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知识培训课件2
市场监管名词解释(二)

市场监管名词解释(二)市场监管名词解释1.市场监管:指政府或相关机构对市场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的过程。
其目的是确保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市场监管包括市场准入、价格监管、产品质量监管等方面。
2.市场准入:是指政府控制企业进入市场的过程,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标准。
市场准入的目的是保护市场的健康发展,防止低质量和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减少不必要的竞争和不良影响。
3.价格监管:是指政府对市场上商品和服务的价格进行监督和管理的过程。
价格监管的目的是维护市场秩序,防止价格垄断、虚假宣传和不合理涨价等行为的发生,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4.产品质量监管:是指政府对市场上产品质量进行监督和管理的过程。
产品质量监管的目的是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和规定,防止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保证消费者的安全和权益。
5.不正当竞争:是指市场上企业为了获取不正当的竞争优势而采取的各种不合法手段和行为。
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包括虚假宣传、恶意抬价、恶意诋毁竞争对手等,其目的是扰乱市场秩序,违背公平竞争原则。
6.消费者权益保护:是指政府通过制定相关法律和政策,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包括产品质量监管、虚假宣传惩罚、消费者投诉处理等方面,旨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
7.食品安全监管:是指对食品生产、流通和销售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过程。
食品安全监管的目的是保障食品安全,防止食品污染、虚假标注和不合格食品的流入市场,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
8.价格垄断:是指企业或组织通过操纵市场价格、限制竞争以及其他手段,控制市场的形成和发展,从而获得垄断地位并牟取非理性利润的行为。
价格垄断严重影响市场的公平和消费者的利益,需要政府进行监管和制约。
9.虚假宣传:是指企业或商家在商品宣传、广告和促销活动中故意夸大或歪曲产品的功能、质量、效果等信息,以误导消费者和获取不正当竞争优势的行为。
虚假宣传违背了市场的公正和公平原则,需要政府进行监管和处罚。
市场监管领域燃气具及配件产品质量安全培训会课件

市场监管领域燃气具及配件产品质量安全培训会课件一、燃气具及配件产品概述1. 燃气具的种类和用途:燃气具是指利用燃气作为燃料进行燃烧的设备,其种类包括燃气灶具、燃气热水器、燃气烤箱等,主要用于家庭、餐饮、企业等场所的烹饪、供暖等用途。
2. 燃气配件的类型和作用:燃气配件是燃气具的组成部分,主要包括燃气管道、阀门、喷嘴等,用于输送燃气、控制燃气流量等。
二、燃气具及配件的质量安全标准1. 国家标准:燃气具及配件的质量安全标准由国家相关部门制定,主要包括《燃气具及配件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用于规范燃气具及配件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2. 产品质量标志: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具及配件可以申请产品质量标志,标志包括CCC认证等,用于证明产品符合质量安全要求。
三、燃气具及配件产品的质量安全检测1. 生产环节检测:燃气具及配件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应进行质量安全检测,包括材料检测、工艺检测等,确保产品符合标准要求。
2. 销售环节检测:销售商在销售燃气具及配件时应对产品进行检测,包括外观检测、功能检测等,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3. 使用环节检测:用户在使用燃气具及配件时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测,包括气密性检测、防漏检测等,确保产品安全可靠。
四、燃气具及配件产品质量安全管理1. 企业自查自纠: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质量安全问题。
2. 监管执法: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燃气具及配件产品的监督管理,对违规生产销售行为进行查处,保障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3. 宣传教育:加强对燃气具及配件产品的质量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的安全意识和辨别能力,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燃气具及配件产品质量安全案例分析1. 典型案例:某生产企业生产的燃气热水器存在漏气隐患,导致多起燃气中毒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2. 分析原因: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存在质量管理不到位、材料选择不当等问题,导致产品存在安全隐患。
3. 解决措施:相关部门对该企业进行了整顿,责令停产整改,并对涉事责任人员进行了处罚,以示警示。
市场监管篇精品课件.ppt

第第第第第第第第第第
十九八七六五四三二一
章章章章章章章章章章 目
证证风证主证证证证证
券券险券要券券券券券
市市资组技投投投投市
场场产合术资资资资场
与的的管指技技基工 证风定理标术术本具
录
券险价
分分分
监与
析析析
管防
理概
范
论述
市场监管篇
本篇的主要内容是证券市场的风险 与防范、我国证券市场法规体系、证 券市场监管体系、证券市场监管。对 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立法目的和主 要内容的理解和把握是本篇的难点
历史回顾:全球股灾大放送
我国证券市场上的三场风波
在我国证券市场短暂的发展史上,已经发生过数次 严重的事件,引起了一定程度上的经济和社会灾 难: ➢ 1992年深市的“8·10”事件。 ➢ 1995年沪市的327国债期货事件。 ➢ 1996年股市的过度投机。
无奈又无助的投资者
§9.1 证券市场的风险
本篇内容既有对一般性概念的介绍, 又有对我国具体情况的说明,两方面 均应掌握,并应以对我国目前监管立 法和实践的了解作为重点
第九章 证券市场的风险与防范
§9.1 证券市场的风险 §9.2 证券市场风险的防范
案例:股市风险(宏观经济十六期)
历史回顾
全球股灾大放送
股灾是股市灾害或股事灾难的简称。它
历史回顾:全球股灾大放送
东南亚金融风暴
1997年爆发了始于泰国、后迅速扩散到整个东 南亚并波及世界的东南亚金融风暴,1997年7月 至1998年1月仅半年时间,东南亚绝大多数国家 和地区的货币贬值幅度高达30%~50%,最高的 印尼盾贬值达70%以上。同期,这些国家和地区的 股市跌幅达30%~60%。在这次金融危机中,仅 汇市、股市下跌给东南亚同家和地区造成的经济 损失就达1000亿美元以上。这些国家和地区出现 了严重的经济衰退。
