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乡村建设规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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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村镇建设规划与管理的探讨

加强村镇建设规划与管理的探讨

加强村镇建设规划与管理的探讨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村镇建设规划与管理成为了当前社会发展中亟需关注的问题。

加强村镇建设规划与管理,既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需要,也是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推动乡村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

本文将探讨如何加强村镇建设规划与管理,以实现农村社会经济全面发展。

1. 推动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振兴战略是当前国家的重要发展战略,而村镇建设规划与管理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和保障。

只有通过规划,才能科学合理地布局和利用乡村资源,实现乡村产业的升级和发展,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

2. 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强村镇建设规划与管理可以有效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实现城乡要素的有机流动和资源的优化配置。

城乡一体化发展需要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协同发展,而规划和管理可以起到统筹协调的作用。

3. 保障农村居民的合法权益加强村镇建设规划与管理,可以防范和化解农村土地、房屋和资源领域的纠纷和矛盾,有效保障农村居民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能够安居乐业。

二、加强村镇建设规划与管理的路径选择1. 加强村镇规划编制制定和实施村镇规划是加强村镇建设规划与管理的首要任务。

要充分调研和分析村镇的自然、经济、社会等基本情况,科学确定村镇发展的定位、规模和功能,编制村镇详细规划和规划实施方案,为村镇建设提供科学依据和指导。

2. 完善村镇规划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村镇规划管理体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实现规划决策、实施和监督的科学管理。

加强对乡村规划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提高规划管理水平和能力。

3. 强化村镇建设管理加强对村镇建设的监督和管理,促进村镇建设的科学有序进行。

要加强土地利用管理、建设项目审批和监管、村镇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确保村镇建设不破坏自然生态,不损害农民利益。

4. 加强社会参与和民主决策在村镇建设规划与管理中,要加强农民和村民的参与和决策。

可以通过开展村民代表大会、村民议事会等形式,听取农民的意见和建议,使农民能够参与到村镇建设过程中,推动村镇建设更符合农民的实际需求。

加强村镇建设规划与管理的探讨

加强村镇建设规划与管理的探讨

加强村镇建设规划与管理的探讨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农村的现代化建设也日益受到重视。

村镇建设规划与管理是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环节,它关系到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全局和长远。

加强村镇建设规划与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就如何加强村镇建设规划与管理进行探讨。

一、加强村镇规划编制工作规划是村镇建设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做好规划工作,才能为村镇建设提供科学的指导和依据。

加强村镇规划工作,首先要加强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要明确村镇发展的定位,科学地进行空间布局设计,充分考虑农民的生产生活需求和环境保护等因素,确保规划的可行性和实用性。

要加强规划编制的系统性和综合性。

要综合考虑农村土地资源、人口分布、产业结构等多方面因素,形成科学完整的规划体系,确保规划的整体性和协调性。

要加强规划编制的民主性和参与性。

要充分听取农民的意见和建议,让农民参与到规划编制过程中来,增强规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只有做到这些,才能够真正做到科学规划、民主规划、可行规划,为村镇建设提供科学的指导和保障。

二、加强村镇建设管理工作规划是村镇建设的指导,管理是村镇建设的保障。

要加强村镇建设管理工作,首先要加强农村土地利用管理。

要建立健全农村土地利用政策和法规,将土地利用纳入规划范围,加强对土地使用的监管和管理,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要加强村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

要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优先满足农民的生产生活需要,保障基础设施的建设质量和安全。

要规范基础设施的使用和维护,确保基础设施的长久可持续发展。

要加强村镇生态环境保护管理。

要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制度,加大对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投入力度,推动农村环境治理工作落实到位。

只有做到这些,才能够真正保障村镇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要真正加强村镇建设管理,还需要加强村镇建设管理的体制机制改革。

首先要完善村镇建设管理体制。

要完善村镇建设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能分工,形成科学合理的管理体系,确保管理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

如何做好乡村建设规划管理

如何做好乡村建设规划管理

怎样做好乡村建设规划管理一、乡和村庄建设规划管理旳概念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面临旳新旳历史使命。

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先从主线上变化农村建设中存在旳缺乏规划、无序建设和土地资源挥霍现象,做到规划先行、全盘考虑、统筹协调,防止盲目建设和滥用土地。

因此,为了加强对乡村规划旳管理,保证其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旳过程中发挥应有旳作用,《城镇规划法》对于乡规划和村庄规划旳制定和实行作出了明确旳规定。

