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控制的基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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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控制的依据和程序

质量控制的依据和程序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控制
1 工程施工质量控制
的依据和工作程序 一、工程施工质量控 制的依据 二、工程施工质量控 制的工作程序
2 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
控制 一、图纸会审与设计交底 二、施工组织设计审查 三、施工方案审查 四、现场施工准备质量控制
.3 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一、巡视与旁站 二、见证取样与平行检验
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对于国内工程,国
家标准是必须执行与遵守的最低要求,行业标准、地 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的要求不能低于国家标准的要求。
企业标准是企业生产与工作的要求与规定,适用于企
业的内部管理。
第一节 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依据和工作程序
项目监理机构在质量控制中,依据的质量 标准与技术规范(规程)主要有以下几类: 1.工程项目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2.有关工程材料、半成品和构配件质量 控制方面的专门技术法规性依据;
B.技术负责人 C.项目负责人
D.项目技术负责人
【答案】B
第二节 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
【例题】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时,应
审查的内容和质量控制要点包括( A.按规定程序编审 )。
购合同等。
第一节 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依据和工作程序
(二)工程勘察设计文件 工程勘察包括工程测量、工程地质和 水文地质勘察等内容,工程勘察成果文件 为工程项目选址、工程设计和施工提供科
பைடு நூலகம்
学可靠的依据。
第一节 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依据和工作程序
(三)有关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 (2)行政法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民用建

高速公路路段工程质量管理控制程序

高速公路路段工程质量管理控制程序

高速公路路段工程质量管理控制程序在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建立一套严格、科学的工程质量管理控制程序,经总监理工程师指令正式颁布,供承包人和监理人员共同遵守,其基本控制程序如下:第一节开工报告的审批一、项目开工报告的审批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后,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施工管理机构的建立,劳务、机械设备、材料的进场情况,临时设施的修建及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本合同段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表、各分部分项工程检验评定标准、工程总体进度计划网络图和横道图表等。

其中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窠应经承包人法人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认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监理工程师在对承包人提交的开工报告进行审核后,由总监办按照合同相关规定发布开工令(抄报业主),承包人收到监理工程师的开工令之后,应在投标书附录中规定的开工期内开工,然后在做好各类分项工程大面积施工准备工作的前提下,连续均衡地施工。

二、分部或分项工程开工报告的审批(一)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由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依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的规定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对本总监办所辖工程进行细致的划分,要求划分深度应明确至各个单独的分项工程并编号,不得以类别进行简单划分。

在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分部、分项工程划分表》前,应将本监理单位统一的划分表报业主工程部核备。

(二)分部或分项工程开工报告的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承包人必须在分部工程开工前14天将分部或分项工程开工报告送监理工程师以取得批准。

对于需要进行施工工艺验证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在开工报告中就试验工程(分项首件工程)的施工实施实方案进行专门的资料,并在试验工程获得验收通过后,方可组织规模施工。

分部或分项工程开工报告主要包含如下内容:1、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报告申请批复单2、分部、分项工程数量批复表3、分项首件工程试验施工方案4、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网络图和横道图、质量控制标准5、土地占有及临建工程情况6、测量控制桩点成果表7、分部、分项工程进场人员一览表8、分部、分项工程进场机械设备表9、分部、分项工程材料进场表10、材料试验审批表11、标准试验审批表12、本分部分项工程所用的施、试、检、评表格式13、施工图14、文明施工措施15、有关施工外部条件的协议文件或资料复印件主要质量管理程序框图三、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报告的审批驻地监理工程师在收到工程开工报告后,应尽快对报告内容和施工准备等情况进行查对核实。

建设工程质量控制常用流程图

建设工程质量控制常用流程图

5.建设工程质量控制常用流程图建设工程质量控制流程图是控制工程质量的重要步骤或工作分解,围绕工程质量控制流程图是控制来编制控制方案是一种基本方法。

见下图:5.1监理工作总程序工作要求:⑴委派具有丰富超高层工程施工监理经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项目总监,并针对本项目特点召集设备、土建方面有经验的监理人员组成强有力的监理班子。

