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党员干部创新工作容错纠错机制研究
建立激励我市干部担当作为的容错纠错机制研究

建立激励我市干部担当作为的容错纠错机制研究随着社会竞争的加剧,各地干部队伍面临的挑战越来越多,要想保持良好的政绩表现,必须具备担当精神和优秀的工作能力。
然而,在工作中难免出现失误、犯错等情况。
这时,容错纠错机制便显得尤为重要。
建立激励我市干部担当作为的容错纠错机制,首先需要树立正确的容错纠错观念。
容错并不等同于纵容错误,而是通过一定的机制和措施,帮助干部在实践中获取经验和教训,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不仅要容忍他们犯错,更要为他们提供纠错的机会和帮助。
其次,应该建立健全容错纠错的机制和流程。
具体来说,应该制定明确的责任制和纠错程序,每一位干部都应该明确自己的职责和权利,在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进行整改。
此外,还应建立健全严谨的考核评价体系,对发生的错误或失误进行分析和总结,及时纠正,绝不因纠错影响干部的职业生涯和发展。
第三,激励干部担当作为,需要采取一定的激励手段。
具体来说,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比如加薪、晋升、赞扬、表彰等。
这些激励措施可以帮助干部更加自信地面对工作挑战和困难,发挥出更高的工作能力和贡献。
最后,要为干部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可以有效地激发干部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促进他们的工作效率和成果。
因此,要加大对基层干部的投入,加强培训和学习机会,提供先进的工作设备和技术支持,为干部创造更加宽松、优越的工作氛围。
综上所述,建立激励市干部担当作为的容错纠错机制,可以有效地提高干部的工作能力和业绩表现,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促进事业的快速发展。
因此,应该加强对该机制的研究和实施,持续推进干部队伍的优化和提升。
关于推进容错纠错工作的调研报告

关于推进容错纠错工作的调研报告接到上级通知后,黛溪街道高度重视,由组织部门牵头,抽调相关人员成立调研组,对关于“三个区分开来”、推进容错纠错工作开展落实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
现将情况报告如下:一、目前现状黛溪街道积极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滨州市建立容错免责机制激励干部干事创业实施办法(试行)》《关于诬告陷害行为查核处理办法(试行)》(邹办发[2017]8号)文件精神,充分调动街道机关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营造了锐意改革、干事创业、敢于担当、合理容错的积极环境。
灵活运用“四种形态”,针对具体情况分类处置,依规依纪依法规范信访举报工作,坚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调动和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切实为机关干部减压松绑,激励干部放开手脚大胆工作。
二、主要问题在正视这些进步的同时,现在也存在着不少矛盾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容错的环境尚未成熟。
长期形成的政绩思想,导致干部评价的惯性思维无法破除,不能彻底的将人与事分开,舆论要求个人对出现不利结果的事件其负责,这也是问责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众彻底接受容错纠错机制需要一定的时间,容易惯性认为现代社会公共事务错综复杂,政务治理应以谨慎为上,担心容错纠错机制将会成为乱作为的挡箭牌。
二是要可容错误的范畴不够明确。
要明确规定可以免予追责的错误是哪些。
把因独断专行、违背程序和规律、违背科学而作出的决策排除在免责范围之外。
“错误”内容不够细化具备可操作性。
明确“错误”界限、“错误”级别,不能把重大错误、政治错误等也包容进去。
三是容错”与“纠错”的不平衡。
目前,各地出台的容错纠错机制实施方案只有少数地区增加了纠错内容。
部分地区只讲“容错”,不讲“纠错”,或者讲得不到位,没有将容错和纠错很好地统一起来。
“容错”并不代表我们要放任错误,任错误盛行。
鼓励干事不是鼓励“胡来”、鼓励“折腾”,在容错机制建构过程中,也要强调完善纠错机制。
关于容错纠错机制构建与实践情况的研究报告

关于容错纠错机制构建与实践情况的研究报告【仅供学习参考,切勿通篇使用!】关于容错纠错机制构建与实践情况的研究报告一、容错纠错机制建立的背景为了更好的鼓励和激励干部们进行改革创新,在十八届六中全会中提出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允许干部们在改革创新中进行可控性的试错,保证干部队伍的活力和积极性,以确保我国政府管理和社会发展的持续有效的发展。
容错就是允许在试错的范围内出现一定的能控制在合理范围的经济社会风险;纠错就是在风险发生以后能及时启动一种有效的机制将其造成的经济和社会损失降低到最低。
我国的容错纠错机制的建立,就是为有能力的干部撑腰,让改革创新事业蓬勃发展,令政府更好的为人民提供优质的服务和进行高效的社会管理。