乡和村庄建设规划管理,是指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旳申请,报送都市、县人民政府城镇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城镇规划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技术规范进行规划审查,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实行行政许可证制度,加强乡和村庄建设规划管理工作旳总称。

乡镇企业,系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民投资为主,在乡镇(包括所辖村)举行旳承担支援农业义务旳各类企业。

所谓投资为主,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民投资超过50%,或者虽未超过50%但能起到控股或者实际支配作用。

乡镇企业应当符合企业法人条件,依法获得企业法人资格。

乡镇企业旳重要任务是,根据市场需要发展商品生产,提供社会服务,增长社会有效供应,吸取农村剩余劳动力,调高农民收入,支援农业,推进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增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旳发展。

乡村公共设施,系指由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乡镇企业及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建设旳用于乡村社会公众使用旳或享用旳公共服务设施。

例如乡村文化教育设施、乡村医疗卫生防疫设施、乡村文艺娱乐设施、乡村体育设施、乡村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乡村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乡村商业金融服务设施、乡村行政管理与社会服务设施等。

也就是为乡村人口和社会服务旳公共建筑设施。

乡村公益事业建设,系指直接或者间接地为乡村经济、社会活动和乡村居民生产、生活服务旳公益公用事业建设。

例如乡村公路与道路交通设施建设、乡村自来水生产建设、乡村电力供应系统建设、乡村信息与通讯设施建设、乡村防灾减灾设施建设、乡村生产与生活供应系统建设等。

加强农民建房规划管理工作计划

加强农民建房规划管理工作计划

加强农民建房规划管理工作计划工作目标:通过加强农民建房规划管理,推动农村建房工作规范、有序、可持续发展。

工作内容:1. 完善农民建房规划管理政策:研究制定农民建房规划管理相关政策,包括房屋用地规划、建筑设计标准等,确保农民建房符合法律法规和安全要求。

2. 加强农民建房规划管理宣传教育:开展农民建房规划管理政策宣传,提高农民对规划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农民合理规划建房。

3. 强化规划管理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农民建房规划管理监督体系,加大对农民建房规划管理的监督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4. 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加强农民建房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帮助农民解决建房过程中的技术问题,确保建房质量和安全。

5.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积极与土地、房屋、建设等部门进行沟通与合作,共同推动农民建房规划管理工作。

6. 定期组织培训和经验交流活动:定期组织培训和经验交流会议,提高农村干部和相关人员的规划管理水平和服务意识。

工作计划:1. 第一季度:完善农民建房规划管理政策,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和细则。

2. 第二季度:开展农民建房规划管理政策宣传教育活动,制作宣传资料,组织宣传活动。

3. 第三季度:建立并完善农民建房规划管理监督体系,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4. 第四季度:组织农民建房技术培训,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5. 年度持续推进: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共同推动农民建房规划管理工作的落实。

6. 年度持续推进:定期组织培训和经验交流活动,提高规划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以上是加强农民建房规划管理工作的计划,具体执行过程中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合理规划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的方法

合理规划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的方法

合理规划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的方法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结合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现状,探讨合理规划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的方法。

一、了解农村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的首要步骤是了解农村的实际情况。

农村地域广阔,各地的自然资源、人口结构和经济发展状况存在差异。

因此,通过深入调查和研究,了解农村各地的实际情况,才能制定出更具针对性的规划。

二、制定长远发展目标在了解农村实际情况的基础上,要制定长远发展目标。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需要长期投入和规划,不能仅仅停留在眼前的问题上。

通过制定长远发展目标,可以指导农村基础设施的规划和投资,避免铺张浪费,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优化基础设施规划合理规划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的方法之一是优化基础设施规划。

在建设农村基础设施时,要根据实际需求和资源情况,合理规划道路、桥梁、供水、排水等基础设施的布局和建设方案,确保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农民的生活质量提升。

四、加强资金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需要巨额资金支持,因此加强资金保障是合理规划的重要环节。

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的财政投入,同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的参与。

此外,还可以通过金融手段,如发行债券等,筹集资金,确保基础设施建设的顺利进行。

五、强化技术支持合理规划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的方法之一是强化技术支持。

通过引进先进的技术和理念,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水平。

例如,可以引入智能化管理系统,提高基础设施的智能化水平。

同时,还可以培养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专业人才,提升整体管理水平。

六、加强协调管理合理规划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的方法之一是加强协调管理。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和利益相关方,需要强化协调和沟通,建立健全的合作机制。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实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的整体推进。

