爱尔兰、日本、立陶宛、马达加斯加、挪威、阿曼、韩国、新加坡、瑞典、土耳其、土库曼斯坦、英国、美国、乌兹别克斯坦、赞比亚、加纳、圣多美和普林西比、以色列、菲律宾、哥伦比亚、新西兰、墨西哥、印度、卢旺达、叙利亚、突尼斯、非洲知识产权组织、津巴布韦、柬埔寨。
2、问: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新申请所需提交的申请材料?答:(1)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书;(2)相应的外文申请书;(3)国内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或受理通知书复印件;(4)申请人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复印件、居住证明复印件、身份证件复印件等;(5)基础注册或申请的商标如在国内进行过变更、转让或续展等后续业务,一并提交核准证明复印件;(6)申请人使用英文名称的,必须提供使用该英文名称的证明文件;(7)委托代理人的,应附送代理委托书;(8)指定美国的,一并提交MM18表格。
3、问: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新申请的外文表格(MM表格)如何选用?答:如指定的缔约方仅限于纯协定缔约方,选用MM1表格;如指定的缔约方不包含纯协定缔约方,选用MM2表格;如指定的缔约方包含纯协定缔约方,选用MM3表格。
目前,纯协定缔约方仅为阿尔及利亚。
4、问: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如何选择指定缔约方?答:如果基础商标仅取得国内受理通知书,尚未注册成功,则除阿尔及利亚不可以指定,其他缔约方均可以指定;如果已获得国内注册证,则所有缔约方均可指定。
具体根据申请人的需要进行选择。
5、问: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申请人能否通过商标局办理马德里申请?答:目前,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申请人还不能通过商标局办理马德里申请。
台湾地区申请人如在中国商标局有已经注册的商标或已经提交申请、并获得受理通知书的商标,可以通过商标局办理马德里申请。
6、问:是否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答:不是。
申请人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也可直接向商标局提交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
7、问:申请人直接向商标局提交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是否需要亲自到商标局办理?答:不是。
申请人准备好所需的申请材料,可通过邮寄的方式向商标局国际注册处递交或自行到商标局国际注册处递交。
8、问: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新申请如何选择申请语言?答:所有新申请都可选用英语或法语。
如选用英语为申请语言,请下载英文版MM表格填写;如选用法语为申请语言,请下载法文版MM表格填写。
9、问:办理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时,是否可以改变商标的图样或颜色?答:不可以。
要求申请的商标图样与基础商标的图样完全一致,颜色完全一致。
如基础商标为黑白图样,马德里申请必须是黑白商标;如基础商标为彩色图样,则马德里申请也必须是彩色商标图样。
10、问:如果基础商标是集体或证明商标,是否可以作为普通商标进行马德里国际注册申请?答:不可以。
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必须与基础商标类型一致。
如果基础商标是集体或证明商标,必须作为集体或证明商标进行马德里国际注册申请。
11、问:如果基础商标是立体商标,是否可以作为普通商标进行马德里国际注册申请?答:不可以。
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必须与基础商标类型一致。
如果基础商标是立体商标,必须作为立体商标进行马德里国际注册申请。
12、问:国内基础申请或基础注册正在办理转让或变更的情况答:如果国内基础申请或基础注册正在办理转让或变更,不可以受让人或变更后的名称或地址办理国际注册。
如希望用受让人或变更后的名称或地址办理国际注册,须等到国内转让或变更核准之后才可。
13、问:如在马德里申请中指定欧盟将会覆盖哪些国家?答:如指定欧盟将会覆盖所有欧盟成员国(28国),即:奥地利,比利时、荷兰、卢森堡、保加利亚、塞浦路斯、捷克、德国、丹麦、爱沙尼亚、西班牙、芬兰、法国、英国、希腊、匈牙利、爱尔兰、意大利、立陶宛、拉脱维亚、马耳他、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瑞典、斯洛文尼亚、斯洛伐克、克罗地亚。
14、问:所有欧盟成员国均同时为马德里联盟成员国吗?答:不是。
其中马耳他尚未加入马德里联盟。
15、问:指定欧盟的特别要求?答:指定欧盟必须在外文书式的国家一栏中针对欧盟选择一个第二语言。
16、问:指定美国的特别要求?答:指定美国必须附上MM18表格。
17、问:如何查询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状态?答:可登录WIPO网站http://www.wipo.int/romarin进行查询。
18、问:什么是国际注册证?国际注册证是否代表马德里申请已注册成功?答: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对符合要求的马德里申请在国际注册簿上进行登记,同时向申请人颁发《国际注册证》并通知各指定缔约方的商标主管机关。
《国际注册证》的内容包括该马德里申请的所有信息,如国际注册日,国际注册到期日期,注册人信息,商标,指定商品/服务,以及依据协定或议定书所指定的缔约方等。
《国际注册证》表示该马德里申请已在国际注册簿上登记,并不代表在各指定缔约方已注册成功。
各指定缔约方的商标主管机关在收到国际局通知之后,将会依据本国商标法律规定进行审查,核准注册或驳回申请都会在驳回期限内向国际局发相应通知,由国际局登记后转发申请人。
