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公司与关联交易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一、前言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经营管理效能,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所有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合营企业及其它关联公司之间的交易行为。
三、定义1.关联方:指直接或间接拥有对公司控制权或重大影响力的个人、法人或其它组织。
2.关联交易:指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
3.控制权:指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拥有企业的控制权或重大影响权。
4.关联方交易管理委员会:指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的关联方交易行为进行评估和监督。
五、关联交易原则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以公平、公正和透明为原则,遵循市场化、经济效益和风险控制的原则,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
六、关联交易申报、审批与公示公司与其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应当按照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规定进行申报、审批和公示。
1.关联方交易申报涉及到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应当提前告知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交易方名称及证件号码等基本信息;(2)交易的内容及金额;(3)交易的时间及执行方式;(4)交易的有关情况。
2.关联方交易审批(1)公司应当设立关联方交易审批机构,负责对关联方交易行为进行审批,确保交易内容符合市场条件和公司经营需要;(2)在关联方交易审批机构审批前,须提交申报材料,包括申报报告以及有关文件等;(3)关联方交易审批机构应当按照程序进行审批,确保审批的合理性、合法性和合规性。
3.关联方交易公示(1)公司应当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关联方交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方名称、交易时间、交易内容和金额等信息。
(2)公司应当定期公布关联方交易信息的执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交易的执行情况、审批程序和决策程序的完整性和合规性。
(3)公司应当在公司年度报告中披露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到期情况、金额和收益等情况。
四、关联交易价格和条件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按照公平、公正、合理、透明、有保障地处理。
关联交易的定义和范围

关联交易的定义和范围关联交易是指在经济活动中,存在法律、经济或者其他方面的关联关系的各方,通过交易方式进行经济活动的行为。
这种交易在商业领域中非常常见,可以有利于各方的合作,但也存在潜在的问题和风险。
本文将探讨关联交易的定义和范围,并就其影响和监管进行简要分析。
一、关联交易的定义关联交易定义是指通过关联关系进行的商业交易,其中关联关系可以是法律上的,如亲属关系或者公司内部的组织结构关系;也可以是经济上的,如合资合作关系、供应商与销售商的关系等。
关联关系导致参与方之间利益相关,因此在交易中存在潜在的不对等情况。
关联交易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公司内部交易:这是最常见的关联交易形式,指的是公司内部不同子公司之间的经济交易。
例如,子公司之间的产品销售、资金转移等。
2. 股东关联交易:指的是公司与其股东之间存在的经济交易,包括向股东提供贷款、购买股东的产品或服务等。
3. 合资合作关联交易:指的是两个或多个公司以股权合作或其他合作形式进行的交易。
例如,两家公司合作开展某项业务,共同出资成立合资公司。
4. 存在亲属关系的交易:指的是存在亲属关系的个人或公司之间进行的交易。
例如,公司雇佣高管的直系亲属,或者购买亲属拥有的资产等。
二、关联交易的范围关联交易的范围可以涉及不同层面的经济主体,包括公司内部、不同公司之间以及公司与个人之间。
以下是关联交易涉及的范围:1. 公司内部关联交易:这是关联交易的最基本形式,指的是同一公司内不同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例如,总部公司向子公司提供贷款、购买子公司产品等。
2. 跨公司关联交易:这指的是公司之间的交易,其中涉及到不同公司之间的合作关系,例如供应商与销售商之间的交易。
3. 公司与个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这是指公司与其股东、管理层成员或者他们的亲属之间的交易。
这种关联交易容易引发利益冲突和道德风险。
关联交易的范围不仅涉及到交易主体的不同,还涉及到交易的性质和规模。
有些关联交易规模较小,风险相对较低;而有些大型关联交易则可能对市场和公司的利益产生较大的影响。
规范上市公司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的法律法规

规范上市公司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的法律法规规范上市公司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的法律法规关联交易是指上市公司与其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交易活动。
由于关联方之间往往存在隶属关系或经济利益关系,关联交易可能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况,甚至可能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是非常有必要的。
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背景在中国,关联交易的监管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这些法律法规有助于维护上市公司的公平性、公正性和透明度,确保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相关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规范上市公司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需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 公平原则:关联交易应当基于公平的市场价值进行,不得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 信息披露原则:上市公司应及时、准确地披露关联交易的相关信息,确保投资者获得有效的信息。
