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设施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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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交通设施环氧地坪漆施工合同

地下室交通设施环氧地坪漆施工合同

地下室交通设施环氧地坪漆施工合同地下室交通设施和环氧地坪漆工程施工合同甲方:XXX(以下简称甲方)乙方:XXX(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三期、四期地下室交通设施和环氧地坪漆工程以及配电房防静电地坪漆工程施工。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正”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三期、四期地下室交通设施和环氧地坪漆工程以及配电房防静电地坪漆工程。

2.工程地点:*******二、承包范围:本合同包括****三期、四期地下室交通设施和环氧地坪漆以及配电房防静电地坪漆工程的采购和施工。

施工内容包括:1.交通设施:指示牌、箭头、护角等。

2.地坪漆:坡道、踢脚线、墙漆等。

3.配电房地坪漆:防静电地坪漆等(即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中包含的所有内容及合同报价清单明细表中的所有项目)。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四、施工工期:1.合同日期:配电房地坪漆工期为5个日历天,地下室地坪漆工期为50个日历天。

2.开工日期:配电房为2019年8月20日前,地下室地坪漆甲方另行通知。

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3.竣工日期:以工程验收合格之日为准。

4.工程承包单价计价依据:以XXX三期、四期地下室交通设施和环氧地坪报价明细表的基础上再优惠7%。

5.合同造价:暂估******元(人民币大写)******万元整,以实际施工的工程结算款为准。

按清单标注的单价及施工内容,按现场实际施工数量进行结算,计算结果再优惠7%作为最终合同结算价(即实际施工的面积乘以对应清单的单价乘以0.93等于最终的合同结算价),最终合同结算价已包增值税专用(票面税点9%)。

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施工内容及合同总价,乙方不得有异议。

最后结算金额以实际施工面积为准,画线按长度计算。

六、合同工期:6.1设备投入:乙方的进场机械设备应满足施工需求的配置。

交通设施变配电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交通设施变配电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交通设施变配电安装工程施工合同1. 引言2. 合同约定事项2.1 工程描述本合同涉及的工程为交通设施变配电安装工程,地点位于(具体地点)。

工程的详细描述如下:安装新的配电箱及配电设备;进行电线电缆的敷设和连接;安装照明设备和紧急停电设备;安装接地及避雷装置;其他与交通设施变配电安装相关的工作。

2.2 工期2.3 工程造价2.4 工程质量设备选型合理,符合电力工程相关标准;施工过程符合工艺要求,工程质量合格;施工材料出厂合格证明齐全,并按要求进行检测。

2.5 工程保修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乙方应为本工程提供(具体时间)的免费维修保养服务。

在保修期内,对于因施工导致的故障,乙方将承担维修和更换费用。

3. 合同履行3.1 业主责任为乙方提供工程所需的场地,确保施工顺利进行;提供工程所需的相关图纸、资料以及审批手续。

3.2 承包商责任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设计、采购、施工本工程;保证施工安全,确保施工期间不影响周边设施的正常使用;向业主提供关于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方面的信息。

3.3 合同变更和解除双方一致同意变更合同内容的,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变更,并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问题。

3.4 违约责任若业主未按规定时间支付工程款项或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则乙方有权暂停工程施工,直至问题解决;若承包商施工质量严重违反国家相关标准或无故停工,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4. 合同争议解决对于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 合同生效及其他5.1 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合同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5.2 其他其他事宜双方另行约定。

交通设施工程合同

交通设施工程合同

发包人:邮政编码:地址:电话:传真:承包人:邮政编码:地址:电话:传真:供货安装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友好商议,就发包人XX 项目地下车库交通设施供货及安装事宜商议一致,订立本合同。

详见下页附表 1。

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以上价格是发包人根据本合同要求应向承包人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所订产品的制作、供应、包装、运输(含保险费、损耗)、卸车、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技术指导、售后服务等费用,包含施工安装及相关验收费用。

承包人保证在该工程合同实施完毕之前按合同单价执行,发包人不承担任何因素引起的价格上涨的风险。

具体的产品信息详见招标图纸及下页附表 1。

交货地点:发包人收货人:联系方式:1.1 承包人应将货物运送至发包人指定机动车可以到达的交货地点,否则,发包人有权拒收货物。

1.2 产品在到达发包人所要求上述地点交货前的运输、保险等事项均由承包人办理,并由承包人自行承担验收合格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接到发包人通知后15 天,保证货物供到现场,根据工程交付要求制定详细的货物进场及施工安装时间。

