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整理因吵架引起心脏病发的侵权案代理词范文.docx
人身损害的代理词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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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人都遇到过人身损害方面的纠纷,而多半这样的纠纷都是围绕赔偿问题产生的。
此时如果双方将纠纷诉诸法院的话,那么对于原告方来讲就有必要委托律师向法院提交一份相关代理词了。
那么这个人身损害的代理词是怎样的呢?带来范文一份,帮助你了解相关知识。
人身损害赔偿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上午好!关于原告王XX诉李XX、孙XX“人身损害赔偿”一案,北京X高律师事务所接受原告委托以后,决定为其提供法律帮助,指派我作为原告代理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我依法出席本庭为原告提供法律帮助,针对本案中双方争议的焦点,发表如下法律意见:一、本案被告李XX应当与孙XX承担共同侵权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被告李XX唆使被告孙XX到原告住所新兴小区50号楼挑拨生事,指使其动手打人,对我的当事人人身健康造成重大伤害,造成轻伤的损害后果,显然应当承担共同侵权赔偿责任。
1、依据日常生活经验和客观事实来看,被告孙XX的行为显然是受被告李XX指使和教唆。
被告孙XX是一名在校的初中生,连九年义务教育都没有读完,涉世未深且尚未成年,怎么可能如此凶残?为什么仿佛要致我的当事人于死地不可呢?其不仅不懂得尊敬他人,而且蛮横不讲道理,进而动手将原告打成轻伤,这一系列行为显然与其年龄和身份极不相称,明显是有人指使所致!被告孙XX作为一名还在接受初等教育的学生,案发当时还只不过是个孩子而已,竟然不分青红皂白毫无理由的就对我的当事人实施殴打,显然违背日常生活经验的常理,而且其殴打行为如此凶狠,手段如此毒辣,如果不是被告李XX教唆和指示,明显违背日常生活经验理性!2、依据被告孙XX和原告的相互关系来看,被告孙XX的行为显然是受被告李XX指使和教唆。
被告孙XX家住北京城区,和原告之间毫无恩怨,也从未有过任何交往,更从未发生过任何争议和纠纷,“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不会存在无怨无故的恨”,被告孙XX为什么在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对我的当事人大打出手呢?又为什么那么凶狠的对我的当事人拳打脚踢呢?被告李XX是被告孙XX的舅舅,案发的国庆期间被告孙XX到延庆的舅舅家串门,对于原告和被告李XX之间的恩怨当然有所了解,而且被告李XX也承认曾要被告孙XX去还盆,显然被告孙XX的侵权行为是有计划、有预谋、有策划实施的。
民事案件法律援助代理词(3篇)

第1篇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我受原告(或被告)的委托,担任其民事案件的法律援助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就本案的事实与法律问题发表如下代理词:一、案件基本情况(一)原告(或被告)的基本情况原告(或被告)系我国公民,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
原告(或被告)在本次案件中,因与被告(或原告)发生民事纠纷,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二)被告(或原告)的基本情况被告(或原告)系我国公民,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
被告(或原告)在本次案件中,因与原告(或被告)发生民事纠纷,成为本案的被告(或原告)。
(三)案件事实本案的纠纷源于原告(或被告)与被告(或原告)之间的XXXX(具体纠纷事由)。
具体事实如下:1. XXXX(具体事实一);2. XXXX(具体事实二);3. XXXX(具体事实三);4. XXXX(具体事实四)。
二、代理人的观点(一)关于案件事实的认定代理人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应当全面、客观地审查证据,依法认定案件事实。
本案中,原告(或被告)提供的证据包括:XXXX (列举证据一)、XXXX(列举证据二)、XXXX(列举证据三)等。
被告(或原告)亦提供了相应的证据予以反驳。
代理人认为,法院应当结合双方提供的证据,依法认定案件事实。
(二)关于法律适用代理人认为,本案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具体如下:1. XXXX(关于合同法的相关规定);2. XXXX(关于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3. XXXX(关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关于诉讼请求的合理性代理人认为,原告(或被告)的诉讼请求具有合理性。
具体如下:1. XXXX(关于诉讼请求一);2. XXXX(关于诉讼请求二);3. XXXX(关于诉讼请求三)。
侵权纠纷被告方代理词(参考范文)

侵权纠纷被告方代理词审判长、审判员:本人接受本案被告委托,担任其代理人参加今天的庭审活动,现通过事实与法律,发表以下代理意见。
被告方认为,原告的损失不应由被告承担。
理由如下:一、被告在出卖商品房过程中无任何过错。
20**年6月28日,被告与袁**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被告遂将该房交付给了袁**,绝非原告所说那样,该房在卖给袁**之前又卖给了其他人,被告作为出卖方,不但现在而且永远承诺出卖给袁**的商品房绝对不存在瑕疵,也不会有第三人对该房主张产权。
庭审中原告指责被告一房二卖,但未提供任何证据,因此,原告的指责是不能成立的。
二、原告发病与被告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一是原告发病是其自身原因所致,与被告无关。
