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线探伤作业安全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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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线探伤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射线探伤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射线探伤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射线探伤安全管理,保障人员安全和设备设施安全,确保射线探伤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射线探伤工作的人员和相关设备设施。

第三条射线探伤工作应始终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提倡安全文化,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安全责任。

第四条固定射线设备的设置、使用和维护等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和企业的相关规范要求。

第五条射线探伤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术资格和职业证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工作安全。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六条安全管理应以预防为主,防止事故的发生。

各级管理人员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定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第七条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射线探伤工作的安全管理,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确保全体员工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第八条员工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和擅自改变工作程序,如有违反,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射线探伤工作场所应保持干净整洁,设备设施要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条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水平。

第三章人员安全管理第十一条所有参与射线探伤工作的人员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职业资格证书和放射安全防护考核合格证书。

第十二条所有人员必须经过系统的培训,熟悉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操作。

第十三条所有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并定期检查和更换。

第十四条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确保人员的身体状况符合工作要求。

第十五条严禁患有严重心脏病、高血压等慢性疾病的人员从事射线探伤工作。

第十六条人员必须接受并参与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第十七条任何人员不得擅自拆卸或改变射线设备,如发现设备有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上级。

第四章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第十八条射线设备必须经过国家相关部门的验收,获得使用许可证,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第十九条所有设备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装置,以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射线探伤安全管理制度

射线探伤安全管理制度

射线探伤安全管理制度
射线探伤是一种比较常见的无损检测方法,用于检测材料内部的缺陷等问题。

射线探伤需要使用放射性射线,对于操作人员和周围的人员来说,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

为了确保射线探伤操作的安全性,需要制定射线探伤安全管理制度,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内容。

1. 安全培训与资质要求:要求所有相关人员接受必要的射线探伤安全培训,并持有相应的资质证书。

2. 辐射防护措施:规定操作人员必须佩戴适当的防护设备,如辐射防护手套、口罩和护目镜等。

同时要求在工作场所布设辐射防护屏障,确保周围人员的安全。

3. 辐射排放控制:制定辐射排放控制措施,确保辐射源只在必要时开启,并在使用后及时关停。

减少辐射对环境和人员的影响。

4. 辐射监测与漏洞报告:建立辐射监测系统,定期对工作场所和人员进行辐射检测,确保辐射水平在安全范围内。

同时要求任何辐射漏洞都要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修复。

5. 事故应急处理:规定在射线探伤事故发生时,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现场救援和处理,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

以上就是射线探伤安全管理制度的一些常见内容,不同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最重要的是要确保所
有相关人员都能充分认识到射线探伤安全的重要性,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进行操作和管理。

射线探伤作业安全管理细则

射线探伤作业安全管理细则

射线探伤作业安全管理细则射线探伤是一种非破坏性检测方法,广泛应用于工业、航空、航天、医疗等领域。

射线探伤作业安全管理是保障工作人员和环境安全的紧要工作。

本文针对射线探伤作业的特点、风险和安全措施,订立了一份细致的安全管理细则,以此引导射线探伤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一、射线探伤作业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1、安全第一,防备为主:射线探伤作业是一项高风险的工作,必需将安全放在首位,以防备为主,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2、谨慎操作,技术为本:射线探伤作业需要具备专业学问和技能才能进行,作业人员必需接受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3、合理布局,设备先行:射线探伤作业的设备和辅佑襄助设备必需符合安全规定和标准,设备的布局和摆放必需合理,防止设备运转时影响安全。

4、创新管理,源头管理:通过创新管理方式和手段,源头掌控风险,确保射线探伤作业安全。

二、射线探伤作业安全管理的组织与职责1、射线探伤作业主管部门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评估。

2、企业应订立射线探伤作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理本领。

3、射线探伤作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明确职责,设立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4、作业人员应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严格遵守操作技术规程,依照作业要求使用个人防护设备,做好作业前、中、后的安全检查。

三、作业场所和设备安全管理1、作业场所应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设置边界线,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2、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和校准,并对设备进行全面的测试和检测。

3、射线探伤作业的设备要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设置维护日志,记录设备使用情况,定期进行维护、校准和试验。

4、对于显现设备故障、漏报、报警等情况,必需适时进行处理和维护和修理,保障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5、设备管理和使用必需依照规定程序进行,严禁擅自私自操作。

四、作业人员安全管理1、射线探伤作业必需经过相关培训、资格考核和评估,符合国家标准,获得相应的证书后方可从事作业。

射线探伤作业安全管理细则范文(三篇)

