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奖惩管理制度---已改过
医院奖惩制度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医院管理逐步实现科学化、制度化,增强全体员工的主人翁意识和工作责任感,规范言行,宏扬正气,鼓励先进,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的医院文化氛围,不断增强医院凝结力,在原有规定的基础上修订了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分总则、行政后勤、医疗管理、科研教育管理、附则五个章节。
第三条本条例合用于本院在岗工作人员,条例规定的奖励和处罚由各职能部门主任、工会代表、临床科室代表等人员集体讨论决定,有关行政处罚最终由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
第二章行政管理第一节奖励第四条设立先进集体奖和先进工作者奖。
医院根据各科室及职工的年度工作情况,评选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医院赋予表彰奖励。
第五条对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赋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1.积极抢救、保护公共财产,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奖励300~3000元。
忠于职守、严守制度、敢于同严重违法失职行为作斗争、检举揭发犯罪份子有功者,奖励300~3000元。
2.在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和医疗质量方面有改进措施,付诸实施后,取得显着成效的,奖励 300~3000元。
对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医院增收或者节支效果明显的,经科室(部门)提出,有关人员鉴定,院部批准,奖励200-500元。
3.医院工作人员受到病人来信表扬和送锦旗(镜框)每次奖励50元;病人直接通过新闻媒体表扬每次奖励300~500元。
第六条工作人员为医院争光,代表医院参加县级以上业务竞赛的获奖者,医院赋予配套奖励。
在各类学会、质控中心组织的活动中获市级以上奖励,医院配套奖励。
第七条非业务类竞赛荣获县级以上奖项者,医院按1:0.5配套奖励。
第八条在工作岗位上无端受到病人指责谩骂能忍辱负重,继续履行职责的,奖励500~1000元,全院点名表扬。
第二节处罚第九条处罚分为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两大类。
行政处罚分为通报批评、警告、记过、降职、留用察看(察看期为一年或者半年)、解聘、开除等。
《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单项奖惩规定》精选全文完整版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单项奖惩规定》为了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做好医疗质量持续改进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将医疗质量缺陷单项处罚标准修订如下。
第一部分:处罚规定一、病历管理(一)乙级病历标准。
一份扣科室50元,当事人由科室处理,没完善科室质控的《科质控方案要求》由院质控处理。
(二)丙级病历标准。
一份扣科室500元、当事人由科室扣每份500元,没完善科室质控的《科质控方案要求》由院质控处理。
二、综合规定1、病历未及时上交,延迟5天内扣5元/天,延迟5天以上扣10元/天(有完善的科质控方案并落实的科室,交由科室处罚)。
2、每月量化考核不合格中最差的科室扣500元,由奖金中扣除。
3、申请单书写不规范(每张扣5元),年度再次违反以几何方式(第二次10元、第三次20元、第三次40元、第四次80元...)加倍处罚至100元止。
4、门诊病历为书写或不合格(每例扣10元)。
5、每月未按时召开科室质控小组工作会议,未按时上交科质控记录(次月5日前)次月扣除科主任当月职务补贴10%。
6、科质控要体现持续改进,要求达到pdca为优秀等级,作为年终考评重要依据。
第二部分:奖励规定科质控方案要求科质控方案根据各自科室的特点,针对本科室现状(人员结构、专业特点、剖析存在问题和/或期待达到的目标)用心、用团队力量、结合院质控的几点要求:科室管理(行政、抢救设备完好率登记、急救药品、毒、麻、剧药品保管登记、危险化学品、氧气瓶保管及登记、教学、带教、临床、护理、科研等)教学培训管理查对制度-安全系统各专业、各级人员职责落实各种制度的落实科间相互协作与良性沟通临床科室还要彻底消除丙级病历,严防乙级病历的出现,特别注意告知有效性,体现pdca,与绩效挂钩落实到人,有奖有罚,奖罚分明,可追溯。
院质控科将每月不定时下科室检查科质控方案落实情况,并反馈院质控检查的结果。
科室每月要召开科质控会议,研究解决科内质控及院质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针对问题不断修订、完善科质控方案并对问题进行处理,质控员整理科质控小结,与每月5日前上报到质控科。
医院奖惩制度范文(三篇)

医院奖惩制度范文如下:一、奖励制度:1.员工表现优秀,工作出色的可获得个人表彰,包括荣誉称号、证书等。
2.员工出色的工作表现可获得工作奖金或者绩效奖金。
3.员工提出有效改进建议并得到采纳的可给予嘉奖或奖金。
4.医院设立优秀团队奖,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团队进行表彰,给予奖金和荣誉称号。
5.员工长期杰出贡献和卓越绩效的,可以评选为医院的先进个人或先进团队,并给予适当的奖励。
二、惩罚制度:1.员工违反医院规章制度、纪律要求,且情节较轻的,予以批评教育。
