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的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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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指南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推进我省中小学智慧校园示校建设,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根据《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省“十三五”教育信息化发展专项规划》、《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智慧教育的实施意见》等精神,特制定《省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评价指标体系》。

一、建设目标

智慧校园是对数字校园的进一步扩展与提升,是在教育科学、学习科学和管理科学等理论指导下,综合运用信息技术全面感知校园物理环境,智能识别师生群体的学习、工作情景和个体的特征,将学校物理空间和数字空间有机衔接起来,为师生建立智能开放的教育教学环境,改变师生与学校资源、环境的交互方式,开展以人为本的个性化创新服务,通过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实践的深度融合,优化、重构教学、教研、管理和服务等过程,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师生全面发展。

智慧校园建设要以促进学习方式和教育模式创新为核心,建设目标如下:

提升校园环境智能化水平。推进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社交网络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智慧校园中

的创新应用,建设覆盖学校日常运行各个环节的高速有线、无线网络及各种智能信息终端,实现从基础设施、教育资源到教育活动的智能化。拓展现实校园的时空维度,实现各种应用系统互联互通,着力打造网络学习空间,改变师生交流方式,构建课堂教学、教师教研、学生学习、管理评价、家校沟通、学校安全管理等一体化、智能化的校园环境。

创新教学方式和管理模式。充分利用智能化教育环境,突出培养教师的教育技术能力、信息环境下教学创新的能力,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协作学习能力、探究学习能力和信息技术素养,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核心业务的深度融合,实现教与学方式和教育模式的变革与创新。优化学生管理、教师管理、资产及办学条件管理、教研与培训等业务管理类信息系统,实施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管理、评价和服务流程优化与再造,实现标准化、精细化、智能化的教育管理和科学决策,提升管理效率与决策水平。

打造典型示意义的特色。结合各地实际条件和发展目标,在智慧教育环境提升、教育资源共享、应用融合及人才培养等方面形成创新性、研究性、示性应用,建设具有特色的智慧校园,引领我省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和发展。

二、建设原则

坚持开放多元。智慧校园是智慧教育的基本单元,是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容,智慧校园建设要坚持因地制宜,多样化发展。不同区域不同学校要广泛学习吸收信息技术发展的最新成果,通过教育应用创新,形成新方法、新流程、新结

构,支持教育改革与发展。智慧校园建设要遵循教育规律,坚持政府主导,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多渠道多途径参与智慧校园的建设与服务,形成可持续发展的工作机制。

坚持融合创新。要充分发挥智慧校园对高素质人才培养和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智慧校园建设关键在于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核心业务的深度融合,实现教育服务供给方式、教学和管理模式的变革。智慧校园建设要坚持应用驱动的基本原则,学校应根据自身的条件和发展目标,从信息化应用需求出发,整体规划、有序实施,通过应用服务的智能化以及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打造特色鲜明的智慧校园。

坚持区域推进。智慧校园建设要与当地智慧城市和社会整体信息化建设协调发展,避免出现“信息孤岛”。要坚持共性与个性相结合,总体规划设计智慧校园基本要求,通过研究、试点和示引领,促进区域学校的合作,具有通用流程、高度共享需求的应用系统,采用教育云公共服务模式,具有校本特色的平台系统,采用自建模式,从而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调发展。

省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评价指标

分值分配表

省义务教育智慧校园建设评价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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