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校教2006042水电学位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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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文件华水政〔2013〕241号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关于印发《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通知校属各单位:《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附件: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13年12月20日附件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硕士学位授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章硕士学位申请人资格审查第二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服从国家需要,并具有相应学术水平者。

均可按本细则的规定申请学校相应的硕士学位,但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第三条申请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授予硕士学位:(一)在政治上有明显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论或行动,经教育仍坚持不改者;(二)违反法律规定,被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者;(三)未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写作,或者在学位论文中有严重的舞弊作伪、抄袭剽窃等行为;(四)1门课程重修后仍不及格或者2门课程补考不及格或者累计3门课程不及格者.第四条申请授予硕士学位,申请人应当提交申请材料(包括学位申请书、学位课程考试成绩、申请人的政治思想表现、导师的评语及单位意见)和学位论文等。

校外人员(含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提交的材料参照前款执行,并应当同时提供以下材料:(一)学士学位证书;(二)最后学历证明;(三)申请人所在单位2名具有高级职称人员的专家推荐书。

第三章硕士学位学术水平要求第五条申请人遵守学术道德规范,硕士学位课程考核成绩合格并达到规定的学分,完成规定的培养环节,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达到下列学术水平者,可授予硕士学位:(一)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二)在本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三)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和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四)比较熟练地运用1门外国语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并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

学校水电管理制度标准

学校水电管理制度标准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学校水电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生活等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范围内所有水电设施的管理。

第三条学校水电管理遵循安全、节约、高效、便民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学校设立水电管理办公室,负责学校水电设施的管理、维护、维修等工作。

第五条水电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 制定和完善学校水电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负责学校水电设施的安装、改造、维修和更新;3. 监督检查学校水电设施的使用情况,确保水电设施安全、稳定运行;4. 节约用水用电,降低水电成本;5. 对违反水电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三章水电设施管理第六条学校水电设施包括供水、供电、供气、排水等。

第七条学校水电设施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确保水电设施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2. 节约用水用电:合理使用水电资源,降低水电成本;3. 高效运行:确保水电设施高效运行,满足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生活等需求;4. 便民服务:为师生提供便捷、高效的水电服务。

第八条水电设施的安装、改造、维修和更新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

第九条学校水电设施的使用者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不得擅自改动水电设施;2. 不得私拉乱接水电线路;3. 不得损坏水电设施;4. 不得浪费水电资源。

第四章水电费用管理第十条学校水电费用包括水电设施运行费用、维修费用、更新费用等。

第十一条学校水电费用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十二条学校水电费用的收取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理收费: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水电费用;2. 公开透明:水电费用收取情况应公开透明,接受师生监督;3. 节约开支:合理控制水电费用支出,降低学校运营成本。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三条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1. 擅自改动水电设施、私拉乱接水电线路、损坏水电设施的,责令改正,并处以500元至1000元罚款;2. 浪费水电资源的,责令改正,并处以100元至500元罚款;3. 拖欠水电费用的,责令补缴,并按日加收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五作为滞纳金;4. 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电校教[2005]59号

电校教[2005]59号

电校教[2005]59号关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2006年春季招生申报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独立设置的广播电视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各学院、学习中心: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研究工作的通知》(教高厅[1999]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5年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5]2号)精神,现将2006年春季试点招生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拟设专业1.本科(专科起点,下同)专业16个:金融学、法学、小学教育、英语(教育方向、商务方向)、汉语言文学(含师范方向)、数学与应用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硬件方向、软件方向、网络方向)、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电一体化系统方向、机械制造过程自动化方向、机电系统智能控制方向)、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方向、建筑管理方向、道路桥梁方向)、水利水电工程、工商管理、会计学、经济学(经济分析方向)、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教育管理)、行政管理。

其中经济学为新增设专业。

2.专科专业27个(其中课程开放专业15个):金融(货币银行方向、金融与财务方向、证券投资方向、国际金融方向、合作金融方向、保险方向)、法学、小学教育、英语(教育方向、商务方向)、现代文员、计算机应用(控制方向、应用与软件开发方向、信息管理方向、网络方向)、水利水电工程与管理、护理学、工商管理(工商企业管理方向、市场营销方向)、会计学(财务会计方向、会计统计核算方向)、教育管理、行政管理。

