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物资管理制度
工地现场物资管理制度

工地现场物资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背景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管理工地现场物资,确保物资的合理使用和安全保管。
通过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提高物资利用率,保障工程进度的顺利进行。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地施工现场,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地、道路施工工地、市政工程等。
三、责任分工1. 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物资管理制度,监督工地现场物资的使用情况。
2. 工地负责人负责监督和管理工地现场物资的领用、归还和使用情况。
3. 物资管理员负责具体的物资管理工作,包括物资的采购、入库、出库、整理等。
四、物资管理流程1. 采购:物资管理部门按照工程需要制定采购计划,提前向相关供应商进行采购申请,确保物资的及时供应和质量保证。
2. 入库:物资管理员负责对采购的物资进行验收,并及时录入库存管理系统。
对于质量不合格或有损坏的物资,应及时退货或报废处理。
3. 出库:工地负责人根据工程需要提出物资领用申请,物资管理员按照申请进行出库操作,并及时更新库存记录。
4. 使用:工地负责人应按照物资的使用规范和要求进行合理使用,确保物资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5. 盘点:定期进行物资库存盘点,核对实际库存与系统记录的差异,并及时调整。
6. 报废:对于过期或损坏无法修复的物资,应及时进行报废处理,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五、安全保管1. 工地现场物资应存放在指定的库房或仓库中,确保安全可控。
2. 物资使用过程中应注意防火、防水、防震等安全措施,严禁私自挪用、浪费或损坏物资。
3. 物资管理员应定期对库房或仓库进行巡检,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4. 工地负责人应加强对工地现场物资的监管,确保物资不被盗窃或损坏。
六、违规处理和责任追究1. 对违反本制度的人员,将依据相应规定进行纪律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降级等。
2. 对故意浪费、盗窃或损坏工地现场物资的人员,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附则本制度自实施之日起生效,并对工地现场物资管理和使用进行全面监管。
施工现场材料物资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材料物资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规范施工现场材料物资的管理,提高物资利用效率,确保施工进度,特制定本制度;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类施工现场材料物资的管理;3.本制度的执行主体为工地负责人,施工队长和物资管理员。
二、物资计划管理1.施工前,由工地负责人和施工队长编制施工现场材料物资计划,列明物资名称、规格、数量等;2.物资计划应根据施工进度和实际需求合理确定,充分考虑供应商的生产周期和物资运输周期;3.物资计划需报批后,方可进行采购。
三、物资采购管理1.物资采购工作由物资管理员负责,按照物资计划的需求进行采购;2.物资采购需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等;3.物资采购的供应商应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并能提供合格的物资;4.物资采购需按照公司规定的采购流程进行,包括询价、比价、招投标等。
四、物资入库管理1.物资送到施工现场后,应立即进行验收和登记,验收时应与物资合同及发货单进行比对,确认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等;2.物资验收合格后,进行入库登记,标明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供应商等信息;3.入库时应按照物资的性质和规格分类储存,并进行合理的货位布置;4.物资的入库管理需严格执行“先进先出”的原则,保证物资的有效利用;五、物资领用管理1.物资领用需填写领料申请单,并由工地负责人审批后方可领用;2.物资领用应按照物资计划的需求进行,并根据施工进度进行调整;3.物资领用记录需详细填写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并在领用后及时修改物资库存;六、物资报废管理1.对于严重损坏、过期、淘汰等原因导致无法继续使用的物资,应及时报废,并填写报废申请表,由工地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报废;2.被报废的物资应做好记录,并及时从物资库存中删除,防止误用;七、物资盘点管理1.定期进行物资的盘点工作,确保物资库存的准确性;2.物资的盘点由物资管理员负责,并应邀请相关人员进行监督;3.物资盘点应按照公司的盘点制度进行操作,核对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4.物资盘点完成后,应填写盘点报告,并及时上报到上级主管部门;八、物资领料人员管理1.物资领料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且掌握物资的使用和保管知识;2.物资领料人员需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物资的领用和归还;3.物资领料人员需加强对物资的保管和使用,严禁私自使用、调拨、出售物资。
