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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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的司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的司法解读

二、无害则无非自愿
法律规定了三个原则和一个机制。即自愿原则、尽可能限制非自愿医疗原则、 患者权益最大化原则,以及救济与纠错机制。 《精神卫生法》从“送”、“诊”、“治”、“出”四个关键环节全面体现 了自愿原则。如第二十七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违背本人意志进行确定 其是否患有精神障碍的医学检查”。 为了尽可能限制非自愿医疗,法律为此设置了严格的“无害则无非自愿”的标 准以及有关程序。 非自愿医疗包括:非自愿就诊与接受检查、紧急住院观察、非自愿住院治疗。 《精神卫生法》规定了非自愿医疗标准,需要同时满足以下几点内容:
四、监护人不能随意处 分财产
《精神卫生法》对监护人的规定,是对我国民法通则的监护人概念的一个突 破,也是对我国监护人制度的补充与完善。按照《精神卫生法》的规定,“本法所 称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是指依照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可以担任监护人的人”, 也就是说,《精神卫生法》的监护人并不是经过法院指定的监护人,因此不具备 监护人的全部权利,不能随意处分患者的财产,其主要职责是协助严重精神障碍 患者就医和治疗。说穿了,只是在医疗文书上签字并履行相关职责的“监护人”。 实际上,《精神卫生法》规定的监护人,具有“医疗保护人”的色彩。 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对有伤害自身/危险的患者,监护人是非自愿住院治疗 的决定人,而且有居家看护管理的职责,因此要承担不同意患者住院而导致的后 果。而对于“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严 重精神障碍患者,法律赋予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实施住院治疗”的权利,这类似 英国的“医院管理者”具有决定权的做法。
六、终结“谁送谁接” 制度
《精神卫生法》有明确规定,如果监护人不接,有能力办理出院手续的 患者可以自己办理出院,这体现了“患者权益最大化”的原则,以防止监护 人或近亲属不尊重患者的个人自由而长期让患者住院的现象。这一规定 解开了以往“谁送谁接”的死结。

精神卫生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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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卫生法解读精神卫生法解读孝感市社会福利和医疗康复中心陈强庆主任医师____年10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精神卫生法立法进程1985 年精神卫生法(草案)开始起草 ____年9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且原则通过精神卫生法(草案) ____年10月24日精神卫生法(草案)一审。

草案明确,精神卫生立法的核心是强制收治程序;“被精神病”责任人可能被追究民事、刑事责任 ____年10月29日精神卫生法(草案)及其说明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____年8月27日精神卫生法(草案)二审 ____年10月23日精神卫生法(草案)三审 ____年10月26日精神卫生法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立法意义填补了我国精神卫生领域的法律空白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提升了私权保障的空间有利保障公民精神权利将精神病人的权利拉入公众关注的视野,进入政府责任的范围,纳入法治保障的轨道框架与内容共七章八十五条第一章总则(1_12条) 第二章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13_24条) 第三章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25_53条) 第四章精神障碍的康复(54_59条) 第五章保障措施(60_71条) 第六章法律责任(72_82条) 第七章附则(83_85条)立法思路立足现实,解决当前精神卫生工作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坚持服务与管理相结合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治疗、康复相结合明确责任,建立机制发展精神卫生事业精神卫生法从人、财、物三个方面加强了精神障碍预防、治疗和康复服务能力建设,保障和促进精神卫生事业的发展发展精神卫生事业加强精神卫生专业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开展精神卫生专门人才培养;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医务人员进行精神卫生知识培训,提高其识别精神障碍的能力;明确有关单位应当加强对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职业保护,提高其待遇水平,并按照规定给予适当的津贴原文第七十一条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精神卫生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