3. 独立性原则:上市公司应保证独立董事在关联交易中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确保交易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4. 决策程序公正原则:上市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决策程序,在决策过程中保证公正性。
相关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公司法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关联交易应符合以下条件:1. 关联交易需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且需要依法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股东的同意。
2. 关联交易需在公告中披露关联交易的内容、交易对方、相关业务以及交易的价格、数量等信息。
3. 关联交易的价格应按照市场价格进行确定,避免出现倾销或恶性竞争等状况。
证券法相关规定根据《中国证券法》相关规定,关联交易应符合以下条件:1. 上市公司在执行关联交易时,应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股东,不得偏袒或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2. 关联交易需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审查,确保交易的合规性。
3. 上市公司应及时披露关联交易的相关信息,包括关联方的身份和关系、交易金额和时间等。
证券交易所规则除了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规定外,证券交易所也制定了一系列规则来规范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上市公司需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关联交易的相关流程和责任。
关联公司免责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与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作为关联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双方在业务往来中可能产生的责任及免责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定义1. “关联公司”指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的规定,一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另一方或者双方同受一方控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 “关联交易”指关联公司之间进行的任何交易、投资、贷款、担保、租赁、服务提供、人员交流等经济活动。
二、免责范围1. 甲方和乙方在关联交易中,如因以下原因导致损失,双方均无需承担赔偿责任:(1)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等;(2)法律法规的变更、调整或取消;(3)因市场波动、价格变动等经济因素导致的损失;(4)由于甲方或乙方无法预见、无法避免的原因导致的损失;(5)双方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但仍无法避免的损失。
2. 甲方和乙方在关联交易中,如因以下原因导致的损失,双方均无需承担赔偿责任:(1)甲方或乙方的员工、代理人、合作伙伴或其他第三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协议约定;(2)甲方或乙方在交易中已经明确告知对方存在的风险;(3)甲方或乙方的损失是由于对方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
三、责任承担1. 甲方和乙方在关联交易中,如因自身原因导致对方损失的,应根据法律法规和协议约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甲方和乙方在关联交易中,如因第三方的行为导致对方损失的,应根据法律法规和协议约定,由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争议解决1. 甲方和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他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关于公司关联交易和关联方披露的决议

关于公司关联交易和关联方披露的决议尊敬的股东们:鉴于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存在关联交易,并为了保证公司运营的透明度和公平性,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特就公司关联交易和关联方披露制定以下决议:一、关于关联交易的定义和范围1. 关联交易的定义:关联交易是指公司与其关联方进行的交易、协议、安排或者其他安排。
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亲属、法定授权人或其他受其支配、被公司控制的企业。
2. 关联交易的范围:关联交易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a) 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经济合同;b) 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或接受贷款;c) 公司出售或购买关联方的资产或股权;d)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或接受担保;e) 其他涉及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资金、产品、服务等交易或协作安排。
二、关联交易程序和要求1. 审议程序:关联交易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并经过严格审议。
