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客运车票的检票、验票、收票
铁路列车旅客办理细则

铁路列车旅客办理细则1. 旅客办理手续简介在乘坐铁路列车之前,旅客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办理手续。
这些手续包括购票、检票、验票、安检等环节。
本文将介绍铁路列车旅客办理细则,帮助旅客了解和顺利办理相关手续。
2. 购票购票是旅客办理的第一步。
旅客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购买火车票,包括线上购票、线下售票窗口购票和代理购票等。
不同的购票方式有不同的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以下将进行详细介绍。
2.1 线上购票线上购票是当前最为便捷的购票方式之一。
旅客可以通过铁路官方网站或者手机APP等平台进行购票。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 打开铁路官方购票网站或者下载并打开铁路购票APP; - 进行用户注册(如果没有账号的话); - 选择出发地、目的地、日期和座位等信息; - 选择合适的列车和席位; - 输入乘车人信息; - 选择支付方式并完成支付。
2.2 线下购票线下购票是指通过前往铁路售票窗口或代售点进行购票。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前往铁路售票窗口或代售点; - 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告知出发地、目的地和日期等信息; - 让工作人员为您查询、预订并打印车票; - 核对购票信息并支付。
3. 检票检票是旅客办理的第二步。
旅客需要在列车开车前进行检票,确保乘车资格和有效票证。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在列车开车前一段时间抵达车站;•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车票;•工作人员核对身份证件和车票信息,并在车票上盖章。
4. 验票验票是旅客办理的第三步。
旅客需要在进入候车厅或站台前进行验票,确保乘车顺利。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在进入候车厅或站台前找到验票口;•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车票;•工作人员核对身份证件和车票信息,并在车票上盖章;•旅客保留好验票后的车票,以备上车后再次核对使用。
5. 安检安检是旅客办理的最后一步。
旅客需要在进入候车厅或站台前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乘车安全。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在进入候车厅或站台前找到安检口;•遵守安检人员的指示,将个人物品放入安检设备中进行检查;•通过安检后,将个人物品取出并继续前往候车厅或站台。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铁道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80.07.01•【文号】•【施行日期】1980.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铁路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铁道部废止的铁路规章目录(发布日期:1990年12月31日,实施日期:1990年12月31日)废止铁路旅客运输规程(一九八0年七月一日铁道部公布实行)总则铁路旅客运输是整个铁路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在党的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总路线指引下,认真执行国家的方针和政策,将旅客和行李、包裹安全、迅速、准确、便利地运到目的地,为工农业生产,为国防建设和人民旅行的需要服务,为在本世纪内实现我国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服务。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现代化的进程,铁路旅客运输工作,必须从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旅客乘车和行李、包裹运输需要出发,加强运输组织工作,挖掘运输潜力,改善服务设备,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有文化、有礼貌地为旅客服务。
旅客运输工作,是直接为人民服务的。
铁路客运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努力学习政治和技术业务,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
