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建设用地征地补偿的具体流程
征地拆迁工作实施计划方案(工作流程)

征地拆迁工作流程(工作案)征地拆迁工作分为十个阶段:①征迁准备阶段②宣传发动阶段③勘察核实阶段④征地拆迁阶段⑤资金兑付阶段⑥拆迁安置阶段⑦进场施工阶段⑧服务招商阶段⑨竣工通车阶段⑩验收总结阶段。
一、征迁准备阶段1、委托文物、压矿、地灾、水保、环评、土地等相关咨询评估机构完成相应的报告书,并获取相关行政批文后,委托国土咨询评估机构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及土地预审呈报书,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
2、在设计单位出征地红线图后,委托林业勘察单位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使用林地调查报告》,报林业厅初审,报林业局批准。
3、省政府印发永武高速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4、地政府建立相应的征地拆迁协调领导小组,并成立全职的征地拆迁办公室,办公室应设立土地核查小组、房屋丈量小组、矛盾纠纷协调小组。
5、根据初步设计编制征地拆迁简介,准备征地拆迁使用的各种表格及工具、用具等。
编制项目征地拆迁实施预案,为正式实施征地拆迁做好充分准备。
6、召开征地拆迁动员大会。
二、宣传动员阶段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项目的重要性和征地拆迁政策。
通过宣传发动,使沿线群众和征迁安置对象熟悉掌握永武高速公路征地拆迁政策、计划安排,争取公路沿线被征单位和个人积极配合、参与、支持。
三、勘察核实阶段该阶段的主要任务是以施工设计图为依据,通过实地勘察放线,划定高速公路征地拆迁红线围,对征迁围的实物指标进行丈量、清点、核实、登记、签认,为开展征迁补偿提供数据指标。
1、与地征迁办签订红线边沟开挖协议。
2、由设计单位依据红线图划定红线围,进行红线放样,项目办、地征迁办共同参与。
确定中线和边线、打桩、开挖边沟和边界保护。
3、勘测界定:土地勘测单位以施工图为依据,对项目征地进行勘测核对、绘制勘测界图、市县勘测定界报告书,正式确定公路用地围。
4、实物指标调查,在划定公路用地红线围的同时,与设计单位、各地征迁部门、国土部门、林业部门、被征户(单位)共同对红线土地、建筑物、地面附着物等进行现场实地丈量、清点、登记、四共同签认工作,调查登记结束后及时统计、核算、汇总并上报确认。
开发商有哪些征地流程

开发商有哪些征地流程房地产开发商要不断建房⼦就离不开⼟地,⼤部分开发商都会通过征地来获得⼟地,当⾃⼰的⼟地被开发商征收的时候,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法律纠纷,牵扯到的利益也很⼤。
那么,开发商有哪些征地流程?店铺⼩编带你了解具体情况。
开发商有哪些征地流程⼀、建设⽤地预审市国⼟资源局根据《建设项⽬⽤地预审管理办法》(国⼟资源部27号令,2004年12⽉1⽇起施⾏),对征地项⽬进⾏建设⽤地预审。
审查项⽬⽤地是否符合⼟地利⽤总体规划,是否符合国家供地政策,是否符合⽤地标准和⼟地利⽤年度计划指标等情况,⾃受理预审申请之⽇起20⽇内出具预审意见。
⼆、发布征地通告《国务院关于深化改⾰严格⼟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明确要求,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资源部门要将拟征地的⽤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要将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材料。
征地项⽬预审通过的,市国⼟资源局发布征地通告,将预征收⼟地⽤途、⾯积、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等告知被征地村和村民,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
通告后,在拟征收⼟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不列⼊补偿范围。
三、开展征地调查开展征地调查是征地前的重要基础性⼯作。
市国⼟资源部门(征地拆迁⼯作机构)会同被征收⼟地的所有权⼈和有关部门深⼊被征地村、被征地地块,对拟征收⼟地的四⾄边界、权属、地类、⾯积等现状和被征地村的农业⼈⼝、劳动⼒、耕地⾯积等情况进⾏全⾯调查核实,对征地拆迁范围内的被征地拆迂户⽤地⾯积逐户勘测核实,对房屋⾯积、结构及其他地上附着物等情况认真搞好登记。
将调查资料、数据整理成册,掌握第⼀⼿资料,做好拟定征地报批“⼀书两⽅案”的准备⼯作。
四、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征地调查结果与被征地村、村民和地上附着物产权⼈共同确认。
五、组织征地听证2004年1⽉9⽇,国⼟资源部发布《国⼟资源听证规定》(国⼟资源部22号令,2004年5⽉1⽇起施⾏)。
建设项目征地流程是怎样的

