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份分配管理制度-新版
公司股权分配制度三篇

公司股权分配制度三篇篇一:公司股权分配制度一,原始股东期权前提:1,股权实行六年的期权制度(从XXX年XX月到XXX年XX月),在公司任职需三年以上。
2,原始股东候选人(甲,乙,丙,丁等)但必须其在公司任职市场经理职位以上的人员才有拥有配股的权利,市场经理可以拿到直属公司(XXXX有限公司)的股份,区域经理和法人代表可以拿到控制集团总公司(具体名字待定)的股份。
二,期权分配方式:A,原始股东在(XXXX有限公司)的期权分配方式:1,最好有一位占有51%的股份,绝对控股。
2,其所有符合条件的原始股东,拥有30%的股份,具体其各自拥有其30%股份中的多少,根据其六年内为公司所做出的结果和投资比列分配。
分配时间为XXXX 年。
3,预留19%给未来公司新的核心领导人。
(新加入的成员期权分配方式待定)XXXX 年后才考虑给新的成员分配股份。
其股份由大股东代持。
B,三年期权成熟30%,四年成熟50%,五年成熟70%,六年成熟100%。
三,股权回购机制:1,股东离职时未成熟的股权,公司可以全部免费收回股权。
2,股东离职时已经成熟的股权,按照离职时股权的估值的一定溢价收回。
3,如果拿有期权的股东成员由于严重过错离职,譬如,从事竞业禁止,泄露商业机密,故意损坏公司利益造成严重损坏或损害公司声誉等行为,公司可以无偿回收股权。
4,从XXXX年到XXXX年六年内,股东一切行为匀属于公司行为。
凡是股东正在接手的任何一个项目、产品必须经过股东和或者董事会商量,决定该项目、做或者不做。
不得做私人的任何商业行为,六年过后公司不给与限制,但是不能做和公司业务相关的行业(见竞业禁止协议)。
违反规定者收回在公司的所有所得。
并赔偿公司有所损失。
5,原始股东在公司任职时,做什么项目、产品、接什么单,一旦股东会成员不知道的,该行为将视之为个人行为(私单),一旦被发现,立刻被撤除股东会成员,并且收回全部股权,开除离开公司,而且不得带走公司顾客,若有,其获得的利润将归公司所有。
公司股权分散管理制度

公司股权分散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股权分散管理,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股东和股东持有的股份,包括但不限于自然人股东、法人股东、特定股东等。
三、股权登记1.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股权登记董事会,负责对公司股东持有的股权进行登记、管理和更新。
2. 股东应当配合公司进行股权登记,提供真实、准确的股权信息。
3. 公司应当定期对股权登记信息进行审核和核对,确保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股权转让1. 股东在转让自己持有的股份时,应当遵守公司章程规定的转让程序和条件。
2. 股东转让股份前,应当向公司提供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股权证明和转让合同。
3. 公司应当在收到股东的转让申请后,及时对转让事宜进行审查和确认,确保转让交易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4. 公司有权对转让事宜进行调查,确保股东之间的转让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股东利益。
五、股权冻结和解冻1. 公司有权对股东的股份进行冻结,当股东有违约、违法行为时,公司可对其股份进行冻结。
2. 在股份冻结期间,股东不得对其股份进行转让,也不得以其股份进行抵押或质押。
3. 公司应当在股份冻结后的合理时间内,对冻结事宜进行解冻,恢复股东的股份正常使用权。
4. 公司对股份冻结和解冻应当依法程序和程序,确保冻结和解冻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六、股权激励和限制1. 公司可以根据业绩和绩效情况,对员工和管理人员进行股权激励。
2. 股权激励分为授予型和期权型两种,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股权激励方式。
3. 公司对股权激励有权制定相关规定和方案,明确激励对象和激励条件,并对激励对象的股权行使进行管理和监督。
4. 公司可以对股权激励对象的股份进行限制,如限制转让、限制抵押或质押等。
限制期限应当合理,并在合法程序中进行确认和登记。
七、股权信托1. 公司可以建立股权信托计划,将一部分股权交由信托管理人进行管理和处置。
2. 股东可以将自己的股权交由信托管理人进行管理和处置,以达到资产保值和管理的目的。
股东大会股权分配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股东大会股权分配制度,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股东,包括发起人股东、社会公众股东等。
第三条公司股东大会股权分配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收益权。
第二章股权结构第四条公司股权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
普通股具有表决权、分配股利权、股份转让权等权利;优先股则享有优先分红权,但在公司清算时优先偿还本金。
第五条公司设立时,发起人股东应按照出资比例认购公司股份。
社会公众股东可通过公开募集或协议转让等方式取得公司股份。
第六条公司增资扩股时,原有股东有权按比例优先认购新股。
如有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公司可向社会公众股东公开募集。
第七条公司股权的转让,应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确保转让程序的合法性。
第三章股权分配第八条公司年度利润分配,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确定利润分配方案;(二)优先保障优先股股东的分红权,再按普通股股东的持股比例分配利润;(三)公司留存部分利润,用于公司发展、扩大再生产。
第九条公司分配利润时,应充分考虑以下因素:(一)公司盈利能力;(二)公司现金流状况;(三)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四)股东权益保护。
第十条公司分配利润的具体方案,由董事会提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四章股权激励第十一条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股权激励计划,以激励和吸引优秀人才。
