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兼职员工工资管理规定
兼职薪资管理制度范本

兼职薪资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对兼职员工的薪资管理,保障兼职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兼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稳定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兼职员工。
第三条薪资管理原则:公平、合理、透明、激励。
第四条薪资管理机构: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具体执行和监督薪资管理工作。
第五条薪资调整原则:薪资调整应当遵循政策法规,按照市场行情、员工绩效以及公司财务状况进行调整,确保薪资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第六条薪资保密:公司对员工的薪资信息进行保密,未经员工本人同意,不得向外透露其薪资情况。
第二章薪资结构第七条薪资构成:公司兼职员工的薪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福利补贴等。
第八条薪酬标准:公司按照市场行情、员工专业能力和绩效水平确定薪酬标准,保证员工的薪酬水平与同行业相对接近。
第九条基本工资:公司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内容、岗位等级等因素确定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应当公平、合理,符合劳动法规定。
第十条绩效奖金:公司将员工的工作表现、工作贡献等因素考虑在内,设立绩效考核机制,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奖金。
第十一条福利补贴:公司为员工提供的福利包括但不限于餐补、交通补贴、住房津贴等,具体标准和发放时间由公司制定。
第十二条薪资发放:公司规定薪资发放时间、方式和途径,确保员工薪资按时发放到位。
第三章绩效考核第十三条绩效考核目的:通过绩效考核,评价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工作贡献,激励员工提升工作业绩。
第十四条绩效考核内容:绩效考核内容包括工作完成情况、工作态度、团队合作、工作效率等。
第十五条绩效考核方式:公司采取定期评定、360度评定、KPI指标评定等方式进行绩效考核。
第十六条绩效考核结果: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制定绩效奖金发放方案。
第四章其他第十七条公司将兼职员工列入公司的绩效考核体系,确保兼职员工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第十八条公司将不定期进行薪资调查,保持薪资水平与市场接轨,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忠诚度。
企业兼职员工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兼职员工的管理,保障企业正常运营,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兼职员工的管理。
第三条企业兼职员工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企业和兼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兼职员工招聘第四条企业根据业务需要,制定兼职员工招聘计划,明确招聘条件、岗位职责、薪酬待遇等。
第五条招聘兼职员工应通过正规渠道进行,确保招聘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六条招聘过程中,企业应充分尊重应聘者的意愿,不得歧视任何应聘者。
第七条招聘成功后,企业与兼职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兼职员工岗位职责第八条兼职员工应根据合同约定,履行岗位职责,确保工作质量。
第九条兼职员工应遵守企业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条兼职员工应积极参加企业组织的培训、学习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四章兼职员工薪酬待遇第十一条兼职员工薪酬待遇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确定,包括基本工资、加班费、奖金等。
第十二条兼职员工薪酬发放方式为月结,具体发放日期由企业规定。
第十三条兼职员工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年假等福利待遇。
第五章兼职员工考核与晋升第十四条企业对兼职员工实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
第十五条考核结果作为兼职员工晋升、调整薪酬的依据。
第十六条兼职员工晋升条件及晋升程序由企业规定。
