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犯罪构成要件概述
刑法分论第三章

案例分析
1、黄某与李某勾结于97年10月22日至11月3日,趁人不备,先 后9次将剧毒老鼠药投入9户村民的猪槽内,每次毒死猪1至2头, 总共毒死16头,价值4000元。事后,二人向受害村民购买死猪 肉,然后卖给某食品厂,获利280元。该食品厂及时发现才不至 造成严重后果。
2、叶某1997年12月某晚,窜至本村农民孙某家里,将事先准 备好的带有剧毒的玉米放在牛槽内,毒死1头耕牛价值3000元, 次日,叶某以1000元的价格将死牛收购,后到市场贩卖。此后, 叶某采取同样的手段,以收购被毒死的耕牛贩卖谋利为目的,先 后在各地作案17起,毒死耕牛20头,价值近6万元,其中,叶某 收购13头到市场贩卖,牟取非法利益8000多元。
破坏生产经营罪:见刑法第276条
③爆炸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竞合
【案情】
A、甲与乙有仇,某日甲乘乙不在家,将其房屋炸毁, 损失10余万元(注:乙家是一个比较偏僻的单家独院)
B、甲与乙有仇,某日甲乘乙不在家,将其房屋炸毁, 结果将乙家邻居房屋震塌、震坏,损失共计达20余万元。
故意毁坏财物;见刑法第275条
第三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节 概述
一、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概念和特征
(一)概念: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及不特定或多数人 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
(二)特征:
1、客体:社会的公共安全,即不特定或多数人的生命、 健康和重大财产的安全
正确理解:不特定或多数人 P23
“不特定”:是指犯罪行为可能侵犯的对象和可能造成的 后果事先无法确定,行为人对此既无法具体预料也难以实际控 制,行为造成的危险状态或危害结果可能随时扩大或增加。
一、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
1、概念:指组织领导或积极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的行为 注:恐怖活动组织——三人以上为长期共同实施杀人、
刑法总论第三章犯罪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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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与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 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是指刑法明文规定的构成要
件要素。绝大多数构成要件要素都是成文的构成要件 要素。
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是指刑法条文表面上没有明 文规定,但根据刑法条文之间的相互关系、刑法条文 对相关要素的描述所确定的,成立犯罪所必须具备的 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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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犯罪客体的概念
通说认为,犯罪客体是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 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或法益)。
首先,犯罪客体表现为社会关系,即人们在生产和共 同生活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
其次,犯罪客体必须是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如果 某种社会关系只是由道德规范或者其他社会规范调整 与保护,而不是由刑法或者不需要由刑法调整与保护, 则不可能成为犯罪客体。
反之,例如,刑法第237条规定的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的客观构成要件要素的“猥亵”、“侮辱”,则需要司法 者的规范的、评价的行为才能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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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积极的构成要件要素与消极的构成要件要 素
通常的构成要件要素,是积极地、正面地表明成立犯 罪必须具备的要素,这种要素就是积极的构成要件要素。
但例外地也存在否定犯罪性的构成要件要素,这便是消极 的构成要件要素。例如,刑法第389条第3款规定:“因被 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 不是行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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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犯罪构成的重要性
由于犯罪构成是刑法规定的,是主客观要件 的有机整体,是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的法律标志, 因此,犯罪构成是认定犯罪的法律标准。