根据原告提供的病例显示:“袁*既往史脑出血病史三年,家族史,父亲已故(患脑血管病)……”。
二是被告与原告不是商品房买卖主体。
被告从未与原告订立买卖合同,被告是与原告的儿子袁**订立的商品房按揭买卖合同。
庭审中原告辩称该房是与袁**共同购买的也不是事实,原告有两子一女,如果是家庭共有的话,应当以父亲的名义购买,而不是以儿子的名义购买。
因此无论被告是否违约,被告与原告之间没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三是上诉方工作人员无任何过错。
原告虽然病倒在被告售楼处内,但上诉方工作人员与原告之间没有言辞过激行为,更没有肢体接触,原告发病属旧病复发,让被告承担赔偿责任属牵强附会。
三、由被告承担责任有悖法理。
依据法理,债分为四种,分别为侵权之债、违约之债、无因管理之债和不当得利之债。
本案案由是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而本案原告所依据的事实是合同纠纷。
被告认为,作为人身损害赔偿之诉,原告应举证被告对原告本人侵害的事实,而原告只提供了被告所谓房屋买卖合同有瑕疵的证据,并未提供被告有对原告侵害的事实,因此,要求被告承担侵权责任不妥,故应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退一步讲,即使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由于房屋买卖合同的主体不是原告,被告与原告之间无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所以,即使被告有过错的话,被告也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吵架心脏病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甲与乙系夫妻关系,结婚多年,育有一子。
近年来,甲与乙因家庭琐事经常发生争吵,导致家庭关系紧张。
一天,甲与乙因家庭琐事再次发生争吵,争吵过程中,乙情绪激动,指责甲不负责任。
甲在争吵过程中突然感到胸口疼痛,经诊断为心脏病发作。
甲认为乙的指责是其心脏病发作的直接原因,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案件焦点本案的焦点在于:乙的指责是否构成对甲的侵权行为,导致甲心脏病发作,乙是否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法律分析1. 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侵权行为包括以下四个构成要件:①行为人实施了侵权行为;②侵权行为造成了损害事实;③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④行为人具有过错。
2. 乙的指责是否构成侵权行为(1)乙的行为属于言语侵权。
在争吵过程中,乙对甲进行了指责,属于言语侵权行为。
(2)乙的指责导致甲心脏病发作。
根据医学研究,情绪激动、精神紧张等心理因素可以诱发心脏病发作。
在本案中,乙的指责导致甲情绪激动,进而诱发心脏病发作。
(3)乙的指责与甲心脏病发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乙的指责是甲心脏病发作的直接原因,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乙具有过错。
乙在争吵过程中对甲进行指责,明显存在过错。
综上所述,乙的指责构成侵权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乙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侵权人应当承担以下法律责任:①停止侵害;②排除妨碍;③消除危险;④赔偿损失;⑤赔礼道歉;⑥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在本案中,乙应当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停止侵害:乙应立即停止对甲的指责,避免再次引发甲的情绪激动,诱发心脏病发作。
(2)赔偿损失:乙应赔偿甲因心脏病发作所造成的医疗费用、误工费等损失。
(3)赔礼道歉:乙应向甲赔礼道歉,消除因指责所造成的不良影响。
四、结论综上所述,本案中乙的指责构成侵权行为,导致甲心脏病发作,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援助案件民事代理词(3篇)

第1篇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我受原告(或被告)的委托,担任本案的代理人。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现向法庭提交如下代理词:一、代理词概述本案系因(简要描述案件背景,如:合同纠纷、侵权纠纷等)引起的民事纠纷。
原告(或被告)与被告(或原告)之间就(简要描述纠纷焦点,如:合同履行、侵权责任等)存在争议。
原告(或被告)委托我作为其代理人参加本案的诉讼活动,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代理词主要内容1. 关于案件事实的陈述(1)原告(或被告)与被告(或原告)之间存在着(简要描述双方关系,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法律关系。
(2)原告(或被告)在履行(或违反)上述法律关系的过程中,发生了(简要描述纠纷发生的原因,如:未按约定履行义务、侵权行为等)。
(3)原告(或被告)为此遭受了(简要描述损失情况,如:经济损失、精神损失等)。
2. 关于法律依据的阐述(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条款)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当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条款)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条款)的规定,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
