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高标准人工饲草料地建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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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人工饲草料地建设发展对策

喀什地区人工饲草料地建设发展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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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第 期 总 1 期 草业 与畜牧 o年 2 第8 1 3
喀什地 区人工饲草料地建设发展对策
巴哈 提 古 丽 。 陈 力
( 新疆 喀什 地 区草原 站 。新 疆 喀什 8 40 ) 40 0

要 :饲草料是畜牧业发展的物质基础 ,饲草料的生产水平决定着畜牧业 的发展 质量。喀什地 区是 一个农业大
喀什 地 区地 处欧亚 大陆 中部 ,塔里 木盆地 的最西 部 ,位于东经 7 。3 ~ 9 2 ,北纬 3 。2 一 1 9 7 。5 5 8
存在 的问题 ,探寻人 工饲 草料地建设 的发 展对策 ,已
成为喀什地 区草业 工作 中亟待解决 的问题 之一 。 1 人工饲草 料地建设的必 要性
现农牧优化结合 ,降低畜牧业成本Fra bibliotek,提高畜牧业效
益。
2 人工饲草 料地建设 现状与 问题
喀什地 区现 有各类 人工 饲草料 地 累计达 57 万公 .6 顷 ,其 中苜 蓿 51 万 公 顷 ,披 碱 草 05 万公 顷 ,青 .5 .1 贮玉 米 01万 公 顷 ,分 为农 区人工 饲草 料地 和牧 区人 . 5 工饲 草料 地 。农 区人工 饲 草料 地 主要 种 植紫 花 苜蓿 、 专用 青贮 玉 米及 少 量 的甘 草 等牧 草 ,主 要用 于 补饲 , 调节 饲 草 料 营 养结 构 以及 作 为冬 季 储 备 草 料 。 牧 区
4 。 l 之间 。三面环 山 ,北有 天 山山脉 ,西靠 帕米 0 6 尔 高原 ,南接 昆仑 山脉 ,东部是 开阔平 原 ,紧 接塔克 拉玛干大 沙漠 ,气候属 于暖温 带大陆性 干旱气 候 ,具 有 降水 量 少 ,蒸 发 量 大 , 日照 强 烈 ,气 候 干燥 等特 征 ,生 态环 境 十分恶 劣。 由于 气候干燥 缺水 ,过度放

自治区高标准人工饲草料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自治区高标准人工饲草料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自治区高标准人工饲草料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提纲(征求意见稿)1项目综述说明项目投资规模、灌溉类型选择、水源工程、建设目标及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列表说明)。

绘制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

2项目区基本情况2.1社会经济概况2.1.1人文概况项目区人口、民族与劳力情况。

2.1.2农牧业生产概况家畜种类与数量,作物种类、种植面积与产量,年社会生产总值与人均收入状况。

2.1.3饲料地建设与游牧民定居现状牧民户数、人口,现有饲料地面积、经营现状及游牧民定居情况。

2.1.4交通、通讯及电力供应情况2.2自然资源条件2.2.1地理位置与地形、地貌2.2.2土地资源条件区土层厚度、土壤类型、土壤质地、土壤容重、土壤田间持水量、作物耗水量;植被类型、植物种类、生长情况及土地利用方向的适宜性。

2.2.3气象条件项目区气候特征,气象要素:降雨量、蒸发势、风向风速、热量条件(年均气温、≥10℃年积温、一月七月均温、极端最低温度、极端最高温度)、无霜期、冻土层深度及灾害性气候。

2.2.4草地资源项目区天然草地类型特征、利用现状、人工饲料地建设现状及草畜平衡现状分析。

2.2.5水资源1)概述区域地表水、地下水资源量、水资源利用现状及水资源分配量。

2)详述项目区水资源状况,工农牧业及生活用水状况和水质评价等。

2.2.6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1)水文地质:收集水文地质资料,论述项目区地下水资源及钻井资料等。

2)工程地质:收集工程地质资料,踏勘并论述项目区工程地质情况等。

3设计原则与设计依据3.1设计原则3.2设计依据3.2.1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3.2.2技术规程规范3.2.3相关规划与技术资料4项目区规划4.1建设任务确定建设地点,明确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4.2土地利用规划4.2.1条田规划4.2.2渠系规划4.2.3道路规划4.2.4 林带规划4.2.5种植规划4. 3灌溉制度规划4.3.1灌溉制度及灌水率4.3.2净灌水率计算4.4水土平衡分析(地面水或地下水设计方案)4.4.1供水量分析项目区水资源总量、水质评价及其可供水量。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方案(2021-2030年)》的通知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方案(2021-2030年)》的通知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方案(2021-203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1.22•【字号】•【施行日期】2021.1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方案(2021-2030年)》的通知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呼和浩特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方案(2021-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1月22日呼和浩特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方案(2021—2030年)为贯彻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坚持“以水定地、以水定产、量水而行”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提升耕地质量水平,稳定增加粮食产量,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实现首府农牧业生态绿色高质量发展。