建设项⽬征地流程是怎样的征地流程⼿续很繁复,每个步骤都有相应的要求。
对于⼟地征收流程的掌握可以更好地判断征收⾏为是否侵犯到⾃⼰相应的权益,从⽽更好地保护好⾃⼰的利益,更好地获取相应的赔偿。
那么,建设项⽬征地流程是怎样的呢?下⾯就由店铺⼩编给⼤家做相应介绍。
建设项⽬的征地流程(⼀)征地的批准程序1、建设项⽬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地申请。
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地等⽅案。
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
5、征收⼟地等⽅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
(⼆)征地的实施程序1、发布征地公告(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
(2)发布范围:被征收⼟地所在地的乡(镇)、村。
(3)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号、征收⼟地⽤途、范围、⾯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
(4)发布后果: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补偿范围。
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1)登记机关: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门。
(2)登记申请⼈:被征收⼟地的所有权⼈、使⽤权⼈。
(3)登记期限: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
(4)登记所需材料:⼟地权属证书证书、地上附着物产权证明等⽂件。
(5)不办理登记的后果:列⼊补偿范围。
3、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案(1)拟订机关:市、县政府地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
(2)拟订根据:⼟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结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
(3)⽅案内容:⼟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事项。
(4)⽅案公告: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在被征收⼟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案,听取被征收⼟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5)报批:由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报市、县政府批准。
4、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案确定和批准机关:市、县政府(并报省政府地政部门备案)。
5、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案(1)组织实施机关:县级以上政府地政部门。
征地流程总结报告范文(3篇)

第1篇一、前言征地工作是政府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对集体土地进行征收的一种行为。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征地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总结征地工作的经验教训,提高征地工作效率,现将征地流程总结如下。
二、征地流程概述1. 征地申请征地申请是征地工作的第一步,由政府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征地申请。
2. 征地调查征地调查是对拟征地范围内土地、房屋、附着物等进行调查、评估,了解被征地者的合法权益,为制定征地补偿方案提供依据。
3. 征地公告征地公告是告知被征地者征地相关信息,包括征地范围、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以便被征地者了解并表达意见。
4. 征地补偿安置征地补偿安置是征地工作的核心环节,包括补偿标准、安置方式、补偿金额等。
5. 征地协议签订征地协议签订是征地补偿安置落实的依据,由被征地者与政府部门签订。
6. 征地公告实施征地公告实施是指政府部门根据征地协议,对被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房屋、附着物等进行征收。
7. 征地补偿发放征地补偿发放是征地工作的重要环节,根据征地协议,政府部门将征地补偿款发放给被征地者。
8. 征地验收征地验收是征地工作的最后环节,由政府部门对征地工作进行验收,确保征地工作顺利进行。
三、征地流程总结1. 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在征地工作中,政府部门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确保征地工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 加强沟通协调征地工作涉及多个部门,政府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提高征地工作效率。
3. 注重群众利益在征地过程中,政府部门要充分尊重被征地者的合法权益,关心群众利益,确保被征地者得到合理补偿和安置。
4. 严格审查补偿标准政府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审查,确保补偿金额合理。
5. 强化安置保障政府部门要充分考虑被征地者的安置需求,制定合理的安置方案,确保被征地者得到妥善安置。
城乡建设规划中的土地收储和征地补偿

城乡建设规划中的土地收储和征地补偿在城乡建设规划中,土地收储和征地补偿是一个关键的环节。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土地作为有限的资源,需要合理利用和管理。
土地收储和征地补偿是确保城市和农村发展有序进行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从土地收储和征地补偿的意义、流程以及相关政策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土地收储与征地补偿的意义土地收储和征地补偿是保障城乡规划有序进行,推动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措施。
城市发展过程中,需要不断进行土地收储,以满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需要。
而在农村地区,土地征地补偿则是保障农民利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举措。
1. 城市土地收储的意义城市土地收储是城市规划和发展的基础。
通过土地收储,可以划定城市建设用地、保留耕地和生态用地,有效控制城市扩张的规模和速度,避免乱占乱建现象的发生。
同时,土地收储也为城市基础设施、交通网络、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提供了必要的土地资源。
2. 农村土地征地补偿的意义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是保障农民权益的重要方式。
在城乡发展不平衡的情况下,土地征地往往成为农民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
合理的土地征地补偿政策可以确保农民在土地被征收后得到合理的经济补偿,并有机会参与到城市化进程中,实现农民利益最大化和农村地区的可持续发展。
二、土地收储与征地补偿的流程土地收储和征地补偿的流程一般包括确定拆迁范围、评估土地价值、签订补偿协议、清理拆迁户废墟等环节。
1. 确定拆迁范围在城乡建设规划中,首先需要确定拆迁范围。
根据城市规划和用地规划,确定需要收储或征地的区域范围,明确需要拆迁的建筑物、农田等具体目标。
2. 评估土地价值对于需要收储或征地的土地进行评估,确定合理的土地价格。
评估的依据主要包括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等因素,并结合市场价格和政府政策进行综合考虑。
3. 签订补偿协议在评估土地价值的基础上,与土地所有权人进行协商,签订土地收储或征地补偿协议。
协议内容主要包括补偿方式、补偿金额以及后续的安置安排等。
集体土地征地补偿程序有哪些步骤