第六章兼职员工离职与解聘第十七条兼职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应提前向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八条企业因业务调整等原因,需要解聘兼职员工,应提前通知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第十九条兼职员工离职或解聘后,应与企业结清所有费用,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企业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公司员工兼职兼薪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兼职兼薪行为,保障公司利益和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尊重员工个人意愿,鼓励员工在保证本职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合理利用业余时间兼职兼薪。
第二章兼职兼薪的条件第四条员工申请兼职兼薪,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2. 在保证本职工作质量的前提下,有足够的业余时间;3. 兼职工作不得与公司业务产生利益冲突;4. 兼职工作不得影响公司形象和声誉。
第五条员工兼职兼薪需征得公司同意,并签订兼职兼薪协议。
第三章兼职兼薪的管理第六条员工申请兼职兼薪,需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以下材料:1. 兼职兼薪申请表;2. 兼职单位或个人出具的兼职证明;3. 兼职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薪资待遇等相关证明材料。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收到申请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1. 兼职工作的合法性、合规性;2. 兼职工作对公司的影响;3. 员工兼职兼薪的可行性。
第八条审核通过后,人力资源部与员工签订兼职兼薪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员工在兼职兼薪期间,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2. 不得利用公司资源为个人或兼职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3. 不得因兼职兼薪影响本职工作质量和公司利益。
第十条员工兼职兼薪的薪资待遇,由公司和兼职单位协商确定,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章兼职兼薪的监督与考核第十一条公司对员工兼职兼薪情况进行监督,发现违规行为,将立即制止,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第十二条员工兼职兼薪的考核,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考核内容包括:1. 兼职工作完成情况;2. 兼职工作对公司的影响;3. 员工在本职工作中的表现。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五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兼职人员工资发放财务制度

兼职人员工资发放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兼职人员工资的发放,保障人员权益,提升企业管理效率,以及提高工作积极性,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所有兼职人员。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本制度。
第四条兼职人员在入职时,应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协议,明确工资发放的相关内容。
第五条兼职人员的工资发放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定。
第六条兼职人员的工资应当按月结算,发放日期为每月的固定日期。
第七条兼职人员在职期间如有调薪或者其他涉及工资的变动,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公司财务部门及时调整工资发放。
第八条公司应当保证兼职人员的工资信息的机密性,不得向外部披露。
第九条兼职人员应当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及相关工资的申报表格,确保工资的准确发放。
第十条兼职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的所有规章制度,积极完成工作任务,确保工资的正常发放。
第十一条兼职人员如有工资纠纷,可以向公司财务部门进行申诉,公司应当积极处理并及时合理解决。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定期审核并完善兼职人员工资发放财务制度,保证工资的准确发放。