3. 关于诉讼请求的提出(1)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或原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或原告)赔偿原告(或被告)的经济损失。
(3)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或原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三、关于被告(或原告)答辩意见的回应1. 对于被告(或原告)在答辩状中提出的(简要描述答辩意见的主要内容,如:否认存在法律关系、主张免责等)。
(1)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被告(或原告)的主张不符合法律规定。
(2)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原告(或被告)的主张符合法律规定。
2. 对于被告(或原告)在答辩状中提出的(简要描述答辩意见的主要内容,如:主张免责事由、减轻责任等)。
(1)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被告(或原告)的主张不符合法律规定。
最新人权侵犯原告代理词

最新人权侵犯原告代理词
尊敬的法官,各位陪审团成员:
我代表最新的人权侵犯原告出庭,就此案向法庭进行陈述。
本案涉及人权侵犯,我们将提供证据和论据,以证明原告在该
侵犯行为中受到了严重的伤害和不公正对待。
首先,我们将呈交被告的相关文件、证据和目击证词,证明原
告所提出的人权侵犯行为的确存在,并责任在被告身上。
其次,我们将就被告的侵权行为对原告造成的身体伤害和精神
痛苦进行详细描述,并呈交医疗报告、证人证词和其他相关证据加
以证明。
再者,我们将提出适用的法律条款和先前类似案件的判决结果,以证明被告对于原告的侵权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最后,我们将建议法庭对被告进行相应的惩罚,并请求法庭给予原告合理的赔偿,包括医疗费用、精神损失赔偿等。
就此,我们请求法庭审议本案,并根据法律和事实作出公正的判断。
我们相信,法庭将能为受害的原告正义伸张,维护人权真正的平等与公正。
非常感谢法庭的聆听!
原告代理人
日期。
最新整理一起人身损害案件的代理意见范文.docx

最新整理一起人身损害案件的代理意见代理意见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律师法》的有关规定,在原告张俊萍与被告xxx利和集团畜产进出口有限公司用人单位责任纠纷案件中,xxx融汇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的委托,委派郭岩律师、张焕律师作为其一审诉讼代理人,依法出庭参加诉讼。
庭审前,代理人对案情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对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现就庭审中的争议焦点,根据证据、依照法律,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供贵院参考,并望采纳。
一、被告不存在原告所说的将其拽倒的侵权行为,原告受伤是其自行摔倒所致。
原告在起诉状中陈述其摔倒是由于踩在铁丝网上而恰巧被告的工作人员拽铁丝网,将其拽倒。
该陈述与客观事实不符。
意外发生之时,被告的工作人员确实在布置展位。
但是,在原告跌倒之前,其是否接触过铁丝网仍然存在疑问。
更何况原告踩到铁丝网上、被告的工作人员恰巧在拽铁丝网,发生这样巧合的概率也微乎其微。
原告摔倒的原因至少存在三种情形:一是,如原告所说其踩在铁丝网上而恰巧被告的工作人员拽铁丝网,将其拽倒;二是,由于其穿着高跟鞋踩在铁丝网的网格里,由于向前行走的产生的惯性,导致自己拌倒;三是,原告穿着高跟鞋正常行走,在未与铁丝网有过任何接触的情形下,不小心跌倒,恰巧倒在铁丝网旁边。
上述三种可能性均存在,而发生第一种情形的概率最低。
原告也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其摔倒属于哪一种情形。
意外发生之后,原、被告双方对意外发生的原因始终是各执一词,原告认为是被告工作人员拽铁丝网将其拽倒,被告认为原告系自行摔倒。
在此代理人提请法庭注意以下细节:细节一,意外发生之后,被告主动向展会的会务组申请查看意外发生之时的监控录像,以证明被告工作人员并没有拽铁丝网。
试想,如果事实真如原告所说她是被拽倒的,那么被告工作人员主动要求查看监控录像的行为岂不是“自证其罪”?细节之二,被告的工作人员在意外发生之后主动拨打“110”报警。
再试想,如果事实真如原告所说是被告工作人员将其拽倒的,那么被告主动报警的行为岂不是“自投罗网”?如果说,原告真的是被被告的工作人员拽倒的,正常人的反应应该是害怕被揭露、主动掩饰过错才对。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代理词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代理词尊敬的法院:我是原告代理人,我代理的是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根据对案件的全面调查和相关法律规定的研究,我将就本案作出以下陈述和要求,详细说明原告的诉讼请求和相关证据,以期获得公正的判决。
一、案件事实及争议焦点本案的事实如下:原告李某于2020年6月10日晚10点左右,驾驶小汽车在人行道上行驶期间,因被被告公司的货车驾驶员王某违法操作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李某躺在手术台上已经40天了,经鉴定,尚需进行长期恢复治疗。
原告因此遭受了巨大的身体和精神上的痛苦,并由此导致高额的医疗费用和经济损失。
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1. 被告公司是否存在过错,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2. 原告李某是否存在部分过错,是否应在赔偿中承担相应责任;3. 原告的损失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赔偿标准。