施工现场物资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物资管理制度一、总则施工现场物资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施工现场物资的采购、使用和管理,确保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保障施工进度和质量。
二、采购管理1. 物资需求确认:施工现场所需物资由项目负责人在施工前进行明确确认,并编制物资采购计划。
2. 供应商选择与评估:项目负责人根据物资的实际需求,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并进行评估,包括供货能力、价格、质量保障等方面的考虑。
3. 采购合同签订:项目负责人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物资供应的及时性和质量。
三、入库管理1. 物资验收:接收物资的责任人对采购的物资进行验收,确认数量、规格、质量等,并登记入库记录。
2. 入库登记:入库管理员根据物资验收情况,将物资的相关信息记录在入库登记簿上,包括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
3. 入库分类摆放:入库管理员将物资按照类别、规格等进行分类摆放,确保易于管理和查找,并编制库存清单。
四、仓储管理1. 库存管理:仓库管理员定期进行库存盘点,及时了解库存数量和变动情况,并编制库存报表。
2. 防火防潮:仓库管理员负责保管仓库的防火、防潮设施,并定期对仓库进行消防和防潮检查,确保物资的安全。
3. 出库管理:施工单位提出物资出库申请后,仓库管理员按照申请进行出库,并及时更新库存数据和相关记录。
五、使用管理1. 物资领用:施工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向项目负责人提出物资领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领用。
2. 物资使用登记:施工单位使用物资后,需及时将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包括使用日期、数量、用途等。
3. 物资保养:施工单位负责对使用中的物资进行保养和维护,确保物资的正常使用寿命。
六、报废处理1. 报废申请:施工单位对于已经损坏、过期或者无法继续使用的物资,需向项目负责人提出报废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报废审批:项目负责人进行报废申请的审批,确认物资的报废合理性,并签署相关文件。
3. 报废处理:经过审批的物资,由仓库管理员进行报废处理,包括销毁、分类清理、交由废品回收等。
施工现场物资管理工作规章制度

施工现场物资管理工作规章制度1.目的和范围本规章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施工现场物资的管理工作,确保物资的安全、合理使用和维护,减少损失和浪费。
适用于所有参与施工现场物资管理工作的人员。
2.物资管理责任2.1 施工现场物资管理人员应承担物资的保管、使用和维修责任,保证物资的安全可靠。
2.2 所有在施工现场工作的人员都应遵守物资管理规定,正确使用和维护物资,不得私自使用或损坏物资。
3.物资的登记和记录3.1 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物资必须进行登记,包括物资的名称、型号、数量、进场时间等信息。
3.2 物资使用时,应填写物资使用记录,记录物资的使用情况和归还情况,并进行签字确认。
3.3 物资维修情况也应进行记录,包括维修时间、维修内容和维修人员等。
4.物资的存放和保管4.1 物资应按照类别、规格和用途进行分类存放,保持整洁有序。
4.2 物资仓库应设立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物资存放情况,及时清理和整理,防止物资丢失或损坏。
4.3 物资存放区域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等设施,保证物资的安全性。
5.物资的领用和归还5.1 施工现场人员需要领用物资时,应提前填写领用申请表,并经物资管理人员审批后方可领用。
5.2 领用的物资必须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不得私自借给他人或擅自改变用途。
5.3 物资使用完毕或不再需要时,应及时归还,并由物资管理人员进行验收确认。
6.物资的保养和维修6.1 使用物资的人员应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正确的保养和维修,保证物资的正常使用寿命。
6.2 物资出现故障或损坏时,应及时向物资管理人员报告,并进行维修或更换。
7.管理违规处罚7.1 对于未按规定办理物资领用手续、私自使用、损坏物资等行为,将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罚,包括警告、记过、罚款等。
7.2 严重违反物资管理规定或造成较大损失的,将根据实际情况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规章制度经讨论通过,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所有施工现场物资管理工作的人员。
工程现场物资管理制度