2.员工违反医院规章制度、纪律要求,且造成轻微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
3.员工违反医院规章制度、纪律要求,且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降级处分。
4.员工违反医院规章制度、纪律要求,且造成一定经济损失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给予记过处分或开除处分。
5.员工严重违反医院规章制度、纪律要求,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以上仅为一个医院奖惩制度的范本,具体的奖惩制度应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并结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同时,医院应对员工进行相关法规和纪律要求的培训,并加强管理和监督,确保奖惩制度的有效实施。
医院奖惩制度范文(二)一、奖励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认真,各项医院感染控制措施落实到位,完成下列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要求的给予奖励(奖励金额50-____元,具体奖励方法见详细方案)。
1、认真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制度,严格按规范进行操作,医院感染病例____小时之内报院感科,无漏报。
2、认真执行手卫生规范,手卫生依从性≥____%,正确洗手率≥____%。
3、配合院感科进行每年的医院感染现患率调查,现患率<10﹪。
外科清洁手术切口部位感染率<0.5﹪。
抗菌药物治疗住院患者微生物样本送检率≥____%,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4、医院感染管理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组织学习医院感染相关知识,研究本科室消毒隔离、医院感染控制、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等工作,有记录。
医院奖惩制度

医院奖惩制度医院奖惩制度是一套旨在激励医务人员积极工作和提高医疗质量的管理规定。
该制度通过奖励优秀表现和惩罚不良行为,促进医院的发展和改进。
一、奖励制度1.优秀医务人员奖励:- 每年评选出优秀医生、护士、技术人员等,赋予奖金、荣誉证书等奖励;- 对在临床工作中表现突出、患者评价良好的医务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鼓励医务人员进行学术研究和科研成果转化,赋予相应的奖励和资助。
2.团队奖励:- 对医疗团队在危(wei)险病例救治、医疗技术创新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赋予奖励;- 对科室合作、团队协作表现出色的赋予奖励和表彰。
3.患者满意度奖励:- 根据患者满意度调查结果,对满意度较高的医务人员进行奖励;- 鼓励医务人员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提高患者满意度。
二、惩罚制度1.不良行为处罚:- 对医务人员违反医德、职业道德、纪律的行为进行惩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等;- 对医务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医疗事故责任追究:- 对医务人员因操作不当导致医疗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对医务人员隐瞒医疗事故或者不按规定报告医疗事故的,赋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工作不称职处罚:- 对工作不称职、工作态度不端正的医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岗位等处罚;- 对多次工作失误、严重影响医疗质量的医务人员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三、执行机制1.奖励和惩罚的评定:- 奖励和惩罚的评定由医院设立的奖惩委员会负责,由医务人员、患者代表等组成;- 奖励和惩罚的标准和程序由医院制定,并公开透明。
2.申诉机制:- 对于不满意奖励或者惩罚决定的医务人员,可以提出申诉;- 医院设立申诉委员会,负责处理医务人员的申诉,并赋予公正的裁决。
3.监督和考核:- 医院设立监督机构,对奖励和惩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定期进行医务人员的绩效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奖励和惩罚的依据。
四、效果评估1.医疗质量改善:- 通过奖励优秀医务人员和团队,提高医疗质量和技术水平;- 通过惩罚不良行为和医疗事故责任追究,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医院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三篇)

医院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医院作为一个特殊的工作场所,拥有大量的人员和复杂的工作环境,安全生产是医院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提高医院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许多医院都制定了相应的奖惩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医院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一、奖励制度1. 安全工作表现奖励医院可以设立安全工作表现奖励,通过评选、发放奖金等方式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贡献突出的员工进行奖励。