______在十九大报告再次强调要把严格管理干部和热情关心干部结合起来,提出建立健全干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
充分的调动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容错纠错机制建立的意义______在十九大提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正迈入一个新的时代,我国社会主义的主要矛盾也从“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同落后的生产力之间的矛盾”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就需要进行更大胆的创新改革,不断为提供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而发展生产力,为人民提供满意的服务。
自十八大以来,我国提出的从严治党的政策,对于干部行为的管理和治理达到空前的加强,这一方面解决的一些干部的不良问题,但与此同时也带来了一些干部宁愿“只要不出事,宁可不干事”的不作为心理和现象,这就使得一些有能力的干部在此埋没了其管理和创新的才能。
同时为了深化改革,谋求更好的社会未来以及为了面临当前更加异常艰难的改革发展任务,我国需要干部们保持创新意识、蓬勃朝气、敢为人先和作风正派的精神和行为。
容错纠错机制在我国建立的必要性对于现时期发展状态下的中国来说,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和健全干部的激励制度和容错纠错制度是十分有必要的。
首先,容错和纠错制度的建立,是给予干部创新改革的一个试错的机会,这是改革和创新的基础。
建立激励我市干部担当作为的容错纠错机制研究

建立激励我市干部担当作为的容错纠错机制研究一、加强容错思想教育。
容错思想教育是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前提和基础。
只有让干部们树立容错思想,才能在工作中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并承担起失误的后果。
因此,应该加强干部容错思想的培养和宣传,让他们逐渐形成从容面对困难和挑战的勇气和决心。
二、建立容错纠错干部考核制度。
在考核干部时,应该考虑到干部的责任面和任务难度,关注他们工作中的进步和努力,而不应该仅仅看成果。
只要干部尽力而为,坚决担当责任,并在出现错误时能够及时检讨并改正,就可以得到奖励和认可。
在纠错方面,应该给干部一个改正错误的机会,让他们在纠正错误的过程中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建立容错纠错促进机制。
在工作中,出现错误是难以避免的,但是要避免错误对整个工作产生太大的负面影响。
因此,应该建立容错纠错促进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每个部门都应该成立容错工作小组,定期跟进部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会同相关部门加以解决。
2. 建立干部意见反馈机制,让干部们及时反映问题和建议,并采纳其意见。
3.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程序开展工作。
在工作中,避免违法违规行为,避免犯错误带来的经济和社会损失。
四、创新工作模式,提高干部工作能力和水平。
在工作中,不断创新思路,运用新方法新技术,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同时,加强培训和学习,提高干部对工作的整体认识和理解,从而进一步提高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总之,在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过程中,要保持科学决策,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做到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全面提高干部的工作能力和素质。
只有互相包容、互相理解、互相支持,才能更好地解决问题,让我们的工作越做越好。
关于建立干部容错纠错机制的几点思考

关于建立干部容错纠错机制的几点思考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再次强调要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为激励广大干部在新时代更好地担当作为提供了政策支持。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不断深入,基层站段安全生产的追责问责力度日渐加大,干部权力的“紧箍咒”也越来越紧,一些干部不能适应发展新理念新形势,在工作中变得手足无措,谨小慎微,一种新的懒政怠政现象悄然而生。
怕担责不干事成为当前不少干部反映的突出问题。
如何不断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和活力,科学构建容错纠错机制,着力理解、把握和运用好容错纠错机制,最大程度地激发干部创新创业,敢闯敢干的热情,真正确立起“干部为事业担当、组织为干部担当”的良好导向,主要应从以下三个方面下功夫。
1.健全完善纠错机制,让干部敢干事干成事。
“容错”并不代表要放任错误,任错误盛行,鼓励干事不是鼓励“胡来”,鼓励“折腾”。
要让干部“想干事”、“干成事”,建立容错机制的同时更应建立纠错机制,纠错不只是追究责任,而是当工作中可能出现了偏差和失误时,及时纠正,避免放任错误导致事态升级,造成更大的损失。
纠错不仅是保护干部,也是挽回损失,化解社会矛盾的必要手段。
任何人、任何政策都不可能先知先觉、不犯错误,若要避免全局性、长期性的政策失误,只有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主动、积极地去“防错纠错”。
一是要事前防错。
