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644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调整第九届董事会部分董事的2021-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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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22 乐山电力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8-22 乐山电力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44 证券简称:乐山电力公告编号:临2020-031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5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8月20日在乐山市金海棠大酒店会议中心302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会议系统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现场出席会议董事8名,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出席会议董事3名,独立董事王全喜、副董事长王泰、董事刘士财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出席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双庆先生主持,形成决议如下: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规定>的议案》;三、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四川新光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投资的议案》;四川新光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光硅业)成立于2000年,公司出资250万元,占比0.80%。

新光硅业2014年9月进入破产程序,公司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2020年5月,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民事裁定书〔(2014)乐民破第2-7号〕裁定终结新光硅业破产程序。

董事会同意公司对新光硅业股权投资250万元进行核销,本次核销不影响当期利润。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四、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乐山旺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乐山旺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旺源公司)增资3800万元。

乐山电力公司案例

乐山电力公司案例

(一)证监会1号令活教案:股权托管后遗症乐山电力公司全称为乐山电力股权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为乐山电力(600644),是1993年4月在上证所上市的一家四川地方电力公司。

2004年1月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1号令《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转移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控股股东不得通过所谓的股权托管、公司托管等任何方式,违反法定程序,规避法律义务,变相转让上市公司控制权;在过渡期间,收购人原则上不得通过控股股东提议改选上市公司董事会。

《通知》指出,“实践表明,股权托管带来的控制权转移很不规范,原控股股东往往一托了之,不再履行其控股股东职责;股权托管的信息披露及相关的关联交易方面存在较多的违规行为;在对受托方缺乏有效制约、双方权责不清、所有者缺位的情况下,上市公司经营管理处于极不确定的状态,不利于上市公司的稳定经营和持续发展;严重损害了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权益。

”似乎是为证监会1号令找一个教案,乐山电力股权之争系列事件随之爆发:沪深股市首例独立董事聘请中介审计乐电一波三折;原定于2月28日披露的年报因未获董事会通过而难产;乐山电力董事长发布公开声明,对中介调查表示质疑,暗示独立董事不独立;露露集团铁了心要入主乐山电力,与乐山市政府的重组谈判进行了一轮又一轮;媒体透露乐电还有多起违规担保没有披露。

近三年来,交大创新给乐山电力带来的是失败的重组,乐山电力董事会内形成了两股相互矛盾的势力。

2004年2月25日乐山电力五届八次董事会议审议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议案》、《关于2003年年报及摘要》等主要议案,由于交大创新实质控制的董事投了反对票没有通过,造成表决结果自相矛盾,致使公司原定于2004年2月28日应该公告的年度报告及摘要不能按时公告,已经影响和干扰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工作,在证券市场上给公司带来恶劣影响。

从业绩看,乐山电力2002年比2001年大幅下降。

从资信来看,上市10年,公司从来都是企业3A信用评级,而如今一连串事件已给公司的经营造成极大波动。

董事会决议范本(精选16篇)

董事会决议范本(精选16篇)

董事会决议范本(精选16篇)董事会决议范本篇1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决议会议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会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召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主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会议按照《公司法》(或:本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人,实际出席董事人(其中董事________委托________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注: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委托董事出席])。

董事____________在知晓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内容的前提下,自主决定不出席本次会议,放弃对会议讨论事项的表决权。

出席董事共代表全体董事________%表决权。

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或:本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以下决议合法有效:(1)代表全体董事______%表决权的董事决定选举________为公司董事长(注:适用于新选举董事长)(或:免去______董事长职务,重新选举______为董事长)(注:适用于董事长变更);(2)代表全体董事______%表决权的董事决定选举________为公司副董事长(注:适用于新选举副董事长)(或:免去________副董事长职务,重新选举________为副董事长)(注:适用于副董事长变更);(3)代表全体董事______%表决权的董事决定聘任________为公司经理(注:适用于新聘任经理)(或:解聘________经理职务,重新聘任________为经理)(注:适用于经理变更)。

注:董事会不设副董事长的,不需要第(2)条.到会董事签名:年月日董事会决议范本篇2__永州博慈近帮_____________________信息科技园董事会决议会议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会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召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主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会议按照《公司法》(或:本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兰波等职务的通知

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兰波等职务的通知

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兰波等职务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乐山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3.06.27
•【字号】乐府人〔2023〕16号
•【施行日期】2023.06.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
正文
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兰波等职务的通知
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经2023年6月26日乐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决定
任命:
兰波为乐山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唐代祥为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王晋辉为乐山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免去:
张国清的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先平的乐山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乐山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7日。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制管理办法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制管理办法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制管理办法(经公司2012年7月1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收入分配,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积极性、创造性和经营才能,建立和完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激励、约束和监督机制,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制是指依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责任、经营风险和经营业绩,以年度为考核周期确定高级管理人员收入水平的分配制度。

第三条公司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坚持公正、透明,易于理解,便于监督的原则公司应建立一套正式、公正、透明的程序和标准,来制订董事、监事和经营层的薪酬计划。