二、原告诉讼请求基于上述事实和争议焦点,原告向贵院提出如下诉讼请求:1. 判决被告公司对原告李某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精神抚慰金等;2. 判决被告公司支付原告李某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以缓解原告心理上的痛苦;3.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公司支付原告律师费、鉴定费等诉讼费用。
三、证据支持为了证明原告的主张,我们提供了以下证据:1. 交通事故认定书和交警事故报告,证明被告公司的货车驾驶员王某存在违法违规行为;2. 医院的诊断证明书、病历和医疗费用清单,证明原告因交通事故导致了身体上的损害,并且已经承受了巨额医疗费用;3. 证人证言,证明交通事故发生时为原告李某的行为没有过错;4. 专家鉴定报告,证明原告因交通事故遭受了精神上的损害。
根据上述证据,我们认为被告公司存在过错,并对原告造成了损害。
原告李某在交通事故中没有任何过错,应当获得全额赔偿。
我们请求贵院根据证据规定的相应法律规范,做出有利于原告的判决。
四、法律依据在本案中,我们依据以下相关法律规定提出赔偿请求: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遭受人身损害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条: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伤害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3.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条: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造成交通事故,致使他人受伤的,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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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整理因吵架引起心脏病发的侵权案代理词
代理词
---XXX诉X及XX快递有限公司人身损害案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xxx森合律师事务所接受XX的委托,由袁xxx、马喜律师担任XXX诉X、xxxXX 快递有限公司人身损害一案的诉讼代理人,依法参加诉讼;开庭前,代理人查阅了相关的法律规定,仔细研究了案件材料,通过法庭调查,现根据庭审中查明的事实,依据证据和法律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XX心脏病复发是因XX在派送快递时的不当行为引起的,事实清楚,两被告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本案事实清楚、明确,XX与XX发生争吵后,XX心脏病复发,被接案民警送至医院抢救。
根据XX年XX月22日13时20分,xxx市XX派出所出具的接处警登记表显示,XX与XXxxx中因派送快递而发生口角,后XX寻至XX的门店,与XX发生争吵,接案巡警XX到达现场后将XX送至xxx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这一过程在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均予以认可,毋庸置疑。
2、XX快递邮寄地址清楚、明确,不存在李畅所称不具体的情形。
XXX淘宝网上填写的快递邮寄地址是其姐姐XXX及姐夫经营的门面房——xxx市XX区XX号,该地址清楚、明确,已经足以使XX找到送货地点,并不存在李畅所称邮寄地址不具体,找不到的情形,否则李XX是如何找到XX的门店,从而发生争执呢?
3、XXX心脏病复发与XX的过激行为有着直接因果关系,XX应当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XXX年曾因心脏病做手术,出院后一直遵照医嘱,注意保养身体,自至本案发生前,其身体一直都很好,从未有过心脏病复发住院的情况,庭审中,原告两位证人(无任何亲属和利益关系)均能够证实XXXX平时为人和善,从未有过与人争吵的情形,更不用说打架等过激行为,也没有见其住院等情况出现,正是由于XXX待人接物平和无争才使得XXX这十八年来心脏病从未复发过。
众所周知,心脏病人会因经受刺激、情绪激动而诱发,XXX作为心脏病患者,对于自己的病情以及如何预防,一定比正常人了解的更多,为了自己的生命考虑,她也不会如被告所称故意找茬,引起纷争,除非其想置自己的生命于不顾,两被告及被告证人在庭审中均强调XX过错在先并称XXX自己出言挑衅并不听劝阻,实在是与事实不符,于理不合,毕竟没有一个正常人会将自己置于险境,罔顾生命。
另外,两被告均称XX没有提前告知XXX其患有心脏病的事实,这一点更是有推脱责任的嫌疑,在突发情况下,会有人提前声明自己有心脏病吗?当然不会,因为XX根本就没有要和XX争吵,而是XX因为送货不成怕公司扣其工资而心生怨气,在XX称XX与其弟弟发生的争执应找其弟弟商讨,不应找她理论的时候,XX情绪就更加失控,恶语相向,并对XX有猛扑及推搡行为。
原告证人XX(位于XX门店的对面,视野开阔)称看到当时有三个人,一个男的(X)和一个女的(X)还有XX,双方争吵时,男的不停地往XX处扑,并推搡XX,女的则拉着抱着男的,不让其推XX,并劝其离开。
原告证人XX(XX门店隔壁,争吵开始后两三分钟才出来)称其听到争吵后,大概过了两三分钟才出来,看到门口围了七八个人在劝说送快递的男孩,拉着他不让他向XX扑,有个女孩子也抱着男孩,不让他往前扑,当时XX浑身发抖,明显已经受到了刺激。
原告两位证人所处位置及出现时间不同,XX在双方刚开始争吵,没有太多人注意的时候目睹了X推霍XX,S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