2024版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课件

特殊程序规定
1 2 3
简易程序 针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节轻微的违法行为, 介绍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和具体流程,以提高执 法效率。
紧急程序 针对紧急情况下需要立即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案 件,明确紧急程序的启动条件、实施步骤和保障 措施。
推广与应用
探讨如何将案例中的经验和做法推广到其他市 场监管领域,提高执法水平和效率。
07
总结与展望
课件内容总结
01
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的核心要点
包括行政执法的主体、程序、时限、责任等方面的规定,是规范市场监
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的基础。
02
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的实施情况
介绍当前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的实施现状,包括取得的成效
立案条件与程序
明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的立案条件,如违法行为初步 核实、管辖权确认等,以及立案的具体程序,包括申请、 审批等环节。
调查取证 阐述调查取证的原则、方法和程序,包括现场检查、询问 调查、证据保全等措施,以及调查取证的注意事项和证据 要求。
权利保障与告知义务
强调当事人在调查过程中的权利保障,如知情权、申辩权 等,以及执法人员的告知义务,如出示执法证件、说明调 查事项等。
背景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主体数 量不断增加,市场活动日益频繁, 对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提出了更 高的要求。
适用范围和对象
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的 行政执法活动。
适用对象
包括各类市场主体,如企业、个体工商 户等,以及涉及市场活动的其他相关单 位和个人。
课件内容与结构
市场监管执法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市场监管执法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需要具备丰富的食品安全知识,以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为此,本次培训旨在提升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水平,使他们能够更好地执行职务,保障市场食品安全。
在本次培训中,将着重介绍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监管措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与应对等方面的知识。
以下将从不同的角度展开讲述。
一、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1.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基本概念和体系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是指国家和地方政府为保障食品安全,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所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标准、规范等文件。
市场监管执法人员需要深入学习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
2.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和权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主要包括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食品检验检疫、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应该清楚自己的权责,并在执法实践中依法履职。
3.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执法流程和程序食品安全执法的程序包括查证、立案、处罚等环节。
市场监管执法人员需要熟悉掌握执法的流程和每个环节的具体要求,确保执法过程合法、公正、公平。
二、食品安全监管措施1.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是指国家和地方政府为保障食品安全所组织的管理系统,包括食品监管部门的职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组织结构等。
市场监管执法人员需要了解食品安全监管的组织架构,加强与相关机构的协调合作。
2.食品安全监督执法方式食品安全监督执法方式包括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执法行动、投诉举报处理等。
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应该熟悉并掌握不同执法方式的操作技巧,确保执法工作的高效性和公正性。
3.食品安全监督执法的信息化建设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信息化建设在食品安全监管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市场监管执法人员需要学习运用信息化技术,提高执法工作的智能化水平。
三、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与应对1.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基本流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是对食品中有害物质或有害生物的潜在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以确定其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市场监管法ppt课件

精品课件
12
一、 市场监管法的地位
(一) 市场监管法在法的体系中的地位 市场监管法是经济法的部门法。 (二) 市场监管法的法域归属 (三) 市场监管法与相邻法的关系 与宏观调控法的关系:属于经济法的一部分,是平行部门法
之间的关系。 与合同法的关系:由于市场监管行为与市场交易行为有根本
精品课件
。
精品课件
(二)市场结构——相关市场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相关市场界定的 指南(二○○九年五月二十四日)
第二条 界定相关市场的作用 第三条 相关市场的含义 第四条 替代性分析 第五条 需求替代 第六条 供给替代 第七条 界定相关市场的方法 第十条 假定垄断者测试的基本思路
精品课件
(二)市场结构——相关市场
精品课件
星巴克价格歧视?
