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财务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财务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保障财务信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财务信息,包括财务数据、财务报表、财务文件、财务系统等。
第三条财务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依规: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信息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2. 安全第一:确保财务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等风险。
3. 责任明确:明确各部门、各岗位在财务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4. 保密管理:对财务信息进行保密管理,防止信息泄露。
5. 持续改进:不断完善财务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提高财务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财务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财务信息安全管理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五条财务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财务信息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以下工作:1. 制定财务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 组织开展财务信息安全培训。
3. 监督检查财务信息安全执行情况。
4. 处理财务信息安全事件。
第六条各部门、各岗位在财务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职责:1. 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财务信息安全工作负总责,确保本部门财务信息安全。
2. 财务人员:严格执行财务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财务信息安全。
3. 信息技术部门:负责财务信息系统安全维护,确保财务信息系统稳定运行。
4. 审计部门:对财务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审计监督。
第三章财务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第七条财务信息分类与定级1. 财务信息分为以下三个等级:(1)一般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企业秘密和商业秘密的财务信息。
(2)内部信息:涉及企业秘密和商业秘密的财务信息。
(3)秘密信息:涉及国家秘密的财务信息。
2. 财务信息定级由财务信息安全管理部门根据信息内容、影响范围等因素确定。
第八条财务信息保密措施1. 财务信息保密措施包括:(1)物理安全:对财务信息存储设备、传输线路等进行物理隔离和保护。
财政信息化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政信息化工作管理,提高财政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保障财政信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各级财政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开展信息化工作。
第三条财政信息化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安全可靠,保障有力;(三)高效便捷,服务优质;(四)创新发展,持续改进。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财政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财政信息化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财政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研究制定财政信息化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二)协调解决财政信息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三)组织对财政信息化项目进行评审、验收和评估;(四)监督财政信息化工作的实施情况;(五)制定财政信息化工作的管理制度和规范。
第六条财政部门设立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日常信息化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七条信息化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财政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二)制定财政信息化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实施方案;(三)组织实施财政信息化项目;(四)开展财政信息化培训和技术支持;(五)监督财政信息化系统的安全运行。
第三章信息化项目管理第八条财政信息化项目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立项申请:项目单位提出立项申请,经信息化管理部门审核后报领导小组审批;(二)可行性研究:对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包括技术可行性、经济可行性、社会可行性等;(三)项目评审: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四)项目实施:按照批准的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五)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六)项目评估: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估,形成评估报告。
第九条财政信息化项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二)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三)具有明确的目标、任务和实施方案;(四)有稳定的技术支持和运维保障。
财政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财政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保障财政资金安全,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成立财政系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财政系统安全管理工作。
