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设用地的审批的程序
设施农用地审批程序

设施农用地审批程序建议
农业设施的建设与用地由经营者提出申请,乡镇政府申报,县农业局和国土资源局审核,县政府审批;申报与审核用地按以下程序和要求办理:
一经营者申请;设施农业经营者持以下材料向镇乡人民政府提出用地申请,领取、填写平和县设施农用地审核表;
1、设施农用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用地协议权属证明;
4、设施农用地范围图乡镇总体规划图;
5、复垦协议书;
6、使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应附具城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意见;
二乡镇申报;乡镇政府依据设施农用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经营者提交的设施建设方案、用地协议等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乡镇政府应及时将有关材料呈报县级政府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乡镇政府及时通知经营者,并说明理由;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经营者应依法先行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承包农户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三县级审核;县级政府组织农业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审核;农业部门重点就设施建设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承包土地用途调整的必要性与合理性,以及经营者农业经营能力和流转合同进行审核,国土资源部门依据农业部门审核意见,重点审核设施用地的合理性、合规性以及用地协议,涉及补充耕地的,要审核经营者落实补充耕地情况,做到先补后占;符合规定要求的,由县级政府批复同意;
四缴纳费用;设施农用地申请审核后,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缴纳相复垦保证金;。
设施农用地审批程序

设施农用地审批程序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设施农用地审批程序(建议)
农业设施的建设与用地由经营者提出申请,乡镇政府申报,县农业局和国土资源局审核,县政府审批。
申报与审核用地按以下程序和要求办理:
(一)经营者申请。
设施农业经营者持以下材料向(镇)乡人民政府提出用地申请,领取、填写《平和县设施农用地审核表》。
1、设施农用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用地协议(权属证明);
4、设施农用地范围图(乡镇总体规划图);
5、复垦协议书;
6、使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应附具城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意见。
(二)乡镇申报。
乡镇政府依据设施农用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经营者提交的设施建设方案、用地协议等进行审查。
符合要求的,乡镇政府应及时将有关材料呈报县级政府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乡镇政府及时通知经营者,并说明理由。
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经营者应依法先行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承包农户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三)县级审核。
县级政府组织农业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审核。
农业部门重点就设施建设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承包土地用途调整的必要性与合理性,以及经营者农业经营能力和流转合同进行审核,国土资源部门依据农业部门审核意见,重点审核设施用地的合理性、合规性以及用地协议,涉及补充耕地的,要审核经营者落实补充耕地情况,做到先补后占。
符合规定要求的,由县级政府批复同意。
(四)缴纳费用。
设施农用地申请审核后,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缴纳相复垦保证金。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流程图城乡规划类表格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流程图城乡规划类表格3.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流程图向行政服务窗口依法提交有关申请材料窗口初步审核申报材料(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是否符合规划要求并进行现场勘探不予许可,法定告知制发不予许可决定书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分管局长对申办资料和经办科室提出的意见进行审定,提出审核意见,作出准予许可决定。
(2个工作日内完成)准予许可履行审批手续,按规定时限办理送达行政服务窗口通知申请人(7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公开审查村镇规划科组织审查(15个工作日内完成)归档提出审查意见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2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虽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但自接收材料2日内不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概述《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前,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城市、县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和个人用地的法律凭证。
实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管理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对乡村建设的新要求。
建设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指导意》见提出,我国将建立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制度。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制度要充分体现农村特点,体现便民利民和以人为本,满足农民生产和生活需要,遏制农村无序建设和浪费土地。
法律依据和规定原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农村个人建房占用集体土地审批办事程序