奖励可以包括荣誉称号、荣誉证书、奖金等。
2. 安全意识培养奖励医院可以定期组织安全意识培训和知识竞赛等活动,在这些活动中对取得好成绩的员工进行奖励。
奖励可以是物质奖励,也可以是荣誉奖励,以激励员工加强安全意识培养。
3. 安全技能培训奖励医院可以设立安全技能培训奖励,鼓励员工参加相关的技能培训,并在培训合格后给予相应的奖励。
这既可以增加员工的专业技能,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又可以推动医院安全生产管理的不断完善。
4. 安全工作提案奖励医院可以设立安全工作提案奖励,鼓励员工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被采纳并实施的提案进行奖励。
这样既可以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又可以改进医院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惩罚制度1. 安全生产违规处罚对于违反医院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医院可以根据违规的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处罚可以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停职、开除等,以起到惩罚和警示的作用。
2. 事故责任追究对于由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导致的事故,医院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
追究责任的方式可以包括纪律处分、停职、调离岗位、经济赔偿等。
3. 安全生产考核扣分医院可以设立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对各部门和员工进行定期考核。
对于考核不合格的部门和员工,可以给予相应的扣分处理,直至达到一定扣分标准后进行相应的惩罚。
4. 安全事故处理情况如果发生了安全事故,医院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组织处理。
对于责任人,医院应根据事故的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罚处理。
医院病案管理奖惩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病案管理工作,提高病案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院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病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院所有医务人员、病案管理人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病案管理奖惩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奖优罚劣,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第二章奖励第四条病案管理奖励分为以下几种:(一)病案质量奖:对病案书写规范、完整、准确,病案资料齐全,病案首页信息填写正确,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的医务人员给予奖励。
(二)病案整理奖:对病案整理及时、规范,病案归档整齐,病案库房管理良好的病案管理人员给予奖励。
(三)病案信息化建设奖:对在病案信息化建设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医务人员和病案管理人员给予奖励。
(四)病案管理工作创新奖:对在病案管理工作中提出创新性建议并被采纳,取得显著成效的医务人员和病案管理人员给予奖励。
第五条奖励标准:(一)病案质量奖:根据病案质量评分,对得分前10%的医务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病案整理奖:根据病案整理质量,对得分前10%的病案管理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病案信息化建设奖:根据病案信息化建设成果,对贡献突出的个人或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病案管理工作创新奖:根据创新成果的实际应用效果,对贡献突出的个人或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条奖励形式:(一)颁发荣誉证书。
(二)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三)在院内进行表彰,提高获奖者的社会地位。
第三章惩罚第七条病案管理处罚分为以下几种:(一)警告:对病案书写不规范、不完整、不准确,病案资料不齐全,病案首页信息填写错误等轻微违规行为的医务人员给予警告。
(二)罚款:对病案书写不规范、不完整、不准确,病案资料不齐全,病案首页信息填写错误等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医务人员给予罚款。
(三)停职检查:对病案管理工作中严重违规,影响医院声誉的医务人员给予停职检查。
医院奖惩管理制度