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以提升粮食产能为主要目标,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切实增强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原则。

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农田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把农田生态建设与项目管理相结合,从突出问题入手,加大农田保护治理力度,在建设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推行绿色生产技术,促进农田资源永续利用,农田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持续提升。

(二)坚持统筹谋划,有序推进的原则。

将绿色高标准农田、数字高标准农田与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相统筹,树立绿色、高质量发展理念,统筹考虑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资源禀赋和生态环境进行试验示范,重点突破、试点先行,探索高标准农田建设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模式。

高海拔牧区人工种草管理技术探讨

高海拔牧区人工种草管理技术探讨

高海拔牧区人工种草管理技术探讨摘要:高海拔牧区由于其特殊地理和气候特点,为草地生态与畜牧业发展带来了不同于其他地区的挑战。

在当前的生态保护与现代畜牧业背景下,实现这些区域的高效、可持续人工种草管理变得尤为关键。

本文系统阐述了高海拔牧区在人工种草过程中遭遇的主要问题,并基于现有状况,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管理策略和建议。

文章旨在对高海拔牧区草地生态的修复与现代畜牧业的推进提供理论参考和实践指导。

关键词:高海拔牧区;人工种草;生态修复引言:高海拔牧区作为生态脆弱区域,对于其人工种草活动具有特殊的意义。

然而,受制于恶劣的自然条件、配套设施的落后以及现代化农机装备的不足,这些牧区在人工种草过程中面临许多挑战。

与此同时,随着科技进步和可持续农业的推进,高海拔牧区人工种草管理的策略也呈现出新的研究方向和趋势。

本文将深入探讨上述问题并提出一系列针对性的建议,旨在为高海拔牧区人工种草管理提供理论支持与实践指导。

1高海拔牧区人工种草存在的问题1.1自然条件差在高海拔牧区,地形和气候条件构成了人工种草的首要挑战。

这些地区通常海拔较高,空气稀薄,气候严酷。

这些地方的年均气温偏低,与此同时,年均降雨量也明显少于其他地区,导致水分供应不足,严重制约牧草的正常生长。

除此之外,土壤质量也是个大问题。

由于气候和其他环境因素的影响,大部分土地呈现贫瘠状态,有机质含量很少,而且更多的是砂砾和石块。

这些土壤特性增加了牧草种植的难度,尤其是在地势复杂,如高山和峡谷地区,这样的地形更是增加了种草的难度,不利于灌溉和机械化作业[1]。

1.2配套设施落后对于农业发展,配套设施的完善是极为关键的,尤其在高海拔地区。

但是,由于多年的投资不足,这些地区的水利基础设施非常薄弱。

渠道的损坏、明显的渗漏跑水现象是常见问题。

没有有效的灌溉系统意味着在干旱季节,牧草难以获得所需的水分,从而导致其生长受限。

同时,水利设施不足也意味着灌溉面积的限制,这对于希望实现规模化种植的地区来说,无疑是巨大的阻碍。

自治区高标准人工饲草料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自治区高标准人工饲草料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自治区高标准人工饲草料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为了提高畜牧业的生产能力和经济效益,根据自治区畜牧业发展规划,自治区决定开展高标准人工饲草料地建设项目。

