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青年教师租住尚景园公共租赁房租房补贴实施方案
关于新江湾尚景园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况介绍

关于新江湾尚景园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况介绍新江湾尚景园项目位于杨浦区新江湾城,坐落于国权北路1450弄(紧靠国学路),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利用公积金增值收益投资的首个公共租赁住房,住房总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共约2201套住房,室内卧室配备空调、基本家具;厨房配整体橱柜、抽油烟机、燃气热水器、灶具;卫生间配卫浴设施、浴霸等电器,2012年2月12日完成装修后可实现“拎包入住”。
新江湾尚景园东面毗邻复旦大学新校区,南面毗邻复旦江湾生活区(国政路),西面临近地铁3号线长江南路站约为10分钟自行车程,东面临近地铁10号线新江湾城站约为15分钟自行车程。
附近现有公交168路可换10号线,为小区服务的超市、咖啡馆等商业配套设施正在招商中。
为解决该地区交通相对不便的状况,有关部门规划在国权北路新辟了一条公交线,接驳到轨交10号线站点。
新江湾尚景园租金价格按“略低于市场水平”确定,一居室建筑面积约为50-68平方米,月租金为1950-2570元左右,两居室建筑面积67-72平方米,月租金约2540-2930元,三居室建筑面积约80-82平方米,月租金约2970-3240元。
合同2年一签,可以签3次,可居住6年,租金在第2次签订时根据市场情况适当调整。
物业管理费包含在租金内,无需另交。
新江湾尚景园公租房申请对象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持有《上海市居住证》达到二年以上(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年限)且在沪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一年以上;2、与本市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3、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4、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5、本市公积金缴存者。
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一)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含单位初审意见);(二)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三)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成员)的本市户籍证明复印件,或《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复印件及相关办理证明(出示原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主申请人或单身申请人须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江浦路736号办理)(四)申请家庭成员的结婚证复印件(出示原件);(五)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成员)拥有本市产权住房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承租本市公有住房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其中本市户籍人员还需提供户籍地住房的相关证明材料(出示原件);(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主申请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七)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主申请人)的劳动合同(出示原件);(八)其他相关材料。
2024+2024年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实施方案廉租房补贴

2024+2024年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实施方案廉租房补贴一、补贴对象及标准1.补贴对象:具有本地户籍,家庭人均收入低于规定标准,且无自有住房的居民。
2.补贴标准:根据家庭人口、收入水平等因素,分为三个档次,分别为每人每月300元、400元和500元。
二、补贴发放流程1.申请:符合条件的家庭需向所在社区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审核公示:社区收到申请后,对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
3.发放:公示无异议后,由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申请家庭指定的银行卡。
4.监督:设立监督电话,接受群众投诉和监督。
三、补贴资金来源1.财政拨款:市、区两级财政按照一定比例承担补贴资金。
2.社会捐助:鼓励社会各界力量捐助,共同帮助住房困难家庭。
四、宣传及培训1.宣传: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社区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补贴政策,提高群众知晓率。
2.培训:对社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他们熟悉政策,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五、实施保障1.政策保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政策落地生根。
2.资金保障:确保补贴资金按时足额发放,不让一个符合条件的家庭掉队。
3.人员保障:充实社区工作力量,提高工作效率。
六、后期评估1.数据收集:定期收集补贴发放情况,分析政策效果。
2.问题整改: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心去倾听群众的需求,用情去解决群众的困难。
我相信,只要我们共同努力,就一定能够让这项政策惠及更多住房困难的家庭,让他们在城市中拥有一个温馨的家。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
2024+2024年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实施方案,就在这个充满希望的时刻,悄然展开。
让我们一起携手,为城市的美好明天努力!注意事项一:确保补贴申请的公正性解决办法:建立严格的审核机制,对申请者的资料进行细致核查,避免出现虚假申请的情况。
社区工作人员要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每份申请进行实地调查,确保每一分补贴都发放到真正需要帮助的家庭手中。
租赁房申请表(模板)

注:凡存在瞒报或提供虚假申请信息,或转租转借给非申请人家庭成员使用租赁房的,将永久取消申请人的租赁房承租 权,并纳入个人信用记录。
申请人承诺 (请由申请人手工抄写以下文字)本人承诺以上内容全部属实,且申请租赁房由本人家庭租住,不转租转借。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所在单位 签章
备注
负责人签字 盖 章
总务处意见 年 月日
盖章
年 月日
租赁房申请表
姓名
身份证号 (护照号)
联系邮箱
工号
联系电话
年龄 所在单位
是否住房困难
国籍 否_______;是________
选房意向一居室_______;二居室_______;
三居室_______;
附加说明
1、住房困难的认定标准为:公租房6年租住期满,本人家庭(包括本人、配偶及其未婚子女,下同)在上海市无自有住 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不含)1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复旦大学在职在编教职工。
教师住房分配实施方案

