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大学20172018学年各类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公示

合集下载

温州大学国内差旅费管理规定

温州大学国内差旅费管理规定

温州大学国内差旅费管理规定(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和创新差旅费使用和管理,促进形成充满活力的管理和运行机制,更好地激发广大教学、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同时保障我校差旅费支出的合规性与合理性,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温州市鹿城区、瓯海区、龙湾区、洞头区灵昆街道(下统称温州城区)以外地区开展公务活动所必需的费用(不含出国出境),其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差旅费实行凭据报销与定额包干相结合的办法。

第三条各部门(学院)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差旅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四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温州城区以外地区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用。

第五条出差人员应当在规定等级内选择乘坐交通工具。

出差人(一)省级、院士及相当职级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

(二)出差人员原则上乘坐全列软席列车软座,但对于乘坐夕发朝至的全列软席列车,乘坐普通软席时,不受出差人员级别限制。

(三)对既在管理岗位、又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按照“就高”原则报销。

(四)各类人员级别以人事处认定为准,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同意后报人事处、计财处备案执行。

(五)城市间交通费在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内凭据报销,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订票费凭据报销。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对乘坐高于规定等级的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书面说明乘坐原因,按实际购买票价与自身等级全价票“孰低”的原则报销。

2015-2016学年学生缴费标准明细表

2015-2016学年学生缴费标准明细表

单位:元/生年 代办费 合计 500 8370 500 19370 500 8370 500 8370 500 9970 500 9970 500 19370 500 9970 500 8500 500 10730 500 19370 500 10730 500 10730 500 8500 1148 11378 1148 20018 1148 11378 1148 11378 500 8500 单位:元/生年 代办费 合计 500 8370 500 8370 500 8370 500 9970 500 9970 500 9970 500 9970 500 9970 500 9970 500 10010 500 10010 500 19370 500 10010 500 10010 500 10010 500 10010 1148 10658 1148 20018
3600 15000 3600 5000 5000 15000 5000 5040 5040 15000 5040 5040 5040 15000 5040
870 870 870 870 870 870 870 870 870 870 870 870 870 870 87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1148 1148 1148 1148
2014 2015 2015 2015 2015 2015 2015 2015
书法学 汉语言文学 汉语言文学(高级文员) 汉语国际教育 广播电视学 广告学(闽台合作) 广告学 书法学
8640 5460 5460 5460 5040 15000 5040 8640
870 870 870 870 870 870 870 870

温州大学国内差旅费管理规定修订

温州大学国内差旅费管理规定修订

温州大学国内差旅费管理规定(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和创新差旅费使用和管理,促进形成充满活力的管理和运行机制,更好地激发广大教学、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同时保障我校差旅费支出的合规性与合理性,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温州市鹿城区、瓯海区、龙湾区、洞头区灵昆街道(下统称温州城区)以外地区开展公务活动所必需的费用(不含出国出境),其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差旅费实行凭据报销与定额包干相结合的办法。

第三条各部门(学院)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差旅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四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温州城区以外地区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用。

第五条出差人员应当在规定等级内选择乘坐交通工具。

出差人(一)省级、院士及相当职级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

(二)出差人员原则上乘坐全列软席列车软座,但对于乘坐夕发朝至的全列软席列车,乘坐普通软席时,不受出差人员级别限制。

(三)对既在管理岗位、又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按照“就高”原则报销。

(四)各类人员级别以人事处认定为准,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同意后报人事处、计财处备案执行。

(五)城市间交通费在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内凭据报销,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订票费凭据报销。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对乘坐高于规定等级的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书面说明乘坐原因,按实际购买票价与自身等级全价票“孰低”的原则报销。

20182019学年老生收费标准

20182019学年老生收费标准

180
16国际经济与贸易
3500 800或1000 0
180
16汉语言文学
3500 800或1000 0
180
16化学工程与工艺
3900 800或1000 0
180
16环境设计
7000 800或1000 0
180
16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3900 800或1000 0
180
16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290 800或1000 0
15视觉传达设计
7000 800或1000 690 180
15视觉传达设计(2+2)#
0
0
1000
0
15数学与应用数学
3900 800或1000 540 180
15数字媒体艺术
7000 800或1000 650 180
15体育教育
3850 800或1000 680 180
15通信工程
4290 800或1000 500 180
6640
800或1000 420 180
5300
800或1000 530 180
5410
800或1000 1000 180
5830
800或1000 440 180
5320
800或1000 400 180
5280
800或1000 400 180
5280
单位:元
本科
15市场营销
3500 800或1000 570 180
15土木工程(对口)
4290 800或1000 860 180
15学前教育(对口)
3500 800或1000 1000 180
16财务管理
3500 800或1000 0

