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会见各个阶段手续

合集下载

律师会见程序流程

律师会见程序流程

律师会见程序流程
律师会见程序流程如下:
1. 律师需要持有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会见函、授权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函。

2. 在窗口办理完相关会见手续后,根据各看守所不同的门禁系统进入会见。

3. 律师首次会见当事人时,应进行自我介绍,并询问当事人的身体情况、狱内吃住情况,告知其家人情况、外界情况,安抚当事人情绪。

4. 律师会见当事人时,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

5.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需要注意的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律师会见注意事项

律师会见注意事项

律师会见注意事项.txt我的优点是:我很帅;但是我的缺点是:我帅的不明显。

什么是幸福?幸福就是猫吃鱼,狗吃肉,奥特曼打小怪兽!令堂可是令尊表姐?我是胖人,不是粗人。

律师会见注意事项侦查阶段的律师会见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在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

“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

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侦查阶段,律师会见的内容应侧重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二是了解有关案件情况。

主要是了解犯罪嫌疑人是否实施或参与了侦查机关认为其涉嫌的犯罪及有关情况。

三是了解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何种强制措施及已被羁押的期限。

四是了解侦查人员对犯罪嫌疑人有无刑讯逼供、骗供、诱供和变相拘禁等违法行为。

依据会见时所了解的内容,受委托的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如下法律帮助:(1)提供法律咨询。

指就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罪名的实体法问题、在侦查过程中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义务问题等提供法律咨询。

(2)代理申诉、控告。

律师根据向侦查机关了解的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向犯罪嫌疑人了解的案件情况,认为犯罪嫌疑人没有涉嫌犯罪,不应对其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代为申诉,请求侦查机关撤销案件。

(3)代为申请取保候审。

如认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即可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4)代为申请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侦查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受委托的律师可以代犯罪嫌疑人申请要求解除或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在目前的司法环境下由于律师在侦查阶段不具备“辩护人”的诉讼地位,因此在维护被追诉人权益上作用有限。

与律师不具备辩护人地位的规定相对应,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不仅不能享有选择律师的权利、得到及时有效的律师辩护和帮助,也不享有“不被强迫自证其罪”的特权。

律师看守所会见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怎么办理会见手续

律师看守所会见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怎么办理会见手续

遇到诉讼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律师看守所会见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怎么办理会见手续我们都知道有时候被关进看守所只有律师才可以去会见,因此犯罪嫌疑人有权聘请律师为其辩护,犯罪嫌疑人在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律师可以依法行使其会见通信权,看守所会见需要哪些材料?接下来由赢了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律师看守所会见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怎么办理会见手续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看守所会见手续如何办理:1.授权委托书;2.律师事务所公函;3.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4.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5.户口本或结婚证或亲属关系证明;6.律师执业证。

凭上述材料办理会见通知,将会见通知和介绍信交看守所即可会见看守所会见的法律依据:第六条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不得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转递信件、钱物及其他违反羁押场所规定的物品。

不得将通讯工具交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

不得携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家属或其他人员参加会见。

律师可携带1名实习人员参与会见。

所携实习人员应提供本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书面证明。

第七条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需要翻译人员的,应当事先得到办案机关的批准。

会见时应当向羁押场所提交办案机关准许翻译人员参与会见的批准文件和翻译人员身份证明。

第八条未经羁押场所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意,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得进行录音、录像、拍照。

第二节在侦查阶段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第九条犯罪嫌疑人被办案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律师凭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所函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

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办案机关应当在四十八小时内安排会见。

对于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或者走私罪、毒品犯罪、贪污贿赂等重大复杂的两人以上的共同犯罪案件,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办案机关应当在五日内安排会见。

看守所律师会见流程:以厦门市第二看守所为例

看守所律师会见流程:以厦门市第二看守所为例

看守所律师会见流程:以厦门市第二看守所为例
(一)“i厦门”预约会见流程:
“i厦门”→“i服务”→“上新服务”→“厦门监所服务”→“预约讯问及律师亲属会见”→“点击打开”监管微服务→“请选择监所”(选择看守所)“登录”→“律师预约”(根据要求填写会见信息,选择预约模式——一般会见、快速会见、新收押专区、紧急会见,填写在押人员信息,上传律师照片、委托书、介绍信及其它材料,然后“提交信息”)→短信通知
(二)温馨提示:
1、“一般会见”没有位置时,可考虑选择“快速会见”。