工程现场物资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物资管理制度旨在明确工程现场物资的计划、采购、验收、存储、发放、使用及报废等环节的管理要求,确保物资供应及时、充足,满足工程质量与进度的需要,同时通过有效的管理减少损耗,降低成本。
二、物资计划管理1. 物资需求计划应依据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制定,由项目经理部负责编制,并报公司物资管理部门审核。
2. 物资采购计划应根据需求计划编制,明确物资的种类、规格、数量及到货时间等要求。
三、物资采购管理1. 物资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招标或询价等方式进行。
2. 采购合同签订前,需对供应商的资质、信誉、产品质量和服务能力进行评估。
3. 采购过程中的任何变更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并做好记录。
四、物资验收管理1. 物资到货后,应由专人负责组织验收,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和相关标准进行检查。
2. 验收合格的物资应及时入库,不合格的物资应立即隔离,并按合同约定处理。
五、物资存储管理1. 物资存储区域应合理规划,确保安全、整洁、便于取用。
2. 物资应分类存放,明确标识,实行先进先出的原则。
3. 定期进行库存盘点,确保账物相符。
六、物资发放管理1. 物资发放应严格执行领用手续,未经批准不得随意领取。
2. 领用人员应按照实际需要领取物资,严禁浪费。
3. 物资发放记录应完整准确,便于追溯和管理。
七、物资使用管理1. 物资使用应遵循节约原则,合理安排,防止浪费。
2. 对于特殊物资,应提供相应的使用指导和培训。
3. 使用过程中发现物资质量问题,应立即上报并停止使用。
八、物资报废管理1. 对于损坏、过期或无法使用的物资,应及时报废。
2. 报废物资应按照公司规定和环保要求进行处理。
九、监督与考核1. 物资管理的各个环节均应接受公司内部的监督检查。
2. 对于物资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纠正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 定期对物资管理工作进行考核,以激励管理人员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总结:。
施工设备物资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施工设备物资安全管理制度是指根据施工设备物资的特点和安全管理的要求,制定的一套规范和管理措施,以确保施工设备物资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具体制度内容可包括以下方面:1. 施工设备物资入库管理:对新购设备物资进行验收、登记并清点,确保设备物资的数量和质量准确无误。
2. 施工设备物资出库管理:根据施工需要进行设备物资的调配和出库,确保设备物资的合理使用和消耗。
3. 施工设备物资使用安全管理:监督施工人员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和操作流程使用设备物资,并对设备物资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物资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4. 施工设备物资仓库管理:建立健全设备物资仓库管理制度,确保设备物资的存储、堆放和保管安全,防止丢失、损坏和被盗。
5. 施工设备物资保养维修管理:定期对设备物资进行保养和维修,确保设备物资的状态良好,延长设备物资的使用寿命。
6. 施工设备物资更新更新管理:根据设备物资的使用情况和技术要求,及时更新和更换设备物资,确保施工设备物资的先进性和安全性。
7. 施工设备物资盘点管理:定期对设备物资进行盘点和清点,并将盘点结果与实际库存进行核对,确保设备物资的数量和质量准确无误。
8. 施工设备物资安全教育培训:开展设备物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对设备物资安全管理的重视和认识,确保施工设备物资的安全使用。
以上是一份施工设备物资安全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具体制度还可根据施工项目的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施工设备物资安全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施工设备物资的安全性,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规范施工作业行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施工设备物资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工地各类施工作业人员。
第三条施工设备物资安全管理的原则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责任到人”。
第四条施工设备物资是指为实施施工作业所需的各类机械设备、工器具、材料等。
第五条施工设备物资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参与、综合治理”的原则。
施工现场物资管理制度范本

施工现场物资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物资管理,保障施工现场物资的合理采购、储存、使用和处置,提高物资使用效率,降低工程成本,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施工现场物资管理活动,包括施工现场物资的采购、验收、储存、发放、回收和处置等环节。