具体程序包括但不限于:a) 相关部门对关联交易进行初步审核;b)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和表决;c) 制定并签署关联交易协议。
2. 必要性和公平性:所有关联交易必须具备必要性和公平性,并且符合市场公允价值。
公司董事会将通过合理的市场比较和评估程序来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平性。
三、关联方披露要求1. 披露内容:公司将及时、准确、详尽地披露与关联交易相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 关联交易的类型、对象、金额、时间、地点等详情;b) 关联交易所涉及的风险和影响;c) 关联交易的商业原因和必要性;d) 公司采取的对关联交易的控制措施。
2. 披露途径:公司将通过定期报告、年度报告、关联交易披露公告等形式向股东和公众披露与关联交易有关的信息。
四、监督和问责1. 监督机制:公司股东、监事会及相关部门共同组成的内部监督机构将定期对公司关联交易进行监督,确保关联交易合规、公平和透明。
2. 问责措施: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关联交易行为,公司将采取相应的问责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责令改正、罚款、停职或辞退等。
母子公司、关联企业与关联交易的法律法规汇总与分析【保理】

母子公司相关一、母子公司法律关系的内涵:我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母公司,通过出资,掌握其他公司的股份,对其他公司的经营活动实行控制的公司,故而也称控股公司;子公司,一定比例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所掌握而受其控制的公司。
子公司分为全资子公司和拥有控股权的子公司两种形式。
二、母子公司法律关系的主要特点:1、母公司和子公司都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对外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法律行为;但母公司决定和影响子公司的决策;子公司在决策过程中不具有事实上的决策独立性。
在母子公司关系中,母公司作为控制公司,对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活动有着决定性影响作用。
2、控股和签订支配合同是形成母子公司的基本方式。
母子公司法律关系形成有两种方式:一是母公司持有子公司一定比例的股份,已达到对子公司的控制。
母公司通过和他人共同设立子公司或收购子公司的股份而成为子公司的股东,或单独设立全资子公司方式控制子公司。
二是通过签订控制合同而控制子公司。
此情况虽然母子公司之间不具有投资关系,但由于他们之间存在着紧密的依赖关系通过签订控制合同以实现利益的最大化。
3、母公司对子公司有控制权。
由于母公司是子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对子公司经营管理上的重大事务拥有实际表决权。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一般不是采取直接控制,更多地是采用间接控制方式,即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和投资决策来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
4、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自身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经营负债承担责任。
三、对母子公司的法律规制:1、《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对子公司有控制权的是母公司,子公司的重大事务都是由母公司实际决定的;子公司在经济上受母公司的支配和控制,但在法律上,它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规范上市公司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的法律法规
规范上市公司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的法律法规规范上市公司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的法律法规1. 引言上市公司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指上市公司与其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交易活动。
由于关联方往往具有影响上市公司经营决策的能力,关联交易容易引发利益输送和利益冲突问题,因此,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规范上市公司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行为,以维护股东利益和市场公平公正。
本篇文档将对规范上市公司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的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和归纳,旨在帮助上市公司及相关各方了解相关规定,确保上市公司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合规可靠。
2. 中国相关法律法规2.1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是中国证券市场的基本法律。
该法对上市公司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行为做了明确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关联交易的定义:法律对关联交易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并明确了什么类型的交易行为属于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的披露和申报:上市公司应及时披露与关联方的交易情况,并在交易达到一定金额比例时进行申报。
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关联交易需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并进行独立决策,同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交易的限制:法律对关联交易的金额、期限和条件等进行了限制,以保证交易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2.2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是中国公司治理的基础法律。