第二章工资结构第十三条兼职人员的工资结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加班费、奖金等组成。
第十四条兼职人员的基本工资应当按照工作内容、工作时间以及个人能力进行确定。
第十五条兼职人员如有出色表现,可获得绩效工资奖励。
第十六条兼职人员如有加班需求,应当提前报备,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享受加班费。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根据员工工作表现,设立奖金制度,及时激励员工积极工作。
第十八条兼职人员在试用期内不享受绩效工资、加班费以及奖金。
第十九条兼职人员在法定节假日及特殊情况下工作,应按国家相关规定享受加班费以及假日加班补助。
第二十条公司应当对兼职人员的工资结构及发放标准进行定期评估,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调整。
第三章工资发放第二十一条兼职人员的工资发放应当由公司财务部门统一负责,按月结算,现金或转账方式发放。
第二十二条兼职人员在离职前一个月提前申请离职,应当提前领取工资及相应离职补偿金。
房地产管理公司兼职员工工资管理办法

房地产管理公司兼职员工工资管理办法
1. 背景
房地产管理公司旗下有大量的兼职员工,他们的工资管理一直
是一个问题。
为了规范兼职员工的工资管理,本文制定了以下管理
办法。
2. 工资结构
兼职员工的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
基本工资按照岗
位等级划分,不同的等级有不同的薪资标准。
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
工作表现和考核结果进行评定,最高不超过基本工资的40%。
3. 工资核算
兼职员工的出勤和工作情况将由专门的管理员进行核算。
管理
员每月对兼职员工的考勤记录进行汇总,计算出每个员工的出勤情
况和工作时长。
然后按照规定的薪资结构计算每个员工的实际工资,并将结果公示在公司内部。
4. 工资发放
兼职员工的工资将在每月底发放。
管理员将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核算出每位员工的应发工资,并在工资卡上发放。
5. 税收和保险
兼职员工的工资需要扣除相关的税收和保险费用。
管理员将在发放工资前,根据国家相关的政策,扣除员工应缴纳的税费和保险费用,并在发放工资时一并结算。
6. 其他条款
为了规范兼职员工的工资管理,公司制定以下其他条款:
- 兼职员工需要签署入职协议,并确认知晓工资结构和核算方式;
- 兼职员工每月底之前需要提交工作记录,管理员进行核算;
- 兼职员工需按时缴纳相关的税费和保险费用,否则公司将停止合作。
7. 总结
本文制定了房地产管理公司兼职员工工资管理制度,明确了工资结构、核算、发放和其他条款。
该制度的实施将有利于规范公司
的管理,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有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和稳定经营。
临时工工资规章制度

临时工工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临时工的工资管理,保障临时工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使用临时工的情况。
第三条临时工分为全日制临时工和兼职临时工。
第四条本企业根据工作性质,工作经验等因素,制定不同的工资标准。
第五条临时工工资按月支付,每月工资支付日为每月20日。
第六条临时工在合同期内的工资级别变更,由用人部门与临时工协商确定,经公司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临时工在合同期内的工资调整,由公司根据绩效考核结果,与临时工个人协商确定。
第八条临时工的工资由用人部门及时发放,不得拖欠。
第二章全日制临时工工资规定第九条全日制临时工的工资由小时工资以及绩效奖金组成。
第十条全日制临时工的小时工资按本企业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全日制临时工绩效奖金按照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每月发放。
第十二条全日制临时工在加班情况下,按照加班工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每小时不低于小时工资的1.5倍。
第十三条全日制临时工在法定节假日工作,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四条全日制临时工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时,应当结算工资,并在合同解除当日或满日起3日内向临时工支付。
第三章兼职临时工工资规定第十五条兼职临时工的工资以小时工资为主。
第十六条兼职临时工工资按照实际工作时间计算,不得少于每月80小时。
第十七条兼职临时工在加班情况下,按照加班工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每小时不低于小时工资的1.5倍。