课程开放专业:广告、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网站编程、数字媒体设计与制作、建筑施工与管理、园艺、药学、电子商务、物流管理、物业管理、汽车(汽车维修方向、汽车营销方向)、汉语言文学、社区管理、计算机及应用、数控技术。

其中数控技术为新增设专业。

二、招生范围1.除部分课程开放专业小范围试点招生外,其余各专业(方向),各试点电大可根据当地需求和办学条件申报招生。

陕西广播电视大学水利水电(本科)专业

陕西广播电视大学水利水电(本科)专业

陕西广播电视大学水利水电(本科) 专业毕业设计工作实施细则毕业设计是电大开放教育各专业教学计划实施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为加强对我校开放教育水利水电专业(本科)毕业设计工作的管理和指导,保证毕业设计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我们按照《陕西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设计教学工作规范》以及《中央电大开放教育水利水电专业(本科)集中实践环节教学大纲》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实施细则。

一、毕业设计的目的1.培养学生综合运用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解决工程设计问题的能力,掌握工程设计原则、设计方法和设计步骤;2.培养学生善于运用设计图册、国家标准规范和规程,提高设计计算、专业绘图及编写设计文件等基本技能;3.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独立工作的能力。

二、毕业设计的实施(一)学生参加毕业设计的资格开放教育水利水电(本科)专业在册学生,修完本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并取得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最低毕业学分的80%以上,方可参加毕业设计工作。

经所在分校或试点单位毕业设计工作小组初审成绩合格的学生,可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二)毕业设计的选题原则与选题方向选题原则:1.毕业设计选题的原则要根据教学计划中所制定的培养目标要求,能以达到综合训练的目的,并有利于培养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巩固和提高所学知识。

2.应尽量选择既满足教学基本要求,又结合工程实际的题目。

可根据在职学员的特点,结合个人的实际工作选择题目。

3.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提出设计题目,并由指导教师认定。

4.所选择的题目要注意到尽可能理论联系实际,难度和份量要适当,以便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选题方向:毕业设计题目一般以实际工程为背景,根据本专业的特点,选题方向为水工建筑物、水电站建筑物、机电设备及自动化和农田水利工程等。

(三)对学生毕业设计工作的基本要求学生应在教师的指导下,按照本专业毕业设计大纲的要求开展毕业设计工作。

毕业设计大体分为三个阶段来进行:选题与收集资料、工程设计与设计草图、编写毕业设计说明书与绘制设计图。

关于印发《天津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本科补修课程管理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天津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本科补修课程管理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

天津广播电视大学文件津电大〔2006〕52号关于印发《天津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本科补修课程管理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各试点分校、工作站:现将《天津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本科补修课程管理补充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天津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本科补修课程管理补充规定(试行)二○○六年五月二十三日主题词:印发开放教育补考通知(共印10份)天津广播电视大学办公室 2006年5月23日印发- 1 -附件:天津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本科补修课程管理补充规定(试行)为加强开放教育本科补修课程的管理,根据中央电大《关于印发〈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试点专业本科(专科起点)补修课程管理办法〉的通知》(电校教[2005]43号)、《关于补修课程教学工作若干事宜的说明》(电大教[2005]192号)、《关于补修课程教学工作若干事宜的补充说明》(电大教[2006]1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特制定本补充规定。

一、根据中央电大的要求,对开放教育本科各专业补修课程市电大配备责任教师一名,负责补修课程教学管理工作,主持各项教学活动。

二、试点单位根据本单位制定的补修课计划,将每学期开设的补修课程在上报开设课程时一并上报市校教务处教务科。

三、各专业补修课程原则上应在入学的第一个学年度内全部补修完成,以保证后续课程学习的顺利进行。

四、补修课程的考试,由市电大责任教师根据当学期开设的补修课程,统一命题,统一时间考试。

五、各分校、工作站按照每学期公布的各补修课程统一考试时间,组织本单位补修课程的考试工作。

六、对补修课教学管理过程、实施情况、学生学习与考试成绩、学生免补情况等在内的档案材料统一造册、归档备查。

七、补修课程的免修免考参照《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免修免考课程管理办法(试行)》(电校教[2002]1号)、《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试点专业本科(专科起点)补修课程管理办法》(电校教[2005]43号)的统一规定执行。

