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2021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的实施方案
规培实施方案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培养医师临床综合能力的基础阶段,也是临床医学人才成长的必须阶段。
为提高我院新进医师的临床综合能力,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医务科全面组织管理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规划、实施、考核等工作,制定培训制度及实施方案等,定期对规培医师进行理论考核;各轮转科室具体负责出科考核。
二、培训对象医学院本、专科以及研究生毕业后在我院从事或拟从事临床工作的住院医师。
三、培训模式(一)培训要求1、政治思想: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
具有较强的职业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及人际沟通能力。
尊重病人的合法权益。
热爱临床医学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
2、专业理论:根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标准细则要求,学习有关的专业理论知识,掌握本学科基本理论,了解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
3、临床技能:掌握本学科基本诊疗技术以及本学科主要疾病的病因、发病机理、临床表现、诊断和鉴别诊断、处理方法、门急诊处理、病历书写等临床知识和临床技能。
掌握重点传染病基本防治知识,能及时、正确报告传染病病例。
(二)培训时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一般为3年。
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轮转阶段,规培医师必须按计划在相关科室轮转,完成相关学习任务,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第二阶段为专向定科培养阶段,进一步掌握专科临床技能。
(三)培训内容结合《专科医师培训标准(试行)》的要求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政治思想、医德医风、临床实践、专业理论知识等四个方面。
(四)考试考核分日常考核、出科考核、年度考核、结业考核。
1、日常考核:由带教老师负责。
对培训人员日常的临床工作量、收治病种及例数、技能操作、病历书写、医德医风、劳动纪律等方面进行考核。
2、出科考核:包括理论考试和临床技能考核。
完成规定学科轮转培训,出科前由轮转科室对参加培训人员进行日常综合测评和出科考核。
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细则

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细则(试行)为保障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培训质量,根据《卫生部专科医师培训暂行规定》、《卫生部专科医师培训标准(试行)》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五部门关于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培训对象(一)2010年起已被我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含民营)招聘为正式人员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拟从事或已从事临床工作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专业毕业生。
(二)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专业本科未就业毕业生。
二、组织管理(一)培训基地所在医院(以下简称“培训医院”)应成立医院毕业后医学教育领导小组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家小组,明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职能部门,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培训工作的日常管理。
同时,建立省属培训医院与地市级培训医院协作关系,共同做好培训过程管理、考试考核工作。
(二)培训基地实行主任负责制,其职责:1. 在医院毕业后医学教育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承担本专业各项培训任务的全过程组织管理;2. 负责培训对象的日常考核、出科轮转考核;3. 组织具备条件的医师组成师资队伍,负责本专业的日常培训,确保培训计划的顺利实施。
(三)培训医院应加强对培训对象在培期间的管理。
对违规违纪者,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给予慎重而恰当的处理,结论要与本人见面,处理结果通知培训对象选送单位,并报省毕教委备案。
三、培训年限(一)本科学历培训对象培训时间为三年;毕业研究生按“缺什么补什么”原则,根据下列不同类型可相应减少考试科目和培训时间:1. 毕业研究生免予参加除《危重急症抢救流程解析及规范》外的公共科目理论考试。
2. 按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的《福建省XX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规定引进的海外归来医学博士可向省毕教委办公室直接申请参加《危重急症抢救流程解析及规范》考试和结业综合考核。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技能考试大纲(精神科2021)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临床实践能力考核标准方案(2021版)(精神科)一、考核形式及考站设置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临床实践能力考核采用国际通行的客观结构化临床考核(Objective Structured Clinical Examination, OSCE)方式。
共设4个独立考站和1个通用考站(即4+1),4个独立考站分别为:临床技能站、临床思维站、临床沟通站、神经系统检查站;1个通用考站是心肺复苏考站。
具体考站设置如下:二、各考站设置具体要求(一)第1考站:临床技能考站1.考核内容。
精神检查、病史采集、必要的躯体检查。
2.考核形式。
精神检查用合作的真实病人,病史采集由经过统一培训的主管医生扮演家属。
3.考核试题。
病种主要为精神分裂症及妄想性障碍、心境障碍、神经症性障碍,按照5:3:2的比例并结合当次参加考核的总人数进行充分准备。
按考生数的1.2倍以上准备病人,予以编号,考前以抽签形式决定住院医师的待考病人编号,并做好病人的知情同意工作。
4.考核时长。
45分钟。
精神检查不少于25分钟,病史采集不多于15分钟,由考生自己决定二者的先后次序,在无提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临床晤谈。
允许精神检查借用病史采集时间,也允许考生只和病人谈话(即精神检查和采集病史的对象都是病人本人)。
考生自己决定是否做躯体检查(0-3分钟),时间包含在本站总时间45分钟之内,到时即终止该站考核。