农村个人建房占用集体土地审批办事程序一、领取填写《建房用地申请表》1、现有宅基地总面积:原《土地使用证》及未上《土地使用证》的《建房许可证》的面积之和(含拆旧翻新面积)旧房拆除收归集体的面积的应减去,分房的则填分房后的面积。
2、申请用地①占用地类:除已规划的和倒房户、洪泛区地质灾害点危房户建房外,不得占用耕地(水田、旱土、菜地)。
②用地面积:占用耕地不超过120平方米,占用荒山不超过180平方米,占用其他土地不超过180平方米(另有文件规定的,按文件执行)。
申请用地面积与现有宅基地面积之和不超过180平方米。
3、申请用地四至界限:相邻的某某单位、个人房屋、土地、路等,界限为某某房屋则要写明房屋类别、共墙或相邻。
4、村民小组意见:包括组长、用地相邻关系人在内的80%以上的户主签字。
5、申请用地平面示意图:按方位画好房屋形状、长宽的草图(上北下南,左西右东)。
二、现场踏勘三、将批地手续交国土所1、通常情况:《建房用地申请表》,原《土地使用证》及未上《土地使用证》的《建房许可证》。
证件遗失的需村委会开具证明。
2、旧房全部或部分拆除的:还需交《建房用地申请》。
用铅笔在证件平面示意图上将拆除的房屋标明。
3、分户分房的:还需交新分户家庭的户口簿(原户主书写申请分户报告,村委会签意见,到派出所办理)、分房协议(对照《土地使用证》示意图规范书写,有财产继承权的夫妻、子女等人签字,组长等从场人签字,村委会签意见)。
用地管理政策农村村民住宅用地是指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
宅基地通常包括主要建筑物(居住用地)、附属建筑物(厨房、仓库、厕所、畜禽舍、沼气池等)以及房屋周边独家使用的土地。
按照我国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到2000年,农村村民占地规模为 2.05亿亩,但到1996年实际占地 2.47亿亩。
近几年,占地速度更快,形势更严峻,正确引导农民节约、合理使用土地兴建住宅,严格控制占用耕地是我们每一位国土资源管理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农村林地转建设用地手续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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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

乡村建设⽤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概述《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或者个⼈在进⾏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前,经乡、镇⼈民政府审核后,报城市、县城乡规划⾏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位置和范围符合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和个⼈⽤地的法律凭证。
实⾏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管理制度是《⽣⽣和⾥墟皇现⾥法》对乡村建设的新要求。
建设部《贯彻实施中华⼈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指导意》见提出,我国将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制度。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制度要充分体现农村特点,体现便民利民和以⼈为⽊,满⾜农民⽣产和⽣活需要,遏制农村⽆序建设和浪费⼟地。
编辑本段法律依据和规定原⽂《中华⼈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应当向乡、镇⼈民政府提出中请,由乡、镇⼈民政府报城市、县⼈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原有宅基地进⾏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0治区、直辖市制定。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农⽤地;确需占⽤农⽤地的,应当依照《中华⼈民共和国⼟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地转⽤审批⼿续后,由城市、县⼈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或者个⼈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可办理⽤地审批⼿续。
释义本条是关于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程序的规定。
1、在乡、村庄集体⼟地上的有关建设⼯程,应当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设置这项规划许可制度,⼀是有利于保证有关的建设⼯程能够依据法定的乡规划和村庄规划;⼆是有利于为⼟地管理部门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权属管理职能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三是有利于维护建设单位按照规划使⽤⼟地的合法权益。
2、按照本条第⼀款的规定,建设单位或者个⼈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等建设活动,应当向所在地乡、镇⼈民政府提出中请,由乡、镇⼈民政府进⾏审核后,报城市、县⼈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定发放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是什么

遇到房屋土地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是什么农村宅基地是每个农村村民都可以依法申请的用于自己居住的住房用地,农村宅基地的土地性质是属于集体所有,虽然每个村民都有权利享有本村的宅基地,但是对于宅基地的使用也是有相关法律规则的,所以今天我们要谈的就是关于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的问题。
一、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一)申请。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
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
(二)现场勘查。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
(三)填申请表。
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
(四)村委会审查。
村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证明申请人的原住宅用地情况和家庭成员现居住情况,由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五)审核上报。
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会上报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材料后完成审核并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
县国土资源局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上报县人民政府。
(六)审批。
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七)放样。
由国土资源所牵头协同乡镇政府人员根据《建设用地批准书》和《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实地放样,划定范围,填写《放样记录卡》,放样参加人应当在《放样记录卡》上签字。
放样后,用地申请人方能动工建设。
(八)验收发证。
新建、改建、扩建农村村民住宅,应当自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手续和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
二、农村宅基地的使用管理(一)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村村民只有使用权。
农业用地上申请自住建筑申报与审核有哪些程序和要求