医院奖惩管理制度1.工作人员奖励制度:(1)为了鼓励医护人员加强学习,努力提高理论和技术水平,凡参加自学、自考、成教、专升本等形式学习的,在取得正规毕业文凭时,医院比照学奖励的数额进行奖励。
(2)医院规定所有医护人员每年至少完成一篇医学论文,在国家医学刊物上发表的,医院比照学奖励的数额进行奖励。
(3)在医院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给医院带来荣誉,通过自身努力给医院大幅减少预期声誉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经研究后医院给予300—500元的奖励。
2.工作人员处罚制度(1)职工第一次在行政、医疗方面违规出现医疗差错,未造成人身伤害但造成不良影响的,个人写书面检查交到院部,经研究后报后勤管理处和人事处酌情扣发当月岗位津贴,并在全院职工大会上点名批评。
(2)如第二次出现违规医疗差错,将该责任人上报医院处理。
(3)因违规出现医疗事故造成人身伤害的,医院将该责任人上报医院处理,责任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未坚守工作岗位出现医疗差错,未造成人身伤害但造成不良影响的,处理原则同第1条。
(5)未坚守工作岗位出现医疗事故造成人身伤害的,处理原则同第2条。
(6)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医院公共财物直接或间接损失的,责任人要依照损失原因按价赔偿并严肃批评。
(7)人事代理人员、返聘人员和临时工因违规操作、未坚守工作岗位或工作不负责任造成直接或间接医疗差错,未造成人身伤害的,扣发当月工资的30%。
(8)如第二次出现医疗差错医院立即与其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9)发生医疗事故造成人身伤害的,责任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解除劳动合同。
(10)接到急诊出诊通知应迅速出诊,如不及时出诊延误病情而造成人身伤害或死亡的,将该责任人上报医院处理。
(11)因工作不负责任,按规定各种记录不全或未记录的,一旦查出,记录在案,年终累计次数给以经济处罚50元/次,在劳务补助费中扣除,三次以上报学扣发一个月岗位津贴。
(12)工作不服从分配的经做思想工作仍不服从的,医院不再安排工作,同时停止考勤。
医院行政绩效奖罚制度

医院行政绩效奖罚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提高医院行政人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明确奖惩标准,促进医院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2.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行政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后勤、财务等部门。
二、绩效考核1. 绩效考核应定期进行,一般为每季度一次,年终进行总评。
2. 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团队协作、创新能力等。
三、奖励机制1. 对于绩效考核优秀的员工,给予以下奖励:- 奖金激励:根据考核结果,给予不同等级的现金奖励。
- 职位晋升:优先考虑晋升机会。
- 培训机会:提供专业培训和学习机会。
- 荣誉表彰:在医院内部进行表彰,提升个人荣誉感。
四、惩罚机制1. 对于绩效考核不达标的员工,采取以下惩罚措施:- 警告:首次不达标给予口头警告,并提出改进要求。
- 罚款:连续两次不达标者,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 培训:要求参加额外的培训课程,提升工作能力。
- 职位调整:严重不达标者,考虑调整职位或降职。
五、特殊情况处理1. 对于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合理原因导致绩效不达标的员工,应予以适当考虑,不直接采取惩罚措施。
六、申诉机制1. 员工对绩效考核结果有异议时,可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由绩效考核委员会复核。
七、制度修订1. 本制度由医院管理层负责解释,根据医院发展需要和员工反馈,定期进行修订。
八、生效时间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有相关奖罚规定同时废止。
九、附则1.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医院所有。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基本框架,具体实施时应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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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奖惩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依据卫生部《医院工作制度和医院工作人员职责》,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相关规定、制度与本制度有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二、奖则奖励对象:各科室及个人。
奖励方式:以精神奖励为主(如通报表扬、授予先进工作者、文明科室称号等),适当给予奖金或奖品。
成绩特别突出者,由医院积极向有关部门或上级单位推荐,争取更高奖励;对受奖人的事迹在全院大会上宣布或张榜公布;并将有关材料装入本人档案,作为晋职、晋升考核聘用依据。
