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农机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印发《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印发《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公布日期】2008.04.30•【字号】苏农机管[2008]17号•【施行日期】2008.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印发《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苏农机管〔2008〕17号)各市农机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农机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和工作实际,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省局研究制定了《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相关要求迅速组织自查和整改,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扎实做好国家、省督查组督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为奥运圣火在江苏境内顺利传递和“奥运会”成功举办,营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环境。
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联系人:王恒社:025--83275277(办公电话)许志平:025--86468755(办公电话)附件: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二○○八年四月三十日附件: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和《省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针对农机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和工作实际,特制定农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
一、组织领导为加强对督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农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省局成立农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王勇省农机局副局长副组长:孙俊华省农机局管理处处长陆立国省农机安全监理所所长下设四个督查组:第一督查组:督查南京市、无锡市、徐州市组长由王勇副局长担任,管理处、监理所派员参加第二督查组:督查常州市、苏州市、南通市组长由孙俊华处长担任,管理处、监理所派员参加第三督查组:督查连云港市、淮安市、盐城市组长由陆立国所长担任,管理处、监理所派员参加第四督查组:督查扬州市、镇江市、泰州市、宿迁市组长由许志平副所长担任,法规处、监理所派员参加二、督查内容(一)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体制机制、农机安全投入、农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落实情况。
江苏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及全省纠风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苏农机纪[201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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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及全省纠风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正文:---------------------------------------------------------------------------------------------------------------------------------------------------- 江苏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及全省纠风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苏农机纪〔2010〕5号)各市、县农机主管部门:最近,国务院、省政府先后召开了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和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政府纠风办又专门印发了《2010年全省纠风工作要点》(苏纠办发〔2010〕1号),会议和文件都强调,要坚决纠正涉农不正之风,抓好对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着力解决各类庆典、研讨会和论坛活动过多过滥等问题,并明确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列入2010年纠风工作的重点内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及全省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推动农机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关系到中央和省委扩内需、调结构、惠民生、促发展的战略大局,必须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从加强领导、落实人员、明确责任、规范操作、严格监管等各个环节,认真抓好购机补贴政策实施工作,切实履行好补贴政策落实工作的领导责任。
负责补贴政策具体实施部门,必须按照政策规定,规范操作,严格管理,层层落实责任,把对生产和经销企业、购机者的跟踪检查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开展检查(自查或互查)工作,提高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现象,预防和杜绝恶意套取、虚报冒领财政补贴资金及倒卖补贴机具行为,确保农民应得实惠不缩水、不走样。
二、严格禁止违规涉农涉企及服务性收费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及所属的监理、鉴定、推广等机构,要严格执行公布的涉农、涉企及服务性收费目录,严禁乱收费、搭车收费或者巧立名目变相收取已经明令取消和禁止的费用。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贯彻落实《__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xxxx〕xx号)和省安委会《关于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__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安〔xxxx〕x号)精神,推进“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深入开展,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一)总体要求。
坚持专项行动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相结合,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坚持专项行动与贯彻落实《__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相结合,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大安全投入,进一步打牢安全基础;坚持专项行动与落实各主管部门监管责任相结合,切实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持专项行动与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加大集中整治和督查工作力度。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重点行业和内容(一)重点行业和领域1.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批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及储运等行业领域;2.道路(水上)交通、民航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站点、场所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道路交通等;3.建筑施工、电力等工业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领域;4.农机、水利等行业领域;5.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含水上游览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公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领域;6.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7.上述各领域企业职业安全健康工作情况;8.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范围。
2024年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2024年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总结2024年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为进一步加强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级政府部门积极行动,采取一系列措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2024年,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迅速行动,从上到下形成了强有力的工作合力。
中央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和政策,各级地方政府按照中央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二、强化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2024年,为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各级执法部门加大了执法力度,采取了多种方式开展专项行动。
一方面,加大对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对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处罚,坚决将违法企业从市场中淘汰。
另一方面,组织了大规模的执法行动,通过抽查、突查、日常检查等方式,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进行立即整改,并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
此外,执法部门还加强了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协作机制,形成合力,共同打击违法行为。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安全意识2024年,为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各级政府加大了对安全教育宣传的力度。