⑵派驻现场的监理人员应持证上岗、专业配套、人员按合同规定及时到位。

⑶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和工具,满足现场检验工作需要。

⑷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要求开展各项监理工作,控制工程质量,管理建设工程合同,协调建设单位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关系。

⑸在监理项目部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保证我公司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实现。

⑹按照本工程特点和要求编制《监理实施规划》,并分阶段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加大主动控制、事前控制力度,保障项目目标的实现。

⑺根据竣工备案制要求,严格执行质量检查和验收制度,分阶段及时对工程进行总结和评估。

5.2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程序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程序工作要求:⑴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以预控为主,各项工作根据工程特点、工程承发包模式、业主管理方式。

⑵审查开工准备情况要注意以下事项:施工许可已获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征地拆迁符合进度需要,施工组织设计已获总监批准,承包单位人员、机具已到位,主要建筑材料已落实,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已满足开工要求。

⑶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并介绍监理项目部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监理规划主要内容,并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⑷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应由监理项目部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⑸《工程开工报审表》必须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不得授权其他人员执行。

5.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核工作程序工作要求:⑴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是否经承包单位上级技术管理部门审批。

⑵施工方案是否切实可行(结合工程特点和工地环境)。

质量控制程序

质量控制程序

质量控制程序1)、严格执行质量控制程序,检查承包人的施工工艺是否符合技术规范的规定,是否按开工前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做到开工有开工报告审批手续,工序完成后有自检,工序交验有签证,中间交工有证书,中间计量有报表。

2)、核查、认可施工放线、放样测量数据,进行中间交工和竣工验收测量,汇总各项工程测量资料.②在各分项工程开工之前,驻地办对承包人的施工放样、放线进行监督检查和认可。

③在各分项工程的施工过程中,要求驻地监理人员对控制工程的位置、高程、尺寸及其线型的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和认可。

④在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工程段落或总体工程项目的中间交工和竣工验收时进行测量抽查.⑤测量项目工程师定期对桥位、路基中线进行抽检。

3)、检查施工中所使用的原料、混合料是否符合批准的原材料质量标准和混合料的配合比要求,对各工序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旁站,发现质量隐患和质量问题,及时纠正;对隐蔽工程、关键部位、主要工序的施工工艺应实行全过程的旁站监理,消除质量隐患。

4)、在监督承包人做好验证试验、标准试验、工艺试验、抽样试验和验收试验的同时,按规定频率进行监理抽样试验,以及必要的附加试验;并根据试验质量和数据,对工程成品进行评估,决定确认或拒收,指令返工。

5)、每道工序完成后,进行严格的质量自检、监理验收检查、签认工序验收检查签证;严格履行监理程序,人、材、设备不足不准开工;未经检验的材料不准使用;未经批准的施工工艺不准采用;前道工序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未签认,后道工序不得进行;组织对施工过程发现的质量缺陷、质量事故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

6)、分项工程完工后,组织中间交工检查,合格后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7)、对完工工程进行质量检验评定,编制工程交工资料。

8)、组织监理人员对拟交工程进行交工验收(内、外业)检查,编制交工验收检查报告,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协助业主做好交工验收工作,签发《工程交工证书》。

9)、在工程质量缺陷期,检查承包人剩余工程施工进度和质量并进行验收,对工程质量缺陷,认真分析原因确定缺陷责任及修复费用,组织承包人进行维修;督促承包人完成工程竣工文件、图表编制工作。