5.考核人员。
每组考官2-3人,专人接送和看护病人,病人的主管医生陪同。
6.场地设备。
足够考核用的诊室、配桌椅听诊器、血压计、叩诊锤、计时器各1个,足够的评分表、备用纸和笔,如用电子评分系统,则考官提前试用。
7.考核评分。
由考官根据评分细则独立进行现场评分,由专人计算初分和占比分。
评分表及评分细则见附件1。
8.合格标准。
满分100分,70分合格。
(二)第2考站:临床思维考站1.考核内容。
病例分析、回答问题、病历总结。
5项主要内容为症状及综合征分析、诊断分析、诊断结论及诊断标准、风险评估与处理措施、治疗计划。
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细则

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细则(试行)为保障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培训质量,根据《卫生部专科医师培训暂行规定》、《卫生部专科医师培训标准(试行)》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五部门关于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培训对象(一)2010年起已被我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含民营)招聘为正式人员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拟从事或已从事临床工作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专业毕业生。
(二)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专业本科未就业毕业生。
二、组织管理(一)培训基地所在医院(以下简称“培训医院”)应成立医院毕业后医学教育领导小组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家小组,明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职能部门,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培训工作的日常管理。
同时,建立省属培训医院与地市级培训医院协作关系,共同做好培训过程管理、考试考核工作。
(二)培训基地实行主任负责制,其职责:1. 在医院毕业后医学教育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承担本专业各项培训任务的全过程组织管理;2. 负责培训对象的日常考核、出科轮转考核;3. 组织具备条件的医师组成师资队伍,负责本专业的日常培训,确保培训计划的顺利实施。
(三)培训医院应加强对培训对象在培期间的管理。
对违规违纪者,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给予慎重而恰当的处理,结论要与本人见面,处理结果通知培训对象选送单位,并报省毕教委备案。
三、培训年限(一)本科学历培训对象培训时间为三年;毕业研究生按“缺什么补什么”原则,根据下列不同类型可相应减少考试科目和培训时间:1. 毕业研究生免予参加除《危重急症抢救流程解析及规范》外的公共科目理论考试。
2. 按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的《福建省XX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规定引进的海外归来医学博士可向省毕教委办公室直接申请参加《危重急症抢救流程解析及规范》考试和结业综合考核。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省级补助标准的通知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省级补助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1.09.16•【字号】闽卫财〔2021〕86号•【施行日期】2021.09.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省级补助标准的通知闽卫财〔2021〕86号各设区市卫健委、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财政金融局,省卫健委直属各医疗单位,福建医科大学、厦门大学及其各附属医院,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医院及其仓山院区、第九○七医院、第九○九医院、第九一○医院,陆军第七十三集团军医院,武警福建总队医院: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1〕4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9月起,提高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以下简称“社会人”)和部分紧缺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省级生活补助标准。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社会人”和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度招生计划公布的急需紧缺专业(儿科、精神科、病理科、急诊科、重症医学科、妇产科、麻醉科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生活补助从原来2.4万元/人·年提高到4.2万元/人·年,其中急需紧缺专业的“社会人”不享受叠加补助(生活补助为4.2万元/人·年),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承担。
各基地医院不得将增加的财政补助冲抵医院应给予的生活补助。
二、用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考核、理论培训、质量控制、师资培训、网络建设与维护补助及培训基地教学实践活动、师资带教的补助标准不变,仍为0.6万元/人.年。
三、本文件下发之日前已退出培训的人员不再补发。
延长培训期间及由于各种原因第二次起进入培训人员均不再享受财政补助。
参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养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享受此政策。
福建省全科医学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安排

福建省全科医学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
安排
2016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医学科)结业综合技能考核通知
一、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2016年5月10日(星期二)下午2:30
报到地点: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7号楼6层会议室
二、注意事项:
1.请各考生提前10分钟到达考场,迟到超过20分钟者不得进入考场,视为弃考。
2.考核时要如实出示本人的准考证(须加盖省卫计委公章)、身份证。
无准考证、准考证未加盖公章或准考证与本人不符者,不得参加考核。
3.请考生自带考核用具:白大褂、听诊器、口罩、帽子、笔试文具等,不得配戴胸卡,白大褂上若印有单位名称需用纸盖掉。
请务必遵守以上事项。
