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约谈记录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约谈制度范文(三篇)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约谈制度范文尊敬的XX部门领导:我是您部门下属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关于最近发生的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经过初步调查和分析,相关责任方清晰,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责任,同时也是为了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我特向您汇报事故情况并提出相关约谈措施。
事故情况:事故发生在XX日期,地点为XX生产车间。
当时由于操作人员XX在操作过程中没有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没有按照要求进行安全操作。
导致仪器设备故障并发生了爆炸事故,造成人员受伤和财产损失。
责任方分析:根据初步调查,事故主要责任在操作人员XX身上,他在操作过程中没有按照要求进行安全操作,违反了相关规定。
约谈措施:针对以上事故情况和责任方分析,我提出如下约谈措施:1. 约谈事故责任人:对操作人员XX进行约谈,深入了解事故发生原因,要求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和导致的后果,并严肃警告,要求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且时刻保持警觉,确保安全操作。
2. 约谈所属班组负责人:约谈XX班组负责人,要求其对下属操作人员进行监管和教育,加强班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每位操作人员都深刻认识到安全操作的重要性,且时刻保持警觉。
3. 加强安全培训:对所有从事相关工作的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确保每个员工都能够正确理解并遵守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安全操作流程。
4. 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对现有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全面评估,找出不足之处,并及时进行改进和完善,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实施。
5. 落实安全监管责任:要求各级领导层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管和落实,确保责任到人,推动安全工作的开展。
以上就是我关于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约谈制度的汇报和提议,希望能够得到您的认可和支持。
在您的领导下,我们将按照约谈措施的要求,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随时与我联系。
谢谢!XX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日期:XX年XX月XX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约谈制度范文(二)【公司名称】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约谈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员工和企业财产的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约谈、问责制度范文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约谈、问责制度范文第一部分:引言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是保障全体工人生命安全和健康的重要措施,为了进一步提高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与稳定运行,我们制定了本约谈、问责制度。
本制度旨在加强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强调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提出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明确责任人的岗位职责和权力范围,以及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问责程序和措施。
第二部分:约谈制度1. 安全生产约谈目的安全生产约谈是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进行的一种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和教育的方式。
通过约谈,了解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解决。
2. 约谈程序(1)约谈对象约谈对象包括工程项目责任人、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其他涉及安全生产的责任人。
(2)约谈时间和地点约谈时间一般安排在每月的固定时间,具体约谈时间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确定。
约谈地点为工程项目办公室或其他适合的地点。
(3)约谈内容约谈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的履行情况、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存在的安全隐患、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近期发生的安全事故和事故原因等。
(4)约谈记录约谈过程应记录有关内容,包括约谈人、被约谈人、约谈时间、地点、内容和约谈过程中的重点。
记录应签署并保存在相关部门。
3. 约谈结果处理(1)约谈结果反馈约谈后,约谈人应向被约谈人反馈约谈结果,并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
(2)整改措施被约谈人应根据约谈结果和要求,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间表,并报告给约谈人。
(3)整改验收约谈人应按照整改时间表和要求,对整改措施进行验收,确保问题得到解决和整改。
(4)奖惩措施对于未按时整改的责任人,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奖惩。
第三部分:问责制度1. 问责程序(1)问题发现问题发现可以通过日常巡查、检查、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等方式获取相关信息。
(2)问题调查问题调查由工程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包括问题事实的调查和责任人的确认。
(3)问责决定根据问题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及相关规定,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将进行问责决定,决定涉及责任人的岗位调整、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等。
约谈会议纪要

约谈会议纪要篇一:昆山市建设工程安全隐患约谈会议纪要昆山市建设工程安全隐患约谈会议纪要时间:20XX年11月29日星期三下午两点地点:国际大厦十楼会议室约谈单位:昆山市建设局、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约谈人:印朝富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顾杰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建工科副科长被约谈单位:南京中江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被约谈人:向中项目经理:孙同山向中项目副经理:王河森约谈事项:向中精密仪器公司厂房工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约谈内容:一、规建局接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向中精密仪器公司项目监督组报告,南京中江公司施工厂房工程存在以下问题:1、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不健全;2、施工单位没有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3、大模板工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4、施工单位拒不按国家规范进行整改;5、11月29日现场施工人员对到场监督的国家监督执法人员采取了威胁手段以达到复工目的。
