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天津师范大学成考转学(专业)须知

⼀、学⽣⼊学后,⼀般不得转学和转专业,但有以下特殊情况者,本⼈可提出书⾯申请。
1、因⼯作单位变动、⼯作变动、住址变动或失去⾛读条件者。
2、有某种特殊困难,⽆法继续学习者。
⼆、学⽣转学或转专业的⼿续,在每学年开学前办理,其他时间均不受理。
转专业办理⼿续:学⽣本⼈向所在学院提出书⾯申请,填写《天津市成⼈⾼等教育学⽣学籍变动申请备案表》,转出、转⼊学院主管院长签署具体意见,报继续教育学院夜⼤部审核同意后办理学籍变动⼿续。
转学办理⼿续:学⽣本⼈向所在学校提出书⾯申请,填写《天津市成⼈⾼等教育学⽣学籍变动申请备案表》,经转出、转⼊学校主管部门签署具体意见,由转⼊学校将相关材料送市教委审批。
三、有以下情况之⼀者不得转学或转专业:
1、有不及格课程者;
2、新⽣刚⼊学或学⽣将毕业;
3、曾有过⼀次转学或转专业;
4、专业类别不同;
5、第⼆学历专科学⽣。
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实施办法

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激发学生学习动力,坚持以生为本,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的机会和更大的发展空间,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的通知》和《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转专业工作须严格遵守主管部门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与择优的原则,规范操作、严格管理,相关管理人员、教师与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转专业规则与程序,接受学生及其家长和纪委机关等部门的监督。
第二章工作机构及职责第三条学校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成员为教务部、学生工作处、招生与就业处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具体职责为:制定转专业工作方案;确定工作日程;审批校转专业计划;审核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审批转专业学生名单;审批特殊条件学生转专业申请等。
第四条各二级学院成立转专业笔试考核专家库,主要由专业骨干教师组成,原则上每个专业方向不得少于2名教师。
师范类专业命题教师从转专业笔试考核专家库抽取而成,负责转专业笔试命题。
教务部统筹师范类专业封闭出卷等事宜。
第五条各二级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专业(系)负责人、骨干教师及相关教学管理人员等组成的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接受学生咨询和报名;审核报名学生转专业资格;确定拟转入学生名单;做好转入学生学分认定等工作。
第三章转专业申请条件第六条大学一年级或符合下列第六条至第九条条件之一的二年级学生可申请转专业。
二年级学生转专业需降级学习。
第七条学生入学后发现患有某种疾病或确有特殊困难,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仍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可申请转入其他专业。
因患病原因申请转专业的,应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的原始病历;确有特殊困难申请转专业的,应提供足以说明情况的材料。
第八条休学创业或退役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天津师范大学选课指南

天津师范大学选课指南1.专业课推荐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真的不错,老师们特别照顾,实力很强,培养具有扎实的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基础,广博的现代人文、自然科学文化修养和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高素质人才)、新闻学(津师范的新闻还是挺好的,前几年归属在文学院,后来自己独立了学院,培养具备文艺理论素养和系统的汉语言文学知识的人才,能在新闻文艺出版部门、高校、科研机构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文学评论、汉语言文学教学与研究工作)、应用心理学(有自己独特心理学发展历程和优势,最早进行心理研究设备与器械方面的研发、制作。
有较突出的实验心理学基础,注重实证性,具有较不错研究技术和学术专家。
培养具备心理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能在教育、工程设计部门、工商企业、医疗、司法、行政管理等部门从事教学、管理、咨询与治疗、技术开发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小学教育、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天津市品牌专业建设点(名单不全):广告学、世界史、教育技术学、物流管理、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化学、地理信息科学、思想政治教育、新闻学、应用心理学、小学教育、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天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建设点:播音与主持艺术、学前教育、信息与计算科学、生物技术、应用物理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新闻传播实验中心、教师教育实验教学中心天津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物理实验中心、化学实验中心、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实验中心、生物学实验中心、电子与通信工程实验中心天津市优秀教学实验室:数学实验室、地理科学实验室、外语教育技术中心、现代管理实验室、表演艺术实验室、美术与设计实验教学中心国家级教学团队:“基础心理学”教学团队(带头人:白学军)天津市级教学团队:“应用心理学”教学团队(带头人:白学军)、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教学团队(带头人:孟昭毅)、欧洲史教学团队(带头人:候建新)、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学团队(带头人:王秀阁)、政治思想史教学团队(带头人:马德普)、教师教学教学团队(带头人:王光明)、新闻学专业教研室(带头人:刘卫东)天津市“十二五”综投教学创新团队:“基础心理学”教学团队(带头人:白学军)、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教学团队(带头人:孟昭毅)2.选修课选课分为三个阶段:预选,正选,补选。