3.1 交货时间以发包人的进场通知为准,发包人根据工程施工进度的需要提前15 天通知承包人。

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进度推迟交货时间。

承包人违反本合同规定擅自发货或者者提前到货的,发包人有权拒收货物,承包人对此承担一切责任。

3.3 如果无法按时按发包人要求组织供货,每逾期一天,向发包人支付逾期部份货款总额的 1%为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其他一切损失;逾期交货超过 5 天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且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未供货部份货款总额的10%为违约金。

3.4 本供货合同包括货物现场安装,工期为日历天 45 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序号1 2 3 4 5 6 7 8 9101112产品实样见图纸项目名称减速台广角镜橡胶护角轮廓标车位划线车位编号车位定位器地面引导标线分道线引导指示牌出口导向牌龙门指示牌、区域导航牌、车位导航牌、楼梯出入口牌及其它提示标牌数量13081190100485483480601000201220单位米套根个个个组个米块块m2单价规格型号及特征描述(元)1000X350 X 50mm、抗老化橡胶270 度可视、抗撞击、Φ800mm800X100X80mm、反光膜优质塑料骨架,双面透苯材料反光片、180*50mm热熔道路专用标线漆、专业道路划线机、线宽 150mm冷喷漆2 个,天然高强橡胶材质长度 3000mm、线宽 150mm,热熔道路专用标线漆,机器划线线宽 150mm,热熔道路专用标线漆,机器划线800X300mm、铝板厚度 1.5mm、工程级反光膜600X400mm、铝板厚度 1.5mm、工程级反光膜、反面为禁止通行标志现场定尺寸、铝板厚度 1.5mm、汽车烤漆、工程级反光膜附表1合价(元)合计材料质量标准:应符合设计要求、国家现行材料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地下车库交通设施施工合同

地下车库交通设施施工合同

地下车库交通设施施工合同本合同由甲方(施工单位)和乙方(业主)于日期签订,双方就地下车库交通设施的施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内容:1.1 乙方委托甲方负责地下车库交通设施的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道路铺设、标线划设、照明系统安装等。

1.2 甲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保证施工质量,确保工程的安全、美观和耐用。

二、工期安排:2.1 工程的施工周期为开始日期至完工日期,具体工期由双方协商确定。

2.2 若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导致工期延长,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三、施工费用:3.1 乙方应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支付工程款项,具体支付方式和金额见附件《工程款项支付计划表》。

3.2 如有工程变更,需另行协商确定变更费用,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四、施工标准:4.1 甲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符合相关验收标准。

4.2 完工后,甲方应提供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由双方共同进行验收确认。

五、保修责任:5.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提供一定期限的免费保修期,具体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5.2 保修期内,如发现工程质量问题,甲方应及时进行维修,直至问题完全解决为止。

六、违约责任:6.1 若一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2 违约一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数额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七、争议解决:7.1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7.2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八、其他条款:8.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交通设施施工合同3篇

交通设施施工合同3篇

交通设施施工合同3篇篇1交通设施施工合同一、合同双方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二、合同背景为了更好地改善交通设施,提高城市交通运行效率,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三、工程内容1. 乙方承担在甲方指定地点进行交通设施施工的责任,并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2. 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修复、交通标志安装、交通信号灯安装等;3. 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4.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要保证施工现场的秩序和安全,确保不影响交通正常运行,并负责现场卫生环境的维护;5. 在竣工验收时,乙方要按照甲方要求,出具相关的施工报告和验收资料;四、合同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止。

五、合同报酬1. 甲方应按照工程造价支付施工款项,具体付款方式及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2.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的款项;六、违约责任1. 如果一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 如因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情况导致工程无法完成,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并可暂停合同执行;七、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诉诸法律途径解决;八、其他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约定;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止;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篇2交通设施施工合同一、双方约定甲方:(甲方全称,住所)乙方:(乙方全称,住所)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订立本合同。

二、合同的目的本合同系为了就交通设施的施工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确立责任和义务,保障施工的顺利进行,维护双方的权益。

交通设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交通设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交通设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 合同目的和背景本合同是由甲方(简称“业主”)与乙方(简称“承包商”)达成,为了规范双方在交通设施建设工程方面的合作关系,明确双方责任和权益。