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依据和工作程序

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依据和工作程序

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二、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工作程序
在施工阶段中,项目监理机构要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与控制, 不仅涉及最终产品的检查、验收,而且涉及施工过程的各环节及中 间产品的监督、检查与验收。
在工程开始前,施工单位须做好施工准备工作,待开工条件具备 时,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专业监理 工程师重点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已由总监理工程师签 认,是否已建立相应的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管理及施工 人员是否已到位,主要施工机械是否已具备使用条件,主要工程材 料是否已落实到位。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是否已完成;进场道路及 水、电、通信等是否已满足开工要求。审查合格后,则由总监理工 程师签署审核意见,并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 令。否则,施工单位应进一步做好施工准备,待条件具备时,再次 报送工程开工报审表。
例如电焊操作规程、砌体操作规程、混凝土施工操作规程等。它们是 为了保证施工作业活动质量在作业过程中应遵照执行的技术规程。
凡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工程,事先应进行试验,并应有权 威性技术部门的技术鉴定书及有关的质量数据、指标,在此基础上制定 相应的质量标准和施工工艺规程,以此作为判断与控制质量的依据。如 果拟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不符合现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 应当由拟采用单位提请建设单位组织专题技术论证,报批准标准的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审定。
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依据和工作程序
一、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依据
项目监理机构施工质量控制的依据,大体上有以下四类: (一)工程合同文件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单位与其他相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包括 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与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签订的材料设备 采购合同等。项目监理机构既要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条款,又要 监督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履行有关工程质量合同条款。因 此,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应熟悉这些相应条款,据以进行质量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规定。《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第十 九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强制性标准,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以及建 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责令改正, 处5 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项目监理 机构在质量控制中,依据的质量标准与技术规范(规程)主要有以下几类: 1.工程项目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控制制度

工程质量控制制度

(都业生写供参考,晚间进度制度再发给您)工程质量控制制度一、质量控制工作目标:1、预控:强制性标准、主控项目内容100%覆盖,其他内容的问题覆盖准确率在70%以上;2、过程控制:巡视、旁站、见证过程中对强制性标准、主控项目问题指正率或遭拒绝报告率100%,其他内容问题失漏率在10%以内;3、事后控制:验收率100%,错判并被提出更正为0,强制性标准问题漏失率0,主控项目问题漏失率在2%以内,其他内容问题失漏率在5%以内;4、措施效果(指下发整改措施被接受并得以实现):90%以上,错误指令0。

二、项目部工作会议制度项目部工作会议是由项目负责人主持的项目部内部的工作会议。

项目部工作会议应定期召开,一般每星期召开一次,主要内容为:1。

上次项目部工作会议议定事项的完成情况及情况分析;2. 近期施工过程中的项目状况分析,须解决的问题及其措施;3。

进行项目管理业务学习、讨论。

项目负责人应指定专人使用专门的记录本对项目部工作会议进行记录。

三、承包单位的资质与人员资格的报审制度工程项目开工前,承包单位要有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确能保证工程项目施工质量。

对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要有以下内容:1。

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的组织机构;2. 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制度;3. 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四、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报审制度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施工的技术经济文件,在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负责人应组织专业工程师审查有关人员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提出审查意见,并经项目负责人审核、签认后实施。

在施工过程中,当承包单位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时,应经专业工程师审查,并应由项目负责人签认,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按以下要点进行审定。

(1)对施工组织设计整体的审定.1)承包单位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审批手续不全的退回。

2)施工组织设计的封面应加盖承包单位的印章,否则退回。

质量控制的程序措施和质量保证体系

质量控制的程序措施和质量保证体系

质量控制的程序、措施和质量保证体系根据监理规范、合同文件和有关规定,监理质量控制主要监督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监督其贯彻执行。

质量控制的主要内容是:对施工质量活动及质量活动有关的人员、材料、工程施工设备、施工方法、施工环境进行监督和控制,按照事前审批、事中监督和事后检验等三个重要工作环节控制工程质量。

一、质量控制目标以达到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标准的工程质量等级为控制目标,督促检查承包单位严格按国家工程技术标准、施工验收规范以及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保证工程的所有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全部合格,杜绝发生重大的质量事故,有效防止其它一般的质量事故。

尽可能消除工程施工中的质量通病。

二、质量控制程序1、开工报告总体开工令由总监签发,分部工程与分项工程开工报告由相应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总监批准。

