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利宝两全保险(分红型)》及《附加吉利宝意外伤害保险》承保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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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利宝”还本分红意外伤害保障计划

“吉利宝”还本分红意外伤害保障计划

谨致:尊敬的您好!享受尊贵价值,品味高尚生活,太平洋人寿独家推出集分红、还本、高额意外保障于一体的电话销售新产品——“吉利宝”还本分红意外伤害保障计划,它是一款具有还本设计和分红功能的保障组合产品,除了可以得到充分的意外伤害保障之外,所交保费可通过满期生存保险金或生故保险金的形式得以返还,同时通过保险公司的分红,增加保单价值,倍享尊贵身份。

产品特色:◆深圳市场唯一专属电话销售新产品;◆意外不担心,出行更无忧:普通意外事故提供1倍保障,最高60万元,乘坐水陆公共交通工具提供2倍保障,最高120万元,乘坐客运民航班机更是提供3倍保障,最高180万元。

还本百分百,分红来增值:无论是否发生意外事故,本公司都将在合同到期或终止时依条款给付一笔相当于所交全部保费的保险金。

而且,本产品还将根据公司的经营成果派送年度红利,并通过专门为您设立的账户按公司每年确定的红利累积利率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为您未来的生活提供更多的财务保障。

◆交费更轻松,保障更长久,交费期限分10年(保15年)、15年(保20年)、20年(保30年)三种,最长可保障至75周岁;◆无体检,无健康加费和职业加费,通过电话直接投保;◆缴费安全便捷,银行自动转帐,扣款成功当日二十四时起保障开始生效。

投保示例(37岁)为自己购买5份吉利宝还本分红意外伤害保障计划,保险期间20年,15年交清,年交保费9960元,总计:149400,红利以累积生息形式存在,预计约47668元。

(红利是保险公司精算师预算的,没确切数字)张小姐(27岁)为自己购买5份吉利宝还本分红意外伤害保障计划,保险期间20年,15年交清,年交保费9425元,总计:141375,红利以累积生息形式存在,预计约46575元。

(红利是保险公司精算师预算的,没有确切数字)保障利益:1、生存给付: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本公司将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实际金额等同于所交全部保费(即141375元),合同终止。

吉祥宝贝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说明书

吉祥宝贝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说明书

吉祥人寿吉祥宝贝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说明书在说明书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吉祥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险种特色:恩情大:一张保单,一个希望收益大:教育创业,分红生息返还大:满期返本,安享晚年保障大:高额保障,双倍意外(一)产品基本特征(1)保单利益与保险责任1)保证利益:包括以下保险责任及退保金。

2)非保证利益(2)责任免除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各项保险金的责任: 一、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二、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三、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四、 被保险人主动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五、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八、 被保险人因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分娩(含剖腹产)、药物过敏导致的伤害; 九、 被保险人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导致的意外;十、 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其它医疗手术或操作导致的医疗事故;十一、 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此限;十二、 细菌、病毒等病原微生物或寄生虫感染,但因意外伤害所致的伤口发生感染者不在此限;十三、 被保险人参加潜水、跳伞、攀岩、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十四、 被保险人殴斗、醉酒。

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向其他权利人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本合同终止。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本合同终止。

(3)分红险主要投资策略遵循价值投资理念,注重资产负债匹配管理,采取稳健的投资策略,对不同投资品种及其投资期限进行合理配置,并适度兼顾市场短期机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努力提高投资收益,追求账户资产的持续稳健增值。

吉星送宝少儿两全保险条款

吉星送宝少儿两全保险条款

吉星送宝少儿两全保险条款摘要:1.吉星送宝少儿两全保险概述2.保险条款详解2.1 保险责任2.2 责任免除2.3 保险期间2.4 保险金额2.5 保险赔偿2.6 续保与退保正文:【吉星送宝少儿两全保险概述】吉星送宝少儿两全保险是我国一家知名保险公司推出的针对少儿的保险产品,旨在为少儿提供全面的保障,确保他们在面临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风险时,可以得到及时的经济援助。

该保险产品具有保障全面、保费低廉、理赔简便等特点,适合广大家长为子女购买。

【保险条款详解】2.1 保险责任吉星送宝少儿两全保险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意外伤害身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 重大疾病:被保险人因罹患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 疾病身故:被保险人因疾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