七、创新运营模式合理规划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的方法之一是创新运营模式。

新农村建设管理方案制定及实施机制建设

新农村建设管理方案制定及实施机制建设

新农村建设管理方案制定及实施机制建设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农村建设逐渐成为重点领域之一。

为了更好地推动新农村建设,必须制定合理的管理方案并建立有效的实施机制。

本文将从十个方面展开介绍相关措施。

一、确定目标和规划新农村建设管理方案的第一步是明确目标和规划。

政府部门应与农民充分沟通,了解他们的期望和需求,并制定相应的发展目标和规划。

这些目标和规划应具有可实施性和可持续性,考虑到现有资源和环境的限制。

二、强化法律法规为了保障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必须通过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加强管理。

这些法律法规应包括土地利用、环境保护、农村产权等方面的规定,并确保其执行力度。

三、推进政策支持政府应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政策支持力度。

这包括提供财政资金支持、减免税收、优惠贷款等,以鼓励农民积极参与和支持新农村建设。

同时,还应建立健全的奖励和惩罚机制,激发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新农村建设离不开基础设施的支持。

因此,政府应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包括道路、供水、电力等方面。

此外,还应注重信息技术的应用,提高农村信息化水平,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五、加强人才培养新农村建设需要有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管理团队。

因此,必须加强人才培养,通过吸引、培养和留住优秀的管理人才,提高管理水平,推动新农村建设顺利进行。

六、加强组织建设为了保证新农村建设管理方案的顺利实施,必须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

这包括建立农村建设管理部门、设立专门的农村建设管理人员岗位等,形成统一的领导和协调机制。

七、加强宣传教育宣传教育是推动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手段之一。

政府应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宣传力度,向农民普及相关政策和知识,增强他们的意识和认同。

同时,还应鼓励媒体、学校和社会组织参与宣传教育工作,形成多方合力。

八、创新金融服务金融服务对于推动新农村建设至关重要。

政府应推动金融机构针对农村建设的特点和需求,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提供适合农民的融资渠道。

如何加强农村规划建设管理

如何加强农村规划建设管理

如何加强农村规划建设管理农村规划建设管理是促进农村发展的重要环节,合理的规划和有效的管理可以提升农村地区的整体发展水平。

为了加强农村规划建设管理,以下提供了一些具体的建议和措施。

一、加强政府引领和规划指导在农村规划建设管理中,政府的引领和规划指导起着关键作用。

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农村规划建设的宏观指导,制定规范的农村规划制度和标准,精确把握农村发展的定位和方向,为农村建设提供科学指引。

二、建立健全村庄规划体系村庄规划是农村规划建设管理的核心,要加强对村庄规划的制定和实施。

首先,要建立健全农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明确土地的合理利用范围和用途,防止乱占耕地和乱建乱建房屋。

其次,要制定村庄建设总体规划,确立农村建设的布局和风貌,提升村庄整体形象和品质。

三、加强农村规划建设的技术支持科技创新是推动农村规划建设的重要力量,要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规划设计和建设管理的水平。

可以利用遥感、地理信息系统等技术手段,对农村土地资源进行调查和分析,为规划建设提供准确的数据和信息支持。

同时,要加强对农村规划建设技术人员的培训和引进,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技术能力。

四、完善农村规划建设的管理机制要加强对农村规划建设管理的组织和协调。

政府部门应建立健全农村规划建设的工作机构和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和责任单位的职责和权限,并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合力。

同时,要加强农村规划建设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五、加强农村规划建设的宣传和教育宣传和教育是加强农村规划建设管理的重要手段。

要加强对农民和村民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对农村规划建设的认识和理解,增强他们的规划意识和建设意识。

同时,要加强对农村规划建设的社会宣传,形成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

六、加强农村规划建设管理的资金保障资金是农村规划建设管理的基础和保障,要加强对农村规划建设的资金投入和管理。

政府应增加对农村规划建设的财政支持,优化资金使用的分配和管理机制,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和高效运营。

完善新农村建设的管理方案

完善新农村建设的管理方案

完善新农村建设的管理方案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和农村经济的转型升级,新农村建设已成为中国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一环。

然而,由于缺乏科学合理的管理方案,新农村建设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为了更好地推进新农村建设,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我们需要完善新农村建设的管理方案,并采取一系列措施来促进其可持续发展。