奖励时间:随时奖励和年终奖励相结合。
奖励范围:第三条积极研究、推广新技术、新项目,为单位创造良好效益的。
第四条工作认真负责,阻止事故或严重差错的发生,使医院或病员免受重大损失者。
第五条敢于管理,善于管理,在提高医院或科室服务质量方面成绩突出者。
第六条在后勤服务上认真热情,及时为临床服务,在节支方面做出较大成绩者。
第七条凡在正式杂志发表论文的,省级奖励500元,国家级奖励800元。
第八条在医疗服务中,坚持优质服务,尊重服务对象,乐于助人,甘于奉献,深受群众赞扬的;或由于医德医风好,技术精良,收到病人的表扬信、感谢信、锦旗、牌匾等每次奖励200元。
三、医德医风罚则第九条工作中不能与同事密切配合;或诋毁他人、抬高自己,同事间不搭台,甚至拆台,影响团结和工作者,扣罚当事人300元。
给医院或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扣罚500元,且2年内不得评优。
第十条按有关规定应该上报或请示的重大事项,未及时上报、知情不报或故意隐瞒的,扣罚责任人500元,造成后果自行负责。
第十一条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发生冷、硬、顶、推、拖,扣罚当事人20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
第十二条患者在诊疗过程中对医疗服务不满意,科室没有给予很好解决而使病人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投诉的,每投诉一次,扣罚科室200元。
第十三条科室住院患者社会满意度在90%以下的,门诊患者社会满意度在85%以下的扣罚500元。
第十四条工作人员不佩证上岗或在岗不按规定着装;窗口工作人员未挂牌或挂牌与在岗人员名字不吻合,扣罚当事人100元。
第十五条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的“红包”、物品,除责令如数退还外,按收受红包金额或物品价值的3倍处罚,并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同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如对馈赠钱物当时难以谢绝的,须立即上交科室,由科室负责人与当事人一道适时退回;对无法谢绝的钱物要及时报告并上交院部,由院部处理。
第十六条向病人或其亲属暗示,索要钱物,除如数退还外,按索要钱、物(折款)5倍罚款,并进行全院通报批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发生两次及其以上者,除罚款、全院通报批评、给予交由卫计局党委。
第十七条医务人员利用工作之便,暗示或接受药品商、器械商等宴请、游乐,经查实,扣发当事人500元,扣发科室1000元,接受药品回扣的,视为受贿行为,除追缴非法所得外,给予回扣金额5—10倍的处罚及行政处分;在基建、维修、引进设备、物资器械、药品采购等业务往来活动中收受或索要回扣或类似回扣的,均视为受贿行为,除追缴非法所得外,给予回扣金额5—10倍的处罚及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八条未经医院同意,药剂科、药库不能擅自新进药品;不准私自在临床中进行药品、医疗器材等临床验证。
违者,扣罚科室负责人200元,扣罚当事人500元;从中获利的,除上交全部收入外,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同时根据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第十九条徇私舞弊,给他人出具假医疗证明或假检查报告的,扣罚当事人500元,如从中收受钱物者,除如数退还钱物外,扣罚1000元,并进行通报批评。
第二十条不按规定项目标准收费的扣罚当事人500元;收费部门错收费、少收费或以无零钱找补为由拒绝收费,或不到下班时间停止服务的情况,扣罚当事人500元。
第二十一条私自给病人做检查、治疗,扣罚当事人漏收金额3倍罚款。
私收费者没收非法所得并扣罚100倍的罚款,并停止执业6个月。
工作人员搭车开药,搭车检查,除如数补交费用外,扣罚当事人200元。
非医学需要,利用B超等检查,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扣发责任人1000元,并停止执业一年。
第二十二条利用工作之便向服务对象兜售卫生材料、药品、药械、保健品、母乳代用品等谋取私利的,扣罚500元。
处售药械金额20倍罚款。
第二十三条凡私自介绍病人外出检查、治疗、住院、购药从中获取利益,或违反医疗规范,私自转诊服务对象的扣罚1000元,情节严重者全院通报批评。
第二十四条医务人员违反首诊医师负责制和急诊工作制,擅离岗位,玩忽职守,或推诿、拒收病人,延误诊治时机,扣罚500元。
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的,扣罚当事人1000元。
造成医疗事故的,按缺陷、差错、事故处罚条款进行处理。
第二十五条值班人员脱岗、怠工,扣罚当事人100元。
造成医疗事故的,按缺陷、差错、事故处罚条款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医德医风差,被病人投诉一次扣罚200元。
第二十七条非财务部门、非财务人员擅自直接向服务对象收费,或者从中截留部分的,除如数追缴外,扣罚所收金额的10倍。
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拉关系,少收、漏收、不收或不积极催收患者应付的各种医疗、检查费用,发现一例,扣罚当事人200元,并处以漏收金额3倍罚款。
科室不处理,加扣科室负责人500元。
第二十八条个人未经医院同意外出体检、会诊、讲学、鉴定、手术、办班等外出服务,除交回个人所得外,扣罚当事人500元;如再犯者加倍扣罚。
如系科室擅自组织的外出服务,除追回科室所得外,扣罚科主任500元;如系科内几个人私自结伙外出服务,则按个人外出服务处理。
未经允许的外出服务所致后果概由外出者负责。