八、市电大将对补修课各个环节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学校水电工管理制度范文

学校水电工管理制度范文

学校水电工管理制度范文学校水电工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学校的管理需要,维护学校水电设备的安全运行,合理使用水电资源,并确保供水供电的正常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的水电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供水、供电、设备维修等方面。

第三条学校水电工应严格落实学校的有关水电管理规定,服从学校水电工作的统一指挥和领导。

第四条学校水电工必须具备相应的水电工作技能和职业道德,熟悉水电设备的操作规程,做到勤勤恳恳、认真细致的工作。

第五条学校水电工应遵守水电工作安全文明的基本要求,严禁违章操作、超负荷工作,确保人身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六条学校水电工应保护水电设备,杜绝浪费水电资源的行为,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七条学校水电工按照学校教学工作的需要,实行班组化管理。

第八条学校水电工应按学校水电工作计划和安排,组织好自己的工作。

第九条学校水电工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学校下达的任务。

第十条学校水电工应定期开展学习交流活动,提高自身水电工作的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三章办公设备管理第十一条学校水电工应妥善保管好配发给自己的办公设备,如计算机、电话等,并按照规定定期维护保养。

第十二条学校水电工在使用办公设备过程中,应注意安全操作,不得私自更改设备配置和设置。

第十三条学校水电工如有发现办公设备有故障或其他问题,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并配合相关人员进行修理或更换。

第四章水电设备管理第十四条学校水电工应对学校的水电设备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及时处理故障和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学校水电工应按规定使用设备,不得私自拆卸、修理设备,更不得私自接入、断开或改变供电线路。

第十六条学校水电工应定期做好设备的保养、维修和更新工作,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设备更新或维修的情况。

第五章水资源管理第十七条学校水电工应遵守学校有关节约用水的要求,杜绝浪费水资源的行为。

第十八条学校水电工应定期检查水管、水阀、水泵等设备的安装和使用情况,确保水资源的正常供应。

开放远程教育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专科)水工方向毕业设计实施方案

开放远程教育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专科)水工方向毕业设计实施方案开放远程教育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专科)水工方向毕业设计实施方案(2005年6月28日修订)毕业设计是完成电大开放式教育培养学员目标所必须的实践性综合性教学环节。

对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学员在参加设计前应完成并通过全部规定课程,或取得结业学分。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开放远程教育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专科)毕业生。

毕业设计要求在第六学期完成,学分10分。

一、关于水工方向毕业设计实施方案的说明1、本实施方案是依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水利水电专业(专科)水工方向毕业设计大纲”(2001年11月28日)拟定的。

2、考虑到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开放教育学员的情况,以及我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现状和发展前景,对“大纲”的内容有所增补和调整。

二、成立毕业设计指导委员会及答辩委员会1、在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之前,由省电大及各试点单位应成立毕业设计指导委员会。

毕业设计指导委员会成员必须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2、在开展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前一个月,各试点单位应成立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

答辩委员会成员由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兼职教师和外聘高校教师(专家)等组成。

答辩时可设若干答辩小组。

三、毕业设计的目的和要求首先要强调高等教育中,对工科专业毕业设计是学生完成高等教育各环节的最后一个环节,也是重要的不可缺少的环节,要求分校和各教学点予以充分重视。

同时要强化学员自觉地、独立地完成毕业设计这一重要环节,确实能够将所学的专业知识和理论应用于工程设计中。

(一) 毕业设计的目的要求通过毕业设计这个重要的教学环节,综合考核学员对三年所学课程内容和理论的理解能力和掌握程度;培养学员将所学知识综合应用于水利水电枢纽工程总体规划和单项工程技术设计的能力;使学员熟悉并掌握调查、收集、整理工程设计必须依据的资料的方法,以及使用设计规范、条例和使用计算机进行辅助设计的能力。