开工之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告并进行审核。

工程开工报告应提出工程实施计划和施工方案;依据技术规范列明本项工程的质量控制指标及检验频率和方法;说明材料、设备、劳力及现场管理人员的准备情况;提供放样测量、标准试验、施工图等必要的基础资料。

2、工序自检报告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的自检人员按照工艺流程和工序检查程序在每道工序完工后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再向监理工程师申报进行检查认可。

3、工序检查认可监理工程师应紧接承包人的自检或同时对每道工序完工后进行检查验收并签认,对不合格的工序应指示承包人进行缺陷修补或返工。

前道工序未经检查认可后道工序不得进行。

4、中间交工报告当工程的单位、分部或分项工程完工后,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应再进行一次系统的自检,汇总每道工序的检查记录和抽样试验的结果提出交工报告。

自检资料不全的交工报告,监理工程师应拒绝验收。

5、中间交工证书分项工程完工后监理工程师应进行一次系统的检查验收,必要时应做测量或抽样试验,检查合格后,由总监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未经中间交工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工程,不得进行下项工程项目的施工。

施工质量控制基本环节

施工质量控制基本环节

施工质量控制基本环节一、事前质量控制1.1 技术文件准备:根据公司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等,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编制质量计划,明确质量目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编写作业指导书,设置质量管理点,落实质量责任,分析可能导致质量目标偏离的各种影响因素,制定有效预防措施,防患于未然。

1.2 图纸会审:在施工前必须进行图纸会审,找出图纸差错,提出改进意见,查看施工手册和条件是否符合,能否满足设计技术要求。

对关键工序、特殊工序均应制定专门的技术措施和控制办法。

1.3 人员培训:针对本工程项目的施工特点,选用具有相应技能的操作工人、相应的特种作业人员并进行教育培训。

1.4 材料准备:拟定材料计划,做好材料进场的准备工作。

对材料供应商进行评估和审核,建立合格的供应商名册,选择与本公司多次合作且信誉可靠的供应商。

材料进场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对进场原材料的检验应由材料员及试验员负责进行,材料员负责材料的外观检验,试验员负责材料的物理及化学性能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5 合理配备施工机械,保证工程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

1.6 改善施工现场环境,做好安全文明施工。

1.7 采用质量预控法,把质量管理由事后检查转变为事前控制,达到“预防为主”的目的。

二、事中质量控制2.1 严格按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并认真按公司质量体系文件之《项目质量控制程序》运作,严格抓好施工中产品和工艺质量的控制。

2.2 各分项工程施工前,工长应对作业班组进行详细的质量技术交底,明确分项工程质量要求以及操作时应注意的事项。

2.3 在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工长应根据施工与验收规范的要求随时检查分项工程质量,工程施工中严格执行“三检制”,检查不合格者,提出整改要求,然后再复查,直到合格为止。

质检员按照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

2.4 做好成品保护,下道工序的操作者即为上道工序的成品保护者,后续工序不得以任何借口损坏前一道工序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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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中心—(监理)部工作细则一、工程质量控制的基本程序:施工监理工作的总程序工程质量控制的程序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监理程序施工现场测量控制程序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监理程序分包单位资格审查基本程序工程物资选样管理程序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质量控制程序工程预检、隐检、分项、分部工程签认基本程序: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程序质量事故处理程序框图:二、质量控制措施:1、组织措施:建立健全监理组织,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质量监督制度,落实质量控制的责任;2、技术措施:严格事前、事中和事后的质量控制措施;3、经济措施及合同措施:严格质量检验和验收,不符合合同规定质量要求的拒付工程款。

三、工程质量控制的方法:1、质量控制应以事前控制(预防)为主;2、应按监理规划的要求对施工过程进行检查,及时纠正危规操作,消除质量隐患,跟踪质量问题,验证纠正效果;3、应采取必要的检查、测量和试验手段,以验证施工质量;4、应对工程的关键工序和重点部位施工过程进行旁站监理;5、严格执行现场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6、应建议撤换承包单位不称职的人员及不合格的分包单位。