2.2 责任免除保险公司对以下情况不承担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抓捕导致伤亡。

- 被保险人自杀或自伤,但自杀或自伤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 被保险人因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等导致伤亡。

2.3 保险期间吉星送宝少儿两全保险的保险期间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18 周岁。

2.4 保险金额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在签订合同时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保险金额可以根据被保险人的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2.5 保险赔偿保险公司在收到被保险人家属的理赔申请后,将在15 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定,并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

2.6 续保与退保投保人可以在保险期间届满前申请续保,保险公司审核通过后,可签订新的保险合同。

投保人也可以在保险期间内申请退保,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退还未到期保险期间的保险费。

综上所述,吉星送宝少儿两全保险为少儿提供了全面且有力的保障,让家长在面对子女可能遇到的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问题时,能够得到及时的经济援助。

吉利宝C款保障计划-20120713

吉利宝C款保障计划-20120713
烧伤部位 III度烧伤占体表皮肤面积 大亍等亍2%但少亍5% 头部 大亍等亍5%但少亍8% 丌少亍8% 躯干及 四肢 大亍等亍10%但少亍15% 大亍等亍15%但少亍20% 丌少亍20% 给付比例 50% 75% 100% 50% 75% 100%
具体内容以保险合同为准
2、保险责任——附加险
在仸何情况下,我们对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残疾保险金、烧伤保险金 (无论一项戒数项之和)的给付总额累计以保险单所载的对应类别的意 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就仸一类意外伤害一次戒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 该类意外伤害对应的保险金额时,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同时遭受A、B、C类意外伤害中仸意两类戒两类以上意外
身故时未 满18周岁
②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的:身故保险金=按本合同约定已支付 的保险费总额不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两者中金额较大 者+按“附加吉利宝C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 理解:非意外导致主合同所交保费不现金价值取大+附加险所交保费
身故时年 满18周岁
身故保险金=按本合同及“附加吉利宝C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110%
残疾等级
第一级 第二级 第三级 第四级 第五级 第六级 第七级
残疾项目
含有八个项目 含有两个项目 含有五个项目 含有七个项目 含有七个项目 含有三个项目 含有两个项目
给付比例
100% 75% 50% 30% 20% 15% 10%
同一次导致 两项戒两项以上 残疾项目
非同一肢体的,给付各项残疾之和 同一肢体的,按较严重项目给付一项
具体内容以保险合同为准
2、保险责任
身故保障
满期返还
意外身故保障
意外残疾保障

5附加吉利宝意外伤害保险条款讲义

5附加吉利宝意外伤害保险条款讲义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吉利宝意外伤害保险条款阅读指引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附加险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本附加险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2.3 ❖您有退保的权利(须与主险合同一并退保)………………………………………………………………………6.2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本附加险合同有责任免除条款,请您注意....................................................................................2.4 ❖主险合同终止时,本附加险合同同时终止....................................................................................6.1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6.2 ❖本附加险合同的某些事项适用主险合同条款,请您注意..................................................................7.3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 (8)保险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附加险条款。

条款目录1.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1.1 合同订立1.2 合同构成1.3 合同成立与生效1.4 投保年龄2.我们提供的保障2.1 保险金额2.2 保险期间2.3 保险责任2.4 责任免除3.保险金的申请3.1 受益人3.2 保险金申请3.3 保险金给付3.4 诉讼时效4.保险费的支付4.1 保险费的支付4.2 宽限期5.合同效力的中止及恢复5.1 效力中止5.2 效力恢复6.合同终止与解除6.1 合同终止6.2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7.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7.1 年龄错误7.2 职业或工种的确定与变更7.3 适用主险合同条款8. 释义8.1 意外伤害8.2 经营客运业务的民航班机8.3 烧伤8.4 水陆公共交通工具8.5 非营运机动车8.6 机动车8.7 醉酒8.8 斗殴8.9 毒品8.10 酒后驾驶8.11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8.12 无有效行驶证8.13 医疗事故8.14 非处方药8.15 潜水8.16 攀岩8.17 探险8.18 武术比赛8.19 特技表演8.20 现金价值8.21 有效身份证件8.22 情形复杂附件八: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吉利宝意外伤害保险条款(2010年12月呈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附加吉利宝意外伤害保险”简称“附加吉利宝意外”。