第三条施工现场物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物资采购、分配和使用过程应公开透明,确保各方利益公平。
(二)节约原则:合理采购,节约使用,降低工程成本。
(三)安全原则:确保施工现场物资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
第四条公司应设立物资管理部门,负责施工现场物资的统一管理,确保物资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物资采购第五条物资采购应根据工程实际需要,编制采购计划,经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采购物资应实行公开招标或竞争性谈判,选择信誉好、质量优、价格合理的供应商。
第七条采购合同应明确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时间等内容,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
第八条采购物资到达施工现场后,应及时进行验收,确保物资的质量和数量符合合同要求。
三、物资储存第九条物资储存应根据物资的特性,合理选择储存方式,确保物资的安全。
第十条仓库保管员应做好物资的验收、登记、保管、发放和回收等工作,确保物资的账物相符。
第十一条仓库内应保持整洁,通风良好,照明充足,确保物资的安全和消防要求。
第十二条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应单独存放,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严格执行危险品管理制度。
四、物资发放第十三条物资发放应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填写发放单,经批准后实施。
第十四条物资发放应严格执行领料制度,确保物资的合理使用。
第十五条发放物资应准确记录,确保物资的账物相符。
五、物资回收与处置第十六条工程结束后,应对施工现场物资进行清点,确保物资的完整性。
第十七条废旧物资应分类存放,定期处置,提高物资的重复利用率。
第十八条废旧物资处置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物资的环保处理。
施工单位的物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施工单位物资管理,提高物资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降低工程成本,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施工单位所有物资采购、储存、使用、报废等环节。
第三条物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法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有关标准;2. 经济原则:合理采购、节约使用、降低成本;3. 质量原则:确保物资质量,满足工程需求;4. 效率原则:提高物资流转效率,缩短物资供应周期;5. 安全原则:保障物资储存和使用安全。
第二章物资采购管理第四条物资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招标、询价、直接采购等方式。
第五条物资采购前,需进行市场调研,了解市场价格和供应商情况,制定采购计划。
第六条物资采购需签订采购合同,明确采购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期限、付款方式等条款。
第七条采购合同签订后,应及时组织物资采购,确保工程进度。
第八条物资采购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禁采购假冒伪劣产品。
第三章物资储存管理第九条物资储存应遵循以下要求:1. 分类存放:根据物资性质、规格、用途等进行分类存放,便于管理和使用;2. 标识清晰:对存放的物资进行标识,注明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3. 安全措施:采取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措施,确保物资安全;4. 定期检查:定期检查物资储存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条物资储存区域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第四章物资使用管理第十一条物资使用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
第十二条施工人员应正确使用物资,避免浪费和损坏。
第十三条物资使用过程中,应做好记录,包括使用时间、数量、用途等。
第十四条物资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理现场,将剩余物资归库。
第五章物资报废管理第十五条物资报废应遵循以下程序:1. 提出报废申请: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说明报废原因;2. 审核批准:物资管理部门对报废申请进行审核,报主管领导批准;3. 报废处理:对报废物资进行技术鉴定,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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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物资管理制度