精品课件
(四)市场绩效
市场绩效,是对市场结构和市场行为的市场效果评价。因此 ,市场绩效成为研究者政策建议的依据,也是决定反垄断措 施的基础。市场绩效的评价,大多集中在资源利用效率、技 术进步和分配公平等方面。
资源利用效率 技术进步 分配公平
精品课件Leabharlann 10三、 市场监管法的概念
1 第三编 市场监管法
第十一章 市场监管法的一般原理 第十二章 竞争法律制度 第十三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第十四章 产品质量法律制度 第十五章 广告法律制度 第十六章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律制度 第十七章 银行业监管法律制度 第十八章 证券监管法律制度 第十九章 保险监管法律制度 第二十章 期货监管法律制度
精品课件
2
第十一章 市场监管法的一般原理
第一节 市场监管与市场监管法的概念 第二节 市场监管法的地位和体系 第三节 市场监管法的价值、宗旨和原则 第四节 市场监管法的主体及其权利义务 第五节 违反市场监管法的法律责任
关于市场监督管理的基础知识
市场监督管理是指政府或相关机构对市场经济活动进行规范、监督和管理的行为,旨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公平竞争。
以下是一些关于市场监督管理的基础知识:
1. 市场监督管理的目标:市场监督管理的主要目标是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防止不正当竞争,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2. 市场监督管理的主体:市场监督管理的主体通常是政府部门,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管理局等。
在一些国家和地区,也可能存在由政府授权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市场监督管理。
3. 市场监督管理的对象:市场监督管理的对象包括所有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实体,如企业、商家、消费者等。
4. 市场监督管理的内容:市场监督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市场监管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市场行为的监督和检查、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惩罚、市场信息的收集和发布等。
5. 市场监督管理的方法:市场监督管理的方法主要包括行政指导、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诉讼等。
6. 市场监督管理的原则:市场监督管理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尊重市场规律,保护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7. 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依据: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等。
8. 市场监督管理的效果评估:市场监督管理的效果评估主要包括市场监管的有效性、效率、公正性等方面的评估。
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类培训
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类培训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显得日益重要,培训已成为很多行业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城市管理类培训便其中之一。
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类培训通过讲授执法知识,提高执法人员的执行能力,提升执法效果,确保市场的稳定和公正,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
一、培训的必要性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是一项极其重要的职责,涉及到社会和企业的切身利益,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队伍的水平和执行效率直接关系到市场的公正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越来越高,各行业的违法现象也愈发普遍,市场监督执法的责任越来越重。
此时进行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类培训就显得格外必要,要求执法人员掌握执法的全面性、权威性以及执行力。
1.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执法人员必须熟悉法律法规,掌握各种执法手段和方式,在执法过程中必须有法律依据,有法律底线。
企业也应该在发生纠纷前提前学习相关法律,才能使得双方能够协调处理。
2.提升执行力和工作效率执法执行力是衡量执法水平和执法效果的重要标准,培训可以帮助执法人员提高执行力,让执法更有针对性,更加高效。
二、培训内容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类培训包含各种知识领域,需要执法人员学习具体的行政执法程序和视觉实践,也需要他们具备尽职尽责、公正严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协调沟通、守住诚信底线、服务民生等一系列法律职责和执法理念。
1.行政执法程序和视觉实践行政执法程序和视觉实践是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的关键,必须学习掌握相关手段和方法,才能提高执法水平,保证执法公正。
2.守住诚信底线、服务民生城市管理不仅仅是开罚单、暴力执法,更需要讲求人文关怀和服务民生,要让城市有温度,在执行任务的同时保障好实施的民生工作。