射线探伤作业安全管理细则范文(三篇)

射线探伤作业安全管理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射线探伤作业的安全和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本管理细则适用于所有进行射线探伤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射线探伤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合格后始可从事相关作业。

第四条射线探伤作业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第五条射线探伤作业应当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第六条射线探伤作业必须委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第八条单位和射线探伤人员有权拒绝违反安全规定的工作,以保护自身的安全。

第二章射线探伤人员安全管理第九条射线探伤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条射线探伤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关证书方可从事工作。

第十一条射线探伤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铅衣、护目镜、手套等,确保自身安全。

第十二条射线探伤人员工作时,应当注意尽量远离辐射源,以减少辐射的接触。

第十三条射线探伤人员应当经常接受健康检查,确保身体健康。

第十四条射线探伤人员在作业中发现隐患或危险情况时,应当立即上报,停止作业。

第十五条射线探伤人员禁止将射线探伤设备和相关工具私自外借、转让或改变使用目的。

第十六条射线探伤人员应当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和交流活动,不断提升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七条射线探伤人员应当严禁酗酒、吸烟等不良生活习惯,保持良好的身体状况。

第十八条射线探伤人员应当妥善保管个人防护装备,定期检查和更换损坏的装备。

第三章射线探伤作业安全管理第十九条射线探伤作业应当在特定射线探伤区域内进行,禁止将射线探伤设备和源头带入人员密集区或非工作区。

第二十条射线探伤作业应当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提示周围人员注意高辐射区域。

第二十一条射线探伤作业前应进行现场布置,并制定详细的探伤方案和工作程序。

第二十二条射线探伤作业时,应当保证相关设备的运行稳定,并及时检修和保养。

射线探伤作业安全管理细则

射线探伤作业安全管理细则

射线探伤作业安全管理细则1. 序言射线探伤技术在现代工业中得到广泛应用,为工业生产和科学研究提供了非常有效的手段。

但是,射线探伤作业涉及到较高的辐射水平,如果不具备合理的安全管理措施,将对人员和环境造成危害。

本文将介绍射线探伤作业的相关安全管理细则。

2. 射线探伤作业的相关安全规定1.对射线探伤过程中产生的辐射进行有效监测和评估,确保环境辐射水平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辐射限值。

2.对射线探伤作业人员进行辐射防护、身体防护,包括穿戴工作服、帽子、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必要时进行监护和疏散。

同时,严格执行人员监测、健康检查等制度。

3.射线探伤作业现场要设立“射线危险区域”,并在危险区域入口处设置警示标志和警告灯,对外使用标语、标牌、广播等方式进行安全提示和预警。

危险区域必须进行合理隔离、围栏,防止未经授权人员进入。

4.在射线探伤现场,应配备专业人员进行指导、操作、检测等工作,并建立工作记录和应急处置措施;各项检测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安全规定,具备合格证书。

5.对射线探伤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使用正常,并及时处理设备失效和辐射泄漏等突发事件。

6.坚持向工作人员宣传辐射防护的相关知识和技能,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水平。

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和能力。

7.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人员,可采取告诫、责令改正、停工整改等措施,严重者还应依法追究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3. 射线探伤作业安全管理的要点1.规范管理:建立完善的安全制度和管理体系,制定必要的安全标准和操作规程,确保各项措施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

2.强化监测: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辐射监测和评估,确保环境辐射水平达标;对人员进行辐射剂量监测,掌握人员辐射状况;对设备进行运行监测、检查和评估,提前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3.安全技术防护:射线探伤作业人员必须具备辐射防护的技能和知识,对工作现场进行合理的隔离和防护,确保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4.重视培训:加强对射线探伤作业人员的辐射防护知识培训,提高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对现场台长、现场指导人员和监测人员进行职业培训,提高技能水平和业务素质。

射线探伤作业安全管理细则

射线探伤作业安全管理细则

射线探伤作业安全管理细则1. 引言射线探伤作为一项重要的无损检测技术,在工业生产中广泛应用。

然而,射线辐射对人体和环境可能造成严重危害,因此有必要制定射线探伤作业安全管理细则,以确保操作人员和周围环境的安全。

2. 安全要求为保障射线探伤作业的安全进行,制定以下安全要求:2.1 探伤设备和设施要求•探伤设备必须经过定期的检测和校准,保证其正常运行和准确性。

•探伤设施应安装在防护室内,确保辐射泄漏不超过国家标准。

•防护室应完全符合相关的防护措施,包括射线屏蔽材料、辐射警示标识等。

2.2 探伤操作人员要求•探伤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合法的操作证书,并经过专业的培训和考试。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设备使用方法,了解辐射防护措施,并具备急救知识。