该法对上市公司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行为也做了相应规定,包括:董事会决策机制:法律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关联交易进行独立决策,并确保代表股东利益的决策能够得到充分考虑。
利益冲突的管理:法律强调关联交易中的利益冲突问题,要求公司建立健全的利益冲突管理制度,确保交易的公平公正。
股东权益保护:法律规定上市公司应充分保护股东权益,以及披露与关联交易有关的信息,提升公司治理透明度。
2.3 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国各证券交易所根据《证券法》和《公司法》制定了一系列规则和制度,用于规范上市公司关联方的关联交易。
这些规则主要包括:交易所审批制度: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必须提交关联交易的申请,经交易所审批后方可进行交易。
关联方关联交易认定法规
关联关系,就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她关系。
但就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2、《深交所上市规则》10、1、1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她组织,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其她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她组织;(三)由10、1、5条所列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她组织;(五)中国证监会、本所或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她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她组织。
10、1、2 上市公司与10、1、3条第(二)项所列法人或其她组织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而形成10、1、3条第(二)项所述情形的,不因此构成关联关系,但该法人或其她组织的董事长、总经理或者半数以上的董事属于10、1、5 条第(二)项所列情形者除外。
(四)本条第(一)、(二)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与子女配偶的父母;(五)中国证监会、本所或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她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
3、会计准则第三条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
控制,就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与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共同控制,就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与生产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
重大影响,就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与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她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关联公司的认定及责任承担
关联公司的认定及责任承担一、关联公司的认定在商业经营中,关联公司指的是在经济利益或控制关系上与某个公司有较密切联系的其他公司。
在法律和会计上,关联公司是根据一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认定的。
1. 控股关系如果一个公司拥有另一个公司股份的绝大部分或者控制权,那么这两个公司就可以被认定为关联公司。
控股关系是最常见也是最直接的关联公司认定标准。
2. 实际控制关系即使在股权结构上没有控股关系,但如果一个公司能够对另一个公司的经营、财务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并实际控制,那么这两个公司也可以被认定为关联公司。
3. 关联交易关系如果两个公司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经济交易,且这些交易可能对相关方的权益产生重大影响,那么这两个公司也可以被认定为关联公司。
这种关系通常需要通过比较市场价格、审慎评估交易条件等来判断。
二、关联公司的责任承担关联公司之间的关系不仅仅是一种经济联系,也涉及到法律责任的承担。
在商业活动中,关联公司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义务。
1. 资金往来责任关联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应当符合商业规范和市场原则,确保合法合规。
如果一方未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那么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信息披露责任关联公司之间的信息披露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告。
如果一方故意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那么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知识产权保护责任关联公司之间的知识产权应当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
如果一方侵犯了另一方的知识产权,那么对方有权要求侵权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寻求相应的赔偿。
4. 竞争合规责任关联公司之间应当遵守市场竞争的规则,不得进行垄断、不正当竞争等行为。
如果一方违反了竞争规则,那么对方有权要求违规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要求恢复正常竞争秩序。
5. 违约责任关联公司之间的合同约定应当得到履行,如果一方未按约定履行义务,那么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
关联交易是什么意思