2、预约审核时间,可能在1个小时左右。

3、上传的介绍信,可能要求有落款时间(有效期:7日)。

二、看守所会见:以厦门市第二看守所为例。

(一)防疫期间,厦门市第二看守所会见流程:
1、提审会见厅:(1)在自助取号机排号,等候叫号。

(2)提交会见手续,确定会见室。

2、律师会见室:会见当事人。

按白色按键(“结束按键”)结束会见,等待管教带人,告知需要签署会见笔录。

3、收押大厅:管教带人后,通过收押大厅进行会见笔录签名。

4、提审会见厅:返回提审会见厅,取回律师执业证。

(二)温馨提示:
1、防疫期间,戴口罩、提供健康码、测体温、填登记信息、签承诺书,戴一次性手套、脚套(看守所有提供)。

2、网上预约会见的,携带身份证,在自助取号机刷身份证排号。

2021.5.28。

律师会见各阶段应当提交的法律文书

律师会见各阶段应当提交的法律文书

一、侦查阶段律师会见所需资料
1、提交给公安机关的格式文书
A,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一,《律师事务所函》
B,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九,《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函》
C,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一十九,《授权委托书》
D,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四,《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的委托协议》
E,律师证复印证
2、提交给看守所的格式文书
A,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八,《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B,由公安机关依据上述四份文件出具的,《安排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通知书》
二、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会见所需资料
1、提交给检察机关以下格式文书,并领取《起诉意见书》
A,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二,《律师事务所函》
B,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五,审查起诉阶段的《委托书》
C,律师证复印证
2、提交给看守所的格式文书
A,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五,审查起诉阶段的《委托书》
B,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八,《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C,《起诉意见书》
三、审判阶段律师会见所需资料
1、提交给法院的格式文书,并复印《公诉状》及相关证据资料
A,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二,《律师事务所函》
B,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五,审判阶段的《委托书》
C,律师证复印证
2、提交给看守所的格式文书
A,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五,审判阶段的《委托书》
B,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八,《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C,一审阶段提供《公诉状》
D,二审阶段提供《一审判决书》。

律师到看守所会见流程

律师到看守所会见流程

律师到看守所会见流程律师到看守所会见在司法实践中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它关系到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和司法公正。

下面将详细介绍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的流程。

第一步,申请会见。

律师首先需要向相关的看守所提交会见申请,申请中需要提供被告人的基本信息以及会见的目的和时间。

通常情况下,律师需要提前几天甚至更长时间进行会见申请,以便看守所能够安排好相关的时间和场地。

第二步,审核审批。

看守所收到律师的会见申请后,会进行审核审批。

主要是核实律师的身份和相关资质,确保律师具有合法的执业资格。

同时也需要核实被告人的身份信息,确保会见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三步,会见安排。

一旦审核通过,看守所会安排具体的会见时间和地点。

律师需要按照看守所的规定和要求前往指定的地点进行会见。

在会见前,律师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了解案件的相关情况和与被告人的沟通策略。

第四步,会见过程。

在会见时,律师需要遵守相关的规定和纪律,确保会见的秩序和安全。

律师可以与被告人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和交流,了解案件的进展和被告人的需求。

同时,律师也可以向被告人介绍案件的相关情况和法律知识,为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和建议。

第五步,会见记录。

会见结束后,律师需要填写会见记录,详细记录会见的内容和要点。

这些记录对于案件的后续处理和辩护工作非常重要,可以作为证据和参考依据。

同时,律师也需要向被告人说明会见记录的相关事项,确保被告人的知情权和合法权益。

以上就是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的流程,希望可以对相关人员有所帮助。

律师到看守所会见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工作,需要律师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同时也需要律师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职业道德。

希望通过这样的工作,可以为被告人提供更好的法律援助和辩护,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正义。

律师会见规定

律师会见规定

中国共产党银川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文件银政法发【2009】29号各县(市)区党委政法委,市直政法各部门: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银川市人民检察院、银川市公安局、银川市司法局联合制定了《律师会见在押犯罪人被告人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现予印发,请认真学习并遵守执行。