2. 合同内容2.1 项目概述本合同所涉及的交通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是指(在此处具体描述项目概述,如项目名称、地点、规模等),项目详细设计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2.2 工程范围承包商应按照项目详细设计文件的要求,对交通设施建设工程进行施工。

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工程测量•土方开挖•基础施工•结构施工•管道敷设•路面铺设•电气设备安装2.3 工期和进度控制本工程的总工期为(在此处填写总工期),具体工期安排详见项目进度计划(附件)。

承包商应按照项目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并保证按时完成工程。

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工期需要延长的,承包商应在延长工期前提出书面申请,并与业主协商确定延期的工期安排。

2.4 工程质量和验收标准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达到合格质量。

在竣工验收时,业主将对工程进行验收,若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承包商应负责进行整改直至达到验收标准为止。

2.5 合同价款和支付方式本合同总价款为(在此处填写总价款)。

支付方式如下:•首付款:合同签订后的15个工作日内,业主支付合同总价款的(%)作为首付款。

•进度款:按照项目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每完成一阶段工程,业主支付合同总价款的(%)作为进度款。

•竣工款: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业主支付合同总价款的(%)作为竣工款。

2.6 合同变更和解除若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要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的,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双方同意,在情况下,本合同可以解除:•一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经修正无效的;•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工程的。

3. 合同履行方式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双方应相互配合,互相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承包商应配备足够的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来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

交通设施合同协议书

交通设施合同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方拟在市区片区建设道路交通设施工程,乙方愿意承包该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工作,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市区道路交通设施工程。

2. 工程地点:市区片区。

3. 工程承包内容:包括道路、桥梁、隧道、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监控设备等设施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

4. 工程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二、工程承包方式1. 乙方采用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本工程。

2. 乙方负责提供施工图纸、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等相关资料。

3. 乙方负责工程所需的全部材料、设备、施工机具等。

4. 乙方负责工程质量和安全,确保工程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

三、合同价格1. 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元整。

2. 合同价格包含以下费用:(1)设计费:人民币______元。

(2)施工费:人民币______元。

(3)监理费:人民币______元。

(4)材料费:人民币______元。

(5)其他费用:人民币______元。

四、付款方式1. 乙方在工程开工前,向甲方提交合同总价10%的预付款。

2. 工程进度达到约定节点后,甲方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10%支付进度款。

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竣工结算款。

4. 甲方在支付进度款和竣工结算款时,应扣除已支付的预付款。

五、工程验收1.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 甲方在收到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3. 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竣工结算款。

六、违约责任1. 乙方如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 甲方如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3. 双方因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争议解决1.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交通设施和道路标线工程承包合同

交通设施和道路标线工程承包合同

交通设施和道路标线工程承包合同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承包范围1、工程名称:2、施工范围和内容:地面及地下车库交通设施及道路标线的设计、制作、安装及市部门的验收,详见《停车场交通设施规划方案及报价》。

3、工程地址:第二条承包方式及价款1、本工程承包方式:采取审定的施工图范围总价包干形式,即: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

2、本工程合同价款:人民币:元,总价包干。

价款为闭口价,如验收需要调整个别项目及工程量,不另行增加费用。

第三条施工工期1、本工程施工工期为天。

乙方必须确保在年月日前获得验收通过的合格证书(总施工期含办理验收通知书时间)。

2、乙方根据甲方通知进场施工。

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进场,以便乙方安排工程施工。

3、甲方原因或自然气候影响施工进度的,经甲方代表签字认可后工期顺延。

4、因乙方原因没有按时竣工(除天气等不可抗力原因外),及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则乙方应负责赔偿相关费用,甲方也可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该部分费用。

第四条付款方式在乙方向甲方交付签发的验收合格通知书后7 天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验收合格退场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的75%,留5%作为保修金。

保修期为叁年,保修金待保修期满一年后视保修情况予以支付。

第五条施工配合乙方施工期间,甲方协助提供用水、电接驳点,水电费用由甲方负责,甲方提供相关材料堆放场地。

第六条工程质量和验收1、道路标线质量达到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GB5768-1999标准,其他项目达到国家交通设施工程相关质量规定。

2、该项目交通设施施工安装完毕后,甲乙双方按图纸进行内部验收,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办理现场签证。

