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与配套制度参考课件
征管法课件

征管法发文2001.4.28 生效2001.5.1 细则发文、生效2002.10.15征管法六章九十四条1,总则2,税务登记(税务登记账簿凭证管理纳税申报)3,税款征收4,税务检查5,法律责任6,附件第一章总则1.法律,行政法规(常用的两个词,税收的征管基本上都是法律法规的规定)2.国地征管范围由国务院规定,地方政府是领导和协调,其他部门是支持和协助。
3.纳税人的权利(1)、了解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纳税程序(2)、要求保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3)、陈述权、申辩权;申请复议、提起诉讼、请求赔偿(4)、控告、检举4.税务人员工作职责分类:征收、管理、稽查、行政复议5.需要回避的事项:征收税款,查处税收违法案件(包括:核定应纳税额,调整税收定额,进行税务检查,实施税务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回避的人员: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亲、近姻亲、其他6.税务机关:税务局,税务分局,税务所,按照国务院规定并向社会公告的税务机构(稽查局专司偷逃抗骗,内设:选案、检查、审理、执行),所有的都有执法主体资格。
第二章税务管理1.税务登记开立账户15日向税务机关报告领取营业执照15日设置账簿(扣缴义务人10日)(扣缴义务之日)30日申报办证30日税务机关核发15日报送会计制度变更30日申报变更(迁往异地等同于变更)注销注销营业执照之前注销税务登记证(不需工商注销或被吊销的15日内)(因为按照正规程序,工商机关应该根据税务机关提供的清税证明才能注销营业执照)遗失15日报告税务机关并声明作废除规定不需办理登记证的,纳税人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办理的事项:(1)开立银行账户(2)申请减免退(3)申请延期申报、缴款(4)领购发票(5)外出经营证明(6)停歇业(7)其他税务事项.2.账簿凭证管理(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会计核算办法(2)可以核定税额中6个情况涉及到账簿问题的有4个可以不设置、应设未设、擅自销毁、虽设置但混乱无法查账(另两条为:未按期限申报、计税依据明显偏低)(3)设置内容:总账(订本)、明细账、日记(订本)账及其他辅助性账簿。
全国税收征管规范PPT课件

15 【办理规范】-一般程序处罚处理
5.执行 一般程序处罚决定处理: (1)一般程序处罚决定处理执行人员启动文书送达流程, 将本流程制作的税务文书送达当事人,在文书送达销号时 系统自动将处罚结果通报税源管理部门,启动征收开票流 程。 (2)处罚决定书缴款期限到期后,跟踪判断处罚对象是否 按期缴纳罚款,如果需要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则启动 “强制执行登记”流程处理。 (3)当事人履行处罚决定后,制作《执行报告》,并交审 查机构备案。《执行报告》制作完毕后,税收违法行为处 理流程的处理状态自动回填为“处理完毕”。
违法违章处理违法违章处理违法违章处理违法违章处理纳税纳税担保担保纳税纳税担保担保税务行政救济税务行政救济税务行政救济税务行政救济依申请业务依申请业务依申请业务依申请业务税务行政救济税务行政救济税务行政救济税务行政救济依职权业务依职权业务依职权业务依职权业务见见处处理理见见处处理理行行查查补补款款处处理理查查补补款款处处理理重重大大理理重重大大目录名称发起方式办结方式依申请依职权即时办结限时办结纳税担保3241违法违章处理11审计财政监督检查决定意见处理税务执行1414查补税款和罚款变更或补充处理香港出具居民身份证明的函审批合计1263事项统计表事项统计表在税收征收管理工作中发现的税收违法行为进行登记处理跟踪税收违法行为处理的状态并对税收违法行为处理进行终结审核
授课:XXX 202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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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概述】 -一般程序处罚处理
一般程序处罚处理是指税务机关依法对符
合法定情形的税务行政相对人按照法定程序实 施税务行政处罚的业务处理。适用范围:除适 用简易程序处罚外的税收违法行为,且尚未构 成犯罪或者虽构成犯罪但司法机关依法免于刑 事处罚的税收违法行为。
一般程序处罚处理包括:税务行政处罚听 证、听证延期处理、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处 理、一般程序处罚决定处理。
税收征收管理法课件PPT课件

10.1.3 纳税申报
纳税申报是纳税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和 内容,向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事项书面 报告的法律行为。纳税申报是纳税人履行 纳税义务、界定纳税人法律责任的主要依 据,是税务机关税收管理信息的主要来源 和税务管理的重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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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纳税申报
1)纳税申报的对象 《征管法》规定,纳税申报的对象为纳税 人和扣缴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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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税款征收措施
10)税款退还与追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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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3 税务检查
10.3.1税务检查的内容和形式 10.3.2税务机关的税务检查权 10.3.3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中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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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税务检查的内容和形 式
税务检查,又称纳税检查,是指税 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 纳税义务或扣缴义务的情况进行的审查 和监督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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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税务登记
2)税务登记证的管理 (1)税务登记证的使用 (2)税务登记证的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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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务登记证的使用
税务登记证有正本、副本,正本、副本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正本由纳税人保存,副本供纳税人办理有关税务事宜时使用。
除按照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纳税人办理下列事 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开立银行账户;申请减税、免税、 退税;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领购发票;申请开 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办理停业、歇业;其他有关税 务事项。
3)核定应纳税额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 税额: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账簿但未设 置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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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税款征收措施
税收征收管理法(PPT5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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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儿童是中心,教育的措施便围绕 他们而 组织起 来。上 午10时47分42秒上午10时47分10:47:422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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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enius only means hard-working all one's life. (Mendeleyer, Russian Chemist)