防止“被精神病”患者有权申请再次诊断——《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系列解读之一

防止“被精神病”患者有权申请再次诊断——《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系列解读之一

《 医院领导决策参考) ) 2 0 1 3 年第 0 9 期
究院教授 胡纪念 围绕“ 法律对精神 障碍诊 疗的规定” 的话ຫໍສະໝຸດ 与记 者深入 交流 , 并对该
法的相 关条款进行 解读 。
自愿原则 把好 第一道关 口
“ 预 防被精 神病一个 非 常大 的原则 ,就是 精神障碍 患者 的住 院治疗 实行 自愿原 则” , 唐宏 宇认 为, 自愿原则是 防止被精神病 的第一道关 口。 这 一 点在该 法的第 3 0 条 有 明确 的表述 : “ 精 神障碍 的住院治疗实行 自愿原 则” 。 但是 并 不是 说所 有 患者 都是 自愿 住 院 ,有 些 患 者也 可 以依 法在 非 自愿 的情 况下 被 收 治 , 但 必须 满足 法律 所 明确 规 定 的条 件 。 法律 在 自愿 原 则 的基 础 之 上 , 明确 规定 了非 自愿 住 院 治疗 的 两个标 准 ,一个 标 准是 患者 必 须是 经 过 明确诊 断 为严 重 的精 神 障碍 。第 二个 , 必 须 出现伤 害 自 己的行 为或 者 危 险 , 或 者 危 害他 人 安全 的行 为和危 险。这 两个 条件 缺 一 不可 的。只有 满足 了这 两个 条件 , 患者 才 能 够 被 非 自愿地 予 以住 院 , 如果 不 满 足 这 种 条件 , 不 管 什 么样 的精 神疾 病 , 都 要 实 行 自愿 的原 则。
防止“ 被精神病 ”患者有权 申请 再次诊 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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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系列解读之一
马晓慧
【 编者按 】 5月 1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将开始实施。法律如何看待
“ 被 精神病” 现 象? 近 日, 北京大 学第六 医院副 院长唐宏 宇 , 中国政 法大学证 据科 学研

精神卫生法解读

精神卫生法解读

中江精卫
ZJ County Psychiatric Hospital
关于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
精神卫生法第三章对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制度作了规定。该章围绕 对患者的送院、诊断、住院、治疗、出院等环节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力足于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无需住院治疗的公民不因程序、制 度缺失而被强制收治,同时也确保有肇事肇祸危险的严重精神障碍患 者不因疏于管理而伤害自身或者危害他人,从而实现保护个人权利与 维护公共利益的平衡。
中江精卫
ZJ County Psychiatric Hospital
《精神卫生法》 法律与伦理解读
日期:2019.05.07
主讲人:李桦志
中江精卫
ZJ County Psychiatric Hospital
• 2012年10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 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于2013年5月1日起实施。
中江精卫
ZJ County Psychiatric Hospital
精神障碍分类
国际分类(ICD-10): F0 器质性精神障碍。如老年期痴呆。 F1 使用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的精神和行为障碍。如酒精依赖综合征。 F2 精神分裂症、分裂型障碍和妄想性障碍。 F3 心境(情感)障碍。如抑郁症和躁狂症。 F4 神经症性、应激相关的及躯体形式障碍。如焦虑症。 F5 伴有生理紊乱及躯体因素的行为综合征。如失眠症。 F6 成人人格与行为障碍。如偏执型人格障碍。 F7 精神发育迟滞。即通常所说的智力低下。 F8 心理发育障碍。如儿童孤独症。 F9 通常起病于童年与少年期的行为和情绪障碍。如注意缺陷多动障碍。
中江精卫
ZJ County Psychiatric Hospital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的实施问题研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的实施问题研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的实施问题研究1. 引言: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以下简称《精神卫生法》)是我国精神卫生领域的基本法规,旨在保障人们的精神健康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然而,在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从医疗资源分配、社会关怀体系、法律保障等多个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的实施问题进行探讨和研究。

2. 医疗资源分配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规定了对精神疾病患者的医疗救助与康复服务,保障了患者的权益。

然而,当前医疗资源分配不均衡,导致一些地区的精神卫生服务水平相对较低。

为解决这一问题,应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支持力度,提高基层医务人员的精神卫生专业水平,同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精神卫生服务,建立健全的转诊制度,确保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与康复服务。