四、工程质量事前控制:1、技术及图纸⑴、熟悉设计资料,检查设计文件是否符合施工合同文件的规定。

⑵、组织有关单位(包括建筑设计单位、承包人等)进行技术交底,对交底中澄清的问题做好记录。

⑶、签发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负责解释承包人对图纸提出的疑问,如发现由于设计图纸或设计变更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有重大不利影响,应提出明确意见。

⑷、审查并经批准承包人提交的设计文件(包括临建工程设计)及钢筋车间及施工场地及木工车间等。

⑸、参加由招标单位主持的重大技术问题的讨论。

⑹、组织向承包人移交测量控制网点。

⑺、负责会同建筑设计单位对有关工程图纸变更做出解释和说明,并发出图纸变更令,在现场协助设计代表解决施工期间出现的设计问题。

如需补充新的图纸,要及时向设计单位提出。

2、审查并批准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并将审查意见报招标单位备案。

3、核查承包人关键技术工种、岗位进场人员的资质,包括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核查承包人进场施工机械设备的数量、种类、型号、质量、能力及状况,提出明确的评价性意见,凡不符合合同规定要求的人员和设备有权令其更换或添置。

4、审批承包人采用的技术规范及施工规程规范等质量标准文件(以国家最新标准的版本)。

5、审查承包人的质量控制体系和措施,核查质量文件落实情况。

依据施工合同文件的规定,对施工前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对施工工序与资源投入进行监督。

督促检查承包人严格执行合同中的技术规范、施工要求和图纸上的规定,以确保质量能满足合同要求。

6、制订各类对承包人进行施工质量检查的补充规定,审查、批准由承包人提交的质量检查要求和规定,及时抽查或检查工程质量,特别是覆盖前的基础工程和隐蔽工程,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签证和施工质量评定,严格控制工程质量。

主要内容包括:⑴、审批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各工序的质量自检报告,要求承包人进行全面质量管理,按施工合同的要求进行质量控制和评定。

⑵、对承包人实验室的各种试验程序、仪器与成果进行全面检查。

⑶、对承包人未按设计图纸、技术施工规范要求、操作规程进行的施工,根据合同责令其停工、返工并在四小时以内书面形式报告招标单位。

⑷、对未签证或验收的不合格工程必须通知承包人限期返工,重新验收合格后方能许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或交付使用,并及时向招标单位报告。

⑸、审查用于永久工程的各种工程材料、构件的合格证、材质化验单,并按招标单位的有关规定进行抽检。

对不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并监督其退出现场并按山西省质量监督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跟踪调查。

⑹、在施工现场对工程质量、安全、施工活动等进行跟班检查,关键工序必须进行旁站监理并做好现场监理日记。

⑺、负责监理的测量工作,监督、检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工作,确保工程按设计、规范要求完成。

⑻、对各工序进行质量控制,并对已完施工工序,提出明确的评价意见,重大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案报招标单位批准后执行。

⑼、根据国家有关验收规程和合同有关规定进行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组织隐蔽工程验收。

审查承包人提交的验收有关资料,并提出意见,参加工程验收。

根据合同签发竣工证书,颁发保修合格证书。

参与工程移交,同时做好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7、监督、检查承包人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8、审查分包单位的资格:⑴、总承包单位填写《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审查;⑵、审查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专业许可证、岗位证书、外地施工企业进京施工许可证或境外企业在国内承包工程许可证等;⑶、审查分包单位的业绩;⑷、经审查合格,签发《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9、签认材料报验:⑴、承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对主要原材料进行复试,并将复试结果、出场质量证明等资料随《工程物资进场报验表》报项目监理部签认。