关联交易是什么意思一、什么叫关联交易?关联交易,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交易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
简单说来,就是企业关联方之间的交易。
比如上一期我发表的《巨亏60多亿后,庞大集团又遭证监会和上交所处分,原因何在?》一文中,庞庆华为庞大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同时又是冀东物贸、中冀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冀贸易)的实际控制人。
冀东物贸、中冀贸易为庞大集团的关联方。
2015年3月2日至5月27日期间,庞大集团与冀东物贸、中冀贸易发生多笔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二、什么样的关系属于关联关系,如何认定?所谓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
《公司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根据本条第一款的规定,下列五种人属于公司企业的关联关系人:1、公司控股股东,即依据其出资额或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2、实际控制人,即虽然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3、董事,即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选举出来的董事会成员。
4、监事,是指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选举出来的监事会成员。
5、高级管理人员,即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关联关系,就是上述这些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2号)第二章第九条的规定,关联关系主要是指企业与其他企业、组织或个人具有下列之一关系:(一)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或者双方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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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产生的原因
直接原因: 上市公司之所以热衷于关联交易,其最直接 的原因在于上市公司是资金来源渠道,可以 发行股票来募集资金,也可以依靠配股和增 发新股来募集资金。
根本原因: 关联交易的特有功能使其成为企业在激烈的 市场竞争中抵御外部风险,实现利润最大化 的一个快捷和有效的手段。
关联交易的表现形式:
(三)担保
包括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 经济活动中,为了保障其债权的实现而施行 的保证。当存在关联关系时,一方往往为另 一方提供为取得借贷、买卖等经济活动中所 需的担保。因此,关联之间提供的担保也是 关联方交易的主要形式。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产生的问题
商外
王琳
内容提要:
关联公司的法律特征
关联公司突破了传统公司法上单一公司的范畴,其法 律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关联公司不具有法律人格 关联公司的成员企业限于公司法 关联公司之间存在多种联系纽带 关联关系具有一定的稳定性
关联公司的类型
1. 2. 3. 4. 5. 母子公司 控制公司 企业集团、公司集团与集团公司 跨国公司 卡特尔、辛迪加、托拉斯和康采恩
宏观积极作用:
2.从宏观角度来讲,股份公司与母公司合理 的关联方交易的客观存在也对我国经济发展 具有积极的作用: (1)通过关联双方明确供产销关系、优化资 本结构等多种方式使各自能够发挥彼此生产 经营上的优势。 (2)可以使交易双方节约交易成本、节省交 易时间,以提高彼此的运营效率。
关联交易的消极影响:
控制公司
控制公司,是指一个公司(A公司)对另一 公司(B公司)直接或者间接地实施支配性 影响的公司。A公司为控制公司,B公司为 从属公司。控制公司与从属公司互为关联公 司。控制公司虽然持有的股份资本不足50%, 但其持股超过其他股东,以致对公司具有控 制能力。
企业集团、公司集团与集团公司
企业集团,是指由母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企业 或者经济组织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法人 联合。 公司集团(corporate group),是指通过资本参与 或者集团章程基础上的母子公司、参股公司或者其 他公司,为了共同的经济目的而建立的公司联盟。 集团公司,是指依法成立,并由多个内部组织所构 成的,直接从事生产经营的法人型经济组织。
关联交易的法律特征
1、主体的特定性。 关联交易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它只能是与关联交易 有关联的关联人。我国《准则》明确规定:在企业 财务和经营决策中,如果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 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则 将其视为关联方;如果两方或多方同受一方控制, 也将其视为关联方。
关联交易的法律特征
关联交易的表现形式:
(二)许可协议 当存在关联关系时,关联方之间可能达成某 项协议,允许一方使用另一方商标等,从而 形成关联交易。目前此类文易的主要形式是 商标、专利使用权的使用所许可。由于上市 公司在股票发行时多数未将商标、专利使用 权资本化,因此,随着无形资产的价值越来 越被重视,上市公司使用商标、专利使用权 的成本逐渐上升。
关联交易的法律特征
4、交易双方权利义务的特殊性。 在通常情况下,相互交易的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都是 对等、有偿的。但在关联交易过程中,由于一方与 另一方特殊的关联关系,甚至一方为另一方所控制 或影响,故双方的权利义务可以是不对等或显然是 不对等的,有时,这种交易甚至是无偿的。
关联交易的法律特征
5、交易法律后果的特定性。
关联交易还有一个显著的特点是其交易法律后果的 特定性,这种特定性表现在关联方承担民事责任上 与通常的交易有很大的不同。通常的交易,其法律 责任均由双方独立承担,但是,在关联交易中,交 易的法律后果实际上为具有控制力或影响力的一方 独立承担,或者由其中的一个关联公司承担。这种 情况,在一些母子公司中常见,一些具有控制力或 影响力的母公司为了加强其自身的竞争力和经济实 力,或者为逃避债权或规避法律,滥用其控制力或 影响力,把本该承担的民事责任强加到其关联的一 个子公司之上。