天才只意味着终身不懈的努力。21.5.265.26.202108:3008:30:57May-2108:30
三、纳税申报法
纳税申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依法向税务 机关申报办理有关纳税或扣缴税款资料等事宜。
●申报期限:按期或按次 ●申报资料: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等 ●申报方式:直接、邮寄、网络
纳税申报法内容
第二节 税款征收法
税 款
• 查账征收:依账征收
征 • 查定征收:实地考察 核定征收
收 方
• 查验征收:设立检查站征收
服务:独立交易费用 技术:独立交易价格
未办理税务登记和临时经营
• 由税务机关核定税额,责令其缴纳
• 不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扣押其价值相当于 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
• 扣押后缴纳的,税务机关须立即解除扣押, 并归还所扣押的商品、货物;
• 扣押后仍不纳的,税务机关可依法拍卖或变 卖所扣押的商品、货物,以拍卖或者变卖所 得抵缴税款。
• 纳税人欠税 又被行政机关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 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税收代位权与撤销权
主体:欠税的纳税人 • 因怠于行使到期债权 • 放弃到期债权
情形: • 无偿转让财产 • 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 受让人知道该情形
后果: 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
措施: 按照合同法实行代位权与撤销权
第十七章 税收征收管理 《国家税收》PPT课件

二、税款征收方式
1、查定征收 2、查验征收 3、定期定额征收 4、代扣代缴 5、代收代缴 6、委托代征
三、税款征收制度
(一)加收滞纳金:纳税人必须按期缴纳税款,纳税人未按照规定 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 除责令限期缴款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 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1.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2.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 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五)离境清税制度
《税收征管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
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未结清税款、滞 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 境。
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均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 及其《实施细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和《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除 国家机关、个人,以及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 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国 家机关除外),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税收征管法》第十五条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 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 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 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 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
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 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 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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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 类型
注销登记 (税务登记 内容发生 了根本性 变化)
停业、复 业登记
外出经营 报验登记 扣缴税款 登记
对象
期限
违反处罚
(1)应办工商变更登记的 纳税人; (2)不需工商变更登记的 纳税人 (3)吊销执照的纳税人
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 (纳税人的停业期限不 得超过一年)
临时到外县市从事生产 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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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
➢理由:应当办理开业税务登记的纳税 人有两类:一是领取营业执照从事生 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二是虽然不从 事生产活动但依法负有纳税义务的单 位和个人,但临时取得应税收入或发 生应税行为以及只缴纳个人所得税、 车船税的纳税人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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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凭证的概念
➢ 会计凭证是指会计主体记录经济业务事项发生或 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根据填制的程序的不同, 可以分为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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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申报
定义:纳税申报是纳税人在发生纳税义务 后,按税务机关规定的内容和期限,向主 管税务机关报以书面报表的形式申明有关 纳税事项及应纳税款所履行的法定手续, 是税务机关核定应征税额和填开纳税凭证 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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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
➢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 免税期间可以不办理纳税申报手续。( )
➢会计账簿则指由一定格式的账页组成 的,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 全面、系统、连续地记录各项经济业 务的簿籍(总账、明细账、现金日记 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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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的使用与管理
➢ 发票的概念及其分类 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
从事其它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 证。发票是建立经济收支行为发生的证明凭据, 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是会计核算的主要原 始凭证。 发票可以分为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发 票的基本联次为三联: • 存根联,开票方留存备查; • 发票联,收执方作为付款的原始凭证; • 记帐联,开票方作为记帐的原始凭证。
税收征管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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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法律责任