3. 社会关怀体系问题:精神卫生法强调了对精神疾病患者的社会关怀与支持。

然而,当前社会对精神疾病患者的偏见和歧视依然存在,导致患者面临着就业困难、人际交往问题等。

为改变这种现状,应加强对精神疾病的宣传与教育,提高公众对精神疾病的认识和理解。

同时,建立社会关怀体系,包括提供就业机会、教育机会以及心理支持等,使精神疾病患者能够融入社会,获得与正常人一样的权益与尊严。

4. 法律保障问题:精神卫生法在保障患者权益的同时,也规定了对患者的强制医疗和隔离治疗的条件和程序。

然而,当前在实施强制医疗和隔离治疗时,仍然存在着某些地区滥用职权和侵犯患者权益的问题。

为解决这一问题,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使其具备专业的判断力和职业道德,同时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对强制医疗和隔离治疗过程中的监督与管理,确保患者的权益不被侵犯。

5. 结论: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作为我国精神卫生领域的基本法规,对保障患者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为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加强医疗资源分配,建立社会关怀体系,加强法律保障等方面的工作。

精神卫生法的主要内容

精神卫生法的主要内容

精神卫生法的主要内容一、引言在社会发展的进程中,人们的精神健康问题越来越成为重要的关注点。

为了保护和促进人们的精神健康,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

本文将重点讨论中国的精神卫生法的主要内容。

二、立法背景1. 精神卫生的重要性精神卫生不仅关乎个体的身心健康,也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密切相关。

一个健康的社会需要有健康的公民,而精神卫生问题的解决则需要法律的支持和保障。

2. 精神卫生法的制定背景中国自1996年开始制定《精神卫生法》,目的是为了推动精神卫生事业的发展,保障精神疾病患者的权益,促进社会对精神卫生的关注。

三、基本原则1. 人本主义精神卫生工作的核心是关注和尊重个体的权益和尊严。

精神卫生法强调以人为本,保护患者的人身自由和隐私权利。

2. 预防为主精神卫生法提倡预防为主的原则,通过宣传教育、提供咨询服务等方式,积极预防精神疾病的发生。

3. 综合治疗精神卫生法鼓励采用综合治疗的方式,包括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康复训练等,以期达到更好的治疗效果。

4. 社区为基础精神卫生法倡导将精神卫生服务下沉到社区,便于患者接受及时的治疗和支持,减少对患者的歧视和排斥。

四、患者权益保障1. 权益保障机制精神卫生法明确了患者的权益保障机制,包括法定代表人的指定、隐私权的保护、人身自由的限制原则等。

2. 自愿治疗原则精神卫生法强调自愿治疗原则,任何强制性的治疗都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和程序保障,确保患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3. 受害者保护精神卫生法明确规定了对精神疾病患者受到虐待和侵害的保护措施,对加害者进行严惩,并加强相关机构的监管和监督。

五、医疗机构管理1. 许可制度精神卫生法规定了医疗机构的许可制度,对精神卫生医院的设立、运营进行了明确的规范,旨在提高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

2. 专业医务人员的要求精神卫生法规定了专业医务人员的资质要求,包括相关教育背景、职业道德等,以确保医疗服务的专业性和安全性。

3. 信息管理精神卫生法要求医疗机构建立健全的患者信息管理制度,保护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是我国为了保障人民的精神健康而制定的一部重要法律。

它对于促进社会稳定、保障公民权益、推动国家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精神健康是人民群众幸福和社会进步的基石。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的出台,旨在保障人民的精神健康权益,促进全社会形成重视精神健康、重视心理健康的良好氛围。

通过严格规范精神卫生工作,科学指导精神卫生服务,有效预防和治疗精神疾病,我们可以保护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推动社会和谐稳定。