—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各专业收费明细表

—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各专业收费明细表
1
160元/生
越剧、锡剧
1
140
元/
拉丁舞研修
表演技巧与小品赏析

电脑
京剧生角、京剧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角
数码照片后期处理
2
280元/生

锡剧研修、越剧研修
1
160

元/

视频编辑
钢琴、钢琴即兴弹奏
1
180

元/

智能手机及移动互联网

电子琴
160
元/
古筝、戏曲二胡演奏班
1

摄影电子暗房


面点制作、美食小吃
1
140元/生
1
140元/生
新概念英语口语

中医保健、西医保健、 保健按摩
1
140元/生
艺 术
首乐
元/

老年瑜伽
舞蹈基础
1
140

健身球、柔力球
形体舞蹈民族舞

太极拳、太极剑、健身气功

交谊舞、东方舞
木兰系列、排舞
1
140元/生
首乐研修、民族舞研修、交 谊舞研修
1
160

元/

摩登舞、拉丁舞
沪剧、黄梅戏
太极拳研修
二胡、戏曲二胡
丝网花、花卉盆景
葫芦丝
1
140
元/
婴幼儿保健
陶笛

烹饪
2
280元/生
摄影

文学、诗词
摄影研究院
1
160

元/
传统文化与身心修养

合唱表演一队

附表高校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一览表

附表高校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一览表
8800 5000 10400 5000 5000 5000 5000 5000 5000 5000 5000 5000 5000 8000 5000
住宿费标准
住宿费八人间500元 /人·学年
汽车制造类
轻化工类 食品工业类 市场营销类 水上运输类 物流类类 新能源发电工程类 艺术设计类
邮政类
自动化类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三年
电子商务
三年
电子商务(校企合作)
三年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三年
应用电子技术
三年
物联网应用技术
三年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校企合作) 三年
物联网应用技术(校企合作) 三年
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
三年
空中乘务(校企合作)
三年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三年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三年
模具设计与制造
三年
数控技术
三年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5000 5000 5000 5000 4800 5000 5000 4800 5000 5000 4800 5000 5000 5000 8800
三年
焊接技术与自动化
三年
机械设计与制造
三年
计算机应用技术
三年
动漫制作技术
三年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三年
计算机应用技术(校企合作) 三年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三年
学费标准(元/年) 专业注册学费标准 学分学费标准 5000 4800 5000 5000 5000 5000 4800 7800 5000 5000 5000 8800
汽车电子技术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高分子材料加工技术 食品营养与检测 市场营销 汽车营销与服务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 物流管理 工业节能技术 服装与服饰设计 快递运营管理 机电一体化技术 电气自动化技术 工业机器人技术 电气自动化技术(校企合作)

缴纳宿舍费用通知

缴纳宿舍费用通知

缴纳宿舍费用通知
尊敬的各位住宿生:
您好!本学期的宿舍费用缴纳日期已经到来,请各位同学于本周五(10月1日)前缴纳宿舍费用。

宿舍费用标准如下:
单人间:每人每学期人民币1800元;
双人间:每人每学期人民币1400元。

缴费方式:
1. 支付宝转账
请转到以下账户:XXX(此处应该填写学校的账户名称和账号),缴费时请注明您的姓名和学号,以便财务人员核对。

2. 在线支付
请登录学校网站,在线支付页面缴纳宿舍费用,缴费后请将支付成功页面的截图发送至宿舍管理员的邮箱(此处应该填写管理员的邮箱地址)。

请各位同学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宿舍费用,逾期未缴者,宿舍管理员将取消其住宿资格。