三、培训方式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类培训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如:面授、线上授课、学习班、讲座等。
无论采用哪种教育方式,目的都是相同的,提高执法人员的执行能力和工作效率。
不同的培训方式也可以适用于不同的人员和工作场合,以达到最佳效果。
市场监管知识培训课件2
二、监管重点 1、突出重点品种。以种子、化肥、农药(包括兽药)、农膜、 饲料为重点,坚决查处各种坑农害农的违法经营行为,特别 要加强对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和限制使用农药的查处力度。 2、突出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重点检查农资产品相对集中地 区的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和县乡农资集散地,以及某些 农资问题突出,反复发生的区域;重点监控产品质量低劣、 群众投诉多、社会反映强烈的经营企业,不具备生产经营资 质条件、非法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小作坊和地下窝点;重点 排查有违法行为记录的经营户以及乡村流动商贩,以及缺乏 有效管理的农资挂靠、承包、代理、分销单位或个人。 3、突出对重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查处。一是无证经营、超 范围经营、缺乏有效管理的挂靠经营和不具备资格经营的行 为;二是经营假冒、伪劣、过期、失效、“三无”农资产品 和包装标签残缺不全、不规范农资的行为;三是经营无生产 经营许可证、登记证或批准文号、品种审定、产品质量合格 证等农资产品的;四是经营国家禁用农资产品的行为;五是 加大对饲料非法添加物(如:加瘦肉精、蛋白精、莱克多巴 胺、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违禁药物)的检测和检查力度; 九是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农资价格的坑农害农行为。
——国家发改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 《棉花加工资格认定和市场管理暂行办法》 第五条规定:国家对棉花加工实行资格认 定制度;第四十二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 部门对棉花收购者提供虚假信息或误导性 宣传、与交售者有收购合同或协议而拒收 或限收棉花、签订棉花销售合同后不按合 同规定履约以及棉花销售企业购买、销售 非法加工的棉花的行为进行查处。
三、法律责任。商品零售场所的经营者(以下简称经营者) 对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下列商品零售场所,由开办单位或出租单位对违反本 办法有关规定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一)以出租摊位形式经营的集贸市场; (二)场内外租超市、柜台; (三)大型超市、商场引厂进店的经营摊位。 商品零售场所的经营者、开办单位或出租单位违反本 办法第六条有关价格行为和明码标价规定的,由价格主管 部门责令改正,并可视情节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商品零 售场所的经营者、开办单位或出租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六条 有关竞争行为和第七条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 改正,并可视情节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商品零售场所 经营者、开办单位或出租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 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视情节处以20000元 以下罚款。商品零售场所经营者、开办单位或出租单位违 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 监管培训课件
四查商标广告和装潢,看食品商标是否有侵权和违法使
用的行为,食品经营场所的食品广告是否有虚假违法内容, 食品装潢是否有仿冒或近似仿冒的情况;
五查市场开办者责任,看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
食品经营柜台的出租者、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是否履行食 品安全管理法定义务,是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六查经营者自律情况,看食品经营者在进货时是否履
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要 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88号) “承担监督管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责任;拟订流通环节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实施流通环节 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质量监测及相关市场准入制度;承担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重大食品安全 案件查处工作。”
二查经销食品,看食品的来源与供货方的相关合法资质
证明是否一致,食品是否超过保质期,食品经营者是否按 照食品标签标注的条件贮存食品,是否及时清理变质或者 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三查包装标识,看预包装食品标签标明的事项是否符
合法律、标准的规定,散装食品在贮存位置、容器、外包 装上是否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 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进口食品是否有中文标签、中 文说明书;