第十八条兼职临时工在法定节假日工作,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九条兼职临时工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时,应当结算工资,并在合同解除当日或满日起3日内向临时工支付。
第四章工资保障第二十条本企业为保障临时工的工资权益,设立工资专项保障账户,用于存放临时工工资。
第二十一条临时工可通过银行卡、支付宝等方式领取工资。
第二十二条如临时工发现工资有误,应及时向用人部门提出异议,用人部门应及时处理。
第二十三条如发生法定节假日等特殊情况,临时工应及时与用人部门协商支付工资时间。
工资薪金支付管理制度

工资薪金支付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企业工资薪金支付,保障员工权益,提高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临时员工等。
第三条工资薪金支付按月结算,每月底完成支付,支付时间原则上不晚于下月5日。
第四条工资薪金支付的金额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加班费、津贴等。
具体金额根据员工的工作职责和表现确定,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核算。
第五条基本工资按照员工在岗时间和工作任务确定,不得低于法定最低工资标准。
第六条绩效奖金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成绩确定,由直接主管评定,具体金额参照企业绩效奖金发放标准。
第七条加班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制度执行,加班时间由员工自行记录,并经主管审核确认。
第八条津贴包括餐补、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按照实际情况发放,不得超过企业规定的标准。
第九条工资薪金支付方式可以选择银行转账、现金发放或其他合法方式,员工需在入职时向人力资源部提供相关银行账户信息。
第十条本企业将员工工资薪金支付列为首要任务,保证每月的薪金支付准确、及时。
第十一条员工如发现工资薪金支付有误,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反映,由人力资源部门核实处理。
第十二条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应认真了解企业的工资薪金支付制度,遵守相关规定,并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
第十三条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制度执行工资薪金支付管理,不得迟延、少发或者拖欠员工工资薪金。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如有修改或补充,需经企业领导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是工资薪金支付管理制度,希望全体员工认真遵守,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共同利益。
公司兼职岗位补贴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兼职岗位补贴管理,保障兼职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公司人力资源利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兼职岗位,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部门的兼职员工。
第三条公司兼职岗位补贴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补贴发放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第二章补贴标准第四条兼职岗位补贴标准根据岗位性质、工作内容、工作量及公司薪酬体系制定。
第五条兼职岗位补贴分为基本补贴和绩效补贴两部分。
(一)基本补贴:根据兼职岗位的工作性质和所在部门,按照公司规定的兼职岗位基本工资标准执行。
(二)绩效补贴:根据兼职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完成的工作量,按照公司规定的绩效补贴比例计算。
第三章补贴申请与审批第六条兼职员工需在每月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交兼职岗位补贴申请。
第七条部门负责人对兼职员工的申请进行审核,确保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八条部门负责人将审核通过的补贴申请报送给人力资源部。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对各部门提交的补贴申请进行汇总,并对补贴金额进行审核。
第十条人力资源部将审核通过的补贴名单及金额报送给公司领导审批。
第十一条公司领导审批通过后,人力资源部将补贴发放至兼职员工工资卡。
第四章补贴发放第十二条兼职岗位补贴按月发放,发放时间为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第十三条兼职员工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工资卡信息报送给所在部门负责人。