对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对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要及时掌握动态,有针对性地教育引导,完善制度机制,及时纠正干部在干事创业中出现的问题和错误,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错误的发生。
决策过程中,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凡“三重一大”事项的拍板定案,都要加强调研论证,集体研究讨论,科学民主决断,及时发现解决问题,纠正党员干部行为上的偏差。
关于完善干部激励约束和容错纠错机制的几点探讨

关于完善干部激励约束和容错纠错机制的几点探讨一、本文概述在当前社会变革和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干部队伍建设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机遇。
为了更有效地激发干部的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同时避免工作失误带来的负面影响,完善干部激励约束和容错纠错机制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旨在探讨如何构建科学、合理的干部激励约束体系,以及如何在保障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为干部在工作中提供必要的保障和支持。
本文将分析当前干部激励约束机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如激励方式单约束力度不足等,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将探讨容错纠错机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以及如何在实际工作中有效运用这一机制,平衡工作质量与干部个人发展的关系。
本文将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完善干部激励约束和容错纠错机制的具体措施和建议,以期为我国干部队伍建设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二、干部激励约束机制的完善在干部管理的实践中,激励与约束机制是提升干部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
然而,当前的干部激励约束机制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激励方式单约束机制不健全等。
因此,完善干部激励约束机制显得尤为重要。
多元化激励方式:除了传统的物质奖励外,还应注重精神激励、发展机会激励等多种方式,以满足干部的不同需求。
公平公正的激励机制:确保激励的公平公正,避免出现“论资排辈”“人情关系”等现象,真正让付出得到应有的回报。
及时有效的激励:对于干部的优秀表现,应及时给予相应的激励,以强化其积极行为,激发其更大的工作热情。
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建立科学、全面、客观的考核评价体系,确保对干部的评价准确、公正。
严格执行纪律和规定:对于违反纪律和规定的干部,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以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加强社会监督: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加强社会对干部行为的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我们还需要注意激励与约束的平衡。
过度的激励可能导致干部产生骄傲自满、忽视规矩等问题;而过度的约束则可能打击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精神。
建立干部容错纠错机制探析

建立干部容错纠错机制探析1. 引言1.1 研究背景干部容错纠错机制是指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为了更好地发挥干部的作用和潜力,设立了容错和纠错的机制,使干部在工作中出现失误或犯错时能够及时纠正并得到改进。
干部容错纠错机制的建立与完善,对于促进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工作水平具有积极的意义。
在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干部队伍建设一直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关注的焦点之一。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干部队伍的选拔任用标准也在不断提高。
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干部可能会出现失误和犯错的情况。
如果没有完善的容错纠错机制,这些失误和犯错可能会对干部队伍建设和工作效率产生不利影响。
建立干部容错纠错机制成为当前干部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课题。
只有通过完善的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干部工作中的失误和不当行为,才能更好地推动干部队伍的建设和发展。
这也是本文研究的重要背景和意义。
【字数:243】1.2 研究意义干部容错纠错机制的建立具有重要的意义。