犯罪构成是认定犯罪的唯一法律标准:任何行为,
凡是符合某种犯罪构成的,就成立犯罪;凡是不符合犯罪 构成的,就不成立犯罪。就认定犯罪的法律标准而言,除 了犯罪构成之外没有别的标准,也不能在犯罪构成之外附 加其他任何条件。
刑法(第三版)第三章:犯罪构成

(4)区分普通犯罪、重罪与轻罪。刑法分则条文根据 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在规定普通犯罪之外,往往规定 了重罪或轻罪的构成。
整理课件
三、犯罪构成的分类
整理课件
(四)简单的犯罪构成与复杂的犯罪构成
这是以犯罪构成内部的结构状况为标准所作的区分 。所谓简单的犯罪构成,或称单纯的犯罪构成,指刑法条 文规定的犯罪构成的诸要件均属单一的犯罪构成。
所谓复杂的犯罪构成,或称混合的犯罪构成,指刑法 条文规定的犯罪构成的诸要件并非均属单一的犯罪构成。 又可细分为如下几种:
整理课件
需要指出:犯罪构成与犯罪构成事实虽有密切联系, 但二者不能混同,犯罪构成是刑事法律的规定,犯罪构成 事实是符合犯罪构成的事实。换言之,前者是法定问题, 后者是事实问题。二者的密切联系在于:行为的具体事实 符合法定的犯罪构成时,才能称为犯罪构成事实,才能追 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而仅有法定的犯罪构成,没有犯罪 构成事实,是不可能发生追究刑事责任问题的。
(三)犯罪构成的意义
1.有利于实现罪刑法定原则。《刑法》第3条明文 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的派生原则——排斥 习惯法、明确性原则、实体适当原则要求刑法明文、明确 、恰当地规定各种犯罪的成立条件和法律后果,以便于司 法实践中操作,而犯罪构成正是犯罪成立条件的概括,所 以它有利于罪刑法定原则的实现。
四、犯罪构成要件
(一)犯罪构成要件的概念
所谓犯罪构成的要件,指组成犯罪构成的内容的成 分。
整理课件
其特征是:(1)犯罪构成的要件是说明行为的社会 危害性程度达到犯罪所必须具备的成分。(2)犯罪构成 的要件是由法律规定的。法律规定不仅指刑法分则、单行 刑法的规定,也包括总则的规定。
刑法第三章 犯罪构成 本章知识要点

本章主要法律规定:刑法第14条~19条。
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解释】本条是关于故意犯罪定义的规定。
本条分为两款。
第一款是关于什么是故意犯罪的规定。
根据本条规定,故意犯罪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特征:1.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必须是明知的。
而这种明知既包括对必然发生危害结果的明知,也包括对可能发生危害结果的明知。
2.行为人的心理必须处于希望或者放任的状态。
不论行为人明知的是危害结果必然发生,还是可能发生,只要明知其一,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就构成故意犯罪。
本条所说的“故意”是指行为人对其行为产生的后果所持的心理状态,是构成故意犯罪的主观要件。
根据我国刑法理论,“故意”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采取漠不关心,听之任之的放任态度。
区别“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对判断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大小、其危害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决定量刑,都具有重要意义。
在通常情况下,行为人的心理状态不同,其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不同,对行为人改造的难度也不同,施用刑罚也应有所区别。
第二款是关于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规定。
“刑事责任”是指犯罪行为人实施刑事法律禁止的行为所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
“刑事责任”和“刑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刑事责任”是犯罪行为人在社会和国家面前承担的责任,是刑罚的前提条件,只有对负有刑事责任的人,才能施用刑罚;而刑罚是承担刑事责任的结果,是法院以国家的名义对犯罪人进行惩罚和教育改造的手段,是预防犯罪人重新犯罪并儆戒其他人犯罪的制裁措施。
负有刑事责任的人在某些情况下不一定受到刑罚处罚,比如具有法定可以免除处罚情节的,可以不处以刑罚;但受刑罚处罚的人,必须是负有刑事责任的人。
刑法:第三章1

刑法:第三章1第三章犯罪构成第一节犯罪构成概述一、犯罪构成的概念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是两个既相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
犯罪概念从宏观上揭示了犯罪的本质属性,犯罪构成则在犯罪概念的基础上阐明犯罪的结构及成立要件,为正确认定犯罪提供具体规格和标准。
因此犯罪构成实质上是犯罪概念的具体化,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之间是具体与抽象的关系。
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构成,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决定某一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主观要件与客观要件的有机统一。
犯罪构成具有以下三个特征:(一)犯罪构成的主客观统一性我国刑法上的犯罪构成坚持主观与客观要件的统一性。
任何犯罪都是在主观罪过支配下实施的行为,而主观罪过又是对客观世界的反映。