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XX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1.坚持公正、公开和集体决议,维护教育公平;2.体现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有利于促进就业;3.因材施教、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发展;4.注重转入专业办学条件和人才培养能力相匹配,确保学校整体人才培养质量;5.依据申请学生学业情况、综合素质情况等因素,接收专业择优接受学生转专业申请;6.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一次专业。
二、适用范围、条件及方式(一)申请转专业的范围和条件凡我校在读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均可以申请转专业。
(二)转专业的方式转专业分为集中转专业和即时转专业两种方式。
凡有特殊专长、或因疾病、或参军入伍复学者,可在学籍注册四学期内申请即时转专业。
其它情况均在一年级下学期集中进行。
(三)不可转专业的情形学生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可申请转专业:1.教育部、XX省教育厅明确规定不得转专业者;2.未报到入学、注册取得学籍或入学未满一学期者;3.学籍注册时间超过四学期者;4.处于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者;5.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刑事、治安行政管理部门处罚的;6.低批次录取专业学生申请转入高批次录取专业者;7.专升本、中职本学生。
三、转专业工作程序(一)集中申请转专业1.各学院根据各专业办学条件,于春季学期确定当年各专业可接收集中申请转专业人数,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由各学院发布接收名额和要求,同时报教务处备案。
2.申请者根据各专业招生情况和本人志愿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陈述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申请者所在学院审核。
所在学院接受申请后,出具学院意见(包括对申请内容的审查情况、学生在校期间表现等)。
4.教务处汇总相关材料,网上公布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
5.组织考核。
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需参加申请专业组织的考核,各学院需组成本科生转专业考核小组,制定考核方案,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综合能力考核。
申请者第一学期必修课程考试成绩(平均学分绩点转换为百分制成绩)占比7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占比30%,择优确定拟录取的转专业学生名单。
天大校教〔2010〕6号(关于做好2009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天津大学文件天大校教〔2010〕6号签发人:余建星关于做好2009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各学院及各有关单位:为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鼓励学生个性发展,学校决定,允许我校2009级确有特长的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调整专业,并参照2008级学生转专业的有关规定,具体规定如下:一、转专业的原则1.学生转出专业要完成国家培养计划的基本要求,维持本专业的基本教学规模。
2.转入专业的师资力量、实验室设施等要满足教学要求。
3.为了便于教学管理,保证培养质量,转出专业的自然班的人数不得少于25人,转入专业的自然班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0人(转入专业不包括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及各艺术类专业)。
4.转专业总人数不超过2009级学生人数的5%。
二、调整范围与条件:1.范围:我校2009年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各专业学生(不含国防生、艺术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班、职教师资班、内地新疆班、内地西藏班、新疆预科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
2.条件:凡我校2009级全日制本科各专业学生(不含国防生、艺术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班、职教师资班、内地新疆班、内地西藏班、新疆预科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无记过以上处分,具有与转入专业相关的特长,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以申请转专业:(1)一年级第一学期的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10%以内(不计工科高层次实验班学生)且无拖欠学分的学生。
(2)2009级工科高层次实验班学生。
三、实施办法1.根据转专业原则和2009级在校人数,并预留高层次实验班无拖欠学分学生转专业名额后,各专业可接收学生人数见附件。
2.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院长审核同意后,填写转专业报名表。
3.各院于5 月10 日下午4:00前将报名表汇总上报教务处。