第十四条部门负责人将兼职员工工资卡信息报送给人力资源部。
第十五条人力资源部根据兼职员工工资卡信息,将补贴发放至员工工资卡。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六条公司设立兼职岗位补贴监督小组,负责对兼职岗位补贴发放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七条兼职岗位补贴监督小组定期对兼职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补贴发放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八条对发现有违规发放、虚假申报等情况的,公司将依法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兼职员工对补贴发放有异议的,可以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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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兼职员工工资管理规定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兼职人员工资考核管理制度为维护公司形象,提高各兼职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从而保持公司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地位,特制定此办法,望各位兼职人员认真遵守。
一.总则1.各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要以公司利益为重,遵守本行业职业道德规范,在客户面前树立良好的职业人员形象,2 .访问员要保证问卷的及时性。
访问员在接到公司的任务后,要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认真出访用户,以保证问卷能及时返回公司,避免由于自身原因给公司信誉带来负面影响。
3.访问员要本着对公司和用户负责的认真态度,保证问卷的真实有效性。
在工作过程中尽量避免出现废卷现象。
4..访问员要严禁出现各类作弊情况,如经公司发现并查明情况属实,公司将扣除此次全部费用。
二、访问员质量评价标准【一】--入户项目&产品留置项目(入户项目)评分标准:满分40分,若未出现以下各项条款,则奖励访问员40分若出现条款A和B任一伙废卷数量超其总问款数的20%则扣40分若出现条款C/D/E任一条扣30分若出现条款F/H任一条扣20分*留置访问员如果没有发现任何废卷(包括抽样废卷),按最后总费用奖励10%FW;若出现费卷超过一份以上,则按最后总费用扣罚30%*留置产品因访问员故意克扣未发放者,公司将暂时扣压该访问员所有的项目劳务费和保证金,直至产品赔偿得以解决具体条款A.一个项目中出现一份问卷属于以下任何一项,要扣除三份问卷的费用;若出现第二份,则扣除该项目所有费用1.伪造问卷/自填问卷/甄别条件诱导被访者协同作弊2.擅自有非东尚方略在职访问员或未经项目培训的他人代替访问员本人做访问3.未经督导同意,擅自由接受过本项目培训的他人代替本人做访问,或访问员擅自互换访问区块,访问日期。
一经发现,同时扣除两人项目的全部劳务费;B.一个项目中出现一份问卷属于以下任何一项,扣除两份问卷费用:1.制控部陪复仍找不到地址或被访者2.访问员没有提问被访者而自己填写部分内容,且无法补访;3.擅自改变访问形式(被访者自填/电话代替入户)4.他人代答5.被访者甄别条件不符:6.被访时间过短;(指访问时间少于正常访问时间的一半)7.产品留置项目,未在规定时间留置或回访C.一个项目中出现一份问卷属于以下任何一项,扣除两份问卷费用.1.配额出错;2.随意改变随机表中被访者家中人数或生日3.不按抽样要求入户;4.随机抽样项目,在同一地块中擅自改变抽样地址5.访问员参照之前答案填写问卷/漏问且无法补访6.关键问题跳问/漏问,故意简化问卷,无法补访7.关键问题(不含甄别问题)与原问卷内容出入很大且无法补问D.访问时未出示访问工具(如概念卡,照片产品等),则废除当天所做的所有问卷E.出现以下任何一项,访问员须到复核部确认,若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三个工作日没来解决,问卷按作废计并扣除该份问卷费用1.若抽样地块图变动较大,访问员未能提供自己的访问行走路线图,或行走路线图标识不详细准确,影响到复核2.质控部按地块图或电话确认地址后仍无法找到受访者本人;F.录音复核时,若该份录音没有或听不清楚而访问员纪录“已录音”,则通知FW督导不付该份录音费用G.出现以下任何一项,该份问卷有效,一个项目中出现3份(含)以上,以下情况,则每三份扣一份问卷费用:若只有一份或两份则不扣款只扣分数1.关键问题(不含甄别问题)与原问卷内容出入且可以补访;2.经证实被访者地址因访问员纪录错误而造成复核困难3.关键问题跳问/漏问,但可以补访H.未送规定礼品,需通知FW督导从该项目劳务费中扣除该礼品的实际购买费用【二】--不定点拦截项目A..一个项目中出现一份问卷属于以下任何一项,要扣除三份问卷费用,若出现第二份,则扣除该项目所有费用1.伪造问卷/自填问卷/甄别条件诱导被访者协同作弊2.擅自有非东尚方略在职访问员或未经项目培训的他人代替访问员本人做访问B.