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他们的工作表现直接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和人民的幸福安康。
建立干部容错纠错机制,可以有效提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养。
干部容错纠错机制的建立有助于激励干部进行更大胆的尝试和创新,鼓励干部在工作中敢于担当、勇于负责,从而推动工作的持续发展和进步。
建立干部容错纠错机制也是对干部的一种保障和支持,可以有效减少干部工作中的不确定因素,提高工作效率和成果,确保党和国家事业的顺利进行。
干部容错纠错机制的建立对于促进干部队伍建设、激励干部工作积极性和保障干部工作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的意义。
1.3 研究方法研究方法是本文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影响着研究结果的可信度和有效性。
在研究干部容错纠错机制的过程中,我们将采取以下几种方法:我们将进行大量的文献调研,梳理相关理论和实践经验,了解国内外有关干部容错纠错机制建设的案例和做法,为本文研究提供理论支持和借鉴。
关于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的调研报告

关于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的调研报告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是新时代激发广大干部担当作为、敢为善为、图强争先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我区围绕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进行深入探索,取得了良好成效,形成了有益经验。
一、实践探索(一)容之有规,制度体系日益健全。
针对容错纠错情形难认定、尺度难把握等问题,**区完善顶层设计,较早在制度建设上进行有益探索,让评判处置者有章可循。
2016年10月,率先在工程领域建立容错机制,提出容错免责十五条清单。
2017年6月,在招商引资领域建立容错纠错和免责制度,明确十条容错免责具体情形。
2018年7月,制定《关于健全落实容错纠错机制推进“创新之区、品质之城”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容错纠错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实施程序以及结果运用等给予明确规定,制定“最多跑一次”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人才工作、科技创新领域容错免责适用情形清单。
2020年10月,结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制定了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过错责任追究与容错免责制度,明确了容错免责四类具体情形。
2021年5月,针对村干部群体建立了容错免责机制,树立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鲜明导向,有力推动了“两个担当”落地见效。
(二)容之有方,处置程序不断规范。
如何精准判断具体情形是否适用容错免责和如何启动容错程序,一直是基层推进容错纠错落实的难点和重点。
2020年10月,**区率先成立容错免责裁定委员会,出台《裁定工作暂行规则》,明确由纪委监委机关、组织部牵头,负责需要从轻从宽、容错免责案件的受理、审议和裁定。
通过所在党组织提出申请、召开裁定会议审议、形成会议纪要、出具裁定书等程序,认真识别失误错误情形,具体做到“六看”:一看主观动机,区分是为公无意过失还是为私谋取利益;二看履职情况,区分是工作过失还是玩忽职守;三看工作依据,区分是先行先试、探索创新还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四看决策程序,区分是集体研究、民主决策还是个人专断、滥用权力;五看态度表现,区分是主动补救整改还是被动掩盖事实;六看后果影响,区分是轻微负面影响的“小错”还是造成严重危害的“大错”,从而确保分类施策、对症下药,精准容错、合理减责。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建立党员干部创新工作容错纠错机制研究摘要:本文归纳了容错纠错的内涵和提出的背景,结合多地出台的相关机制的现实状况,简要总结了容错纠错机制建立与实施过程中需注意的问题。
关键词:容错纠错机制;创新;问责;决策2016年,在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出现了“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一词,报告指出要“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给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让广大干部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
这是“容错纠错机制”这一概念第一次出现在我国中央政府工作报告中。
2017年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中,“容错纠错机制”再一次出现在李克强总理做出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给干事者鼓劲,为担当者撑腰。
广大干部要主动作为、动真碰硬,与人民群众同心协力,以实干推动发展,以实干赢得未来”。
一、容错纠错机制的内涵“容”有容受、容耐、容谅的意思。