4.教务处对报名学生情况进行审核,并于5月15日组织《高等数学》和《大学英语》考试(小语种的学生考所学语种)。
2009级工科高层次实验班的学生,如按计划修满一年级第一学期课程、无拖欠学分的学生,不需要参加考试;如按计划未修满一年级第一学期课程、有拖欠学分的学生,需要参加考试。
天津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天津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为充分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要,尊重学生学习兴趣,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也使我校的人才培养能更有效地满足社会需求,特修订天津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一、总则第一条转专业的所有工作本着公开、公平与公正的原则进行,所有有关的管理人员、教师与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程。
第二条转入专业的师资力量、实验设备等教学资源能够满足教学的要求;转出人数不得超过同年级同专业总人数的15%(软件工程专业不超过5%)。
第三条原则上仅限一、二年级的学生(不含高职升本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
第四条学生在学期间只能成功转专业一次。
艺体类专业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入普通类专业;申请转入艺术类专业的学生必须具有拟转入专业高考当年的专业合格证(或通过合格线)。
第五条转入学院可以根据专业特点、教学资源状况、学生考试成绩以及结合学生的个人意愿,最终确定学生平转或降转。
二、学生申请转专业的资格第六条凡提出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具备下列条件:1.在校一、二年级本科学生(不含内地西藏班、预科班、新疆高中班学生,定向生须持定向单位同意证明,由教务处联合招生管理中心审核);2.学习态度端正,遵纪守法,身体条件符合拟转入专业要求;3.对所转专业具有较强的兴趣爱好和学习志向。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1.在休学、保留学籍和入学资格期间的学生;2.在校期间受到警告(含)以上处分的学生;3.在学期间已成功转专业一次的学生;4.高职升本的学生。
第八条学生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等其他特殊情况,经学校确认必须转专业的学生,由学校根据情况妥善安排。
三、转专业工作流程第九条每年4月初,由教务处根据各专业教学条件及就业状况,统一确定并公布全校各专业接收转专业的人数。
第十条每年4月30日前,志愿转专业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予办理),并填写《天津师范大学学生申请事项用表》,报主管教学院长审批,经所在学院同意后,报学校教务处。
2023大学转专业需要什么条件和要求 需要什么手续

2023大学转专业需要什么条件和要求需要什么手续2023大学转专业需要什么条件和要求需要什么手续2023-04-22 11:22:07文/李盛同学来源:高考助手官网大学转专业,需要满足3个条件:高考分数、大学绩点、学科特长等,每个学校要求也不同;转专业,仅限于大一新生,而且要求:高考考试分数,要大于要转的专业,本省分数的最低分数一、大学转专业需要什么条件大学转专业需要符合下面三个条件之一:1.学业优秀类,总平均学分绩点位于本专业前20%;2.学科专长类,在某一专业领域有特长或极高的兴趣和爱好,在相关专业领域发表高水平论文、授权专利,或在省级以上科技竞赛获奖;3.学业困难类,经学校制定的医院证明,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能在原专业学习的学生。
二、如何确定自己需不需要换专业1、是否真的反感本专业咱们的新生初到大学,肯定是不太适应大学这种独立而开放的教育模式。
所以,会有很多同学感到非常迷茫,渐渐对专业失去兴趣,只看到别人专业课少,或者简单学。
那么,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是要先看看自己专业的就业情况,以及后面需要学习的课程。
这样,综合起来考虑才会比较全面。
2、仔细考虑要换的专业那么,在同学们确定要换专业后,我们还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要做。
那就是要想清楚,需要更换的专业,因为每个人都只能在大学更换一次专业,而且一经换出去便不能再换回来。
其次,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文科专业不能转理科,但理科可以任意换。
3、不挂科说到不挂科,这对于大一的新生来说并不难,因为刚经历过高考大家的基础都非常牢实。
那么,在我们换专业的时候其实有些专业也是要看成绩的,最基本的要求就是不挂科。
而此外,如果是由高转低,自由,可如果是低转高或者是转院那么就需要参加那个专业相应的考核了。
4、与辅导员处理好关系在大学,主要负责我们的学籍类工作不是班主任,而是辅导员。
不但入党是如此,而且转专业也是一样的。
一般来说,学生先找到自己的辅导员,等辅导员去联系要换去专业的那个辅导员,最后再一同去院长那拿需要填报的材料。
天津师范专业分流方案

天津师范专业分流方案1. 引言天津师范大学是一所以师范教育为主的综合性大学,为了更好地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发展需求,天津师范大学对于专业的选择和分流制度进行了规范。
本文将介绍天津师范大学专业分流方案。
2. 专业分流的目的专业分流的目的是根据学生的兴趣、能力和发展潜力,将学生分配到适合他们的专业领域,提供更好的学习环境和发展机会。
天津师范大学专业分流方案的目标是为每位学生制定一份个性化的学习计划,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
3. 专业分流的时间和方式天津师范大学专业分流分为两个阶段:入学前的填报志愿和入学后的专业分流。
3.1 入学前的填报志愿在高考填报志愿时,学生需要根据自己的兴趣和能力选择相应的专业志愿。
天津师范大学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成绩进行专业录取。
学生可以填报多个志愿,根据分数和专业录取情况,最终确定学生的录取专业。
3.2 入学后的专业分流入学后的专业分流是在新生入学后的第一学年进行的。
通过新生一年级学习情况的评估和测评,学校会根据学生的成绩和发展潜力,进行专业的再分流。
具体的分流方式包括专业志愿填报、综合测评以及学术导师的评估。