1 总则
1.0.1 为使现场材料管理工作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达到保证质量、缩短工期、降低消耗,提高效益,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2.0.1 凡施工所需材料,进入现场进行保管、使用直至工程竣工,余料清退出现为止的全过程,均属施工现场材料管理的范围。
3 管理要求
3.1 一般要求
3.1.1 材料的进场、存放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位置和要求进行管理;
3.1.2 现场必须设专职材料员;
3.1.3 现场材料员及时登记材料账目,做到日清月结;
3.1.4 现场材料核算员及时做好材料核算工作,数据准确齐全有分析。
3.2 物资验证
3.2.1 进场验证
3.2.1.1 项目物资部根据物资进场检验计划(依据检验试验计划),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产品检验由项目部材料员配合试验员完成;
3.2.1.2 采购员在大宗物资到达前一天通知有关材料员(库管员),由库管员准备验证必备计量工具、场内搬运器具等,熟悉物资技术规范、质量标准,规划堆放场地;
3.2.1.3 物资进场,项目库管员会同采购员对物资图样、文件、包装、外观质量、质量证明文件、产品合格证、包装完好情况、数量、规格、产品标识进行验证。
验证应做到:
①核对进场物资是否符合采购计划或加工合同规定,核查产品的外观质量是否与合
同约定、已封存样品、产品说明书、质量证明文件、产品合格证、送货单、过磅单、装箱单等符合,验证质量合格,库管员作好记录,才允许卸货;
②需复试的材料进场时,库管员进行数量和外观质量验收,验收合格后即可卸货,
并做好待检标识,及时通知试验员取样送检,待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③一般情况下,项目库管员对物资应全数进行验收,验收方式按照国家标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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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采购前约定进行,对包装或整齐捆绑物资,库管员按照随机抽样进行抽查,抽查数量控制在进货数量的5%以内;
④验证数量与到货凭证不符,采购员应立即通知供应商到场重新确认后允许卸货,如
抽查样品质量、数量与到货凭证或已封存样品质量、数量不符,验证人员加倍抽样查验,仍发现不符合,库管员拒绝收货、标识并填写《不合格物资记录单》(表2),由采购员通知供应商退货
⑤装饰材料的验证按有害物质限量的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
量验收规范》要求执行。
3.2.1.4 在供应商处验证物资
①当需要在供应商处对所采购物资进行验证时,项目物资部应在采购合同(订单)
中明确规定验证的安排和物资的放行方法;
②项目物资部采购负责人组织技术部、质量部等方面人员到供应商处对所采购物资
进行验证,并做好验证记录。
3.2.2 进场物资的复试
3.2.2.1 物资的复试的范围
①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必须进行复试的物资,如钢材、水泥、防水材料、砼添加
剂、轻集料、砖、砂、石子、室内大理石、安全玻璃、人造木板、外门窗、外墙面砖等;
②原始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缺项、数据不清的物资;
③超出保质期、规格型号混存的物资。
3.2.2.2 试验由项目材料员通知试验员取样,材料员、库管员配合,试验员送交指定试验室试验并记录《试验台帐》,试验合格后才能使用;
3.2.2.3 电梯、电器使用功能检验、电线电缆的绝缘试验、管材和阀门压力试验应在施工现场进行,必要时可送交具有法定资质检测单位鉴定;
3.2.2.4 商品砼进场检验,由试验员按照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取样,制作试块和塌落度试验,并作好取样和塌落度试验结果记录;
3.2.2.5 装饰材料的复验按有害物质限量的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执行和记录;
3.2.2.6 有见证要求时,按监理要求取样、送检和传递试验报告。
3.2.3 验收手续:进场物资经过验证、检验,属外观易识别性质检验的材料,验收应于一日内完成;属化学或物理检验的材料,应于合理时间内完成,复试合格后,由采购员与库管员办理验收手续,双方在验收凭证上署名。
3.2.4 收集材质证明、合格证等资料
3.2.
4.1 必须收集产品生产企业材质证明、合格证明文件的物资有:钢筋、水泥、商品砼等材料;
3.2.
4.2 必须收集产品生产企业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的物资有:有压力要求的管材、轻质墙体材料、特殊要求的油漆化工材料和涂料、粘接材料、保温等材料;
3.2.
4.3 必须收集产品合格证或产品说明书的物资有:预制构件、钢构件、各种金属门窗、电器产品、各种阀门及水暖零件、电焊条、高压瓷件、灯具、高强紧固件、各种开关箱柜、绝缘材料、计量器具等材料;
3.2.
4.4 采购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收集生产许可证、准用证、产品合格证,进场前查验;
3.2.
4.5 所有原始质量文件由采购员负责索取并经库管员传递给项目资料员,项目资料员负责保存,并提供交工资料;
3.2.