如果主观罪过不通过危害行为等客观要件表现出来,或者客观行为不是在主观罪过支配下实施的,均不能成立犯罪。
因此犯罪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行为,缺乏犯罪的主观要件,犯罪的客观要件不能成立;缺乏犯罪的客观要件,犯罪的主观要件也不能成立。
犯罪的主、客观要件相互依存,互为前提,缺一不可,形成一个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又相互制约的有机统一体,我国刑法的犯罪构成直接体现并贯彻了主客观要件相统一的定罪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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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犯罪构成的社会危害性的一致性任何一种犯罪,都可以表现出许多事实特征,但并非每一个事实特征都能成为犯罪的构成要件。
有的事实可能是侦破犯罪事实的重要线索,或者认定犯罪的证据但对确定行为能否构成犯罪并不发生影响,因此不能成为犯罪的构成要件。
实际上,犯罪的本质特征是行为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因此犯罪构成实质上是严重社会危害性的构成。
凡是犯罪的构成要件的事实特征理所当然地必须反映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否则对犯罪的成立是没有意义的。
能否体现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是衡量某一事实特征能否成为犯罪的构成要件的客观标准。
《刑法》第三章 犯罪构成(1)

第三章犯罪构成第一节犯罪构成概述一、犯罪构成的概念1,犯罪构成的概念及其内容简答题1,犯罪构成指刑法规定的成立犯罪必须具备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总和。
1.犯罪构成是成立犯罪的必备要件。
例如:抢劫罪的犯罪构成就是由以下要件组成的:(1)年满14周岁、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的自然人;(2)有抢劫的故意;(3)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4)侵犯了财产的所有权和人身权。
这四个条件紧密结合为一体,就形成了抢劫罪的犯罪构成。
在这个要件集合体(也即犯罪构成)中,四个条件互相联系、互相作用共同确立了法律上的一种“犯罪”,即抢劫罪。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某人及其所实施的行为完全符合上述四个条件,就是具备了抢劫罪的犯罪构成,也就是构成了抢劫罪。
2.犯罪构成的诸要件是由刑法规定的。
例如上述抢劫罪犯罪构成要件之一的“年满14周岁、有辨认和控制能力”就是由《刑法》第17条和第18条规定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就是由《刑法》分则第263条规定的,等等。
正因为组成犯罪构成的诸要件是由刑法规定的,所以说犯罪构成是认定犯罪的法律标准或规格。
3.具备犯罪构成是适用刑罚法律后果的前提。
例如,某行为具备上述抢劫罪的犯罪构成,就成立抢劫罪并应当适用这条规定的法定刑处罚。
选择题罪行法定的表现,反之不构成就不能进行处罚2,犯罪构成与犯罪的联系和区别简答选择犯罪概念是犯罪构成的基础,犯罪构成是犯罪概念的具体化。
犯罪概念回答什么是犯罪以及犯罪具有哪些基本属性。
犯罪构成则进一步回答犯罪成立需要具备哪些法定的条件以及通过犯罪构成主客观要件具体确立什么样的行为是犯罪。
3,犯罪构成的意义简答题1,犯罪构成理论对我国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及刑法理论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1.犯罪构成作为法律规定的确立犯罪的要件,它是定罪量刑的法律准绳。
具体而言:(1)成立犯罪的标准。
在司法实践中,某人的行为事实完全具备犯罪构成,才能成立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三章

本章重点:第一,实施这种犯罪, 本章重点:第一,实施这种犯罪,其危害后果 之重,破坏范围之广, 之重,破坏范围之广,往往是犯罪分子自己也 难以预知和控制的。第二,不仅故意犯罪, 难以预知和控制的。第二,不仅故意犯罪,而 且忽视公共安全的许多过失行为, 且忽视公共安全的许多过失行为,同样也可以 造成上述严重后果, 造成上述严重后果,因而本类罪也是包含过失 犯罪最多的一类犯罪。第三, 犯罪最多的一类犯罪。第三,本类罪的危害结 一般是人身伤害、死亡或者对财产的破坏, 果,一般是人身伤害、死亡或者对财产的破坏, 因此,如何区分本类罪与侵犯人身权利罪、 因此,如何区分本类罪与侵犯人身权利罪、侵 犯财产罪的界限,特别值得注意。 犯财产罪的界限,特别值得注意。
本章难点:主要在于以下几点: 本章难点:主要在于以下几点:(1)什 么是公共安全; 么是公共安全;(2)交通肇事罪的有关 问题; 危险驾驶罪的相关问题; 问题;(3)危险驾驶罪的相关问题;(4) 放火罪等几种重点犯罪的既遂标准; 放火罪等几种重点犯罪的既遂标准 ; 一 些危害公共安全罪与其他相关犯罪的界 如放火罪与故意杀人罪。 限,如放火罪与故意杀人罪。
例1:某甲点燃某乙堆放在田地中间的数千 斤稻谷,但未危及其他财产安全。 斤稻谷,但未危及其他财产安全。 不构成放火罪
例2:甲因某事对门卫乙怀恨在心,便欲除 甲因某事对门卫乙怀恨在心, 但甲不愿伤及他人, 之。但甲不愿伤及他人,几次均未能下 一日夜,门卫室仅乙一人值班, 手。一日夜,门卫室仅乙一人值班,甲 得知后借机将定时炸弹防入门卫室后溜 恰巧乙觉得闲得无事, 走,恰巧乙觉得闲得无事,便邀几个人 到门卫室打牌,结果均被炸死。 到门卫室打牌,结果均被炸死。 甲的行为构成爆炸罪?过失爆炸罪? 甲的行为构成爆炸罪?过失爆炸罪?故意 杀人罪? 杀人罪?