该项目的主要目的是增加饲草料地的面积和改善饲草品质,提高饲草的利用效率,进而提高畜牧业的生产能力和经济效益。

二、项目内容和技术路线1. 项目内容高标准人工饲草料地建设项目包括选址、平整、改良土壤、播种、施肥、管理等多个环节。

(1)选址:项目选址以优质土地为主,以平台坡面为宜,适度有水源为佳。

(2)平整:对选址好的地块进行平整,平整量以平均不超过2公分为宜。

(3)改良土壤:选用合适的大田施肥、覆盖和农业生产废弃物(如秸秆等)还田等方法,改良土壤结构,提高土地肥力。

(4)播种:选择适宜生长的饲草品种,按照规定的密度和间距进行播种。

(5)施肥:根据土壤质量和饲草品种的营养需要,合理施用有机肥、化肥等营养物质,提高饲草地肥力。

(6)管理:通过定期除草、灌溉、收割等管理措施,保证饲草的生长和质量。

2. 技术路线(1)选址:根据土壤质量、水源、坡度、接近场所等因素选定饲草地位置。

(2)平整:采用机械平整,保证土地平整。

(3)改良土壤:利用有机肥、化肥等,改善土壤结构。

(4)播种:选用适宜的饲草品种,按标准间距和密度进行播种。

(5)施肥:按照土壤质量和饲草品种的营养需要,量化施肥,提高饲草地肥力。

(6)管理:通过定期管理措施,保证饲草的生长充分。

三、项目主要任务1. 地勘工作:制定详细的方案,对选址饲草地进行地勘工作,确定地表土层、土壤类型、土壤养分含量、地形地貌等情况,为后续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2. 施工工作:制定施工方案,分步分项地进行施工工作,分别为选址、平整、改良土壤、播种、施肥和管理等。

3. 监管工作:建立科学、紧密、有效的监管机制,监督工程施工、资金使用情况、工程实效等情况。

4. 宣传和培训:开展项目推介、宣传和培训活动,提高广大养殖户对项目的认识和了解,推广农艺技术和生产管理经验。

饲草地建设实施方案

饲草地建设实施方案

饲草地建设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饲草地是畜牧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对于提高畜牧业的生产效益和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由于长期的过度放牧和不合理管理,许多地区的饲草地资源面临着严重的退化和破坏。

因此,制定科学合理的饲草地建设实施方案,对于改善饲草地质量,提高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建设目标。

1. 提高饲草地的生产力和质量,增加畜牧业的产量和效益。

2. 保护和恢复饲草地的生态环境,促进草地生态系统的健康发展。

3. 提高饲草地的可持续利用能力,实现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建设内容。

1. 科学合理的放牧制度。

制定科学合理的放牧制度,包括合理的放牧时间、放牧强度和放牧轮换等措施,以减轻饲草地的过度利用压力,保护饲草地的生态环境,提高饲草地的生产力和质量。

2. 改善饲草地的水土保持措施。

加强对饲草地的水土保持工作,采取适当的防风固沙、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饲草地的水土流失,改善饲草地的生态环境,提高饲草地的生产力和质量。

3. 种草造林和草本植被恢复。

通过种草造林和草本植被恢复等措施,加强对饲草地的生态修复和恢复工作,提高饲草地的植被覆盖率和生态系统的稳定性,促进饲草地的生态环境的健康发展。

四、建设措施。

1. 加强对饲草地的管理和保护。

加强对饲草地的管理和保护,建立健全的饲草地保护制度,加强对饲草地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饲草地资源的破坏和退化问题。

2. 科学合理的饲草地利用方式。

制定科学合理的饲草地利用方式,合理安排放牧时间和放牧强度,加强对饲草地的轮牧管理,保证饲草地的充分利用和合理恢复。

3. 加强对饲草地的生态修复。

加强对饲草地的生态修复和恢复工作,通过种草造林和草本植被恢复等措施,提高饲草地的植被覆盖率和生态系统的稳定性,促进饲草地的生态环境的健康发展。

五、建设效果。

通过实施科学合理的饲草地建设实施方案,可以有效提高饲草地的生产力和质量,增加畜牧业的产量和效益,保护和恢复饲草地的生态环境,促进草地生态系统的健康发展,提高饲草地的可持续利用能力,实现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

人工饲草地管理制度范文

人工饲草地管理制度范文

人工饲草地管理制度范文人工饲草地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人工饲草地的管理,保障牲畜的健康生长,提高草地的产草量和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人工饲草地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人工饲草地管理的目标是建立高效、可持续发展的饲草生产体系,达到科学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环境、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第二章人工饲草地的规划和选址第四条人工饲草地应在平坦、排水良好、土质肥沃的土地上建设。