精神卫生法明确了国家对精神卫生工作的义务,要求各级政府制定并实施精神卫生规划,提高公共精神卫生服务的质量和覆盖面。

法律还要求建立健全精神卫生服务网络,保障精神疾病患者的权益,提供及时有效的治疗和康复服务。

同时,法律对禁止歧视、保护精神病患者人权等问题也做出了明确规定。

这为各级政府部门提供了明确的指导,促使他们加大投入,完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

精神卫生法还规范了精神疾病的诊断和治疗程序,明确了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精神卫生工作中的职责。

法律要求医务人员依法履行医疗职责,尊重病人权益,倡导诚实守信的医疗行为。

此外,法律还规定了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精神病患者的特殊处置程序,保障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精神卫生法的出台,为我国的精神卫生事业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它不仅为政府提供了科学的决策依据,促进了相关政策的落实,还为公民提供了明确的权益保障。

精神卫生法的实施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需要加强精神卫生知识宣传和普及,促进社会对精神卫生问题的关注和理解。

大家要共同努力,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的贯彻执行。

只有通过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精神卫生工作的力度,我们才能更好地保障人民的精神健康权益,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

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为促进国家的发展和人民的福祉贡献力量!。

精神卫生法解读

精神卫生法解读

精神卫生法解读精神卫生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13年通过的一部关于精神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

该法旨在保障精神疾病患者的基本权益,促进精神卫生事业的发展,推动社会对精神卫生问题的关注和认识。

本文将对精神卫生法进行解读,并涵盖法律内容、实施意义以及法律如何保障精神疾病患者的权益等方面。

精神卫生法分为总则、精神卫生服务、互助支持、强制医疗、预防保健、保障机制、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八个部分。

其中,总则部分明确了法律的适用范围、宗旨和基本原则。

精神卫生服务部分规定了对精神疾病患者的诊断、治疗和康复等方面的服务。

互助支持部分强调了家庭、社区、学校等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精神疾病患者的康复。

强制医疗部分规定了在紧急情况下对精神疾病患者实施强制医疗的条件和程序。

预防保健部分强调了对精神疾病的预防和防控措施。

保障机制部分规定了对精神疾病患者基本权益的保障措施。

法律责任部分明确了违反法律规定将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附则部分对法律的实施细则进行了补充说明。

精神卫生法的实施意义在于保障精神疾病患者的基本权益,提高精神卫生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推动社会的精神卫生事业发展。

法律明确了对精神疾病患者的非歧视原则,保护了他们的人身自由和个人尊严。

法律还规定了对精神疾病患者的诊断、治疗、护理和康复等方面的具体要求,提高了精神卫生服务的标准和质量。

此外,法律还强调了对精神疾病的预防和防控措施,促进了社会对精神卫生问题的关注和认识。

精神卫生法如何保障精神疾病患者的权益?首先,法律规定了对精神疾病患者的非歧视原则,禁止将患者处于任何形式的歧视和虐待之下。

其次,法律明确了对精神疾病患者人身自由的保护,禁止非法剥夺其人身自由。

在强制医疗方面,法律规定了对精神疾病患者实施强制医疗的条件和程序,保障了患者在紧急情况下的治疗权益。

另外,法律还要求对精神疾病患者进行诊断、治疗、护理和康复等方面的服务,提高了患者的治疗效果和康复能力。

此外,在精神卫生服务中,法律还强调了家庭、社区、学校等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保障了患者的社会融入和康复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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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解读(一)主要内容1、明确精神障碍患者的权益精神障碍患者究竟享有哪些权利?这一只是个被忽略的话题。

为此,精神卫生立法的主要目的除了发展精神卫生事业,规范精神卫生服务,更重要的是维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

因此,精神卫生法明确精神障碍患者的人格尊严、人身安全等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不受侵犯,其享有的受教育、劳动、医疗、隐私、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全社会应当尊重、理解、关爱精神障碍患者,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歧视、侮辱、虐待精神障碍患者,不得非法限制精神障碍患者的人身自由。

2、明确精神卫生工作相关主体职责国家积极发展精神卫生事业,为了精神卫生工作的有效开展,需要明确各相关主体的职责。

为此,精神卫生法明确规定精神卫生工作实行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家庭和单位尽力尽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综合管理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领导精神卫生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预防精神障碍发生、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康复等工作;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精神卫生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精神卫生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民政、公安、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精神卫生工作。