此《规定》请传达到每名政法干警。

中共银川市委政法委员会2009年7月23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银川市人民检察院银川市公安局银川市司法局关于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司法公正,依法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执业权利,规范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执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有关规定,结合银川市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律师在办理刑事诉讼业务过程中应当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个人隐私。

第三条律师不得接受同一案件两名或两名以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参与刑事诉讼活动。

律师不得参与对同一案件中其他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会见。

第四条律师在办理刑事诉讼业务过程中,在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会见场所的规定,必须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

第五条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当遵守办案机关和看守所关于会见的规定。

不得携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家属或其他人员参加会见,不得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转递信件、钱物以及其它看守所所禁止的物品。

不得将通讯工具交给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

第六条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办案机关应当依法保障律师的执业活动,保障律师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执业权利。

第七条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由法制部门,人民检察院应当由办理具体案件的部门负责接待律师,审查案件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向律师出具《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证明书》。

第八条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依法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包括以下内容:(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自然情况;(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实施或参与所涉嫌的犯罪;(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关于案件事实和情节的陈述;(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关于其无罪、罪轻的辩解;(五)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法律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是否合法;(六)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其人身权利及诉讼权利是否受到侵犯;(七)其它需要了解的与案件有关的情况。

第一次会见服刑人员流程

第一次会见服刑人员流程

第一次会见服刑人员流程一、第一次会见服刑人员流程1. 初步登记:首先第一次会见服刑人员的流程是要进行初步登记工作,将服刑人员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犯罪事实等录入系统,并出具服刑人员的个人档案,以便对服刑人员的情况做出准确的评估。

2. 选择法律顾问:然后,根据服刑人员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法律顾问,帮助服刑人员在第一次会见时理清自己的权利义务,如婚姻权利、继承权利、遗嘱等等。

3. 认真审查案件:第三步,是要负责人认真审查服刑人员的案件,认真研究其犯罪事实,综合评估其刑期,是否可以减刑或者假释等等,以便更好的处理服刑人员的案件。

4. 会见庭审:第四步,是开展会见庭审,包括会见服刑人员家属、法律顾问以及审判机关负责人等,确认服刑人员的实际情况,了解服刑人员的家庭状况、职业状况、经济状况等,以便更好的处理服刑人员的案件。

5. 批准减刑或假释:第五步,就是要经过审查和会见庭审之后,由审判机关负责人根据服刑人员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其刑期,是否可以减刑或者假释等等,并给予服刑人员相应的指导和帮助,让服刑人员能够重新回归社会,获得新生。

二、第一次会见服刑人员的意义1. 保障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第一次会见服刑人员,首先是为了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以便及时发现服刑人员的不足,及时纠正,以及及时通知服刑人员有关的法律和行政权力,使他们能够在拘留所得到充分的照顾和保护。

2. 维护服刑人员的心理健康:其次,第一次会见服刑人员也是为了维护他们的心理健康,让他们能够得到心理上的支持,以及及时给予个性化的心理服务,防止服刑人员出现心理疾病,从而影响他们的正常行为和情绪。

3. 推动服刑人员的教育和就业:最后,第一次会见服刑人员也是为了推动他们的教育和就业,及时给予教育培训,以及个性化的就业服务,让服刑人员能够更好的重返社会,为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律师会见各个阶段手续
侦查阶段
1、文书一——律师事务所函
2、文书八——律师会见专用介绍信
3、文书九——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函
4、文书十九——授权委托书
5、律师证
6、安排律师会见非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通知书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
1、文书二——律师事务所函
2、文书五——授权委托书
3、文书八——律师会见专用介绍信
4、律师证
5、起诉意见书(复印件)
一审阶段(法院)
1、文书二——律师事务所函
2、文书五——授权委托书
3、文书八——律师会见专用介绍信
4、律师证
5、起诉书
一审回访阶段(一审结束后、宣判)
1、文书二——律师事务所函
2、文书五——授权委托书
3、文书八——律师会见专用介绍信
4、律师证
5、判决书
发回重审阶段(二审)
1、文书二——律师事务所函
2、文书五——授权委托书
3、文书八——律师会见专用介绍信
4、律师证
5、发回重审裁定书
二审阶段
1、文书二——律师事务所函
2、文书五——授权委托书
3、文书八——律师会见专用介绍信
4、律师证
4、一审判决书。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