设施;经营散装食品的,应配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专
用容器、包装材料、售货工具,散装食品容器应加盖并
有禁止触摸标志。大、中型商场、超市应设立与食品从
业人员相适应的更衣间(场所),并应有足够的洗手、
消毒设施和废弃物处理设施及加盖的废弃物盛放容器;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具备的其他设施条件。
4、建立与其经营的食品相适应的经营管理制度:进货 查验或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经营 企业还应当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法律法规规章规 定的其他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二、监管重点 1、突出重点品种。以种子、化肥、农药(包括兽药)、农膜、 饲料为重点,坚决查处各种坑农害农的违法经营行为,特别 要加强对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和限制使用农药的查处力度。 2、突出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重点检查农资产品相对集中地 区的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和县乡农资集散地,以及某些 农资问题突出,反复发生的区域;重点监控产品质量低劣、 群众投诉多、社会反映强烈的经营企业,不具备生产经营资 质条件、非法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小作坊和地下窝点;重点 排查有违法行为记录的经营户以及乡村流动商贩,以及缺乏 有效管理的农资挂靠、承包、代理、分销单位或个人。 3、突出对重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查处。一是无证经营、超 范围经营、缺乏有效管理的挂靠经营和不具备资格经营的行 为;二是经营假冒、伪劣、过期、失效、“三无”农资产品 和包装标签残缺不全、不规范农资的行为;三是经营无生产 经营许可证、登记证或批准文号、品种审定、产品质量合格 证等农资产品的;四是经营国家禁用农资产品的行为;五是 加大对饲料非法添加物(如:加瘦肉精、蛋白精、莱克多巴 胺、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违禁药物)的检测和检查力度; 九是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解和掌握的法律、法规: 《 国务院 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 的通知》、《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 偿使用管理办法》
五、农资市场监管
一、农资市场规范化管理的各项制度 1、市场准入制度。以经济户口为依托,以企业 年检为契机、以信用档案为依据,加强对农资市 场主体经营资格的审查,对不符合条件和不具备 资格的坚决停止其经营活动,对无照经营的,坚 决予以取缔。 2、“两帐两票一书一卡一留样”制度。即:所有 农资经营业户必须建立进销货台帐,进销货发票、 质量承诺书和信誉卡,所销售的农资商品必须留 样备查。 3、农资连锁经营“五统一”制度。以供销社、邮 政及涉农龙头企业为依托的连锁经营店实行“五 统一”管理,即:统一门店标识、统一进货渠道、 统一配送服务、统一零售价格、统一监督管理。
——国家商务部、工商总局《鲜茧收购资 格认定办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对鲜茧收 购实行资格认定制度。凡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从事鲜茧收购的经营者(包括从事 鲜茧收购的单位及分支机构),必须通过 鲜茧收购资格认定、取得鲜茧收购资格, 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第 四条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 负责鲜茧收购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场监管员 市场监管培训课件
2009.08.24
前 言
今天由我与大家继续学习一下市场监管方 面的知识。 主要讲三个部分的内容
三、粮食、棉花、蚕茧、农药等许 可经营商品市场管理
粮、棉、蚕茧、农资等重要商品市场的管 理政策性较强,因此明确国家的有关政策 要求及相关规定事关重要。 一、明确政策要求,严格区分许可经营和 非许可经营的范畴。粮食收购、棉花加工、 鲜茧收购实行资格认定制度,农药经营实 行定点单位经营制度。
——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九条 规定:取得粮食收购资格,并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条例》等规定办理登 记的经营者,方可从事落实收购活动;第 三十七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粮食经营活 动中的无照经营、抄范围经营以及粮食销 售活动中的囤积居奇、欺行霸市、强买强 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扰乱市场秩序 和违法违规交易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三、加强部门配合。及时与粮食、 发改委、经贸委等相关监管部门联 系,加强信息沟通,掌握具备许可 经营资格企业的现状,实施有效监 管。
需要了解和掌握的法律、法规: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棉花 加工资格认定和市场管理暂行办 法》、《鲜茧收购资格认定办 法》、《农药管理条例》。
四、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
《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 2008年6月1日起开始施行。