第十二条股权激励计划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二)与公司发展战略相结合;(三)长期激励与短期激励相结合;(四)兼顾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
第十三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应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第五章股东大会第十四条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股东大会的召开、表决等事项,应遵循以下规定:(一)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应将会议通知送达全体股东;(二)股东大会表决,应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和股东持股比例进行;(三)股东大会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员工股份分配管理规定

员工股份分配管理规定1. 目的本文档旨在规定公司员工股份分配的管理原则和具体操作步骤,确保分配过程公平公正,并最大限度地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2. 股份分配原则2.1 公平原则:股份分配应基于员工的贡献和表现,不受个人身份、背景和关系等因素的影响。
所有员工均有平等机会参与股份分配。
2.2 激励原则:股份分配应旨在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对于在公司发展过程中作出卓越贡献的员工,应给予适当的股份奖励。
2.3 透明原则:公司应向员工清晰地解释股份分配的政策和程序,以确保员工对分配过程有清楚的理解和认识。
3. 股份分配程序3.1 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将负责审议和决定股份分配方案。
董事会应根据员工的贡献、表现和业绩等综合因素,制定相应的分配方案。
3.2 公示程序:公司应在内部公示股份分配方案,确保员工能够及时了解分配结果,并提供对分配方案的反馈意见。
3.3 回顾程序:公司应定期回顾员工股份分配方案的执行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
4. 分配限制4.1 股份分配仅适用于全职员工,临时工、兼职员工和劳务外包人员等不在此范围之内。
4.2 同一员工在同一时间段内只能获得一次股份分配。
如果员工在公司内部转岗,其股份分配将根据新岗位的贡献和表现重新进行评估。
5. 分配结果5.1 股份分配结果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并在员工的个人档案中进行记录。
5.2 股份分配的具体数额和比例将根据员工个人的贡献、表现和业绩等因素确定,由董事会最终决定。
6. 管理责任6.1 公司董事会将对员工股份分配的管理负有最终责任,应确保分配过程的公平公正。
6.2 人力资源部门将负责具体执行员工股份分配的程序和操作,并监督分配结果的执行情况。
7. 生效日期本文档自董事会通过并公示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股份分配的管理。
以上为《员工股份分配管理规定》的内容,请各部门和员工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如有需要,本规定可以进行修订,修订后的版本将依据相同的流程和程序进行审议和公示。
公司股份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为进一步健全公司治理结构,优化企业内部管理机制,有效激励和约束高管及核心技术人员,促使员工个人发展与公司长远发展相互融合,共担风险、共享利益,充分激发员工的创造力和积极性,从而提升企业绩效并留住关键技术人才,特制定本公司股份分配管理制度。
第二章股份分配的范围1. 股份分配涵盖全体公司员工,区别在于股份分配比例和优惠政策的不同,体现公平、包容和利益共享的文化。
公司核心股东应不超过20人,以控制管理成本和保障控股人利益。
2. 实行股权代理制,将股东分为核心股东和普通股东,核心股东代表公司高级管理层及技术骨干,负责行使股东权利,以提高决策效率和减少管理成本。
3. 核心股东包括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及经董事会认定的核心技术人员和骨干,其股份分配需基于业绩目标和公司考核结果,部分以年薪形式激励,并于达成一定业绩后授予股份,以稳定高管队伍。
4. 公司核心员工须在公司连续工作五年以上方可参与本制度。
5. 实施时,公司员工男性年龄不超过45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40周岁。
第三章股东(股份持有人)权利1. 参与股东会议并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 有权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
3. 可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监督公司运营。
4. 按出资比例分享公司红利。
5. 依法转让股份,优先购买其他股东的出资。
6. 优先认购公司新增资本。
7. 公司终止时,按法律规定分配剩余财产,并享有其他章程规定的权利。
第四章股东同时承担的义务1. 缴纳认缴的出资。
2. 出资额度内对公司承担责任。
3. 公司设立后不得撤回出资。
4. 遵守公司章程及其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公司员工认缴出资形式1. 现金出资持股制:- 高管及中层干部通过自筹现金或部分年薪认购股份。
- 实际控制人按员工职务、工作年限和贡献比例赠送或优惠出售股份。
2. 岗位分红不持股制:- 根据实际控制人设立分红权,不需要现金投入,股权来源于分红权。
3. 经营业绩换股制:- 根据公司年度业绩目标和服务年限,授予员工股份或购买优惠股份。
企业股份分配管理制度

企业股份分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规范企业股份分配管理行为,提高企业治理水平,促进企业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企业股份分配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部各级别股东与公司之间的股份分配问题,包括但不限于现金红利分配、股票分红、优先股股利等。
第二章股份分配原则一、公平原则: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遵循市场规律的前提下,确保在股东间实行公平分配。
二、稳定原则:在符合公司经营状况和盈利水平的前提下,尽力保障股东的持续稳定收益。