同时,精神卫生法还明确了社会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职责,强调了监护人的职责,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精神卫生事业的建设。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精神卫生法还专门明确了监狱、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的职责,法条强调应当关注服刑人员,被依法拘留、逮捕、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等的心理健康状况,不仅需要开展精神卫生知识宣传,还应在必要的时候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

3、建立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制度精神卫生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预防、治疗和康复相结合的原则。

对于任何疾病来说,预防比治疗更为重要,因此精神卫生法专章对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制度进行规定:(1)明确各方主体的权责。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社会团体、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各级各类学校、医疗卫生机构、监狱等场所在开展精神卫生的宣传和健康教育方面都负有责任和义务。

(2)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加入心理援助内容。

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针对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时,应当包括心理援助的内容,并根据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组织开展心理援助工作。

(3)设定了心理咨询工作的基本规范。

心理咨询与治疗有着本质区别,所以心理咨询人员不得从事心理治疗或者精神障碍的诊断、治疗。

如果发现接受咨询的人员可能患有精神障碍的,应当建议其到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就诊。

心理咨询时应注意保护接受咨询人员隐私。

(4)建立监测网络与工作信息共享机制。

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建立精神卫生监测网络,制定精神卫生监测和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办法,组织开展相关监测和专题调查工作,并建立精神卫生工作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信息互联互通、交流共享。

4、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医疗机构的相关要求(1)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医疗机构的基本要求。

精神卫生法对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医疗机构的条件,诊疗活动应遵循的原则,精神障碍诊断的依据进行了规定,同时授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精神障碍分类、诊断标准和治疗规范的制定权。

医疗机构在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过程中还应注意配备适宜的设施、设备,为住院患者创造安全适宜的环境。

另外,精神卫生法还对病历资料记录与保存,药物的使用,保护性医疗措施和特殊治疗措施的程序与适用情形做了明确规定。

(2)医疗机构的告知义务。

精神卫生法强调医疗机构负有告知义务,其对于患者本人及其监护人,不仅应告知精神障碍患者享有的权利,还应说明为患者所制定的周详治疗方案及有关治疗方法、目的以及可能产生的后果等。

同时还明确医疗机构接到送诊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不得拒绝为其作出诊断。

(3)医疗机构的禁止行为。

医疗机构不得强迫精神障碍患者从事生产劳动;除在急性发病期或者为了避免妨碍治疗可以暂时性限制外,不得限制患者的通讯和会见探访者等权利;不得因就诊者是精神障碍患者,推诿或者拒绝为其治疗属于本医疗机构诊疗范围的其他疾病;禁止利用约束、隔离等保护性医疗措施惩罚精神障碍患者;禁止对非自愿住院医疗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实施以治疗精神障碍为目的的外科手术;禁止对精神障碍患者实施与治疗其精神障碍无关的实验性临床医疗。

5、明确疑似精神疾病患者的送治权送治权也就是谁有权把人送进精神病院,为了杜绝诸如导入案例中的“被精神病”现象,精神卫生法对疑似精神障碍患者送治权的规定主要分为三种情况:第一,除个人自行到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外,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的近亲属可以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

第二,对查找不到近亲属的流浪乞讨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由当地民政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帮助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

第三,对于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其近亲属、所在单位、当地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

6、规范精神障碍患者住院医疗制度(1)明确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

人身自由是宪法所明确的公民基本权利,在“被精神病”案例中强制精神障碍患者住院,侵犯其人生自由的事情大量存在。

为此,精神卫生法明确规定,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自愿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可以随时要求出院,医疗机构应当同意。

这体现了对精神障碍患者基本权利的尊重和保护。

(2)关于精神障碍患者的非自愿住院医疗问题。

非自愿住院是精神障碍患者住院医疗制度中的特殊情形,因此,精神卫生法做了详细规定:第一,明确规定非自愿住院医疗措施的适用条件。

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在两种情况下应当对其实施住院治疗,一种是已经发生伤害自身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的危险的,并且经其监护人同意;另一种是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