本《规程》是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制定的,是组织旅客运输的基本依据,除另有规定者外,国内所有营业线和临管线上的旅客和行李、包裹运输,均按本《规程》办理。
第一章旅客运输第1条旅客运输组织旅客运输组织工作,应从方便旅客出发,全面安排。
按照长短途列车分工,换乘优先,保证重点的原则,合理地使用运输能力,均衡地组织运输。
第2条车票的种类车票分为三种(式样见附件一----编者注:略,下同):⒈客票,包括软座、硬座、市郊(单程、定期)、简易车、棚车客票;⒉加快票,包括特别加快、普通加快票;⒊卧铺票,包括软卧、硬卧票。
第3条售票组织车票是旅客乘车的凭证。
旅客乘什么车买什么票。
车票由车站和市内售票所发售。
经铁路局同意,也可委托其他交通运输部门代售客票。
乘降所应设专人售票。
新客规详细介绍说明材料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铁运〔1997〕10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铁路运输企业内部办理旅客及行李、包裹运送工作,依据《铁路旅客运输规程》(以下简称《客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除另有规定者外,本细则适用于国家铁路和与国家铁路办理直通运输业务的其他铁路。
第三条《客规》内定义的用语意义适用于本细则。
第四条客运营业站的启用、封闭和变更时,由所属铁路局(含集团公司,以下同)于实施前60天报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审批。
第五条车站各营业处所除应有《客规》规定的揭示内容外,为方便旅客,还应有铁路旅行常识,全国铁路营业站示意图,严禁携带危险品进站、上车的图例或文字说明,列车开车、中转换乘时刻,全国主要站中转换乘时刻表。
在候车区域或上、下车通道还应有相应的车次、车厢顺号指引牌、检票车次牌等导向标志。
行李包裹承运处应有行包托运须知,行包包装标准,禁止托运和夹带违禁品的图例或文字说明,服务项目等。
第六条在不违反本细则的前提下,各铁路局可根据具体情况制订补充规定在本局管内实行。
补充规定须报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章旅客运输第一节铁路旅客运输组织第七条旅客运输组织工作要从方便旅客出发,全面安排,按照长短途列车分工、换乘优先、保证重点的原则,合理、经济的使用运输能力,均衡地组织运输。
站、车间应协调、配合,发生问题应本着以站保车的原则积极处理。
站、车发生纠纷,在责任、原则不明时,站、车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开车,造成列车晚点。
第八条要本着旅客至上的原则,坚持人民铁路为人民的服务宗旨,周到热情为旅客服务。
对旅客在旅行中发生的困难应千方百计予以解决。
站车服务设施和引导标志应采用《铁路客运服务图形标志》或国家标准规定的图形标志。
标准没有规定时,自行设计的标志应易于识别并附加汉字。
第二节车票和其他乘车凭证第九条车票是旅客乘车的凭证,同时也是旅客加入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的凭证。
第十条除车票外,还可以持铁路乘车证和特种乘车证乘车。
特种乘车证包括:1.全国铁路通用乘车证。
客规

一:铁路旅客运输合同
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的基本凭证是车票.它是明确承运人与旅客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从售出车票时起成立,至按票面规定运输结束旅客出站时止,为合同履行完毕.旅客运输的运送期间自旅客检票进站起至旅客到站出站时止计算.承运人是指与旅客或托运人签有运输合同的铁路运输企业.铁路车站,列车及运营有关人员在执行职务中的行为代表承运人.
1.站台票:每张1元.
2.手续费:列车上补卧铺每人每张5元,其他每人每张1元.同时发生时,按最高标准收一次手续费.
3.退票费:按应退票价计算,每10元(不足10元按10元计算)核收2元,2元以下的票价不退.
4.送票费:送到旅客所在地每人次5元.
5.货签费:每个0.25元;安全标志费:每个0.2元.
2.在购票地退还联程票和往返票时,必须于折返地或换乘地和列车开车前5天办理.在折返地或换乘地退还未使用部分车票时,按本务第(1)项办理.
3.旅客开始旅行后不能退票.如因伤,病不能继续旅行时,经站,车证实可退还已收票价同已乘区间的票价差额.已乘区间不足起码里程时,按起码里程计算;同行人同样办理.
10.携带品搬运费:从站台搬运到广场停车地点(由火车,汽车搬上,搬下时,每一次另计一次搬运作业),每件重量以20千克为限,超重时按其倍数增收.
二十 车票有效期间的计算和延长
1.客票的有效期间按乘车里程计算:500千米以内为二日,超过500千米时,每增加500千米增加一日,不足500千米的尾数也按一日计算.
二十一 车票票价的计算方法
1.车票票价根据发,到站间的运价里程,按旅客票价表计算.棚车代用客车时,客票票价按硬座客票半价计算.棚车小孩客票票价按棚车客票半价计算.棚车加快票按普通加快票计算.