3、由乙方代表甲方向提出验收申请,乙方负责的验收工作并办理相关的验收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在对该工程范围内的地面和地下车库交通设施及道路标线项目进行验收期间,甲方需提交验收所需的相关配套资料并积极配合乙方直至工程验收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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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交通设施施工分合同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签约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交通设施施工分合同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年月日签订的《交通设施施工总合同》(编号:)为依据,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施工工程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第二条承包范围详见合同附件1:产品清单第三条承包方式1、本工程采用包报建、包设计、包工包料、包通过工程所在地交警(交委)部门验收及取得营业许可证及其手续的办理、包风险、包保修、包税金等承包方式,按甲方确认的施工图及材料明细表(见附件),保质保量地承包本工程。

2、结算办法:本工程的实际工程量以甲、乙双方共同签证为准,单价按合同附件中材料明细表中的包干单价执行,经甲方确认后按实结算。

甲方现场签证人员为现场监理、工程部经理及甲方审核部人员或甲方委托的专业监理工程师。

3、乙方报送的结算金额必须真实准确,若乙方报送的结算总金额或结算单项金额超过最终审定金额的3%,则甲方可按照超过部分的10%在结算金额中扣罚。

第四条工期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按每批交通设施材料订货量及交货时间向乙方发出书面订货通知,乙方应根据订货通知的要求向甲方供货,乙方须在年月日前进场施工,于年月日止完成施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并于年月日前通过工程所在地交警(交委)部门的验收即验收并取得该部门验收合格证明。

2、如遇下列情况,乙方须在发生签证事由2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经双方代表签证,工期相应顺延,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的权利,工期不予顺延:(1)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项目进度,如未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甲方变更设计影响施工;(2)不可抗力因素。

第五条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1、验收标准:交通标线必须按国标GB5768-99的技术规范进行车道导向线施工,分界线及路标按国家标准施工。

2、所有交通标志牌的图案、规格、设置必须符合国标GB5768-99的技术要求,反光标志在正常条件下使用期限为七年,自工程通过工程所在地交警【交委】部门验收即验收并取得该部门验收合格证之日起计。

3、乙方所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甲方确认的施工图及本合同材料明细表的要求,所有进场材料应具有产品合格证及品牌证明并经甲方验收通过。

若提供的材料不满足要求,乙方应无条件退换、返工,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工程完工后,乙方应绘制竣工图和提供有关工程验收资料,竣工图上应注明各种标志的数量及规格并经甲方严格审定。

双方签字后,双方在现场核点工程数量及检查工程质量,经双方及工程所在地交警(交委)部门即办理签字验收手续后,乙方按甲方规定负责办理工程移交工作。

第六条工程价款及付款方式(一)本合同工程预算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

工程价款按附件的价格实行单价包干。

若本工程分期施工的,则按分期价款及付款方式执行。

当工程项目变更较大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对工程预算总价款进行调整,并以调整后的工程预算总价款作为付进度款的依据。

(二)付款方式1、乙方在工程进度至%时,应向甲方提供付款通知书,双方签证确认后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预算总价款/分期工程预算总价款的%。

2、甲方在双方办理竣工验收和结算手续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付至工程结算总价款/分期工程结算总价款的%。

3、甲方在乙方通过工程所在地交警(交委)部门即验收并取得该部门验收合格证明及营业许可证后个工作日内付至工程结算总价款/分期工程结算总价款的%。

4、余款作为保修金。

甲方在保修期届满10个工作日内会同甲方确认的物业管理公司组织复检并办理保修终结手续,甲方在按合同约定扣除保险期间应由乙方支付的各项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无息结清。

5、以上付款,甲方将以转帐支票或电汇方式支付,乙方须先提供工程所在地区有效的等值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

6、若甲方需在本合同约定的标的或工作量以外委托乙方完成一定工程或工作量,应以正式书面形式将具体工作范围、价款、完成时间、付款进度等主要内容通知乙方。

没有甲方正式书面委托而进行的工程或工作量,甲方不予结算。

第七条保修期1、保修期为两年,自乙方通过工程所在地交警(交委)部门即验收并取得该部门验收证明之日起计。

2、保修期内非因不可抗力或甲方人为发生的损坏,均由乙方无偿更换。

3、保修期内,乙方必须及时处理甲方提出的质量问题。

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于甲方通知送达之日起3日内,应无条件予以维修。

否则,甲方有权另派施工队伍施工、保养,一切费用在保修金内扣除,超出保修金的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八条双方义务(一)甲方义务1、委派现场代表(甲方工程部经理)负责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管理,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需要甲方协调的相关问题,并参与工程的初验、各种验收和签证工作。