教师住房分配实施方案教师住房一直是教育系统中备受关注的一个问题,合理的住房分配方案对于教师的生活质量和工作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更好地解决教师住房问题,我校制定了以下的教师住房分配实施方案。
一、分配原则。
1. 公平公正原则,住房分配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偏袒任何个人或群体。
2. 需求优先原则,住房分配应当优先满足那些确实有住房需求的教师,特别是新入职教师和外地调入教师。
3. 考虑特殊情况原则,对于有特殊困难和情况的教师,应当给予适当倾斜和帮助。
二、分配对象。
1. 新入职教师,对于新入职的教师,学校将提供临时住房,并在一定期限内协助其解决住房问题。
2. 外地调入教师,对于外地调入的教师,学校将优先考虑其住房需求,协助其解决住房问题。
3. 有特殊困难和情况的教师,对于有特殊困难和情况的教师,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住房倾斜和帮助。
三、分配程序。
1. 申请,教师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提出住房申请,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2. 审核,学校将对教师的住房申请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定。
3. 分配,学校将根据审核结果,按照需求优先原则,对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住房分配。
四、监督和管理。
1. 监督机制,学校将建立健全的住房分配监督机制,确保住房分配的公平公正。
2. 管理措施,学校将建立住房分配档案,做好相关记录和管理,确保住房分配的透明和规范。
五、宣传和解释。
学校将通过多种途径,向教师宣传和解释住房分配实施方案,确保教师对住房分配政策有清晰的了解和认识。
六、总结。
教师住房分配实施方案的制定,是为了更好地解决教师住房问题,提高教师的生活质量和工作积极性。
希望全体教师能够积极配合,共同营造良好的住房分配氛围,共同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
徐汇区人才租房补贴实施细则(试行)

徐汇区人才租房补贴实施细则(试行)徐汇区人才租房补贴实施细则(试行)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徐汇区人才发展“十三五”规划》《徐汇区光启人才行动计划(2017—2020)》,进一步改善徐汇人才居住环境,积极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来徐汇创新创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补贴对象纳入以下单位范围并符合个人条件之一的人才,经认定后,可享受租房补贴政策:(一)单位范围人才租房补贴适用于为徐汇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的企事业单位,优先保障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发改委(金融办)认定的金融机构:(1)金融机构总部或地区总部;(2)申请时前两年度中任意年度的税收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的传统型金融机构,如证券营业部、保险公司等;(3)申请时前两年度中任意年度的税收达到500万元(含)以上的创新型金融机构,包括资产管理、融资租赁、第三方支付、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及基金销售机构等。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商务委认定的存量或新引进企业:(1)申请时上一年度的税收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的;(2)申请时上一年度的税收未达到1000万元,但是徐汇区重点支持的产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①优质外资企业:跨国公司、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外资研发中心和其他优质外资企业;②行业标杆企业:优质央企等国企、标杆民企、优质上市公司和其他具有行业领先水平的优质企业;③优质新兴企业:市场前景良好、附加值高、示范性强的优质新兴企业;④重点合作机构:与徐汇区有良好战略合作关系,并对徐汇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园区、楼宇等建设运营机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等。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区科委认定的科技企业或机构:(1)高校院所科研团队:承接国家和上海市重大科技战略项目,且主要创新活动和领衔团队位于徐汇区内的高校院所科研团队;(2)信息产业类及生命健康类重点企业:申请时上一年度区内营收在行业领域前20名(含)以内;(3)科技园区引进的重点科技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元(含)以上且税收1000万元(含)以上;(4)获得市级以上资质认定的科技企业: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上海市软件企业;(5)孵化器毕业企业:从科技部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毕业的企业;获得上海市毕业企业证书且税收50万元(含)以上;(6)知识产权重点企业机构:经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并授予相关称号的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经上海市知识产权局认定的,申请时近三年获得上海市专利试点、示范称号的科技企事业单位;(7)产业联盟及科技服务机构:区信息产业创新联盟牵头单位及成员单位、区智慧城区建设重点单位;注册在徐汇区的市级及以上科技产业综合服务部门;科技园区、孵化器、众创空间等科技产业载体运营主体。
复旦大学青年教师租住尚景园公共租赁房租房补贴实施方案