二、扣缴义务人违反账簿、凭证管理的法律责任 《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未按 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或者保管 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的,由税务 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 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 重的,处2 000元以上5 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的法 律责任 《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 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 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 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 以处2 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 000元以 上l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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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税款征收
(五)税额核定和税收调整制度 1.税额核定制度。 2.税收调整制度。
(六)未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 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事经营纳税人的税款 征收制度 1.适用对象 2.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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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税款征收
(七)税收保全措施 1.税收保全措施的主要形式 2.税收保全措施的适用范围 3.税收保全措施的前提 4.税收保全措施的要求 (八)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1.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主要形式 2.税收保全与强制执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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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税收征收管理法概述
二、税收征收管理法的遵守主体 (一)税务行政主体——税务机关 (二)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纳税人、扣
缴义务人和其他有关单位 (三)有关单位和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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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税收征收管理法ppt

❖ ②注销税务登记。
❖ 注销税务登记的适用范围包括:纳税人因经营期限 届满而自动解散;企业由于改组、分立、合并等原 因而被撤销;企业资不抵债而破产;纳税人住所、 经营地址迁移而脱离原主管税务机关的管辖区;纳 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以及纳税 人依法终止履行纳税义务的其他情况。纳税人在办 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 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因住所、 经营地址变动而办理注销登记的纳税人,应按时向 迁达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税务登记。
❖
这些年的努力就为了得到相应的回报 。2020年12月29日星 期二3时 50分38秒03:50:3829 December 2020
❖
科学,你是国力的灵魂;同时又是社 会发展 的标志 。上午3时50分 38秒上 午3时50分03:50:3820.12.29
❖
每天都是美好的一天,新的一天开启 。20.12.2920.12.2903:5003:50:3803:50:38Dec-20
❖ (一)纳税保证
❖ (1)纳税保证人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 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作为纳税保证人。企业 法人的职能部门不得作为纳税保证人。企业法人的 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 供纳税担保。
❖ (2)纳税担保范围纳税担保范围包括税款、滞纳 金和实现税款、滞纳金的费用。费用包括抵押、质 押登记费用,质押保管费用,以及保管、拍卖、变 卖担保财产等相关费用支出。(3)纳税保证责任 纳税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纳税人和纳税保证人对 所担保的税款及滞纳金承担连带责任。当纳税人在 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或税务机关确定的期限届满未 缴清税款及滞纳金的,税务机关即可要求纳税保证 人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缴纳担保的税款 及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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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保护纳税人的合法二是,根据2000年7月1日起
权益
实施的《立法法》赋予国务
❖ 5、促进经济和社会发院的立法权限。
展
3
❖ 二、适用范围
❖ 细则
❖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 ❖ 1、凡依法由税务机关
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 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
均适用本法。
管理,均适用税收征管
法及本细则;
❖ 2、税收征管法及本细 则没有规定的,依照其 他有关税收法律、行政 法规的规定执行。
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依 扣 缴 义 务 人
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
保密的情况,
❖ 3、减免税权: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 免税、退税的权利。
❖ 4、陈述权。
❖ 5、申辩权。
❖ 6、请求法律救济权:享有申请行政复议、 提起行政诉讼
是指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 的商业秘密 及个人隐私。
❖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 “负税人”
❖
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 纳税人。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 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
❖
注意税收法律法规体系 里的“法律”、“行政 法规”、“地方性法 规”、“地方规章”和
务人。
“部门规章”等的法律
❖ 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 位界
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 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 收代缴税款。
《征管法》及其 实施细则与配套制度
新田县地方税务局征管科
1
导言
❖ 2002年9月7日,新
❖ 新《征管法》
❖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于2001年
修订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税收征收管 理法实施细则》
4月28日通过了《中华
(以下简称实施细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
则)经国务院362号
理法(修正案)》(以 下简称新《征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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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税收权限
