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公司法》修订后-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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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的区别

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的区别

一、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的区别
股份公司的这两个特征,使它具备了其他形式的企业组织所没有的优势:(1)股份公司可以迅速地实现资本集中。

股份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若干股份,由出资人认股,出资人可以根据自己的资金能力认购一股或若干股。

这样,较大的投资额化整为零,使更多的人有能力投资,大大加快了投资速度。

(2)股份公司能够满足现代化社会大生产对企业组织形式的要求。

股份有限公司有以下特征:(1)股份有限公司是独立的经济法人;(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少于法律规定的数目,如法国规定,股东人数最少为7人;(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其限度是股东应交付的股金额;(4)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的股份,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的办法筹集资金,任何人在缴纳了股款之后,都可以成为公司股东,没有资格限制;(5)公司股份可以自由转让,但不能退股;(6)公司账目须向社会公开,以便于投资人了解公司情况,进行选择;(7)公司设立和解散有严格的法律程序,手续复杂。

二、股份有限公司含义
股份有限公司是注册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有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一种组织形式的企业。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核心是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

三、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有限公司与股份公司的区别

有限公司与股份公司的区别

有限公司与股份公司的区别1、概念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一定人数股东组成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必须具备法定人数、发起人、资本、章程等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2、权利机构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业务执行机构、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聘任经理, 经理在董事会领导下, 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另外还有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

一、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含义(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含义:所谓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在英美称为封闭公司或私人公司,它是指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成立,由两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并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经营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是以它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含义:股份有限公司又称股份公司。

在英美称为公开公司或公众公司,是指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股东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3、出资方式第一,货币。

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

以支付创建公司时的开支和启动公司运营。

因此,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

第二,实物。

实物出资一般是以机器设备、原料、零部件、货物、建筑物和厂房等作为出资。

第三,知识产权。

所谓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

传统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

第四,土地使用权。

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股东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后向公司出资而使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另一种是公司向所在地的县市级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查批准后,通过订阅合同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公司依照规定缴纳场地使用费。

前者为股东的出资方式,但必须依法履行有关手续。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两种不同的企业类型,它们有一些相似之处,但也有很多不同点。

首先,它们的相似之处在于它们都是法人实体,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拥有自己的财产和负债。

此外,它们都需要在工商部门进行注册,以获得合法的经营资格。

然而,它们的不同之处在于公司所有权的性质和管理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的所有权是由股东持有的股份来决定的,而股份有限公司的所有权则是由股东持有的股份来决定的。

此外,有限责任公司的管理机构是董事会或者经理,而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机构是董事会和监事会。

另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公司债务追偿时只需要承担其出资额度的责任,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则需要承担其所持股份的全部责任。

此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自由转让其所持股份,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则需要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才能转让其所持股份。

总的来说,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所有权的性质、管理方式和股东责任等方面存在一些差异。

在选择企业类型时,需要根据自身的经营需求和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公司法上规定的两种主要形式,其主要的相同点是:1. 法律地位相同。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是企业法人, 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 并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法享有民事权利, 承担民事责任.2. 财产责任的有限性相同。

财产责任的有限性,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具有的基本特征.有限责任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公司的责任有限,即公司只以其全部财产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二是股东的责任有限, 即股东仅以其出资额或持有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3。

公司资本的组织形式相同。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制企业,因为公司的注册资本都来自股东们的入股投资, 是股东共同投资而形成的资本联合、多个产权的联合,从而区别于一人单独投资而形成的单一产权结构.4。

发起人的出资方式相同。

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发起人) 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均可以用货币出资, 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而且规定,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20%。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5。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相同。

现代企业制度以公司制为代表,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是表现在它的治理结构上。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是一样的,均表现为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监事会。

这种治理结构是一种纵向授权的领导体制,即股东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授权给董事会和监事会, 董事会为公司的决策机构,监事会为公司的监督机构,他们均对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授权给总经理, 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对董事会负责。

1。

股东的多寡不同.我国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下限和上限均有限制,即两个以上50个以下(国有独资公司除外), 而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数量,只对下限做出了规定, 即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5 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区别股份的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并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

以下内容是品才网.为您精心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相关介绍,欢送参考!1. 因采用有限责任制度具有人合公司特点,这使得公司股东可以利用此种方式从事个人的业务。

由于缺乏社会公众的监视,难免会出现个别股东滥用公司形式,不当地逃避责任和风险。

2.不注重公示主义,这使得股东之间得以在众多公司事务上保守秘密。

股东或公司更容易因此无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甚至会通过公司从事如高额负债、损害社会公众利益及相对人利益。

3.的出资转让不像股份转让那样自由,通常须获得其余股东的同意,且出资转让必须变更或者说修改的章程。

对股东而言,这不利于其实现投资的流动性和增强投资的变现能力,故投资风险相对较高。

1.可以加快资本集中随着社会化大生产开展的实际需要,适当的资本集中是企业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增强企业竞争能力的重要方式。

通过设立股份公司,可以较大规模地吸收社会闲散资金,将超量的生活资金转化为生产资金,应该说,股份公司在集中小额资金形成巨额资本的过程中,显现出独特的作用,这对国家的整体经济开展来说,是极其有利的,股份公司主要是通过发行股票方法向社会公众东,在公司中具有更多的表决权,并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如选任董事等实现对公司管理权的控制,相反,股份公司小股东虽然持有公司股份,但却极少获得有效的表决权。