一个项目中出现一份问卷属于以下任何一项,扣除两份问卷费用:1.访问员没有提问被访者而自己填写部分内容,且无法补访;2.擅自改变访问形式(被访者自填/电话代替面访)3.他人代答4.被访者甄别条件不符合5.被访时间过短;(指访问时间少于正常访问时间的一半)6.找其他人代替完成录音,即录音内容与实际访问不符或电话复核时,确认被访者访问时没有录音C.出现以下任何一项,问卷作废并扣除该份问卷费用:1.关键问题跳问,故意简化问卷,无法补访;2.配额出错;3.访问员参照之前答案填写问卷/漏问且无法补访4.关键问题跳问/漏问,故意简化文款,无法补访5.关键问题(不含甄别问题)与原问卷内容出入很大且无法补问D.访问时未出示访问工具(如概念卡,照片,产品等),则废除当天所做的所有问卷; F.出现以下任何一项,该份问卷有效,一个项目中出现3份(含)以上,以下情况,则每三份扣一份问卷费用:1.关键问题(不含甄别问题)与原问卷内容出入且可以补访;2.关键问题跳问/漏问,但可以补访G.未送规定礼品,需通知FW督导从该项目劳务费中扣除该礼品的实际购买费用【三】BTB (机构访问)A.一个项目中出现一份问卷属于以下任何一项,要扣除三份问卷费用,若出现第二份,则扣除该项目所有费用1. 伪造问卷/自填问卷/甄别条件诱导被访者协同作弊2. 擅自有非东尚方略在职访问员或未经项目培训的他人代替访问员本人做访问B.一个项目中出现一份问卷属于以下任何一项,扣除两份问卷费用:1.访问员没有提问被访者而自己填写部分内容,且无法补访;2.擅自改变访问形式(被访者自填/电话代替)3.他人代答4.被访者甄别条件不符合5.被访时间过短;(指访问时间少于正常访问时间的一半)6.找其他人代替完成录音,即录音内容与实际访问不符或电话复核时,确认被访者访问时没有录音C.出现以下任何一项,问卷作废并扣除该份问卷费用:1.配额出错;2.访问员参照之前答案填写问卷/漏问且无法补访3.关键问题跳文/漏问,故意简化文款,无法补访4.关键问题(不含甄别问题)与原问卷内容出入很大且无法补问5.若访问员未留名片或单位电话及地址,QC返给FW后访问员仍无法补全D.访问时未出示访问工具(如概念卡,照片,产品等),则废除当天所做的所有问卷;E.录音复核时,若该份录音没有或听不清楚而访问员纪录“已录音”,则通知FW督导不付该份录音费用F.出现以下任何一项,该份问卷有效,一个项目中出现3份(含)以上,以下情况,则每三份扣一份问卷费用:1.关键问题(不含甄别问题)与原问卷内容出入且可以补访;2.关键问题跳问/漏问,但可以补访H.未送规定礼品,需通知FW督导从该项目劳务费中扣除该礼品的实际购买费用【四】访问员质量评价标准(定点拦截项目)A.出现以下任何一项,扣除该项目的所有劳务费并现场取消该访问员工作资格1.事先预约好被访者2.诱导被访者协同作弊B.出现以下任何一项累计违规超过3次,扣除一份问卷费用并由访问员管理部提出严重警告1.抽样时诱导提示2.甄别题漏问3.抽取附近有固定工作的人员或居民4.未在规定区域内拦截5.当拦截到一群人时,让两名或以上的人参加访问【五】CATIA.出现以下任何一项,扣除该项目的所有劳务费并现场取消该访问员工作资格1.事先预约好被访者,即样本电话不在制定抽样框中2.诱导被访者协同作弊B.一个项目中一份问卷出现以下任何一项,要扣除两份问卷费用1.被访者甄别条件不符2.别人代完成/他人代答问卷(非单一被访者)3.随意填写问卷/自填部分内容4.关键跳问处故意错圈以简化问卷C.一份问卷出现以下任何一项累计超过4次扣除一份问卷费用1.漏问或自填写某一题2.漏写/录错答案或读错题目3.因其他原因纪录答案与受访者问答不一致4.不按问卷原话来读题目5.提问时诱导受访者6.封闭题/半开放题未使用正确的追问方法7.对每个题目的理解不正确,导致错误的提问方式8.未确认受访者的回答自己任选一个9.访问速度太快,未给被访者思考和回答时间10.开放题或多选题追问不够/追问方法错误11.表达沟通技巧欠缺【六】神秘顾客A.出现以下任何一项,扣除项目所有劳务费1.未到指导地点观察,伪造问卷/自填问卷2.擅自有非东尚方略在职访问员或未经项目培训的他人代替访问员本人做访问B.出现以下任何一项,扣除该份问卷费用1.观察时间过短2.未在规定时间内填写问卷3.问卷内容与实际出入较大4.走错店5.未按要求观察需要检查的内容或未按要求询问需要询问的所有问题6.在店内填写问卷,暴露身份【七】其他各类项目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三、公司关于访问员工资管理规定1.公司对访问员的工作进行相关考核并确认合格后,于每月的7日发放上月的实际调查费用。
访问员的工资原则上直接发放给本人,如遇特殊情况本人无法前来领取,应由本人直接向公司说明情况,由代领人持其有效证件方可办理。
2.在项目结束后,公司将本着“奖勤罚懒”的原则,对访问员进行评分考核,考核过程中位于前5名的人员,公司将另行奖励。
3.访问员在接受此项目时,请结合个人具体情况和调查项目情况,做出慎重选择。
如无故中途退出项目,公司将不予支付任何佣金。
4.对于持有国家颁发的学生证件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公司将按应发给本人实际收入的%收取税费,此税将从所发工资中一次扣除。
其他各类人员将按%收取税费。
5.访问员在访问调查过程中如遇到特殊情况需发生相关费用,应及时在第一时间与督导取得联系并征得其同意,否则,产生的费用由个人负担,公司不予报销。
6.本规定未尽事宜,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合理解释。
北京东尚方略市场调查公司2006-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