特此通知。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教务科
2016年4月26日
【2016执业医师考试课程】。
医院住院医师规培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提高住院医师临床技能和综合素质,培养适应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临床医学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培训对象1. 新入院的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 外单位调入的未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3. 医院根据学科发展需要,选拔具有潜力的在职医师参加培训。
三、培训内容1. 临床技能培训:包括临床操作、诊断、治疗、护理等基本技能培训;2. 理论知识培训:包括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医学伦理等理论知识培训;3. 医德医风教育:培养住院医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德医风;4. 科研能力培训:提高住院医师的科研意识和科研能力。
四、培训方法1. 临床轮转:按照培训计划,住院医师在不同科室进行轮转,掌握各科室的临床技能和理论知识;2. 临床实践: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参与临床诊疗活动,提高临床诊疗能力;3. 科研实践:参与科研项目,提高科研能力;4. 学术交流:参加学术会议、讲座等活动,拓宽知识面。
五、培训考核1. 定期考核:每季度对住院医师进行理论知识和临床技能考核;2. 期末考核:每学年对住院医师进行理论知识和临床技能考核;3. 结业考核:培训结束后,对住院医师进行结业考核,考核合格者颁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六、培训保障1. 组织保障:成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2. 资金保障:设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项经费,用于培训经费、师资培训、学术交流等;3. 师资保障:选派具有丰富临床经验和教学经验的医师担任带教老师,确保培训质量。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 本制度由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五部门关于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五部门关于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7.16•【字号】闽政办[2010]204号•【施行日期】2010.07.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五部门关于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闽政办〔2010〕204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省卫生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制订的《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意见(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七月十六日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意见(试行)(省卫生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二○一○年七月)为保证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全面提高临床医师的专业技能素质,为人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目标、对象(一)本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目标是,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医学理论、专业知识和临床技能,独立承担本学科常见疾病诊治工作的临床医师。
(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以下简称“培训对象”)为2010年起已被我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含民营)招聘为正式人员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拟从事或已从事临床工作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专业毕业生。
二、组织管理(一)建立由省卫生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省联席会议”),负责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领导和协调工作。
省卫生厅厅长为省联席会议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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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建省2021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
考核的实施方案
关于福建住院医师规范化结业考核实施方案
结业综合考核
经公共科目理论考试、培训过程考核合格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方可参加由省卫生计生委组织的全省统一结业综合考核,包括专业理论知识考试和临床技能考核。
合格者由省级卫生计生委颁发国家统一制式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结业综合考核成绩实行两年为一周期的流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培训专业专业理论知识考试和临床实践技能考核两个科目者,为结业综合考核合格,不设补考。
培训对象自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轮转结束当年起
(20________年及之前培训轮转结束的培训对象从
20________年1月起计算)3年内未通过(含未参加)结业综合
考核,如再次申请结业综合考核,需重新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相关费用由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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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_______年医师资格考试网上辅导招生方案(各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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