三、可持续原则:企业在进行股份分配时,应当综合考虑未来发展需求和现金流状况,保证企业的可持续性发展。
第三章股份分配安排一、股息分配:公司每年根据盈利情况,确定分配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及股利支付日期,并在股东大会上进行审议和通过。
二、股票分红:公司可以根据盈利情况,通过公开市场购回自有股份或配股等方式,向股东分配股票红利。
三、优先股股利:对优先股的股东,在企业盈利时,按照优先股协议的规定进行股利分配。
四、其他分配方式:除以上方式外,公司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其他形式进行股份分配。
第四章股息分配政策一、公司从盈利中提取资金用于向股东分配股息时,应当按照以下原则确定分配政策:(一)综合考虑企业整体盈利水平,确保公司资金充分运转和健康发展。
(二)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积极配合政府的产业政策。
(三)考虑到股东的投资收益、企业未来发展需求以及现金流状况,保证分配政策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二、具体分配政策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在股东大会上进行审议和通过。
第五章股份分配程序一、公司每年在年度财务报表中披露盈利情况,包括净利润、留存利润等相关数据。
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并确定具体的股息分配比例、支付日期等。
三、公司财务部门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计算出应支付给每位股东的股息金额,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发放。
四、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股息分配情况,公开透明。
公司股权分散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股权管理,保障公司股权结构的合理性和稳定性,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股东,包括发起人股东、社会公众股东、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个人等。
第三条公司股权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 保障公司长远发展原则;3. 保护股东合法权益原则;4. 维护公司稳定经营原则。
第二章股权登记与变更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股权登记制度,对股东名册进行定期核对,确保股东名册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五条股东转让、赠与、继承、赠与、司法拍卖等股权变更行为,应当在变更之日起五日内向公司申报,公司应当在收到申报之日起三日内进行登记。
第六条股东因法定原因导致股权变更的,应当在变更之日起五日内向公司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公司应当在收到证明材料之日起三日内进行股权变更登记。
第七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变动,应当遵守《公司法》和《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向公司申报,并接受公司监督。
第三章股权激励与约束第八条公司可以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设立股权激励计划,对员工进行股权激励。
第九条股权激励计划应当明确激励对象、激励条件、激励方式、股权来源、股权分配等事项。
第十条公司应当对激励对象进行约束,确保其按照公司要求履行职责,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第十一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合理原则;2. 透明、公开原则;3. 连续性、稳定性原则;4. 业绩导向原则。
第四章股权质押与冻结第十二条股东可以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但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十三条股东质押股份,应当向公司申报,公司应当在收到申报之日起三日内进行登记。
第十四条股东因司法强制执行、股权质押等原因导致股份冻结的,应当在冻结之日起五日内向公司申报,公司应当在收到申报之日起三日内进行股权冻结登记。
公司股权与股份分配制度

公司股权与股份调配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适用范围为了规范公司股权与股份调配,激励员工乐观参加公司发展,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益,促进公司的可连续发展,订立本规章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条定义1.公司股权:指公司的全部权益,包含股份、优先股、特权股等。
2.股份:指公司的股权的一种表现形式,代表股东对公司调配利益和决策权的权益。
3.员工:指受本公司雇佣,具有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关系的个人。
第二章公司股权与股份调配原则第三条公平原则公司股权与股份调配应依照公平原则进行,不得偏袒个别员工。
第四条激励原则公司股权与股份调配应重视激励员工创新、乐观参加公司发展,与其个人业绩和贡献相匹配。
第五条具体调配原则具体的公司股权与股份调配原则由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发展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订立,并通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三章公司股权与股份调配方案第六条调配对象1.公司股权和股份调配的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在职员工。
2.调配对象的条件由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发展需要和规模确定,并通过公司内部公告或通知向全体员工公示。