如变更现场代表应及时通知乙方。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现场施工用水、用电(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3、提供本项目施工图纸,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4、及时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参加材料报验、样板验收、组织工程的初验,接乙方书面通知起4个工作小时内参加隐蔽工程验收。

5、接乙方书面竣工验收通知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竣工验收。

6、对于工程变更申请,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材料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或确认,办理有关的签证。

7、接乙方提供工程进度报表后3个工作日内审批并确认工程施工进度,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项。

8、负责协调乙方与其他各承包单位的关系,并协助解决材料堆放场地,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直接向总承包单位支付。

9、按相关规定办理施工所需证件、手续,提供有关的资料,包括:10、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应在两周内通知乙方核对工程价款并于竣工验收后的二个月内完成结算。

(二)乙方义务1、委派现场代表负责施工期间的全面管理。

该现场代表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如变更现场代表应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

2、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深化设计,并根据确认的施工图纸,按照国标GB5768-99的技术要求及本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工作,并按甲方要求的格式书面提请办理验收和确认手续。

3、工程项目开工应提前3个工作日将完整的施工方案、开工报告、工程主要负责人名单报甲方确认、备案,如乙方更换工程主要负责人,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4、乙方材料进场前,须提前1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进场时经双方共同验收并作书面记录。

5、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错误或不合理时,应立即停工并书面通知甲方。

否则,扩大损失的自行负责,并承担恢复原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的违约责任。

6、于每月号前及达到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时,乙方须按甲方要求的格式提供相应的工程进度报表给甲方确认,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的还应向甲方发出书面付款通知,若乙方未及时提供前述资料,甲方可相应顺延付款时间。

7、按相关安全法规进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防火、防盗、防止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

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8、乙方应处理好与其他在建专业施工队伍的关系,保证施工场地的清洁卫生符合相关环境卫生管理的规定,做到工完场清。

9、工程交付甲方前,应负责已完工工程的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交付甲方,由此造成工期延误,按违约责任中的逾期完工条款处理。

10、乙方如在施工过程中损坏甲方现场的其他工程成品或半成品,乙方应赔偿给甲方,甲方有权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11、乙方与其员工之间的一切劳动纠纷由其自行负责,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2、乙方进场施工时,应与总承包单位签订有关的协议。

13、图纸外(现场变更、临时工程等)的工程签证,属于隐蔽工程的应于隐蔽前办理签证,非隐蔽工程应于完成后2日内办理签证。

签证时,乙方应至少提前4个工作小时通知甲方,经甲方项目工程部、审核部及乙方共同现场验收签证,并在签证单中签名确认方为有效。

甲方、乙方双方各执2份,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不按以上要求的事后补签,甲方可不予以认可及结算,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14、分项工程施工完成,乙方进行自检合格后应以书面形式(按甲方要求的格式)通知甲方验收。

通知包括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

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后重新报验。

15、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两周内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并在收到甲方发出的核对工程价款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甲方核对工程价款,于竣工验收后的二个月内完成结算。

16、乙方不按上款约定履行义务的,视为乙方同意以甲方结算金额作为本工程的最终结算金额。

如工程的最终结算金额少于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总额,则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总额和工程的最终结算金额之间的差额退回给甲方。

17、乙方须按本合同附件三《施工单位进场须知》的规定进行各项工作,否则视为乙方的工作不符合合同的要求或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条件,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违约责任1、甲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否则视为默认,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但如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乙方必须承担质量责任。

若事后甲方提出复查,复查合格时费用由甲方承担,复查结果不合格时,复查及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竣工验收的,由甲方承担工程保管及风险责任。

3、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而未付款的0.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工期内通过竣工验收或逾期取得工程所在地交警(交委)部门的验收合格证明的,每逾期一日,按工程预算总价款的0.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逾期超过15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工程预算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连续停工两个工作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6、乙方擅自中途更换工程主要负责人,或乙方现场代表不配合甲方工作或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相应人员,乙方应在甲方要求更换之日起五日内更换。

否则,甲方有权要求停工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及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乙方施工须遵守甲方对工程管理的规定,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

8、乙方人员在施工区内出现打架斗殴、损坏工程成品、安全事故等情况时,所产生的对乙方人员或第三人的损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部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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