这种以股份多少为标准的权利分配体系虽然并非不合理,但容易形成大股东对小股东权利的漠视,甚至会出现大股东置小股东利益于不顾的现象。

当然,就现代国外公司法发展情况来看,人们已经注意到小股东“失权现象”的严重性,并通过制定各种特殊法律来限制大股东滥用其控股地位。

但是,只要按照投资分配权利的原那么,就无法在根本上解决大股东滥用权利的问题,挽救小股东受操纵的地位。

2.设立和运行机制比拟复杂在各种公司形态中,股份公司的设立和运行最为复杂。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区别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是两种常见的商业实体形式。

这两种形式在法律和治理结构上有很大的区别,影响着公司的所有权结构、治理方式以及责任承担方式。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讨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LLC)是一种由法律规定的商业实体形式,该实体形式允许商业所有者以有限的责任承担方式经营公司。

LLC可以由一个或多个人组成,他们被称为股东。

这些股东在公司运营中负有有限的责任,即他们的责任仅限于其在公司中投资的金额。

这意味着,如果公司面临债务或法律诉讼,股东的个人财产通常不会受到影响。

与此不同,股份公司是一种由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商业实体形式。

股份公司根据公司法成立,并通过股份交易市场进行股份交易。

股份公司的所有权由股东以购买股票的方式获得。

股东根据持有的股份比例对公司行使权力和控制权。

股份公司的股东通常通过股东会议来影响公司的决策。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公司的决策权和控制权通常取决于股东之间达成的协议,而不是根据股份比例。

这使得在股东之间更容易达成一致,允许灵活性和合作精神的存在。

此外,有限责任公司可以由个人、合伙人、其他公司或外国个体拥有,这增加了公司结构的灵活性。

股份公司通常具有更复杂的治理结构。

它们由董事会、首席执行官(CEO)和高管团队管理。

股东通过选举董事会成员来行使对公司的决策权,并通过股东会议来审查重要决策。

董事会则负责制定和实施公司的战略和政策。

与此相比,有限责任公司通常没有董事会,也没有严格的管理层级结构。

取而代之的是,公司的管理可能由股东直接或间接实施。

在法律责任方面,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特点是股东的个人财产通常不会受到公司的债务或法律诉讼的影响。

这意味着,如果有限责任公司面临破产或法律诉讼,个人股东的个人资产通常得到保护。

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个人股东可能需要对公司的债务负有个人担保责任。

相反,股份公司中的股东有可能对公司的债务负有个人担保责任。

这意味着,如果股份公司面临破产或法律诉讼,个人股东可能需要使用自己的个人资产来偿还公司债务。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一、特征方面区别(1)有限责任公司①每个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②以出资证明书证明股东出资份额;③不能发行股票,不能公开募股;④股东的出资不能随意转让;⑤财务不必公开。

(2)股份有限公司:①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②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③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④股票可以自由转让;⑤财务公开。

二、设立条件方面区别(1)有限责任公司:①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为50人以下;②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一人有限公司出资额为3万元,一人以上五十人以下的为10万元);③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④有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并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⑤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2)股份有限公司:①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②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③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④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⑤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⑥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三、出资额方面区别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四、出资方式方面区别(1)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区分

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区分

有限公司与股份公司的区分我国公司法只承认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指全体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责任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股份公司,指全部资本分为股份,股东仅就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根本区别在于其公开性程度不同。

比较而言,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一定的封闭性,而股份有限公司则是一种开放型公司。

由此导致这两种公司的适用范围也有所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比较适合于经营中小企业;而股份有限公司则适合于规模经营。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在制度上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在股东人数方面,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法律没有设定最低人数限制。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在章程制定方式方面,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应经全体股东同意,所有股东应在章程上签字、盖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由发起人制定,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在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方面,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3万元。

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则是500万元。

在设立方式方面,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股份有限公司既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方式,又可以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在股权形式方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不是有价证券,不能流通和转让(但股权本身可以流通和转让)。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公司应当向股东发行股票,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可以流通和转让。

在股权转让方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转让只能通过协议方式;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转让既可以通过协议转让,也可以通过公开证券市场(如股票交易所)转让。

由于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一定程度的人合因素,其出资的转让受到一定的限制,如将出资转让给股东之外的第三人,需要取得其他股东半数以上的同意。

股份有限公司则没有这样的限制,尤其是股东的股份配合以公开交易市场,其股份转让自由程度相当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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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
监事会应当包括不低于1/3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会主席的产生
监事会设主席1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1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提议召开
没有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
区别
事项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法定人数
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没有最低人数的规定。根据《公司法》规定,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殊形式,可以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开会时间
没有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注册资本
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出资期限
股东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发起设立,发起人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
(1)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2)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3)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权力机关
股东会
股东大会
组织机构
可以不设董事会、监事会
必须设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经理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股份有限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
监事会的成员及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2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不得低于1/3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募集设立,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没有期限。
出资方式
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无明确规定
设立前
股东间一般会签订《出资人协议》
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必须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
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董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依法不设董事会的除外),其成员为3人至13人。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由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承销,签订承销协议。并同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
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自股款缴足之日起三十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
设立后
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置备股东名册
向相关机构登记即可
设立后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它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股东会会议的通知
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于会议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30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股东会表决权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对普通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Nhomakorabea半数通过
股东会特殊表决权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注意:涉及国有的“必须”有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有(也可以没有)职工代表。
其成员为5人至19人。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设主席1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的决议
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另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出资证明形式
出资证明书
必须采取记名方式
股票
既可以采取记名方式,也可以采取无记名方式
股权转让方式
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过其它股东过半数同意
以自由转让为原则,以法律限制为例外
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程度
分离程度较低
分离程度较高
股东会的开会时间
按公司章程或公司需要
每年开一次
临时会议的召开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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