第五条人工饲草地的规划应满足牲畜的饲养需求,包括饲草的种类、面积、产草量等。

第六条人工饲草地的选址应考虑附近的饲料供应、牲畜饲养设施、水源等因素,确保饲料的供给和牲畜的水源问题。

第三章人工饲草地的土壤管理第七条人工饲草地的土壤应进行定期的土壤检测,了解土壤的养分含量和酸碱度,根据土壤检测结果科学合理施肥。

第八条人工饲草地的土壤应进行地面平整、犁地耕种等基础性的土壤管理措施,以提供良好的生长环境。

第九条人工饲草地的饲草种植前应进行土壤消毒处理,防止病虫害的传播。

第四章人工饲草地的肥料施用管理第十条人工饲草地的施肥应根据土壤检测结果和饲草的特性,选择合适的肥料种类和施肥方式。

第十一条人工饲草地的施肥应进行定量、定时、定方法,严禁乱撒、过量施肥。

第十二条人工饲草地的施肥应注意草地的生长阶段,及时调整施肥方案,保证牲畜获得合适的饲料。

第五章人工饲草地的灌溉管理第十三条人工饲草地应定期进行灌溉,保证饲料的充足供应和牲畜的水源问题。

第十四条人工饲草地的灌溉水源应选用清洁无污染的水源,避免给饲料和牲畜带来潜在危害。

第六章人工饲草地的病虫害防治第十五条人工饲草地应定期巡视,发现病虫害及时采取防治措施,确保牲畜的饲料安全。

第十六条人工饲草地的防治措施应科学合理,避免对环境和牲畜产生不良影响。

第十七条人工饲草地的病虫害防治应注意草地的生长阶段和病虫害的种类,采取合适的防治方法。

第七章人工饲草地的修剪管理第十八条人工饲草地应定期进行修剪,保持草地的整洁和良好的生长环境。

牧区人工工种草工作简报

牧区人工工种草工作简报

牧区人工工种草工作简报根据自治区人工草场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牧区人工工种草工作的通知》(桂草管发[2019]28号)文件要求,我州于4月25日—5月25日开展人工草场植被恢复试点工作。

按照《赤峰市鄂托克前旗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于2019年5月26日—27日在鄂托克前旗开展人工草场植被恢复试点工程。

我旗面积275.64万亩,占全盟总面积的82.3%。

我旗的人工草场植被现状是:草地退化严重,退化面积达20.6万亩,占牧区植被总面积的56.7%,草地土壤严重沙化。

对此,我旗高度重视、加大投入、提高认识上下功夫、在项目实施中狠抓落实,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我旗试点示范工程成效明显:2019年1月至5月已完成项目建设投入人工草场恢复125.84万亩和草种繁育76.56万亩;截至6月底已完成了项目建设投入人工草场修复40.44万亩。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通过开展人工草场植被恢复试点示范工程,全面提升了我旗的生态建设水平,增强了草地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整体功能。

同时实现了三大目标:一是可持续发展,二是提升生产力,三是提高生态保护水平,四是改善牧区生活质量。

工程完工后将有效改善我旗的生态环境,提高牧民生产生活水平。

通过人工草场植被恢复试点示范工程,对有效改善牧区生活质量和牧民生产经营能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项目共涉及9个苏木乡镇、5个嘎查村、174个自然屯和1个重点项目建设内容。

其中:人工草场植被恢复167.05万亩、草原保护与恢复工程180.4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76.56万亩。

目前进度较好的为新修建高标准农田及生态廊道修复工程10.35万亩,其中人工草场植被恢复14.53万亩;草原保护与开发高标准化农畜产品加工基地3.47万亩。

1、人工草场植被恢复情况人工草场面积达到175.98万亩,占总任务75.2%。

截至目前完工面积共13.66万亩。

植被恢复面积167.05万亩。

其中人工草场植被恢复面积14.53万亩,占工程总任务的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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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高标准人工饲草料地建设管理办法
(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自治区人工草料地建设管理,规范建设程序和行为,提高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财政每年通过现代畜牧业发展资金安排的人工草料地建设。

第三条人工草料地建设采取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方式,以县为单位组织和实施。

原则上受益主体为牧民。

第四条人工草料地建设实行统一计划,集中管理,分工负责、分级实施的管理体制。

自治区畜牧厅负责人工草料地建设项目计划审批以及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竣工验收等工作。

各地州畜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筹措人工草料地建设配套资金。

县级人民政府畜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工草料地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组织实施等工作。

第五条人工草料地建设实行领导责任制。

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人工草料地建设项目的申报、实施、质量及建成后的运行等负责。

第六条为发挥人工草料地建设效益,自治区人工草料地建设项目将连续安排,县级人民政府要做好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将人工代赈、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小农水等项目资金捆绑使用,用于人工草料地建设。

第二章项目建设的基本条件
第七条项目选建范围
(一)符合自治区草原保护建设规划及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牧民定居规划。

(二)新建草料地要有适宜的光热水土资源,特别是要有水源保证,做到水土平衡、水利工套。

(三)地方领导重视,有资金配套能力,农牧民有投资保护建设草原的积极性。

第八条项目建设性质
人工草料地建设分为新建和改扩建,改扩建主要针对种植业结构调整、低产田改造和撂荒地收复等。

第九条项目建设内容
人工草料地建设内容包括水利工程设施建设、土地平整、田间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第三章项目申报、审批及组织管理
第十条项目实行申报审批制度。

每年度自治区畜牧厅将会同自治区财政厅下达项目指南,按指南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要做好项目贮备工作。

