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强夯施工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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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夯施工技术交底

强夯施工技术交底

一、强夯施工要求

1.地基处理范围

本次强夯处理范围为大唐国际阜新煤制天然气项目建设场地填方区范围内。

2.地基处理依据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J50202-2002

●本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本工程试夯检测报告

●辽宁大唐阜新煤制天然气项目厂平控制图

●辽宁大唐阜新煤制天然气项目厂区土方图

3.强夯前准备

3.1强夯区基底上的树墩及主根应拔掉,草皮及水塘中的积水、淤泥、杂物应予清除,土方工程施工前应对全厂表层耕植土进行清理,清理厚度控制在0.2m 左右,并将基底碾压密实;在沟渠或池塘上填方前,应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排水疏干、挖除淤泥等方法处理后,先局部分层压实至自然地面。

3.2当填方基底坡度大于20%时,应先整平基底,使其成为高宽比为1:2的若干台阶(每级台阶高≤500毫米),以防止填方沿坡面滑动;

3.3土方工程施工前,应拆除界区内原有地下构筑物,如地下管道,涵洞等,以利于后期建筑物基础施工和基础稳定。

4.主要技术要求

4.1强夯终夯面标高应比初平设计地面标高低1.5米,终夯面至初平设计地面标高1.5米范围分3次回填,并分层碾压,要求压实系数不小于0.93.

4.2本工程填方高度在1~20米之间,要求强夯后地基承载力特征值≥200kPa,且压实系数不小于0.94。总体方案如下:

(1)对于填方高度小于2米的区域,采用2000kN•m夯击能的满夯进行处理,满夯分两遍实施,第一遍满夯击数3击,第二遍满夯击数2击,夯击搭接面积不得小于25%,可以结合临近的高能级点夯完成后的满夯一并进行。

(2)对于填方高度在2~6米的区域,采用4000kN•m夯击能的强夯进行处理,主夯采取等腰三角形布点。强夯分四遍实施,第一、二遍为点夯,夯击能为4000kN•m,第一遍主夯点间距,长边为7米,短边为4.5米。第二遍主夯点位于第一遍夯点形成的长方形对角线的交点上,每遍点夯夯击次数不小于10击,并应满足最后两击平均夯沉量不大于100mm,且夯坑周围地面不发生过大的隆起、不因夯坑过深而发生提锤困难等条件,夯点布置见以下附图。两遍点夯的间歇时间应根据现场实测的孔隙水压力消散情况确定,每遍点夯施工完后,将夯坑推平。第三、四遍为满夯,夯击能为2000kN•m,第一遍满夯击数3击,第二遍满夯击数2击,夯击搭接面积不得小于25%。详见主夯点布置图。

(3) 对于填方高度在6~8米的区域,拟采用6000kN•m夯击能的强夯进行处理,主夯采取等腰三角形布点。强夯分四遍实施,第一、二遍为点夯,夯击能为6000kN•m,第一遍主夯点间距,长边为8米,短边为5米。第二遍主夯点位于第一遍夯点形成的长方形对角线的交点上,每遍点夯夯击次数不小于10击,并应满足最后两击平均夯沉量不大于100mm,且夯坑周围地面不发生过大的隆起、不因夯坑过深而发生提锤困难等条件,夯点布置见以下附图。两遍点夯的

间歇时间应根据现场实测的孔隙水压力消散情况确定,每遍点夯施工完后,将夯坑推平。第三、四遍为满夯,夯击能为2000kN•m,第一遍满夯击数3击,第二遍满夯击数2击,夯击搭接面积不得小于25%。详见主夯点布置图。(4) 对于填方高度在8~10米的区域,拟采用8000kN•m夯击能的强夯进行处理,主夯采取等腰三角形布点。强夯分五遍实施,第一、二遍为点夯,夯击能为8000kN•m,第一遍主夯点间距,长边为9米,短边为8米。第二遍主夯点位于第一遍夯点形成的长方形对角线的交点上;第三遍为间夯,夯击能为5000KN·m,间夯夯点位于第一遍主夯点连线的中点上,每遍点夯夯击次数不小于10击,并应满足最后两击平均夯沉量不大于200mm,每遍间夯夯击次数不小于8击,并应满足最后两击平均夯沉量不大于100mm,且夯坑周围地面不发生过大的隆起、不因夯坑过深而发生提锤困难等条件,夯点布置见以下附图。两遍点夯的间歇时间应根据现场实测的孔隙水压力消散情况确定,每遍点夯施工完后,将夯坑推平。第四、五遍为满夯,夯击能为2000kN•m,第一遍满夯击数3击,第二遍满夯击数2击,夯击搭接面积不得小于25%。详见主夯点布置图。

(5) 对于填方高度在10~20米的区域,拟采用6000kN•m组合或8000kN•m组合夯击能的强夯分层处理,每次处理高度不大于6米时采用4000kN•m夯击能的强夯处理,每次处理高度为6~8米时采用6000kN•m夯击能的强夯处理,每次处理高度不大于8~10米时采用8000kN•m夯击能的强夯处理。

(6)对于存在粉土层的填方区,应先对粉土进行强夯处理,可分别采用4000kN•m或 8000kN•m夯击能的强夯,强夯的技术参数同回填土相应的强夯技术参数。为了形成良好的排水通道使强夯效果满足要求,强夯前在粉土层上填1~2

米的回填土,其中含0.5米厚的煤矸石。要求强夯后消除粉土湿陷性,且压实系数不小于0.94。

4.3 强夯期间应做好施工参数记录。

4.4 每层回填土强夯完毕应及时对强夯场地进行检测,以检验设计参数和处理效果,如达不到设计要求,应查明原因,以免返工处理。检测验收合格,方可继续回填。

4.5强夯区土料要分层进行回填,每层填土厚度不大于1m,控制填料最大粒径≤400mm。

4.6强夯区进行土方回填时,要将倒土与平土结合起来,形成前面倒土,后面推土的效果。

4.7如果夯坑深度大于2米,为防止起锤困难或歪锤等造成事故,可将夯坑填平进行复夯,且应满足最后两击平均夯沉量不大于100mm(4000KN·m强夯区和6000KN·m强夯区)或200mm(8000KN·m强夯区)。每遍夯完后,将夯坑推平。

4.8高低填方区块之间交接线为坡脚线,低填方区需先填先夯。在所有高低填方区块之间交接线、不同能级交接线处,第一遍主夯点必须与交接线对中进行强夯,即第一遍主夯点在交线处两次搭接强夯。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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