二、施工单位必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确保施工安全生产条件;施工单位必须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认真有效地执行;大模板工程属于重大危险源,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要求整改到位,否则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必须立即停止任何有暴力抗法倾向的行为;三、施工单位知晓:1、我局将该工程列为重点危险源监督项目;2、我局将向昆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书面形式报告该工程为重大危险源项目;3、施工单位必须在监督机构指定的时间对现场安全问题做出整改,否则将提请建设行政机构行政处罚,该不良行为将上报昆山市建设局并转南京市建工局;4、在该项目安全隐患整改完成之前,南京中江公司将不得在昆山市范围内承接新的工程!四、本次有暴力抗法倾向的行为将由我局作为“公共安全不稳定因素”通报公安机关!施工单位必须接受公安机关的严格管理!五、施工单位必须吸取不久前发生的富士康厂房大模板坍塌事故的教训,清理管理体系、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工程施工安全!签名:篇二:路灯约谈会议纪要瓮安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县城路灯改造事宜约谈的会议纪要由县城市管理局牵头,组织县检察院、县审计局、县发改局和县财政局等相关单位分别于20XX年8月15日15:00和20XX年8月20日15:00在瓮安县城市管理局会议室就县城文峰大道路灯灯杆改造事宜约谈贵州全竣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约谈、问责制度模版(2篇)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约谈、问责制度模版一、各单位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本制度接受约谈:1、所属项目发生一人以上死亡事故的;2、不及时贯彻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和要求的;3、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的;4、未按时完成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治任务的;5、工程局认为有必要约谈的情形。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单位生产经理、安全总监、项目经理进行约谈:1、所属项目发生重伤、火灾、爆炸等事故的;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安全生产职责不落实,现场管理混乱,经工程局督促或处罚仍不认真整改的;3、对重大安全隐患听之任之,不认真督促整改的;4、未组织落实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使安全生产所需人力、物力和资金的投入得不到保证的;5、所属工程项目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问题被当地政府部门通报、批评、处罚,新闻媒体曝光,造成负面影响的;6、工程局认为有必要约谈的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取消责任单位负责人的年度评优,职位、职称晋升等资格,并按照工程局相关制度给予处罚:1、所属项目发生____人(含____人)以上死亡事故的;2、对重大安全隐患的治理和整改不重视、不布置、不要求,造成负面影响的;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未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造成严重后果的;4、违反规定迟报、谎报、漏报,或隐瞒生产安全事故的;5、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
对于情节严重,给工程局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的,由工程局安全总监上报工程局领导班子决定对责任单位相关负责人的处罚。
四、工程局董事长或总经理主持对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约谈、问责。
工程局安全生产主管领导及安全管理部总经理主持对各单位生产经理、安全总监、工程项目负责人的约谈。
五、约谈、问责一般以谈话的形式进行,约谈、问责前,由工程局安全管理部通知约谈、问责对象,告知约谈、问责的时间、地点、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约谈、问责时,应安排专人记录,形成约谈、问责纪要并及时发送被约谈、问责单位;约谈、问责后,被约谈、问责单位应在____日内将约谈、问责要求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
约谈纪要关于安全生产5篇

约谈纪要关于安全生产5篇约谈纪要关于安全生产(篇1)近年来,我市建筑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在省建设厅和市建委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如在防高坠方面,加大了施工现场钢管脚手架的推广使用,架体安全防护措施到位;在塔吊等垂直运输设备的安全管理方面,基本做到了各种证件齐全、制度健全、管理措施到位;施工用电方面,基本淘汰了木质电箱,做到了“三相五线”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等。
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与《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要求还存在差距,专项治理工作仍需加大力度。
今年我市建筑业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
现根据省建设厅《年度全省建设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计划》,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工作意见: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扎实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是控制和杜绝多发性伤害事故和重特大伤亡事故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做好这项工作对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针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普遍和突出问题,加强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计划,突出工作重点,集中力量打“歼灭战”,努力提高施工安全技术,淘汰落后的施工工艺和设备,实现安全生产。
二、明确工作重点,继续深化专项整治工作我市建筑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除继续开展对施工围墙、土石方开挖、模板工程和脚手架搭设、塔吊拆装、防高坠的专项治理外,还将开展施工现场办公、生活临时用房和市政工程的专项治理工作。
重点为:一是塔吊、龙门架等垂直运输设备的安全管理,把工作重点放在已取得成果的巩固上,实行“一机一档”;二是模板工程的安装和拆除,模板安装必须按相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单位总监审批签字后,方可作业。
拆模前,其混凝土试块强度必须达到设计拆模强度要求;三是继续加强脚手架上作业、各类登高作业、塔吊、外用电梯安装作业及洞口临边作业等可能发生高处坠落的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继续推广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设施的定型化、工具化,扩大钢管脚手架专业搭设的覆盖面;四是加大对施工现场办公、生活临时用房的安全管理,工具式定型化的活动房要有产品合格证和安全措施方案;五是加大对市政工程的监管,要把市政工程纳入安全报监和监理的范畴,市政土方和管线敷设工程一定要有安全技术措施方可施工。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约谈制度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约谈制度一、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建筑工程的快速发展,建筑工地上发生的安全事故频繁,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为了保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建立和完善约谈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约谈目的1.加强安全意识:通过约谈制度,提醒建筑工人在工作中要时刻保持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从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2.督促落实安全措施:约谈制度可以督促建筑工地的相关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措施,确保每一项安全措施的贯彻落实。
