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之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知识点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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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方式有何区别(1)特征有限责任公司:①每个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②以出资证明书证明股东出资份额;③不能发行股票,不能公开募股;④股东的出资不能随意转让;⑤财务不必公开。

股份有限公司:①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②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③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④股票可以自由转让;⑤财务公开。

(2)设立条件有限责任公司:①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为2~50人;②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根据行业不同而定);③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④有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并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⑤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①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5人以上的发起人,其中必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②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③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④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⑤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⑥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3)出资额有限责任公司: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30万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10万元。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4)出资方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其在发起人协议和公司章程中认购的出资数额足额缴付出资。

股东如不按期缴付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出资的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时,公司章程中载明的公司全部资本,必须在公司设立时全部发行,并由发起人全部认购。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其余股份应向社会公开募集。

(5)股份转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部分出资。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点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点

民商法2作业:姓名:高传华学号:2试述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一、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含义1. 有限责任公司的含义:所谓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在英美称为封闭公司或私人公司,它是指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成立,由两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并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经营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是以它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2.股份有限公司的含义:股份有限公司又称股份公司。

在英美称为公开公司或公众公司,是指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股东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二、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同点公司制的基本共性在于它们都是以许多股东共同投资入股形成公司法人制度为基本特征的。

由于股份公司是典型的合资公司,重在资本的稳定,以维持对外信用,实现股利的利益,因此,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点表现在:1.都实行资本三原则。

一是“资本确定原则”。

在公司设立时,必须在公司章程中确定公司固定的资本总额,并全部认足,即使增加资本额,也必须全部加以认购。

二是“资本维持原则”。

公司在其存续期间,必须维持与其资本额相当的财产,以防止资本的实质性减少,确保债权人的利益,同时,也防止股东对盈利分配的过高要求,使公司确保正常的业务运行。

三是“资本不变原则”。

公司的资本一经确定,非按严格的法定程序,不得随意改变,否则,就会使股东和债权人利益受到损害。

作为股东拥有转让股权的权利和自由,但不得抽回股本,公司实行增资或减资,必须严格按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

2.都实行公司的法人财产权和股东投资的财产权的分离。

第一,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登记注册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不再直接控制和支配这部分财产”;第二,“两权分离”不是两者的互相否定。

因为股东的财产一旦投入公司,即构成公司的法人财产,并且股东该财产的所有权即转化成为公司中的股权。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区别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是两种常见的商业实体形式。

这两种形式在法律和治理结构上有很大的区别,影响着公司的所有权结构、治理方式以及责任承担方式。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讨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LLC)是一种由法律规定的商业实体形式,该实体形式允许商业所有者以有限的责任承担方式经营公司。

LLC可以由一个或多个人组成,他们被称为股东。

这些股东在公司运营中负有有限的责任,即他们的责任仅限于其在公司中投资的金额。

这意味着,如果公司面临债务或法律诉讼,股东的个人财产通常不会受到影响。

与此不同,股份公司是一种由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商业实体形式。

股份公司根据公司法成立,并通过股份交易市场进行股份交易。

股份公司的所有权由股东以购买股票的方式获得。

股东根据持有的股份比例对公司行使权力和控制权。

股份公司的股东通常通过股东会议来影响公司的决策。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公司的决策权和控制权通常取决于股东之间达成的协议,而不是根据股份比例。

这使得在股东之间更容易达成一致,允许灵活性和合作精神的存在。

此外,有限责任公司可以由个人、合伙人、其他公司或外国个体拥有,这增加了公司结构的灵活性。

股份公司通常具有更复杂的治理结构。

它们由董事会、首席执行官(CEO)和高管团队管理。

股东通过选举董事会成员来行使对公司的决策权,并通过股东会议来审查重要决策。

董事会则负责制定和实施公司的战略和政策。

与此相比,有限责任公司通常没有董事会,也没有严格的管理层级结构。

取而代之的是,公司的管理可能由股东直接或间接实施。

在法律责任方面,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特点是股东的个人财产通常不会受到公司的债务或法律诉讼的影响。

这意味着,如果有限责任公司面临破产或法律诉讼,个人股东的个人资产通常得到保护。

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个人股东可能需要对公司的债务负有个人担保责任。

相反,股份公司中的股东有可能对公司的债务负有个人担保责任。

这意味着,如果股份公司面临破产或法律诉讼,个人股东可能需要使用自己的个人资产来偿还公司债务。

公司法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特征的相同点与不同点

公司法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特征的相同点与不同点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特征的相同点与不同点案例:张明丽、王强、崔权、李成等十人合资成立置业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为72万元人民币,张、王、崔、李四个大股东每人出资15万,其他六个小股东每人出资两万。