2. 财政系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3. 各部门、各单位设立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安全管理制度1.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国家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加强网络安全防护,确保财政系统网络安全。
(2)加强网络设备管理,定期检查、维护、更新网络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加强网络访问控制,严格控制内外部访问权限,防止未授权访问。
(4)加强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及时、有效处置网络安全事件。
2. 数据安全管理制度(1)加强数据安全管理,确保财政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2)对财政数据进行分类分级管理,按照数据重要性、敏感性、关联性等原则,采取不同的安全保护措施。
(3)加强数据备份与恢复,确保数据安全。
(4)加强数据安全审计,定期对数据安全进行审计,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3. 应用系统安全管理制度(1)加强应用系统安全管理,确保应用系统稳定、可靠、安全。
(2)定期对应用系统进行安全评估,及时修复安全漏洞。
(3)加强用户权限管理,严格控制用户权限,防止未授权操作。
(4)加强系统日志管理,对系统操作进行记录,便于追踪和追溯。
4. 物理安全管理制度(1)加强物理安全管理,确保财政系统硬件设施安全。
(2)对重要硬件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加强机房安全管理,严格控制机房出入人员,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
(4)加强电源、空调、消防等配套设施的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四、安全培训与考核1. 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财务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财务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对财务信息的管理,保障财务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提高财务信息利用效率和管理水平,建立和健全财务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完善财务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提高财务信息系统的信息化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相关的财务信息管理和使用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财务人员、信息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
三、财务信息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1、积极主动性原则。
财务信息的安全管理要以主动防范为主,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性,严防信息泄露和损坏。
2、保密性原则。
严格遵守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对于财务信息的使用、处理、传输等环节需严格保密。
3、完整性原则。
对于财务信息的录入、存储、处理等环节要确保信息的完整性,一旦发现信息被篡改或者损坏,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修复。
4、可追溯性原则。
对于重要的财务信息操作和处理要有明确的记录和可追溯性,以便对于出现的问题进行溯源和核查。
四、财务信息安全管理制度1、权限控制(1)制定合理的权限分配方案,根据员工职责和岗位设置合理的权限范围。
(2)不同权限的员工在使用财务信息系统时应该按照其权限使用,避免越权操作。
(3)定期对权限进行审核,及时调整权限范围,确保权限控制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2、信息采集和录入(1)财务信息的采集和录入应该具备身份识别和验证机制,确保录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建立严格的信息录入流程,对录入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信息录入的质量和完整性。
3、数据存储和处理(1)建立完善的数据存储和备份机制,确保数据的安全和完整。
(2)建立数据处理的审核机制,对于敏感信息的处理要有明确的监控和审核流程。
4、通信安全(1)对于财务信息的传输采用加密通信技术,确保信息传输的安全和保密。
(2)建立严格的网络访问控制机制,禁止未授权的网络访问。
5、应急响应(1)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事件响应机制,对于信息安全事件要有明确的报告和处理流程。
(2)建立紧急演练和预案,对于应急事件进行及时的处置和解决。
财政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财政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确保财政信息安全,保障财政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保密性,提高数据管理的效率和效果,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财政部门内部的所有财务会计人员、财务管理人员以及涉及财政信息处理的人员。
三、财政信息管理1. 财政信息安全的保障(1)保证数据准确性:财政信息管理人员在录入、处理财政数据时要认真核对数据,确保数据录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保障数据机密性:财政信息管理人员要严格保密工作内容,不得私自泄露机密信息。
(3)保证数据完整性:财政信息管理人员要做好数据备份工作,确保数据在传输、处理过程中完整性不受损。
2. 财政信息安全的保护(1)网络安全管理:建立财政信息安全防护体系,防止网络攻击和数据泄漏,确保财政信息安全。
(2)系统权限管理:对系统内用户的权限进行细致管理,设置合理的权限等级,确保用户只能访问其需要的数据。
(3)密码管理:设置密码复杂度要求,定期更改密码,不得将密码透露给他人。
(4)数据加密:对传输中的财政信息进行加密处理,防止数据被非法获取。
3. 财政信息的审计(1)内部审计:定期开展对财政信息的内部审计工作,查找并修复系统安全漏洞,保证系统安全。
(2)外部审计:由资深审计专业机构对财政信息系统进行安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修复。
四、财政信息处理流程1. 数据采集:对财政信息的采集工作要认真细致,确保信息准确性。
2. 数据录入:财政信息管理人员在系统录入数据时要认真核对数据,确保数据准确性和完整性。
3. 数据处理:对数据进行规范处理,确保数据安全和完整性。
4. 数据存储:对财政信息进行分类存储,建立备案管理制度,确保数据不丢失。
