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核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6家分支机构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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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证券组织架构

国金证券组织架构

国金证券组织架构
国金证券的组织架构包括以下部门:
1.董事会。

国金证券董事会是公司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公司的战略规划、财务管理和决策。

董事会由董事长、副董事长和独立董事组成。

2.监事会。

国金证券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公司运营、决策和管理活动,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监事会由监事长和监事组成。

3.管理层。

国金证券管理层包括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业务部门负责人、风险管理部门负责人和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人等职位。

管理层负责落实公司董事会的决策和指示,管理公司的各项业务和运营活动。

4.业务部门。

国金证券的业务部门包括投资银行、研究、资产管理、股票、债券和外汇业务等。

5.风险管理部门。

国金证券的风险管理部门负责评估和管理公司的风险,监督业务部门的风险管理工作,并提出风险预警和应对策略。

6.财务管理部门。

国金证券的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工作,包括财务报告、预算管理、成本控制和财务分析等。

7.法务部门。

国金证券的法务部门负责处理公司的法律事务和合规事宜,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2017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1号

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2017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1号

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2017年修订)正文:----------------------------------------------------------------------------------------------------------------------------------------------------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2009年5月26日公布根据2010年5月14日、2017年7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实施证券公司常规监管,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率,促进证券公司持续规范发展,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证券公司分类是指以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能力为基础,结合公司市场竞争力和持续合规状况,按照本规定评价和确定证券公司的类别。

中国证监会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和审慎监管原则,在征求行业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并适时调整证券公司分类的评价指标与标准。

第三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根据证券公司分类结果对不同类别的证券公司实施区别对待的监管政策。

第四条证券公司的分类由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组织实施。

中国证监会在分类复核中建立专家评审机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研究处理证券公司分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专家评审委员会的成员由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行业自律组织、证券公司有关人员组成。

证券公司分类工作必须坚持依法合规、客观公正的原则。

参与证券公司分类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业务能力和监管经验,在工作中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勤勉尽责。

第二章评价指标第五条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能力主要根据资本充足、公司治理与合规管理、全面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安全、客户权益保护、信息披露等6类评价指标,按照《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能力评价指标与标准》(见附件)进行评价,体现证券公司对流动性风险、合规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技术风险及操作风险等管理能力。

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17号

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17号

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17号)现公布《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和运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分支机构,是指证券公司在境内设立的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公司和证券营业部。

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法律责任由证券公司承担。

第三条证券公司设立、收购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当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授权的证监局批准。

第四条分支机构经营的业务,不得超出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

第五条证券公司设立、收购分支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有效,能有效控制现有和拟设分支机构的风险;(二)最近1年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规定,增加分支机构后,风险控制指标仍然符合规定;(三)最近2年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最近1年未被采取重大监管措施,无因与分支机构相关的活动涉嫌重大违法违规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形;(四)信息技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最近1年未发生重大信息技术事故;(五)现有分支机构管理状况良好;(六)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证券公司申请设立、收购分支机构,应当向公司住所地证监局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表;(二)公司内部决策文件;(三)公司最近2年合规情况的说明;(四)公司信息技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情况的说明;(五)公司现有分支机构管理情况的说明;(六)拟设分支机构业务范围的说明;(七)中国证监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周金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周金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周金任职资
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
•【公布日期】2009.02.06
•【字号】川证监机构[2009]6号
•【施行日期】2009.02.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周金任职资格的批

(川证监机构[2009]6号)
川财证券经纪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对周金同志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川财证券字[2009]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根据《行政许可法》、《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试行)》和《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我局对周金(510102************)担任川财证券经纪有限公司中新街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无异议。

接此批复后,你公司可办理周金的任职手续。

此复。

二○○九年二月六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范珂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范珂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范珂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3.09.02
•【字号】川证监机构[2013]69号
•【施行日期】2013.09.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范珂证券公司分支
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川证监机构[2013]69号)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审核范珂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请示》(安证报[2013]35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根据《行政许可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经审核,决定核准范珂(身份证号码:512501************)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

请你公司按照《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范珂担任你公司绵阳翠花街证券营业部负责人的任职手续, 并自本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证券业务许可证的变更手续。

此复。

四川证监局二〇一三年九月二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李辉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李辉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李辉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2.04.25
•【字号】川证监机构[2012]27号
•【施行日期】2012.04.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李辉证券公司分支
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川证监机构[2012]27号)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华泰证券关于李辉同志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华泰证字〔2012〕10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根据《行政许可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证监会令第39号)的规定,经审核,决定核准李辉(身份证号码:512225************)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

请你公司按照《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李辉担任你公司成都蜀金路证券营业部负责人的任职手续, 并自本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证券业务许可证的变更手续。

此复。

四川证监局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石敏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石敏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石敏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2.11.08
•【字号】川证监机构[2012]91号
•【施行日期】2012.11.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石敏证券公司分支
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川证监机构[2012]91号)
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石敏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华证[2012]28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根据《行政许可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证监会令第39号)的规定,经审核,决定核准石敏(身份证号码:510102************)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

请你公司按照《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石敏担任你公司成都西玉龙街证券营业部负责人的任职手续, 并自本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证券业务许可证的变更手续。

此复。

四川证监局二O一二年十一月八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核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核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核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批复
【法规类别】证券公司与业务管理
【发文字号】川证监机构[2012]51号
【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2.07.03
【实施日期】2012.07.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核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资产管理业务
资格的批复
(川证监机构[2012]51号)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变更业务范围的申请表及相关文件收悉。

根据《证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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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核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6家分支机构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0.02.27
•【字号】
•【施行日期】2020.02.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核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6家分支机构的批复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在宁波市和金华市等6地设立证券营业部的请示》(国金证发〔2020〕32号)及相关文件收悉。

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证监会公告〔2013〕17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在浙江省宁波市、浙江省金华市、江苏省徐州市、江苏省南通市、广东省汕头市及河南省洛阳市各设立1家证券营业部。

具体情况如附表所示。

二、你公司应当依法依规为新设分支机构配备人员,健全完善制度、业务设施和信息系统。

三、你公司应当自批复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分支机构设立及工商登记事宜,并持上述工作完成情况的说明、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报备文件到我局申领《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不能按时完成的,应当在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长批复有效期。

期限届满仍未完成的,本批复自动失
效。

四、分支机构设立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须及时报告我局。

此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
2020年2月27日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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