10个股东组成了公司股东会。

在股东会议上,张、王、崔、李因为出资多,故他们的意见基本上就是股东会的决议,公司董事会也由他们四人组成。

公司成立的头两年,经营状况较好,股东之间的关系也比较融洽。

公司成立第三年,股东之间为与另一乡镇企业联营的问题发生了争议。

四大股东主张与乡镇企业联营,扩展业务。

六个小股东则主张稳妥行事。

只要稍有盈利就行,不要冒险。

按照惯例,又是四个大股东的意见成了决定性意见。

两年后,两年后,联营企业的问题逐渐暴露,经济效益越来越差。

六个小股东见联营的结果不幸被自己言中,对张、崔、王、李的意见更大了。

大小股东之间的矛盾公开化后,六个小股东决定退出公司。

但他们持有的不是公司的股票,而是出资证明。

出资证明不是有价证券,不能上市交易。

这就给他们退出公司带来了很大的麻烦。

一个小股东感叹到:“早知道退出有限责任公司这么复杂,还不如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结合该实例,说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同与区别。

——摘自“世界大学城”网站一、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概念1.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将资本均等份额,有股东认购并以所认购的股份为限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本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2.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两种公司法人类型的法律责任特性1. 二者相同点:企业法人是指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

指具有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资金数额、企业名称、组织章程、组织机构、住所等法定条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的社会经济组织。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的两种主要形式。

两者之间既有相似之处,又有不同之处。

1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公司法,新的公司法将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在这里结合新《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作一个比较。

(一)有限责任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有限责任公司,是指依法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新公司法将股东人数改为了五十个以下)共同投资设立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的数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自己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二)有限责任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同点(1)两者都是企业法人,都具有独立的人格,能够独立享受权利,独立承担义务。

(2)两者的股东都仅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不管是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还是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都仅以其投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且股东只对公司负责而不对公司债权人直接承担责任。

即使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股东也没有以自己出资以外的个人财产为公司清偿债务的义务。

需注意的是,公司法修改后,允许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务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两者对于其债务都要以公司全部资产承担责任。

公司对外承担责任的范围,就是公司的全部资产,除此以外,公司不再承担其他的财产责任。

(4)两种公司都具有独立的财产,股东的财产与公司的财产是分离的。

股东将其财产投资公司后,该财产即成为公司的财产,股东不再直接控制和支配这部分财产。

同时,公司的财产与股东没有投资到公司的其他财产是没有关系的,即使公司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股东也只以其对公司的投资额承担责任,而不再承担其投资额以外的责任。

(三)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不同点(1)公司资本是否划分为等额股份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区别、利弊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区别、利弊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区别、利弊一、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差异:1(股东的数量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1~5O人。

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则没有数量的限制,有的大公司达几十万人,甚至上百万人,但至少2人。

与有限责任公司不同,必须设立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2(注册的资本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最低资本额较少,公司依据生产经营性质与范围不同,其注册资本数额标准也不尽相同,我国《公司法》规定: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下列最低限额: (1)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2)以商业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3)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30万元;(4)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10万元;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最低额高于上述规定者,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额,我国《公司法》规定为1000万元,对允许由其他法律或行政法规定某些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限额可以高于1000万元,如批准上市公司的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股本的划分方式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不必划为等额股份,其资本按股东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划分。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必须是等额的,其股本的划分,数额较小,每一股金额相等。

4(发起人筹集资金的方式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其股票不可以公开发行,更不可能上市交易,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通过发起或募集设立向社会筹集资金,其股票可以公开发行并上市交易。

5(股权转让的条件限制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依法自由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本;股东依法向公司以外人员转让股本时,必须有过半数股东同意方可实行;在转让股本的同等条件下,公司其他股东享有优先权。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所拥有股票可以交易和转让,但不能退股。

6(公司组织机构的权限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少,组织机构比较简单,可只设立董事会而不设股东会或不设监事会,因此,董事会往往由股东个人兼任,机动性权限较大。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1.出资额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三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

2.出资方式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其在发起人协议和公司章程中认购的出资数额足额缴付出资。

股东如不按期缴付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出资的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时,公司章程中载明的公司全部资本,必须在公司设立时全部发行,并由发起人全部认购。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其余股份应向社会公开募集。