一、 商品零售场所的范畴与概念 《办法》所称商品零售场所是指向消费者 提供零售服务的各类超市、商场、集贸市 场;所称塑料购物袋是指由商品零售场所 提供的,用于装盛消费者所购商品,具有 提携功能的塑料袋。但不包括商品零售场 所基于卫生及食品安全目的,用于装盛散 装生鲜食品、熟食、面食等商品的塑料预 包装袋。
——国家发改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 《棉花加工资格认定和市场管理暂行办法》 第五条规定:国家对棉花加工实行资格认 定制度;第四十二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 部门对棉花收购者提供虚假信息或误导性 宣传、与交售者有收购合同或协议而拒收 或限收棉花、签订棉花销售合同后不按合 同规定履约以及棉花销售企业购买、销售 非法加工的棉花的行为进行查处。
三、法律责任。商品零售场所的经营者(以下简称经营者) 对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下列商品零售场所,由开办单位或出租单位对违反本 办法有关规定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一)以出租摊位形式经营的集贸市场; (二)场内外租超市、柜台; (三)大型超市、商场引厂进店的经营摊位。 商品零售场所的经营者、开办单位或出租单位违反本 办法第六条有关价格行为和明码标价规定的,由价格主管 部门责令改正,并可视情节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商品零 售场所的经营者、开办单位或出租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六条 有关竞争行为和第七条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 改正,并可视情节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商品零售场所 经营者、开办单位或出租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 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视情节处以20000元 以下罚款。商品零售场所经营者、开办单位或出租单位违 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二、商品零售场所有偿提供塑料购物袋 的有关要求。 商品零售场所应当按照《办法》规定向消 费者有偿提供塑料购物袋。商务主管部门、 价格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 关法律法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商品零 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过程中的经营 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商品零售场所对塑料 购物袋应当依法明码标价。
三、农业部发布禁用和限用的高毒农药品种清 单 1、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共18种):六六 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 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 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 酸钠,毒鼠硅。 2、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不得使用 和限制使用的农药(共19种): 甲胺磷,甲基对 硫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甲拌磷,甲基异 柳磷,特丁硫磷,甲基硫环磷,治螟磷,内吸磷, 克百威,涕灭威,灭线磷,硫环磷,蝇毒磷,地 虫硫磷,氯唑磷,苯线磷19种高毒农药不得用于 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三氯杀螨醇, 氰戊菊酯不得用于茶树上。任何农药产品都不得 超出农药登记批准的使用范围使用。
需要了解和掌握的法律、法规:《中华人 民共和国产品 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农药管理条例》。
谢谢大家
商品零售场所可自主制定塑料购物袋价格, 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低于经营成本销售塑料购物袋; (二)不标明价格或不按规定的内容 方式标明价格销售塑料购物袋; (三)采取打折或其他方式不按标示 的价格向消费者销售塑料购物袋; (四)向消费者无偿或变相无偿提供 塑料购物袋。
商品零售场所应当在销售凭证上单独列示 消费者购买塑料购物袋的数量、单价和款 项。以出租摊位形式经营的集贸市场对消 费者开具销售凭证确有困难的除外。商品 零售场所应向依法设立的塑料购物袋生产 厂家、批发商或进口商采购塑料购物袋, 并索取相关证照,建立塑料购物袋购销台 账,以备查验。商品零售场所不得销售不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塑料购物袋。商品零 售场所应采取措施,为消费者自带购物袋、 购物篮购物提供便利。 以出租摊位形式经营的集贸市场,可以 由开办单位或经其批准在市场内设立的专 营(或兼营)塑料购物袋经营摊位实行塑 料购物袋统一采购、销售。
——国务院《农药管理条例》第十八 条规定:供销合作社的农业生产资料 经营单位、植物保护站、土壤肥料站、 农业及林业技术推广机构、森林病虫 害防治机构、农药生产企业、国务院 规定的其他经营单位可以经营农药, 经营的农药属于化学危险物品的应当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经营许可证。
二、突出监管重点。 一是具备许可经营资格的企业, 二是被取消许可经营资格的企业, 三是不具备许可经营资格但从事相关 经营的企业, 四是严厉查处无照经营、一证多厂、 以次充好、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