(二)坚持责任、风险与利益相统一的原则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薪与公司管理规模、责任风险和经营业绩挂钩,体现各岗位“责、权、利”的对等。

(三) 坚持企业短期效益与长远利益相统一的原则绩效考核应兼顾即期目标与长期目标,确保长期可持续发展。

(四)坚持合理确定年薪水平的原则既要处理好高级管理人员年薪水平与员工收入分配关系,又要综合考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兼顾公司利益与股东的利益。

(五)坚持规范管理的原则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制办法,建立和完善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机制,加强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监督约束及规范管理。

第四条年薪制的适用范围(一)董事会成员:董事长、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以及股东单位推荐的兼职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监事会主席、监事,不包括股东单位推荐的兼职监事会主席、兼职监事以及由上市公司职工兼任的监事。

(三)经营层成员: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及党政工领导班子成员等由董事会根据管理需要确定执行年薪的其他成员。

2020-08-22 川投能源 十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0-08-22 川投能源 十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公告编号:2020-044号转债代码:110061 转债简称:川投转债转股代码:190061 转股简称:川投转股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0年08月19日以送达、传真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08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应参加投票的董事11名,实际参加投票的董事11名。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报告:(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审议的提案报告》;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和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0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审议的提案报告》;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和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0-046号)。

本提案报告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认真审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相关报告,在全面了解、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认为:1.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 44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由乐山电力事件引发的关于独立董事制度的分析

由乐山电力事件引发的关于独立董事制度的分析

由乐山电力事件引发的关于独立董事制度的分析摘要:鉴于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严重不合理、控股股东滥用权利、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监事会形同虚设,1997年12月1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首次引进独立董事制度。

意在增加董事会的客观性与独立性,从而降低经理们串通的可能性。

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并未得到完全发挥,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力也不尽如人意。

本文将就“乐山电力事件”,对中国独立董事制度展开论述,旨在寻找中国独立董事制度的前进方向。

关键词:独立董事独立性知情权内容为以及负债情况产生质疑,于2004年2月12日聘请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对乐山电力相关财务状况进行专项调查审计,却被乐山电力以“独董要求专项审计属重大事项,须报乐山市政府批准”为由拒绝。

最后,业界称之为“中国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处女秀”的乐山电力事件,却以独立董事辞职收尾。

独立董事制度在中国还不够完善,对独立董事制度的担忧也牵动业界的脉动。

一、独立董事制度的概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职务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一切关系的特定董事。

中国证监会在《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证监会的《指导意见》)中指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即区别于内部董事或者执行董事,独立董事最根本的法律特征在于其独立性。

由于独立董事独立于任何股东、不在公司内部任职、与公司或公司人员没有经济的或家庭的密切关系等原因,独立董事可以不受利益的局限而公平地对待全体股东、董事和经理人员,维护全体股东和整个社会的权益。

除应具备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外,还拥有提议权、建议权、发表权、独立建议权、知情权、监督权等职权。

它是从西方国家的非雇员董事或非执行董事发展而来的。

600839四川长虹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1-21

600839四川长虹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1-21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公告编号:临2020-062号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11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监事会主席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赵勇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一、审议通过《关于在智能制造产业园投资建设生产厂房的议案》根据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布局,结合绵阳市工业及重点项目产业规划,黑电产业和能源产业规划建设于高新区集中发展区长虹智能制造产业园,公司于2018年底摘牌取得了项目全部用地后,启动建设了智慧显示终端和智慧能源项目。

园区占地1213亩,目前尚有587亩土地未进行建设,为盘活存量土地资源,同意公司投资16,889.83万元在长虹智能制造产业园内利用155亩预留土地建设生产厂房及附属设施,待项目建成后通过市场化方式实施厂房租赁或转让。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从2013年至今未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与处理业务,且未来将不再经营该类业务。

为明晰公司经营范围,同意公司将经营范围中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及处理”经营项目移除,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原《公司章程》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第十三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家用电器、汽车电器、电子产品及零配件、通信设备、照明设备、家居产品、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电子电工机械专用设备、电器机械及器材、电池系列产品、电子医疗产品、电力设备、机械设备、制冷设备及配件、数字监控产品、金属制品、仪器仪表、文化及办公用机械、文教体育用品、厨柜及燃气具的制造、销售与维修;房屋及设备租赁;包装产品及技术服务;公路运输,仓储及装卸搬运;集成电路与软件开发及销售、服务,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与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与服务;高科技项目投资及国家允许的其他投资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及处理;信息技术服务;财务咨询服务;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建筑材料、有色金属、钢材、塑料、包装材料、机电设备、贵重金属、汽车零配件、电子元器件等国内购销、进出口;增值电信业务、电信业务代办;广告设计、广告制作、广告代理、广告发布;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互联网信息服务;音频、视频制作与服务;无人机、无人机系统研发及设计、无人机技术推广、无人机技术转让、无人机技术咨询、无人机技术服务、无人机生产和销售(最终以工商管理机关登记的业务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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