第七条调配比例1.具体的公司股权与股份调配比例由公司董事会依据员工的个人表现、职务层级、工龄、贡献等因素综合考虑后确定。
2.调配比例的调整需要经过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八条认购方式1.调配对象依照公司规定的认购方式购买公司股份。
2.公司可以依据实际情况,选择以现金认购、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等方式进行认购。
第九条股权锁定期1.调配对象认购的公司股份在肯定的锁定期内不得转让或处理。
2.公司董事会可依据实际情况确定股权锁定期的具体期限,并在认购合同中明确商定。
第十条分红与权益1.调配对象购买的公司股份享有相应的股东权益,包含参加公司决策权、红利调配权等。
2.公司依据实际情况和利润情形,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定期调配红利给股东。
第四章监督与实施第十一条监督机制1.公司董事会负责监督公司股权与股份调配制度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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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份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更好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企业对高管人员及业务技术骨干的激励与约束,使员工的职业规划进程与企业的长远发展紧密的结合起来,做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及创造性,为企业创造更高的业绩及留住企业需要的核心专业技术性人才,特在公司内推行股份分配制度。
第二章,股份分配的范围
一、股份分配包括公司所有的人员,差别在于股份配送或优惠比例不同,
体现公平性,包容性及利益共享的文化。
另考虑到管理成本及控股人实际利益,持股总人数应控制在不超过20人。
二、实行股权代理制,被分配到股份的人员以下简称为股东,有5-10名核
心股东,小股东必须委托这些人员实行法律上的股东权利,以提高决策效
率及减少管理成本。
三、公司核心股东即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含公司的董事、监
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中层干部),有一定的业
绩目标,其目标可通过公司考核体糸中的考核办法来实现,同时
他们当中一部分年薪制,通常在完成一定的业绩目标的前提下有
一定的超额,公司才为他们配给一定的股份,以稳定高管队伍。
四、核心股东也可经董事会确认未担任中层干部的核心技术人员
及骨干。
五、公司的核心人员在本制度实施时,在公司已连续工作五年以上。
六、本制度实施时,公司员工男年龄不超过45周岁,女年龄不超
过40周岁。
第三章股东(股份持有人)权利
一、参加股东会并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
三、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以便监督公司的
运营;
四、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即股东享有受益权;
五、依法转让出资;
六、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七、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资本;
八、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剩余财产。
此外,股东还可以享
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章股东同时承担以下义务
一、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二、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三、公司设立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四、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即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履行公
司章程规定的义务。
第五章公司员工认缴的出资形式
一、现金出资持股制
(一)股份来源
1.公司高管及中层干部现金持股。
2.实际控制人赠与配送股份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员按照员工
的职务级别、工作年限、贡献大小按照100%-5%的不同
比例进行股权赠与配送。
3.实际控制人股份转让获取公司不想增资扩股的情况下,
按照职各级别、工作年限、贡献大小等优惠价格进行转让,
完成买股与配送的过程。
(二)现金来源
1.完全由员工自筹现金取得。
2.由员工年薪中提取一定比例进行认购股份。
3.从公司的公益中划出一部分专项资金,无息贷给员工认购
股份,然后从员工的薪资中定期扣回。
4.也可以由支付的奖金进行代购,剩余的部分由员工拿现金
认购。
二、岗位分红不持股制
不投现金,不持股,在一定的岗位就有分红权,股权来源于实
际控股人,让渡分红权。
可根据其年薪,给予相应的分红。
三、经营业绩换股制
(一)公司与高级管理人员制订一个年度合理的业绩目标,在其达成该目标时,并在公司服务于一定年数后,公司授
予其一定的股份或提取一定的奖励基金购买公司股份。
(二)股份来源:
1.从实现的净利润中,提取增资。
2.由提取的奖励基金中从
实际控制人处回购公司股份。
2.此经营业绩,如果持续性在五年以上,可以对业绩股进行
年年分红权,并且授予一定的证书。
第六章员工基本要求
公司初创发行10,000,000份股,会随不同时期进行变化
第七章实施步骤
一. 签订《公司股权期权协议书》。
二. 规定配送的股权只有分红权。
三. 规定在公司必须服务五年以上或完成一定业绩目标后,才能办
理行权手续。
四.在服务期间未满十年发生离职或死亡或职务变更,股权自动失
效,当年的分红在离职当年终止;满十年以上的人员可以由公
司回购。
五.为出资者及拥有股权发放《股权登记证书》,鼓励建立内部股权交易,为
股权交易者变更登记提供方便。
六.红利分配时间为下一财年的上半年。
第八章股权管理与薪资管理、绩效管理同属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管理及运作,并由专门人员进行操作。
第九章本管理规定初稿完成于二0一五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