项目建设单位需认真填写《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部门编制人工草料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按要求逐级上报至自治区畜牧厅及相关部门。

第十一条自治区畜牧厅组织专家或者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对上报的项目进行评估和论证。

第十二条自治区畜牧厅根据专家或工程咨询机构评估意见进行审核,确定本年度人工草料地建设规模,下达项目建设计划和任务。

同时报自治区财政厅下达项目资金使用计划。

第十三条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不得擅自调整建设内容。

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建设内容,须报自治区畜牧厅审批。

第十四条人工草料地建设实行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制管理。

第十五条人工草料地建设资金为自治区和建设项目县共同筹集,筹措比例不低于1:0.5。

第十六条项目县需将配套资金汇入人工草料地建设项目的指定帐户,统一专帐管理。

第十七条项目建设单位要建立健全项目建设档案。

第十八条人工草料地建设项目竣工后,实行分级验收。

项目单位先进行自验,在自验基础上,进行自治区验收。

人工草料地建设验收管理办法由自治区畜牧厅制定。

第四章项目建成管护
第十九条人工草料地建成后,县级人民政府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规定,对建成的人工饲草料地进行四至经纬确认,发放使用权证,明确产权归属。

第二十条县级人民政府要加强人工草料地建设管理,大力倡导和鼓励以村为单位,采取统一耕种、统一管理、统一收获的统一经营模式,加快土壤改良,推广精耕细作,确保稳产高产,早日增收。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自治区畜牧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自治区高标准人工草料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自治区人工草料地建设管理,规范建设程序和行为,提高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财政每年通过现代畜牧业发展资金安排的人工草料地建设。

第三条人工草料地建设采取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方式,以县为单位组织和实施。

第四条人工草料地建设实行统一计划,集中管理,分工负责、分级实施的管理体制。

自治区畜牧厅负责人工草料地建设项目计划审批以及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竣工验收等工作。

各地州畜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筹措人工草料地建设配套资金。

县级人民政府畜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工草料地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组织实施等工作。

第五条人工草料地建设实行领导责任制。

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人工草料地建设项目的申报、实施、质量及建成后的运行等负责。

第六条为发挥人工草料地建设效益,自治区人工草料地建设项目将连续安排,县级人民政府要做好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将人工代赈、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小农水等项目资金捆绑使用,用于人工草料地建设。

第二章项目建设的基本条件
第七条项目选建范围
(一)符合自治区草原保护建设规划及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牧民定居规划。

(二)新建草料地要有适宜的光热水土资源,特别是要有水源保证,做到水土平衡、水利工程配
套。

(三)地方领导重视,有资金配套能力,农牧民有投资保护建设草原的积极性。

第八条项目建设性质
人工草料地建设分为新建和改扩建,改扩建主要针对种植业结构调整、低产田改造和撂荒地收复等。

第九条项目建设内容
人工草料地建设内容包括水利工程设施建设、土地平整、田间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第三章项目申报、审批及组织管理
第十条项目实行申报审批制度。

每年度自治区畜牧厅将会同自治区财政厅下达项目指南,按指南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要做好项目贮备工作。

项目建设单位需认真填写《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部门编制人工草料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按要求逐级上报至自治区畜牧厅及相关部门。

第十一条自治区畜牧厅组织专家或者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对上报的项目进行评估和论证。

第十二条自治区畜牧厅根据专家或工程咨询机构评估意见进行审核,确定本年度人工草料地建设规模,下达项目建设计划和任务。

同时报自治区财政厅下达项目资金使用计划。

第十三条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不得擅自调整建设内容。

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建设内容,须报自治区畜牧厅审批。

第十四条人工草料地建设实行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制管理。

第十五条人工草料地建设资金为自治区和建设项目县共同筹集,筹措比例不低于1:0.5。

第十六条项目县需将配套资金汇入人工草料地建设项目的指定帐户,统一专帐管理。

第十七条项目建设单位要建立健全项目建设档案。

第十八条人工草料地建设项目竣工后,实行分级验收。

项目单位先进行自验,在自验基础上,进行自治区验收。

人工草料地建设验收管理办法由自治区畜牧厅制定。

第四章项目建成管护
第十九条人工草料地建成后,县级人民政府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规定,对建成的人工饲草料地进行四至经纬确认,发放使用权证,明确产权归属。

第二十条县级人民政府要加强人工草料地建设管理,大力倡导和鼓励以村为单位,采取统一耕种、统一管理、统一收获的统一经营模式,加快土壤改良,推广精耕细作,确保稳产高产,早日增收。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自治区畜牧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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