电大教号 关于“土木工程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补充意见

关于“土木工程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补充意见电大教[2006]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独立设置的广播电视大学教务(学生)处:根据《天津市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津学位办〔1998〕6号文件)精神,按照天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津大校发字〔1999〕16号文件)和《中央电大与天津大学联合开展“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和开放教育试点”土木工程专业本科(专科起点)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电教校〔2004〕5号文件)要求,现就土木工程专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补充意见通知如下:一、关于学位外语考试1.学位外语考试可参加各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申请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或参加天津市学位办组织的天津市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

通过者在申请学位时均予以认可。

2.参加各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学位外语水平考试者,按省级的办法报名,并按指定时间和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天津市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的有关规定,见津学位办〔2003〕24号通知。

二、关于学位主干课程综合考试1.参加土木工程专业学士学位的主干课程考试,必须在完成教案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以后进行,且课程平均成绩75分以上(含75分),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良以上(含良)。

2.土木工程专业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主干课程考试课程:建筑工程和建筑管理方向为:土木工程力学、混凝土结构和工程经济与管理三门。

道路桥梁方向为:土木工程力学、结构设计原理和工程经济与管理三门。

考试试卷为综合试卷,包含以上三门课程的主要教案内容,考试时间为3小时。

每年安排一次,具体时间由中央电大考试中心公布。

3.天津大学负责学位主干课程综合考试的命题工作、拟定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4.中央电大负责学位主干课程综合考试组织工作,考点设在各省级电大所在地,原则上每个省级电大设置一个考点。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开放教育(试点)教案实施方案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开放教育(试点)教案实施方案为了落实教育部批准的《关于广播电视大学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的报告》的精神,保证《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试点”工学科水利类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本科)教案计划》的具体实施,搞好开放教育试点的具体教案与管理工作,保证试点工作的教案质量,实现培养目标,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学习资格的确认招生对象:具有工学科各专业高等专科学历及以上学历者。

二、积极试点、探索新路、力求创新在电大系统和水利部人教司及华北水利水电学院的共同努力下,召开了该专业教案计划的审定会。

教案计划是电大系统组织教案的主要依据,教案大纲控制了学科知识的深度和广度。

下一步工作就是进行教案实施。

我们工程研究小组一致认为,只有对现代远程教育有了充分的认识,积极试点,探索新路,才能在人才培养模式、办学体制、管理模式、完善远程教育手段等方面实现突破,才能发挥电大系统的优势特色,确立电大系统在远程开放教育领域的地位。

1.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1) 专业教案计划——形式灵活开放∙培养宽基础、强能力、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确保教案质量。

∙教案计划中,主要采用“强化专业淡化专业方向”的方法以适应水利行业人才培养的需要,为便于地方电大办学,建立专业大平台,保证10门核心课程,地方电大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设置适合自己的实施性教案计划。

∙设置了满足个别化学习需要得9门选修课程。

开阔学生的视野,拓宽知识面,适应社会的广泛需求。

∙为保证对学生能力的培养,设置了16学分的集中实践环节,使学生真正掌握技术,并应用到实际工作中。

∙实行完全学分制,只要修够本专业必修的课程及实验,达到最低毕业的71学分,通过毕业答辩,即可毕业。

∙只要在专科阶段学过相同内容的课程,在本科阶段不应该再选,应选修别的课程来替换学分。

2) 加强实践性教案环节∙必修课程10门中的4门专业主干课程均有实验、课程设计或大作业,强化了对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和训练。

大电大字〔2006〕1号

大电大字〔2006〕1号开放教育本科补修课程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为适应“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的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开放教育试点本科(专科起点)专业补修课程设置和教学管理,加强补修课程教学资源建设,促进大学专科层次与本科层次的有机街接,提高开放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试点专业本科(专科起点)补修课程管理办法》(电校教[2005]43号)和关于补修课程教学工作若干事宜的说明(电大教[2005]192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部分补修课程的设置第一条本细则中的“补修课程”,是在注册开放教育试点本科(专科起点)专业学习的学生中,部分不具备该专业专科学历或不具备学习该专业相关的知识基础的学生,必须补修的课程。

