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资产评估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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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委托,本着客观、独立、舟正、科学的原则,遵照资产评估的程序和方法,对南召县板山坪填板山村长佛庵2714亩山地上现有林木资产进行了价值评估。资产权属的合法性由你公司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委托评估资产进行实地勘察与核对,同时进行市场调查与询证,以及履行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资产在基准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公允反映、观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及其概况

公司成立于2008年11月12日,注册资金100万元,经营范围为养殖和种植,法定代表人。

二、资产占有方

南召县板山坪镇板山村长佛庵组。

该组位于伏牛山区,南阳市西北万约80公里处,南召县城西南方30公里处,紧靠南召—马山公路,属深山区农村。

三、评估目的

为核实资产占有方林权资产价值提供参考位据。

四、评估时对象及范围

评估对象为板山村长佛庵组2714亩山地上的林木资产,评估范围:东至大青树界,南至莲花村界,西至瓦房村界、北至板山大岭分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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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林地位于亚热带向北温带过渡的伏牛山区,林木有天然林与人工林,树种以

蚕柞、栎木为主,有部分松木、杨木,另有部分经济林木如:板栗、山萸肉等。经

近年退耕还林,封山育林,山地植被较为丰满。

五、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参照资产评估有关的法规,遵循客观、独立、公正和科学的原则及其他一般的

公认评估原则,我们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必耍的核查与鉴定,参阅了有关文

件及资料,实施了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在此基础上,根据评估目的及资产状况,确定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的内涵: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与自愿卖方,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

的市场菅销之后所达成的公平交易中,某项资产应当进行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当

事人双方应各自精明、谨慎行事,不受任何强迫压制。

六、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为二0一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七、评估原则

我们在对委托方指定的资产进行评估的过程中,依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

范化要求,严格遵循资产评估的以下原则:

(一) 遵循真实性、科学性、可行性的工作原则;

(二) 遵循供求原则,充分考虑和依据供求规律对商品价格形成的影响来确定

待估资产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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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遵循替代原则,充分考虑与待估资产存在替代性的类似资产的价格来确定

其价值;

(四)遵循合法原则,以待估资产的合法使用,合法处分为前提来确定其价值;

(五)遵循最高最佳使用原则,以待估资产的最高最佳使用为前提来确定其价值;

(六)遵循估价日期原则,以评估基准目的市场条件为基础来确定待估资产价值;

(七)评估操作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维护国家、集体及其

他投资主体的合法权益。

八、评估依据

(一)行为依据

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二)法律依据

l、1991年11月16日国务院发布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91号令);

2、1992年7月18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发布的36号《国有资产译估管理办

法实施细则》;

3、国资办发【1996】2 3号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

行)的通知》;

4、《中国资产评估准则》;

5、财政部、国家林业局2006年12月25日财企[2006]529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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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印发《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6、1996年12月l 6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林业部关于发布《森林资源资产评

估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

7、《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三)产权、数量、质量核查及取价依据

1、豫召政林证字第1611 00009山林权证;

2、委托方提供的林木资产清单;

3、现场勘验记录;

4、评估人员收集的有关区县市场询价、参数资料。

九、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仅对南召县板山坪镇板山村西组2714亩山地上现有的用材林栎树、松树,杨树及经济林木板栗、山萸肉树的现时价值进行评估,未涉及山林的其他权益。

对用材树木,参考坑木市场、木材市场的评估基准日市场行情估出毛价,再减去变现成本,费、税后,确定评估值。

对经济树木,考虑结果水平、年均产量、本年售价,再减去采摘、销售成本后,确定评估值。

十、评估过程

1、接受委托:接受项目委托,确定评估目的,评估范围及对象,选定评估基准日,并拟定评估方案。

2、资产清查:搜集评估所需的相关资料,检查核实资产与验证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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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实施评估查账填表,现场勘查,信息采集,评估作价。

4、汇总报告:对评估结果进行汇总,并进行评估结论分析,撰写评估报告,进行内部复核,征求委托方意见后,发出报告。

十一、评估假设和限定条件

在评估过程中,我们遵循以下评估假设和限定条件

(一)一般性假设和限制条件

1、交易假设:交易假设是假定所有评估资产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评估结果是对评估对象最可能达成交易价格的估计。

2、公开市场假设:公开市场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市场的条件以及资产在这样的市场条件下接受何种影响的一种假设。公开市场是指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场条件,

是指一个有自愿的买方与卖方的竞争性市场,在这个市场下,买方与卖方的地位平等,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非强制性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

3、假设评估基准日后不发生影响资产占有方经营的不可抗、偶然性事件。

(二)特定假设与限制条件

1、对本次纳入评估范围内的林木资产,资产占有方可以进行有效的管理,且不存在权属争议。

2、除本报告有特别说明外,我们未考虑评估对象所涉及资产已存在的或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式等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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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的影响。

3本报告未考虑木材采伐指标对评估范围内资产值的影响。

评估人员根据资产评估的规定和要求,认定以上前提条件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上述限定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评估假设等其它情况发生变化时,将会影响并改变评估结论,评估报告将会失效,评估人自不承担由此导致评估结论不合理的责任。

十二、评估结果

在实施了上述资产评估程序和方法后,委托方指定的南召县板山坪镇板山坪村长佛庵组2714亩山地上的现有林木资产,以2011年2月26日为基准日,评估值为肆仟零贰拾玖万贰仟零贰拾元(,40292020.00)(详见评估附表)。

十三、特别事项说明

1、本报告所称“评估价值”系指我们对所评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之外部经济环境前提下的价值评估结论,仅为本报告书所列明的目的而提出的公允估值意见,而不对其他用途负责。

2、在评估过程中,委托方提供的产权依据、林木资产清单等与评估相关的所有资料是编制本报告的基础,我公司评估人员对以上资料进行了必要的核查与验证,但委托方应对所提供资料的可靠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若委托方有意隐匿戒提供虚假的资料以使评估人员在委估资产产权调查和评定估算中产生误导,委托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3、在履行评估程序过程中,评估人员依据评估有关规定对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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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有方提供的评估对象的权属文件、资料进行了关注,并进行了必要的查验,但是对委托评估资产的产权鉴定工作已超出了评估工作的范围,故我们不对委托评估资产的枉属发表意见。

十四、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1、本次评估结论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和基准日下,根据公开市场的原则确定的现行公允市价,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价值的影响,同时,本报告也未考虑国家客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它不可抗力对资产价值的影响。

当前述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原则等其它情况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评估机构不承担由于这些条件的变化而导致评估结果失效的相关法律责任。

2、本报告之评估结论,系评估专业人员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出具的意见,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生法律效力。

3、本报告之评估结果,是对委估资产评估基准日市场价值的客观公允应映对评估基准日后资产发生的重太变化不承担发表意见的责任。

4、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评估结果有救期为一年,即从资产评估基准日二0—一年二月二十六日起计算,至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五日前有救。

5、本报告专为委托人所使用,并为书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而作(未经本公司同意,不得向委托方和评估报告审查部门之外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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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个人提供,除依据法律需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的媒体上。

十五、评估报告的提出日期

本评估报告提出日期为二0—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1、林木资产评估明细表

2、林权怔复印件

3、评估执业证书复印件

二O一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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