犯罪构成要件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犯罪构成要件是刑法理论中的核心概念,它是指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各种主观和客观要件的总和。
在我国刑法中,犯罪构成要件是判断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重要依据。
本文将从犯罪构成要件的法律规定出发,对相关概念进行阐述,并对具体要件进行分析。
二、犯罪构成要件概述1. 犯罪构成要件的概念犯罪构成要件是指根据刑法规定,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一切主客观要件的总和。
它包括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和犯罪客观方面四个方面。
2. 犯罪构成要件的法律地位犯罪构成要件是刑法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刑法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在我国刑法中,犯罪构成要件的法律地位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犯罪构成要件是判断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前提条件;(2)犯罪构成要件是确定犯罪性质、刑罚的基础;(3)犯罪构成要件是限制刑罚适用范围的重要依据。
三、犯罪构成要件的具体内容1. 犯罪主体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罪主体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即达到法定年龄和具备一定的认识能力和控制能力;(2)具有故意或过失,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3)具有行为能力,即有能力实施犯罪行为。
2. 犯罪主观方面犯罪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在犯罪过程中所具有的犯罪故意或过失。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罪主观方面包括以下内容:(1)犯罪故意: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2)犯罪过失: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
3. 犯罪客体犯罪客体是指犯罪行为所侵犯的合法权益。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罪客体包括以下内容:(1)国家利益;(2)社会公共利益;(3)个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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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 第三章 犯罪构成要件概述
重点掌握犯罪构成要件要素的分类
一、根据是否需要进行价值判断,可以分为:
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不需要进行价值判断的要素。
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需要进行价值判断的要素。
二、根据法律条文是否作出明确规定,可以分为:
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法律明确规定构成某一犯罪必须具备的要素。
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法律虽未明确规定,但理论上认为构成某一犯罪必须具备的要素。
【例题·多选题】《刑法》第246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关于本条的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2-2-51)
A.“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属于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
B.“他人”属于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
C.“侮辱”、“诽谤”属于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D.“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属于相对确定的法定刑
[答疑编号506046030101]
【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犯罪构成要件要素的分类。
选项A 正确。
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大致相当于犯罪构成的客观方面,包括
行为、结果、行为与结果的因果关系、时间、地点、方式和手段等等。
选项A
中“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属于手段方面要求,是客观构成要件要素。
选项B 正确。
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是指不需要进行价值判断的要素,“他
人”不需要进行价值判断。
选项C 正确。
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是指需要进行价值判断的要素,“侮辱”、
“诽谤”需要进行价值判断,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选项D 正确。
相对确定的法定刑通常对刑期的上限和下限做了规定,“三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属于相对确定的法定刑。
【例题·多选题】关于构成要件要素的分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2008-2-51)
A.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中的“贩卖”是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淫秽物品”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B.贩卖毒品罪中的“贩卖”是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毒品”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C.强制猥亵妇女罪中的“妇女”是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猥亵”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D.抢劫罪的客观构成要件要素是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非法占有目的"是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
[答疑编号506046030102]
【答案】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犯罪构成要件的分类。
选项A 、C 正确,B 错误。
按照刑法理论的通说,在解释构成要件要素和认
定是否存在符合构成要件要素的事实时,如果只需要法官的认识活动即可确定,
这种构成要件要素便是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如果需要法官的规范的、评价的
价值判断才能认定,这种构成要素就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对于“贩卖”、
“毒品”、“妇女”等的理解,只需要一般的认识活动与基本的对比判断即可,
所以是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但是对于“淫秽物品”、“猥亵”等,则需要司
法者的规范的、评价的行为才能认定,因此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