通过举办安全宣传周活动、开展安全知识培训、发布安全警示信息等方式,提高了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理解。
此外,加强了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培训,提高了企业管理者和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四、健全监管机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管2024年,各级政府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加强了对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
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考核评价机制,将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到绩效考核系统中,形成了工作责任倒查和追责机制。
此外,加强了对危险化学品、煤矿、建筑工地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力度,确保了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
五、依法惩治,震慑不法分子2024年,为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打击,各级司法机关依法从严惩处了一批涉嫌安全生产犯罪的不法分子。
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总结近年来,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但仍存在非法违法行为问题,严重威胁着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为加强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我单位积极开展专项行动工作,通过一系列有力措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现对此次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总结,以期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工作开展情况我们在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中,始终坚持以人民安全为中心,紧紧围绕打击生产安全违法犯罪活动,不断加大查处力度。
按照上级领导的部署要求,我们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各部门制定了具体的工作计划,落实责任到人,确保专项行动工作的有力推进。
二、工作成效在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中,各部门通力合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方面,我们加大了对生产安全领域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有效遏制了相关违法行为的蔓延。
我们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有效减少了事故的发生。
三、存在的问题尽管在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盲点和漏洞,需要加强整改。
人员配备和监督检查不够到位,需要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确保工作的全面展开。
宣传教育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针对性不够强,需要加大对重点行业和重点地区的宣传力度。
四、改进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工作的全面展开;二是加强人员培训和配备,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多种形式,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
五、工作展望我们将继续加大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强监管和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我们也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为安全生产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以上就是我们的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希望能够得到上级领导和各位同事的认可和指正,我们会不断努力,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入开展。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年”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年”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公布日期】2009.03.18•【字号】苏农机管[2009]7号•【施行日期】2009.03.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年”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2009年3月18日苏农机管〔2009〕7号)各市农机局:为贯彻落实全国、省安全生产工作和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省安委会的统一部署,结合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实际,省农机局制定了《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年”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年”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附件: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年”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指示精神和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要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按照省安委会的统一部署,省农机局决定在全省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及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具体方案如下:一、总体目标任务开展“三项行动”,加强“三项建设”。
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着力提高农机安全生产执法水平;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突出抓好上道路拖拉机专项整治,着力消除事故隐患;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着力增强农机驾驶人安全生产意识和防范能力。
加强农机法制体制机制建设,促进安全监管和农机人员安全责任的落实;加强农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提高农机安全生产水平;加强农机安全监管,提高农机注册登记率、检审率和驾驶操作人员持证率,拖拉机登记(备案)率提高5%,确保道路外农机事故死亡人数不突破省安委会下达的指标。
全省力争再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县10个,建成农机安全监理规范化示范所10个,建成无纸化考试室20个。
二、认真落实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要求(一)积极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为了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打击,推进国家经济可持续发展,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针对当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层出不穷的现状,制订了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二、工作目标1、制止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发生,同时减少已发生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社会和经济的负面影响;2、深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解决城市生态环境问题;3、加强全省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检查,维护人民身体健康;4、全面提升公共安全防范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措施1、建立联合执法体制,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全面、深度的打击;2、对建筑、制造、销售等重要行业领域重点区域加强源头治理,引导企业依法经营;3、强化安全检查工作,着力消除隐患,减少人身伤亡事故;4、强化公共安全防范,建设智慧警务,加强对重点区域和人员的监控。
5、加强与群众沟通协调,强调宣传教育重要性,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安全稳定的良好氛围;6、建立督查制度,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监管,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期完成,发挥专项行动的实效性。
四、工作要求1、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识到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至关重要;2、各项工作要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质性进展;3、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确保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五、预期效果经过专项行动的有力推进,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有所减少,相关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得到全面保障,市场营商环境得到改善,全社会安定和谐。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变拖安全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农机管[2009]16号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变拖安全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变拖安全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9年5月18日苏农机管〔2009〕16号)各市农机局:为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省安监局省农机局关于加强变型拖拉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9〕40号,以下简称40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变型拖拉机(以下简称“变拖”)安全监管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深入学习贯彻文件精神40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变拖准入、驾驶人培训、考试许可范围,是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变拖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依据,对改进、加强和规范变拖安全监管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地要把学习贯彻40号文件作为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学习,吃透精神实质,理清工作思路,提升监管能力。