3.股东人数限制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而股份有限公司则无人数限制。

4.股东责任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就其出资额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就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负责。

5.股东权利不同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表决权原则上按股计算,每股有一票表决权,而有限责任公司则是按人计算,每股东有一票表决权。

6.股份转让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部分出资。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股东会决议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其
股票
公开发行,可以自由转让,但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并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点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点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点(总1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二、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两者之间的异同(一)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点 ------公司制的基本共性在于它们都是以许多股东共同投资入股形成公司法人制度为基本特征的。

由于股份公司是典型的合资公司,重在资本的稳定,以维持对外信用,实现股利的利益,因此,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点表现在: 1.实行了资本三原则。

一是“资本确定原则”。

在公司设立时,必须在公司章程中确定公司固定的资本总额,并全部认足,即使增加资本额,也必须全部加以认购。

二是“资本维持原则”。

公司在其存续期间,必须维持与其资本额相当的财产,以防止资本的实质性减少,确保债权人的利益,同时,也防止股东对盈利分配的过高要求,使公司确保正常的业务运行。

三是“资本不变原则”。

公司的资本一经确定,非按严格的法定程序,不得随意改变,否则,就会使股东和债权人利益受到损害。

作为股东拥有转让股权的权利和自由,但不得抽回股本,公司实行增资或减资,必须严格按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

2.实行了“两个所有权分离”原则。

公司的法人财产权和股东投资的财产权的分离,第一,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登记注册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不再直接控制和支配这部分财产”;第二,“两权分离”不是两者的互相否定。

因为股东的财产一旦投入公司,即构成公司的法人财产,并且股东该财产的所有权即转化成为公司中的股权。

但是,股东不会因此丧失自己投资的财产权,其仍依法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权、收益权、分权和重大事项决策表决权以及管理者的选择权,同时可以依法自由转让股权,在公司终止时,依法享有行使分配剩余财产的终极所有权。

3.实行了“有限责任”原则。

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则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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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条件1、股东人数2 ~50人一人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种(一个自然人股东或一个法人股东)发起人2~200人(其中须有
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
内有住所)

2、股东出资达
到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1)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
20%,也不得低于法定注册资
本最低限额(人民币三万元),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2)出资形式:股东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不可劳务出资!)(1)股份有限公司采取①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
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
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
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
20%,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
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
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
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
他人募集股份。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
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注意: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的责
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
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
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
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
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
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
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
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
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

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
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
总额。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
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
总数的35%。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
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
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
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
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
购的股份;一次缴纳的,应
即缴纳全部出资;分期缴纳
的,应即缴纳首期出资。以
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
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
续。
(2)出资形式:同有限责任
公司
3、公司章程
4、公司名称、
公司组织机构

5、公司住所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创立大会无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
起30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
大会。创立大会由发起人、
认股人组成。
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
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
足的,或者发行股份的股款
缴足后,发起人在30日内未
召开创立大会的,认股人可
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
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
返还。
发起人应当在创立大会
召开15日前将会议日期通知
各认股人或者予以公告。创
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
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
方可举行。

出资转让1、股东之间相互转让部分或全部股份无限制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
让。但有如下转让限制:发
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
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
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
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
起1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
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
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
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
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
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
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
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
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
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
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
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
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
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
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
先购买权。
公司收购股东的股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自
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
其他公司合并;(6个月内转
让或注销)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
职工;(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
行股份总额的5%;用于收购
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
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
当在1年内转让给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
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
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的。(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
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因前款第(一)项
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
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
会决议。
公司不得接受以本公司
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组织机构1股东会(全体股东组成)
2董事会(3 ~13经营管理机构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不超过3年连选可连任对股东会负责表决一人一票)3经理(可设可不设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4监事会(监督机构股东会选举产生成员不得少于3人职工代表比例不得低于1/3)1股东大会(全体股东组成)2董事会(5 ~19董事会每年
度至少召开2次会议,每次
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前
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
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
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
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
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会议。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有限责
任公司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2名监事,不设监事会。每届任期不超过3年连选可连任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
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
过半数通过。
表决一人一票)
3经理(必须设由董事会决
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可以
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经
理)
4监事会(监督机构由股东
会选举产生成员不得少于3
人其中职工代表比例不得
低于1/3)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
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
临时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
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
由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
以上监事通过。
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
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
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
上签名。
股东的权利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同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的义务①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常考点!)同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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