1. 完善农村规划与土地利用农村规划是新农村建设的基础,需要注重因地制宜,综合考虑农民需求和自然环境因素。

要完善土地利用政策,保护农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同时要注重生态保护,合理利用集约发展。

2.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提高农村居民生活品质的关键举措。

政府需要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包括道路、电力、通讯等方面,以便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和便利。

3. 推动产业多元化发展农村经济发展需要从单一农业向多元化发展转型。

政府可以提供技术支持,促进农民转变观念,发展农村非农产业,增加农村居民的收入来源,提升农民的生活质量。

4. 增加农民收入和社会保障农民收入水平是衡量新农村建设成效的重要指标。

政府可以通过加大农业补贴和转移支付,提高农民收入。

同时,要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为农民提供完善的社会保障,如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

5. 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农村文化是农民身份认同和文化自信的重要组成部分。

政府应加大对农村文化建设的支持力度,注重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同时鼓励创新,培养农民文化自信心。

6. 加强农村公共服务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医疗、教育、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的投入,提高农民享受公共服务的便利性和质量。

7. 强化村级自治和居民参与村级自治是新农村建设的基础,农民的积极参与是推动新农村建设不可或缺的因素。

政府应加强对村级自治的支持和引导,同时鼓励农民发挥主体作用,参与到新农村建设的各个环节中。

8. 完善农村环境治理农村环境治理是新农村建设中的一项重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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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乡村建设规划管理一、乡和村庄建设规划管理的概念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面临的新的历史使命。

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先从根本上改变农村建设中存在的缺乏规划、无序建设和土地资源浪费现象,做到规划先行、全盘考虑、统筹协调,避免盲目建设和滥用土地。

因此,为了加强对乡村规划的管理,保证其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城乡规划法》对于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乡和村庄建设规划管理,是指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申请,报送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城乡规划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技术规范进行规划审查,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实施行政许可证制度,加强乡和村庄建设规划管理工作的总称。

乡镇企业,系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民投资为主,在乡镇(包括所辖村)举办的承担支援农业义务的各类企业。

所谓投资为主,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民投资超过50%,或者虽未超过50%但能起到控股或者实际支配作用。

乡镇企业应当符合企业法人条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乡镇企业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市场需要发展商品生产,提供社会服务,增加社会有效供给,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调高农民收入,支援农业,推动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乡村公共设施,系指由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乡镇企业及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建设的用于乡村社会公众使用的或享用的公共服务设施。

比如乡村文化教育设施、乡村医疗卫生防疫设施、乡村文艺娱乐设施、乡村体育设施、乡村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乡村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乡村商业金融服务设施、乡村行政管理与社会服务设施等。

也就是为乡村人口和社会服务的公共建筑设施。

乡村公益事业建设,系指直接或者间接地为乡村经济、社会活动和乡村居民生产、生活服务的公益公用事业建设。

比如乡村公路与道路交通设施建设、乡村自来水生产建设、乡村电力供应系统建设、乡村信息与通讯设施建设、乡村防灾减灾设施建设、乡村生产与生活供应系统建设等。

也就是支持和维持乡村健康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

对于农村村民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住宅建设同样需要加强规划管理,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直辖区的实际情况和客观要求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来具体规定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

二、乡和村庄建设规划管理的任务乡和村庄建设规划管理的主要任务是:1.有效控制乡和村庄规划区内各项建设遵循先规划后建设原则进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切实保护农用地、节约土地,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做出具体贡献3.合理安排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提升农村发展建设水平4.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引导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有规划地合理进行三、乡和村庄建设规划管理的审核内容1.审核乡村建设的申请条件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乡、镇人民政府提交关于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村民住宅建设的申请报告,并附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总平面设计方案等,填写乡村建设申请表。

乡、镇人民政府应根据已经批准的乡规划、村庄规划,审核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位置和范围是否符合相关的乡规划、村庄规划,并审核是否占用农用地,如果是占用农用地的,应提出是否同意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核手续的审核意见。

乡、镇人民政府确认报送的有关文件、资料、图纸、表格完备,符合申请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应有条件和要求后,签注初审意见,一并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2.审定乡村建设的规划设计方案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接到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的乡村建设项目的申请材料后,首先应根据乡规划、村庄规划复核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位置和范围是否复核相关的乡规划、村庄规划的要求,核定该建设项目是否符合交通、环保、文物保护、防灾(消防、抗震、防洪防涝、防山体滑坡、防泥石流、防海啸、防台风等)和保护耕地等方面的要求,是否符合关于乡村规划建设的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然后,审定该乡村建设工程总平面设计方案。