•操作人员应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铅制防护衣、手套、护目镜等。

2.3 工作场所安全要求•工作场所必须设置明显的辐射警示标识,警示标识应覆盖射线辐射区域的边界。

•工作场所应定期进行辐射检测,确保辐射水平符合国家标准。

•在工作现场应划定射线探伤作业区域,并严格控制非探伤人员的进入。

3. 安全操作规程为确保射线探伤作业的安全进行,制定以下安全操作规程:3.1 设备使用规程•操作前必须检查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并按照操作手册操作。

•禁止未经授权的人员操作设备,禁止擅自调整设备参数。

3.2 辐射防护规程•操作人员必须正确佩戴个人防护装备。

•在辐射区域工作时,操作人员应确保设备完好,并定期确认射线屏蔽材料的完整性。

•未参与射线探伤作业的工作人员不得进入辐射区域。

3.3 废弃物处理规程•废弃的射线源和射线探伤荧光屏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禁止随意丢弃。

•废弃物应妥善包装,标注明确的辐射警示标识,并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运输和处置。

4. 应急措施为应对突发情况,制定以下应急措施:4.1 辐射泄漏应急处理•发现辐射泄漏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向上级报告。

•在辐射泄漏区域必须戴防护面具和手套,尽量减少污染的扩散。

现场射线探伤作业安全防护管理规定

现场射线探伤作业安全防护管理规定

现场射线探伤作业安全防护管理规定现场射线探伤作业安全防护管理规定1.目的加强现场射线探伤的安全防护管理,防止误照射,减少不必要的辐射。

2.适用范围适用于现场射线探伤作业全过程。

适用于参与射线探伤的所有人员,及附近可能受到辐射的其他人员。

适用于我厂所有的射线探伤装置,目前拥有6台X射线探伤机。

3.要求3.1射线探伤操作人员必须持有《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合格证》,并在有效期内。

3.2每台射线探伤机应配备2名及以上操作人员,和1名及以上监护人员。

3.3探伤作业地点应设置安全防护区,防护区半径依照时间、距离、屏蔽三要素进行估算,使防护区边界的辐射剂量不超过2.5μSv/h。

为尽量降低周围人员受到的辐射剂量,可将估算距离乘以2作为实际防护区半径。

3.4办理《射线探伤工作票》,告知探伤作业所在地的值班长或当班管理人员:探伤时间、作业地点、联系方式、安全区范围。

3.5探伤作业前,沿安全防护区边界拉起警戒带,楼梯口、人行通道等可能有人经过的路径上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作业现场要设置醒目的《探伤作业安全责任承诺》,注明辐射安全责任人姓名、联系方式和必要的辐射安全防护措施。

3.6探伤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配戴个人热释光剂量计,携带个人剂量报警仪。

监护人员负责警戒主要出入口,沿安全防护区边界测定辐射剂量,并记录。

3.7探伤作业后,告知值班长或当班管理人员作业结束,清理探伤作业区域,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4射线探伤机的领取、归还应登记台账,质检部定期核对台账与实物(每周至少一次)。

5原则上,现场射线探伤作业时间为凌晨1:00到4:00之间,若作业时间增加或变动,应经公司安全管理部、作业地点管理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

6移动探伤作业应有5台及以上探伤装置,禁止使用超过10年的探伤装置。

4.说明a)本规定由质检部制订,并由质检部负责解释。

b)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射线探伤作业安全管理细则

射线探伤作业安全管理细则

射线探伤作业安全管理细则一、前言射线探伤技术作为一种高端的无损检测技术,广泛应用于工业领域。

但是由于其放射性特性,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为了保障射线探伤作业人员的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特制定本安全管理细则。

二、环境安全1.设备安全•所有使用的设备必须经过安全检测并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

•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并经常进行检测,并及时进行更换或维护。

•设备必须按照相关规定与之配套使用的辅助设备配备完善、维护可靠。

2.场所安全•不允许在容易受到外部干扰的场所进行射线探伤。

•场所应经常进行定期安全检测,并做好放射性物质的监管和控制。

•周围人员必须保持安全距离,特别是未经过安全培训的人员,不允许靠近工作区域。

•工作时应将工作区域明确标记并限制进入。

三、作业程序1.工作前安全检测•工作前应进行设备安全检测,并检查周围工作环境是否安全。

•工作前应穿上完全符合规定的防护服、手套、鞋套、安全帽等安全装备。

•工作前应通知相关人员,进行相关安全培训,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证书或持证上岗。