❖ 1、税收的开征、停征以 及减税、免税、退税、 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 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 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 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 行。
❖ 2、任何机关、单位和个 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 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 税、免税、退税、补税 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 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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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制约、监督制度
❖ 1、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建 立、健全内部制约和监督 管理制度。
❖ 2、上级税务机关应当对 下级税务机关的执法活动 依法进行监督。
❖ 3、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对 其工作人员执行法律、行 政法规和廉洁自律准则的 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3、依法征管:税务人员不 得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玩 忽职守、不征或者少征应征 税款;不得滥用职权多征税 款或者故意刁难纳税人和扣 缴义务人。
❖ “不得索贿受 贿、徇私舞弊、 玩忽职守、不 征或者少征应 征税款;不得 滥用职权多征 税款或者故意 刁难纳税人和 扣缴义务人” 的主体仅指 “税务人员”。
❖ 4、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 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税务机 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 不得阻挠。
❖ “国务院 税务主管 部门”
❖ “国务院 规定的税 收征收管 理范围”
❖ 在实际税 收征管工 作中要注 意把握 “阻挠” 的含义和 7 尺度。
配套制度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协 作的意见
并从2001年5月1日起
令颁布,并于2002 年10月15日施行。
施行。
2
第一章 总 则
❖ 一、立法宗旨
❖ 《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的
❖ 1、加强税收征收管理立法依据的规定。
❖ 2、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立 法 依 据 : 一 是 , 根 据
纳行为
2001年5 月1日施行的新
❖ 3、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税收征管法》的授权制定。
❖ 细则
❖ 1、任何部门、单位和个 人作出的与税收法律、 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一律无效,税务机关不 得执行,并应当向上级 税务机关报告。
❖ 2、纳税人应当依照税收 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履行纳税义务;其签订 的合同、协议等与税收 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 的,一律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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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 正确区分“纳税人”和
❖ 2、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 的税收违法
❖ 7、请求国家赔偿权。
行为不属于
❖ 8、控告权: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 保密范围。
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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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队伍建设
❖ 1、提高素质:税务机关应 当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税务 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 2、执法:税务机关、税务 人员必须秉公执法,忠于职 守,清正廉洁,礼貌待人, 文明服务,尊重和保护纳税 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依 法接受监督。
❖ (国税发[200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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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信息化建设
❖ 细则
❖ 1、国家有计划地用现代 信息技术装备各级税务 机关,加强税收征收管 理信息系统的现代化建 设,建立、健全税务机 关与政府其他管理机关 的信息共享制度。
❖ 1、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制 定全国税务系统信息化 建设的总体规划、技术 标准、技术方案与实施 办法;各级税务机关应 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 总体规划、技术标准、 技术方案与实施办法,
❖ 1、税务机关应当广泛 宣传税收法律、行政法 规,普及纳税知识;
❖ 2、税务机关应当无偿 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 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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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权利
❖ 细则
❖
1、知情权: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 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的权利。
❖
1、税收征管 法第八条所
❖ 2、保密权: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 称 为 纳 税 人 、
❖
注意“代扣代缴人”和 “代收代缴人”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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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地方、部门的职责
❖ 1、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 收征收管理工作;
❖ 2、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 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 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
❖ 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 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的领导或者协调,支持税务机关依 法执行职务,依照法定税率计算税 额,依法征收税款。
❖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按
做好本地区税务系统信 息化建设的具体工作。
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向 ❖ 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
税务机关提供与纳税和 当积极支持税务系统信
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 息化建设,并共
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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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税法宣传和咨询 ❖ 特别注意:“无偿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