铁路客运服务质量名词解释

铁路客运服务质量名词解释
1. 火车票:乘客购买旅客列车乘车资格证明的凭证。
2. 车站服务:铁路部门及车站工作人员向乘客提供的各种服务,包括
查询、购票、检票、候车、换乘等。
3. 安检:车站进行的安全检查,包括检查乘客的行李和人身安全。
4. 旅行时间:乘客花费的时间从出发点到达目的地,包括中间的站点
停留和换乘时间。
5. 车辆设施:列车上为乘客提供的服务和设施,包括座椅、餐车、厕
所等。
6. 车站设施:车站提供给乘客的服务和设施,包括候车室、卫生间、
自助售票机等。
7. 乘务服务:列车上的服务员为乘客提供各种服务,包括送餐、售卖
商品、安排座椅等。
8. 旅行体验:乘客在乘坐列车时所体验的感受,包括舒适度、风景观
赏等。
9. 投诉服务:乘客对铁路部门或车站的服务不满意时可以投诉,并要
求得到解决和赔偿。
10. 延误情况:列车出现延误的情况,将影响乘客原定的行程和安排。
2024年铁路客运“一体化考试”理论知识学习手册(列车值班员)

《客细》 第三章 行李、包裹运输 第四节 行李、包裹的托运与承运 第六十四条
《客细》第四章 特定运输 第一节 包车 第九十五条
《铁路互联网售票运输收入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客细》 第二章 旅客运输 第十三节 携带品 第五十一条
《客细》 第二章 旅客运输 第十三节 携带品 第五十二条
《客细》 第二章 旅客运输 第三节 售票与购票 第二十三条
《客细》 第二章 旅客运输 第七节变更 第三十四条
《客细》 第二章 旅客运输 第十三节 携带品 第五十一条
《客细》 第四章 特定运输 第一节 包车 第九十六条
《客细》 第二章 旅客运输 第十三节 携带品 第五十条
《客细》 第三章 行李、包裹运输 第七节 包裹的押运 第七十三条
《质规》列车经营 9.2.2
《质规》列车经营 9.3
《质规》列车经营9.4
《质规》文明服务 7.3.1
《质规》 12基础管理 12.5
《质规》 设备设施4.1.5
《质规》 服务备品5.8
《质规》列车经营9.4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 第二十三条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第十三节 携带品 第52条
《客规》 第十三节 携带品 第52条
《铁路乘车证管理办法》 第十一章 乘车证的填发和使用 第三十一条
《铁路乘车证管理办法》 第十一章 乘车证的填发和使用 第三十一条
《铁路乘车证管理办法》 第十一章 乘车证的填发和使用 第三十条
《铁路乘车证管理办法》 第十一章 乘车证的填发和使用 第三十条
《铁路乘车证管理办法》 第十一章 乘车证的填发和使用 第三十条
《收规》 旅客列车票据、现金管理规定
铁路旅客旅行须知

铁路旅客旅行须知一、旅客须持购票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乘车。
按照有关规定,旅客须配合铁路运输企业实施车票实名制查验,并在检票、验票、乘车时出示车票和本人购票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对拒不提供本人购票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经车票实名制查验相关信息不一致的,铁路运输企业有权拒绝其进站乘车。
二、旅客随身携带或者托运的物品应符合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规定。
按照有关规定,旅客须配合铁路运输企业实施安全检查,自觉遵守国家和铁路运输安全相关规定,不得携带或者夹带禁止和限制携带物品。
三、旅客旅行途中接受站车工作人员的引导,遵守铁路安全规定,自觉维护公共秩序,正确使用服务设备,不损坏公共设施,节约用水用电,保持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坐卧,不在禁烟区域吸烟,不霸座,不扰乱公共秩序,注意个人言行,衣着整洁得体,用语文明,尊老爱幼,相互礼让,看护好随行儿童,不影响他人,乘车期间不食用有异味的食物。
四、铁路车站在列车开车前提前停止检票,旅客可通过乘车站营业场所公告查询相关信息,并提前到指定场所候车。
五、旅客须按已购车票载明的日期、车次、席位号、席别乘车,购买优惠票或优待票的旅客还应持相应减价凭证乘车,携带免费乘车儿童还应提供其购票申明时使用的儿童有效身份证件。
持低票价席别车票的旅客请勿在高票价席别的车厢(区域)滞留。
六、旅行开始后车票不能办理退票。
但因伤、病不能继续旅行并经站、车证实后,或者因铁路运输企业责任、自然灾害等其他不能正常运输情形导致旅客退票时,可按有关规定办理。
七、旅客在列车上办理席位变更时,变更后的票价高于原票价时,核收票价差额;变更后的票价低于原票价时,票价差额部分不予退还。
八、旅客旅行途中,要求越过车票到站继续乘车时,须在原车票到站前提出,在有运输能力的情况下列车可予以办理,核收越站区间的票款。
九、车票当日当次有效,铁路运输企业和旅客另有约定的除外。
旅客持失效车票乘车、在车票到站后不下车继续乘车以及票、证、人不一致均按无票处理。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_细则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_细则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s("fzoom");发布时间:2020-06-03s("hzh0");s("hzh1");s("hzh2");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为规范铁路运输企业内部办理旅客及行李、包裹运送工作,依据《铁路旅客运输规程》(以下简称《客规》)制定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