问:如何计算驳回期限?答:驳回期限从国际局通知日期(Date of notification)开始计算。
原属局为纯议定书缔约方指定中国的领土延伸申请,驳回期限为通知日期起18个月;原属局为纯协定缔约方和同属协定和议定书缔约方指定中国的领土延伸申请,驳回期限为通知日期起12个月。
通知日期在ROMARIN中显示为Date of recording (date of notification from which the time limit to notify the refusal starts)。
19、问: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有效期多长?答: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从国际注册日开始计算。
20、问:日本和加纳的二期注册费是否可以通过商标局转交国际局?答:不可以。
申请人在收到国际局发出的有关日本或加纳的二期注册费缴费通知后,需要根据通知上的要求直接向国际局缴纳有关费用。
日本和加纳的单独规费分申请费和注册费两次收取:在新申请或后期指定中指定日本或加纳的,申请人先缴纳申请费;日本特许厅或加纳工业产权局审查核准后,通知申请人缴纳注册费。
申请费可由申请人或代理人直接向国际局缴纳,也可以通过商标局转交;注册费由申请人或代理人根据国际局的通知直接向国际局缴纳。
21、问:能否通过商标局申请非马德里缔约方的商标注册?答:不可以。
22、问:对领土延伸至中国的马德里申请,中国商标局会颁发注册证吗?答:不会。
对领土延伸至中国的马德里申请,中国商标局依据《商标法》进行审查,如全部核准注册,将会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发送核准保护声明(Statement of grant of protection );如部分驳回或全部驳回,将会向国际局发送驳回通知(Notification of ex officio refusal)。
23、问:是否可以对领土延伸至中国的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提出异议?答:可以。
24、问:领土延伸至中国的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如何计算异议期?答:领土延伸至中国的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的异议期为国际公告之日次月1日起3个月。
如商标国际公告日为2012年1月16日,其异议期从2月1日起算3个月,到4月30日截止。
25、问:如何查询国际公告?答:如需查询国际公告,可登录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网站为方便我国申请人使用查询国际公告,我局特别在中国商标网发布“查询国际公告使用说明”。
具体路径如下,登录中国商标网()进入子栏目“国际注册”后选择“查询国际公告使用说明”26、问:删减、放弃、注销三项业务有何区别?答:删减(limitation)是指申请人在所有或部分缔约方对商品或服务进行删减。
该业务也可用于在所有或部分缔约方对商品或服务的表述进行修改。
放弃(renunciation)是指申请人在部分缔约方放弃对所有商品或服务的保护。
注销(cancellation)是指在所有缔约方对所有或部分商品或服务进行注销。
27、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后续业务所需申请材料?答:一、后期指定:1、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后期指定申请书;2、外文申请书(MM4);3、国际注册证复印件;4、委托代理人的,应附送代理委托书;5、指定美国的,一并提交MM18表格。
二、转让1、填写并加盖转让人、受让人公章的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转让申请书;2、外文申请书(MM5);3、转让人、受让人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复印件,居住证明复印件,身份证件复印件等;4、受让人使用英文名称的,必须提供使用该英文名称的证明文件。
5、委托代理人的,应附送代理委托书。
三、删减1、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删减申请书;2、外文申请书(MM6);3、国际注册证复印件;4、委托代理人的,应附送代理委托书。
四、放弃1、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放弃申请书;2、外文申请书(MM7);3、国际注册证复印件;4、委托代理人的,应附送代理委托书。
五、注销1、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注销申请书;2、外文申请书(MM8);3、国际注册证复印件。
4、委托代理人的,应附送代理委托书。
六、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注册人名称或地址变更1、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注册人名称或地址变更申请书;2、外文申请书(MM9);3、国际注册证复印件;4、变更证明文件;5、委托代理人的,应附送代理委托书。
七、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代理人名称或地址变更1、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代理人名称或地址变更申请书;2、外文申请书(MM10);3、国际注册证复印件;八、续展1、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续展申请书;2、外文申请书(MM11);3、国际注册证复印件。
4、委托代理人的,应附送代理委托书。
九、指定代理人1、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指定代理人申请书;2、外文申请书(MM12);3、国际注册证复印件;4、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