(利宝)(备-意外)[2014](附)45号-附加全残补助保险条款pdf

(利宝)(备-意外)[2014](附)45号-附加全残补助保险条款pdf

利宝保险有限公司附加全残补助保险条款(利宝)(备-意外)[2014](附)45号总则第一条凡投保《利宝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以下简称“主险”)的投保人,可投保本附加险。

保险责任第二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因该事故造成《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保监发[2014]6号,JR/T0083-2013)中残疾等级为第一级中所列残疾之一的,保险人自鉴定确认日起,按照主险合同中确定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的0.2%一次性给付365 日的全残补助金。

即:全残补助金=意外伤害保险金额×0.2%×365如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该事故接受治疗,在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按前述规定给付全残补助金。

保险金申请与给付第三条保险金申请人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保险金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以下材料的,应提供其它合法有效的材料。

保险金申请人未能提供有关材料,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该申请的真实性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保险金给付申请通知书;(2)保险单原件或者保险凭证原件;(3)被保险人身份证明;(4)由双方认可的医疗机构或有资质的鉴定机构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保监发[2014]6号,JR/T0083-2013)出具的被保险人伤残程度的资料或身体伤残程度评定书;(5)保险金申请人所能提供的其他与本项申请相关的材料;(6)若保险金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其他事项第四条本附加险为《利宝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条款》的组成部分。

本附加险的主险合同终止时,本附加险合同亦同时终止。

本附加险条款内容与主险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

附加全残补助保险条款-(利宝)(备-意外)[2014](附)45号 1 / 1。

泰康吉祥系列产品投保规则介绍

泰康吉祥系列产品投保规则介绍
保险期间 均为16年 均为 年
泰康附加吉祥少儿年年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泰康附加吉祥少儿年年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少儿
保险期间 8年 年
9
风险保额、体检额度计算 风险保额、
泰康吉祥两全保险(分红型) 泰康吉祥两全保险(分红型) 泰康附加吉祥住 院津贴医疗保险 泰康附加吉祥**多次 泰康附加吉祥 多次 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不计入风险额 度和体检额度
1倍计入重疾 倍计入重疾 风险额度和体 检额度
泰康附加吉祥**年年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泰康附加吉祥 年年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附加年年给付”重疾风险保额、体检额度计算公式为: 附加年年给付”重疾风险保额、体检额度计算公式为: 泰康吉祥两全保险(分红型) 的保险金额×交费年期× “泰康吉祥两全保险(分红型)”的保险金额×交费年期×2/3
20
附加泰康吉祥年年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赠送规则
附年年给付重疾赠送规则
老客户 新契约投保
《泰 康 吉 祥 重 大 疾 病 健 康 保 险 计 划 》
泰康吉祥两全保险 分红型) (分红型) 泰康附加吉祥 住院津贴医疗保险 泰康附加吉祥**年年 泰康附加吉祥 年年 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泰康吉祥两全保险 分红型) (分红型) 泰康附加吉祥**多次 泰康附加吉祥 多次 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泰康附加吉祥**年年 泰康附加吉祥 年年 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1 1000
22
泰康吉祥附年年给付重疾赠送规则
• 同一被保险人新投保的“泰康吉祥重大疾病健康保险计划 同一被保险人新投保的“ 已承保、并超过犹豫期,且无保险事故发生; ”已承保、并超过犹豫期,且无保险事故发生; • 应备文件:申请书 应备文件: • 生效日:下一保单年度生效对应日 生效日: • 保险期间 “吉祥津贴保险计划”剩余交费期 保险期间= 吉祥津贴保险计划 吉祥津贴保险计划” • 取消后不能再新增