五、财政信息安全事件处理流程1. 发现问题:及时发现财政信息安全事件,包括数据泄露、网络攻击等。
2. 报告上级:将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或专业机构汇报,协助解决问题。
3. 处置事件:按照预案处理财政信息安全事件,迅速恢复正常工作秩序。
财政局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xxx财政局信息安全管理制度No.:00000000000009199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强财政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保障财政“一体化信息系统”的信息安全,结合我局计算机安全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安全工作的指导方针是:“预防为主,安全第一,严格管理,杜绝隐患”。
∙ ∙∙第二条∙∙维护财政专网运行,保证财政“一体化信息系统”安全。
∙∙∙第三条∙∙安全管理基本准则:∙ ∙∙(一)计算机安全工作制度体系的重点是规范使用财政专网内部人员行为和健全内部制约机制,根据不断变化的情况,及时对计算机安全制度进行补充和完善,逐步形成完整的、科学的计算机安全工作制度体系。
∙ ∙(二)设置计算机系统管理员一名,其岗位职责是对财政局办公范围内的计算机系统安全负责,参与对计算机系统安全策略、计划和事件处理程序的制定,协助计算机安全建设和运维方案的制定,负责系统运行安全细则的制定及组织实施,严格一体化系统内用户权限管理,记录系统安全事项。
及时解除系统故障,严禁擅自改变系统功能,严禁安装与系统无关的其它程序,发现漏洞及时记录并修复。
计算机系统管理员不得从事财务核算工作及各项资金的拨付工作。
(三)财政局内其他人员的安全职责是及时报告系统各种异常事件,严格执行系统操作规程和运行安全管理制度,并承担相应岗位安全责任。
∙ ∙∙(四)要自觉加强计算机安全教育,宣传计算机犯罪的危害,提高计算机安全防范意识和法纪观念,自觉维护计算机系统安全。
∙∙∙∙∙∙∙∙∙∙∙∙∙第二章∙∙网络、设备管理制度∙∙∙第四条∙各个预算单位和银行的网络,在接入财政专网前,必须经过财政局的授权。
未经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接入财政专网。
∙ ∙∙第五条∙所有接入财政专网的计算机,都必须在计算机系统管理员处登记,采取有效技术手段,进行管理控制。
财政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政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保障财政信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财政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以及其他与财政信息安全相关的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财政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 安全与发展并重;3. 责任明确,责任到人;4. 科学管理,技术保障。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建立财政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财政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政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财政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级财政部门应设立信息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部门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级财政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信息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八条各级财政部门应明确信息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包括:1. 制定和实施信息安全管理制度;2. 监督检查信息安全措施落实情况;3. 处理信息安全事件;4. 开展信息安全培训。
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第九条财政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 信息安全策略:明确财政信息安全的目标、范围、原则和责任;2. 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对财政信息进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3. 信息安全防护措施:包括物理安全、网络安全、应用安全、数据安全等方面;4. 信息安全事件处理:建立信息安全事件报告、调查、处理和应急响应机制;5. 信息安全培训:定期对财政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信息安全培训。
第十条财政信息安全管理措施:1. 物理安全:加强机房、数据中心的物理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2. 网络安全:加强网络安全防护,包括防火墙、入侵检测、病毒防护等措施;3. 应用安全:加强应用系统安全,包括身份认证、访问控制、数据加密等措施;4. 数据安全: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包括数据备份、恢复、加密等措施。
四、信息安全保障第十一条财政部门应加大信息安全投入,保障信息安全所需的资金、技术、设备等资源。
财政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政部网络安全管理,保障财政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维护国家财政信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财政部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财政部及其直属单位、派出机构和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财政部系统”)的信息系统、网络设备、数据资源和工作人员。
第三条财政部网络安全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明确责任;(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三)技术和管理并重,强化技术防护;(四)安全与发展并重,促进信息共享。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财政部设立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财政部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财政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二)组织开展网络安全检查和评估;(三)督促落实网络安全整改措施;(四)指导、监督各部门、各单位网络安全管理工作;(五)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