4.6 所有产品复试的质量检验结果报告由项目试验员负责索取后传递给项目资料员,同时将检验结果反馈材料员和库管员,试验员应作好检验结果报告传递记录。
3.3 紧急放行物资
3.3.1 因施工急需来不及验证,可对有些物资采取紧急放行措施;但对于那些不能追回或更换的物资(如砼),不允许紧急放行使用;
3.3.2 所有紧急放行的物资必须经过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由材料员做好记录,并在放行物资上做出明确标识,保证一旦发现其不合格时,能立即追回或更换时,才准放行使用, 《物资紧急放行记录》(表6)。
3.4 物资搬运
3.4.1 物资的采购/使用单位应对其搬运的物资要进行保护,保证物资在搬运过程中不被损坏,并正确保护产品的标识;
3.4.2对容易损坏、易燃、易爆、易变质和有毒的物资,以及甲方有特殊要求的物资,物资的采购/使用单位负责人应指派人员制订专门的搬运措施并明确搬运人员的职责,
防止发生火灾、爆炸、泄露等事故;
3.4.3 现场内搬运应考虑,从材料堆场、库房到作业现场的距离、路面情况、搬运设备、工具的能力及搬运工人的水平等, 对价值较高、易损坏的物资和设备, 项目物资部应制定专门的搬运方案;
3.4.4 场外搬运应考虑,路面情况,桥梁的承载能力及高度、宽度,天气情况,搬运时间等,对超限设备的搬运,供应商或分包方或项目物资部应制定专门的搬运方案;
3.4.5 搬运由供应商或分包方承担时,在选择供应商或分包方时,项目物资部/局工程项目管理部应对其搬运能力(包括搬运设备能力、搬运工人的培训和资格等)进行评价和考察,现场监督;
3.4.6 因搬运不当造成质量问题的处理:
3.4.6.1 对因搬运不当造成质量问题的物资,负责搬运的单位应采取适当的隔离措施,作好标识以确保不被混用;
3.4.6.2 因自行搬运不当造成质量问题时,由当事人书面报告物资采购单位采取措施,进行更换或处理;
3.4.6.3 因供应商搬运不当造成质量问题,物资部要求供应商及时作退货或更换处理;
3.4.6.4 因分包方搬运不当造成质量问题,工程部应要求分包方写出书面报告,并承担经济损失,同时通知采购人员进行更换。
3.5 物资收发、贮存
3.5.1 业主提供的物资和项目经理部采购的物资由物资部负责保管,分包方采购的物资由分包方负责保管,物资保管员对已进场验收合格的物资建立台帐,记录规格、数量、进出库情况;
3.5.2 物资的接收与领取前应办理交接手续,库管员应保存验收入库、出库交接记录;
3.5.2.1 项目库管员依据领料单发放材料,领料单必须标明材料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并有项目工长签字,缺少任何一项均不能发料;
3.5.2.2 产品质量有保质期限要求的,要标明进场时间,做到先进先出;
3.5.2.3 月末25日前库管员应将当月材料消耗量、库存量统计出来,报送项目现场经理及材料计划员。
3.5.3 物资的贮存应符合以下要求:
3.5.3.1 按施工组织总平面图与产品性能、形态,合理堆码,保持库区整齐规范,大宗物资要支垫、齐头、分层堆放,散料要成堆成丁,受大气影响怕潮以及易散失、变质的物资要入棚、库贮存;
3.5.3.2 贮存物资应有明显标识,做到帐、卡、物应相符,对有追溯要求的物资(如钢材、水泥),应做到批号、试验单号、使用部位等清晰可查;
3.5.3.3 物资堆场和库房必须地面平整、排水畅通,对有环境(如温度、湿度、通风、清洁、采光、避光、防鼠、防虫等)要求的物资,仓库条件必须符合防火、防盗、防雨、防潮、防漏、防尘、防冻、防霉、防腐、防晒、防锈、防虫、防毒规定;
3.5.3.4 贵重、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必须特别标识并安排专人、专库分开存放保管, 配备必要的器具及消防用品,并要有安全隔离措施。
3.6 物资的标识
3.6.1砂、石、加气砼块等品种单一、不易混淆的物资和有外包装标识的物资,可不作产品标识,只作待验、已检合格标识;
3.6.2 水泥、防水材料等不作产品标识,要求作保质期限、待验、已检合格标识,标识内容要注明进场时间和检验状态;
3.6.3 钢筋应作产品标识和状态标识,标识内容应注明钢筋的材质、规格、待验或已检验合格;
3.6.4 进入库房或作业面的物资均为合格,用合格卡或合格库作标识;
3.6.5 危险品、爆炸品、有毒物品标识用红色标记;
3.6.7 用挂牌或用记录或堆放区域作标识。
3.7 不合格物资的处置
3.7.1 评价物资是否合格时,既要考虑质量标准,也要考虑环境标准;
3.7.2 不合格物资分为可让步接收的和不可让步接收的两类,返修后可接收的、可降级使用的、可改作它用的不合格物资为可让步接收的物资,其余的均为不可让步接收的物资;
3.7.3 不合格物资处置
3.7.3.1 发现不合格物资,检验人员应将不合格情况记录在不合格物资记录上,将不合格物资单独堆放或采取可靠措施使其与合格品隔离,在其堆放处或其包装上(没有包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