最后,请各位同学谨防诈骗。

缴纳宿舍费用时,务必注意转账账户和金额的准确性,避免上当受骗。

特此通知。

学校宿舍管理处2021年9月28日。

温州大学20162017学年各类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公示.doc

温州大学20162017学年各类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公示.doc
其他类专业学费:1800元/生.学年
其中:金融工程、英语专业学费2520元/生.学年
全日制学生
浙价费[2014]240号、温大行政[2015]53号
自2015年秋季新生开始执行
翻译:1800元/生.学年
车辆工程:2500元/生.学年
全日制学生
浙价费[2014]240号、温大行政[2016]100号
自2016年秋季新生开始执行
业余本、专科生
浙价费[2001]163号
艺术类专业:2800元/生.学年
业余本、专科生
浙价费[2001]163号
2、
成人非全日制教育
(业余班)
艺术类专业:4200元/生.学年
业余班
浙价费[2014]245号、温大行政[2015]41号
自2016年春季新生开始执行
工科类专业:3300元/生.学年
业余班
文科类专业专修生、普通进修生:20000元/生.学年
自费来华留学生
浙价费备[2007]4号
文科类专业短期生(一个月):3200元/生.学年
自费来华留学生
浙价费备[2007]4号
文科类专业短期生(二个月):6400元/生.学年
自费来华留学生
浙价费备[2007]4号
文科类专业短期生(三个月):9600元/生.学年
其中:音乐表演专业学费6000元/生.学年
全日制学生
浙价费[2014]240号、温大行政[2015]53号
自2015年秋季新生开始执行
工科类专业学费:2500元/生.学年
其中:网络工程、机械工程、土木工程专业学费3325元生.学年
全日制学生
浙价费[2014]240号、温大行政[2015州大学2016\2017学年各类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公示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自费来华留学生
浙价费备[2007]4号
文科类专业本科生:20000元/生.学年
自费来华留学生
浙价费备[2007]4号
文科类专业专修生、普通进修生:20000元/生.学年
自费来华留学生
浙价费备[2007]4号
文科类专业短期生(一个月):3200元/生.学年
自费来华留学生
浙价费备[2007]4号
文科类专业短期生(二个月):6400元/生.学年
自费来华留学生
浙价费备[2007]4号
文科类专业短期生(三个月):9600元/生.学年
自费来华留学生
浙价费备[2007]4号
理科和工科类专业本科生:26000元/生.学年
自费来华留学生
浙价费备[2007]4号
理科和工科类专业专修生、普通进修生:26000元/生.学年
自费来华留学生
浙价费备[2007]4号
二、
住宿费
1、
各专业在校生住宿费
改建4人房:1000元/生.学年
各专业在校生
浙价费备[2006]41号
新建4人房:1200元/生.学年
各专业在校生
浙价费备[2006]41号
新建6人房:1100元/生.学年
各专业在校生
浙价费备[2006]41号
2
调整后住宿费
4人间:1600元/生.学年
各专业在校生
浙价费备[2016]209号、温大行政[2017]163号
全日制学生
浙价费[2007]313号
表演、导演、摄影、音乐指挥专业学费:6000元/生.学年
全日制学生
浙价费[2007]313号
师范类专业学费: 1000元/生.学年
全日制学生
浙价费[2007]313号
其他非师范类普通专业学费: 1400元/生.学年
全日制学生
浙价费[2007]313号
艺术类专业学费:7350元/生.学年
其他类专业学费:1800元/生.学年
其中:金融工程、英语专业学费2520元/生.学年
全日制学生
浙价费[2014]240号、温大行政[2015]53号
自2015年秋季新生开始执行
翻译:1800元/生.学年
车辆工程:2500元/生.学年
全日制学生
浙价费[2014]240号、温大行政[2016]100号
自2016年秋季新生开始执行
自费来华留学生
浙价费备[2007]4号
艺术、体育类专业短期生(一个月):5700元/生
自费来华留学生
浙价费备[2007]4号
艺术、体育类专业短期生(二个月):11400元/生
自费来华留学生
浙价费备[2007]4号
艺术、体育类专业短期生(三个月):17100元/生
自费来华留学生
浙价费备[2007]4号
自2017年秋季新生开始执行
6人间:1200元/生.学年
各专业在校生
寝室内未单独设卫生间的按相应标准的80%收费
各专业在校生
3、
来华留学生住宿费
不带单独卫生设施等双人间:30元/床.人.天(单独住一间,按两个床位标准计收)
来华留学生
浙价费[2007]4号
带单独卫生设施个床位标准计收)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浙价费[2014]99号
自2014级开始收费
非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30000元/生 全程
非全日制
浙价费[2017]6号
自2017年秋季新生开始执行
非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35000元/生.全程
非全日制
浙价费[2017]6号
自2017年秋季新生开始执行
6、
自费来华留学生学费
留学生报名费(含入学考核费)800元/生
业余本、专科生
浙价费[2001]163号
艺术类专业:2800元/生.学年
业余本、专科生
浙价费[2001]163号
2、
成人非全日制教育
(业余班)
艺术类专业:4200元/生.学年
业余班
浙价费[2014]245号、温大行政[2015]41号
自2016年春季新生开始执行
工科类专业:3300元/生.学年
业余班
浙价费[2014]245号、温大行政[2015]41号
自2016年春季新生开始执行
其他专业: 2970元/生.学年
业余班
浙价费[2014]245号、温大行政[2015]41号
自2016年春季新生开始执行