复旦大学青年教师租住尚景园公共租赁房租房补贴实施方案一、发放租房补贴的目的“十二五”期间我校师资力量将不断加强,但与之相配套的教师公寓尤其是成套公寓却日趋紧张,部分校区的教师公寓供不应求。
因此,将青年教师纳入政府的住房保障体系是缓解青年教师住房压力的一条重要途径,也是将青年教师的住房引向社会化的一项重要举措。
在社会保障性住房体系中,公共租赁房(以下简称公租房)是解决青年教师住房困难的一条有效途径,为此,学校整体租赁了尚景园公租房,将整体租赁的尚景园公租房纳入我校青年教师住房保障体系。
然而,公租房的现行租金虽略低于市场价,但远高于我校教师公寓的租金标准,对青年教师来说是仍然较重的经济负担。
为了改变我校成套教师公寓供不应求的紧张局面,减轻青年教师的经济压力,改善他们的居住条件,特制定本方案。
二、租房补贴的发放范围租赁上海市公共租赁房的复旦大学在职在编青年教师,且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条件一:符合上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条件。
条件二:学历为博士或职称为副教授以上,未享受过福利分房且在上海市区无自有住房。
三、租房补贴标准学校对尚景园公租房的租金补贴参照我校教师公寓的补贴情况制定。
1.租房补贴的基本公式:租房补贴=公租房租金×折扣系数。
2.参照上海市公租房的相关规定,租房补贴发放期限最长不超过六年。
3.租房补贴的折扣系数根据青年教师租住我校成套教师公寓期限计算,具体为:(1)未租住过学校成套教师公寓的青年教师申请尚景园公租房,租房补贴为:公租房租金×50%,即本人承担50%租金(每月从工资中扣除)。
5.今后若有政府的专项补贴,则抵充学校的租房补贴。
四、优惠政策为鼓励青年教师租住公租房,在2012年11月30日前入住公租房的青年教师,均可享受6年内支付公租房租金50%的优惠政策。
2012年11月30日以后从学校成套公寓搬至公租房的青年教师,不享受以上优惠政策,租房补贴仍按上表的标准执行。
五、发放细则1.青年教师需签订《复旦大学整体租赁尚景园公租房租赁协议》,方可享受租房补贴。
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京区住房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

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京区住房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科学院•【公布日期】1992.07.03•【文号】[92]科发行字0846号•【施行日期】1992.07.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正文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京区住房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92]科发行字0846号)院属京区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中国科学院京区住房制度改革实施细则》业经院领导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加强对我院京区各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院京区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其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孙鸿烈(副院长)副组长:张玉台(副秘书长)竺玄(副秘书长)成员:柳怀祖(办公厅副主任)王声(计划局学术秘书)汪友三(基建局局长)张永庆(人事局副局长)杜绍卿(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吴保祖(京区党委副书记)李根群(院工会副主席)办公室设在行政管理局,由杜绍卿同志兼任主任,李伟同志任副主任。
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目的是通过改革现行的低租金分房制度,抑制不合理的住房需求,把住房分配纳入商品经济的轨道,促进建房资金的良性循环;同时发挥国家、集体、个人三方面的积极性,加快住宅建设速度,逐步改善广大职工的住房条件。
住房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实现住宅的商品化、社会化。
住房制度改革是一项政策性、群众性很强的工作,各单位党委和行政领导要切实做好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做到人人了解房改、关心房改、支持房改;院机关也要抓紧工资制度等配套改革,以利房改办公室反映。
特此通知。
中国科学院一九九二年七月三日附件:中国科学院(京区)住房制度改革实施细则根据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在同一市、县内的房改政策、办法和具体步骤应当统一,所有单位,不论隶属关系,都应服从当地人民政府对住房制度改革的统一部署”的精神和中央在京党政机关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北京市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结合院机关和京区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租赁补贴发放实施方案