第二条补修课程是为保证本科专业的学生顺利学习该专业本科段教学内容,构建系统、完善和科学的知识体系,实现本专业本科层次人才培养目标而设置的以专科阶段主干内容为主的课程。

第三条确定不同学业基础学生的补修内容和课程门数。

中央电大统一确定开放教育试点本科(专科起点)各专业的补修课程内容和门数,原则上不超过3门,每门课程的学分不超过4学分,列入中央电大指导性专业教学计划,并在中央电大专业教学实施方案中明确规定补修课程的相关要求。

第二部分补修课程的建设第四条中央电大统筹规划补修课程的建设。

试点专科已经建设教学资源的补修课程,中央电大通过整合、改造专科现有资源提供教学资源服务。

尚未建设教学资源的补修课程,中央电大或中央电大委托省级电大,按照必需、够用和有机整合的原则确定教学内容,编制教学大纲、课程教学设计方案、网上整体教学设计方案、考核说明等教学文件,建设多种媒体教学资源。

第五条中央电大为补修课程提供统一的文字教材、音像教材、课件、网上教学资源等多种媒体资源和考试资源,为地方电大组织补修课教学和学生自主学习提供支持服务。

第六条专业及课程责任教师可以通过自建、共建或借用等途径补充补修课程教学资源,但教学内容必修符合中央电大补修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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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校教[2006]42号
关于印发《“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本科(专科起点)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独立设置的广播电视大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暂行规定》,以及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和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关于本科(专科起点)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协议,中央电大与华北水利水电学院经充分协商,制定了《“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本科(专科起点)水利水电工程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与中央电大教务处联系。

附件:“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
本科(专科起点)水利水电工程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
细则(试行)
二○○六年十月八日
主题词:电大开放教育试点水利水电学士学位实施细则通知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校长办公室2006年10月9日印发
附件: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
本科(专科起点)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暂行规定》和《华北水利水电学院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关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协议书》的有关条款,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与华北水利水电学院经充分协商,制定本实施细则(试行)。

第二条学士学位授予标准
1.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2.完成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和实践教学环节,统设必修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在中等以上(含中等)。

3.按照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的有关规定,申请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必须参加当地(省、区、直辖市)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士学位外语水平统一考试,成绩合格。

第三条不授予学士学位情形
1.反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经说服教育仍不悔改,政治审查不合格者。

2.在读期间受过两次以上(含两次)警告或一次以上(含一次)记过及以上处分者。

3.学位外语成绩未达到规定要求者。

4.课程成绩未达到本协议第二条第二款要求者。

5.毕业论文答辩成绩未达到本协议第二条第二款要求者。

6.考试作弊者。

7.未通过毕业审核者。

第四条学士学位授予程序
1.学员首先向当地电大提出学士学位申请,由中央电大汇总后报水利行业电大开放教育试点办公室;由试点办公室报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位办公室实施。

2.根据学位办的安排,成人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工作,每年6月进行一次,具体时间由甲方通知。

乙方应在前一年的9月份,将申请学位的汇总名单报水利电大试点办公室,并由河南省学位办向有关省学位办发委托函。

甲乙双方负责共同协调毕业生学位外语考试的报名工作。

3.电大开放教育的学员,自学籍注册之日起可以参加各省(自治区)组织的成人学位外语考试,考试成绩有效期按各省学位办的规定执行。

4.申请学士学位的学员,首先要认真填写“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本科学士学位审批表”,并附外语水平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成绩表、毕业生名单,由乙方组织汇总后报“水利行业电大开放教育试点工作办公室”。

5.电大试点办公室逐一审核申请学士学位者的名单及相关材料(学士学位申请表、外语水平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同一底版兰底彩色一寸半近期照片两张等),签署审核意见后上报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位学位评定办公室审定。

6.经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签署意见后,报河南省学位办备案。

由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对学士学位获得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学位及证书
1.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授予符合本协议规定条件的本科开放教育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毕业生工学学士学位。

2.学生学位资格审核为一次性审核,未通过者不再补授学士学位。

3.学位证书是一次性证件,如有遗失只补发相应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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