一、集体土地征地补偿程序有哪些步骤基本工作流程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使用土地的,用地单位应按规定办事员理征用集体土地的各项手续。
1.征用集体土地申请:用地单位需要征用土地进行项目建设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区、县级国土房管局提交相关文件、资料,提出用地申请。
2.征用集体土地受理:区、县级国土房管局接受用地单位提出的征用集体土地申请,经审查对提交文件、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建设用地申请予以受理。
申请内容用地单位提出用地申请时,应当提交建设项目用地申请书,申请书中应包括以下各项主要内容:1.申请单位名称;2.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立项、规划选址等情况;3.建设用地基本情况,包括用地位置、用地面积、土地利用现状等。
申报文件用地单位提出用地申请时,在建设项目用地申请书后应附具以下各项文件、资料:1.用地单位有关资质证明;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者其他有关批准文件;3.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4.初步设计或者其他有关批准文件;5.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6.占用耕地的,必须提出补充耕地方案;7.建设项目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应当提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二、拟定征地方案基本工作流程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用地单位提出的征用申请后,应自申请之日起30日内拟定各项征地方面方案,征地方案包括以下各项主要内容:1.农用地转用方案,2.补充耕地方案3.征用土地方案,4.供地方案,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以下要求,根据不同情况拟定征地所需相关方案:1.建设只占用国有农用地的,区、县国土房管局只需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和供地方案。
2.建设只占用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的,区、县国土房管局只需拟订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
3.建设只占用国有未利用地,按照相关规定应由国务院批准的,区、县国土房管局只需拟订供地方案。
申报文件1.农用地转用方案;2.补充耕地方案;3.征用土地方案;4.供地方案。
新老土地法的征地流程

新老土地法的征地流程《新老土地法的征地流程》一、老土地法下的征地流程1. 征地申请- 建设单位需要进行建设项目时,向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征地申请。
建设单位要明确项目的用途、范围、规模等相关信息,并附上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必要文件,以说明征地的必要性。
2. 拟定征地方案- 土地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会同有关部门对拟征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核实。
根据调查结果,拟定征地方案,征地方案包括征地的范围、土地用途、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内容。
3. 审查报批- 将拟定的征地方案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查批准。
一般来说,根据征地规模等因素,不同级别的政府有不同的审批权限。
例如,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一定面积等需要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4. 公告- 征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公告期一般为一定天数,让被征地农民和相关权益人知晓征地情况。
5. 补偿登记- 被征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未如期办理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有关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6. 制定补偿、安置方案-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补偿方案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具体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等;安置方案包括农业人口的安置途径,如货币安置、农业安置、社保安置等方式。
7. 公告补偿、安置方案并征求意见-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被征地农民等相关权益人如果对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有关部门应及时研究处理。
政府征地流程是怎么样的

政府征地流程是怎么样的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
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
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
我们国家有很多项目都是由政府来进行的,很多情况下都会涉及到土地的征用。
土地征用是指政府在法律的允许范围内,并且走一定的法律程序征用土地的行为,与此同时,政府会对被征收人进行相应的补偿,那么,政府征地流程是怎么样的呢?▲一、政府征地流程是怎么样的?1、拟订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
2、审查报批:报有批准权限的上级政府批准。
3、方案公告:由市、县人民政府对经批准的征地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4、征地补偿登记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5、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的方案及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登记情况(经核实)制定,即把征地方案中确定的各种补偿的总费用分配到各所有者和使用者,以及具体落实人员的安置方案。
6、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征地补偿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部支付。
7、清理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后,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用的土地进行清理。
▲二、土地征收的补偿费土地征收的补偿费用分为三种,分别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1、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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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建设用地征地补偿的具体流程
一般建设用地征地补偿程序:
1、公告
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征收土地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公告,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乡(镇)、村予以公告。
2、登记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公告规定期限内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3、补偿标准
补偿费用包括:
①土地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的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补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耕地的标准规定。
②安置补助费。
征收耕地的,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安置补助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标准规定。
按照上述标准支付,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③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4、公告、征地补偿方案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5、争议的处理
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争议不影响征地方案的实施。
6、补偿费用的支付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所有者所有。
安置补助费专款专用,根据需要安置人员的安置情况支付。
文章来源:律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