第六条财政部各部门、各单位应设立网络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网络安全防护措施第七条财政部系统应采取以下网络安全防护措施:(一)物理安全:确保网络设备和数据存储设备的安全,防止未授权访问、破坏和盗窃。
(二)网络安全:建立完善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包括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入侵防御系统等,防范网络攻击、病毒和恶意软件。
(三)主机安全:加强操作系统、数据库和应用软件的安全配置,定期进行安全漏洞扫描和修复。
(四)数据安全:采取数据加密、访问控制、备份和恢复等措施,确保数据安全。
(五)安全审计:建立安全审计制度,对网络设备和信息系统进行实时监控和审计,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事件。
第四章网络安全事件处置第八条财政部系统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以下措施:(一)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调查事件原因,采取措施控制事件蔓延;(二)通知相关部门,协同处理事件;(三)向相关部门报告事件情况,依法接受调查;(四)根据事件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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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财政局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强财政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保障财政“一体化信息系统”的信息安全,结合我局计算机安全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安全工作的指导方针是:“预防为主,安全第一,严格管理,杜绝隐患”。
第二条维护财政专网运行,保证财政“一体化信息系统”安全。
第三条安全管理基本准则:
(一)计算机安全工作制度体系的重点是规范使用财政专网内部人员行为和健全内部制约机制,根据不断变化的情况,及时对计算机安全制度进行补充和完善,逐步形成完整的、科学的计算机安全工作制度体系。
(二)设置计算机系统管理员一名,其岗位职责是对财政局办公范围内的计算机系统安全负责,参与对计算机系统安全策略、计划和事件处理程序的制定,协助计算机安全建设和运维方案的制定,负责系统运行安全细则的制定及组织实施,严格一体化系统内用户权限管理,记录系统安全事项。
及时解除系统故障,严禁擅自改变系统功能,严禁安装与系统无关的其它程序,发现漏洞及时记录并修复。
计算机系统管理员不得从事财务核算工作及各项资金的拨付工作。
(三)财政局内其他人员的安全职责是及时报告系统各种异常事件,严格执行系统操作规程和运行安全管理制度,并承担相应岗位安全责任。
(四)要自觉加强计算机安全教育,宣传计算机犯罪的危害,提高计算机安全防范意识和法纪观念,自觉维护计算机系统安全。
第二章网络、设备管理制度
第四条各个预算单位和银行的网络,在接入财政专网前,必须经过财政局的授权。
未经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接入财政专网。
第五条所有接入财政专网的计算机,都必须在计算机系统管理员处登记,采取有效技术手段,进行管理控制。
第六条坚持涉密计算机及系统,不得接入因特网,和因特网必须进行物理隔断。
第七条凡接入因特网的计算机及系统不得涉密,即不得存储、处理、传递国家机密和工作机密。
第八条涉密计算机要配备必要的保密措施,尽量采用成熟的、经有关部门认可的综合技术防范手段。
第九条涉密计算机严禁以任何方式同时接入内网和因
特网,包括双网卡、移动上网卡和无线上网设备等。
第十条笔记本电脑、移动硬盘及U盘、光盘等储存介质,因工作原因经常带出,不得存储涉密数据及信息。
如确需存储涉密信息,原则上需经领导同意并记录。
第十一条重要网络设备包括数据库服务器、应用服务器、存储、主路由器、主交换机、防火墙等应放在财政局信息中心机房内,未经许可,其他人员不得对网络设备进行任何操作。
第十二条财政局信息中心机房内服务器的启动和关闭要严格按规定顺序进行。
对服务器、交换机、路由器等关键设备或对操作系统、数据库等核心数据进行操作时,须书面记录操作原因、过程和结果。
第十三条制定网络设备故障维修规程并严格执行,重大故障应记录日志,进行应急处理并立即报告领导。
第十四条除系统管理员或局领导指定同意的硬件维护的人员外,其他同志不得随意拆卸所使用的微机或相关的电脑设备。
第十五条财政局工作人员所属电脑及配套设备的使用和保养责任,在平时工作中应做好清洁、保养和安全工作,确保设备始终处于整洁和良好的状态。
第十六条因工作需要增加、维修或报废电脑及相关设备,须报领导同意。
第十七条财政局内所有办公电脑必须有病毒防范措施,进行资料备份使用U盘或移动硬盘等前,必须确保所使用的U盘或移动硬盘等无病毒。
第十八条任何人未经本人同意,不得擅自使用他人的电脑及相关设备。
第十九条在互联网上发布与财政工作相关的信息需经领导同意并记录备案。
第三章密码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后台服务器操作系统密码、数据库管理密码由系统管理员掌管,按要求及时更换。
第二十一条各岗位工作人员密码由本人掌握,原则上每月更新一次,系统管理员有责任提醒其注意定期更换密码。
第二十二条工作区域禁止无关人员入内,他人在进入系统输入密码时,严禁在旁围观。
工作人员输入密码时,应有自我保护意识。
第二十三条所有办公电脑必须设置操作系统密码,重要文件还要单独设置密码。
财政“一体化信息”系统必须设置密码,原则上不要过于简单,并且各个系统密码不要一致。
第二十四条较长时间离开电脑,应设置屏幕保护密码或休眠模式等进行键盘锁定,长时间离开电脑和下班时,应关闭系统并切断电源。
第二十五条系统管理人员调离岗位,局领导须指定专
人接替并对密码立即修改或用户删除。
对于其他调离人员使用的登录口令及其所了解的其他密码,应及时更换。
第二十六条以上密码严禁泄密,并要求定期修改,一经泄密,一切后果自负。
第四章数据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凡调离本系统或更换工作岗位的计算机技术人员和计算机应用人员,其保存的软件资料一律交清,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第二十八条存放备份数据的介质必须具有明确的标识。
备份数据必须异地存放,并明确落实异地备份数据的管理职责;
第二十九条计算机数据恢复前,必须对原环境的数据进行备份,防止有用数据的丢失。
数据恢复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数据恢复手册执行,出现问题时由技术部门进行现场技术支持。
数据恢复后,必须进行验证、确认,确保数据恢复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第三十条数据清理前必须对数据进行备份,在确认备份正确后方可进行清理操作。
第三十一条非局技术人员对本局的设备、系统等进行维修、维护时,必须由本局相关技术人员现场全程监督。
计算机设备送外维修,须经局领导批准。
送修前,需将设备存储介质内应用软件和数据等信息备份后删除,并进行登记。
对修复的设备,设备维修人员应对设备进行验收、病毒检测和登记。
第三十五条系统管理员应对报废设备中存有的程序、数据资料进行备份后清除,并妥善处理废弃无用的资料和介质,防止泄密。
xxxx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