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委托物业管理合同

合集下载

济南宏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术德刚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二审鲁01民终12541号判决书

济南宏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术德刚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二审鲁01民终12541号判决书

济南宏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术德刚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二审鲁01民终12541号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服务合同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审理法院】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1.25【案件字号】(2020)鲁01民终12541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姜涛【审理法官】姜涛【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济南宏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术德刚【当事人】济南宏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术德刚【当事人-个人】术德刚【当事人-公司】济南宏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林世军山东辰林律师事务所;于合双山东辰林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林世军山东辰林律师事务所于合双山东辰林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林世军于合双【代理律所】山东辰林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济南宏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被告】术德刚【本院观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权责关键词】违约金支付违约金合同约定证据不足新证据质证诉讼请求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以其并非合同当事人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本案中,宏达物业公司与山东鲁信置地有限公司签订的物业委托合同即系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该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

术德刚亦应依照约定支付物业费。

因鲁信南辛苑小区业主委员会与新的物业公司于2019年2月15日签订了新的《物业服务合同》。

刘小娜、大连世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刘小娜、大连世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刘小娜、大连世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服务合同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审理法院】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9.14【案件字号】(2020)辽02民终6354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王慧莹王歆王迪【审理法官】王慧莹王歆王迪【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刘小娜;大连世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当事人】刘小娜大连世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刘小娜【当事人-公司】大连世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寇连震辽宁法磊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寇连震辽宁法磊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寇连震【代理律所】辽宁法磊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改判【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刘小娜【被告】大连世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观点】物业服务质量好坏不是业主拒付物业费的合理理由,上诉人二审提交的证据不能支持其抗辩主张,本院不予采纳。

开发商与被上诉人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及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均系合同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合同内容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上诉人两个拒交物业费的理由都不能成立。

【权责关键词】违约金合同约定新证据质证诉讼请求缺席判决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对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开发商与被上诉人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及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均系合同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合同内容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被上诉人已为上诉人所在小区提供了物业服务,上诉人理应按约交费。

上诉人对其拥有住宅面积75.3平方米,闷顶面积44.02平方米,欠付2017年11月6日—2019年11月5日期间物业费的事实均不持异议,故被上诉人起诉要求上诉人给付欠费期间住宅和闷顶部分物业费有合同和法律依据,应予支持。

2019年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最新版)

2019年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最新版)

2019 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实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

第四条国家鼓励物业管理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业主及业主大会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 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 ) 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相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 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 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 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参考( 六) 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 七) 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 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 九) 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 ( 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 ) 的管理和使用 ;( 十)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 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 三 ) 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 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 六)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2019前期物业合同(4篇)_合同范本

2019前期物业合同(4篇)_合同范本

2019前期物业合同(4篇) 合同编号:_________甲方(房地产开发企业):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帐号: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乙方(物业管理企业):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1 / 47通讯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帐号: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甲方通过(□招投标,□协议选聘)方式将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服务。

为保障本物业正常运行,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国家、省物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物业类型:_________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管理界限:东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2 / 47绿地占有率:_________%公建配套用房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小区总户数:_________受益人口:_________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表。

第二条委托管理服务期限物业管理服务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不超过整个物业管理区域房屋交付使用后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止。

黄学荣、广州中信厚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黄学荣、广州中信厚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黄学荣、广州中信厚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服务合同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审理法院】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7.28【案件字号】(2021)粤01民终15865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刘贤君【审理法官】刘贤君【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黄学荣;广州中信厚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当事人】黄学荣广州中信厚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黄学荣【当事人-公司】广州中信厚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彭宇广东琉璃律师事务所;钟铁蕙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彭宇广东琉璃律师事务所钟铁蕙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彭宇钟铁蕙【代理律所】广东琉璃律师事务所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改判【原告】黄学荣【被告】广州中信厚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观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没有规定而民法典有规定的,可以适用民法典的规定,但是显示减损当事人合法权益、增加当事人法定义务或者背离当事人合理预期的除外”,本案中,各方当事人争议事实虽发生于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之前,但因当时的法律对不定期物业服务合同没有规定,故本案可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进行审理。