而所谓的“容错”,就是要允许在试错过程中出现一定的经济社会风险后,及时启动相应程序,将风险损失控制在合理区间内,并根据相关机制对有关负责人予以豁免。
然而在实践中容错也有一个大前提,那就是所涉及的错误不能超越一定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框架,不能是违法违规式的试错。
纠错,就是在发生风险之后,通过启动相关的程序和机制,分析并评估风险产生的源头、过程和结果,找到错误真正的原因,进而修正体制机制,及时引导行为方向,避免发生类似现象。
完善的纠错机制既是我们始终保持正确改革方向的重要前提,也是我们始终保持战略定力的基础。
值得注意的是,建立完备的纠错机制,不仅有赖于前瞻性的顶层设计,同时更重要的是需要市场主体、政府以及社会主体的通力协作与支持,在不断地实践与摸索中,使纠错机制趋向成熟。
二、容错纠错机制提出的背景1. 容错纠错机制是在改革创新的背景下提出的改革创新是本届党中央和中央政府全力推进的大业。
2013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2015年召开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更是提出了以创新为首的“五大发展理念”。
改革创新本身就会带来一定程度的风险,之所以制定和实施容错纠错机制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保护改革创新者的积极性,鼓励实干开拓者的积极性,从而为进一步推进改革和创新提供机制保障。
当前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许多的问题亟待解决,甚至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对于党和政府的事业来说,高效干事就显得更为迫切,但并非相关问题所涉及的政策制度都能一夜之间构建到位,那么,打消广大有作为、想干事的党员干部的顾虑,减轻他们不敢越雷池一步的畏惧情绪,就成了当前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因为,不保护改革创新者的积极性,改革者就很难放开步子大胆探索,那么改革创新也就失去了原动力。
2. 容错纠错机制是在坚持从严治党治政的背景下提出的党和政府的作风就是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
自新中国建设之初,我党就严格贯彻落实从严治党的原则,对刘青山、张子山贪污案进行了严肃处理,直到党的十六大以来查办的各类违法乱纪案件,都可以充分体现出我党在“从严治党”这一决策上的决心,并以此来切实发现和处理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各种问题,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许和支持。
对于党的建设和政府的形象,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有很大提升。
但是,随着反腐力度的不断加大和反腐工作的持续进行,有一些党政官员由于怕出事、怕担责的心理,在工作中出现了畏难情绪、止步状态。
甚至有的党员领导干部认为,只要创造式地、进取性地开展工作就很可能出现问题,而一旦出现问题就必然会被严肃处理,使得他们逐渐萌生了“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的不正常想法和行为,这种不作为现象,其实就是党政机关内部的另一种腐败现象——慵懒怠政式的腐败。
因此,2017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勤勉尽责干事创业。
中国改革发展的巨大成就是广大干部群众实干出来的,再创新业绩还得靠实干。
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干字当头,真抓实干、埋头苦干、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干,不能简单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不能纸上谈兵、光说不练”。
特别是有关政府领导干部,更要真正意义上的“拎着乌纱帽干事,不捂着乌纱帽做官”。
从本质上看,官员做事与从严治党治政并不矛盾,官员做事并不一定会出事,而出事后也并不一定会被惩处。
确实,做事创业的过程中必然会出现各类问题,如果不调查清楚就一味地问责惩处,那么就会挫伤部分党员干部工作的积极性,让那些有责任心、有担当,想做好事、做实事的官员有所顾虑。
可见,容错纠错机制的另一大职能就是维护那些肯干实事、认真负责的官员的工作热情以及积极性。
三、实施容错纠错机制需要注意的问题近几年,我国杭州、温州、宁波、济南等多个省市县区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陆续出台了《关于建立党员干部改革创新容错免责机制的实施办法》等相关政策条例,逐步探索建立了党员干部改革创新容错免责机制,以利于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
像泰安市泰山区等多地也陆续制定下发《诬告陷害他人行为信访举报预防和查处办法》等规定或条例,为诬告陷害他人行为信访举报行为竖起了规矩,从免责的层面更好地保护了广大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和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努力营造了良好的政治生态。
实施容错纠错机制的同时也应看到,决策问责追责机制仍在发挥而且也必须要发挥应有的作用,而如何处理好两种机制之间的关系就更显得至关重要。
容错纠错机制往往是在启动问责追责程序时发挥作用。