4. 专业分流的标准天津师范大学的专业分流主要根据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学生的兴趣和志向:学生的兴趣和志向是专业选择的重要因素。
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相应的专业方向。
•学生的学术能力:学生的学术能力是专业分流的重要依据。
学生在高中阶段的学习成绩和高考成绩将作为评价学生学术能力的重要指标。
•学生的发展潜力:学校会通过一系列的测评和评估,评估学生的发展潜力。
学生的综合素质、学习态度、科研能力、创新能力等都会被考虑在内。
5. 专业分流的结果和调整根据学生在专业分流中的表现和评估结果,学校会将学生分配到不同的专业。
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和专业情况进行选择,但需要符合学校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在入学后的学习过程中,如果学生发现自己对所选专业不适应或者存在其他问题,可以向学校申请调整专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天津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为充分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要,尊重学生学习兴趣,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也使我校的人才培养能更有效地满足社会需求,特修订天津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一、总则
第一条转专业的所有工作本着公开、公平与公正的原则进行,所有有关的管理人员、教师与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程。
第二条转入专业的师资力量、实验设备等教学资源能够满足教学的要求;转出人数不得超过同年级同专业总人数的15%(软件工程专业不超过5%)。
第三条原则上仅限一、二年级的学生(不含高职升本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
第四条学生在学期间只能成功转专业一次。
艺体类专业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入普通类专业;申请转入艺术类专业的学生必须具有拟转入专业高考当年的专业合格证(或通过合格线)。
第五条转入学院可以根据专业特点、教学资源状况、学生考试成绩以及结合学生的个人意愿,最终确定学生平转或降转。
二、学生申请转专业的资格
第六条凡提出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具备下列条件:
1.在校一、二年级本科学生(不含内地西藏班、预科班、新疆高中班学生,定向生须持定向单位同意证明,由教务处联合招生管理中心审核);
2.学习态度端正,遵纪守法,身体条件符合拟转入专业要求;
3.对所转专业具有较强的兴趣爱好和学习志向。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1.在休学、保留学籍和入学资格期间的学生;
2.在校期间受到警告(含)以上处分的学生;
3.在学期间已成功转专业一次的学生;
4.高职升本的学生。
第八条学生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等其他特殊情况,经学校确认必须转专业的学生,由学校根据情况妥善安排。
三、转专业工作流程
第九条每年4月初,由教务处根据各专业教学条件及就业状况,统一确定并公布全校各专业接收转专业的人数。
第十条每年4月30日前,志愿转专业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予办理),并填写《天津师范大学学生申请事项用表》,报主管教学院长审批,经所在学院同意后,报学校教务处。
第十一条教务处汇总各学院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的学生参加5月份的转专业考试。
第十二条转专业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笔试由教务处组织实施,考试内容着重考核学生全面素质及学习能力;面试由各学院根据各自专业特点自行组织实施,着重对转入专业的基础知识进行考核。
第十三条教务处将学生的笔、面试的总成绩进行排名,再根据
各专业的接收人数提出合格名单,并将合格名单报主管校领导批准。
第十四条为了保持教学秩序的稳定,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办理转专业手续,过期按自动弃权处理,不予补办。
手续办理后,开始进入转入专业的班级学习,并按照转入专业的学费标准交纳学费。
第十五条学生在本学院同一专业内转专业方向,不需参加学校教务处组织的统一考试,应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参加本学院组织的甄别考试,学院审核同意,报教务处备案。
四、学分记载
第十六条转专业学生依据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按下列情况认定学分:
1.未修读的必修课必须补修;
2.已修读的同名课程,转入专业课程学分大于原专业时,该门课程需要补修,并以补修考核成绩记录;转入专业课程学分小于或等于原专业时,已修读的同名课程可免修,按照转入专业课程学分和原考核成绩记录;
3.已修读的相近课程,由转入学院参照两学院的教学大纲,经转入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是否免修。
认定免修课程按照转入专业课程学分和原考核成绩记录;
4.其它多出的课程学分,经审核后可计入公共选修类课程学分。
五、附则
第十七条转专业工作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八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在执行过程中涉及的有关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后附考试科目及内容)
天津师范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日
附:
一、考试科目:1、大学英语
2、能力水平测试
3、专业课
二、考试内容:1、大学英语水平(全体申请人参加)
2、能力水平测试:
①语言文学基本能力(阅读与作品分析),申请
转入文科专业的学生参加。
②高等数学,申请转入理科专业的学生参加。
③申请转入专业为文理兼收的专业,学生自愿
选择①或②。
3、专业课:由转入学院根据各自专业特点自行
组织实施,面试、笔试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