【权责关键词】撤销合同合同约定新证据关联性合法性质证罚款诉讼请求书面审理维持原判执行异议诉讼时效【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二审另查明,2017年7月11日,案涉小区业主沈某坤提起(2017)粤0105民初6207号民事诉讼,要求撤销《关于第四次业主大会决议一的公告》和《关于第四次业主大会决议二的公告》当中的表决结果,一审法院于2017年12月15日作出民事判决,驳回沈某坤的全部诉讼请求。

委托经营协议书(完整版)

委托经营协议书(完整版)

委托经营协议书(完整版) 委托经营协议书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证件名称:证件号码:地址:邮政编码: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委托方代理人:姓名:证件名称:证件号码:联系联系地址: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就委托经营管理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一、委托标的甲方将自己购买的位于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迎驾大道南侧文峰·塔韵街栋楼1#-105号之房产(以下称商铺)全权委托乙方对外经营及管理,建筑面积共计53.57平方米。

二、委托管理约定1、为使文峰·塔韵街尽快实现繁荣,甲方委托乙方对商铺进行招商及相关运营管理。

乙方通过进行招商、运营管理及相关投入以培育文峰·塔韵街,由此产生的推广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委托期间,商铺的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委托乙方与承租方签署物业租赁合同及商业管理公约,甲方不得自行委托经营管理。

3、委托期届满,甲方可转签合作协议或提出自营申请,但甲方应于托管期满之1个月前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并经乙方同意,但经营内容必须符合市场经营管理方的行区划分规定。

须做相关登记,并备案存档。

4、委托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商铺,影响乙方的统一经营、统一管理。

5、甲乙双方同意在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内,本合同为不可撤销合同。

三、商铺经营收益权期限及收益方式商铺委托经营期限:甲方委托乙方经营商铺期限为4年7个月,即自2018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

出租房屋租金标准: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月租金人民币为28元/平方米,2018年12月3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月租金人民币为29.4元/平方米,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月租金人民币为29.4元/平方米,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月租金人民币为29.4元/平方米,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月租金同乙方租给五十年代夜宵城同步(不含房产税等税金,因租赁产生的税金由甲方另行承担)。

【2018-2019】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公司申请维修基金的委托书格式-word范文模板 (4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公司申请维修基金的委托书格式篇一:业主授权委托书业主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推选并授权委托业主代表参加集体讨论的形式)小区幢号室的业主。

本人委托幢单元室为本人(本梯位/本幢号/本楼层)的业主代表,代为行使以下权利:*1、作为业主代表参加第一次业主委员会的筹备工作以下事项的表决(1)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2)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的相关事宜(3)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续筹方案的决定(4)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5)审议筹备组的《业主大会筹备工作情况》或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总结,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服务工作总结》等文件(6)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拟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的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和收费标准等内容(7)公共收益,如电梯广告、屋顶和墙面广告、停车场经营收益、公共场所、场地或设施设备的经营收入等的管理(含分成)和使用办法。

(8)授权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进行诉讼的相关权利:包括以下第:①公共事务:专项维修资金(公共设施专用基金、房屋公共维修金)②相邻权③(9)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委托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4、备注:(1)同意的请在选项后画“○”,不同意的画“Χ”。

(2)物业代管人、物业使用人可以凭有效证件(代管证件、租赁合同有直接委托或约定的,依委托或约定代行业主的权利义务)参加业主会议并行使委托授权范围内的权利事项。

其它代理人(非本小区业主或使用人)的授权委托书应经公证机关公证或所在物业管理区域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确认。

(3)业主应对委托事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人(本人签名):住幢单元室委托日期:年月日□ □ □ □ 2、委托该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并行使本人的投票权,在业主大会上进行篇二:维修资金委托书委托开户通知书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为保障收支账户资金托管业务顺利实施,根据本单位/人与贵行签署的【住房维修资金收支账户资金托管协议】(协议编号:)的约定,现委托贵行办理以下开户事宜:□开立托管账户,户名:。