农业⽤地上申请⾃住建筑申报与审核有哪些程序和要求应该到⼟地局变更⼟地使⽤权。
因为农业⽤地不允许改作他⽤,建庄园毕竟还有⼀部分⼟地变作建筑⽤地了。
所以不审批的话,就属于违章建筑,说重点就叫做威胁国家耕地资源。
农业⽤地⼜称农⽤地。
指直接或间接为农业⽣产所利⽤的⼟地。
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养捕⽔⾯、农⽥⽔利设施⽤地(如⽔库、闸坝、堤埝、排灌沟渠等),以及⽥间道路和其他⼀切农业⽣产性建筑物占⽤的⼟地等。
1985年,世界农业⽤地约占世界陆地总⾯积(不包括南极洲)的64.7%;随着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这⼀⽐例正在以惊⼈的速度变⼩。
农业⽤地利⽤的合理性标准为:要求达到环境、社会、经济、⽣态等⽅⾯效益的统⼀,以保持良性循环,永续利⽤,⽤地范围。
在以农业为依托的休闲观光项⽬以及各类农业园区,涉及建设永久性餐饮、住宿、会议、⼤型停车场、⼯⼚化农产品加⼯、中⾼档展销等的⽤地,不属于设施农⽤地范围,按⾮农建设⽤地管理。
确需建设的,必须符合⼟地利⽤规划,依法办理建设⽤地审批⼿续。
在⼟地利⽤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地范围内,因设施农业项⽬发展需要,申请按建设⽤地使⽤⼟地的,可按建设⽤地管理,并依法办理建设审批⼿续。
合理选址。
各地要根据农业发展规划和⼟地利⽤规划,在保护耕地、合理利⽤⼟地的前提下,积极引导设施农业发展。
设施建设应尽量利⽤荒⼭荒坡、滩涂等未利⽤地和低效闲置的⼟地,不占或少占耕地,严禁占⽤基本农⽥。
确需占⽤耕地的,也应尽量占⽤劣质耕地,避免滥占优质耕地,同时通过⼯程、技术等措施,尽量减少对耕作层的破坏。
规范设施农⽤地审核。
农业设施的建设与⽤地由经营者提出申请,乡镇政府申报,县级政府审核同意。
申报与审核⽤地按以下程序和要求办理:经营者申请。
设施农业经营者应拟定设施建设⽅案,⽅案内容包括项⽬名称、建设地点、⽤地⾯积,拟建设施类型、数量、标准和⽤地规模等;并与有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地使⽤年限、⼟地⽤途、补充耕地、⼟地复垦、交还和违约责任等有关⼟地使⽤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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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建设用地的审批的程序
(一)户主申请(说明申请事由,用地面积和土地类型,家庭状况)村、社签字。
(二)本户的户口簿复印件及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三)规划内要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外要办理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土地有着巨大的利用空间,开展农村建设项目的情况也越来越多,要进行农村土地建设必须要进行审批,那么审批程序是怎样的呢?今天小编将为大家介绍农村建设用地的审批程序,请大家继续往下阅读。
▲农村建设用地的审批程序
不同情况的建设用地审批程序不同。
▲一、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一)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指工业建设项目用地)
3、项目用地平面布置图
▲(二)办事程序
提出申请——现场踏查——办理项目用地预审手续——区国土资源局初审——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
▲(三)承诺时限
对手续齐全、符合用地条件的,自大厅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上报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审批
▲(四)收费标准
▲二、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企业、兴建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项目用地审批
▲(一)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
3、联建协议(本集体经济组织自行建设的除外)
4、建设项目用地申请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计委立项批复文件
7、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批复
8、联建协议(本集体经济组织自行建设的除外)
9、原集体土地使用证
10、勘测定界报告书及勘测定界报告图
11、项目用地平面布置图(①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绘制;②用地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要标注定位点、主要设计数据;③设计说明:用地平衡、经济技术指标、建筑物统计及其它说明事项;④设计单位晒图、盖章确认)
12、其他相关材料
▲(二)办事程序
提出申请——受理——现场踏查——办理项目用地审批手续|——例会审查——上报区政府审批——大厅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三)承诺时限
对手续齐全、符合用地条件的,自大厅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手续。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农村建设用地的审批程序,不同农村土地类型进行建设用地的审批程序是有所差异的,常见的土地征收建设项目用地以及兴建公共项目使用集体建设用地这两种情况,在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必须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在得到相关部门审理通过之后,才能进行建设用地,更多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茂名律师。
湖南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办法
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主要程序包括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