2.作业执行•在射线探伤作业期间,必须保持规定的保护措施和防护方式。

•不得在无人值守的情况下进行射线探伤作业。

•在进行作业时必须注意周围环境和作业人员情况,如有人员非正常进入工作区域,应马上停止工作并通知安全人员到场处理。

•在射线探伤作业期间,使用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要求,设备维护情况必须良好。

3.作业后处理•在射线探伤作业后,必须对场地和设备进行清理,并进行定期维护。

•射线探伤工作人员应对个人进行检测,以确保个人防护措施的可靠性。

•对于发现的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以确保作业后的安全。

四、紧急情况•当出现紧急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射线探伤作业,并采取应急措施。

•必须对射线探伤区域进行隔离,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必须做好事故现场的记录以备安全报告的需要。

•并马上将事故情况报告负责人,并组织人员进行应急处理。

五、后记为了保障射线探伤作业的安全,在进行作业前必须确保设备完好,并做好必要的安全培训和防护措施,尽可能降低事故风险和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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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SY-AQ-00662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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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线探伤作业安全管理细则
Safety management rules for radiographic inspection
射线探伤作业安全管理细则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1目的
加强公司所属各单位射线探伤作业管理,明确管理职责,保证人员安全。

2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辖区域内所有的射线探伤作业,新建项目参照执行。

3编制依据
3.1GBZ117-2006《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3.2GBZ132-2008《工业γ射线探伤放射防护标准》
3.2国务院第449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3.3GB18871-2002《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3.4HSE-01-04-26《危险作业许可管理细则》
3释义
4.1放射性同位素:放射性同位素是指不包括作为核燃料、核原料、核材料的其他放射性物质。

包括探伤放射源和密封(放射)源。

4.2放射源:是指除研究堆和动力堆核燃料循环范畴的材料以外,永久密封在容器中或者有严密包层并呈固态的放射性材料。

4.3射线装置:是指X射线机、γ射线机、加速器及中子发生器以及含放射源的装置。

4.4射线探伤:是指用射线进行的探伤作业,包括X射线,γ射线探伤,高能射线探伤和中子射线探伤。

4.5《射线探伤安全作业票》以下简称“作业票”。

5职责
5.1公司生产管理部负责制定本细则,监督检查所属各单位执行该细则的情况。

5.2所属各单位按照本细则的要求严格执行。

5.3作业相关人员职责
5.3.1作业人员职责
a)射线探伤作业人员应持有效的操作资格证,方可从事射线探伤作业;
b)在作业前应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
c)作业票所列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射线探伤作业;
d)对违反本细则的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等情况有权拒绝作业;
e)作业结束后应清理现场,不得遗留安全隐患。

5.3.2申请单位作业负责人职责
负责对施工单位和特殊工种资质、作业方案、安全措施的审查;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并确认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行为;作业完成后,负责完工验收。

5.3.3施工单位作业负责人或领导职责
负责施工作业风险削减措施的制定、审查和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并监督执行;负责在作业票上签署
意见。

5.3.4申请单位部门负责人或领导职责
必须到现场了解射线作业地点及周围环境情况,审查作业票上的措施是否全面并得到落实后,方可签字批准射线探伤作业。

6要求
6.1管理原则
6.1.1作业前,申请单位对施工单位的资质等情况按如下要求进行审核并登记在案:
a)施工单位所在地省级环保部门颁发的《辐射工作安全许可证》以及作业人员的资格证(环保部门的《辐射培训合格证》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放射工作人员证》)等;企业射线检测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b)对于使用放射源的异地施工单位应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449号令)的要求,持有迁出地和接受地环保部门审批的《放射性同位素异地使用备案表》和所用放射源身份编码及活度证明材料,并将这些材料登记备案留存,没有办理
放射性同位素异地使用备案的单位严禁开展放射源异地探伤作业。

6.1.2施工单位应按国家相关规定划出控制区和管理区,并在管理区外采用警戒绳加以圈定,四周设置放射性危险标志、警示灯等明显的警示标识,防止无关人员误入。

6.1.3申请单位对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对放射作业现场进行射线检测和索取有关资料,施工单位不得拒绝和隐藏。

在射线作业期间,施工单位应指派监护人员,在放射防护区入口处进行监护,防止无关人员误入。

6.1.4采用移动式X、γ射线机探伤时,控制区外生产区域现场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防护须按《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条例》、《工业γ射线探伤放射防护标准》和《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卫生防护标准》执行。