第二十九条给病人划错价、收错款、发错药、打错针、开错处方、做错检查漏诊、误诊者每次罚款200元,造成投诉或引起纠纷者除承担相应责任外视情节给以停止执业3—6个月,下岗待聘等处分。
第三十条凡受到新闻媒体曝光批评或社会舆论指责或各级政府、部门点名批评等有损医院名誉、破坏医院形象的行为举止,经查实,科室所为扣罚科室1000元,个人所为扣罚当事人600元,同时给予当事人待岗学习1个月。
情节严重的,直接除名。
第三十一条医德医风差,业务水平低,被病人投诉一次扣罚300元,如连续被病人投诉3次者,离岗学习3个月,或予以除名。
四、医疗质量罚则第三十二条医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卫生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操作常规、诊疗常规,认真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杜绝各种缺陷、差错、争议(事故)的发生。
如有违者按制度执行。
第三十三条发生医疗争议(事故)受到的处罚:因技术水平有限而发生的非责任性医疗争议(事故)赔偿,赔偿金额在5000元以下,个人承担10%,科室承担50%;赔偿金额在5000元以上,个人承担的10%加5000元以上部分15%,科室承担全部金额的10%;由于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医疗护理操作诊疗常规、职业道德等发生的责任性医疗争议(事故)赔偿,赔偿金额在3000元下,个人承担70%,科室承担全部金额的30%;赔偿金额在3000元以上,个人承担的50%加3000元以上部分40%,科室承担全部金额的40%,赔偿金额在五万元以上者,经济赔偿原则同上,并停止责任人执业活动6个月,情节严重者转岗待聘。
第三十四条违反医疗护理操作诊疗常规造成医疗护理差错、缺陷,但未发生医疗纠纷或者是有纠纷但未进行经济赔偿者,扣罚责任人500元,如果存在科室管理不到位、疏于管理等原因,则科室主任(护士长)连同责任人一样处罚。
第三十五条住院病历必须按照《卫生部2014年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病历质量评分标准》认真书写,各科室组长、质控人员、科护士长为病历质控责任人。
(1)凡病历中出现单项否决为乙级病历的,每出现一份扣罚责任人50元,科内质控医师50元,并责令重写;运行病历未按规定时限完成的每发现一份扣罚责任人50元,超过规定时限3天未完成者扣罚责任人100元,超过规定时限7天未完成者扣罚责任人200元。
(2)住院病人出院后三天,病历必须归档,逾期交病历而无正当理由的,扣罚科室50元;丢失病历扣罚责任医师及科室质控医师各500元。
涉及纠纷(事故)的病历规定期限内未交或遗失的,按责任性医疗争议(事故)处理。
第三十六条处方书写以《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和《麻醉、精神药品处方管理办法》标准执行,有不符合处方书写要求的,每出现一处扣罚责任人50元。
第三十七条护理文书书写有不符合要求的,每出现一处扣罚责任人50元。
第三十八条各科室应按医院规定按时统计上报各种医疗信息、疫情报告、院内感染情况等各类报表。
出现迟报、漏报、错报、乱报的,扣罚责任人100元。
五、进修、培训、继续教育罚则第三十九条职工进修学习必须听从医院安排,无正当理由不服从进修安排的,扣罚100—200元;擅自终止进修任务或擅自更改进修安排的,扣罚500元;进修中态度消极,以怠工论处,扣发并追缴进修期间医院给予的各种形式支出;进修期间出现违反进修医院或进修科室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医德医风、服务规范等情节,参照本制度相关条款处理;进修期满后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回院工作的,以旷工处理;进修后回院工作不满5年,非正当理由离开医院的,承担10万的违约金;短期进修3个月以上,回院工作不满3年,非正当理由离开医院的,承担2万的违约金。
第四十条各级各类人员有必要参加各种相关的短期培训,通知参加培训无故不去的或去了无正当理由未到培训现场的或无故中途离开的,按旷工处理,如果医院根据规定给出了培训经费、差旅费等费用的则如数退还。
六、医院感染控制罚则第四十一条上班时服装整洁,工作服不得穿到食堂、厕所、会议室等。
违规者每次扣罚个人100元。
第四十二条无菌操作时应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如违反规定,情节轻微者每次扣罚个人100元;造成医疗纠纷者,按医疗纠纷处罚原则处理。
第四十三条重点科室每月作空气培养监测,消毒供应中心、血液透析室、手术室、口腔科、内镜室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做好相关监测,并做好记录。
监测不合格者或未监测者,每项扣罚科室100元。
第四十四条有严重感染或危重病员和有传染性的病员,应安置在单独病室,病室应先作消毒处理。
如违反规定,每次扣罚科室200元。
第四十五条医疗废物处置严格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执行,并做好记录。
若无记录或记录不全者,每次扣罚科室100元,任何人发现我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应立即采取相应制止措施,并报告后勤总务科和感染管理科,经调查核实后将给予每次200元奖励,并通报表扬。
发现我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未采取紧急处理措施,或未及时报告者,将给予当事人300元经济处罚。
因转让、买卖医疗废物造成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的,给予1万元罚款;并在全院大会上认错检讨。
造成传染病传播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