租赁补贴发放实施方案一、背景。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市租房问题成为越来越突出的社会问题。
针对这一问题,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租赁补贴政策,以缓解居民租房压力,促进城市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补贴对象。
1. 低收入家庭,家庭月收入低于城市平均水平的低收入家庭,包括农民工、务工人员等;2. 大学生和青年人才,大学生毕业后在城市就业的,以及吸引外来青年人才在城市租房的;3. 专业技术人员,引进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医生、教师、工程师等。
三、补贴标准。
1. 低收入家庭,根据家庭人口情况和收入水平,给予不同程度的租赁补贴,最高不超过当地平均房租的50%;2. 大学生和青年人才,给予一定比例的租赁补贴,鼓励他们在城市就业和生活;3. 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其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地点,给予一定比例的租赁补贴,以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和工作积极性。
四、发放方式。
1. 通过银行转账,将租赁补贴直接打入受益人的银行账户,方便受益人使用;2. 通过公共服务网点,设立专门的公共服务网点,受益人凭借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网点领取租赁补贴;3. 通过手机APP,开发专门的手机APP,受益人可以通过手机APP申请和领取租赁补贴,方便快捷。
五、管理和监督。
1. 设立专门机构,政府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租赁补贴的管理和发放工作,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公平、公正;2. 加强监督,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租赁补贴发放过程的监督,防止出现违规行为;3. 公开透明,租赁补贴的发放工作要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补贴资金的有效使用。
六、宣传和服务。
1. 宣传政策,加大对租赁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符合条件的人知晓并享受政策;2. 提供服务,政府要提供相关咨询和申请服务,方便受益人了解政策和申请租赁补贴。
七、结语。
租赁补贴发放实施方案的出台,对缓解城市租房问题、促进城市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政府将继续改进和完善相关政策,努力为更多需要帮助的群体提供更好的租赁补贴服务,让他们能够更好地在城市生活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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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青年教师租住尚景园公共租赁房租房补贴实施方案
一、发放租房补贴的目的
“十二五”期间我校师资力量将不断加强,但与之相配套的教师公寓尤其是成套公寓却日趋紧张,部分校区的教师公寓供不应求。
因此,将青年教师纳入政府的住房保障体系是缓解青年教师住房压力的一条重要途径,也是将青年教师的住房引向社会化的一项重要举措。
在社会保障性住房体系中,公共租赁房(以下简称公租房)是解决青年教师住房困难的一条有效途径,为此,学校
整体租赁了尚景园公租房,将整体租赁的尚景园公租房纳入我校青年教师住房
保障体系。
然而,公租房的现行租金虽略低于市场价,但远高于我校教师公寓的租金标准,对青年教师来说是仍然较重的经济负担。
为了改变我校成套教师公寓供不应求的紧张局面,减轻青年教师的经济压力,改善他们的居住条件,
特制定本方案。
二、租房补贴的发放范围
租赁上海市公共租赁房的复旦大学在职在编青年教师,且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条件一:符合上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条件。
条件二:学历为博士或职称为副教授以上,未享受过福利分房且在上海市区无自有住房。
三、租房补贴标准
学校对尚景园公租房的租金补贴参照我校教师公寓的补贴情况制定。
1.租房补贴的基本公式:租房补贴=公租房租金×折扣系数。
2.参照上海市公租房的相关规定,租房补贴发放期限最长不超过六年。
3.租房补贴的折扣系数根据青年教师租住我校成套教师公寓期限计算,
具体为:
(1)未租住过学校成套教师公寓的青年教师申请尚景园公租房,租房补贴为:公租房租金×50%,即本人承担50%租金(每月从工资中扣除)。
(2) 已租住学校成套教师公寓 N 年(N ≤ 5)的青年教师申请尚景园公租 房
,在满6 年的时间内租房50%,即(6-N )年内本人承担 50%租 金
(每
月从工
资中
扣除) ;超出 6 年的时间内租房30%,即本人承担 70% 租金(每月从工资中扣除)。
(3) 凡租住我校成套教师满5 年的青年教师,租
住公
6 年后可以继续租住学校成套教师公寓, 但在学校成套教师公寓租住期限累计不 超过五年。
根据以上方案,补贴标准与期限如下: 已租住学校成 租住尚景园公租房期限(年) 仍可租住学校 套教师公寓期 成套教师公寓 50%补贴期限 30%补贴期限 限(年) 期限(年) 0 6 0 5 1 5 1 4 2 4 2 3 3 3 3 2 4
2 4 1 5 1 5 0 4.补贴标准设定上限,补贴金额不超过整体租赁公租房中二居室最高租 金
的相
应补贴即: 所租公寓租金低于整体租赁公租房中二居室最高租金的,即租住一居室、 二居室补贴金额根据所租公寓租;
所租公寓租金高于整体租赁公租房中二居室最高租金的, 即租住三居室补 贴金额以整体租赁公租房中
5.今后若有政府的专项补贴,则抵充学校的租房补贴。
四、优惠政策
为鼓励青年教师租住公租房,在2012 年11 月30 日前入住公租房的青年教师,均可享受 6 年内支付公租房租金50%的优惠政策。
2012 年11 月30 日以后从学校成套公寓搬至公租房的青年教师,不享受
以上优惠政策,租房补贴仍按上表的标准执行。
五、发放细则
1.青年教师需签订《复旦大学整体租赁尚景园公租房租赁协议》,方可享
受租房补贴。
2.租住学校整体租赁公租房的青年教师在每月薪酬中扣除实际需支付房租,由学校与公租房运营单位结算房租。
3.租房补贴发放期限以《复旦大学整体租赁尚景园公租房租赁协议》有
效期限相一致,到期后青年教师需续签《复旦大学整体租赁尚景园公租房租赁协议》才可继续享受租房补贴。
4.自青年教师、复旦大学与公租房运营单位,任何一方终止相关协议之
日起,即停发租房补贴。
5.青年教师不得同时申请居住校内教师公寓和上海市公租房。
6.青年教师若申请上海市其他地区的政府公租房,均可享受租房补贴,
补贴标准参照本实施方案执行。
个人凭租赁合同和缴付租金的发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租房补贴。
复旦大学总务处
2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