3.审核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接到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的乡村建设项目的申请材料后,经审核,如果该建设项目确需占用农用地,根据乡、镇人民政府的初审同意意见,该建设项目应依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如果该建设项目所占用的农用地是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该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交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后,经审核无误,才能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四、乡和村庄建设规划管理的行政主体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乡村建设规划管理的行政主体是乡、镇人民政府和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城乡规划法》明确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乡村建设项目的申请审核,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对乡村建设项目申请的核定和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1.乡、镇人民政府《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由乡、镇人民政府行使乡村建设规划管理的对乡村建设项目申请的审核权限,以便把好乡村建设项目的依法申请关。

乡、镇人民政府没有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行政许可权限。

2.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了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行使行政许可权限。

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行使行政许可职能的过程中,应当注意,必须在乡规划、村庄规划所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行使规划许可权限,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接受由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的乡村建设项目的申请材料后,一方面要尊重乡、镇人民政府的审核意见,另一方面要依法对申报材料进行规划复核,对建设活动的内容进行核定,并审定建设工程总平面设计方案,以确定其性质、规模、位置和范围,如果是涉及占用农用地的,还应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然后才能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建设单位或者个人须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才可以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依法办理乡村建设用地的审批手续。

五、乡和村庄建设规划管理的程序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乡村建设规划管理的主要程序为申请程序、核定程序、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等。

1.申请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从事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乡村公益事业建设活动,应当持有关部门批准、核准的乡镇企业、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的批文,乡村建设项目的申请报告,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总平面设计方案等,向乡、镇人民政府提交申请材料,并填写乡村建设申请表。

由乡、镇人民政府对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签注审核意见。

2.核定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收到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的乡村建设项目的申请材料后,应先后进行程序性复核和实质性核定。

一是程序性复核,即审核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报送的各种有关文件、资料、图纸是否完备,是否符合申请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应有条件和要求。

二是实质性核定,即审查该建设项目是否符合乡规划、村庄规划要求,核定该建设项目是否符合交通、环保、文物保护以及历史文化名村保护、防灾和保护耕地等方面的要求,是否符合关于乡村规划建设的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审定乡村建设工程总平面设计方案。

并审核该建设项目是否占用农用地,如果占用农用地的须审核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

之后,对乡村建设项目的申请提出核定意见。

3.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乡村建设项目申请的有关材料,经审查核定后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向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

对于不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乡村建设项目,不得发放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但要说明理由,给予书面答复。

4.关于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审批程序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于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其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其程序,首先是应向乡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以便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经同意后报送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用地建设申请。

是否由乡、镇人民政府实行规划许可管理,还是由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实施规划许可管理,鉴于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涉及乡、村庄规划区内用地性质的调整,加之各地经济发展、社会、传统文化、自然环境等情况差异很大,条件复杂,农村住宅建设状况不尽相同,不能强求一致。

从农村实际出发,为尊重村民意愿,体现地方和农村特色,并降低农民的建房成本和方便村民,其管理程序可以相对简单,以利切实可行,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辖区域内的实际情况,体现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来制定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

一经制定,则应当按照其规划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执行规划管理。

第六节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一、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的概念临时建设,是指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并临时性使用,必须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或者其他设施等建设工程。

临时建设的特征:一是时间特征明显,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二是简易结构特征明显,不得建设成为永久性或者半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等。

三是在临时建设使用期间,如果国家建设需要时,一般应无条件拆除。

四是临时建设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

五是临时建设规划批准证件到期后,该批准证件自行失效。

如果需要继续使用时,应当重新申请临时建设规划批准证件。

临时用地,是指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堆料、安全等需要和其他原因,需要在城市、镇规划区内经批准后临时使用的土地。

临时用地的特征:一是时间特征明显,《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临时使用土地限期一般不超过两年。

”二是禁止在批准临时使用的土地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三是临时用地批准证件到期后,该批准证件自行失效。

如果需要继续使用时,应当重新申请临时用地批准证件。

《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条,对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的严格控制和规划管理作了明确的规定,并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具体制定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办法。

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就是指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于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和临时使用土地,实行严格控制和审查批准,行使规划许可工作职责的总称。

二、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的任务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的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

1.保证近期建设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顺利实施城镇的近期建设规划是以重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中低收入居民住房建设以及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内容,需要在近期(规划限期为5年)实施的规划,明确了近期建设的时序、发展方向和空间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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