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情况,积极争取公安、安监、交通等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完善变拖监管的配套政策措施和工作机制。
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面向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农机生产和销售及维修人员、农民机手及广大群众,广泛宣传40号文件精神和变拖安全监管的新举措,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促进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
二、严格落实各项监管措施(一)登记1.申请注册登记和外省转入变更登记的变拖生产企业及产品型号必须符合省局发布的复查公告目录。
不在目录内的变拖产品及农用三轮、五轮运输车辆不予受理。
2.变拖登记要严格审核,做到“三见面”、“四必须”。
“三见面”是:见人、见机、见证。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切实抓好当前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农机管[2005]11号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切实抓好当前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正文:----------------------------------------------------------------------------------------------------------------------------------------------------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切实抓好当前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2005年4月27日苏农机管〔2005〕11号)各市农机局:“五一”黄金周和农业生产大忙期间即将到来,按照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及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各级农机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原则,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积极做好节日期间和农忙期间的农机安全生产管理。
为切实加强我省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农机安全生产是全社会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切实抓好农机安全生产,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关系到农业和农村的经济发展。
节日期间,农民走亲访友、赶集聚会频繁;农村大忙期间,农村运输繁忙,农业机械作业量大,转移频繁,流动性大,是农机事故的高发期。
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已纳入政府管理目标,各级农机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查隐患,堵漏洞,降事故,保安全。
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层层落实农机安全生产措施和责任制,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的发生。
及时向政府和相关部门反映安全监理收费变化情况,积极争取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经费,确保安全监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突出工作重点,强化源头管理各级农机部门要强化源头管理,针对农机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根据农机活动的规律和特点,组织精干力量,深入田间地头、场院、农贸市场、乡村道路,对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行为进行清理,切实提高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的挂牌持证率。
江苏省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江苏省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在全省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着力建立完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务求把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消除农机安全监管领域盲区漏点,化解影响制约农机安全生产的基础性、源头性矛盾问题;全省农机事故起数不超过77起、死亡人数不超过9人,防范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切实提升农机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整治范围在全省农机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主要包括田间场院农机作业场所、农机服务组织、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农机报废回收企业、农机维修点等。
三、整治重点(一)整治违法违规使用农业机械问题。
1.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前未依法办理牌证。
2.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未按规定参加定期检验。
3. 联合收割机作业期间未配备有效灭火器。
4. 本省牌证的变型拖拉机、拖拉机运输机组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
5. 本省牌证的变型拖拉机未按规定参加定期检验。
6. 本省牌证的变型拖拉机未按规定注销、报废。
7.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人未持有合法有效驾驶证,违法驾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8. 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本省拖拉机驾驶人未按规定参加教育和考试。
9.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机使用操作人员培训不到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二)整治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问题。
1. 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机使用者等未按照“一必须五到位”的要求组织安全生产,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不到位。
2. 农机服务组织使用无牌无证、超出检验有效期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3. 农机服务组织使用无资质人员驾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4. 农机服务组织使用未经安全培训人员操作农业机械。
5. 粮食产地烘干场所未做到“安全制度上墙、操作人员培训、防火设备齐全、安全防护配置、安全警示提醒”五落实。
6. 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报废农机回收企业资质不符合规定,人员、设备、场地等不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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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农机安全生产非法
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业科技与农机
【发文字号】苏农机管[2011]14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1.05.09
【实施日期】2011.05.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农机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
(苏农机管〔2011〕14号)
各市农机主管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农办机〔2011〕30号)、省安委会《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苏安〔2011〕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江苏省严厉打击农机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九日
江苏省严厉打击农机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农机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打非”专项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农业部、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农机“安全生产年”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依法严惩农机安全生产各类违法行为,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农机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深化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或者使用其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证书和牌照的行为;未依法取得相应驾驶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未按照规定登记、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
(二)使用拖拉机、联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