二者之间如何共存共进,既保证广大党员干部干净做事,又推动我们事业的长远发展,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
对此,我们需要在实践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对容错纠错机制以及决策追责机制二者之间的关系进行适当调整,明确回答在追责以及免责过程中,怎样的失败可以原谅、怎样的错误行为必须追究、怎样的行为过错可以宽容,进而在实施过程中,“担该担之责,罚应罚之过”。
1. 要为容错纠错机制明确性质“公罪不可无,私罪不可有。
”通过工作实践可以发现,容错纠错机制的应用范围应该局限于改革创新过程中出现的“探索性失误”,而不能让它成为某些干部逃避责任、谋取私利、独断专行的重要武器,也不能让其成为某些决策者任性而为造成损失的“挡箭牌”。
既要激励干部大胆闯、大胆试,保证改革创新的“领头羊”不成为“替罪羊”,也要严格政策、严明纪律,避免部分干部借容错纠错机制,来逃避“瞎指挥、乱指挥”“瞎干蛮干”等武断行为应负的责任,避免“有心人”借此搞纪律“松绑”、作风“减压”,对于那些借助容错纵容性“乱作为”等违法乱纪行为的,要予以坚决打击,严肃处理。
在实施容错免责的同时,严禁突破原则和底线,容错变纵容、免责变庇护;严禁打着改革的旗号,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严禁打着为公为民的旗号,谋取单位和个人私利,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严禁以敢于担当的名义,有法不依,知法犯法,胡乱作为,有程序不遵守,有规定不执行的行为。
2. 要为容错纠错机制设定界限实施这一机制,就要进一步明确容错纠错机制的界限,但是社会生活的复杂性和行政决策领域的宽泛性,使得各级很难列出一张全面细致的免责情形清单。
已出台容错机制的地区,在具体操作方面尚缺乏细化的标准。
目前较为科学有效的方式就是规定合理的负面清单,即对哪些决策失误不能容作出明确表述,并就列入清单的决策失误行为进行严肃处理,而那些不在负面清单上的,则一般不予以追究。
大体的限度可总结归纳为以下几种情形:⑴出现重大决策失误不能容错。
重大决策,是指所决策的问题涉及面广、涉及人员多、涉及利益较为重大、对相关主体带有根本性利益的决策。
由于重大决策失误一旦发生,势必会严重损害到多数人的切身利益,甚至于引起社会动荡,所以,对于这一类的决策失误,一旦发现就必须要追责。
⑵决策严重失误不能容错。
决策严重失误,是从失误的严重程度来划分的,也就是说,一旦出现决策严重失误的,就必须要追责。
目前,对于决策失误的严重程度,尽管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评判标准,但是就目前来看,决策失误程度会直接与风险等级挂钩,即决策失误程度越严重,则风险等级就越高,反之亦然。
⑶不经法定程序做出重大决策不能容错。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规定,一项重大决策的提出必须要经过以下几道程序,即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五道程序才能最终确定实施,且这五道程序缺一不可。
对于那些不严格执行这五道程序就做出重大决策的决策者,必须要问责追究;与此同时,任何不经过法定程序就做出的重大决策行为也属于行政职责的追责范围。
通过这种方式来保证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也使决策者逐步形成自觉按照法定程序做出决策的意识。
3. 要为容错纠错机制设置配套制度容错纠错机制的制定和实施,确实可以激励创新和行政有为、积极行政。
然而从客观上讲,任何程度的失误都有引发风险的可能,而一旦损害到公众利益,就势必会降低政府的公信力。
对此,建议在实施容错纠错机制的同时,配套使用减少决策失误机制,以此来确保工作的正确性,并且充分体现出制度的完整性以及科学性,具体实践中既有利于打开工作局面,又有利于更好地保护工作成果。
改革开放以来,学界和实务界对如何减少决策失误有诸多研究,大致归纳为三条主要路径:一是在决策制定阶段,严格遵循相关决策制定法定程序,比如说决策风险评估程序。
它可以借助各类分析工具,评估预测某些决策中可能存在的政治、社会、经济以及环境等风险,之后根据评估结果来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防范措施,从而将风险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
二是在实施某项重大决策前,需要进行小范围的试验,之后根据实验结果来决定该决策是否实施。
通过小范围试验,一旦效果不理想,即刻修正决策或停止实施。
若不经小范围试验而直接全面实施,一旦决策失误,势必会造成极为严重的后果。
三是在决策执行后,需要对其执行效果进行追踪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适当调整,从而不断改进以及完善这一决策。
在社会改革的大背景之下,容错机制的制定和实施,从本质上看也是一种改革创新,并且没有先例可循。
如何修正和完善容错纠错机制,需要我们做大量的工作、积累丰富经验来实现。
因此,我们应该根据现有框架,不断在工作实践中摸索,制定科学的容错正面清单以及负面清单,从而保护和激励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提升广大党员干部工作作风,推动我们党的事业继续前进。
参考文献[1]郎佩娟.容错纠错机制的可能风险与管控路[N].人民论坛.2016.[2]杨英杰.创新机制改进的重要一环[N].学习时报,2016.[3]李荣梅.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容错免责机制研究[N].山东行政学院学报.[4]吕玥,李攀. 给改革者撑腰,为担当者担当[N].浙江日报,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