1.通过关联交易进行税赋转移,给国家和投 资者造成损失。 2.通过关联文易制造虚假利润,损害中小投 资者利益。 3.过多的关联交易,会降低上市公司的竞争 能力和独立性。 4.大量非规范关联交易的存在,扭曲了资本 市场资源配置的功能。
关联交易的表现形式:
(一)资产交易 主要分为实物资产的交易和股权的转让两类。 由于资产交易涉及的金额多,时间长,业务 复杂而且牵连的对象很多,所以它是目前关 联方交易的主要类型。由于其在上市公司关 联方交易中占很大比重,无论是上市公司本 身还是报表的各方使用者都对其给予了极大 关注。
引言 上市公司概念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动机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带来的问题及危害 案例分析:五粮液&安然
引言
中国上市公司改制过程非常特殊,上市公司中的大多 数是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国有企业的一部分优质资 产改制成上市公司,而由改制后余下资产所组成的集 团公司又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因而,上市公司 从一出世就自然而然与集团公司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关 系,由此就不可避免地引发了大量的关联交易。在中 国的证券市场上,许多上市公司利用关联交易来粉饰 业绩、操纵利润或者规避法律;与此同时,许多关联 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利用上市公司资信取得贷款; 或者替上市公司转移利润,逃避纳税。关联交易严重 妨碍着中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从而最终背离市场 经济的交易规则。最终的受害者却是无辜的广大中小 股东和债权人。因此,规范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对稳 定整个证券市场意义重大
母子公司
一个公司通过购买另一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 份,从而控制另一公司,或者由公司本身派 生出子公司,并在其子公司保留全部或者部 分股份,从而使其本身成为控股公司。根据 母公司在子公司中拥有的股权比例,分为全 资公司、控股公司和参股公司。控股与被控 股公司之间存在控制与从属关系,因而互为 关联公司。
上市公司概念
上市公司的概念 公司法所称的“上市公 司”,是指所发行的股 票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 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 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背后动机
获取上市资格 为了保住上市公司“壳资源” 为了获得配股资格(利润率10%以上) 调节利润 母公司借壳上市 逃避税收(上市公司的所得税率为15%,而一般企业的 为33%) 关联担保,突破银行贷款限制条件
自我交易
非等价 不透明
协议转让股份
中小股东失去参与机会 协议价格脱离市场(高溢价)
关联交易的类型
1.根据交易对公司及股东权益影响的大小,可将 关联交易分为轻微关联交易,普通关联交易,重要 关联交易。 2.根据关联人的身份的不同,可将关联交易分为 关联自然人与公司之间的交易、关联法人与公司间 的交易,以及潜在关联人与公司之间的交易。 3.根据关联人签订合同时的主观意志,分为不损 害公司利益的善意交易行为和损害公司意志的恶意 交易行为。
上市公司非规范关联交易的危害分析
税收流失 中小股东及债权人利益受损 扰乱证券市场的信用基础 降低上市公司竞争力和独立性
国家税收流失
上市公司通过关联交易进行税负转移,给国 家和投资者造成损失。上市公司出于税务动 机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减少了应纳税额,使得 国家应得的税收受到损失。
中小股东利益受损
跨国公司
跨国公司是指以本国为基地,通过对外直接 投资,在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设立子公司、分 公司、参股公司或者外国投资公司,从事国 际性的生产、经营或者服务活动的大型公司。
卡特尔、辛迪加盟, 是指生产同类产品的企业,为了获取高额垄断利润,在 划分销售市场、规定产品质量、确定产品价格等方面达 成协议所形成的垄断联合组织。 辛迪加一词源于法语“Syndicate”,意思为组合,是 指同一生产部门的企业,为了获取高额利润,通过签订 共同销售产品和采购原料的协议而设立的垄断组织。 托拉斯一词源于英语“Trust”,意思为信托或者托管, 是指生产同类产品的企业,为了垄断某些产品的产销, 以获取高额垄断利润而组成的垄断组织。 康采恩一词来源于德语“Konzern”,意思为多种企业 集团,是一种典型的企业集团,同时也是一种典型的关 联企业。
关联公司与关联交易
王晓娟 沈晓禕 王琳 吴红梅
提纲:
关联公司概述——王晓娟 关联交易概述——沈晓禕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产生的问题——王琳 完善规制关联交易的法律体系的建议——吴 红梅
关联公司概述
商外
王晓娟
内容提要:
关联公司和关联关系的定义 关联关系的界定 关联公司的法律特征 关联公司的类型
2、交易的关联性。 在通常情况下,一般的交易都是独立的、平等的, 它们的发生,都存在于仅有商业往来的企业与企业 之间,而且,交易双方的企业,除了单纯的交易, 没有其他的人事上或决策上的关系,更没有控制与 被控制的关系。但是,关联交易中的交易行为,却 具有特定的关联性。产生交易的双方之间,具有控 制与被控制的关系,或影响与被影响的关系。这种 交易的特点,决定了关联交易与一般商业交易的不 同。
关联交易的积极作用:
由于关联交易是发生在关联方之间的交易, 关联交易双方相互了解,彼此信任,有比较 多而牢靠的共同利益。因而,就微观角度来 说,关联方交易对于公司来说至少有如下方 面的好处:
微观积极作用:
1)有利于公司稳定经营管理环境,规避经 营与财务风险。 2)有利于公司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公司市 场竞争力,实现公司利润最大化。 3)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市场 信誉度。
关联公司和关联关系的定义
通过分支机构的股权来控制一家公司和被一家公司 控制的公司。 所谓关联公司,是指相互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公司。 关联关系,则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 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 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仅因为同 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