⑵、对新材料、新产品要核查鉴定证明和确认文件。

⑶、对进场材料进行抽样复试,必要时可会同建设单位对材料的厂家进行实地考察。

⑷、审查混凝土,砌筑砂浆《配合比申请单和配合比通知单》、签认《混凝土浇灌申请书》,并应:①、对现场搅拌设备(含计量设备),现场管理进行检查。

②、对商品混凝土生产厂家和生产能力进行考察。

10、签认建筑构配件报验单:⑴、承包单位应要求供货单位提供构配件和设备厂家的资质证明及产品合格证明,进口材料和设备商检证明,并按规定进行复试。

⑵、对进场的构配件和设备,承包单位应进行检验、测试,判断合格后,填写《工程物资进场报验表》报项目监理部;⑶、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检验,签认审查结论;11、检查进场的主要施工设备:⑴、承包单位主要的施工设备进场并调试合格后,填写《月工、料、机动态表》报项目监理部;⑵、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现场主要设备的规格、型号是否符合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⑶、对需要定期检定的设备(如经纬仪、水准仪、钢尺和磅秤等)承包单位应有检定证明;12、审查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和季节施工方案:⑴、基础工程施工方案、屋面工程施工方案、装饰工程施工方案、防水施工方案、砼施工方案、钢筋直螺纹连接施工方案等;⑵、季节性施工方案(冬施、雨施等)。

⑶、上述方案经监理工程师审定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订结论,上述方案未经批准,该分部(分项)工程不得施工13、审核总包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计划,质量创优分解计划;14、审核承包人的试验计划,并编制有见证取样计划;15、考察施工单位实验室的资质;16、审核施工单位制定的成品保护措施、方法。

五、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1、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检查和旁站2、检查预检工程3、检查隐检工程4、验收分项工程5、验收分部工程,含装饰装修、给排水、建筑电气、智能建筑、通风空调、电梯等。

6、行使质量监督权,下达停工令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监理工程师在报请业主同意后,有权指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

⑴、未经检验即进行下一道工序作业;⑵、工程质量下降后,未采取有效改正措施,或采取了一定措施,而效果不好,继续作业的;⑶、擅自使用未经认可或批准的材料;⑷、擅自变更设计图纸的要求;⑸、擅自将工程转包;⑹、擅自让未经同意的分包单位进场作业;⑺、没有可靠的质量保证措施冒然施工,已出现质量下降征兆的;⑻、出现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问题的。

7、行使好质量否决权,为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签署质量认证意见8、建立质量监理日志;9、组织现场质量协调会;10、定期向业主报告有关质量动态情况六、工程竣工验收:1、当工程达到交验条件时,施工单位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有关法律、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

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通知,要求承包单位及时整改,整改合格后,签认《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监理质量评估报告。

该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2、对需要进行功能试验的项目(如电梯等),监理工程师要督促承包商或设备供应商及时进行试验,并请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一起亲临现场进行监督。

3、项目监理部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四方验收,并提供相关监理资料。

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项目监理部应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整改。

符合要求后,四方签署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

(见表式D-4)4、关于消防、环保等必须经指定部门验收签证的单项工程,必须有该部门签认的合格证;5、竣工验收完成后,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代表共同签署《竣工移交证明书》,并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盖章后,送承包单位一份。

七、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处理1、监理工程师对施工中的质量问题出去在日常巡视、重点旁站、分项、分部工程检验过程中解决外,可针对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分别处理。

⑴、对可以通过返修弥补的质量缺陷,另承包单位先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方案,监理工程师审核并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认可后,批复承包单位处理,处理结果重新验收;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问题,还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部分暂停指令》,再与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进行研究,经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批复承包单位处理,处理结果重新验收;⑵、监理工程师将完整的质量问题处理记录归档。

2、施工中发现的质量事故,承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上报处理,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报告公司经理、总工。

3、监理工程师对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处理结果进行复查。

八、质量控制的关键部位1、基础、主体结构工程2、装饰工程:控制重点是装饰材料进场、施工做法、坚持样板间领路3、智能建筑:包括综合布线、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安全防范系统、设备监控系统等4、设备安装:风机安装、各类设备安装5、其它:根据业主及施工设计图纸要求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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