第二,为精神障碍患者及其监护人提供异议程序。

患者或者其监护人对需要住院治疗的诊断结论有异议,不同意对患者实施住院治疗的,可以自收到诊断结论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医疗机构或者其他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机构提出再次诊断要求。

再次诊断需要由二名初次诊断医师以外的精神科执业医师进行,并及时出具再次诊断结论。

如果对再次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可以自主委托依法取得执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精神障碍医学鉴定。

鉴定需要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二名以上鉴定人共同进行鉴定,并及时出具鉴定报告。

精神卫生法还对鉴定人回避制度,以及鉴定的基本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再次诊断、鉴定结论表明当事人不是精神障碍患者或者不需要实施非自愿住院医疗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限制其离开医疗机构。

第三,规定入院后的纠错机制。

对非自愿住院患者,医疗机构应当组织精神科执业医师定期进行检查评估,评估结果表明患者不需要继续住院治疗的,医疗机构应当立即通知患者本人及其监护人,患者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依法办理出院手续;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从事精神障碍诊断和治疗的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发现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制止或者责令纠正,并依法作出处理。

(3)精神障碍患者的出院制度。

自愿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可以随时要求出院,医疗机构应当同意。

对于非自愿住院治疗精神障碍患者的出院问题,精神卫生法分两种情况进行规定,对于已经发生伤害自身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的危险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可以随时要求患者出院,医疗机构应当同意;对于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机构认为患者可以出院的,应当立即告知患者及其监护人。

但对于非自愿住院治疗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机构认为不宜出院的,应当告知不宜出院的理由;患者或者其监护人仍要求出院的,执业医师应当在病历资料中详细记录告知的过程,同时提出出院后的医学建议,患者或者其监护人应当签字确认。

7.、精神障碍的康复制度对于精神障碍的康复方面,精神卫生法主要明确了社区康复机构、医疗机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残疾人组织、用人单位、监护人的义务。

具体包括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规划,建立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机构,并采取措施鼓励社会力量建立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机构;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应当对出院的患者进行定期随访,指导患者服药,开展康复训练,并对监护人进行精神卫生知识和看护知识的培训;残疾人组织应当根据精神障碍患者康复的需要组织患者参加康复活动;用人单位应当根据精神障碍患者的实际情况,安排其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保障患者享有同等待遇等等。

8、发展精神卫生事业,建构精神卫生保障体系精神卫生法明确了各级政府和相关机构发展精神卫生事业的责任;保障精神卫生工作所需经费,将精神卫生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强基层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综合性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开设精神科门诊或者心理治疗门诊;医学院校应当加强精神医学的教学和研究,培养精神医学专门人才;广泛开展精神卫生知识培训;师范院校应当为学生开设精神卫生课程等等。

精神卫生法还强调了精神障碍患者的医疗保障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医疗机构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精神障碍患者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按照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精神障碍患者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后仍有困难,或者不能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的,民政部门应当优先给予医疗救助。

民政部门主要负责对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社会救助;对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民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将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另外,精神卫生法还提出,保障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人格尊严、人身安全,加强对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职业保护,提高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待遇水平,并按照规定给予适当的津贴。

9、明确精神卫生相关法律责任精神卫生法还对不同主体和行为的相关法律责任进行明确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精神卫生工作的法律责任,其主要承担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等行政处分责任。

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医疗机构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警告,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以及相关行政处分责任。

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不仅包括警告、撤职、开除等行政处分,还可以责令有关医务人员暂停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执业活动。

对于心理咨询、心理治疗违法行为的不仅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对有关医务人员,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还可以给予或者责令给予开除的处分,并吊销有关医务人员的执业证书。

法条还规定了监护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精神卫生法还明确了侵犯精神障碍患者隐私权,侵犯精神障碍患者或其他公民合法权益的民事赔偿责任;以及涉及治安管理处罚领域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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