其他收费
1、
中小学教师培训费
不超过300元/天.人
中小学教师
浙价费(2011)258号
2、
普通话水平测试费
其中:音乐表演专业学费6000元/生.学年
全日制学生
浙价费[2014]240号、温大行政[2015]53号
自2015年秋季新生开始执行
工科类专业学费:2500元/生.学年
其中:网络工程、机械工程、土木工程专业学费3325元生.学年
全日制学生
浙价费[2014]240号、温大行政[2015]53号
自2015年秋季新生开始执行
30元/人.次
学生
浙财综字[2009]100号,浙价费[2001]74号
3、
招生考试费
110元/人
浙价费(2008)185号
4、
补办证、卡工本费
成本价
学生
浙价费[2009]161号
温州大学
2017年6月28日
与丹麦尼尔斯布鲁克哥本哈根大学合作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20000元/生.学年
全日制学生
浙价费(2013)237号
与台湾中华大学合作
(与台湾中华大学合作)电子信息工程专业:24000元/生.学年
全日制学生
浙价费(2015)183号、温大行政[2016]93号
自2016年秋季新生开始执行
5、
研究生学费
学术型研究生:8000元/生.学年
非师范类本专科学费:4400元/生.学年
全日制学生
浙价费[2000]222号
3+2学前教育学费:4800元/生.学年
全日制学生
浙价费[2014]240号、温大行政[2015]53号
自2015年秋季新生开始执行
4、
中外合作办学学费
市场营销专业:20000元/生.学年
全日制学生
浙价费[2011]205号
温州大学2017\2018学年各类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公示
为了规范我校收费行为,增加透明度,方便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学校的收费行为,保护学生和家长以及学校自身的合法权益,现将我校2017\2018学年收费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执 行 标 准(元)
收费对象
收费依据
备注
一、
学费
1、
学分制专业学费
普通艺术类专业学费4000元/生.学年
生物制药:2500元/生.学年
全日制学生
浙价费[2014]240号、温大行政[2017]123号
自2017年秋季新生开始执行
2、
学分制学分学费
所有专业学分学费:75元/学分
全日制学生
浙价费[2007]313号
3、
学年制学费
师范类本专科学费:4000元/生.学年
全日制学生
浙价费[2000]222号、浙财综字[2009]100号
来华留学生
浙价费[2007]4号
三、
成人教育学费
1、
成人函授学生
文科类专业:1980元/生.学年
业余本、专科生
浙价费[2001]163号
理科类专业:1980元/生.学年
业余本、专科生
浙价费[2001]163号
工科类专业:2200元/生.学年
业余本、专科生
浙价费[2001]163号
体育类专业:2200元/生.学年
理科、工科类专业短期生(一个月):4000元/生
自费来华留学生
浙价费备[2007]4号
理科、工科类专业短期生(二个月):8000元/生
自费来华留学生
浙价费备[2007]4号
理科、工科类专业短期生(三个月):12000元/生
自费来华留学生
浙价费备[2007]4号
艺术、体育类专业本科生:39000元/生.学年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