【2019年整理】物权法关于物业管理规定

第六章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第七十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七十一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二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第七十三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七十五条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

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第七十六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决定前款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第七十七条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2019年最新版本物业管理法相关规定

2019年最新版本物业管理法相关规定----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借鉴参考阅读下载,侵删。

您的努力学习和创新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最新物业管理条例全文2017年为了依法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国务院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价格改革和实施普遍性降费措施涉及的行政法规进行了清理。

经过清理,国务院决定:对66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三十五、删去《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六十一条。

此外,对相关行政法规的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原文:第三十三条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第六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全文(2016修改)(2003年6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9号公布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

第四条国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业主及业主大会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物业管理费合同范本

2019年物业管理费合同范本甲:__________乙:__________一、物业管理协议签订1、甲方使用区域为座单元,本单元的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

(此面积与甲方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租赁协议》中所提及建筑面积为同一面积)。

2、甲方应按照本协议,在与《租赁协议书》签约同时与乙方签订《创业大厦物业管理协议》,协议期限自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起,至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止。

二、物业费及其它1、甲方根据本协议规定,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向乙方缴纳物业费(此费用不包含用户自用电费、电话费、网络费、工作时间以外空调使用费等在内),物业费收费标准为人民币_____ 元/建筑平方米日。

2、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即日将物业费(及物业费保证金(相当于个月物业费),人民币(小写)_____ 元,一次性支付乙方,并按乙方的要求办理各项手续。

3、物业费保证金在本协议终止后_____日内,并在甲方无违约的情况下,由乙方退还给甲方(不包含利息)。

若乙方在协议期内扣除相应损失费或违约金,应书面通知甲方。

若物业费保证金不足以抵偿损失费或违约金,乙方有权继续向甲方追偿。

在合同期内,甲方在乙方自物业费保证金中扣除损失后,须立即将物业费保证金数额补齐至原数额。

4、物业费为每个月支付一次,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须于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7日内将物业费交到乙方或指定银行帐号。

5、乙方开户行:__________支行乙方账号:_______________6、其它费用:甲方除须缴纳物业费外,还须承担下列费用:(1)自用电费(1.0元/度)(2)电话初装费及资源占用费(3)网络初装费及使用费(4)工作时间以外的空调制冷使用费(详见空调加时收费标准)加时空调收费标准a、1300平方米以上按:每天(8小时)每平方米0.32元收费,但最高收费不超过3900元b、1000平方米以上-1300平方米以下按:每天(8小时)每平方米0.1681元收费c、1000平方米以下按:每天(8小时)1200元收费d、无特殊情况加时空调开启时间为8:30分-17:30分(5)其它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及乙方制定的一切有关该房产的规章制度的规定,使用该房产协议区域及按规定使用公共区域及公共设备。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委托物业管理合同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业主管理委员会
乙方(受委托方):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_________小区(大厦)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_________市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物业管理内容
1.甲方将位于_________区_________路的_________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2.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物业范围的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走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
(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娱活动场所;
(6)便民服务网点及物业范围内所有营业场所;
(7)车辆行使及停泊;
(8)物业档案管理;
(9)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委托物业管理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
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
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给乙方,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
_____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_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
_________元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
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
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
乙方完不成第六条规定的目标和指标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
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
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
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2.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
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
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
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
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区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
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帐目;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
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机构和
人员;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
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物业主公约和物业
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
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
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
或单位。

第五条物业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1.各项管理指标执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_________年内达到_________标准。

2.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_________万元,合理支出
_________万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_________%作为经营收入。

第六条风险抵押
1.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
_________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4.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七条奖罚措施
1.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_________%奖励乙方。

2.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_________元(全国)、_________元(省)、
_________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得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4.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_________至
_________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
书面合同为准。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三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
先承包管理。

第九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
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_________、
_________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本合同正式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物业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4.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可提请物业管理部门
调解,或诉至人民法院。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
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
月____日
附件
1.《_________住宅区物业情况一览表》(略)
2.《_________住宅区物业年收支测算表》(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