3.提高工人技能:约谈制度可以针对工人的安全技能进行指导和提高,提供相关培训和教育,使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约谈内容1.安全规章制度:约谈时要提醒工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如佩戴安全帽、穿戴防护手套和鞋子等。
2.安全操作规程:约谈时要对工人进行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和指导,确保工人在操作中能够按规定进行,避免操作不当导致的安全事故。
3.紧急救援措施:约谈时要向工人介绍紧急救援措施,包括应急疏散路线、紧急疏散设施等,提高工人在紧急情况下的应对能力。
4.安全设备维护:约谈时要提醒工人定期检查和维护使用的安全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避免因设备故障引发的事故。
5.安全生产知识普及:约谈时要向工人普及相关的安全生产知识,如防火、防爆、防摔等,增强工人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约谈程序1.约谈对象确定:约谈对象应包括所有建筑工地的工人和管理人员,以及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其他人员。
2.约谈时间地点:约谈可以选择在工地现场或者办公室进行,根据工地实际情况和工人的工作时间合理安排。
3.约谈记录:约谈时应制定约谈记录,记录约谈的内容、约谈人员、时间和地点等重要信息,以供后续参考。
4.约谈结果:约谈结束后,应对约谈结果进行归纳和总结,并制定相应的后续措施。
五、约谈效果评估1.安全事故发生率:通过对安全事故发生率的统计和分析,评估约谈制度对安全生产的影响。
安全约谈会议纪要范文

安全约谈会议纪要范文约谈指的是颇具中国特色的一种制度。
指拥有具体行政职权的机关,通过约谈沟通、学习政策法规、分析讲评等方式,对下级组织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予以纠正并规范的准具体行政行为。
下文小编为大家收集了最新的安全约谈会议纪要范文,仅供参考!安全约谈会议纪要范文一针对今年我省建筑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严峻形势,特别是7月28日至8月5日我省发生安全事故5起(一起较大事故)造成9人死亡。
为深刻剖析建筑安全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扎实做好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工作,根据《贵州省建设厅关于建立建筑安全生产约谈制度的通知》(黔建施通〔2005〕404号),我厅于2014年8月14日召开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约谈会。
会议由建筑业管理处处长李泽晖主持,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毛方益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现纪要如下。
约谈会首先通报了“3·23”“7·28”“7·31”“8&middo t;5”事故情况。
会上被约谈事故施工单位天柱三星建筑安装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地矿勘察有限公司、中铁十八局集团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及事故监理单位贵州立达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华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贵州省建筑设计院分别作深刻检讨,详细汇报了事故经过、事故救援及善后处理、项目整改等情况;贵阳市、遵义市、黔东南州住房城乡建设局汇报了事故发生后采取的相关措施以及参与事故调查工作情况;贵阳市、遵义市、黔东南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结合本地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打非治违”常态化、预防起重机械和脚手架坍塌专项整治等活动汇报了今年以来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分析了事故原因,深刻反思了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下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工作的措施。
会议认为,近期我省连续发生5起建筑安全事故,既造成了严重损失,也暴露出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薄弱环节和日常监管工作中存在的漏洞。
重大安全隐患约谈

武建[2005]243号:市建委关于建立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安全隐患约谈制度的通知各区建设局、建管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和《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重点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全面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做好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维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按照建设部的统一部署,决定建立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事故、重大安全隐患约谈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按照市、区两级管理的原则,建立市、区两级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安全隐患约谈制度。
二、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凡有以下情形的,均应被确定为约谈对象:(一)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二)建设工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市、区两级安全监管部门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施工企业拒不整改或未按期整改的。
(三)被确定为市、区重点监控单位的。
三、发生安全事故(或停工整改期满)后5日内,由市或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和建设安全监管机构主要负责人约见项目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施工企业法人和项目总监谈话。
四、约谈前,对确定为约谈对象的施工企业,市或区建设安全监管机构应下发约谈通知书(见附件1),通知书上应注明相关企业名称、企业法人、企业约谈参加人员、约谈具体事项、约谈时间、约谈地点等内容。
约谈通知书一式四联,加盖市或区建设安全监管机构印章,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和市或区建设安全监管机构各留存一联。
五、约谈主要听取企业在事故发生(或下达停工整改)后建设单位、施工企业采取的应急救援和整改措施的汇报,帮助企业分析事故(重大安全隐患)原因,确定整改方案,对企业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出具体要求。
企业应对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
记录人员应做好约谈书面记录(见附件2)。
六、企业应严格按照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及行业标准进行全面整改,并在约谈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事故(隐患)整改报告上报市或区建设安全监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