6.1.5施工单位每次作业完成后立即将放射源送到其单位的源库中,不得存放在公司范围内,更不能存放在作业现场。

当遇到生产或其他情况需要终止作业时,必须迅速将放射源收回到源罐。

存放到安全地方。

6.1.6申请单位如发现施工单位违章作业可立即制止,并及时向单位领导和公司工程主管部门、健康安全环保部汇报,以便作出相应的监督处理。

6.2管理内容
6.2.1作业安全措施
a)施工单位实施的电离辐射防护措施主要有:
1)屏蔽防护:施工单位应制作一定数量简便易行的防护装置,特别是加厚定向X机壳铅板,尽量减少42度角以外其他方向的漏射剂量。

对离生产区域较近的探伤作业点,经测定射线剂量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必须在现场增设铅防护屏。

2)时间防护:应尽量利用工休、晚上时间,撤离一切可以离开的人员,熟练运用操作技巧以减少照射时间。

3)距离防护:辐射强度与距射源之间距离的平方成反比。

利用距离的“平方反比律”减少辐射接触,防护距离的确定由施工单位根据源强度计算出控制区和管理区距离,实测为准。

一般情况在使用管电压大于200KV,X射线定向机42度角范围内,43米内为控
制区,100米范围定为管理区,其它角度25米以上为管理区。

γ射线拍片按照射线种类及活度计算控制区和管理区,以实测为准。

b)探伤距离应严格按照作业票内安全措施限定在控制区内,以免生产装置现场作业人员和公众受到不必要的照射。

严禁超作业票许可区域和时间的透照。

射线探伤期间施工单位应在控制区外设置警绳或明显的警示标志,晚上作业时还应在各路口行人可能误入的地方设警戒灯和警戒绳,新建项目射线探伤主要路口须设置射线探伤公告牌,必要时应有专人警戒,在现场操作室内监护。

整个探伤过程必须保证探伤作业人员通讯设施畅通。

c)射线探伤作业人员应按作业票上的内容要求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发现异常情况时应接受作业点或邻近装置当班班长以及值班干部的指挥,停止射线作业。

d)施工单位应具有与所从事的射线工作相适应的监测仪器、设施和装备,有专、兼职的射线防护管理人员负责现场辐射剂量监测,作业过程应符合职业卫生辐射标准的要求。

e)申请单位在射线作业前要检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作业过
程中要利用便携式射线监测仪器加强监测与检查,发现超标应立即通知施工单位停止作业。

f)发生辐射事故,应立即停止作业,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对可能受到辐射伤害的人员,应立即送至当地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医院或者有条件救治辐射损伤病人的医院,进行检查和治疗,或者请求医院立即派人赶赴事故现场,采取救治措施。

7工作程序
7.1施工单位作业负责人携以下资料到所在单位HSE部门办理《射线探伤安全作业票》:
a)探伤作业内容,影响范围说明;
b)作业区域平面图:平面图要标明周围环境设施名称、距离和安全防护距离;工艺流程示意图(必要时);
c)施工方案或HSE计划书(含应急预案)。

7.2作业前,申请单位、施工单位应针对作业内容、环境、人员资质等方面进行风险评估,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7.3射线作业申请批准后,申请单位应及时向受射线作业有影响的单位进行射线探伤作业告知,完成书面会签后,申请单位部门负责人或领导经确认无误后,签发《射线探伤安全作业票》。

7.4每天下午16:00之前,由申请单位将“射线探伤作业告知书”和“作业区域平面图”以复印件的形式送达射线影响区域管辖单位,并由管辖单位通知本区域内可能受影响的相关单位和人员。

7.5为确保安全生产,凡在公司生产装置区域内射线探伤作业时间规定在0:00-6:00时间段内进行作业。

7.6星期六、日(包括其它节假日)射线探伤作业,原则上应在星期五(或节日前一天)下午公告。

7.7作业票管理
在生产装置区,射线探伤作业票最长有效期为1天。

新建项目若不影响其他单位所辖区域,χ射线探伤作业票最长有效期为7天、γ射线探伤作业票最长有效期为3天,若影响其他单位的,χ射线探伤作业票最长有效期为3天、γ射线探伤作业票最长有效期为1天。

8附则
其他行业| Other Industries
安全管理
本细则由公司生产管理部负责解释。

9附件
《射线探伤安全作业票》(保存期为1年)
《射线探伤作业告知书》(保存期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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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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