下文是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欢迎阅读!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铁路运输企业内部办理旅客及行李、包裹运送工作,依据《铁路旅客运输规程》(以下简称《客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除另有规定者外,本细则适用于国家铁路和与国家铁路办理直通运输业务的其他铁路。
第三条《客规》内定义的用语意义适用于本细则。
第四条客运营业站的启用、封闭和变更时,由所属铁路局(含集团公司,以下同)于实施前60天报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审批。
第五条车站各营业处所除应有《客规》规定的揭示内容外,为方便旅客,还应有铁路旅行常识,全国铁路营业站示意图,严禁携带危险品进站、上车的图例或文字说明,列车开车、中转换乘时刻,全国主要站中转换乘时刻表。
在候车区域或上、下车通道还应有相应的车次、车厢顺号指引牌、检票车次牌等导向标志。
行李包裹承运处应有行包托运须知,行包包装标准,禁止托运和夹带违禁品的图例或文字说明,服务项目等。
第六条在不违反本细则的前提下,各铁路局可根据具体情况制订补充规定在本局管内实行。
补充规定须报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章旅客运输第一节铁路旅客运输组织第七条旅客运输组织工作要从方便旅客出发,全面安排,按照长短途列车分工、换乘优先、保证重点的原则,合理、经济地使用运输能力,均衡地组织运输。
站、车间应协调、配合,发生问题应本着以站保车的原则积极处理。
站、车发生纠纷,在责任、原因不明时,站、车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开车,造成列车晚点。
第八条要本着旅客至上的原则,坚持人民铁路为人民的服务宗旨,周到热情为旅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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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客运车票的检票、验票、收票
铁路的检票、验票和收票制度,是为了维护站车秩序、保证旅客安全,避免旅客“上错车、下错站”。
其中也包括维护规章制度和维护路收的双维护含义。
检票、验票和收票中对车票加剪的意义做了明确的规定。
“车票在车站加剪后表示旅客旅行开始,也意味着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开始生效。
”“保险有效期间,自旅客持票进站加剪后开始,至旅客到终点站缴销车票出站时止。
”车站对旅客持用的车票、站台票经认真确认后加剪,防止漏剪和错剪。
对持用半价票和各种乘车证的旅客须核对相应的证件,经确认无误后打查验标记。
加强和认真地做好检票、验票工作,也是“为了正确统计上车人数,掌握旅客到站,更好地为旅客服务,并为有计划的地输送旅客提供可靠的资料”。
一、车站进站检票
1.确认客票日期、车次、到站及签证是否正确,确认无误后加剪。
2.车票加剪的时候,不得损坏票面文字,避免给旅客上车造成麻烦。
3.除进站上车和在列车上第一次检查车票须加剪外,以后不再加剪。
市郊票、卧铺票、铁路乘车证中的定期票,
中转换车、中途下车恢复旅行的车票不加剪。
二、出站验票
出站验票是确定旅客旅行完毕的重要工作,出站验票对准确地填制“下车人数通知单”,掌握客流规律也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1.对持用减价优待的半价票,出站时应核对相应的证件,对不符合减价条件的旅客应办理补票手续。
2.对持用铁路乘车证的铁路职工,应核对工作证,对铁路家属应核对家属乘车证,持有借用和不符合条件的乘车证应办理补票手续并没收证件交有关部门处理。
3.出站人员的车票和团体旅客证应收回。
旅客要报销凭证时,硬纸卡片式车票应把右端发到站名撕下,将有日期、票价的一端交给旅客。
计算机票、代用票、区段票应销角后交给旅客。
出站人员的站台票应将其副券撕下。
误撕车票时,应换发代用票。
4.误撕车票时,应换发代用票。
倒5-42003年6月12日,呼和浩特站组织1673次(西安-呼和浩特)列车旅客出站时,误撕一旅客持当日西安经呼和浩特到包头东站的硬座普快联合票,票号为A000025,票价90.00元。
请按章办理。
处理如下:
换发代用票,见票例5-3。
5.学生票不给报销凭证。
如持学生票要求报销时,应补收全价票价与学生减价票价差额,核收手续费,换发代用票。
例5-52003年5月7日,呼和浩特站组织2004次(兰州-呼和浩特)列车旅客出站时,一旅客持当日临河-呼和浩特站的学生半价硬座普快联合票(A003324),票价1500元,工作人员要收回车票时,旅客声称要求报销。
请按章办理。
处理如下:补收全价票价与减价票价差额,核收手续费。
临河一呼和浩特383km全价客快票价:28.00元半价客快票价:15.00元全半价客快票价差额:13.00元手续费:1.00元合计:1400元,填写“客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