华保险吉祥如意两全保险险种及条款介绍

华保险吉祥如意两全保险险种及条款介绍

02
新华“吉”系列堪称分红型产品中的经典 新华公司“吉”系列产品是经典的储蓄型保险产品,自2001年“吉庆有余”上市以来,公司顺应市场需求,不断更新。“吉”系列产品在公司产品销售占比40%以上,市场影响力强,客户认同度高。
“吉”系列战绩
吉庆有余(2001-2006)
吉利相伴(2007-2008)
吉祥如意: 吉祥——中国人最喜欢的两个字,从古至今有着悠久的文化历史和底蕴; 如意——始于古时上朝时用的工具,在其后的演化中渐渐成为一种好运、合意的代表物。 极具中国特色的名字
吉祥如意 吉:好,有利的,幸福的 祥:祥瑞。 如意:称心。 多用祝颂他人美满称心。
01
一帆风顺吉祥到 万事如意福临门
产品组合:
吉祥如意两全保险(分红型)(A、B、C款) 附加08定期重大疾病保险
02
产品解析--名称与性质
产品条款解析--吉祥如意A款
交费期间:15、20、30年(以交费期满时,被保险人年龄不超过70周岁为限) 保险期间:期满型:15、20、30年 岁满型:至50、60、70周岁 投保年龄: 30天-55周岁 保险利益: 满期生存保险金:基本保额 + 累积红利保额 + 终了红利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生效一年内因疾病导致,实际交纳保费的110%;因意外或合同生效一年后: 18周岁前:(基本保额+累积红利保额)+终了红利,本合同终止;18周岁后:(基本保额+累积红利保额) X2 +终了红利 保费豁免:投保人因意外身故或身体全残,且年龄介于18周岁至60周岁之间,可免交续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交费期间:一次交清
保险期间:期满型:15、20、30年
岁满型:至50、60、7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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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利宝两全保险(分红型)》及
《附加吉利宝意外伤害保险》承保规则
(说明:本规则仅适用于《吉利宝两全保险(分红型)》及《附加吉利宝意外伤害保险》承保规则,未涉及之规定以《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人身保险核保规程》(太保寿发〔2010〕214号)等公司在用核保规定为准。


一、一般规则
遵照《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人身保险核保规程》(太保寿发〔2010〕214号)。

二、主附险组合规则
1、《吉利宝两全保险(分红型)》为主险,《附加吉利宝意外伤害保险》为附加险。

新保时主、附加险须按1:1的份数关系承保,不得分别单独承保,也不得作为这二者之外其他险种的主险或附加险承保。

2、主险、附加险缴费方式、缴费期限、保险期间须相同。

三、特殊规则
1、投保范围:本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范围为18周岁至55周岁。

成年投保人只可为本人及其父母、配偶、子女投保,其他关系不予投保。

仅接受一类及二类职业人员投保。

2、受益人:身故受益人可为被保险人的父母、配偶、子女中的一人或数人,或选择法定。

如未指定,则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由我司向继承人给付保险金。

3、保险期间:分为15年、20年、30年三种,但至保险期间届满时被保险人年龄以75周岁为限。

4、基本保险金额:主险的每份基本保险金额为主险期交保费和
《附加吉利宝意外伤害保险》期交保费之和;附加险的每份基本保险金额为100000元。

5、风险保额:主险不计风险保额。

附加险每份意外险保额以200000元/份计算,不计寿险保额。

6、最低承保份数:1份,按整数份承保;保险期间15年的,最低承保份数0.7份,按0.1份为单位承保。

7、累计保额限制和最高承保份数:
Ⅰ北京、上海、深圳三家分公司,该险种累计最高意外险保额不超过 120 万元,即最高承保6份;
Ⅱ其他分公司,被保险人该险种累计最高意外险保额不超过100 万元,即最高承保5份;
Ⅲ电销各子渠道累计意外保额不超过150万元。

Ⅳ不区分开办区域,青年学生、无业人员、下岗人员、待业人员、家庭主妇(夫)、退休人员累计仅限接受投保1份。

8、本主、附险种均纳入集中出单范围。

9、承保方式:仅限于电话直销方式承保。

10、核保规则
本险种适用简单核保规则,无健康加费和职业加费,核保结论仅做标准承保或拒保。

若电话问卷告知异常或承保份数、累计保额超限一律不予承保。

黑、灰名单客户做转核处理。

转人工核保的保件由核保员查询公司已有的客户相关资料进行审核。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应予拒保:具有骗保、骗赔、欺诈等道德风险的;根据公司已有的客户理赔记录等相关资料意外风险评点超过200点的。

其他为标准承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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